女郎她死了 · 第十八章

迪克森·卡爾 《女郎她死了》
一旦你抓住了最為核心的線索,就會發現事情簡單得可怕。 我在煙霧繚繞的房間裡起身,能感覺到自己的心跳,但那並不是心血管疾病的預告:如果你能感覺到自己的心臟猛烈跳動,那麼幾乎每一次,問題的根源都在胃部。 我知道該從哪裡著手了。除非兇手極度謹慎,我很可能在今晚就為自己正名。但今晚就去的話,是明智的嗎?或者說,是可能的嗎? 如果家裡有任何一個人發現我偷偷溜出去的話,湯姆肯定要對我至少說教兩個星期。可是為什麼不呢?如何才能無聲地發動汽車,是我悄無聲息偷偷溜走的最大難點。但我的車並沒有停在車庫裡,它就停在門口。高街是一個大坡,我可以沿著它滑下去,然後掉頭再開回來。 在我匆忙穿好衣服的時候,保羅·費拉爾的臉出現在我眼前,我回想起費拉爾的話,他說他完全能想像盧克醫生半夜出門去做些蠢事。顯然,他們比我更加了解我自己。但我必須這麼做。 我穿戴整齊,除了鞋子,往口袋裡裝手電筒的時候,我注意到了桌上那杯被遺忘的阿華田。它已經涼透了,但我答應過貝拉要喝掉它。我一口灌下了大半杯,打開燈,開了門。 並沒有人聽到我下樓的聲音。而且我知曉這座房子裡每一塊會吱嘎作響的地板,這是多年前,我出夜診回來,為了不弄醒勞拉而習得的。黑漆漆的長廊上,鐘錶在吱嘎作響。我拎著鞋、踮著腳下樓,只弄響了地板一次。走到大門的時候,我忽然想起另外一件事。 證人。 我必須要為我想要證明的事找一位證人,不然的話,他們可能不會相信我發現的一切。於是我又踮著腳回到問診室,輕輕拉開門。沒必要開燈。問診室九步就能走到頭。對面牆邊的書架上放著牛皮捲軸和一個骷髏頭骨。沿著書架筆直走四步便是書桌和椅子。我在椅子上坐下,把手伸向電話。 我撥通了費拉爾在瑞德農場的電話。 電話響了很久,令人昏昏欲睡。我幾乎能聽到遠在埃克斯穆爾的那幽靈般的電話鈴聲嗡嗡作響,在黑暗中不停振動。有人接起了電話。 「啊哈?三更半夜把人吵醒,你這該死的到底想幹嗎?」 「是你嗎,亨利爵士?」 一陣漫長的停頓。 「抱歉打擾您,但這件事很重要,除此之外沒有其他選擇了。我找到了。」 那個聲音變尖銳了:「找到什麼了?」 「謎底。我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又是一陣停頓。 「好吧……現在,」這個聲音說道,「我想過,你可能也知道了。」 「你是說你也知道了?」(他似乎在奇怪地閃爍其詞。)「那麼聽著,你能來主路和貝克橋路交界的轉角處見我嗎?」 「現在嗎?」 「對,現在。明天可能就晚了。我知道這對你可能是種強求,但我們或許能找到證據。亨利爵士,我知道兇手是在哪裡行兇的了。」 還有另一件奇怪的事。當時周圍暗極了,我根本看不清電話。這份黑暗莫名其妙地像棉絮一般包圍著我,填滿我的思緒,甚至模糊了電話那頭的聲音。 「孩子,我不能!」那從遠方到來的聲音咕噥道,「我這受傷的腳趾今天已經走了一天了。」 「讓費拉爾開車送你。」 「費拉爾不在。」 「不在?十二點半了不在?他去哪兒了?」 「我不知道。但他出去了,而且是開車出去的。」 「那就坐著你的輪椅來!想辦法!無論如何都要來!」我用狂躁而焦急的語氣對著聽筒小聲說道,可我的聲音對我自己來說卻是那麼遙遠。棉絮變得更厚了,我的頭皮有微弱的刺痛感,延伸到耳鼓,「我本不該請求你的,可這能阻止一次不公的審判!你會來嗎?」 「我是個瘋子,沒錯,我是。好吧。主路和貝克橋路的交叉口。幾點?」 「越快越好!」 我掛了電話準備起身的時候,發生了兩件事。 一道筆直的光微弱地出現在我面前的牆上。我身後的門被緩慢打開,有人打開了走廊上的燈。隨著門的開啟,那道黃色微光照射的範圍逐漸變大,鋪展開來。某人的影子投射在我面前置有頭骨的書架依靠的那面牆上。對我而言,這一幕如同幻覺——我總能形容出令人眩暈的幻覺——那個影子的頭部恰好與我對面的頭骨重合,並將它覆蓋。 貝拉·蘇利文的聲音小聲說:「怎麼了,醫生?你要做什麼?」 然後,在我要站起來的時候,暈眩感如大浪般涌了上來,一陣天旋地轉。只有一小會兒,但剎那間,我雙腳搖晃,差點倒下去。 「安靜點!」我記得自己如此說道。 我抓住了桌前那把椅子的椅背,它輕輕地「嘎吱」響了一聲,暈眩感席捲而過,在我腦中留下了棉絮般軟綿綿的感覺,我口乾舌燥。 「怎麼了,醫生?你穿戴得這麼整齊是要做什麼?」 她穿著一套湯姆的藍白條紋睡衣,儘管袖口和褲腳都被捲起了幾厘米,那身衣服還是太過寬大,遮蓋著她小小的身體。她還穿著一雙屬於我的拖鞋。我記得她身形的剪影,那道微弱的光輕輕觸著地上老舊的棕色油地氈。 「我要出去,」我小聲回答,「必須要去。」 「為什麼?」 「別管為什麼。還有,請別太大聲。」 「醫生,您不能出去!」那低語聲幾乎是在哭泣,「我是說——您喝掉那杯阿華田了嗎?」 「是的。」 「那裡面加了點東西。」貝拉說。 這就是暗示的力量,話語純粹的力量,那有著閃亮棕色鬈髮的剪影似乎如水波般蕩漾。 「湯姆給我的,但我覺得你可能比我更需要。所以我把它放在阿華田裡了,想讓你睡個好覺。你現在本該像個嬰兒一樣熟睡的。」 我摸了摸自己的脈搏,毫無疑問,它在變緩。 「是什麼,」我說,「有多少?」 「我不知道!是個紅色的膠囊。」 「一個膠囊嗎?」 「是的。」 大概是西可巴比妥[1]。我緊緊地握著椅背,然後站直。 人類或許有可能在有限範圍內,用自己的意志去抵抗安眠藥的作用。在我們曾經收治過的幾位有恐覺症或者無法入睡的歇斯底里症患者身上,都能證明這一點。還有,我幾分鐘前才服下藥物,它要在很久之後才會完全發揮藥效,降低我的思考能力,將我拽入旋渦。但它還是讓我很難受,那是一種身體上的憎惡,或許是不甘快要到手的勝利被這麼奪走。 「我還是要出去。」 「醫生,我不會讓你去的!」 我的表情一定是嚇了她一跳,她退了回去。我從她身邊經過的時候,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膝蓋顫抖著,走路也輕飄飄的,但大腦還是十分清醒的。我走到門口,低頭穿鞋,又是一陣猛烈的暈眩感。然後我溜了出去。 夜晚的空氣涼爽怡人。我上了車,讓車沿著反方向的下坡滑行了一會兒,直到與我家拉開了一些距離,我才發動馬達。我掉頭,重新上坡,開過深夜裡高街兩旁黑漆漆的小屋後,我把油門加到了讓我再也不想重來一次的速度。 除此之外,我認識兇手。想到我們那麼容易就被都認識而且喜歡的人騙過,這讓我感到一陣噁心。但事實就是如此。 月亮又圓又亮,月光皎潔,人們叫這為「轟炸機之月」[2]。我在顛簸地繞過夏爾橡的大彎的時候,開始感到有「不真實」的感覺漫上我的身體:一種飛躍時間和空間,與月亮和藩籬獨處的感覺。我以大概每小時七十英里的速度飛馳,經過了一輛看起來隱約有些熟悉的汽車。與我做伴的只有…… 小心! 一棵樹突然出現在我眼前。我感覺到車猛然顛簸搖晃起來,遠遠傳來刺耳的剎車聲。然後我回到了路上,再次飛翔起來。 黑暗瀰漫。 意識游離。 穩住。 前方就是貝克橋路的入口,向右轉。我停下車。 H.M.不在。這個時間他肯定趕不過來,但我想的不是這個。我從車裡爬出來,某種神秘力量鼓勵和支持著我,讓我感覺自己似乎在飄浮,那種感覺愉悅極了,除了頭皮和指尖感覺有微微的刺痛。 我像個醉漢一樣自言自語。大腦里閃過的所有念頭都要從嘴裡念出來。H.M.不在這裡。我不能等了,我不能等了。 「無所謂,」我記得自己這樣大聲說道,似乎猛烈地想給某位隱形聽眾留下深刻的印象,「完全無所謂!他會跟上我的。」 我從來沒想到他是完全不可能跟上我的。我對他說:「來主路和貝克橋路交界的轉角處見我。」他肯定以為我的意思是在畫室見——那個曾有許多恐怖和令人憤怒的事件發生的地方。 但我去的根本不是那裡。 我沒有向左轉,而是拐向了右邊,向著大海的方向,穿過了馬路。主路和與之平行的懸崖之間有一塊廣闊的被廢棄的土地,遍布土坡和小丘陵,風將稀疏的灌木吹得里倒歪斜。我記得自己在蹣跚越過山丘的時候大聲祈禱著——像一個十七世紀的牧師那樣——希望在我抵達那通向「海盜之穴」的隧道前,我的意識和理智不會消失,不會被捲入黑暗之中或枯竭殆盡。 不同於人們通常認為的是,位於我們村莊海岸線上的洞穴中從來都沒有藏匿過什麼走私者,只有南德文郡或者康沃爾[3]才會有那種情況出現。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時,來自法國的走私者若是抵達了北德文區,可是件十分令人為難的事。那些像蜂巢般長在懸崖上的洞穴都是自然形成的。它們都被賦予了優美的名字:暗黑燈籠洞,煉獄,風之穴,海盜之穴。 那個叫作「海盜之穴」的洞穴是我唯一的目的地。 從它位於陸地上的入口進入後,是一個通往地下大概四十英尺深處的下坡隧道。它的另一個入口在懸崖上,距其下方的岩石有至少三十英尺的距離。這個洞穴距離韋恩萊特家的大宅足足有半英里遠。 我回頭匆忙地看了一眼身後那被月光照亮的廢墟,我停在遠處的車,還有主路和貝克橋路。然後我開始向下走。 起初,一切都像噩夢一般。你必須要爬到一個似乎是山丘一側的地方,轉個身,然後走下政府部門為遊人準備的三級木台階。我帶著我的小手電筒,但它的光似乎有些弱。 這個入口離懸崖邊緣大概一百英尺遠。走到木台階的底部,你便可以走進隧道,但別忘了,要一直低著頭。 要低頭走的這段路糟透了,我大腦中滿是不斷翻湧的暗流。我一度十分沮喪。但我沒有氣得摔了那個手電筒,而且我那雙在山洞中磕碰出瘀青而陣痛的雙手幫我保持清醒和穩定。隧道中的空氣儘管帶有一些泥土的味道,但還是十分新鮮。地面的坡度讓人只得踉蹌地順著沙子向下滑,但你還是能用一隻手扶住潮濕的牆面來支撐自己。 一陣帶著鹹味的強風從黑暗中湧出,吹過我的臉。我甚至能聽到那微弱的瀑布聲。那時一定是將近一點了——懸崖正面的海水漲得很高。 又走了十步,我終於來到了「海盜之穴」。 向著海面的那個入口像一扇有藍白色月光灑入的拱門,洞口彎曲,並不平整。外面陰沉的暗色海水反射著來自我手電筒的光。這裡極其陰冷潮濕。這個「海盜之穴」的形狀大致是個圓,十五英尺寬、十英尺高,有上面沾滿水珠的肋狀中空牆壁。牆上有一塊形狀像一個海盜和十字骨圖案的岩石,那也正是它名字的來源。 手電筒的光越來越弱。我隨處照了照,什麼也沒看見。 什麼也沒有。 水波聲在不規則的牆面上空洞地迴響,那塊骷髏和十字骨狀的岩石上被畫出了形形色色名字的首字母;我沾滿沙粒的腳下是燭油遍布、凹凸不平的石頭地面——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 「可這裡肯定有些什麼!」有個聲音大喊道,回聲傳回耳中,我腦子裡一陣嗡嗡聲,「一定有些什麼!」 我撐不了多久了。儘管我很早就知道。那骷髏十字骨的形狀在我眼裡開始變得模糊,手電筒發出的光也越來越弱。我只看到牆上的棱紋間插著的一根殘燭,它躲開了從外面長驅直入的風。 我試著點燃那根蠟燭,擦了五根火柴,它終於燃燒起來。火焰在我模糊的雙眼裡變成了好幾簇,並緩緩圍著彼此轉動。骷髏和十字骨的圖案變得更加生動清晰,或者說,變成了真正的死亡之臉。 「那把自動手槍,」那個聲音在我腦海里不停重複,「開槍時,彈殼會被射向右上方。那把自動手槍開槍時,彈殼會被射向右上方。」 我把手電筒放回口袋,大聲尖叫著,希望能如此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再撐五分鐘,然後開始像一隻失明的甲殼蟲一樣摸索牆壁。牆面高低起伏,凸起、凹陷、裂縫,似乎無窮無盡。 可能性似乎只有百分之一。我的手指笨拙地摸索著,觸碰著,戳弄著。我終於觸到那個小小的金屬物件,它來自一把零點三二英寸口徑的自動手槍,如今被夾在一個石縫裡,我的觸碰使它滾了出去。我猛烈地踉蹌著追了上去,「掃蕩」一番裂縫後,終於得手。 我像保護一隻剛捉到的昆蟲一樣用兩隻手護著它。我跌跌撞撞地從牆邊撤退,閉上一隻眼,努力用我混亂的大腦控制穩定著另一隻眼,看了看它。 一個零點三二口徑子彈的黃銅彈殼。 但這還不是全部。我隱約記得手指掃過了另一種質地的物體表面,某個瞬間,手指曾是另一種感覺,這讓我回到了牆邊。過了一會兒,我拽出了像海草一樣纏繞著的兩件東西,那是兩件我夢寐以求想要找到、卻從未指望真能找到的東西。它們被狠狠地塞進了縫隙里。一定是出於罪惡感。我明智地將彈殼放在馬甲口袋裡。一手拿著一件新發現的東西,然後磕磕絆絆地走開了。 兩件泳衣。 準確地說,是一條帶有金屬扣白色腰帶的深藍色男士泳褲和一件淺綠色女士泳衣,大半個萊康姆的人都能認出這件泳衣。兩件泳衣都髒兮兮的,顏色變得很深,還是潮濕的。 「我們找到了,H.M.!」我大聲說,「我們找到那個惡魔兇手了,我非常確定。」 有人在我背後的隧道里開了一槍。 當時我並沒有辨認出那是一聲槍響。可任何有過槍火經歷的人都一定能認出那可怕的、如金屬質地鞭子的抽打,或者如鋼琴琴弦斷裂般、子彈掉落在岩石上被反彈的可怕聲音。 迴響在山洞中炸裂,骷髏形狀的牆上出現了一個小凹痕。有人又開了一槍,蠟燭滅了。 我猜我應該為此感到慶幸。但我已不記得當時是否有任何思緒或者任何感覺。我將那兩件泳衣死死抵在胸前,像是保護我最為珍貴的財物般緊緊抱著它們。我在凹凸不平的地上向前走了兩步,然後摔倒了。 這裡暗極了,只有月光在洞穴朝向海面的入口傾瀉。海水不斷衝撞拍打著岩石,呈現略泛灰的黑色,一直衝刷到洞口向下大概兩三英尺的位置。 終於,旋渦將我吞噬,我用兩隻手抓緊自己的腦袋,努力維持意識。我試著翻滾,但那坑窪的地面又滑又濕。黑暗世界在轉動,我拼盡全力、集中精力。終於,我翻了個身,從口袋裡拿出手電筒。儘管我那樣無助——就像流光最後一滴血的人一樣無助——我還是用盡最後一絲力氣按下手電筒的按鈕。 它的光芒就像汽車大燈一樣讓我眩暈,那道光瘋狂搖晃著,直到我將它聚焦於隧道入口。 有人站在那裡。 注釋: [1]西可巴比妥,又稱「速可眠」,一種安眠藥。 [2]轟炸機之月,此形容源起於二戰期間,指月光明亮到使轟炸機駕駛者得以看清楚目標的滿月。 [3]康沃爾(Cornwall),英格蘭西南部一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