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赫魯傳 · 二九 印巴的分治
印度的獨立,是近代史上的一宗大事情。隨著印度的獨立,英屬殖民地里有許多國家相繼獨立。印度付出極大的代價,其他殖民地卻不勞而獲;但是,飲水思源,印度的革命先烈的豐功偉績,永遠不容易被人忘記。
不幸得很,當印度對外爭取獨立後,對內卻鬧著分裂。本來是三角形的印度,東北被切去一點,西北被割去一大塊,成為另一個獨立的國家。從此,印度和巴基斯坦分道揚鑣,各有各的政府,各有各的主權。在殖民地時代,「分而治之」(Divide and rule)本是宗主國的政治家的拿手好戲,想不到已經獨立後的國家,又深中這種惡毒而執迷不悟。
從歷史上看來,印巴的分裂,可歸納為三大原因。第一,印度信仰印度教,巴基斯坦信仰回教,宗教上的歧異,過去曾被野心家利用來做挑撥離間的藉口。第二,印度貧民較多,巴基斯坦的大地主較多,而任何國家的地主階級,一向跟統治者較接近,這已經成為鐵的事實。第三,根據宗教信仰和階級觀念的不同,有些人便製造謠言,說少數民族有被屠殺的危險。一人傳虛,百人傳實,分裂的局面就這樣形成。
印度和巴基斯坦都是1947年8月15日宣告獨立,可是遠在五六個月前,移民的事情已經發生,不過印巴正式分裂後,更是變本加厲罷了。
當印巴分裂後,受影響最厲害的,在東北部為孟加拉(Bengal),在西北部為旁遮普(Punjab),在北部為阿薩姆(Assam)。這三個地區回教徒比較多,他們擁有支配的力量。人數較少的印度教徒,紛紛從東孟加拉移到西孟加拉;從西旁遮普移到東旁遮普。至於北部的阿薩姆,一般人民也岌岌不可終日,恨不得馬上捲起鋪蓋跑。
凡是有逃難經驗的人,誰都知道富商巨賈因為產業太多,身外浮物把他們鎖得緊緊,寸步走不動;赤貧階級朝不保夕,他們逃難是這樣,不逃難還是這樣,他們犯不著跟人跑。只有英國大文豪馬考萊所歌頌的社會中堅的中產家庭,他們一看形勢不對,馬上要想法移居,尤其是律師、醫生、教員,他們主要的是靠技能知識來謀生,發財雖沒有把握,吃飯絕對不成問題。因此,當大批人從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互相移來移去的時候,律師、醫生、教員等中產家庭在逃難隊伍中占較多數。
當印巴分裂之後,雙方時常發生殺人放火的事情。受害的多是無辜的人民,他們既不知道政治是什麼一回事,更不明了同胞兄弟竟要謀動干戈,實行互相殘殺。這簡直是歷史跟人開玩笑。
舉一個例。
1949年12月20日,東孟加拉一個小鄉村發生了一件意外事件。一隊警察跑去逮捕一名公認的共產黨員。因為抓不到本人,警察便開始打擊他的屋子裡所有人物,連婦女也不放過。由於婦女大聲疾呼救命,一般鄰居就跑到肇事地點,於是他們便和警察發生直接衝突。當場有一個警察被打死,另有一個因傷致命。
兩天之後,大隊警察和暴徒,不但攻擊該鄉村,而且誅連到22個鄉村。他們開始大規模地殺人放火,奸淫擄掠。神聖的教堂也受他們的褻瀆。這些不幸的鄉村的居民,因為受警察的重重包圍,要逃也沒有辦法。經過三星期後,這些受害的無辜平民,才有一部分衝出重圍,跑到西孟加拉來。西孟加拉政府馬上請東孟加拉政府注意這個嚴重的局面,並請他供給情報。可是東孟加拉政府置之不理,所有函件,全不答覆。雖然行動十分困難,但東孟加拉的人民仍不斷地往西孟加拉跑。到了1950年2月14日,從該區逃出來的婦女兒童已經達25000名。
難民親受虐待的故事,最容易引起公憤,尤其是加爾各答,那兒的民眾於2月4日也採取報復的行動。他們打擊回教徒,焚燒他們的半身像。警察即刻採取行動,逮捕好些人,形勢稍微好轉。到了8日,兩名印度教徒在北加爾各答的回教廟前被人刺死。這種意外事件又引起糾紛,有些回教徒也被人殺死。政府當局眼看局面嚴重,授權警察射擊一切殺人放火、奸淫擄掠的人,同時,實行戒嚴,警察到處巡邏。到了10日以後,一切紛亂的事情才告一段落。
無論從回教區逃出來的印度教徒也好,從印度教區跑出來的回教徒也好,凡是本身遭遇生命的危險,財產的損失的人,他們對於對方一定沒有什麼好評。事實上,他們很可能加油加醋,說得過火。
當印巴分裂後,到處時常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每次不幸事件發生,尼赫魯都以偉大政治家的風度和智慧,當機立斷。一來,馬上採取行動,不許事態擴大;二來,擬定辦法,即刻從事調查;三來,努力恢復常態,加緊救濟。他的態度那麼鎮定,心腸那麼熱烈,辦法又那麼平易,無怪他能夠言出法隨,許多困難的問題都能夠迎刃而解。
過去錯誤的行為可以不必計較,但真相不能不明。彼此像潑婦罵街那樣,互相攻擊,於事無補;讓感情來支配理智,更是十分危險的事情。在那種情形下,由印度和巴基斯坦政府各自發表消息或聲明,還是不夠的。因此,尼赫魯積極提議,每個政府須給對方政府以種種便利,讓它有充分的機會去調查事實的真相。
就孟加拉問題而論,尼赫魯主張東孟加拉政府和西孟加拉政府各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每個委員會由東孟加拉政府和西孟加拉政府各提出兩名委員,其中一名必須是部長身份的人物。他希望這兩個委員會在一星期內須開始活動。他把這意見向巴基斯坦總理表示,後者即刻贊成。再後,印巴兩個政府發表共同宣言,反對人民從這區往那區作大規模的遷徙。
東巴基斯坦問題才告一段落,西巴基斯坦又鬧得一塌糊塗,尤其是彭查,許多人民都是捨棄家園,挈婦牽雛地往東部跑。原則上,尼赫魯是反對集體移民的,因為這種大變動,很可能使人傾家蕩產,一輩子也不會恢復。但是,要他眼巴巴地看印度的老百姓在巴基斯坦吃苦,自己卻關起大門來高談闊論,這對於主張人道主義的尼赫魯,似乎是個大諷刺。他曾公開聲明,假如任何難民要跑到印度避難,他絕對不會說個「不」字,或者熟視無視睹,不給他們以什麼幫忙。
一般說來,印度和巴基斯坦雖分裂,各有各的政府,各有各的政策,彼此互不侵犯;但是,大多數人民都有親戚朋友的交誼,休戚相關,安危與共。當他們遇著什麼困難的時候,他們會毫無保留地請求對方幫忙。
為什麼人民願意拋棄一切,從一區往另一區跑呢?據尼赫魯的解釋,這主要的是少數民族覺得他們的生存受威脅。換句話說,他們失掉安全感,非往外跑不行。政府的責任,就是加強人民的安全感,使他們無憂無慮地照常執行任務。假如政府不能夠加強人民的信仰,使他們覺得走投無路,必須跑到外國去找庇護,那麼這個政府可以說是失責。
須知仇恨生仇恨,悲劇生悲劇。假如印度教徒在回教區受虐待,那麼回教徒難免也會在印度教區受虐待。冤冤相報,永遠沒有停止的時候,這不但是一方的損失,而且是印巴雙方的大損失。
在爭取獨立的三十年間,甘地和尼赫魯二人一向都重視倫理和政治關係。他們最崇尚容忍、和平、非暴力等崇高的美德。這個目標已經實現多少,留待將來的史家來下斷語,但尼赫魯敢斬釘截鐵地說一句,政治和宗教狹義的配合,實在是再危險不過,尤其是按照宗教來分派別,彼此分門立戶,壁壘森嚴,這對於多數人已經有害,對於少數人更是有害。假如在一個獨立的國家裡,少數人想自外於多數人,他們勢必陷於孤立的狀態,結果,自身的利益將大受損害,因為他們把自己和社會間造成一道障礙物,起初僅限於宗教方面,不久之後,便擴展到政治方面,最後,連經濟方面也被波及,這是很可惜的。
說來說去,還是幫派主義害人太深。無論根據宗教、種族、階級等錯誤的觀念來自樹勢力,欺負他人,這在法律上是絕對不容許的。因此,當印巴分裂之後,有識之士對於根絕幫派主義的工作曾下了很大工夫。
在憲法上,人人都平等,這已經成為慣例,沒有什麼新奇。雖然法律上限定每人可投他的神聖的一票,但是,一個田綿阡陌的百萬富翁,跟一個貧無立錐街頭露宿者相比;一個博學多能的專家教授,跟一個目不識丁的文盲相較;二者馬上顯著高低不同。
尼赫魯也承認各人的天賦不同,能力不同,但他卻堅決主張機會均等,讓每個公民在經濟上教育上得到充分的發展。這種培養力量,充實技能知識的辦法,比較單純依靠政治和宗教的勢力來助長某一團體或個人穩健得多。
印巴的分裂,真是一宗極不幸的事情。雖然最初的一兩年間,因環境突變,國內的野心家和外國的侵略者,都利用這機會,尋求個人的利益,加以有些不負責任的報紙推波助瀾,危言聳聽,使群眾的感情,沒法子控制,致釀出許多無謂的意外事件;但印巴兩國政府始終保持鎮定,誰也不敢發動戰爭。
印度愛好和平,巴基斯坦也愛好和平,大家的目標相同,外人要煽動戰爭,也不會有成功的希望。此外,兩國的政府當局經常保持接觸,彼此時常作友誼的訪問,大家平心靜氣地來解決問題,所以事態絕對不會擴大。
尼赫魯個人對於分裂的局面,非常痛心。他是個信仰天下一家的偉人。在他的心目中,四海之內,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何況印度和巴基斯坦本是同文同種,這兩個單位應該提前統一,造成一個富強康樂的國家。
尼赫魯一貫地堅持印巴一家親的理論。這種理論曾得到兩國的遠見之士的熱烈支持。只要時間延長,它自然而然地會洗去一切裂痕。到了印巴再聯合為一個國家的時候,甘地和尼赫魯,真納和阿里甘等人的獨立運動,才算是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