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三德指歸 ·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五

錢塘沙門釋智圓述 不結天目者,天目例伊,故經從略。 然佛下。釋疑也。應疑云:如來久證三德,何於臨滅方雲我今安住?既雲我今,則是始得。故今釋云:佛常安住三法,而今言我今者,蓋隨四悉機緣,宜應示滅方能悟道,故托示滅以明安住,故經自云為眾生故等也。其實常冥三德,執雲去來,亦同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也。 奪是所證者,佛向斥我不得五難,不離八難,然今如來所奪,是我昔日所證,既是所證,未能即舍。 佛說下,佛向勸我舍偽修真,以新伊為喻也。 一偽一真者,一等佛說,何故昔偽今真? 了不思惟者,以雖聞真伊,不解其義,故不能思惟。應知生滅即非生滅,三諦互融,去住絕待,是安住義。以不達故,便謂去此應身,住彼三德。內執不遣,聞去故悲,謂佛定滅,未解新伊。緣斯二事,皆悉憂愁。 上未下,破古也。上文佛既不說無常、苦、空,故非述上,但是執昔所稟小教,故言世尊快說等耳。 約教等者,教行是能詮能趣,理是所詮所趣。 壯之言快者,壯大佛昔說小詮,辨有歸也。 進趣中勝者,無漏進趣勝有漏行故,是知有漏之行猶如諸跡,無漏既勝故譬象跡。 想是初門者,十想觀察俱屬智慧,而於十中無常第一,故云是智初門。所言十想者,謂一無常想,乃至第十盡想。文載法界次第,舉初為言者,顯經文舉初以攝餘九。 從精下,謂精修十想,能斷見思。故前三想為斷見諦惑,中四為斷思惟,後三為修無學道者說。是以壞法羅漢修此十想,能斷三界結使,證無漏聖果,故今小眾執此斷德。 言亦斷邪見者,以經文但明斷思,故此釋耳。語後斷思,知前必斷見惑。 經欲界言貪愛,色、無色但言愛者,夫引取無厭,即是貪毒;上二界煩惱既薄,但受愛名,即有部所謂輕貪名愛也。 惑去智亡者,智是能斷,惑是所斷,惑盡智息,如病差藥息,故經雲除一切乃至及無常想也。 應不入涅槃者,若離無常,應常在世;既雲入滅,遷謝何疑? 猶具諸惑者,以煩惱是無常遷謝之法,若不離無常則猶具煩惱,昔教何故說言能斷三界惑耶? 以非下,結示也。非不離,則已離無常,斷除諸惑,證於有餘;非離,則冥理會真,灰身入滅。中適之理,豈復過此?何故如來而斥是偽? 他解下,斥古。 昔教為非者,謂若離無常別有常者,應常住世,則昔教容非;若今不離無常,還須入滅,則昔教為是。今昔比對,立難似然。若觀經文,乃約具惑為不離無常耳,且不以入滅為不離也,故云難見。 嘆中經文,初世尊下,立喻顯義;次世尊,結嘆所執。初段中經文,但以除草以喻除惑,除惑是斷德,則但在於行。然行由教詮,所趣必理,故疏中明喻意,法合泯齊。 言法有二能者,謂秋耕方法,非但草死不生,亦得秋水浸漬,使地肥沃。是知經雲除草,義兼地肥,故以肥能滋生,如教能詮行,故云肥即嘆教。 草死嘆斷,即是嘆行,而言肥嘆行者,行字恐誤,應雲嘆智,以智斷俱屬行故。前以肥喻教,今更以肥喻智,故云又也。農法可知,是知秋耕一喻,具嘆小三。從秋耕已去,是釋。次世尊去,結嘆文也。 注云雲者,秋耕助苗,如教詮理;象跡進趣,如行詣真。無常嘆理,蓋約所契;若從能觀,無常屬行。又據經文,則秋耕象跡是喻,無常是法。今約從事,入理義便,故分對教、行、理,例如前三點等。 多作親譬者。問:准前疏文,分五譏為三,即初一譬譏法親,次兩譏主,後兩譏師,何故今雲多作親譬耶?答:譏師中,初譬還是約親為喻,如雲偏以秘方教授其子,是則三意二涉其親,故云多耳。或恐文誤,應雲初作親譬,即五譏中第一譬也。如雲譬如國王生育諸子,形貌端正,乃至然後棄之,付旃陀羅。問:今撿未治本,亦作多字,若是字誤,荊溪合改。答:例如春秋,古史訛文,杜、鄭諸儒,存而不改,斯是禮也。余皆仿此。 佛斥非真者,三皆被斥,但親是子父,天性乃同,其義且狹。既被呵斥,非是王子,故不敢更作親譬。餘二雖亦被斥,然主統萬姓,師訓多人,其義既寬,故更舉喻。初一請主者,以經舉帝王為喻,故當請主。 後四請師者,二、以良咒師為喻,三、以調象良師為喻,四、五皆以醫師為喻,故四是請師。 未除一邊者,但得空邊,未能出假入中也。 經:帝王者,禮諡記法曰:德象天地稱帝,仁義所生稱王。白虎通云:帝者,諦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也。 經:獄囚者,釋名云:獄,硧也,硧人情偽也。又謂之牢,言所在堅牢也。 赦如前釋。 經:度諸眾生者,二乘是空亂意眾生也。既已破見思,故但有界外無知、無明兩惑耳。無知約能迷立稱,塵沙約所迷彰名,其體一也。 經皆令解脫,即初住位;第二文但云除無明鬼者,從根本而舉,非謂聲聞已破塵沙也。 今得安住者,即是破無明,入初住,證三法也。 等法者,等取法身也。 經譬如香象者,象喻佛、菩薩、支佛、羅漢,本為思惑所縛;人喻惑境;䩭鎖喻惑;纏心名縛。 良師不制者,謂為五欲眾魔不能惑亂。 䩭,或作羈,同,居猗反。革絡馬頭曰羈鎖。應從金從貝從小,或從玉,或從巢者非。 經自恣而去者,謂向四人斷思出去,此為學人致請,故以思惑未除為喻。 合中下,解五十七煩惱,凡有四釋:初、是今師,二、是數論師,三、成論師,四、興皇。初雲有三者,五十七是三種煩惱也,謂五蓋煩惱,乃至十纏煩惱。五謂貪、嗔、痴、掉、悔、睡、眠。十謂忿恚曰嗔,隱藏自罪曰覆,意識昏熟曰睡,五情暗冥曰眠,嬉遊曰戲,三業躁動曰掉,屏處起罪不自羞曰無慚,露處為非不羞他曰無愧,財法不施曰慳,他榮心惱曰嫉。七謂見漏、思漏、根漏、惡漏、親近漏、受漏、念漏。 見諦四思惟:一者、見道,歷觀四諦而證真,故四思惟;重慮緣真,故一見修。合論名為五行。 各有四者,謂貪、嗔、痴、慢。 各除一嗔者,謂上界不行恚也。 七使者,成論云:一、欲愛,二、恚,三、有愛,四、慢,五、無明,六、見,七、疑。亦是三毒及見也。欲、有是貪,恚即是嗔,無明是痴,慢亦痴攝。此五屬鈍,見、疑屬利,三界分別,成九十八。此即有部所談數人明義也。 四諦為四十者,雖不現行,有種子在,是故通取;若但取現行,則集、滅、除三,道除於二。 思惟下,此是成宗明義,則修道亦觀四諦,不同有部但緣一真,故使修道惑有十六。 五門者,謂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三倒。約五陰,識心心倒,想受想倒,行心見倒。 注云雲,雖兼引三家,應以今師為正。 第四請中,經病瘧等者,無明細惑覆蔽法身,如瘧發遍體。良醫喻佛得除者,即諸菩薩聞圓入住,頓破無明,如瘧病差。 我亦下。顯己未差。以請佛住同體之見,故曰邪命。同體之思,喻以熱病。雖遇如來,無明未破,故云病未除愈。未見佛性,故云未得乃至常樂。既未得常樂,即未除涅槃邊四枯倒也。疏主科為未除一邊,良有以也。問:學人破思未盡,何故以破無明為請耶?答:破無明,顯三德,是其正意。是故舍旁取正,真約無明。又前段已請破思,無容再說。自淺階深,經意煥著。 第五,醉人科。為通為一切凡聖作請者。凡聖之言,不出九界,六凡三聖,悉具無明,故以醉喻。若入地住,即是分果,名為佛界,故喻吐酒。經中,初譬先明九界迷惑。 醉人者,無明如酒,起著如醉。 不自下,顯醉過。過有三種:一、喻起煩惱。不了己心三德佛性,名不自覺知。不達即妄是真,名不識親;不曉即真而妄,名不識疏。母女、姊妹以喻四德,以三佛性一一皆具常、樂、我、淨之德故。二、迷荒下,喻由惑起業。迷荒意業,不能識心達本,故曰迷荒。淫亂身業,不能觀身實相,故曰淫亂言語。放逸口業,不了文字即解脫,故曰放逸。九界咸爾。三、臥不淨中,喻由其妄業感九界苦。六凡分段,三聖有餘,生死污穢,悉名不淨。次時有去,喻佛能治。良師,喻佛說圓。授人,名與藥令服。稟圓法,立圓行,名服已入初住位。頓破無明,名為即吐。頓悟本具三德,故云自憶,翻前不自覺知也。識知真,安親疏,名之為識,翻前不識親疏等也。心懷慚愧,翻前迷荒意業。深自克責,翻前言語放逸口業。酒為不善,翻前淫亂身業。則遠眾罪,翻前臥不淨中。對前文小不次耳。 次世尊下,合法也。我亦如是,合前人也。 往昔下,至所醉,合醉也。情謂五根,色謂五塵。此根與塵,生惑之緣,故說為酒。依此生結,惑亂己心,名情色醉。不自覺知,不識親等,略而不合。貪嗜五欲,合前不識親疏。 非母母想,乃至眾生想,此即迷真四德,執妄四倒,合母女姊妹迷荒等,略而不合。 是故輪轉下,合臥不淨。 如彼醉人者,舉喻己帖,如來合前良師能治之喻,請佛說法。 今當施我法藥,請同良師與藥服也。 令我下,合服已,吐。 而我下,彰己不同醒悟之人,謂未破無明也。 云何下,微佛請住,疏注云雲,意令細釋。 是疑教者。問:既初以教行理三為執,何故次請但約主師,此中獨疑於教耶?答:主師必設教,教必詮行理,文雖出沒,意則俱三。既疑於教,自及行理。初明無我約五陰,以凡夫攬五成身,妄立主宰故。 芭蕉,約行者行,即起貪起嗔,遷流不實,妄計為我,如嘆芭蕉。 經我人等者。於名色法中,妄計有我、我所之實,名我見;妄計我是行人,異於非行之人,我生人道,異於余道,名人見;於名色和合中,妄計有我生,名眾生見;妄計有我受一期果報,壽有長短,名壽者見;妄計命根連持不斷,名命者見;妄計我能養育於他,亦計我為父母養育,名養育見;妄計有五根,能知五塵,名知者見;妄計我眼能見諸色,亦計我能起邪見,我能起正見,名見者見;妄計我有身力,能有所作,名作者見;妄計我當後身受罪福果報,名受者見。廣明則十六知見也。今略舉十。然此諸見,皆從五陰上起。經於行陰廣明,四陰從略,但云無我無主而已。以行心招累,其過既重,故委說也。 經:漿滓。滓,側士反。色身無知,尚如瓦石,漿滓無用,其喻可知。 約三陰者,受心領納,想取相貌,識妄分別,作用既劣,如華無香。問:經合後喻,亦云是身,何故疏雲約三陰耶?答:攬五成身,從總立稱。 引佛說者,即昔教所談。 為疑教端者,舉昔偏空無我,疑今中道真我。 上有三意下,設問也。上有執、請、疑之三意,何故獨贊執中無我耶? 次無我下。答也。三意雖殊執者,只是執其所證無我之法,因執無我請說真我,今昔二教並佛所說,何故斥雲無我是偽?所以致疑,故云是執疑等本,故佛贊之。 何故下,約能贊以成四悉。世間儀式,法爾須贊,令其歡喜。初以小乘破外道,其諸比丘服用生善,先與後奪,破小乘惡,因執小劣以感圓勝,悟解入理,故云四悉。 次佛下,分科引證。 實義者,義即是理,故證破理修習屬行;語即言教,故引修習顛倒證行,此非實語證教。 接贊騰執者,暹師解云:接佛贊後,便騰昔執,謂佛實贊,佛意欲破,且先贊耳。 乖善者,謂佛作真常,而說乖我無常之善。此約比丘所計己法為勝,但由佛說真常之名與邪常名相濫,故使比丘未達其義,謬破於佛。暹師解云:此諸比丘聞佛令修常樂,卻謂如來猶如醉人見日月轉。下結醉過,雲若有不修苦、無常相,乃至不名為聖,即指修常等不名為聖。故下文佛以醉譬還之,是汝自醉,非我醉也。 聞他下,合聞語不曉;自言下,合自語不實。 語意實錄,即是其義,經雲未達,良在於此。 他不流轉者,彼謂不修無常等想,則同醉人視物流轉。佛謂他人所證妙理本常,而汝妄計無常,亦何異凡夫於無常中妄計邪常?既是二邊,併名倒亂。故金剛錍云:眾生自於佛依正中而生殊見,苦樂升沉。既舉苦樂,常等例然。故經云:於非轉處而生轉想。豈非比丘但得醉亂之語而不知義,其猶醉聞他語不曉其意? 自言善修等者,汝自謂善,既背中道,其實是惡。惡而稱善,何異醉人?語無實錄。 亦是破其執無常等者,向疏云:醉有二過:一、倒亂,二、乖善。此即第二意也。故云亦是謂執偏空無常之惡,而乖中道真常之善。 轉想下云云者,汝以凡夫執邪常等為醉轉,我亦謂汝執無常等為醉轉,以俱乖中道,並屬倒亂。 非其所是者,常樂是佛所證,故佛以為是,而比丘反非。問:比丘昔破邪常,以修無常,得名是否?答:於昔名是,於今則非。且邊邪即中正,生死即涅槃。若棄邪常,別求寂滅,其猶舍波覓水,離器求金,非其所是,義在斯也。 良由於醉者,由無明故,謂是為非。 是倒者、過者,汝妄情所計,謂為無我。真我本有,遍一切處,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高,流轉生死耶?比丘,上言若有不修苦無常想、無我等想,乃至多諸放逸等,今雲慢高即是放逸,故佛結過歸之。 無有實義者,但有三修之名,而無勝三之義。汝向自言:我等善修如是諸想。但如醉言,實非善也。 十門者,如釋序品優婆塞章十對治門。 六行者,勝劣雙修也。 今但略對者,經中勝劣,各但標雲三修而已。 汝行八倒者,比丘但有無常等四,通言八耳。又偏真是變易生死之苦,而妄計為涅槃之樂,故云苦者計樂。分段生死即是三德涅槃,而妄計為苦而求出離,故云樂者計苦。常等例然,是則二乘具足八倒。 經四顛倒法者,即界內界外各有四也。總結雲四,前自列八,正修即中道真常樂等,此常即是非常非無常之常耳。 初如文者。問:比丘正是四枯倒,何故佛以四榮倒回之,而言於苦法中而生樂想等耶?答:此據二乘所證,則是四榮;就其所破,則是四枯。何者?彼謂生死是苦無常等,故滅生死;謂涅槃是安樂法等,故證涅槃。而不知所證全是變易苦等,此則妄執界外生死之苦,以為所證涅槃之樂,何異凡夫謂分段苦以為樂等?故云:汝諸比丘!於苦法中而生樂想。餘三可例。若爾,菩薩出假,應是四枯?答:不例。菩薩出假,於生死苦,其甘如薺,正是四榮也。是知不了三諦圓融,安得免斯八倒? 至理如空等者,己心妙性,一切融通,尚無於同,何況有異?只由迷解有別,故使倒德兩殊。其猶水非清濁,而撓之則濁,澄之乃清。 無明覆汝者,小乘涅槃全是無明,無明即苦,妄計為樂,故唯四倒,非是四德。是故世間常等通攝二邊,凡夫則以生死為常,二乘雖知生死無常,而取著涅槃復是常倒。出世常等即是中道,名既混濫,故佛以世、出世簡之。 若救下,示生起次文之意。 故知次文約字義簡者,是佛釋二乘伏難也。恐彼救雲同名常樂,豈得斥我所證為倒?我若是倒,如來亦倒,故約字義以判倒德。字謂名字,二邊顛倒,但有常名,既其遷變,永無常義。餘三准說。其猶鼠玉名璞,鼠有璞名,實無玉義,名義俱有,方是出世。問:二乘出世,何名世間?答:雖出分段,還在變易,故名世間。 義如下者,即指第四舉勝修文也。 但有四倒、三倒者,向舉苦、空四倒與常、樂四倒作本,今舉三倒釋前兩種四倒所由,由心想見,遂執苦等及以常等。 舊雲下,諸師異解,凡有六釋。初雲三心無倒等者,心王分別,故識心是倒,則心、想、見三並屬於識。三是心所,隨心王轉,故自體無倒。又北遠云:七識心體是心倒,妄取法相名想倒,於所取相建立定實名見倒也。次雲識心無倒者,以識創起,但緣青等總相,故不成倒。次想心,想取境像,故成想倒。次受心,領納前境,則成心倒。次行心,起貪等煩惱,造作遷流,故有見倒。即百論疏雲心王了其總相,心所了其別相也。但了總故,故識無倒。三、雲通、別者,通則四心各有三倒,別則分此四心。主、對不同,在文可見。四、五二釋,亦是通約四心而成三倒。又見下,第六釋,乃豎約凡、聖以分三倒,則見倒是見惑,心想是思惑也。問:經文正斥無學,云何無倒耶?答:無界內三倒,而有界外三倒也。疏文且從界內配義耳。 今謂下,結示佛意也。 妄謂心盡者,雖是思心盡,而無明心全在,故云心實不盡。 無漏下。正示界外三倒義也。一無漏心,二空想,三偏見,故云故成三倒。由茲三倒妄執苦等,故一倒具四也。此順現文,以四枯結數故成十二,所以經雲世間之人樂中見苦等。若准前文,如來亦以四榮回之,通前則二十四倒,以四榮亦由三倒而起。故問下。以榮例枯為問也。四榮之名既中邊通有,四枯之名亦可例同否?故云出世亦然耶?答意可了。 問:有下,四句分別,初且約四雙徴問。 初、約名義問者。此問由前而生,既許枯榮之名通界內外,且如經雲世間法者,有字無義等,復云何約內外分別耶? 云云者,應以四句分別。世間常樂,有名無義,以凡夫皆妄計故。出世無常,有義無名,以佛果必雲常住故。約其方便,必示無常。出世常樂,有名有義。世間佛性,無名無義,以小乘外教,俱無佛性名義故。 世間下,約三雙徴其四句:一、世出世,二、倒德,三、勝劣。以向有名無義四句,只是約世出世而論。世間即倒,出世即德。德為勝修,倒為劣修。故展轉徴核,使各成四句,令義無壅。故云並應四句分別。 言倒德非倒德者,非倒即德,非德即倒,應雲倒非倒,德非德,文從便耳。此之三雙,下文自釋出,故不注云雲。 又世下。答釋也。初釋世、出世、倒德、非倒德四句。文從合說者,以世等是處,倒德是行,行必依處,既無別體,故約義、理合明四句。若就名、字各開四句者:一、世,二、出世,三、世即出世,四、出世即世。此約世、出世明四句也。一、倒,二、德,三、倒即德,四、德即倒。此約倒、德明四句也。名雖有異,義必無殊,故使疏主從合而示。 言唯倒無德者,世間常樂,凡小執計,是顛倒法,非真實德。此初句也。 唯德無倒者,出世常樂,諸佛證悟,唯真實德,非顛倒法,此第二句也。 即倒不倒者,此約理體而說,亦是約開顯而談,謂邊邪皆中正故。世間四倒,即出世四德,指波即水,其理灼然。是則波是水之倒,水是波之德,故云世倒之德。此第三句也。 起方下,此約地住已上,證四德已,隨機起應,示凡示小,故云起用也。 是出世之德倒者,已證本理,故云出世。全真起應,即德是倒,故云德倒。有本德下倒字,或作例字,即屬下句之首字,誤耳。若爾,則使上文不成句義,況下句不安例字,其文自成。或可於例字上文闕倒字。 餘一下諸義者,即生死涅槃、煩惱菩提、真妄縛脫、凡聖迷悟等,並可例此以為四句,故云悉然。 舊雲下,約古釋以明勝劣四句也,謂:一、劣,二、勝,三、亦劣亦勝,四、非劣非勝。句雖有四,展轉相望,但是勝劣,在文可見。 第四句雲非偏圓者,非偏則非無常之劣修,非圓則非常樂之勝修。故知向雲常樂,蓋指中道,非指出假也。 今問下。今師判屬三種止觀行人也。初文斥古,徒成四句以分勝劣,約法配人全無所以,故云與誰分別。單勝下。判屬也。次第人,即修漸止觀人也。初出三界則用劣修,次止二邊入乎中道則用勝修,自淺階深收前兩句,初則單劣、後則單勝,故屬次第行也。文中但云單勝者,從勝舉耳。 雙勝修者,即勝劣兼用,故云雙勝,即向雲雙修者勝也。 是不定者,以宜劣則修劣,宜勝則修勝,用無前後,故屬不定止觀也。即止觀云:或止世界為第一義,或止第一義為世界等。 非偏非圓者,謂初心即觀實相,三諦互融,即邊而中,故非偏;即中而邊,故非圓。如此修者,即圓頓止觀人也。 注云雲者,如向消釋也。其三行所以,如釋序品優婆塞記中具明。 經從以三倒故下,是大科第二回無常倒歸之也。 備有諸過者,謂生死非但無我,亦無常、苦、不淨,乃至有為非但不淨,亦備餘三。 但偏下雖各備四過,而生死無我過甚,乃至有為不淨過甚,故使經文各約一過破之。 生死下,我以自在為義,縛著三界非自在,故無我。 聲聞下,常以不遷為義。二乘但證偏空,更須進入中道,進趣遷改,故是無常。外道修諸苦行,欲捨生死之苦而反更沉淪,故無樂果。有為惑業染污法身,故是不淨。 偏舉下,釋四勝也。 如經者,即是我破無我等,別別對義,已如經文。 今通下,約德體圓通,互融諸法也。如來則舉佛寶以收法、僧,法身則指一德以包餘二。樂乃四德中一,涅槃乃是安樂之法,既具其一,必具其三。無為是法界異名,界即三諦。 然此下總攬諸義,以成妙境。諸義即是三寶、三點、三涅槃、三法界。如此四義,只一心三法之異名。即一而三,故不縱不一。即三而一,故不橫不異。三一互融,名不思議。生佛理等,自他體同。如是體達有字有義,名為勝修。 經毒身共住者。四倒全在,故名毒身。佛若去世,倒從誰破?梵行豈成?故欲隨去。 非汝境界者,機興則住,機息則去,是則去而常住,住而常去,故非二乘所知。 不能知往來者,汝既不知佛是不來而來,寧得隨佛不去而去? 巡行余方者,此方機盡,他土機熟,不謀而應,故曰巡行。經游巡,即天子巡狩,省方觀民也。白虎通曰:王者所以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收,為天下循行守收民也。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歲一巡狩。 分科雲初酬請,次破偏行者,破行即在酬請中,此乃荊溪虛科顯意耳,或是文誤。 琉璃,梵語也。具雲吠琉璃,此雲遠山寶。然此二字本不從玉,即用水流別離字耳。從玉者,後人所加,故文選吳都賦云:致遠流離與珂[王*戊](音邃)。注云:流離、珂、邃,皆寶名,自遠至也。字並無玉。 非永失者,反妄即是,故非永失。 偏修之末者,謂總別念是偏修之初,無學羅漢為偏修之末,但證偏真,名為未極。 一往下,列四章:初是改惡,後三生善,通是真修。 今教(至)昔非者。此謂二乘既聞此經常樂,方知昔學無常為非。 舊兩釋者,此段前後指舊釋者,皆是疏主因敘河西之義,對明常途所解,故云舊釋。若雲河西自引舊釋者,且此經既翻河西,最先造疏,更無舊人可指。又如引莊嚴者,且僧旻生乎梁初,道朗出在晉末,豈於百年已前,預指莊嚴所解耶?此皆疏主因便引之。 今皆下。正指河西義為今也。謂歡喜持出,乃知非真,總為一句也。今師即以乃知非真,自為下句之始。 明真修者,通指下三,俱是真修也。 此聞下,正示第二章也。 由佛性力者,聞於今經,詮示佛性,遂悟己身本有,故云令悟。亦是由佛性理內熏之力,復是由佛性教外熏之力,內外和合,遂令開悟。 在水下,正合喻義。 水澄下,以澄清喻悟,此恐約聞慧,次信解即思慧,慧見即修慧。 而未得取者,取即喻證。若然者,前二是修,後一是證,以慧見是取得故,即初地也。問:疏指後三通名真修,何故以三慧配釋及分修、證耶?答:對劣是偽,故勝是真,何妨通名真修,別分三慧?又大乘對小,通曰真修。若約行淺、深,仍有真、緣二修之異。緣在地前,真惟登地。真修則是分證,緣修別得修名。故分修、證,於義無爽。此皆符順他義,作此消通。 處在生死者,如晉譯華嚴云:菩薩於生死,最初發心時,一向求菩提,堅固不可動。此即初地也。 先合偏修等者,講者應探取經文,對當古義,令無壅滯。 是留心處者。此段譬文,正是如來破彼疑執,顯示理體,以明勝修,即是讀者、行者留心發解之處。故疏廣引古釋,對顯今義,令爾曹曠懷,故誡後輩無以煩重為嫌也。 今釋下,今師正解也。文中,先結示前章以生此段;從諸比丘去,乃至外委大臣秉正法教,是結示前章以人酬義。 未除舊執者,謂佛口雖說常,既須入滅,身還無常,所以請住。以此觀之,舊執未舍。 從乃指下,正生起此段也。所以先人次法者,人能弘道故先以人酬,人若無法不堪依止故次以法酬,即指圓伊是人所弘法,乃知迦葉是有法之人,故云秉正法等。 各各為緣者,此贊後斥各為機緣。迦葉大行,始終無異,所以斥為無常者,此乃寄高訓下,令舍偏入圓。 亦名有方便譬等者,有勝修方便則求得,無則不得。耽湎者,說文云:耽,樂也。湎,沉於酒也。 愛憎等者,恚慢愛憎,悉是鈍使等取利使也;可愛果,即人天果報也;放蕩,即煩惱。 非先解後失者,無始本迷,非先悟而後迷也。但以著人天妄樂,令圓解不生,故以失寶為況。 通是迷途者,以諸人通譬九界俱迷也。 別擬下,約今佛意,正破二乘,別擬小乘三修也。初教即三藏。 證三為真者,由修故證,即無學也。 都從上來者,既約六即明義,故前失寶及求不得,皆為理即所收。 夫寶下,約六即正釋。即故凡亦必具,六故聖唯在佛。是故始凡理具,而不疑無趣取無怯;終聖在佛,而無上慢以生自大。此六即義,起自一家,深符圓旨,永無眾過。暗禪者多增上慢,文字者推功上人,並由不曉六而復即。 非適今者,適,始也。一念三千,本自具足,非始今有。 而眾下,凡小迷倒,日用不知。初句即六道凡夫,明前失寶經文也。 拙觀下,次明小乘聖人但見偏真不證中道,如執瓦石竟不得珠。此約前求不得經文也。 即理寶珠者,據九界悉是理即,今就經意,從正從難,且至二乘,文雖若是,義必九界,乃至別人離邊求中,亦是拙觀。 以聞下,明名字,即是釋乃知非真一句經文也。若約二乘果人,案位即入相似,進入乃即到分真。今約六凡及小教初心,次第入位,聞名識體,故云知字知義。是時下,觀行,即初修觀在名字中,五品開發即此位也。 依教觀理者,以水喻教,以珠喻理。 能詮下,初句明教契於理,次句明理應於教。其若水涵於珠,珠清於水,文字解脫,觀照相應。 非上非下者,珠在水底故非上,猶如仰觀故非下。 以上比下者,以天上之月,比水下之珠也。 以一名人者,即經雲有一智人也。一即心性妙理,從一生智,故云一智。境智和合,故名為人。是則一即法身,智即般若,人即解脫,此乃相似三德也。 人得其門者,圓理虛通,人悟其理,故云得門。遍一切處,無非門也。亦與法華復有一門,而復狹小義同。但彼以取之難契,得狹小名。今疏雲一人,即是證理之人,故云一人。而不雲智字者,境智相冥,其體一故。 道前圓修者,真道之前,故曰道前。即相似位中三觀,圓觀不起法愛,名方便力。 不昏教水者,不滯能詮也。 不動心波者,不起無明也,此即安徐義。 與理相應者,三德分顯,故經雲即便得珠。 此約下,結示也。問:何故不明究竟即耶?答:分證究竟,高下雖殊,得珠義一,同是果故,同證理故,秘密藏初開發故,阿字門攝後位故,所以經雲得珠總收二即。 有方便勝修者,謂由名字觀行,而入相似勝修也。 求得寶珠者,分證究竟人也。理即在迷,全無方便,相帶總舉,言約六位耳。 合三修得失者,即經雲不應如是修習無常、苦想、不淨想等,此斥劣三為失,故即提喻帖合。 如彼諸人等,即以瓦石等三,喻三修也。又因劣修,證三無為,即瓦石等。今世行經本,於苦字下,有無我二字者,蓋後人謬添。 經汝等下。此勸勝三修為得也。故云常修常樂淨想。世行經本於常修下有我想二字,亦是謬添。自非一家科為三修得失者,胡以辨經文之訛偽哉?問:經訛可爾,何故疏文引經,亦云常修我想、常樂淨想耶?答:後人傳寫,不知所以,依彼經訛,輒加疏字。若加二字,即是四修。疏主科為三修,便成乖謬。親撿北遠疏牒,經亦只雲處處常修常樂淨想耳。 後番(至)得失者。經雲四法相貌悉是顛倒,此言其失也。前三且除無我,以無我是遣能觀,故且除之。今言四者,能所俱遣,必須至四以破能觀,至不可得乃證無為故也。四法不同故云相貌,全是無明故云顛倒。經從欲得真實已去,明四修之得也。劣修如失珠,勝修如得珠,故云得失三四俱爾。 應用此意等者,應以三四得失,歷事而修,俾出處語默,善惡凡聖,不離己心,故云遍歷諸法。三諦互融,即有兩種,即邊故劣,即中故勝,故云皆有等也。 故文下,按文為證。三修既令處處,四修豈不然耶?故按此一文通證二段,以此二段通攬諸經,故云豈獨今經。以諸經所談豈離常等,是知四德是一法,佛說種種名,故於諸經更立異字。 非止一境者,總歷六塵,遍巡六作,或隨文託事,或約義附法。以明二修,故云觸處;攝歸心境,故云成觀。方見山家觸途成觀,義有所憑,誡令思之,意在此也。 以今疏明義闕觀心者,只由經文多論觀法。或談所破之惑,或明所顯之理。覽者聞者,封滯詎生。儻明事相,仍存觀解。即如釋序解舍離家法,釋純陀品偏袒有肩,乃至釋第二十六經世務法,俱約觀心。只由初學者易生封滯故,法行人輕事重理故。其破偏行一段,乃是虛科,意如前釋。 離我慢者,經離我想是破見,離憍慢是破思。 經是義云何者,佛既昔勸修學,何故今斥為非? 經善能咨問者,有疑能問,發解非遙,是故嘆也。下經云:若人生疑心者,能破煩惱。論語明君子九思,疑、思、問居其一焉。 王是也者,王譬眾生,內闇則惑覆妙性,我威則妄起我見,如王無聖䇿,徒縱暴威。 如受化下,如昔身子、目連俱受外化,而亦各有弟子,譬外道者,即富蘭邪第六師也。 亦欲下為字平聲,欲得眾生強請作醫師也。 春秋下左傳也。彼云: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疏引從省言不測者,訛也。內迷四德,故無真解;外闕四辨,故無巧說。 俸祿者,俸,與也,所以奉百官也。 藥少則純用邪常,病多則三惑全在。 佛假說我者,以我淨等名,本出佛教。以先佛法滅,外道竊用其名,而生橫計,謂即色是我,離色是我等。下明劫掠群牛,即其事也。 云云者,下疏雲婆羅門神白,剎神黃,毗舍神赤,首陀神黑,今雲青者,恐字誤。 風系動故喻嗔,冷凝滯故喻痴,熱焦渴故喻愛。然此三毒,通界內、外。界內可知。界外者,淨名疏云:取涅槃即貪,捨生死即嗔,迷實諦是痴。界內宜用無常藥治,故須斷乳;界外宜用真常藥治,故須服乳。外人不達,純用邪常,故云一切諸患,悉令服乳。 何但下,謂眾生豈邪,常知四倒之藥邪,亦自不知三毒之病重。 明醫者,西土內眾外道,各有五明。內五者,一聲明,二醫方明,三咒術明,四工巧明,五因明。外五,前四同,最後是符印,明曉八術,故曰明醫。西土有醫,未知其始,此方則始於黃帝也。帝王世記曰:黃帝使岐伯嘗味草木,典醫療疾。周官云:疾醫掌萬民之疾病。物理論曰:夫醫者,非仁愛不可托也,非聰明理達不可任也,非廉潔淳良不可信也。是以古之用醫,必選姓名之後,其德能仁恕博愛,其知能宣暢曲解,能知天地神祇之次,能明性命吉凶之數,處虛實之分,定逆順之節,原疾病之輕重,而量藥齊之多少,貫微達幽,不失細小,如此乃謂良醫。 治毒者,謂治毒藥及毒蟲所傷等。 治邪,謂邪氣鬼病。 知星者,西土醫師。欲醫占星,若是火星、金星、昴星、閻羅星、濕星、滿星,病亦難治。亦占日、占時、占使人等。廣如第十八卷梵行品所明。 云云者,中道八正雙治二邊,謂非生死故治界內四倒,非涅槃故治界外四倒,即下文第十醫能一時治也。 但增無損者,故惑不除,新惑更生。 恣行下。釋上義也。由起空見撥無因果,謂得無礙無惡不造,故曰恣行。此乃但增無損也。古有北地禪師謂淫慾為道,蓋此類也。 善法下。釋或時致死義也。謂初薄得空解,謂證無生。深欲既多,空解亦失,故云慧命亦死。廣如止觀隨自意及破法遍見境等所明。新惑不生故不增,故惑不除故不損。 投岩下,釋上義。以苦為道,望得涅槃,不行惡法,即不增也。 不生下,結惑全在,即不損也。 斷結外道者,即用忻猒心,得上界定,用世智斷結,如郁頭藍之類。此即能除故惑,復不造新,故唯損無增。差已不發者,得盡智、無生智,惑永不生,故云不發。不同外人後失禪定,復更起惑,如雖暫差,不免重發。 所治不遍者,但破見思二惑全在,故云不遍。又但能自度,不善化佗,故云不遍。 五者下,兼學四門。化佗益物,名為兼遍;非摩訶衍,名無巧術。 六者下,即色是空,不須折破,名無痛惱。觀法雖巧而不能治,必死二乘地人,令生佛性。 七者下,難愈病。即無明、惑二觀不能破,故曰難愈;期心次第入地方破,故非一時。 八者下,圓伏無明。粗垢自落,故云一時;未證中道,名不複本。 九者下,初住已去,一破一切破。無明分斷,故能一時;已證中道,故亦複本。其猶諸病頓差,複本安康。言中心,即以相似為初心,故初住乃至等覺,悉名中心。 復令過本者,初住分顯,始見本性。既名複本,故究竟顯得過本名,以在真因上故。其猶非但複本安康,抑又色力過舊。醫之良者,豈勝言哉! 二鳥雙游者,以高下共俱,喻聖凡一致。 咨受者,左傳云:訪問善道為咨。 反生貢高者,如彼二仙,便居師位,以佛為資,即貢高也。又如陳如品明六師白王等(云云)。 羊車下瑞應經云:太子及年七歲而索學書,乘羊車詣師門。時去聖久,書缺二字。以問於師,師不能達,反啟其志。 講武者,講習也。瑞應云:至年十歲,妙才益顯。太子有從伯仲之子二昆弟,長名調達,次曰難陀。然而自嬌,常懷嫉意。請戲後園,的附鐵鼓,俱挽強而射之。太子每發,中的徹鼓。二人不如,以為鄙恥。乃至調達挽象撲之,太子接象,舉擲牆外,使無惌傷。 脫冠遣馬者,至年十四,游觀東南西門,見病老死,悲念天下有此三苦,憂不能食,父王為增妓女以娛樂之。至年十七,納瞿夷為妃,後游北門,見沙門像,即回車還,齋思不食,念道清淨,不宜在家。至年十九,四月八日夜,即呼車匿,徐令被馬天神捧舉,逾出宮城,到王田樹下,次前行,見主五道大神,次逢獵人,乃脫身寶衣,貿鹿皮衣,到前下馬,遣車匿還,即脫寶冠及著身衣,悉付車匿,太子已披鹿皮,變服而去,車匿牽馬還宮。事備瑞應上卷 詣阿羅羅者,中含第五十六羅摩經云:佛在鹿母堂,告諸比丘:我為童子時,年始十九。往阿羅羅迦摩羅所,問言:依汝法行梵行,可不?答言:無不可。云何此法自知證?仙言:我度識處,得無所有處。即往遠離處修證。得已,更住仙所,述己所得。仙問:汝已證無所有處耶?我之所得,汝亦得耶?即共領眾。又自念:此法不趣智慧,不趣涅槃。是故更往郁陀羅羅摩子所,云:我欲於汝法中學。彼答:無不可。問曰:自知證耶?答曰:我度無所有處,得非想定,我久證得。便修得之,乃至領眾等。此即依附舊醫以為師範也。 經:師範者,諡法:溫故知新曰師,尊嚴能憚曰師。范音犯。說文曰:規摸曰范。 經卿今者,卿之言慶也,亦美善之稱耳。故古之相謂為卿,如後周小道安誡門人九章,皆雲卿等出家。後世制斷,君王命臣下之稱也。 釋四十八者,先異解宗師者,即僧宗法師也。 五十許年者,三十成道,八十入滅,故云五十也。 前三時,謂:一、有相教,即阿含;二、無相教,即般若;三、方等抑揚教;四、法華同歸教;五、涅槃常住教。華嚴是頓,五時是漸。 猶是外道弟子者,以此身為太子時,曾為阿羅羅等弟子故,以法華之前未顯遠本故。 所餘二年者,意謂如來在世,第四十九年方說法華。今家據菩提流支云:佛成道後,第四十二年說法華。即彼經雲四十餘年也。余有二年,故云餘年;若剩八年,不應言余。宗師所釋既無憑準,故疏主破雲太漫。開善、冶城皆約所表,而開善依憑舊譯,故但以四八合法;冶城據此現文,故有四十八數。 依天下,明今釋疏主之意。若約事釋,須准阿含;若約表法,定依智者。對古示義,故指天台,即破法遍中。破見假中,有單四見、復四見、具足四見。今約具足論之,故成四十八。謂四見各四,則成十六;一一三假,故四十八。所言三假者,謂因成假、相待假、相續假。止觀云:法塵對意根生,一念心起,即因成;前念、後念次第不斷,即相續;待余無心,知有此心,即相待。上因成約外塵內根,相續但約內根相待。豎待滅無之無,又橫待三無為之無。 少異、頓異者,初為提謂說人天教,明三歸、五戒,翻邪向正,故云少異;次為五人說三藏教,明無常、苦、無我、不淨,以破常等,故云頓異。 提謂五戒者,此准提謂經說。若依瑞應,亦只三歸。如瑞應下捲雲:佛定意七日,不動不搖。樹神念:佛新得道果,坐定七日,未有獻食者,我當求人勸令飯佛。時適有五百賈人,從山一面過,車牛皆躓不行。中有兩大人,一名提謂,二名波利,心生恐怖,禱神請福。神勸賈人和麨蜜上佛。佛念古佛哀,受人施法,皆持缽。四王遙知,各上佛一缽。佛置左手中,右手按之,合成一缽,令四際現。佛受麨蜜,告諸賈人:汝當歸命於佛,歸命於法,方有比丘僧眾,汝當預自歸。即受教,各三歸。故知今雲五戒者,依提謂經耳。 文鱗三歸者,瑞應云:佛起到文鄰瞽龍無提水邊坐,定意七日,光照水中,龍目得開,自識如前。見三佛光明,目輒得見,乃至化作年少道人,稽首問佛等。佛告龍王:汝當復自歸於佛,自歸於法,自歸於比丘僧。即受三歸於畜生中。是龍為先見佛。經本文鄰字,皆作鄰並之鄰,恐是梵語。疏作鱗介之鱗者,字耳誤。文鄰若是梵語,故不可以文彩解義也。 即是神通者,降魔時現神通也,亦如瑞應輔行第一備引。此皆鹿苑前事,故今經以少異喻之。 初教之機者,即藏教機也。即如瑞應明,佛為文鄰授三歸竟,即念眾生難度,意欲默然。梵天致請,佛可天意,念誰可度者,便度五人等。 根緣冥對者,宿種小大之善,與應相關也。後機教,即通、別、圓也。應歷五時,以辨機發之相。 言已有者,謂鹿苑顯聞初教,而已冥有三教大機,故使方等轉藏成通,般若冥得別益,法華、涅槃同歸一實。但在鹿苑,大機且生,小機已熟。 又解下,但約惑解,故唯在初教。 我見生惑等者。我見即身見,以立主宰故,所以邊邪利鈍等惑,悉隨身見而生。以此潤業,招感生死,傷法身,損慧命,故云妨害事多。 若聞下,此明附佛法。及佛法中起見者,小教破我而翻起我執,謂我能觀無常等,此則不稟敕令,故服其乳。若消喻中故服斬首者,罪由故犯,雖小必刑,即尚書刑,故無小也。 以惑下,以見思惑,障真空解,盡其天年,謂之壽終,不盡天年,謂之橫死。 上中下悟者,即初教三乘悟道也。 五門下:葷辛污穢,故譬不淨;苦味逼迫,故無我;鹹味改常,故無常;甜味可口,如空無礙;酢酸酷烈,故苦。 眾生不解者,即指二乘為眾生也,故以痴人譬之。五陰如鹿,真常如馬。五陰遷變,妄計為常,如彼痴人謂鹿是馬。智人喻佛,佛初成道,說陰無常,如言鹿不是馬。 雖知下。正喻二乘執無常也。雖破邪常復執無常,如雖知鹿處無馬,便執其無為馬,殊不知自有真馬也,故責云何處等。是知無馬之言且為破執,無常之教且為除倒,豈有無便是馬,空即極理耶? 故無馬下。謂無為馬。既是於病執空為證,故成顛倒。起無下。明起倒之境。佛果已證,常義易明。又佛果是常,別教亦說,如雲因雖無常而果是常,故小乘執計佛果以為無常,其過顯著,故云易見。 二、謂下。凡夫生死遷變宛然,是以小乘執為無常。今雲無常是病,則義隱難見。是知佛果理事俱常,故病易見;生死唯理是常,故病難見。 何者下。徴釋。生死即常,以顯小執。生死是事,真常是理。事即理故,無常即常。波水空華,喻意可曉。理性本常,妄謂無常,豈非病也。 王復得病者,即是小機;執無常等四,以成枯病。問:向舉鹿馬以喻執情,今雲生死無常,即佛性常,豈應鹿便是馬耶?答:有二意:一者,智不難喻。如雪山喻象,豈求尾牙?滿月譬面,寧責眉目?故不可以鹿馬事別,以難真妄體同。二者,強為消通。加韓子曰:衛嗣君云:夫馬似鹿者,而題千金。有百金馬,而無一金之鹿者,何也?馬為人用,而鹿不為人用。今謂馬形似鹿,而此鹿即馬,可喻真理成妄,而此妄即真。鹿馬名殊,體性本一,以此通難,義或可然。 命者,召也。既雲命醫,理當遣使。 根緣扣佛者,即前四段中,初大眾請也。 困苦下,正因雖在,而執空為證,故云欲死。 科雲三譬三修病者,即前科正起病文也,前疏文虛科而已。 四、醫下,敘意分科。一、往下,即四段第二,如來答中略談三點等。 二下,即第三、比丘疑執;三下,即第四、破除疑執文也。 四下,即諸比丘於今得解也。古本即北經明昔權宜者,由汝昔計邪常,故權說無常而破汝執,猶雲鹿不是馬,豈無真馬耶? 還成上意者,昔語若實,今則欺誑;今語若實,昔則欺誑。 誤我下。常樂既是,則外道何辜?而昔如來誤我棄彼,經定為勝汝者,佛既先解無常,今乃解常,故知不如外道元自說常也。 為譬作譬者,為舊醫譬,作蟲道譬也。 與正我名同者,其猶周鄭二璞,璞名雖同,而玉鼠兩異。 初即毒藥等者,如世間乳,善惡性別:惡乳令人橫死,故名毒藥;善乳資益身命,故曰甘露。 果時多德者,謂萬德悉備也。 諸法師者,通指諸家,同作此解。 無復真味者,如食酒糟,實無酒味。 斷常高下者,斷見著空如高,常見計有如下。 麥䴬者,䴬,夷職反,麥糠也。 特牛者,顧野王云:雄牛也,又無偶也。 飲食調適者,飲,猗鴆反。食音寺。經本食或作喂,於偽反。 今明下,今破也,初句總非。 何者下,示正義。應辨中道真常,以破二邊無常。生死邪常,實無常也,故所破無常收乎二邊。 何用下,責古非。 矜己者,孔安國云:自賢曰矜。 篾者,說文雲相輕易也,即責前解雲慢心為高也。 下濕者,濕,似入反。爾雅釋地云:下者曰濕。字體從水。公羊傳曰:下平曰隰。字體從阝。故二字並通。若古雲二乘為高,凡夫在下,義稍可然,故無所破。 此以下,但得以小破邪義耳。既乖經意,故今不用。 今釋下。明今解也。文中皆約中道對破二邊,以釋經文真常甘露之義。住秘密藏,則三諦俱寂;二鳥雙游,是三諦俱照。 經始知乳藥善惡好醜者,即上根聞佛重說,方知常名雖同,邪正天別也。 經悉是醫教者,即上根告於中下,謂我所傳悉是佛說。 二雲下,謂如是無我四字,猶屬前科。從有因緣故去,方是合前譬中第四譬四德藥義,故云合前真常之教也。 合後又三者,且依初家,以如是無我四字,合在後文,以分三段也。 經說諸法中真實有我者,即同下經一切法中有安樂性義也。只由十界依正,悉我自心,三諦常融,四德無減,故雖舉我,理必該三。 釋長壽品 嚴觀所安者。問:前品疏雲謝氏,今何言嚴觀耶?答:三人共治,疏文互現耳。 不移亦善者,謂呼為壽長品。例如彼岸到壽長,即長壽,但西方語倒也。 譯人左右者,改命為長,合稱壽長。今逐語便而呼長壽,言語不同,意義無別,譬如人自左右,物體無殊。言譯人者,傳語、筆受、綴文、證義、潤色,同稱譯人。如唐法藏法師,但是證義,而稱譯經沙門,即其例也。今嚴、觀二師,既重修定,則與證義、潤色職同,故指為譯人也。當知下,前品雲當知如來即常住,今謂常住即長壽,義是譯人所憑,故改常住而雲長壽也。 正言下。良由四德究顯,獲此長壽。故知長壽是總,四德是別。舉總攝別,故稱長壽。若言常壽,但是一德,攝義不周。 今釋下,正釋題目,文具四悉,俱約極理以明喜等,在文可見。 諸問答下,以迦葉最初問云何得長壽,而佛復最初答之,文聚此段,故題長壽。 余各隨便者,雖長壽之義貫乎始末,而各隨義更立異名,如答金剛不壞身,即以金剛題品等。 初勸下,懸敘勸意。 所以三勸者,凡有三意:一者、佛教法式,事必至三,如三繞、三止、三說等;二者、佛意殷勤勸勉,故至三告;三者、勸意不同,故須三番。 上疑既盡者,謂已聞佛說新醫、舊醫,深領玄旨,達了真常,疑執已斷,故默然無辭。所言默者,初勸文,後既無答辭,則知是默。 一經二律者,經詮理慧,律詮德行,雖有論藏,還解此二,解律屬律,宗經屬經。 不煞為因者,以持不煞戒,得長壽果,律詮於戒,故律是經宗。 今按:下引經諸字,以證兼二。今時經但云汝於戒律,或是經誤,或取下文我今無智於諸戒律之語,成此文意。是則戒名通三,即收三藏:律藏詮律儀戒,經藏詮定共戒,論藏詮道共戒。道即無漏慧也。此即三學義足。 又將下,即指下文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寂也。文晦者,晦,暗也。 不專真俗者,諸法是俗,本性空寂是真。 具說如上者,即指上釋於諸戒律具三學義也。 次釋下,文中先標雲三號皆不思議者,以究竟三號從理行教以彰具名,故理等三互融遍入,非下地心思口說所及,故皆不思議。 次如來下。歷示三義也。如來境界即極果所顯之理。理謂三德,體非縱橫,故曰深微。十方三世皆從此理來成正覺,故曰允同。 辭上等者,性即法身,空即般若,寂即解脫,此即極果所顯三理也。 所有下,即楞嚴、大定,是究竟所成之行。理既有三,行契於理,故行亦三。 言說變底者,謂圓教詮辨,橫窮十界之邊,豎徹三諦之底。故能示導佛界是道,九界非道。開權顯實,非道即道。此即三德教也。故三三成九,九隻是三。故於次文,直約三諦以釋。故使向之三號,只是三諦異名,俱在究竟。故使比丘雖入分真,不能發問。 三、結下。謂無有究竟三智,故不能問;亦是小乘無圓三智,故不能問。故下自舉老人為喻。既不能問,亦不堪寄。若爾,何故向雲上疑已盡耶?答:疑執已盡,實入分真,但讓迦葉菩薩興問,故且仍示小乘。例如法華中,身子初周獲記,至於龍女海出,還示執藏為難等。其實內證已是分真,縱約分真,亦不得問,意如前釋。聲聞十二緣者。問:聲聞但觀四諦,此何故云十二緣耶?答:諦、緣、度三,三乘通用,而有兼、正。舍兼取正,故別三乘;以正從兼,故皆通具。 從過至現者,不取未來二支也。以未來未至故,但約十支,支支互入而成十二,故百二十。 過現滅故老死滅者,此示但觀十支意也。謂但滅過現,未來隨滅,如根枯條死,現因既滅,來果必亡。 無明下,此示過、現十支,各有十二滅相。 起居者,居,坐也。 不紹三寶者,灰身入滅,紹繼事乖。無幾者,猶無多也。 適化下,適,往也。務,事也。往化十方,故曰多事。 乘如下,即乘如實道,起應即來成正覺。 漢書下馬遷史曰:米至石萬錢,馬一匹百金。注云:秦以一溢為一金,而重一斤。漢以一斤為一金。今雲一萬,未詳所以。恐斤、萬二字易誤,置引不同。據疏主即是以萬錢為一金,故以解脫配之。 一句解脫(至)眷屬者。謂一一句中,互具百句,都成一萬。又展轉相望,舉一句為首,則有萬句以為眷屬也。百句義,如下經疏。 若爾下,明向三解。約事配數,雖成還時歸我,其義不允。豈可像法之後,釋迦重出耶?人天及劫,更無憑據。今明下,約所表釋。數義會歸,其旨彌顯。見思之惑,三乘同斷,故名通惑。塵沙無明,別在菩薩,故號別惑。通別惑盡,近在初住,遠在妙覺,法身頓顯,名感我歸。 即是歸我者,教行趣理,名為歸我。如此釋義,既順經文,復符心觀,故云稍便。 次推功者,謂諸菩薩有乘持之功,堪任付囑。 經如自己有者。十方佛法,不離自心,故如己有。問:上哀嘆品云:我今所有正法,悉以付囑摩訶迦葉。今何故云及大迦葉悉皆無常,不堪受寄耶?答:前對舍小入大,已學新伊者,故付迦葉。今對小執未除者,故言無常,意在敦逼,令皆入圓。迦葉上首尚不堪付,況余小乘?既懷鄙恥,理當舍執,權行發起,故斯白佛。且夫迦葉法華已入,豈今無常? 無漏心等者,澤州云:不自高舉名無漏心,不著吾我名羅漢心。 忘我下。以忘吾我,故能推功菩薩也。 二緣下,凡約三解:一、能不能,二、能問能答,三、久住利生。菩薩具此二緣,不出三對。 悉出上文者,即指前科,合應寄經文次第,有此三對,尋經可見。 通勸下,明通勸來意,文具四悉。佛既普等,及大眾主伴不同,即是世界益。 若得問人者,若得發起之人,則當機結緣,普益生善,故屬為人。 又對下,以普破偏,即對治益。 先偏下,雙非顯理,即第一義。 象及兔者,象喻菩薩,兔喻比丘,同用三勸,如皆盡力。若爾下,再徴答義。若言佛無厚薄,亦合機緣事同,何故菩薩有疑,無辭不堪,及無推讓,與比丘異耶?答中兩意:初、約異則違問;二、又例下,約同則順問。初雲皆無者,雖蒙三勸,而三事俱無:一、無疑,二、無受寄,三、無利他。菩薩具三,故云皆有。文中次第示有三義,故知三勸則同,疑等則異。 順問中無而意異者,三義似同,其意永異。此則久解,故無疑;彼則不能問,故無疑。此則自謙是退;彼則不堪受寄,故退。此則實能利物,禮合推功;彼則不能利物,須推菩薩。此答雖同,意還成異。問:向雲菩薩有疑,今雲無疑,何耶?答:其實無疑,為物假設,雲有疑耳。 問何下,意問:何故佛舉命、辯、歸、戒三事為問端耶? 多有所關者,命辯歸戒,關涉一部,撮其大略,四意總收。以一部之文,不出施等,故佛勸問,意在於斯。又識迦葉三十四問,只是領佛三勸,約義開張,故三十四、五行、十德,若義若用,悉由此三。 一、如下,初開施。以施章凡有一十四品,次第屬對命等三義,還是開演三德之教。 問命下,長壽、金剛,是法身德。問辯凡二品,謂名字、功德及四相品也,是開般若德也。問歸戒,開一十品,謂四依乃至大眾問,即解脫德也。文雲善業、楞嚴,即解脫異名。 建大義者,即四依菩薩,內住楞嚴,外建大義,於佛滅後,為眾依止,此指四依品也。 乃至下余之九品,悉在歸戒善業義中。 月鳥等義者,等取菩薩大眾問二品也。 二、開行中。問:命開天行者,暹師云:依常命理而行於行,名天行也。即梵行品末,指雜華經也。 問:辯開梵行者,內則四等修心,外則辯才益物。 開聖行者,聖行即戒、定、慧。又歸戒是人天小善,故開嬰兒;所防即惡,故開病行。 五行下,行因德果,因立果成,故行章五品亦由三勸三開義。文中以問命等以對四德者,如下師子吼品所談,佛性豈逾四德?故此對之。 問:命即常者,長壽即常,其義可解? 問:辯即樂者,多聞分別樂也。 間戒即淨者,戒淨有智慧也。 問:歸即我者,歸乎三寶,不為邪縛,自在可知。 能問下。能問即師子吼,能答即如來。福故能問,慧故能答,亦各具二:能問答命辯,即慧莊嚴;能問答歸戒,即福莊嚴。 四、開用。問:歸攝邪者,即陳如品中,六師翻邪,十仙歸正,皆由常辯開化也。 問:戒攝惡者,即迦葉品明殺蟻子有罪,殺闡提無罪,此防闡提之惡;又明闡提惡有佛性,即常命不斷,故云即用常命等。 通前不者,意問此三問端,既皆問後諸品,還可義通前三品不?答中,初明通哀嘆品義,即三修、三德是也。歸戒即我修者,歸同體則反二邊之邪,持理戒則止二邊之惡,不為邊縛,皆自在義。此即通哀嘆中勝三修也,故不言淨。 又問下。通哀嘆中三德義。此即新伊之所喻三修三德,是前品之大旨,故約此通。以四德配三德者,此亦一往從便,二往明義,則此三德一一皆具常樂我淨也。又三德互融,今雖別對,義已通具。 又問下,次明通純陀品五常義也。常語即常辯也。既通前二,序品可知,以通別二序還序命等。 又文下,引下經佛贊迦葉之詞也。良由佛開問端,迦葉領旨,於命等三演成諸問,義關始末,能益群機,故為佛贊。 即通下,總結示也。 問端,即命、辯、歸、戒。籠罩諸品,結括一經,名義雖殊,問端收盡。故諸名義,只是三德,字異理同,寧乖一念?如來由果證故,能開其端;迦葉由分顯故,能問其義;時眾由理具故,能感其教。高下雖殊,理性常一,講者聽者,無懷異求。 殊途同歸,百慮一致,籠括如斯,故云若此。 注云雲者,意如向明。 菩薩通位等者,四十真因通名菩薩,童子之號別在九住;老幼發心通名菩薩,童子之號別在幼稚。 論雲下,引涅槃論,明其幼年也。彼論云:迦葉是十二童子,如來威神力加,故能問。即有下,疏主約其幼年,以示四悉。 不可以人幼等者,依法不依人也。既重其法,必重其人,重故歡喜。 三下,幼能問佛、老者,不能折伏高心,事在於此,即破惡義也。 四下,感佛威加,為對揚主,顯性入理,何莫由斯,即第一義也。 若依下,判其別位高下也。 若類下,如請觀音經,列眾文殊,亦稱重子,文殊是等覺人,故云即十地頂。 經多羅聚落者,暹記云:此雲蘆葦,謂蘆葦村人也。 高宗者,宗謂宗族,淨行是四姓之首,故曰高宗。迦葉,此雲飲光,或龜氏。 甲族者,如此方崔盧李鄭之家也。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是百室為一族也。一族之間,必有豪強名家號族姓也。甲謂甲乙丙丁十干之數,甲居其上。 決定眾者,即分真位得念不退,能決定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也。 偏袒等,如釋純陀中。 經:令汝歡喜者。即增道損生,更入上位,令得法喜也。又稱機益物,故喜也。 高廣中,先雙嘆主伴魏。魏者,高聳之稱。經:旃檀譬戒,師子譬慧,二法具足,位在分真,名不壞眾。此明主伴道德豎高也。疏云:明其眾廣者,人數至廣,道德俱高也。是知此段正嘆豎高。如來下,法身堅固,喻金剛。 經:流離者,妙色清淨,喻流離也。 佛色大等者。佛,色境也。智稱於境,故云亦大。佛即究竟大,眾即分真大,此明主伴智慧橫廣也。 經:從是眾會下,次別嘆伴也。 經:無量無邊嘆橫廣,深妙嘆豎深。橫豎具足,名為功德;無二邊縛,如象脫羈。 佛及下,總結示,即釋經文於如是等去文也。 巨細者,巨謂主伴高廣,細謂我如蚊蚋。 不言自絕者,若論巨細懸殊,則不敢發言,而自棄絕所問也。 今假下。明請巨加細,方敢發問。所謂假藉高廣之主,以神通借我智;高廣之伴,以威德添我辯。通名慧性,故能助智;威則無畏,故能添辯。內智外辯,乃能問耳。機辯者。謂辯說出口,如弩發機。故易云:言行,君子之樞機也。 兩存者,謂後四行是余勢故非問,此則存於河西及第二師解也。又亦得是問後行義二章,此則存第三解也。故前三師不出兩意,謂是問非問也。 中寺安者,即法安法師也。余師名如第一記。初開問數所以,如下自明因起中太昌寺僧宗也。 靈根下,即梁楊都靈根寺令正法師也。靈根非靈味。從迦下,即哀嘆中佛付迦葉文也。 何者?下船師度人於彼岸,知是初成;捨生死則入涅槃,知是終滅。中間法門,即是余諸問也。 應去應來,應字通平去二聲,來即始成,去即入滅。 觀此下。明今解也。對破古師,亦以三科明義。此即初分偈也。偈前正問旁請,因便請故旁;後四正請旁問,牒前問故旁。舍旁取正,問請兩分;約正明旁,問請互具。故不同前三師齊分分文,亦不同後一師兩存明義。以後師雖請中有問,而自問行義兩章,越次消文,不為雅當。澤州慧遠乃分三十六問,或四十二問,而雲問有六別:一、總問,如言云何得長壽等;二、求問,如言願佛開微密等;三、難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責問,如言如其斷疑網,云何不定說等;五、贊問,如言眾生大依止等,迦葉欲難,將奪先與,而為讚嘆,是故雖贊而得為問;六、謙問,如言今欲問陰我無智等,謙己不堪,而起後說,故名謙問。此但通分為問,而不知後之四偈,但是請答前問而已。於中求問,即是今家問中有請耳。 又開下,明問數也。文中,先明二處開合。 合成兩問者,上半一問,下半一問。 開四者,以佛答中既為四答,故以此問約答而開。云何得三字是問能得之因,長壽二字是問所得之果,第二句是問法身之果,下二句是問法身之因。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為力,故云得大堅固力。以問身壽各開因果,故成四問。 天魔下,開成兩問者,以此一偈有二,云何故但初偈及天魔偈二處開合不同,故使諸師問數增減? 若直下,正示數也。直數云何?為問不論義趣開合,則但三十二,此如梁武。 若數合偈等者,第四天魔偈,但合為一。初偈雖只一,云何作合偈數之?而有兩問。 復以何因緣下,自是一問也,故云亦只等。 三十四者,以開初偈兩問,各有因果,為四問故,此如河西。 請偈中三問者:一、問諸行,二、問安樂性,三、問諸陰。 足合偈者,足,子喻反,添也。 請中三偈者,不約所問義,直數三行也。此符梁武直數云:何故但數偈以足之耳?此如中寺安所說。問:請有四偈,何故云三?答:以第四偈但是總結而已,故不數之。 若數(至)三十七者。應雲若請中三問三偈,今但云三偈者,或闕或略,以三問足問成三十七,以偈足亦然。此同光宅所判開善作三十問,此既無理故此不明。 各有下,和會諸師。今依下,明今師依憑用義也。 因起中,初破開善、靈根也。開善,謂一一問皆從前二品生;靈根,謂或有從前生,或不從前生。今但破從前,則二師同壞。所以不破不從前生者,以不從之說,則是臨時,義同太昌,在下當破。 聲聞未曾等者,此約不經法華者說。 又是法華下種者,如五千退席之比。所以聞前二品談常,則生疑動執,疑故則問。且迦葉菩薩圓頓利根,於此曾前味味聞說,故曰久聞。聞必已解,何得疑問?又聲下,只約聲聞聞前二品,破除疑執,已悟圓常。豈有大乘利根,此猶未解,而方致問耶?此乃舉劣況勝,以難二師。 救雲下。二、師救也。謂菩薩已悟為機緣故,假設疑問。若爾下。破也。既是假設,豈是因聞二品有疑耶?此乃從前生義,土崩瓦解。 又雲下,亦開善靈根明義也。 佛力下,今破也。二師生起有從尚皆被破,靈根不從前生任運成非,太昌臨時其義更劣,故並無破。故下文結斥,亦不斥其臨時,故下斥雲豈只近因兩品,遠由一化也。 又言下,破興皇通論一化也。 始終者,始王宮,終雙樹也。 杭行,猶各行也。 經問下。示各行相。今試明今釋也。今論問意,乃問法華久遠本行菩薩道因。 常果者,即本地初得常壽之果,本果之因,故曰常果元本之因也。 佛答下,即此品長行佛答初偈文也。 本若無常下,正出迦葉疑問之意。已知果是常住,而反疑其因本即因也。因若無常,果亦合爾,以果是因家之果故。 本若是常等者,若謂因果相稱,今果既常,本因亦常者,且常即妙理無遷,因乃修行遷動,是故若雲因常者,即不可修也。既回惑其因,故先致問。 非常非無常等者,顯今因果是中道真常,故並舉雙非也。誓願即四弘。功德智慧者,功德即斷德,亦是福德。 問:一化始終者,此據今日始自寂場,終乎鶴樹,五時設化也。 何者下。徴釋。應問云:經但言云何於此經,此經即是涅槃。若爾,只是問終,何關初耶?故今釋後,必對於初,後由初至。故文中先舉無況有,必具始終。又以始終例成三味,中間即三味也。既五時意足,則一化義周。隨他等三語,出在今經。隨他意即藏通,隨自意即圓,自他即別,故三語即四教。以此四教配入五時,兼等施等,故云無量法門。 來世所施等者,即滅後四依化物也。 國師下,明其方便所現之身也。國師,道士之稱,通於道俗內外也。國師在道可知,所以通俗者,禮學記曰:君之所不臣於臣者,當其為師,則弗臣也。太學之禮,雖詔於天子,無北面,所以尊師也。又禮曰:父事三老,兄事五更。王隱晉書云:魏高貴卿公之入學也,將崇先典,乃命王祥為三老,侍中鄭小童為五更。祥南面几杖,以師道自居,帝北面乞言。古者沙門亦稱道士,如習鑿齒呼道安為遠勝非常之道士也。自後魏黃衣寇謙之專以道士為號,故釋子不稱焉。 儒林之宗。宗,尊也,如王祥之類。 種種示現者,十界垂形,豈止人道? 若尋下,約該收結斥也。 元元者,元,始也。久遠初成之果,已是於始,今迦葉復問本果之始,因即是始中之始,故云元元。 果成已來,已過塵點,本因又倍上數,論其劫數,孰知其極,故曰不窮。 廣廣者,現在五時,已得名廣。論其一一時中,對機施教,其實無量,此乃廣中復廣。又現在一方益物,已是於廣,況遍十方故,故云廣廣。 未來益物,番番不息,故曰永永。 如是下,奪興皇語以成今義。如今所釋,上極本因,下收來際,乃是囊括古今大明覺道之義。興皇但云:始自王宮,終乎雙樹。論始則尚未及於中間近成,況該遠本?論終則尚未言於未來一番益物,況復番番?是則囊括之語徒施,大明之嘆虛設。有名無實,事在興皇;名實兩全,義歸今釋。故奪彼語以成今嘆。 豈近下,結斥。古師兩品斥開善,靈根一化斥興皇。遠由尚謬,近因可知。 今敘下,結意斥古。 況諸下諸師,即開善靈根,太昌興皇也。 興皇下,引興皇嘲諸師語,以顯今義。能嘲已成所破,所嘲之者,安得是乎? 不知兔角等者,興皇自謂釋義得旨,故斥諸師空諍問數,何益今經之義用也?所言嘲者,謂戲弄之言。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