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三德指歸 ·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四
錢塘沙門釋智圓述
六難由佛者,向佛遮請,明六難、四嘆,由佛涅槃而得,此說非虛,實如佛語。
謙謝從佛等者,應改謝為者,即雲謙者從佛境界生,向下明謝乃從於用生,經文即從世尊已去也。
均者,齊也,謂與文殊位齊也。
喻智斷者,龍是水中大,喻定能斷惑;象是陸行大,故喻智能照理。
淵泉者,淵,深也。管子云:水出於地而不流曰淵。
霄者,文選吳都賦云:披重霄而高狩。註:雲霄,近天之薄雲。謂拔住前淵泉之下處,分證雲霄之上也。
謝無常用者,由佛現無常,令我獲益也。
如來未然者,方言云:?、吁,然也。郭璞注云:皆應聲也。
?,呼爪反。
吁音於。
次譬下,初解依法文,偏譬於機;次解引合文,偏譬於應。
夫聖下,斥前兩解也。
聖言巧密者,謂法中偏舉於機,合中偏舉於應。語雖偏舉,意則互明。故茲一喻,兼乎二意。謂眾生戀佛,佛戀眾生,機應不舍,如飢無吐。喻意通兼,故云巧密。
無為是傍者,獻供正是財施,故以論議法施為傍也。旁、正不同,即世界義。
為傍故論者,為傍人生善故,論即為人。
問答權巧者,文殊以無常呵請住,純陀以常住難無常,即對治義。如來境界,即第一義。
勝負者,輸者為嬴者擔負而去,故以義墮為負。莊子云:有力者負而趍之,而昧者不覺。
彰其非理者,常與無常,互相拒抗,不當正理,故云非理。
後當廣說者,哀嘆品中廣說非常非無常,舉佛廣說雙非之是,顯二人偏執為非也。
文殊古佛者,悲華經云:文殊現在北方歡喜世界作佛,號歡喜藏摩尼寶積。又如楞嚴經云: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佛,號龍種上尊王。亦文殊是。
約斯事理者,托勝負事,表三德理。深而墮負,表即空而假;淺而獲勝,表即假而空。非勝非負,以表二邊即中,三諦即三德也。
料簡中三番,初番簡有無者,由經雲有為無為,且共置之,是則文殊是有,純陀是無,故今簡之。
文殊(至)正法者。即經雲如是觀行,具空三昧,欲求正法,應如是學也。此難文殊有為令成無為。
對有論無者,任將文殊為有,純陀為無,只以純陀之無,對破文殊之有,既是待對,此無是有。論云:若法為待成,此法還成待。今亦例爾,若空對有成,此空還成有,故云還應是有也。
那忽下,結責也。
解雲下,答釋。
望大是有者,藏、通空理,是界外變易生死,故別、圓即以幻有,幻有即空,共為俗諦,名復俗,故云望大是有。對有論無者,對復俗之有,論中道之無也。
有者無無者,若約待成,雖名為有,而此界外待成之有,還破界內當教之無,故曰有者無無。此約對破說也。或可者字誤,應雲有去無無,謂所破之有既泯,能破之無亦絕,故知待對既絕,還得是無。
又復下,次簡勝負。純陀於六度中方圓檀度,故云行淺;文殊、古佛萬行已滿,故云則深。云何淺者卻勝,深者翻負?答中,適物等者,謂適悅物機故。文殊為砧,純陀為捶,成熟眾生四悉之器,示現勝負耳,故云非定勝負。文殊、古佛本無所負,示受屈辱,而於本證亦無損減;純陀淺行,本無所勝,現能彈呵,而於本證亦無增添。
又文下。約是非互得。初約今昔,是當分明義。昔教偏乘,以無常破常,故以無常為是;今經圓頓,以常住破無常,故以無常為非。次約四句,是跨節明義。是故昔教有為無常,今教無為常住,悉是大涅槃雙照之用也。
俱是者,謂文殊依有門通理,故似執昔,然其所通,即非有非無中道之體,純陀依無門亦然。
俱非者,若執門迷理,故二俱非;以體非有無,故各執則傷體。
各辨下。是兩亦句。以有為之用顯雙非體,約用為非,約體為是,無為亦然,故云各有等。此則將前是非二句相對而說,故成第三。
即用下,明第四,即二邊用,是中道體。故文殊有為,純陀無為,咸契秘藏,是非都息,往復一如。若然者,傍論問答,豈離三德?三德只是一心,若能反觀,斯義非遠。故知四句顯示,理盡幽玄。
今古不異者,謂三世道齊,從古來今,其道不異。故知今古二字,是釋來義;不異二字,是釋如義。是故諸佛皆具二身。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即是分字以配真應,對今所釋,但總別之殊耳。
夫諸下。明純陀責文殊意也。但如來之稱唯是極聖,諸行之號局於凡夫,故云生死賤名也。
群有,即二十五有。
勞累,即八萬塵勞,累縛生死,是諸行義。
三見、一聞者,水泡事,輪聚落是現見,非想天壽是聞說。車輪譬苦者,生死往來,如輪運轉,故是苦義。
即是非想者,彼天壽命八萬大劫。
釋:失辱中,劣即諸行,勝即尊號。以內有四德之實,外彰天中之名,故明失辱名實兼舉。
經爵祿封賞者,含文嘉曰:殷爵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王制曰:王之制祿,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此周制也。白虎通曰:爵,盡也,各量其職,盡其才也。封賞者,封亦爵也,國也。王制曰:公俟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技藝者,周禮曰:以六藝教國子: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眾生得佛下,合譬。
雙勸說觀中三:初、標;二、舊雲下,懸談大意。
敘古中雲丈夫譬者,即第二遠行譬,今家科為勸觀也。文中四家釋義,大同小異。舊以貧女生子,譬從境發解;丈夫以衣纏身,譬護正法,謂不說如來是有為也。開善舍迷,意同護法,義少異耳。
冶城護解者,由生故護慚愧,還是舍迷義耳。招提釋中,說佛無為,還是護解,覆佛有為,義同護法。歷觀經文,研此四家,但得片意。又前三從行,招提約教,雖此解釋,文義無從。且向來已訶說觀,至此理須雙勸,是知既已呵偏,次則勸圓也。所以疏主分貧女譬為勸說,丈夫譬為勸觀。
今以等者,由內證無緣故,外為他說,說因慈生,如子因女生,故云生子譬說。
丈夫譬剛者,說是化他,觀是自行。化他由慈,故以女性柔弱表之;自行由智,智照無礙,故以丈夫剛烈譬之。
遠行譬觀者,理即去究竟,遙即遠行義,如下六即明觀也。
譬文下。對斥。諸師所立但取片意全無承躡,今約雙勸譬文顯現,又承躡雙呵之文鉤鎖相連,既得聖旨豈任?臆?
然對聖等者,謂對寄文殊之上聖,訓誡當機之下凡,令達中道常住,非實呵勸文殊也。
寓,寄也。
又勸下,簡示。下凡為當機眾者,乃是名字已上人也。博地謂理,即都未聞名,呵勸何益?極聖謂究竟,即妙理圓極,豈勞呵勸?文殊本地,即是斯位。
不上不下者,非妙覺之上聖,非理即之下凡,乃是名字發心已上,等覺未足已還,此為當機,正須呵勸。問:圓中分聖,豈須呵勸耶?答:上地無明既在,猶有無常之執,呵勸何妨?故論云:處處說破無明三昧也。
三:初勸下,隨文正解。
六慈者,慈即三千妙理,遍覆遍攝,不著二邊,名無緣慈,廣如經釋,理同故即,事異故六。
以譬下,理。慈即正因,性無修得緣了,故云無智無斷。此合性為一,以悟斥迷,故使理具,且約正因。
無有居家等者,五果只是三德,三德不顯,由無智斷。又法性即無明,法性無住處,亦是無有居家也。法性即三德總名耳。
無主無親者,理雖本具,無機可發,不感佛應也。主親喻佛。
而有解說之義者,此即性具緣了也。解即了因,說即緣因。由理本具,故於修中能解能說。
乞丐古賴反。蒼頡篇曰:乞,行求請也。字體從人從亡,言人亡財物,則行求丐也。
痴散所逼者,無智故痴,無定故散。聞名識體,知痴昏之性本明,散動之心本靜,故欲求靜慧而修止觀也。靜即是止,慧即是觀。
素絲等者,淮南子曰:墨翟見練絲而悲,為其可以黃,可以黑。今以機發如素絲,聞教生解如易染。名數,即諦觀之,名一三之數。四方曰方,如中道;四維曰隅,如二邊。觀行未成,故云薄知微達也。
止他下。釋觀行中且約助道以明,故云逆旅等,而不言陰即法界也。然正助合行事理不二,故止舍等言是五品位,始修十乘在名字中,五品即據行成者說。逆旅者,逆迎也,旅客也,即迎賓之所名為逆旅也。陰身無主故以喻之,生如暮合死如朝散。
六入下。更約十二入明義。以陰入但是開合之異,入即內根,塵即外境,內外相涉,俱得名入。本無宰主,如空聚落。凡夫妄計,如貪夫不知聚空,於中求物,六塵外侵,六根被害,故塵如賊。愚故貪著,如不避賊,必為所害。如是觀察,了知陰入由心所造,當體即心,心即三諦,廣如止觀陰境所說。悲己昔迷,愍他未悟,愍痛之甚,如被焚灼。灼,燒也。
齊此下,結。前三即內解外說俱未彰顯,如子在胎中理全未知,未彰可見名字觀行,雖解雖觀事用未顯,故十不二門雲三千未顯驗體仍迷,故相似位成六根遍照也。故前三即通屬未彰。
生清淨解者,即三德佛性相似解發也。
慈說已彰者,慈即是境,依境生解,故解亦名慈。法華云: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即慈彰也。由內解明,故外能說。法華云:欲以一音遍滿三千界,隨意即能至者。即說彰也。本性如女,解說如子。解說從於理性而生,如女生子,母義方顯。須知慈是正因,解即是了,說即是緣,文義連環,不逾三性。
通前下。正示經文譬三障意也。前之三即悉有三障,而經偏於相似位中說者,良由至相似時已破分段同體之慈,悉皆倚伏變易三鄣,三鄣為難故強、被伏故弱,三觀被難故弱、破障故強,故云更互。
故於下,只為相似位中,三障將破,強弱相陵,故經文備作譬說,其實三障通前三位也。
經寄生一子者,法瑤曰:解托陰生曰寄,真而無二曰一。
舍主等者,報障只是五陰,故以舍主譬之。慈解同體,即境智一如,初住實理,名涅槃城。
名字慈後等者,即指假名五品及十信位,通為中路。以此三即,在理即全迷初住分果之中間也。
遇惡下,名字五品。至第六信,猶有界內業。此業粗強,能牽分段,故如風雨,為害滋甚。七信已去,有界外業。此業微弱,但招變易,故喻蚊䖟,侵損蓋寡。又內業即意地,外業即身口,界內界外,悉備三業。
經:螫者,舒亦反。說文云:蟲行毒也。又呼各、知列二反。暹師云:案琰法師經音云:螫別是一蟲名,故先舉蚊䖟、蜂螫,後以毒蟲二字結之也。
經由恆河者,由,因也,因河而度也。論語云:誰人出不由戶?煩惱潤業,故以河水喻之。
抱兒等者。度河但喻煩惱,而雲於三障者,以被驅中路,度河悉皆抱兒,故約抱兒以明即障達理。內既達了,外復化他,說障即德。三德融即,一體無殊。常與無常,縛脫明闇,俱約二邊以顯三德咸皆中道。初則報即法身,次則業即解脫,後則惑即般若。應知此之三障,兼界內外。
以相下。明更互強弱也。慈解既強,粗垢自落,分段障破,故云障不能障。此即解強障弱。
漂疾等者,漂,芳妙反,流急也。分段雖破,變易障強,於相似中易起法愛,名為頂墮。法愛煩惱障,惑潤結業,牽生方便土中果報,此名激奪。
體妙者,反觀心源,法愛即滅,名為不屈,故能舍相似位,進入初住,故以俱沒表舍似位。
生梵天者,以慈無量心是梵天因,故以天表分真究竟所顯天然之理也。由相似三慈入於初住,即慈念功德生於梵天也。
通途下,明經文通合四慈意也。
已來者,即名字,五品,六根,三位也。以未證理,未能觀機,故自行化他,唯尚圓融。故須三慈等運,三觀圓修,三諦圓說,遮其偏一,故云不應。
偏說非正護等者,偏說如來同於有為諸行,非住前行人正護圓法也。若正護者,應當為他圓說三諦,謂有為、無為、非有非無,三一相即,名不偏說。
無慧眼者,此慧眼即佛眼耳。法華云:願得如世尊,慧眼第一淨。住前未證故。經云:未有慧眼,故須三觀圓修,後方證得。外既偏說,則內無圓解,此即不應偏解也。正理即三諦圓融,偏說有為,即乖三諦,此則不應偏運也,以三慈即三諦故。
廣有所破者,一一文皆對破三教,屬偏,非正護,非慧眼,非正理,得意廣說,故注云雲。
皆有偏圓者,住前登住,解證雖別,三諦融即故圓,雙照二邊故偏。
前未見機理者,化他則未見四機,自行則未是真證,唯宜但許圓說,不許偏說,故云止偏。即法華明安樂行者,有所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也。問:何故爾耶?答:若本有小機,強為說大,則乖機成惱;大機已發,而為說小,令失大益一等。未能見機,故令但說於圓,小雖未受,亦為遠種。抑又自行未能證理,故但圓說,內資理觀,故云未見機理等也。既自責愚痴,則是無明全在也。
後見下。即分真究竟。破惑見理,稱機設化,說偏說圓,咸令獲益。經文舉偏況圓,故但舉偏正見,即分證三智也。
又正下。重解此文,亦成圓說。是則三諦圓證,名為正見。此之正見,即中道無為。故無為之名,語似於偏,其義則圓。從語從名,且雲偏說。
開偏如文者,開謂開許,且依初解,以無為為偏說也。
示是見第一義者,善分事、理,故對二悉。
經當言如來同於無為者,此即純陀鑒機,偏作無為而說。對破文殊有為之見而言,偏意圓無為即法性中道也。有為即無常,無為即常住。由說常住為因,故得分證究竟菩提常果,故以梵天喻之。
經:不求解脫者,以二邊即中故。無二邊系縛可離,亦無中道解脫可求。如是觀者,自至解脫。
是勸觀者,前勸說是約教,今勸觀是約行也。六卷即竺法護所翻,名般泥洹經,與今經廣略異耳。今文雖無丈夫之言,既不雲女人,則知經雲如人遠行,是約丈夫也。
理寂而照者,空中即假,三千宛然,故云而照。又理非三一,三一宛然,故云而照。
始末兩間者,始謂理即,末謂究竟,間謂四即,故以中路通譬四即。
疲極下。名字行人,聞圓起解,知由煩惱勞累之因,招生死拘逼之果。於是近善知識,謙下自卑,咨疑請益,發明自性也。禮云: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孔穎達云:業謂篇卷,益謂己受業不明,更請審之。是尊師重道之義也。
五欲妄染,非三諦之己性,故以五欲為他理,為惑蔽,故云所壓。
沉昏者,觀行雖成,三惑全在,故云不醒。即不二門云:三千未顯,驗體仍迷也。
寤,警也。
解惑相排者,謂相似解無明惑,互相排盪也。
入海見平者,大論云:如欲見海,不見樹木、山林前相,知海不遠。何以故?大海處平,無樹木前相故。今以海喻真因,平相喻似解。
即猶未死者,無明尚在,故白法即似解。
照境不周者,如別人十住,但能照真,不照假、中;十行照俗亦然。圓觀三諦,無所不周,如衣遍覆。
釋命終中,先破他解。他人,謂行人爭法,被他問難,義屈為死,以合命終。
然被下,今師破也。然義墮之家,豈可俱生梵天耶?以他師但以難屈合命終義,而不顧生天之言,故疏主以此為破。
今言下,今師正約從賢入聖釋義,則命終生天之義俱成。
三十二下,明以天譬真位義,即與下經所明三十三天甘露臣主共服義同。三十二臣,即住、行、向,開為三十。十地合一,等覺為一,故三十二。一主即妙覺究竟而言。下既雲王,故知但譬妙覺。三觀分真,妙覺所離,即界外三惡,乃小乘見、修、無學三趣也。
經:安樂處者,顯發三德妙理也。
經重勸中,即斥文殊同彼外道及以破戒也。
經說同有為者,是小乘義。以大斥小,同於邪外,以妄語故,即是破戒。妄語是惡因,地獄是惡果。
但合(至)命終者。即經雲應舍無知,求於正智也。謂舍相似位無知,求分真正智,此無知即無明也。
他以等者,他師以此文三十二相合上生忉利天也,謂三十二天同尊帝釋,如三十二相共嚴佛身。
合主不合臣者,以三十二相正在於佛,故知約妙覺合天主,不約分真合三十二臣也。
若爾,下經文既以三十二相合生忉利,例應以八十種好合前八十,反作梵王等也。
無敵者,以果人十八不與下地共故,猶如金輪四洲無敵。此以不共義合,不約十八數也。此段雖無八十種好及十八不共之名,下文殊稱美中有,故此探取以成合譬義也。
兩勸者,勸說、勸觀也。兩呵亦然。正見即佛眼,正知即種智,此皆住前相似眼智也。以具眼智故,能內護外說,則見知為因,護說為緣。以外為他說,內資觀慧,能為分證常住因緣也。
前合譬者,即指貧女譬也。
善覆等者,相似位中,圓觀三德,名為善覆,如衣覆身也。
後譬者,即指遠行譬也。
常受安樂者,經文應從以是善心去,今文從要牒文耳。
一、言呵勸者,即前文殊一呵一勸也。爾許,猶若干也,即前雙呵說觀、雙勸說觀,各有法、譬等也。
抵攘者,誣訶也。攘,以手御也。揎袂出臂曰攘。老子云:攘臂而仍之。
復以下,謂純陀向執小教初成受乳無常五果,以難今經受供常住五果者,但是為機設疑,以為發起耳。妨於等者,謂純陀恐彼執小初成之人,違妨涅槃常住之說,乃假設疑難,故使如來廣答二施無差,以破小初也。是則旁為新眾,正為未來。言新眾者,即是凡夫不經諸味,方於此會初證小果,名為新眾;若歷諸味至今經者,名為舊眾。
何以下,明非舊所以。
一代者,即始從鹿苑,至於今經。謂鹿苑證小,方等彈斥,般若洮汰,法華開會,咸歸一實。彈指小善,尚成佛因,二乘所行,寧非妙道?故云已會毫善。如斯舊眾,來至今經,但增道損生,進入上位,豈執無常,頓同鹿苑?故知純陀設疑,但為新眾。
正為下,純陀正為滅後鈍根,執小謗大之者,故引法華為證。即經云:若有實得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此言滅後方得羅漢,執權謗實,聽非上慢,今純陀正為此人。
若不下,反顯位高。
若不爾者者,謂若言純陀,不是權行也。
豈有下。徴文廣顯。凡以三義驗之,知是權行:一、為佛受供力及時會;二、能難如來無差之義;三、能以文殊深位傍論。三義在文。
故知下,結示也。
受勸者,即經雲俱亦當覆如來有為,此即正受純陀之勸,同於純陀覆用顯體,故云俱示等。
又汝下。即釋經文有為無為且共置之也。有為即無為之用,故云不能盡其用。無為即有為之體,故云不能罄其極。體用相即,其猶波水,故非言論所及。絕而置之,忘言得意,真識體也。亦如淨名杜口,方為真入。此即下文第一義意也。
指廣置略者,既指哀嘆,佛自廣說,故我與汝略談體用,且可置之。置略待廣,廣略不同,世界明矣。
非體非用者,正體泯然,絕乎待對,體用相待,豈契真源?故須置之,方為入理。更互是非,送為藥病,莫知孰是,宜共置之。正為獻供,以生物善,置傍取正,故云置之。四悉消文置義,允合一家,窮理其在茲乎?
經清淨給與者。大論云:為道故施,清淨心生,無諸結使,不求今世、後世果報,恭敬憐愍故,是名淨施。淨是趣涅槃道之資糧。
古佛道法者,毗羅三昧經:瓶沙王問佛:何故日中佛食?答云: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制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又如請觀音疏明中食,表證中道也。
文殊同他見者,示同凡小所見也。
謂純陀行淺者,時眾但睹其跡,莫識其本。佛破時情,令生深敬,故且印其無為之說。若論法體,實非有無。亦悅一切者,一念三千,彼彼互遍,故悅一人,即遍一切。則與彌勒如得受記,眾生如亦得受記義同也。
兩番關並者,若定下,出第一番義;若不下,出第二番義。
成佛愛憎者,悅可無為,則愛純陀;不印有為,則憎文殊。此則文殊執事難理,亦是執別難圓。以別教理事相隔,故有悅不悅;圓教理事俱融,故自他互遍。
經則是倒想。若執有悅可,則是煩惱,故云倒想。煩惱為因,牽生死果,故云則是生死。須知悅可由心,心本自無,悅可安寄?如來顛倒永盡,故無愛憎。故經云:無有愛念之想。
普淨悅可者。如來等觀,三無差別,凡聖一如,自他泯淨,故云普淨。其猶父子,天性本同,故經雲等視如羅睺也。
非我爾所知者,爾,汝也,究竟所證,非分真所知。
喻有無明者,龜龍如分,真水如無明也。
經黿鼉,上魚袁反,三蒼云:似鱉而大。下徒多反,三蒼云:似蛟而大。山海經云:江水足鼉。郭璞云:似蚸蜴,大者長一丈,有鱗,采皮可以為鼓。敘古解中,開善以驢不及駟,喻下地不知上果;金翅觀海,喻上果能知下地。此但據喻,准經合文,俱是下不知上。冶城所釋,稍同今解,但後譬約境,與今約惑為異耳。靈味前據合法,後據譬喻,分為二身:初雲如來微密深奧,故云是法身;後雲金翅見影,故云應身。若據合法,既雲如來智慧,應約報義為便。三家解義,偏局取文,義既可見,不能委破,故注云雲。問:今家既以智斷釋文,何故初喻合雲微密深奧,後段合雲如來智慧耶?答:微密是智之所照,以所顯能,還是智義;智慧是惑之能斷,以能顯所,還是斷義。法譬符合,智斷義明。
高推佛境者,即前純陀云:我與仁者,不能籌量如來智慧也。
發者下。即我於此事下經文也。斯則文殊自發跡顯本,故云我非不達但欲試汝。
拂我等者。謂純陀拂除我執有為之義。佛身有為,只是涅槃無常之用,尚非常用,豈識雙非之體?故知有為非通方說,故云一途也。
試我文誤,應雲因我試汝,即文殊雲因我執有為,試汝純陀也。執乃假設,故試非實。故我前雲有為無為,且共置之。前置有為,是拂自跡,故云故言有為非有為。
汝推未詳者,推,吐回反。詳,審詳也。即向純陀云:我與仁者,不能籌量如來智慧也。純陀雖說無為,既自推未詳,故知無為非無為。此皆疏主追取前文,以成文殊拂跡之義。是則有無雙舍,本體方彰。前文下,約言思雙遣,以顯本體。
言語道斷者,以不作有無而說,故云共置也。即前經雲有為無為,且共置之也。
是佛境界者,即純陀向云:即是諸佛智慧境界。
非我所知者,如向經云:不能籌量如來智慧。
說觀皆寂者,前純陀呵偏說觀,勸圓說觀;今文殊發跡,則言思道斷。言盡故說寂,思窮故觀寂,圓法尚泯,豈況偏耶?
前來諸瑞者,即第一卷中九瑞也。
文殊下。敘意。文殊同居因地故可彈呵,佛果尊極聲光自催,師嚴道尊豈敢違拒?故云不敢前卻,謂前拒卻退其命也。會教故扶上,合機故化下,二人既皆由佛力,故知砧槌互扣成熟機緣,是則發言放光語默且殊,印贊義等。
未諾故默者,雖是光催,猶是文殊發言,故還未諾。諾,奴各反,應也。
止亂者,應思法利,悲啼無益,亂心迷道,非行人所宜,故先止亂,次說觀門。
六譬空者,芭蕉無堅,熱?不實,水沫假聚,幻物非真,變化虛設,鬼城誑立。以茲六譬,顯法本空。
三、譬無常者,杯器易壞,電光速滅,畫水隨合,體非常住。
三、譬不淨者,死因可惡,熟果濕爛,段肉來蠅,故喻不淨。
兩譬無我者,織不由經,碓上須下,皆不自在,以喻無我。
總結者,以諸行之內,有為之果,悉皆空寂,無常不淨,多諸過患,而妄計常淨,如雜毒食,損害身命也。
何故下,示文意,此即佛以無住破其請住也。
本為開道者請佛住世,意為眾生開示妙道,況今機緣,宜當示滅。佛尚無常,而況凡品?故能因滅而修五門。因門入道,與佛在何異?故云與住不殊等。故引遺教持戒例,成修觀門。今經顯性談常,何故此中佛令純陀修無常等五門耶?答:大般涅槃,具足二用,而對治適時。向來文殊執有為無常,故純陀以無為常住治之。今純陀執常請住,故佛以無常等治之。又無常約事,常住約理。事即理故,無常即常;理即事故,常即無常。此仍理事待對而說。若約絕待,非常非無常。而此絕待,即是心性,在因在果,理事俱融。性具三千,二用具足。九界無常,佛界即常。十界一心,始終無改。二鳥雙游,於茲可識。故此一經,或談於常,或說無常,或理或事,去就有別,妙性常融。若了此旨,豈迷異說?講者聽者,彌須照懷。問:純陀謂佛入滅,所以請住,是見無常,何故云純陀執常耶?答:只據請佛常在世間,則屬常見,故佛以無常五門而破其執。若謂入滅是無常者,則如金光明中信相所疑,及前文文殊呵勸,故使四佛純陀以常義而破也。
入滅為哀愍者,欲令眾生因滅以悟道,如法華醫師譬,故注云雲。二偈,即雪山偈及四出偈也,指後疏文會釋,故云當說。
長行中,經一切行雜者,即向經云:當觀諸行,猶雜毒食也。遠師云:汝觀一切行雜,勸其觀苦;諸法無我,勸觀無我;無常不住,勸觀無常;此身多有無量過患,勸觀不淨;猶如水泡,勸觀空。
釋須解中,不滅而滅等者,即解方便示現涅槃也。謂雖知真身不滅,應身有滅,隨順世間,不能無悲請之儀也。滅而不滅,即解覆自思惟等也。覆音福,謂雖知即應而真,滅即不滅,亦隨順世間,不能無慶悅之意。皆言雖知者,雖是與奪之詞,雖知二身一體,而不免悲悅之殊,良由悲請慶悅,俱佛境界耳。
知如來真實者,知真故喜。
故舉二鳥等者,以娑羅義翻為雙,如娑羅樹非但唯翻堅固,亦云雙樹也。二鳥雙游並息,用譬真應相融,故云權實不得相離也。
春陽是養子之時,故譬眾生得道機熟,適悅契會,四益無乖,咸歸秘藏,如集彼池。阿之言無,耨達雲煩熱,此龍無火、沙、惡風、金翅等三種煩熱,常居此池,因以得名。故譬三德涅槃,自在周遍,無生死業惑煩熱之畏也。
二法即權實,權實逗緣,同歸秘藏,如二鳥合集,生子不離此池。
經:諸佛法爾者。法爾,猶自然也。謂隨順機緣,示生示滅,自然而然,皆如幻相,無可悲也。
亦是共行等者,涅槃即應佛入滅,是權;非涅槃即法身常住,是實。權實相冥,名為共行,譬如二鳥。故下迦葉問云:云何共聖行?娑羅迦鄰提。即此義也。廣如鳥喻品。
下地絕思者,下地即指經中我等今者及聲聞緣覺等也。以究竟共行非分真及二乘下地思量,故經雲實不能量如來涅槃及非涅槃也。
攜反者,同門曰朋,同志曰友。文殊催供傍論,乃知與我同志相攜共辦也。
釋哀嘆品
荼毒者,尚書云:弗忍荼毒。孔氏傳曰:荼毒,苦也。
廣而下,約失四悉益以釋哀嘆,一一皆引下經為證。內喪道法,由外失蔭,無內外益,是失世界義也。
訛,謬也,即已生善不增長也。翳,隱也,即未生善不生也。現惡謂見思,將惡謂塵沙無明。
應獲秘者,秘謂三德之理也。應入住證理而不得證,不失即獲,失即不獲,互其文耳。故知四悉約位豎分,第一義唯在初住,對治為人即相似位,粗垢自落即破惡,六根清淨即生善,五品觀行成就故歡喜即世界也。又粗垢落是對治,觀行善生是為人,聞名識體,是故歡喜。今佛若滅,四益全失,但有理性而已。
然四下,結意也。十異中,從人故題純陀,從事故題哀嘆,對俗謂工巧之子,對道謂三修比丘。
無供者,比丘非獻供眾也。
雙請者,請受供及住世。
單請者,但請住世也。
因人者,上經云:汝哀愍我等,唯願速請佛,久住於世間,利益無量眾。即是因大眾。所以純陀請此品,諸比丘率己請住,非因他人。
率,從也。
略明佛性者,以因獻食開常,未明三點四德之義,名之為略。
論今教者,且約佛及純陀,皆論今教圓常之法。
具今昔者,此品具明勝劣三修。
二、人論等者,前品文殊、純陀俱是因位,今品比丘因位對佛果人。
動執生疑者,因聞二施無差,即執昔疑今,興於五難。破執除疑者,破劣修之執,除勝修之疑。
聞法抑割,即純陀聞說五門觀等,抑止割捨悲戀之情,故前經雲低頭飲淚而白佛言也。
備有通別者,約通則十義俱通二品。何者?前品純陀號哭,即是哀嘆之事;此品比丘能哀,亦是於人。前品文殊是道,此品天龍是俗;前品道眾無供,此品俗眾有供。前品正為受供,請亦成單;此品既有俗眾,俗眾則有供,故請亦成雙。前品獻供,乃是率自;今品哀嘆,既雲聞是語已,身毛皆豎,亦是因他。前品法談五果,喻該六即,乃成廣明;此品但明三點,卻成略說。前品呵勸文殊,旁斥昔教;今品三點,正在於今。前品如來印贊,亦成對佛;今品對佛,亦成二人,以佛亦人故。前品純陀上根已自破除疑執;此品下根聞說三點,方更動執生疑。前品純陀亦因晨朝聞地動哀嘆;此品比丘亦因聞法抑割。如下經雲時諸天人等,聞佛所說,止不啼哭,即其事也。此即十義,彼此俱通。今去通就別,且如前品正從人旁有事,此品正從事旁約人,餘九例說。是知舍旁取正,十義自別,故云今舉一邊,別彰其異也。
此品有七者,謂請、訓各三為六,並結會是七。
祈請者,爾雅:祈,叫也。郭璞云:祈,祭也;叫呼而請事。
以命要請者,謂以己命要難於佛,佛若入滅我亦捨命,意令如來慜我不滅。
如來下,明譏諷。
若不下,明要請。
情無所措者,措,置也。論語云:民無所措手足矣。
故教有興廢者,前有邪常病,故無常教興,真常教廢。證小果後有無常病,故真常教興,無常教廢。
施教早晚者,早謂昔說無常,晚謂今方說常。
紆迴下。顯佛無差機之失。只由汝機不一,故紆迴。如來無量神德,屈曲隨逐,先小後大,咸使入圓,豈是佛之差機耶?
早晚下,結責。
如此下,興皇結示也。
斯乃下,今師斥破,通談七意,一往似美,隨文釋義,相生未允。
問誰下。問意者。誰以神速動地,為比丘哀請之緣也?答中二意。初明因緣故動,無有作者。文中先離四執。法謂哀請,因謂比丘,緣即地動。不在因故非自,不在緣故非他,不在因緣即非共,不離因緣非無因。四執既遣,法體斯彰。若論其事,即是因緣和合而生。故躡前破無因句,便成共生,故云不離因緣等也。所謂比丘機發為因,地動為緣,悲戀哀請,即所生法。故此悲戀既從因緣,因緣虛假,無有宰主。故無作者者,謂主宰也。
雖無下。謂雖雲因緣性虛,非他造作。若以機對應,明乎道交,則是佛及純陀,內證三德,妙用斯彰,故能隨機利益。所以動地為緣,生彼悲戀,還入三德。亦是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所以將悲對喜,及以雙非,共顯三德。又地動由通,通因定發,以定對智,故約說法。智定所契,理體存焉。展轉互明,而成三德。文中先明能應,次約能感。應中復二,謂主及伴。主即牟尼化主,伴謂純陀、文殊。究竟分證,益物可見。知滅故悲,滅即解脫;聞常故喜,常即般若。雙非二邊,法身顯矣。純陀、文殊,為發起眾,轉佛揚化,共熟機緣,故云亦是。傍論復宗,蒙佛印贊,知智在說,故云智力。機緣稟教,還獲此智,故云開解。入般若中,地動表滅,所以悲戀不滯於常,故入解脫。
第一義者,即是定慧所契法身之體也。
大眾下,明能感機,即是理具三德,開顯機熟,故感地動。
感對治者,即是聞談常住,以斥無常。既破小執,所以歡喜悲哀,則三業善生,故感地動,是為人力。雙非即理,其旨易明。此但對三悉者,三法不同,即是世界。文雖但三,約義必四。
其義無量者,五十二眾,能引所引,若應若機,人人具四,無非三德,故義無量。是則感應因緣,作斯地動;不作而作,主宰斯成。引淨名文以證四悉四事,則前品末佛舉境界方便等四,以止純陀悲也。純陀姓華氏。腷臆,上符逼反,意不泄也。
焉止梵宮者,焉,於干反,安也,豈也。
無色四心者,即受想行識,
六種及十八動等,如釋序中記文。
一四天下等者,謂閻浮動名小動,四天下動名大動,小千動名大大動。又一四天下為小動,小千為大,中千為大大等。
經兜率者,新雲睹史陀,此雲知足。
八相者:一、升天,二、下閻浮,三、生時,四、出家,五、降魔,六、成佛,七、轉法輪,八、般涅槃。
應是地震等者,例前光中有聲也。
初長行中,經人非人者,人即比丘等四眾,俱人趣也;非人即天龍等,非是人趣。或謂非人是疑神,即緊那羅也。此下偈雖同聲共說,乃是比丘為其端首,故下佛答,即雲告諸比丘也。
調御師者,調他心名調御師。
略舉三事者,調御師喻喪師,人仙喻喪主,犢母喻喪親,困病謂病之甚也。
經眾生下。合譬也。初二句合困病。上句明愛惑,下句明見惑。界內外皆有愛見,如病之困。次二句合無醫等。遠離佛醫,更隨邪教,如食不便,更增其病,故云服食邪毒藥。醫王即醫師,故譬喪師也。
喪主譬者,國無君主,既兵且荒。老子云: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故經雲饑饉也。爾雅:五穀不熟曰飢,菜蔬不熟曰饉。三譬皆注云雲者,主親師義,廣在前釋。此第三譬有一偈半,即是譬如長者子,新喪於父母,我等於今日,云何不愁惱?如來見放舍,猶如棄洟唾。即初半偈是譬,次一偈是合。故前分科云:次七行一句廣請,三、二行結請。今世行經本我等於今日偈在結請二偈後書,則廣請但有六行一句,結請卻有三行,恐是傳寫訛舛。若據遠師釋,北本又與世行本符合。若然者,應是疏主據本不同,又恐謝氏已曾修定,故移置前後。後人不曉,往往以北本對校,擅自改易,致使經文與疏乖,各
上文(至)還明眾生者。上略請中,既雲如犢失其母,貧窮無救護,今廣請竟,還有救護之言,但前譬此法有殊耳,故知此文是結成上義。
高圓明譬主者,周易云:日月麗於天。是高也。白虎通云:日之為言實也,常滿有節。此言其圓也。又易云: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言其明也。譬主者,感精符云:三綱之義,日為君,月為臣也。高則巍巍在上,喻法身。圓則無黨無偏,喻般若。明則光宅天下,喻解脫。萬物得日光而生,猶子從二親而生。照了除闇,如師發蒙決疑。
而譬下。商較經文。論照了者,即經雲既能還自照等,合文。明除闇者,即經雲能除我苦惱,以除苦惱合滅闇也。是知如正言師益,故云師義是本。而高圓明及生長萬物,經既不說,故屬傍兼。
山三義者,以須彌出水八萬由旬,入水亦爾,四寶所成,映臨四海,咸作寶色。
譬親益者,水浸于山,如子依親。
師德下,釋出譬師益義。即師有道德高遠如山,四眾弟子如海,師宣妙慧之教,照破弟子昏迷,發生智慧,如水色同山。是則山喻正亦在師,意兼主親耳。
舊解下,明諸家釋經文,既能還自照句也。
光宅下,意謂因時修行,有反照智,果滿智息,故云無有。
佛道同故者,以佛、佛道同,故可借用。
今更下,今師斥光宅。初舉道同難:汝既雲佛果智息,又許道同,此則佛佛皆無反照,何得借諸佛智耶?
又並下,舉二覺並況。二覺備滿,方得稱佛;既無自覺,便同凡夫。
四失者,謂無反照智,是四失中一也。梁世義學,光宅為最,而立茲四義,全乖正理。故時人以樏隔等四,喻彼非相,亦呼為四,可笑也。雲之高勝,尚有所失,況餘人乎?
樏隔下,列四失義。所談二諦,真在俗外,如樏、檠之相隔。
牛糞下。意謂娑婆土本不淨,如淨名經中釋迦足指案地,此則神力變化方乃清淨,猶如穢地以牛糞磨拭方淨也。西域風俗皆以雪山牛糞用潔其地,以彼牛純食香草故也。
指端下。謂證妙覺已,既無反照之智,如人之眼但見指端,不能反見己面也。
無記下。明如來知見出於善惡之外,名曰白淨無記。次斥開善莊嚴。此二師雖立反照智、反觀種覺,未審復用何智照了反照智耶?若言無者,反照但觀種智而不自照,雖強立一重,亦未殊光宅。若言重重有反照者,則有無窮之咎。
佛無反照等者,謂無別反照智,只此佛果種智,便能自照,故云只自有智等。
即害兩家者,言無反照,則害開善莊嚴;言只自有智能照,則害光宅。
今明下,示。今釋一家明義,三智圓融,反照照他,自在無礙。文中初明三一互融,次一道下,寄次第顯示。一即三是假,三即一是空,非三一是中雙遮,而三一是中雙照,寄次第顯示也。
外破諸闇者,空中即假,三千宛然故;以此假智遍照諸法,即能覺他。以物機無量,不出三千;能應雖多,不出十界故。
能反自照者,假中即空,亡外照內,即自覺也。空假不二,心性無殊,名為一切種智。非內非自,是遮一切智;非外非他,是遮道種智。
若即下,結破。
可難光宅者,既即一而三,則假智即具空中,光宅何得雲但有種智而無反照智耶?況種智是假智,反照是空智,假尚即中,豈不即空?
難開善者,此三即一開善莊嚴,何得於種智外,雲別有反照耶?
難觀師者。況即一而三,三用差別;即三而一,一體無殊。三一互融,不可思議。觀師云:佛無反照,只自有智,智能反照。此乃釋義暗昧,全無指歸。既雲無反照,又雲只自有智,智能反照。既自能照己,是有反照智,豈得雲無耶?此亦自語相違也。若知三一互融,其義方顯。即三而一,則無反照;即一而三,自有反照。此一心三智,是諸佛之本源,大教之心膂,文殊之所承,龍樹之所闡。山家祖述,心要在茲。故曉此旨,諸師自破。經云:既能還自照。又云:亦滅一切闇。其義易通。
巨有所妨者,以諸聲聞來至法華,悉已入圓,豈於此會雲付旃陀羅耶?
今則下。今師但以二乘法合伎藝等,則法喻允合,故云可見。是則此諸二乘皆是不經法華會者。問:法華五千退席,合在涅槃得悟,何得不經法華耶?答:退席是未證,謂證其實。凡夫若住小果,只於彼會而得入住。初教至余惑者,修戒定慧已破四住,是有始;不教圓頓令破無明,是無終。為無明障法身、害慧命,如付魁膾令殺也。
經善學諸論者,西域記云:婆羅門學四吠陀論(舊雲毗陀,訛也):一曰壽,謂養生繕性;二曰祠,謂享祭祈禱;三曰平,謂禮儀、占卜、兵法、軍陣;四曰術,謂異能、技數、禁咒、醫方。疏主以四論譬四魔,數義俱當合中。經雲諸法,即是已破四魔,故云通達諸法也。誓盡度生,即本因之時發四弘誓,最初即雲眾生無邊誓願度也。
機謝告終者,機緣既盡,故佛入滅。
夏曰下,釋囹圄。是三代獄名也。囹,力丁反。圄,魚呂反。廣雅云:夏曰台,拘湯是也。殷曰姜里,(姜音酉。)紂拘文王是也。周曰囹圄,皆獄之別名。風俗通亦同此說。周禮,三王始有獄。案急就章,咎繇(上音高,下音遙,舜時臣。)造獄,後代因之。白虎通者,後漢章帝諱炟,於白虎殿會群儒論五經同異所作也。班固,字孟堅,奉詔纂其事奏御,凡十卷。又劉熙釋名云:囹者,領也;圄者,御也。謂領囚徒禁御之也。
愆,去干反,過也。
即密教者,謂三德妙理,佛若不說,凡小莫知,故法華論雲法華亦名秘密,即此義也,非是八教中秘密。
經夷塗,平路也。
從佛口生等者,此謂比丘稟三藏教,名從口生。證學無學,名得佛法分。此但借用法華經語,義與彼殊,不以文害意也。故三藏教,三乘雖異,所證無殊,故使四果證真,名得法分。即是形貌端正,及伎藝通利義也。有本伎藝字下多者字,非也。
學人下,解付旃陀羅義。學人即初、二、三果,無學即四果。此約小乘,當分以思惟習氣為旃陀羅。
若大下。約大乘。乃根本無明未破,悉名付旃陀羅。乃至別圓地住已前,皆為無明毒害法身慧命也。前譬,謂怖畏譬也。
威武者,諡法曰:強毅執政曰威,克定禍亂曰武。傳曰:止戈為武。後譬即違本誓譬也。
通達下,釋出,初譬怖畏。
此論如為歒欺者,以論喻歒,既於論怖,是被論欺。
初學下,釋出後譬。
民無聊生者,聊,略也,謂不暇略為生活也。
思習無明,義如向說;煩惑系閉,如彼牢獄。
百姓等者,尚書湯誥云: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孔傳云:自責化不至今。以此詰詞,例同法王誓願也。既雲眾生誓度,今眾生未免生死苦惱,云何如來自入涅槃?是則眾生受苦,過在於佛,如百姓有罪,在我天子一人也。
內惜良方者,文心雕龍云:方者,隅也。醫藥攻病,各有所主,專精一隅,故藥石稱方。
攀類文殊者,即前譬明佛偏教文殊,而遺棄我等,高攀妙德,以類於己,譏師有偏也。
而恥行險路者,即後譬恥行諸有險路,欲登圓頓正道,亦是以險道譏師也。是知學人思惟未盡,猶在分段二十五有險道中行。無學雖出分段,尚在變易三有中也。
初止外悲等者,對下又以譬顯,故此名初也。
凡夫下,釋止外悲也。
八風等者,得則四順故喜,失則四違故憂。道謂比丘,俗即天人。道則升進涅槃,俗則沉墜生死。碩,大也。既其大異,故止雲莫如凡夫諸天人等愁憂啼哭也。
何者下。徴釋止悲所以。且如世間已失樂事尚不可以愁憂追還,未得樂事亦不可以愁惱而獲,豈如來去住由汝愁憂耶?故引下經以證無益。
若能下,釋勸修□觀,即是當勤精進,繫心正念經文也。
勤遮二惡者,見思本起名已生惡,塵沙無明名未生惡,當勤修三觀遮此二惡。
勤生二善者,二乘已生真善,勤加增長,未生假中之善,令速發生。
惡是下。明由有三惑之惡,故有界內外憂喜之情,故云惡是憂喜之本也。若破三惑之惡,顯三德之善,則無界內界外憂喜之事,故云善故無憂喜。若遮惡生善,唯當反觀心源,清淨常一,觀道無間,名勤精進。苦惱由心,心即空中,苦惱安在?故云止其苦惱。由有苦惱,則攀佛滅。今觀心性,生佛無差,性體不遷,誰雲去住?故無攀緣,何所為作?如此觀察,謂之正念。
即無念下,更釋出正念義。只是一切諸法不離一念,此念亦無,名為正念。
若無下,歷前三請以示感應。性虛一念尚無機應,寧有從親主師至者何?凡三雙六句,初二兩雙並先應後機,後雙初機後應,機應俱亡,故云無朕。朕,直引反,謂兆朕也。
由是下,釋。經:時諸天人至不啼哭也。天人聞佛勸比丘眾,令修內觀,豁然意解,通入妙道,名得正路。
次又以下,即如有人喪其愛子去文也。
得善等者,佛在得大乘善,如愛子;佛滅失大乘善,名喪子。
今聞近慧者,即聞繫心正念也。是知大乘正慧,即心而具,近豈過此?即舍分別攀緣之情,故如殯迭已訖。
互有二義者,初偈雲當開意,則是勸觀;次偈雲自慰,則是止悲,故云互有二用。
皆方便者,示生示滅,皆是權施,化儀合爾。而生滅即無生滅,何得見生則喜,聞滅則悲?
鎮照等益,山鎮于海,日照於闇,各喻主、親、師之三益,故云等益。
無目不流者,喻無受道之機也。
若言有益者,汝若言佛住世有益也。
開其問端者,即若空、不空等十五雙,悉是問端,必無二是,宜應問之。
若能下,釋亦當為汝去經文也。
貶其不及者,聲聞既不能問,則何殊無目不流,則是貶其智力不及也。
止其祈請者,若能問,則說法後滅;不能問,則住亦無益。雖能與不能,俱定入滅,不須祈告請住也。
兼顯菩薩者,如有目流□之人也,故下迦葉能問於佛。
酬其嘆請。祈請者,前祈請□舉日山為嘆也。藥病是約二諦,藥真病俗。
乃至二不二者,二是病,不二是藥也。
空是生死者,以生死虛妄,體本空故。
兼開眾問者,即開下三十四問也。
諸釋無咎者,全取三師釋義則無咎,若各執則有過,廣分別之。下注云雲者,應約四教各有三門,四門以消經文,則四教各具一十五雙也。又以四教豎歷五時,則華嚴有二教十五雙,乃至法華唯圓十五雙。今經重施三教十五,即圓十五,以此為今,對鹿苑唯小為昔。
三門、四門者,三門即沒兩亦,以兩亦只是合前二門故也。問:經文十五雙,但是二義,何故作三門、四門釋耶?答:兼用即成兩亦,俱舍便是雙非。故知既具空、有,即具三、四,況開偏、小,咸皆入圓。良由諸法唯心,心即三諦:真諦即空門,俗諦即有門,中諦雙遮雙照,即是兩亦雙非。若約當分明義,則前二教雖明三、四,但歸於空;別教四門,正歸於有。以圓三諦,攝無不周。若合三為二,只是真、俗,空、中二諦,合為一真。故附經文,且作二說。暹師用澤州疏釋此十五雙者,全背今家三門、四門義也。須知今師明義,諸雙始終只是二諦。今從難解者,略消其名。常即空門,下疏云:不為緣生故常也。無常即有門,有為遷變故無常。苦即有門,經云:有身即苦生,無身苦不生。不苦即空門。依即有門,有法可依故。非依即空門,經云:稽首如空無所依。去即有門,有生滅故。不去即空門,無去無來故。有門則有三寶可歸。空門達寶如幻,無寶可歸。經云:設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如幻如化。恆即空門,下疏云:不為緣滅故恆。非恆即有門,有法為緣所滅故。眾生是有門,非眾生是空門,達眾生假名即空故。實是有門,有五陰實法故。不實是空門,五陰即空故。密是空門,不密是有門。二是有門,不二是空門。是故諸義雖殊,不出空、有二義。三門、四門,已如前說。收攝文旨,豈離自心?
新伊字下有先嘆者又二五字者,後人妄加也。
先嘆次示者,先嘆即初、二兩階,次示即第三階,先□即四、五兩階,後與即六、七、八三階。俱雲階者,即取階級□第義。
酬五譏者,前譏請有五番也。
復言下,釋經汝等遇我,不應空過也。
他取寶城等者,即疏主因便敘他,據此文明涅槃之名不可翻義。
興皇者,既以他義間斷,故須重雲興皇也。
非其因下,約五、六二階,酬不等譏。初是第五,奪其因非;次示勸下,第六、顯真法性。舍昔下,約七、八二階,酬無慈譏。初是第七,舍昔依今;次說新下,是第八,正示新伊。已上八階,酬前五譏,講者當以經文對疏釋出,義自可見。
今解中,初斥破。興皇八階,凡有二失,故總斥雲不然。由具五難,即離八難,故云同是一意。故今但以釋譬結分文,何以興皇分五難、八難為兩階耶?此一失也。又只斥中酬譏自足,何煩八階共答五譏?此二失也。故總結雲是故不用。
復須示真者,示真即獎勸也。
能得能離者,能得五難,能離八難。釋中,初對上辯異,即對上天眾嘆純陀中有六難也。
離八下,預示所離。八難之名雖在結中,即是此文五難所離,故預示之。
三途者,四解脫經謂地獄為火途道,此據八熱鬼為刀途道,畜為血途道。應法師云:三塗者,意將此方三塗山,是九州之險,以名地獄。後人妄謂三塗為畜生、餓鬼、地獄也。應師所釋,殊不知三途之義,出在經文也。
郁丹越,此雲勝,謂勝餘三州,故亦云高上,其意亦然。
及邊地難者,以佛唯生中國故。
得出家者,即經雲成就禁戒,具足無缺,是一難也。以律制根不具者,不聽出家。既雲成就禁戒,即離此難;羅漢已得無漏正智,即離世智邪推。所言五難者,佛世難值,人身難得,合為一;成就禁戒,得羅漢果,開為二難,故成五也。以禁戒是因,羅漢是果故。譬中,如求金於沙,甚難可得;生死法中,求是五事,至極難得。曇華亦爾,結中八難,舉所離以結能離之五也。八者,三途為三,根不具為四,世智辯聰為五,佛前佛後為六,單越為七,長壽天為八。前三在下三趣,次四在人,後一在天。又成論云:四輪摧八難:一、宿世善根輪,摧前四難;二、勤發正願輪,摧世智;三、供養諸佛輪,摧佛前後;四、生中國輪,摧單越、長壽天。
不得不離者,不得五難,不離八難。
取意釋者,即探取第三段,酬怖畏經,釋無始終義也。何者下,徴釋不應以親認佛義也。既其不識法身常住,非是法王之子,何得認佛為親?
不識下。既汝前自喻端正,今喻既遇寶城而取偽物,四德涅槃即心而具,而不識知翻取小法,故非端正。無明自覆等者。既迷法性自起無明,則是汝自投魁膾傷害法身,豈是佛遣?故云何須遣付?
非止一途者,財、法二施,種種差別,悉是難行,故非一途。
甘之如薺者,詩云:誰謂荼苦?甘之如薺。荼味苦,薺味甘也。捐捨身命,勤施財法,凡夫以之為苦,如來達苦法界,故云如薺。此則總喻二施也。
無上下,別示二施,法施故有慧,財施故有恩。初明法施,雲其門不小者,斯則體內方便大乘之門也。
非我無慧者,汝自不受大乘,非我不惠施於汝也。
夫身下。示財施。財有內外,內則身命,外則妻子、國城,在文可見。
但為下汝自放逸,致使系閉生死獄中,非我無財施之恩及汝也。
功德具足者,圓戒定慧,無所不收,故云具足。名此三學,以之為城。釋名云:城,盛也,盛受國都也。
牆壁者,釋名:牆,障也,所以自障蔽也。壁,辟也,言辟御風寒也。今明國城牆壁,則禦敵防盜,故喻戒學止惡防非。圓常之戒,防止二邊,故云嚴峻絕險也。
眾魔,四魔也,以群盜喻眾魔也。
塹者,坑也,繞城水也。水性澄靜,故以喻定。首楞嚴定,橫該法界故無涯,豎徹如理故無底。
睥睨或作俾倪,上疋計反,下五計反。又字林作普米,吾禮反。釋名云:城上垣謂之睥睨,言於孔中睥睨,非常事也。或曰裨助,城之高也。或言女牆,言其卑小比於城,若女子之於丈夫也。或言堞,取其重疊義也。今以慧鑒圓普,不著二邊,如睥睨於非常也。
鑒微識遠是實智,博達今古即洞照三世是權智。
有怖有畏者,比丘但證小果,而為界外變易死魔等怖畏也。
表里皆實者,向既以三學釋城,應以戒防身口為表,定慧為里,又修德為表,性德為里,皆常樂我淨,故云皆寶。
琳琅者,尚書禹貢云:厥貢惟球琳琅玕。孔氏傳曰:球、琳皆玉名。琅玕,石似珠。現文既以琳琅環琦四事釋表里皆寶,即應以此四喻四德也。
商人者,白虎通云:啇其遠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謂之啇也。
取者,即啇人,以喻小機自不受大,非如來咎。
是不猒糞掃者,內染小法外著袈裟,即同貧子不猒粗弊垢膩之衣,故云糞掃也。
不欣瓔珞者,即不欣舍那珍御之服也。
貧里小乘
上味大法。
剃除鬚髮,表小智除惑。
盤桓不進兒。
隘路者,大品斥小乘,猶隘路不容二人並行。
此以無欣無猒等者,汝自不欣,非我無慈;汝自無猒,非我無悲。
此佛亦我等者,明四德具足,應雲亦樂。言亦我者,文誤。此釋經中我字,是四德之一,以該餘三耳。
但識應化者,但見丈六劣應身也。
非說法人者,以小機所見劣身,不能說大法也。若圓機見,真應不二。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即能說大法。淨名下,即斥須菩提文也。
眾數即僧,此斥小乘。既不見法報之佛,又不聞圓頓之法,故不入三賢十聖之眾數也。既不預大乘三寶,故斥彼小同於外道。六師比斥,雖然,非全同邪外。
不識下,總結。汝等遇我一句,是斥其不得五難也。
不得真果者,但得小乘虛偽之果,不得圓乘分證真實之果也。
難亦不離者,雖無界內八難,而有界外八難也。亦名理八難,謂見、修、無學,為三惡道。無為正位,不能發心,名墮惡道,乃至無學亦爾。若入無餘,永滅佛道,豈非三惡道難?四、北洲定壽難者,四諦中滅,諦對北方,聲聞證滅,如彼定壽。五、長壽天者,二乘名為淨天,若入無餘,即歸第一義天,豈可化也?六、佛前佛後者,二乘入觀見真,出觀緣俗,不見中理,即佛前佛後。七、世智辯聰者,二乘未見中道,發無漏慧,是為世智辯聰。八、聾盲喑啞者,二乘之人,無菩薩根,雖得六通,不見十界之色,如盲;不聞十界之聲,如聾;不能以一音說法,隨類得解,如啞。此理八難,名義出淨名疏記等。
即是下,總結。不應空過一句,是奪其不離八難也。文雲奪其不得者,得字誤也。道前,謂等覺已還,即分真相似觀行名字,悉名道前也。道後,即妙覺究竟。
將後例前者,經明道後,既雲無上,則類例道前苦行等,亦是無上,以因果雖殊,俱超偏小故。
復有一行等者,五行圓修,不同次第,故云一行。此即聖行品文。然五行即三諦,始從名字,終乎等覺,聖凡雖異,所觀何殊?
二鳥雙游,即鳥喻品文,謂果證之後,雙照常無常也,故是圓用。若約果用,初住分得;今論極果,的指妙覺。不見真法等者,前佛約能證人,故向雲無上方便等;今法即約所證理,故經雲正法寶城。以城是所居,如理是所證故。
雲即真善妙色,出生妙善者,以圓戒定慧,由理本具,故隨外熏,發生三學。此圓三學,遍攝偏小,故云一切三學等。若非一念百界,安能遍括大小戒定慧耶?徹三諦故縱高,遍法界故橫廣,縱橫相即,故云充溢彌滿。下心即小志,上法即大乘。
經雖得出家等者,雖是與奪之詞,與之則於彼小乘,得名出家;奪之則不慕大乘,未破無明,猶名在家。此則已出分段家,未出變易家也。
別約因果者,以比丘之名因果,各具三義:因名破惡、怖魔、乞士,果名殺賊、不生、應供。此因果三義,次第主對,如因名破惡,果名殺賊等。今佛以大乘六義非之,故疏釋云:汝之因果,皆非真僧也。
袈裟者,應法師云:此雲不正色。諸草木中,若皮、若葉、若華等,不成五味,難以為食者,則名袈裟。此物染衣,其色濁赤,故梵本五濁之濁,亦名袈裟。
非破五住等者,以小乘但破四住惡,唯怖界內魔,是則袈裟雖染,而未染大乘淨法。
非應供乞士者,以經乞食之言,則兼斥因果二義。二乘雖歷人天多處而為福田,而非遍十法界,普於其中應受供養。雖離四邪,名為乞士,而未免邪求涅槃。非殺賊不生者,以經剃髮之言,則兼斥果上二義。以小乘未殺無明,賊未盡,變易生,故經雲未為正法等。謂形雖除鬚髮,而未破無明,由未破惑,則為變易生死所遷。故經結使之言,兼於殺賊、不生二義。
具於下,法寶即法身德,即一而三,故具三點;三德遍攝,故云藏一切法。
佛僧例然者,經文雖略,義必各具,故曰例然。是知佛即般若,法即法身,僧即解脫。既各具三,則開之成九,九隻是三,三隻是一,一三融即,開合適時。
初譬說秘藏,中譬為三,下大地譬法身,山藥譬般若,為眾生用譬解脫。
初大下,釋此三譬,一皆具三,三九相即:初明法身具三。
普載者,喻法身理遍也。
亦不生而生者,理非智慧,故曰不生。而能發智,故曰而生。生於藥草,此明法身具般若也。
亦無用而用者,理非應用,而依理起用,如地非作用,而人依地作用,此明法身具解脫也。
藥草下,明般若,具三。
所生不離能生者,所生藥草,不離能生之地。藥草堅性,全是地堅。如所生智,不離於境,即智是境。此明般若具法身也。
亦即(至)用者。即所生藥為人治病之用。譬由智契境,即智起用,始智內照,外宣圓法,為機緣破惑之用。此明般若具解脫也。
雖復下,明解脫具三。然此三法機應共論,法身、般若約能應說,解脫一法就能感明,以順經文喻意也。
雖復取用等者。謂眾生雖用地藥治病,然地藥實非他物。蓋大地是我同業所招,藥草仍由我福德所感。此喻機緣稟教得脫。蓋由己性,本與果佛法身體同,故喻業招大地。此明解脫具法身也。又由機發感佛,以般若力,說法被我,故喻福感藥草。此明解脫具般若也。
三種宛轉等者。如向所明,三各具三,宛轉相即,開之成九,合還是三,三一一三,融即不二,故云不得相離。此順經文喻意,且與機應對明,應知機應各具三九,展轉無礙,一一相融。若曉生佛理同,三諦性等,隨意轉作,豈俟詳論?
種別下,結秘密藏名。文中分字釋義,大地、山藥、眾生,三事不同,故云種別不一。
具一切物者,只是攬上一三,三一互融無礙,名一切物;包藏此物,故得藏名。
三、法身者,即法、報、應。報即般若,應即解脫,三身互融,俱立法稱。
大地三義者,即上非但普載已下文是,般若、解脫合上亦然。
三般若,謂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實相文字,即法身解脫異名。
三解脫,謂真性、實慧、方便。真性是法身,實慧是般若。講者細對上文合釋,令義無壅。
為眾生用者,即經雲而為眾生等也。
我今下皆言超合者,以前喻則先大地次藥後用,今先合用故云超也。據此應雲追合大地,亦言超者恐文誤。
合用者,以一切眾生,即指初住人,最初離無明縛,故合解脫用義。
諸子四部者,以諸菩薩德堪紹繼,故說為子四部。即二住已上至等覺,凡四十位。十位為一部,名四部。則是以在家出家四眾,以表其位。此既分分發生中智,故合藥草般若義也。
我亦下,我即如來自指也。
合大地者,以妙覺顯理究竟,故合大地法身義也。
病若下,約喻法雙結。初結喻。次安住下,結法。機應同歸秘藏,故曰安住湛然,眾生得益也。此合病癒。眾生既以得益,故應用息,用息則報法亦息,故云般若功亡,法身用息。此據應用。由境智相冥而有,故用應息及於報法。
一切下,顯位釋疑。
咸見佛性者,以四十二位咸破無明,證佛性理,此以證名見。
問眾下,釋疑。問中舉眾生佛者,此約初住對妙覺,問其分證究竟所顯之理為是同否。
答:六位分別者,理同故,即秘藏無別;事異故,六凡聖差分。若約理同,則理即本迷,尚雲理入,名等三即,入義亦然,而況分證秘藏,豈不同耶?
地人下,地論明阿梨耶識是真常淨識,不立第九,故指淨識為惑所覆,名為秘藏。若攝大乘論,梨耶是無記、無明、隨眠之識,九識乃名淨識。是知八、九皆是隨機。若就非異義說,唯至第八;若就非一義說,故強立第九。
在眾生外者,以論師所見,謂迷悟碩異,因果大殊,故指果佛在眾生外。
涅槃下,初簡四計,次明正義。身內即正報,身外即依報。
非身內下,是雙非。
非非內下,是兩亦。
非非內者,謂非不是內,即亦內也;非非外,謂非不是外,即亦外也;於四起計,謂有佛者,並非秘密。
眾生即是等者,謂絕四之理,眾生即具,具此理故,名為秘密。
為此論破者,地人計妄惑內,成論計眾生外,故彼二解,但是此論所破。內外兩句,論師雖復轉雲亦內亦外,而亦未逃四計。
昔教下,初總解名。謂無下,別示義。無常覆常約理,相覆無相約行,不了覆了約教。即是圓頓理、行、教三,為偏小三覆。實被權覆,名為秘密。
如形下,即下經文迦葉明昔教密義也。
今經下,初約喻明。今經顯露,如月處空,豈比形殘?故云不如昔教。
但以下,正明今經雖雲秘密,其實顯露異名。
眾生不解者,理雖即是,日用不知,名難解理,名為秘密,不同昔教,隱故名秘。
法界包含等者,三諦法界具足三千,三一相即名攝一切,互融互入故用不盡,指此為藏,不同昔教以偏覆圓名為藏也。
舉涅下,結示破人師,如向所明。
破方便教者,以今破昔,亦如向文,大風譬前舉論舉經,卷霧喻破人師昔教,清漢喻秘藏正義。揚大風則昏霧收卷,舉經論則非義破壞,邪破正顯,如清漢昞然。
清漢者,纂要云:天河謂之天漢,亦云雲漢、星漢、河漢、清漢等。
一往而言等者,且約表對以配事理,事謂教行二法也。二往而論三點,天目是喻,三德是法,以喻顯法耳。以約依教立行,行契於理,次位義便,故就一往分文。約言教者,文字是言教故。
約修行者,三目在天面,修行約人身故。
約理者,下經雲諸佛所師,所謂法也,即所證理,名為佛師,故名三德,即是約理。
又是佛印等者,劉熙釋名:印,信也,所以封物為驗也。許慎說文曰:執政所持信也。今以三德妙理喻之,如印教無理印,則教虛偽;行無理印,則行邪倒。若契三德,方可信用。
言說相應者,教詮此理,信教解理,即名字人。
修習相應者,修觀照境,境智冥合,名秘密行。修此行者,即觀行相似人。
證得相應者,即分真、究竟、證得三法。
故約下,結示。由教行理,義旨該通,故約此義以分經也。
外國者,且指己所居地,名為中華,故名天竺以為外國。若論地分,迦毗羅國方是中也。如宋朝嚴、觀二師,與太史何承天,共論此土是邊是中,觀乃引周公測影之法,以一尺二寸土圭,用測日影。京洛之地,夏至之日,猶有餘陰,天竺此日,則無餘陰。准此算法,地上寸影,天上萬里,據此以驗,中邊可知。
舊伊可譬等者,示舊伊縱橫義,初示縱義。
雲法身本有者,謂百劫已滿,得王宮相好之身,此名法身本有。
般若修成者,謂次於樹下三十四心,名為種智般若。
入無餘等者,謂八十入滅,無餘在當,故云方是解脫。既有前後上下之義,譬之縱三點水,此即小乘所用。生公釋此伊字義,雲般若居宗在上等,全濫小乘。
又約下,示橫義。
約身約智等者,即相好身中,樹下斷結證智,雖未全得二種解脫,而已破子縛,故云分得有餘解脫。此則樹下初成,一時具三,故云橫一時有。而身、智、脫三,體用各異,故云三法各異等也。此亦小乘所用。此文縱橫,與止觀體相所明小義,有同有異,縱義全同,橫義則異。故彼文云:般若種智已圓,果縛尚在,解脫未具,身猶雜食,又帶無常,一優二劣,譬之橫川走火。此之小義,悉是縱橫。又諸大乘師說,凡有三家:初雲法身是正體,有佛無佛,本自有之,非適今也。了因般若,無累解脫,此二當有。隔生跨世,彌亘淨穢,亦是縱義。生公所解,設異小乘,還同此釋。次雲三德無前後,一體具足,以體從義,而有三異,蓋乃體橫而義縱耳。三雲體義俱不殊,而有隱顯之異。俱不異未免橫,隱顯異未免縱。欲釋新伊,應須先了他人異解,方免舊伊縱橫等過,乃至邪宗橫計等失。故塗灰外道,亦計大自在天具足三德,而雲法身充滿法界,報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即摩醯首羅是也。化身隨形六道,況大小乘。諸師釋義,為是義故,先出昔教,以驗諸師。
新伊下,譬今教中釋此三點,且順教義。天目順行,三德順理,已如前說。即照是般若,亦即自在是解脫,此乃法身之處,即具餘二,故云名一為三。亦應更雲般若即遍亦即自在,解脫即遍亦即是照,遍謂法身周遍也。文明法身具二,余可例知,故且從略。
三無(至)非縱者。約三一互融,以明離過。即三是一,故無別體,一則非橫。即一而三,非前有法身,乃至非後有解脫,三德俱具,故非縱。
一即(至)細畫者,更約互融以釋字義。
而三下,結成不思議。
不可等者,只由互融故,不可定作一說一思,定作三說三思。三即成烈火之橫,一即成點水之縱。縱橫名義,乃可思可議偏小之法耳。
不可思議者,下約雙非,結歸秘藏。秘藏,即伊字所喻也。又總覽前義,還成三諦三德:而三而一是真,即般若德;而一而三是俗,解脫德;非三非一是中,法身德。展轉復疏,不出三法。如斯三法,即我自心。心外無境,一切咸爾。
此句下,結示斥失。此句者,即指伊字喻文,名為此句。一經眾義,猶如枝條;三德妙理,喻以根本。義咸符理,枝必依根,故云是茲經之根本也。
廣立問答者,迦葉三十六問,豈有餘途?只是廣顯三德,因問有答,發生諸品,所以序中序於三德。從純陀品至大眾問,凡十六品,明涅槃施。純陀一品,略明三德。長壽以去,一十四品,解釋三德。從現病去,凡有五品,明涅槃行,修此三德。師子吼品,明涅槃義,研核三德。迦葉、陳如二品,明涅槃用,即三德功能。故云致二十五品洋洋無盡也。
洋洋,水流貌。論語云:洋洋乎盈耳哉。
若失下。斥失也。若失始終三德意者,雖能隨文釋義,其猶逐葉忘根,則解行二途指歸無處。若了三德在一心中,則此經一部居於方寸,況法華開顯十方,三世同說三軌,三軌妙故,故云妙法。華嚴法界、淨名解脫、不共般若,與此三德一體無殊。若識此意,今文可了。十方佛法在一剎那,如斯指歸,功不徒棄。寄語後學,彌須介懷。若念念不忘,則佛果非遠。
三、目釋者下。若約經,即是以喻顯喻,共譬三德;今從一往,則是約行明秘藏也。
摩醯首羅,即大自在也。色界頂即色究竟天,首羅為彼天主。大千世界共一四禪,中千共一三禪,小千共一二禪。故俱舍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梵世即初禪也,故二禪統小千矣。首羅是四禪之主,故統大千。
若並下,並即是橫,別只是縱,三千即大千也。
三德亦爾下,合法。內心具德,以合嚴主;以內攝外,三無差別,以合照世。注云雲者,意在此矣。
約三德中,若約經文,即是前二喻喻合法;今約從事入理義,便即是約理釋秘藏也。
果地下。此約果上所顯之理。若對初心行人以說,則教在名字。行通五品六根,理顯通分真究竟。若約教主以說,則理唯極果。故果地之言,義意兼攝。眾德即萬德也。諸法雖多,此三攝盡,故曰兼諸。然則一家宗承,其唯三觀。觀之所契,即此三德。故諸經論,名相多者,當以義裁斷,以略攝廣,令順三德。名相少者,亦應約義開對。既知多少不出此三,然後了三隻我一念。夫如是,則免同數寶,豈類算沙。
法身下,示法體。還約三身、三智、三脫以明,則九三互攝,展轉相融。文中皆先示雙非,次明雙照。雙非即法身德、實相般若、真性解脫;雙照即二身、二智、二脫,遮照同時,三一不二。若先了此旨,則至文易見。
法身德中,初明雙。非色即應身,無色即報身,此自受用報也。理非質礙,故不可形相見;理非觀照,故不可心想知。
雖非下,即遮而照,見知宛然法身之處,應身常在,則有相好形令眾生見,故云雖非色而色也。
充滿下,示應身相。下經文明八自在中,初一多義也。故經云:示一身以為多身,身數大小如微塵,充滿十方。如來身實非塵,以自在故,現塵塵身。
巨細相容等者,即八自在中第二大小也。故經云:示一塵身滿大千界也。三者輕重,以滿大千之身,輕舉飛空,實無輕重。四者色心,如來一心安住不動,所可示化無量形類。五者相,六根互用。六者得,得一切法,如來之身亦無得想。七者說,演一偈經無量劫,義亦不盡。八見,如來遍滿一切處如虛空,不可得見。此八中,第六似報,第八似法,余皆應義。文中略舉一、多、小、大,意該餘四。此乃法身,即解脫也。
雖非下,不離法身而是報智,故云亦可尋求,謂亦可以智慧觀察也。
能發下,示尋求相。
言眾生者,從因以說。由因中以三觀尋求故,使妙理髮生智慧,則無明頓盡,究竟成佛也。
故曰下。引勝發證。既雲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則知即境發智,此乃法身即般若也。即法身德四字是總結。既即一而三,故於法身德中具足餘二。
次般若中,非知即遮觀照,非字即遮文字,此顯實相般若,即是般若德中具法身也。
非知下,釋成其義。動慮分別即能觀,觀境非觀智,故云不可。
言說者,由有應身方能言說,法非應用,故亦不可。
紳者,大帶也。此方古者以善言書於几杖盤盂紳帶之上,使常見之而自誡也。論語子張書諸紳,即是其事。今以貝多黃卷類彼書紳。
亦非下雙照,則可以觀智思文字說也。
不同灰滅者,小乘灰身滅,智入無餘者,則一向無知,知即是智,以滅智故。今即境而智,常寂常照,故非不知,不同灰滅也。
不同偏空者,小乘偏空,離文字而有解脫,今無說即說,故不同之。
極佛境界者,三諦至極是佛境界,由於三觀而得開發。
凡聖並明者,凡謂我心及眾生,聖謂諸佛三千三諦,二互遍故曰並明,此觀照般若也。
而半滿具足者,無說而說,稱彼群機。世間即人、天教,出世間即藏、通,上出世間即別上,上出世間即圓文。略別教引淨名,可知此文字般若也。
即般若德者,雖具足三,而觀照當其正體也。
解脫中,初雙非即真性,解脫即法身德也。喧縛謂生死,寂脫謂涅槃,惑性本無故,五住不能系。四住是分段因,無明是變易因,舉因收果也。法身元寂故,十智不能虛。十智者,世智、他心智、苦集滅道智、法智、比智、盡智、無生智。世及他心照俗,余皆照真,並如實智,名十一智。今非空邊,故但言十,以如實智照中道故,故不論也。此明解脫中具法身德也。
非脫下,明雙照。雖非偏空解脫,而中道法身不思議空解脫。二邊生死,空邊變易生死,有邊分段生死也。如百下,百句雖廣,不出斯義,此正是解脫德自體也。非縛而縛者,雖常冥至極,而稱物施為故。雖非二邊之縛,而現二邊之縛,為訥鈍邪痴,是示為空邊縛。小乘不能說大故訥,內無大智故鈍,偏沈於空故邪,無明全在故痴。約分真言之,則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也。分真尚爾,妙覺可知。
闡提外道者,是示為有邊縛,即經雲又現邪見相也。故有下,引證。病行則示有二邊煩惱,兒行則示為真俗之善。
住首下,只由住中道妙定,故能示現二邊善惡,善即兒行,惡即病行。
雖鄙必施者,施,平聲。雖二邊鄙惡,為調伏機緣;必施,為被縛。
如醫下。明雖示現系縛,而同塵不染。如良醫不染於病,如蓮華不著於水,故云無染無著。此明解脫中具般若德也。問:般若是智,何故明示二邊縛耶?答:平等大慧,常鑒法界,由慧鑒故,施設二邊,故是般若德也。
名解脫德者,總結也。雖具三法,而以方便解脫當其正體。然此三德,約其旁正分別。雖爾,應知三一互融互攝,故得一皆具三。
佛身下。攝三業。以身對身,其義便故,故法身攝於身業。欲知智在說,故般若攝於口業。斷惑離縛,由於意故,故解脫攝於意業。此亦約義,對當如此。若論理體,心色一如,身口等意,不三不一,思之易明。
又大下。收諸經般若。五陰皆淨,只是三德顯相。以五即三,故迷而為五,悟只是三。色即法身,受、想、行即解脫,識即般若。此亦別對。若論理體,色即是心,心空、假、中,從心所起一切諸法皆空、假、中,諸法空、假、中即心空、假、中也。三諦即三德,其旨可知。五陰皆淨,義在茲也。如來莊嚴,只是三德,所嚴法身,能嚴二德。六根清淨,即如法師功德品所明,還是唯心三德相似發相。內凡尚爾,究竟可知。
總諸下。指廣也。般若法華既不出三德,故知一代其旨咸然,所以諸經不出三德。
包含總別者,總唯三德,別出群經,攝別入總,咸歸三德,故曰包含。
事理者,名相事別,三德理同,指事即理,如囊括結。
一中無量者,無量即三,舉一而三,故云一中無量也。余例可知。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