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的沉重之思 · 第十四講

列奧·施特勞斯 《尼采的沉重之思》
[195]施特勞斯:你論文的關鍵一節關注下面這個問題:良知譴責的發明者與奴隸有什麼關係? 你能複述一下你的論點嗎? 學生:從第17條格言來看,良知譴責的發明者似乎是被金髮野獸,即主人所征服的民眾中的一員。 施特勞斯:說得更清楚一些就是,他是一名奴隸。 學生:是的,他是一名奴隸。 施特勞斯:那麼,第二篇論文中呈現的奴隸與第一篇論文中呈現的奴隸有何差異? 學生:在第一篇論文中,奴隸……(聽不清) 施特勞斯:你在論文中陳述了這一點,但是你必須……(聽不清) 學生:在第一篇論文中,奴隸顯然受祭司的影響,以至於他感到怨恨主人。在第二篇論文中,奴隸只對自己感到怨恨。 施特勞斯:是的。但是,第一篇論文中的奴隸,正如你所說,不是已受到祭司的影響嗎? 學生:是的。 施特勞斯:所以,第一篇論文中的奴隸不是純粹的奴隸,第二篇論文中談論的奴隸是純粹的奴隸。 學生:是的。 施特勞斯:關於第二篇論文的題目,我只有一點想說明一下。罪與欠之間的關係可能有些牽強附會。在德語中,表示「罪」和「欠」是同一個詞。所以,在德語中這兩個詞顯然有詞源上的關係,但在別的語言中則沒有。至於這一點是否足以支撐尼采的假設,則是另外一個問題。 你在論文中談到受經濟需要驅使的人,他們獲得……(聽不清)這種說法使得尼采更靠近馬克思,不是嗎?問題在於,[196]這一某種程度上有些奇怪的學說的意圖何在?是為了在交易行為中找到一切道德關係的根源?我們必須轉向這個問題。我要提醒你們注意一下,我們在第一篇論文中遇到的難題:尼採在第一篇論文中理解的好與壞,是好與壞的原始區分嗎?是否還有更基礎的層面? 尼採在第二篇論文中討論更基礎的層面,即他致力於討論罪、正義等概念。而在第一篇論文中,尼采完全或幾乎對正義概念緘口不言。但是,難道正義不是貴族社會的核心嗎?只要想想希臘肅劇的主題,這些肅劇主題都回溯古老的神話——亂倫、弒父、弒母、兄弟相殺等等。但是,為何尼採在第一篇論文從貴族道德中抽離了這些罪惡?在第二篇論文中,尼采關注正義的起源,並將其追溯至欠債和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為何他通過回溯到欠債行為而貶低正義?這都是顯而易見的難題。我們現在開始讀第一條格言。 學生:關於文本我有個建議。現代圖書的巨人系列(Modern Library Giant)中塞繆爾斯(Samuels)的譯本證明比高爾芬的譯本更好,我在用這個譯本,推薦給您。 施特勞斯:哦,那是……(聽不清)我很詫異,因為考夫曼的譯本給我很好的印象。 學生:不,高爾芬的譯本。 施特勞斯:哦,……(聽不清) 朗讀者[讀文本]: 馴養一隻動物,讓他可以做出承諾——這豈不正是大自然在涉及人的問題上給自己提出的那個自相矛盾的任務嗎?這難道不正是人的真正問題之所在嗎?(第二章,1,頁104) 施特勞斯:停在這兒。這似乎暗示了對自然的一種目的論理解。自然為自己設定了一個任務。就理解承諾問題而言,尼采清楚表明,這個問題預設你記得已許下的承諾……(聽不清)你應該讀一下《不合時宜的沉思》的第二篇沉思的開頭,在那裡尼采發展擴展了這一點:記憶是人獨有的能力。某種程度上在這條格言後面部分,尼采將表明……(聽不清)尼采談到人訓練自己的記憶力,一種記憶的意志。 所以,正如尼采所說,自然是[自相矛盾的]。這表明了困難所在。在第2格言中,尼采表明,為了恰當地欣賞這個過程的目的,必須回到史前時期。尼採在這裡表明,他正在回到一個比他在第一篇論文中抵達的更基礎的層面。現在……(聽不清)如果有人不知道開端,他也就無法恰當地欣賞目的,反之亦然。正如在第2條格言中所述,人的目的就是獨立自主的個體(the sovereign individual)。[197]「獨立自主的個體」(尼採給這兩個詞加了下劃線),也就是指那些超越貴族道德的好與壞、超越社會道德,當然也超越善與惡的個體。在這種程度上,第二篇論文的視野要比第一篇論文寬廣得多。獨立自主的個體能夠做出承諾,是純粹的主人,如你們在第2條格言後半部分看到的,這種人能夠自由地做出承諾。擁有自由意志的主人……(聽不清) 朗讀者[讀文本]: 他怎麼可能不知道,與所有那些不可以做出承諾、無法為自己做出準確預言的事物相比,他具有多麼大的優越性,他引起了多少信任、多少恐懼、多少敬畏——這三樣東西都是他「應得的」——而他通過控制與統治自己又是怎樣勢所必然地去統治周圍環境、統治自然、統治所有意志薄弱和不可信任的傢伙?(第二章,2,頁107) 施特勞斯:這是要點。因此,第一篇論文中有貴族道德的人,顯然不具有這裡的這種優勢。這裡的獨立自主的個體是一個有良知的、負責任的人。這種類型的人某種程度上對應著《扎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說到的最新湧現的個體。尼採在這裡指的是同一種現象。但是,我們要問,難道在獨立自主的個體出現之前,人就沒有責任感和良知?畢竟,這不是……(聽不清)在獨立自主的個體出現前的以駱駝為代表的階段,也存在良知的可能。你還記得駱駝乃是負載最沉重的負擔的動物的說法嗎?尼采當然沒有否認這一點,你在下一條格言中就能看到這一點。 我們沒法讀第3條格言。尼採在這條格言第二部分談到……(聽不清)人首先必須獲得什麼東西?社會生活的少數初始必要條件。所以,我們被迫回到最基礎的層面。尼采從開端處開始。這無疑表明,那些必須學習對社會生活來說必要的少數初始條件的人是前社會的人。這類似於霍布斯式的和洛克式的自然狀態。……(聽不清)我再重複一下這個要點:尼採在第二篇論文中回溯到更基礎的層面。 [198]在第4條格言中,你也可以清楚看到,尼采與這些英國哲人的關係。Mr.student[朗讀者]你要讀第三或第四句,從他談論「我們的道德譜系學者」開始讀。 朗讀者[讀文本]: 現在讓我們回到我們的道德譜系學者那裡。讓我再重複一遍——或許我未曾這樣說過?——他們其實一無是處。他們的經驗短淺,只有五拃長,而且純粹是「現代」的經驗;他們不了解過去,也沒有了解過去的意願;他們更缺少一種歷史的本能,一種在這裡恰恰是必備的「預見力」——儘管如此,他們仍然要研究道德的歷史:最後得出的結論肯定並且勢必無法接近事實。迄今為止的道德譜系學者們可曾在夢中想到過,那個主要的道德概念「罪欠」其實起源於「欠債」這個非常物質的概念?(第二章,4,頁111-112) 施特勞斯:你從這裡可以看到,道德源於物質。這……(聽不清)讓人想起馬克思主義的說法。眾所周知,馬克思儘管不是英國人,但居住在英國。這與……(聽不清)有很大關係。在讀這裡和稍後的內容時,我們會非常驚訝,正如在第一篇論文所為,尼采完全抽離宗教。基於這樣一種對宗教的抽離,怎能理解早期的人類?但是,你將會看到,尼采隨後又把宗教拉了回來。可以說,尼采非常急切得出關於罪欠概念的物質起源或唯物主義起源的結論。尼採為什麼要這麼做?這是第二篇論文最明顯的困難,至少在我看來如此。他在第5條格言談到承諾的起源。正是這個問題引導著尼采。例如,難道不能說,在其他方面也存在罪欠感嗎?例如殺人的負罪感?為何殺人引起的負罪感不像欠債引起的罪欠感那樣重要? 尼采似乎在第5條格言中暗示,諸如謀殺這樣的罪行中,明確不存在那種不殺某人的同伴的承諾,尤其是不殺某人的兄弟或父親的承諾。而在欠債行為中,明確存在一個承諾,所以……(聽不清)但是,這對我們沒什麼幫助。尼採為何要解釋承諾這種現象?是什麼驅使他這樣做?這很難說。我們只能等一等,可能從後面的內容會找到答案。無論如何,尼采似乎教條地斷言,許下承諾和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是所有其他更高的道德概念得以出現的領域,至少與正義概念有關係。他在第6條格言中提出了這個結論。 [199]朗讀者[讀文本]: 在這個領域,即債務法權的領域產生了道德的概念世界,如「罪欠」、「良知」和「義務」、「義務的神聖性」等,——它們的萌芽與塵世間所有大的事件一樣,都是經過鮮血長期而又徹底地澆灌而促成的。(第二章,6,頁115) 施特勞斯:尼採在這裡花大量篇幅討論殘忍的要素,在他看來,甚至在康德的「絕對律令」以及別的美好的事物上可以發現殘忍的要素。依照尼采的一般看法,權力意志最粗野的形式必定是債權人施行殘忍懲罰的出發點。現在,……(聽不清)可以說,債權人有權讓債務人的痛苦來補償他的利益損失。折磨無力償還的債務人能讓債權人感到快感……(聽不清)債權人從中得到滿足。如已經闡明的,這種殘忍絲毫沒有羞恥感,我的意思是,其中不夾雜絲毫偽善。如尼採在第7條格言中所說,這是一種健康的標誌。在此背景下,尼采開始談論諸神。在第7條格言中間部分,他說,「起來反對痛苦的,並不是痛苦本身」。從這句開始讀。 朗讀者[讀文本]: 起來反對痛苦的,並不是痛苦本身,而是痛苦的無謂:但是不論是對於把痛苦穿鑿附會地解釋成整個神秘的救贖機器的基督徒而言,還是對於那些擅長從觀望者、或者痛苦的製造者的角度去理解所有痛苦的天真的古代人來說,根本不存在一種無謂的痛苦。而為了從世間清除掉那隱蔽的、未被發現的、無法證明的痛苦,並且將之確實地否定掉,從前的人們幾乎是被迫發明了諸神和所有高尚與低賤的精靈,簡言之,就是要發明某種東西,這個東西同樣在隱蔽處遊蕩,同樣在暗處觀望,而且不會輕易錯過一場有趣的充滿痛苦的戲劇。(第二章,7,頁119-120) 施特勞斯:停在這裡。人為什麼要發明諸神?——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答案肯定不是一目了然。一個人要想理解早期的人,不應首先通過提出人為何發明諸神這樣假設性的問題,而是應首先關注,人信仰諸神並將諸神視作他們的正義和善的觀念的必要組成部分這類事實。我認為,這似乎是更合理的程序。我們繼續讀。讀第8條格言的開頭。 朗讀者[讀文本]: 現在繼續進行我們的研究,我們已經看到,罪欠感和個人責任感起源於人類歷史上最古老與最原始的人際關係,起源於買主和賣主的關係,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係。(第二章,8,頁121) 施特勞斯:這不是很奇怪嗎?是否有其他的聯繫……(聽不清)人與人之間最古老、最原始的關係竟然是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這種說法不是很奇怪?一個……(聽不清)尼采可能會說,諸如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屬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為子女純粹是父母的所有物,父母也是將子女當作自己的財產來看待。但是,兄弟之間的關係肯定不同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所以,尼采的說法很難理解……(聽不清)這似乎是尼采面臨的一個困難,我們現在還看不出該如何理解他的這種說法。繼續從這條格言的中間部分,「買與賣」處開始讀。 朗讀者[讀文本]: 買與賣,連同它們的心理學屬性,甚至要比任何一種原始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社會團體都要古老:在個人法權最原始的形式當中,恰恰是那些關於交換、契約、債務、權利、義務、補償的萌芽意識首先轉移到了最粗放、最原始的公共群體中去(即出現了與其他類似公共群體的關係當中),隨之一同轉移的還有那種比較、衡量和計算權力的習慣。(第二章,8,頁122) [200]施特勞斯:換言之,這不就是讓我們想像,原始人處於霍布斯式或盧梭式的自然狀態中,完全缺乏社會紐帶,僅存在交換關係?這很難理解。 Mr.student,你能否談一下你的理解? 學生:我唯一想到的解釋是,如果人起初是完全孤獨的,那麼交易可能就是人與人最初的關係。 施特勞斯:是的,但是,有人可能會問,既然他們都互不認識,他們如何要信任彼此?然後就會出現霍布斯的無與倫比的論證,你應該知道他的論證。所以,尼采的解釋說不通。我們來看看尼采後面有沒有找到解決這一困難的辦法。在第9條格言開頭,尼采提出了一個臨時的評論,我們必須考察一下。 朗讀者[讀文本]: 如果我們一直使用史前時代(vorzeit,英譯:antiquity)的標準加以衡量—— 施特勞斯:不是antiquity[古代],Vorzeit[遠古時代]這個詞所指要比antiquity更早。 學生:prehistory[史前時代]? 特勞斯:幾乎可以這樣譯,但還是不完全等同於Vorzeit[遠古時代]。Prehistory[史前時代]的德語對應詞是Vorgeschichte[史前時代]。但是,……(聽不清)用馬基雅維利的話來說,Vorzeit指的是「最古的古代」(the most ancient antiquity)。我們只想到古典時代就行。 朗讀者[讀文本]: ——(也就是那種無論任何時代都是現存的,或者可能重現的史前時代),就會發現:公共社團與其成員之間也存在那種重要的基本關係,即債權人和他的債務人之間的關係。(第二章,9,頁123) 施特勞斯:換言之,……(聽不清)沒有單純的進步,正如史前時代會一再重現。史前時代總是存在於我們身上,會再次重現。尼採在這條格言中談到,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懲罰關係轉移到了社會—群體與其成員之間的關係中。這首先意味著,那些貧窮的、無力還錢的債務人會遭到極端嚴酷的懲罰。尼採在第10條格言中說,其嚴酷程度隨著共同體權力的增加而降低。這條格言的結尾處談到,這一進程的終點似乎是現在實現的狀態。從「這個社會具有某種實力意識」開始讀。 朗讀者[讀文本]: 這個社會具有某種實力意識也並非不可思議,即該社會可以享受它所能得到的最高貴的奢華——對妨害社會者不施加任何懲罰。它或許還會這樣說:「我體內的寄生蟲跟我有什麼關係?讓它們生活和繁衍吧:我依然是強健的!」(第二章,10,頁125) 施特勞斯:這正是當今美國的狀況,不是嗎? [201]朗讀者[讀文本]: 正義是因為「所有東西都可以被償還,所有東西都必須得到償還」而開始的,然後則因為上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任態度和允許無力償還者逃之夭夭的做法而終結——與塵世間的一切善事一樣,它的結果是自我揚棄。(第二章,10,頁125) 施特勞斯:自我揚棄的德語原文是sich selbst aufhebend,是黑格爾發明的術語。自我不僅揚棄自身,同時也提升自身,二者……(聽不清) 學生:超越自身嗎? 施特勞斯:是的,超越自身或克服自身,當然也是對自身的揚棄。現在來看第11條格言。第11條格言是一個插曲,但非常重要。我們讀一下這條格言,它為我們理解前面的論證提供了鑰匙。先來讀第一句。 朗讀者[讀文本]: ——這裡,我要對最近出現的一些嘗試和做法表示我的反對意見,這些做法試圖在一片完全不同的土地上探求正義的起源——即在怨恨的土地上。(第二章,11,頁126) 施特勞斯:隨後,尼采提到一位當時非常著名社會學家或共產主義者,他同時是一位反猶主義者,即杜林(Eugen Karl Dühring,1833-1921)。 關於杜林的討論不是很有意思。這裡的要點是,在尼采看來,正義的起源不是復仇。那尼采的觀點是什麼?在他看來,正義的起源是什麼?在第8條格言將近結尾的地方,他說,「任何東西都有它的價格;而所有東西都可以被償還」,他在第10條格言將近結尾處再次重複這句話。正義的起源就是一切東西都可以被金錢償還這一概念。由此,我們興許能理解,尼采強調經濟因素是什麼意思。正義被還原為交易,意在阻止正義被還原為復仇和怨恨。換言之,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即為了否定榮耀或怨恨的地位,尼采才提出兩位交易者之間有一種冷酷的、與復仇或怨恨完全無關的關係。 學生:您認為尼采會依照交易思維來理解《出埃及記》中的「以眼還眼」嗎? 施特勞斯:……(聽不清)你的意思是,不是出於復仇? 學生:是的,但……(聽不清) 施特勞斯:這不是很清楚,因為尼采非常關切下述事實:受害人,或至少受害者的家人,由於罪犯所造成的痛苦,依照……(聽不清)得到補償。因此,這種快感當然包括當著罪犯的面對後者施加傷害——我指的是折磨和各種緩慢地殺人的刑罰。尼采尤其談到德國的刑罰手段,尼采發現那些手段非常令人敬重。我的意思是,因為它們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202]我認為……(聽不清)但是,問題在於,通過讓罪犯感到痛苦,受害者得到愉快作為補償,這難道不是一種復仇? 學生:甚至第8條格言也沒有強調必須償還全部欠款,而是強調通過有限的償還欠款,就可以解決賬目,不是嗎?如此正義占勝了復仇。我認為,這符合「以眼還眼」的歷史真實,因為「以眼還眼」不是一種無限的惡意。 施特勞斯:換言之,你的意思是補償思想、交換思想,本來有可能得到更合理的或更人性的發展,現在卻沒有得到這種發展。 學生:補償思想中強調的是有限補償。 施特勞斯:可以這樣說,它是從純粹的被動反應的整個維度中提取出來的。這是真實的。我們繼續讀第11條格言,中間稍靠前的部分,從「積極主動的、具有進攻性和侵犯性的人」這句開始讀。 朗讀者[讀文本]: 積極主動的、具有進攻性和侵犯性的人總是比被動反應的人要大大接近正義;對他而言,完全沒有必要像被動反應的人所做的或必須做的那樣,錯誤地、先入為主地評價他的客體。所以,事實上,作為更強壯、更勇敢、更高貴的人,進攻型的人在任何時代都具有更自由的目光,也更加心安理得和問心無愧:與此相反,人們已經猜到了,發明了使人不安的「良知譴責」的人究竟是誰——正是心懷怨恨的人!最後,讓我們回顧一下歷史:迄今為止,法律的全部應用以及對法的真正的需求究竟是在塵世間那個範圍內通行起來的呢?是在被動反應的人們那裡嗎?根本不是:確切地說,是在積極者、強壯者、自發者和進攻者那裡。(第二章,11,頁127-128) 施特勞斯:停在這。這不是一個提問,而是設問。關於對與錯的起源,我們跳過幾行,從「從此以後,眼睛被規訓學會了」這句開始讀。 朗讀者[讀文本]: 從此以後,眼睛被規訓學會了對行為做出越來越客觀冷靜的評價,即使是受害者的眼睛也是如此(雖然如前所述,其實到最後才能實現這點)。——與此相應的是,從立法之後才存在「合法」與「非法」的概念。(第二章,11,頁128) 施特勞斯:儘管這裡的推論不同,但觀點是霍布斯式的觀點。在法律建立之前,不存在對與錯的概念。當然在霍布斯那裡,還有尼采這裡,可能需要某些限制。但是,從自然來講,自然中不存在對人想擁有更多的欲望的限制,用希臘語來說就是pleonexia[貪婪],因為生命本身就是貪婪。格勞孔(Glaucon)在《王制》卷二中被描繪成這樣的人,卡里克勒斯也是。我們都知道這一古老的討論。在第12條格言中,尼采開始討論刑罰的起源和目的問題,他說刑罰的起源和目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從開頭讀。 朗讀者[讀文本]: 在這裡,我還要對刑罰的起源和目的發表自己的意見——這是兩個有區別或應該有區別的問題:遺憾的是,人們習慣把它們混為一談。在這種情況下,迄今為止的道德譜系學家們是怎樣對待這個問題的呢?他們的一貫做法是天真幼稚的——:他們費盡心力在刑罰中找出了某個「目的」,比如說報復或者恐嚇,然後輕易地把這個目的置於事情的開端,把它當作刑罰的生成因(causa fiendi),然後——就大功告成了。但是,「法律中蘊含的目的」應當是最後才應用在法律發生史上的東西:確切地說,對於所有類型的史學而言,最重要的莫過於那個經過不懈努力而獲得的,而且確實也理應經過努力獲得的定律——即一個事物的成因問題與該事物的最終用途、該事物的實際應用及在某個目的體系中的定位問題之間有著天壤之別。(第二章,12,頁130) [204]施特勞斯:換言之,不能從法律的現有目的中推導其起源。我們可以確定或幾乎可以確定,法律的起源,即它的動力因與它的現有目的沒有任何關係。尼采接下來再次談到這個問題,讓我們想起伏爾泰的那個故事。伏爾泰嘲笑「眼睛生來是為了看」這個說法,他說人有眼睛是為了戴眼鏡,因為從人體結構角度講,人有眼睛是戴眼鏡的先決條件。這是對整個目的論的拒斥。稍後……(聽不清)尼采又說,「一個事物、一種習俗、一個機構的『發展』,並不是朝向某個目標的前進過程」(頁131)。發生了什麼?尼採在此給出了相當重要的解釋。我們讀一下。從「甚至某種『進步』的偉大程度」開始讀。尼採在這裡闡明的要點是,在進步的進程中沒有絲毫理性。 朗讀者[讀文本]: 甚至某種「進步」的偉大程度也是按照為該進步必須犧牲的總量來測算的;全體人類,為了某個更強大人種的興旺發達而做出犧牲——這或許是一種進步……(第二章,12,頁132) 施特勞斯:這僅是反對那種廣為流行的進步概念。接下來的內容才重要。 朗讀者[讀文本]: ——我特彆強調這種史學方法的主要論點,主要是因為它在本質上與目前占統治地位的本能和時尚背道而馳,通行的時尚寧願相信一切事件絕對的偶然性、機械的無意義性,也不願承認在一切事件中均有發生的權力意志的理論。(第二章,12,頁132) 施特勞斯:換言之,就權力意志理論與機械論同樣反目的論而言,尼采會贊同流行的機械論。但是,正如尼采接下來指出的那樣,在這個基礎上,它們完全不同。 朗讀者[讀文本]: 現代民主強烈厭惡一切具有統治性和意欲具有統治性的東西,這種現代的權力否定主義(我為一件壞事發明了一個壞詞),業已逐漸進入精神領域,最高的精神領域,披上了精神的外衣,以至於它也逐步地滲透,並且被允許滲透到最嚴謹、似乎最客觀的科學中去;在我看來,這一否定主義已經主宰了整個生理學和生命學說,很顯然,這給生理學和生命學說造成了很大損失,因為這一否定主義將上述學說中的一個基本概念,即真正的主動性,仿佛變魔術一般弄消失了。與此相反,人們在那種民主的厭惡感的壓力下,特別重視「適應」一詞,這乃是一種二流的主動性,一種單純的被動反應性,有人甚至把生命本身定義為一種對外在環境的越來越合乎目的的內在適應。(第二章,12,頁132) 施特勞斯:你一定記得尼採在哪裡用過「反應性」這個詞:是在談論反應性與怨恨之間的關係那裡。怨恨的人就是被動反應性之人。換言之,在最客觀的科學生理學和心理學的外觀背後,一種特定的道德品味肯定自身和為自身敷上真理的外衣,只有一個野蠻人或反啟蒙主義者才可能不會贊同這種道德品味。接下來,尼采處理了極具實踐意義的主題,但是我們沒有時間讀。 在第13條格言中,尼采討論當時的刑罰的目的,關於今天的刑罰的目的,我們沒什麼可談的,因為依照多多少少同樣的正義理解,當今的刑罰被斷言沒有任何目的。現代人不再能將刑罰作為懲罰來解釋。當然,仍有保護社會的手段,但是不再有刑罰。這是……(聽不清)我們沒法進入這個問題。 [204]在第14條格言中,尼採回到一個在理論上非常重要的問題,即他否認刑罰有所謂的目的。這是合理的。這種所謂的目的不過是良知譴責的產物。我認為,現在一般承認,對良知譴責來說,監獄不是培育良知譴責的地方,至少不是最好的地方。尼採給出的理由是……(聽不清)這無疑值得我們思考。讀第14條格言的第二部分,從「因此,我們不可以輕視」開始讀。 朗讀者[讀文本]: 因此,我們不可以輕視,恰恰正是罪犯在審判與行刑程序上的經歷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他對自己的行為和行動方式感到由衷的羞恥:因為他在正義事業中恰恰看到了同樣的勾當,而這些行為卻認為是善的,讓人心安理得地去干:比如,刺探、陰謀、收買、設陷、警察和檢察官那一整套狡詐精細的工作技巧,更不用說那徹頭徹尾的、連情理都不能容的搶劫、施暴、辱罵、監禁、拷打、謀殺,這一切都在刑罰的不同方式得到了體現——但從未受到過法官的譴責和判決,而是具有了一定的意義和用途。(第二章,14,頁136) 施特勞斯:我們當然可以說,必須考慮到環境,否則就會得出奇怪的結論:在小偷和守衛之間沒有區別。你還記得《王制》卷一的那個例子嗎?為了成為第一流的小偷和第一流的守衛,人必須擁有同樣的品質。但是,……(聽不清)在第15條格言,尼采提到斯賓諾莎。他說,斯賓諾莎已獲得從一種超越善惡的視角,觀察諸如刑罰和良知譴責這類事情的能力。尼采說的沒錯。 學生:……(聽不清) 施特勞斯:斯賓諾莎確實從一種超越善惡的視角來觀察事物。尼採在這裡給出的最重要的證據是——我指的是尼采提出的第一點——斯賓諾莎否認,上帝的一切行為皆志在為善。斯賓諾莎的說法出現在《倫理學》的第一部分的附釋,不過尼採在這裡沒有提到其出處。但是,尼採在此的另外一處引用是正確的。 在第16條格言中,尼采提出針對「良知譴責」的起源的假設。這個假設似乎是,人原初是非社會性的。這一點在這裡還不太清楚。當人被迫進入社會,他們的本能不再向外發泄,而是轉而向內伸展。因此,原初針對其他人的殘忍,現在轉而針對自己。尼采認為,這種針對自己的殘忍就是良知譴責的起源。這些內容出現在這條格言的中間部分。從「一切不向外在傾瀉的本能」開始讀。 朗讀者[讀文本]: 一切不向外在傾瀉的本能都轉向內在——我稱其為人的內在化:於是,在人的身上才滋生出後來稱為人的「靈魂」的東西。整個內在世界本來就如同夾在兩張皮之間那樣薄,在人向外在的傾瀉受到阻礙之時,它就向四面八方伸展和生長,從而具有了深度、廣度和高度。那些可怕的、被國家機構用來對付古老的自由本能的堡壘——刑罰乃是這些堡壘中最主要的部分——使得野蠻的、自由的與散漫的人的所有那些本能都趨向倒退,轉而反對人自己。仇恨、殘忍、迫害欲、攻擊欲、獵奇欲、破壞欲——所有這一切都轉而反對這些本能的擁有者:這就是「良知譴責」的起源。(第二章,16,頁139) 施特勞斯:這裡最重要的評論是關於靈魂的起源及其變化的說法。關鍵的要義是,靈魂沒有不朽性。你記得《善惡的彼岸》中論宗教的那一章的開頭,那裡也表達過此處的思想,只不過沒有這裡有力。[205]靈魂、良知都有漫長的變化進程,而尼采認為,傳統哲學卻將這些現象視作不變的,因此徹底誤解了靈魂和良知。讀這條格言的結尾。 朗讀者[讀文本]: 我們還應該立即補充一點,在另一方面,伴隨著一個動物靈魂轉向了自身,採取了反對自己的立場,塵世間就出現了一些嶄新的、深邃的、前所未聞的、神秘莫測的、充滿矛盾而且前途無量的東西,從而使地球的面貌也因此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事實上,這裡還必須有神靈作為觀眾來欣賞這齣戲劇,而由此開場的戲劇,其結局還根本無法預料,——這場戲太過精彩、太過神奇、也太過荒謬矛盾,它不可以在某個可笑的星辰上微不足道、毫無反響地上演!(第二章,16,頁140) 施特勞斯:從這裡可以看出,尼采站在前哥白尼或前現代的天文學家一邊。地球某種程度上必須成為中心,因為宇宙中沒有任何可以與人相比的生靈。 朗讀者[讀文本]: 從此以後,人也成為了最出乎意料且又最具刺激性的擲骰子遊戲中的一種,這些遊戲乃是赫拉克利特的「大孩子」所玩耍的把戲,無論這孩子叫宙斯還是叫偶然——人為自己製造了一種興趣、一種緊張、一種期待,甚至幾乎是一種信心,就好像用這種遊戲可以為自己預示和準備某些東西一樣,就好像人不是目的,而只是一條道路、一個突然事件、一座橋樑、一個偉大的承諾……(第二章,16,頁140-141) 施特勞斯:可以將這種思想表述如下。在尼采和同時代的大多數人看來,目的論已經終結,但是,如果人想要成為正義之人的話,就必須擁有某種自然目的論。通過提及赫拉克利特,尼採在這裡暗示了這一點。 第17條格言表明,最初發明良知譴責的人不僅僅是前社會性的。他們還是前政治的,這會迫使人重新思考這整個問題。因為只要你生活在社會中,你就擁有某些道德觀念,從而就會有違反道德的可能,因此產生負罪感。發明良知譴責的人是前政治的,他們被金髮野獸強制塞進類似於國家的固定形式中。Mr.student[本次課開始宣讀論文的同學]清楚地指出了這一點。發明良知譴責的人是金髮野獸的臣民。尼采以生動的語言表述了良知譴責:良知譴責意味著自我否定、虐待自我、殘忍地對待自己。 然後,尼採在第19條格言中再次提到債務人和債權人的關係,不過在這裡進行了有趣的擴展,將之變成當下之人對祖先的欠債關係。這當然是依從早期的貴族階層得出的解釋,因為貴族治下的臣民沒有理由感激他們的祖先。尼採在這裡指出,這導致諸神的出現,因為……(聽不清)所以,原初的祖先必然轉變成神。這或許就是諸神的起源。尼采沒有把話說死,而是用「或許」一詞讓這個問題保持開放。[206]然後,尼采從一般意義上的諸神轉向尼采所謂的「最高神靈」,後者指聖經的上帝,這位上帝為——比如說——普世的諸神(the universal gods)所中和,普世諸神對應著諸帝國,諸帝國不同於彼此隔絕的諸部族。基督教的上帝是最高神靈,因此產生了罪欠感的最大值(格言20),尼采從中得出……(聽不清)在他看來,原罪學說就是罪欠感的最大值。由此,尼採得出結論:如果對聖經上帝的信仰被無神論取代,就會出現一種新的無辜、一種第二次無辜,即從罪欠感中解脫出來的無辜。接下來,我們讀第22條格言。 朗讀者[讀文本]: 人們或許已經猜到,伴隨著這一切以及在這一切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就是那種自我虐待的意志,那種反向的殘酷,它來自於那個被內在化的、被驅趕回自身的動物人,那個為了馴服的目的而被禁錮在「國家」中的人,他有著製造痛苦的欲望,而在發泄該種欲望的更為自然的途徑遭到堵塞之後,他發明了良知譴責,為的是給自己製造痛苦,——這個懷著良知譴責的人將宗教的假定前提緊緊握在手中,為的是使人的自我折磨恐怖到無以復加的程度。(第二章,22,頁148) 施特勞斯:不應該把假定前提譯作hypothesis[假設],而是譯成presupposition[假定前提] ,因為尼采表示 hypothesis[假設]的詞是 Hypothese[假設] ,與英語一樣。所以,presupposition與hypothesis的意思不能等同。這裡的要點是,宗教的假定前提不是源於良知譴責。但是,不管宗教的假定前提究竟是什麼,它都與良知譴責的發明者有關,或者更確切地說,它被良知譴責的發明者利用以達到個人目的。宗教的假定前提的起源問題是開放的。 朗讀者[讀文本]: 人欠著上帝的債:這一想法已經變成了他的刑具。他在「上帝」身上抓住了最終與他身上真正的、不可消除的動物本能相對立的東西,並且把這些動物本能解釋為欠上帝的債務(看作是對「主」,對「聖父」,對人類始祖和世界起源的敵視、抗拒和反叛),他將自己置身於「上帝」和「魔鬼」的對立之中,他否定自己、否定自己本質的天性、自然性和真實性,但卻對由自己派生出來的東西加以肯定,將其當作一種存在的、生動的、真實的東西,當作上帝、當作上帝的神聖之處、當作上帝的審判、當作上帝的、當作彼岸、當作永恆、當作無休止的折磨、當作地獄、當作無休止的懲罰和罪欠。(第二章,22,頁148-149) 施特勞斯:在稍靠後的地方,尼采以引號形式談到「神聖上帝」的概念。尼采的看法是,「神聖上帝」,聖經的上帝,是對神的一種獨特理解,尤其與希臘人對神的理解不同。尼採在下一條格言就談到希臘人對神的理解。希臘人的諸神不是「神聖的」諸神。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以至於在聖經之外難以找到神聖諸神的概念。我相信,……(聽不清)文本中有些東西,但不是很清楚,不是很確定,我問過一些在這個領域知識淵博的人。無疑,聖經上帝的神聖性……(聽不清)非常簡單,對希臘人來說,神廟是神聖的,或其他屬於諸神的東西是神聖的,但諸神本身卻不是神聖的。但是,在聖經中,上帝本身就是神聖的。可以說,這是聖經的一個獨特性。尼采對此看得很清楚。 與第一篇論文的結論相對應,第二篇論文的結論是什麼?良知譴責迄今為止一直在誹謗人的自然和自然傾向,迄今一直在毀謗自然。[207]為什麼不用良知譴責來反對這種禁欲主義?為什麼不……(聽不清)?如果你想有罪欠感,為什麼不對你的罪欠感本身感到罪欠?如此你就能再次變成自然的人。我們來讀第24條格言的結尾。 朗讀者[讀文本]: 如今的人們還能有這樣的健康嗎?……但是,在未來的某個時候,在一個比我們這個腐朽的、自我懷疑的現代更加強大的時代,那個人一定會到來,那是心懷偉大的愛和蔑視的救世之人,他就是創造精神,他那逼人的力量讓他一再遠離一切的偏遠與彼岸,然而他的孤獨卻被民眾誤解為逃避現實——:事實上,他的孤獨只是意味著他在投身現實、埋頭現實、深入現實,而其目的則是為了,如果將來有一天他重新回到公眾視野的話,他能夠從中找到拯救現實的方法並且把它帶回家:也就是把現實從迄今為止的那些理想所加諸它的詛咒中拯救出來。這個未來的人,他同時也會把我們從先前的理想中拯救出來,把我們從這些理想派生的東西中拯救出來,把我們從無限的憎惡中、從虛無意志中、從虛無主義中解救出來。他是正午的鐘聲和偉大決定的鐘聲,他將讓意志重新獲得自由,讓地球重新擁有自己的目標,讓人重新獲得希望。他是反基督主義者和反虛無主義者,他是擊敗上帝和虛無的勝利者——他總有一天會來到……(第二章,24,頁152-153) 施特勞斯:但是,這種拯救不再是宗教傳統中的拯救。我們已經知道,在尼采看來,並不存在這種必然性,這只是對他的意志力量的表達。第一篇論文的結尾與這裡很類似。這清楚表明,整本書的標題「道德的譜系」是一種誤導。比起對道德的起源的關切,尼采更關切未來的道德。只是因為道德史及其必要部分能讓一個人從當下的偏見中解脫出來,從而讓精神對人的更高可能性保持開放,只是由於這個原因,道德譜系學才必要。你們還有什麼問題要問嗎?你在笑什麼? 學生:只是笑笑而已。 施特勞斯:哦。Miss.student,你呢? 學生:我想知道在結尾處所謂的「我們再次讓世界變得自由」是什麼意思。尼采說「再次」是什麼意思? 施特勞斯:結尾處嗎? 學生:是的。 施特勞斯:在良知譴責出現之前,世界是自由的。 學生:但是,尼采難道不是在更高的意義這樣說嗎? 施特勞斯:是的,當然。 學生:一種負責任的自由? [208]施特勞斯:當然是的。但是,要是沒有良知譴責,在極端意義上他所理解的……(聽不清)你只能將這裡的說法與格言23中的說法比較一下,從而能看到,尼采說希臘的諸神不同於聖經的上帝。聖經的上帝,基督教的上帝懲罰自己,但是希臘的諸神不只懲罰自己,而且將自己視作罪的原因。正如他們所說,這種「罪欠感」的巨大遺產與自由意志格格不入。必須恢復自由意志。與此同時,尼采所要求的已經變成可怕的現實。我指的是與罪欠感的鬥爭。在這個方面,弗洛伊德及其學派的貢獻比任何人都要大。 學生:為什麼尼采本人不能完成他為未來提出的任務? 施特勞斯:尼采已經給出原因。 學生:那個原因充分嗎? 施特勞斯:為什麼不呢?你的意思是……(聽不清)未來將會有一個更年輕、更強壯的扎拉圖斯特拉。這難道不是一個充分的原因? 學生:唔,我不知道……這看起來迴避了他所意欲的目標是否可能的問題。 施特勞斯:換言之,你的意思是最後一段是一個限制條件,即「他總有一天會來到」這句話之前的那一段是限制條件?唔,也可以這麼說。 學生:(關於社會起源的問題) 施特勞斯:簡單的返回不可能,但是必定存在一種自我揚棄和自我超越。想想尼采對超人的最終描述:「有基督靈魂的凱撒。」如此你就看到,尼采認為重返古典希臘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學生:我認為您沒有察覺上一個問題的前提。如果一個人本質上不具有從事這項事業的能力,他就肯定不能制定這項事業的具體要求。 施特勞斯:當然。但是其中的反諷意味顯然更清晰,因為扎拉圖斯特拉是誰?他不過是尼采創造出來的。在這種程度上,最後一條格言的說法顯然富有反諷意味。 我們將在下周四見面,到時會有一位同學宣讀他關於第三章「禁欲主義理念意味著什麼?」的第一部分的論文。這一部分是《道德的譜系》最生動的部分,當然不是說前兩章就不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