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史略 · 五 貪污腐化的政治
馬士英、阮大鋮等以北使既出,則清兵不致南下;左良玉專主上游,則「流寇」不致東竄;因而以為從此可以偏安江左,千秋萬世。於是賣官鬻爵,貪污腐化,福王政府的政治遂不堪問了。
當時的貪污腐化,是從上而下,一貫到底的。福王本人就是一個貪污腐敗的頭子。據《南明野史》云:
時太后來自河南。帝諭戶工部,限三日內,搜括萬金,以給賞賜……又諭選內員及宮女,閭巷騷然。[1]
吳偉業《鹿樵紀聞》云:
是時又將大婚,內府造皇后禮冠,需貓睛石、祖母綠及珠,自一錢以上者百十顆,商人估價數十萬。
關於選宮女事,《明紀·福王始末》云:
庚辰,命選淑女,隱匿者鄰里連坐。陳子龍言:「中使四出搜巷,凡有女之家,黃紙貼額,持之而去,閭井騷然。明旨未經有司,中使私自搜采,甚非法紀。」乃命禁訛傳誑惑者。尋復使太監李國輔等,分詣蘇、杭採訪,民間嫁娶一空。[2]
又吳偉業《鹿樵紀聞》云:
丁未,選淑女黃氏、郭氏入宮,仍命再選,有母女自盡者。
據《續倖存錄·南都大略》云:當時,福王「端拱宮中,後宮女子以千計」。又據孔尚任《桃花扇》所傳,福王不但選淑女,而且把當時秦淮河的歌妓,也選了不少,在宮廷中組織了一個戲班。所以《南明野史》有云:「帝深居禁中,惟漁幼女,飲大酒,雜伶官演戲為樂。巷談里唱,流入內廷。梨園子弟,教坊樂人,出入殿陛,諸大臣呼為老神仙。」[3]福王常住的宮殿,曾有一聯云:「萬事不如杯在手,百年幾見月當頭。」[4]
但是福王還感到聲色不足以恣其淫樂,表示不滿。同上書云:「除夕,福王在興寧宮,色忽不怡。韓贊周言新宮宜權。福王曰:『梨園殊少佳者。』贊周泣曰:『臣以陛下令節,或思皇考,或念先帝,乃作此想耶?』」
當時馬士英、阮大鋮等則賣官鬻爵,公行賄賂。《南明野史》云:「士英請免府州縣童子應試,上戶納銀六兩,中戶四兩,下戶三兩,得赴院試。又詔行納貢例,廩納銀三百兩,增六百兩,附七百兩。」是貪污已經侵入文化教育了。
至於各級官職,都有定價。《南明野史》云:「又立開納助工例。武英殿中書納銀九百兩,文華殿中書一千五百兩,內閣中書二千兩,待詔三千兩,拔貢一千兩,推知銜一千兩,監紀、職方萬千不等。」官有高低,價有大小,也許還有黑市。即因官可以買,所以當時百姓少而官僚多。時人為之語曰:
中書隨地有,都督滿街走。監紀多如羊,職方賤似狗。蔭起千年塵,拔貢一呈首。掃盡江南錢,填塞馬家口。
又有諺云:
都督多似狗,職方滿街走。相公只受錢,皇帝但吃酒。[5]
又《青磷屑》載,當時有人書《西江月》一首於演武場云:
有福自然輪著,無錢不用安排,滿街都督沒人抬,遍地職方無賴。 本事何如世事,多才不若多財,門前懸掛虎頭牌,大小官兒出賣。[6]
夏完淳曰:「朝事征諸野,太史陳風,時事可知矣。」[7]
除公開的買賣以外,還有黑市交易。《南明野史》載有曾降張獻忠之明朝都督劉僑,即因賄馬士英而復職。其禮物為「赤金三千兩,女樂十二人」。士英接到禮物後,笑曰:「此物足以釋西伯。」
馬士英專有一人司理贓物。同上書云:「士英方黷貨無厭,賄賂千名百品,日令門下僧利根次其高下。」同樣,阮大鋮的貪污,也不在馬士英之下。因此當時的人民痛恨馬、阮,比之「闖賊」。《南明野史》載:當時有人署馬士英之門曰:
兩朝丞相,此馬彼牛,同為畜道;二黨元魁,出劉入阮,豈是仙宗。[8]
《青磷屑》載:當時有人署司馬門曰:
闖賊無門,(馬)匹馬橫行天下;元兇有耳,(阮)一人濁亂中原。
在上者如此,下必有甚焉。於是軍官也做起買賣來了。《青磷屑》有云:「揚州為高傑藩汛地,不隔礙不行,復以周某為理餉總兵,興販米豆,官私夾帶,上下為奸,利之所入,不全在官。」[9]至於四鎮將官,則白晝行劫,毫無忌憚。這真是乘火打劫,混水捉魚,利用國難,大家發財。
當時福王又大興土木,修興寧宮、慈禧殿,及賞賜宴樂,皆不以節。因此而國用匱乏,苛捐雜稅,乃乘時而出。據《南明野史》云:「佃練湖,放洋船,瓜議製鹽,蘆洲升課,稅及酒家,每斤錢一文。」
馬士英等一心搜括,不問別事。黃金白銀,賄賂如山;翠袖紅裙,歌舞徹夜;如有閒暇,則鬥蟋蟀。《南明野史》云:「時羽書倉皇,士英猶與門下僧談禪,鬥蟋蟀,人號蟋蟀相公。」[10]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不但大小名流相繼告罷,即宦官之有人心者如韓贊周四十疏乞休,盧九德殿前痛哭。而群小盈朝,專飽私囊,置軍費於不管如故也。當時史可法曾屢次上疏,勸告福王俯念人民艱難,勿忘恢復大業,一切從儉,以所有的人力物力用於戰爭。他說:
陛下踐祚,初祗謁孝陵,哭泣盡哀,道路感動。若恭謁二陵,親見鳳、泗,蒿萊滿目,雞犬無聲,當益悲憤。願慎終如始,處深宮廣廈,則思東北諸陵魂魄之未安;享玉食大庖,則思東北諸陵麥飯之無展。[11]
又說:
夫我即卑宮菲食,嘗膽臥薪,聚才智之精神而枕戈待旦,合方升之物力而破釜沉舟,尚恐無救於事。以臣視朝堂之作用,百執事之經神,殊未盡然……至兵行討賊,最苦無糧。似宜將內庫本相,概行催解,湊濟軍需。其餘不急工役,可已繁費,一切報罷。朝夕宴衎,左右獻諛,一切謝絕。即事關典禮,萬不容廢,亦宜概從儉約。乞陛下念念思祖宗之洪業,刻刻憤先帝之深仇,振舉朝之精神,萃四方之物力,以並於選將練兵一事。庶乎人心猶可救,天意尚可回耳。[12]
疏入,不報。
注釋:
[1]三餘氏:《南明野史》卷上,第15、20頁。
[2]《明紀·福王始末》,第19頁。
[3]三餘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7—28頁。
[4]徐鼒:《小腆紀年》卷八,第28頁。
[5]以上分別見三餘氏:《南明野史》卷上,第32、23頁。
[6]應廷吉:《青磷屑》卷上,第9頁。
[7]夏完淳:《續倖存錄·南都雜誌》,第13頁。
[8]以上分別見三餘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3、30頁。
[9]應廷吉:《青磷屑》卷上,第9頁;卷下,第17頁。
[10]三餘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8頁。
[11]《明紀·福王始末》,第5—6頁。
[12]三餘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