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集 · 從房捐說到土地政策 (三十四年六月)

馮友蘭 《南渡集》
前幾天在報上看見新規定底昆明市房捐調整辦法。房子分了許多等級,但是,假如我沒有看錯,沒有記錯,最上等房子的房捐,是每間每月不得超過二十元。我們設想,二十元能買多少東西?能買半張報紙,能買四分之一雞蛋,能買一錢豬肉。收房捐底人,收了房捐,必定要給一張收據。這張收據,恐怕就要一元至二元的成本。假使他所收底房捐平均每間十元,他發收據,就花去了五分之一。 我們再看昆明房租增加底情形,在大西門文林街一帶,普通的房子每間每月平均房租是兩萬元。至於南屏街一帶的房租,那就不知又高若干倍了,我們不知道有房子底人,是否還為了他的房子出別的捐稅。如果沒有底話,專就大西門一帶的房子說,假定每間每月出捐二十元,房主人出底捐稅,是他的收入的千分之一。這一帶的房子,沒有上等的房子,所以我們可以假定他只出房捐每月十元,如此,他出的捐稅,是他的收入的千分之小數點五。戰前底房租,大概是每間每月國幣二元。現在每月二萬元,就增加一萬倍,至少也增加到五千倍以上。並不是任何物價都增長如是之多。有房子底人,是不是發國難財,是不是應叫他出一點過分利得稅? 中國本來是以農立國底。在農業國家中,土地是主要底生產工具。誰有了土地,誰就是社會的主人。都市裡底房主,是城裡人而又有土地,當然是主人中底主人了。這些主人,以士大夫的身分,出現於政治,他進則為官,退則為紳。他們自稱為「耕讀傳家」。他雖確實讀書,而實未自己下地耕種。他所謂耕者,只表示他有土地而已。「耕」是他所以得到經濟地位的原因,「讀」是他所以得到政治地位的工具。歷代的太祖高皇帝,都是一時的武力成功者,而又得到士大夫的合作。這就成為一代之治。這就是所謂封建社會的本質。這種本質如不改變,所有底政治上底改變,都是空底,都不過是一種表面上底裝飾。自從清末到如今,中國雖已有許多的變動,但都沒有變動到社會的本質。所以政治上底變動,也都是有名無實。有人說,什麼政治上底辦法,到中國就變了質,因而嘆息於中國人的無前途。其實這並不是由於中國人不行,而是由於我們沒有從根本作起。 要從根本作起,只有徹底實行「平均地權」底土地政策。這種政策,能剷除舊社會中底特權階級,能使舊社會中底不勞而獲底人,都工作才能吃飯。如是社會中底人,才都立於平等底地位。真正底民主,才可以實現。所以這種土地政策,不僅是一種經濟政策,或社會政策,而是根本改造中國社會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