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議和見聞錄 · 十六、幾經爭議,清廷終於接受共和政制

十二月十一日【晨】,清廷又開御前會議,隆裕【清】太后召見親貴及國務大臣並統兵各大員等,垂詢和戰辦法。聞第一起系近支王公及蒙古王公;第二起系薑桂題、馮國璋、烏珍等;第三起系各國務大臣。唯袁世凱、奕劻均未到。【清太后亦無成見。只有】國務大臣奏云:「【現在大事,不外和戰二者,】和戰問題,所關太大,非臣下所敢擅決,還請太后宸斷。【且太后並未垂簾聽政,從前國政辦壞之處,斷不能歸咎於我太后,】各國改建共和,皆由人民流血強迫,若太后不待人民流血【的】強迫而【,即能】俯從民意,則將來國民必感激太后,【而】太后的名譽【亦】萬世不朽」【等語】。旋奉清太后諭,謂明日當召奕劻、載灃商議,決定辦法。 十二月十二日,清太后召集各國務大臣,商議退位事一旦宣布,對於皇族與各路軍隊,應如何處置,以及各部種種的善後辦法。嗣因各大臣議論不一,未能解決,故仍須改日再議。 【段祺瑞既聯合北方諸將,電請清帝遜位,即派黃開元過江至氈呢廠與黎副總統接洽,黎亦派代表至段祺瑞營會商一切。十三日,段祺瑞遂商請英領事介紹,保護過江,與黎副總統面議,彼此約定,若清廷貴族反對遜位,則決計合兵北伐。】 十二月十三日,清廷又開御前會議,隆裕【清】太后先召國務大臣入內諭云:「余於君主、民主兩端,本無成見,故已屢次召集卿等詳究利害。唯默觀大勢,固已趨向共和,殊難挽回,卿等有何意見,不妨詳陳。時勢已迫,今日應即將政體解決。」旋由胡惟德奏云:「人心已去,固無庸諱,北軍全體趨向共和,最是鐵證。且民軍曾允特別優待皇室,若乘此機會,俯順輿情,且可得禪讓的美名。現在風雲日緊,故敢冒犯直陳,唯乞宸斷。」【云云】隆裕【清】太后點首,似以為善。各國務大臣退出後,復召見袁世凱,諭從速與民軍商酌退位後的各項條件,俾得【將】共和詔旨早日宣布。 是日,各親貴中,奕劻仍贊成共和,載灃亦贊同。唯載澤、溥偉等初猶持異議,繼由奕劻詳陳北軍解體的關係,及滿族主戰的無把握。隆裕【清】太后至是大哭,載灃亦泣,溥偉等乃不敢堅持主戰之說。然又聞某親貴與蒙古王公密議後,請清太后與清帝暫住熱河,決議宣戰。當奉清太后面諭,此事須有把握,不可徒逞意氣。現在前敵諸將趨向共和,必不能戰,不幸潰敗,更難收拾。但求退位後,永保宗社,於願已足。 是日【十三日】,王公大臣至內閣與袁世凱會議國體問題,提出要求五事:一、用中國年號;二、皇帝仍住紫禁城;三、滿人有被選及選舉大總統的資格;四、由共和政府歲給大皇帝俸一千萬兩;五、八旗俸餉不裁,直待籌出正當的生活為度。 【段祺瑞聯合諸將贊成共和電請清帝遜位後,並派代表吳光新、徐樹錚等來鄂訂立南北兩軍聯合特約,黎副總統深恐民軍方面或有誤會情事,特派周士棟等馳赴孝感等處宣布事由,使民軍對北軍意見融洽,民軍到此亦仰承意旨,奉行唯謹。】 十二月十四日,清廷又開御前會議。隆裕【清】太后對於國體問題【絕不固執。經】已擬定採用虛君共和政體,並擬宣布召集國會,公舉大總統,及頒布君主不干預國政等諭旨。此後一切政事決定由大總統主持。唯王公、世爵、旗民人等,及各路軍隊,各部衙門的善後辦法,必須俟雙方認可,方能發表。 清廷親貴反對遜位之說,一挫【折】於良弼被炸,再敗於北軍贊成共和,然仍未盡服。迨連日張勳敗耗至京,民軍北伐之勢愈急,乃知淸廷大局不可維持。至是奕劻、溥倫輩之主張共和者,遂占優勝。 十二月十五日,清廷又開御前會議,討論國體。隆裕【清】太后頗主張和平,謂凡事由余一人擔承,爾王公等反覆推求,遷延不決,以致疑議繁生,將來必演出同室操戈,塗炭生靈的慘劇。語時辭意甚厲。並說:「此後我自主持,無須集議。」奕劻諸人,乃各唯唯而退。 自屢次御前會議以來,政體問題,確已解決。隆裕【清】太后頗有見解,【不為群說所動,唯宣布明諭,】但仍謂非得親貴同意不可。【連日召見王公及親貴於御前會議時,主戰之說,全由鐵良、載澤主動。鐵良向持排漢主義,此次江寧兵敗宵遁,欲洗其失守之罪,乃向親貴宣言:「江寧失守,實由袁世凱擁兵不救之故。」並謂清兵既克漢陽,英人遂出而調停,亦因袁世凱與民軍暗相約定,要以和議阻礙清軍進攻,使南京得以從容組織臨時政府,其居心實不可問云云。於是親貴對袁頗表疑心。鐵良又騙馮國璋說:「蒙古諸王公,各願回蒙練兵,以備勤王,可用為恢復的後勁,大功不難成就。」國璋亦為所動,故亦力持主戰之說。鐵良見其計行,遂於御前會議時力主開戰。】其實王公主戰者,不過溥偉、載澤二人,余皆無一定宗旨。【蒙古王公亦不認有練兵之說。】又鐵良、馮國璋二人私謀借兵日本,並謀調趙爾巽帶關外馬賊入京,先殺漢人,後攻民軍,以破釜沉舟之力,保存滿洲君主,非達到目的不止。可見他們兩人的野蠻,實為全國人民的公敵。 十二月十五日下午兩點鐘,袁世凱會晤駐京各使,係為隆裕【清】太后已允民軍請求,建設共和政體,詔旨即行宣布,故先向有條約關係的各國聲明大綱,一俟雙方議定【完】統一行政機關頒布詔旨後再行正式通告。 十二月十六日,清旨:「奉旨: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據岑春煊、袁樹勛【、陸徵祥】等,【及】統兵大員段祺瑞等電,請速定共和國體,以免生靈塗炭等語。現在時局阽危,四民失業,朝廷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貽萬民以災禍。唯是宗廟陵寢關係重要,以及皇室之優禮,皇族之安全,八旗之生計,蒙古、回、藏之待遇,均應預為籌劃。著授袁世凱以全權,研究一切辦法,先行迅速與民軍商酌條件,奏明請旨【核准】,欽此。」【袁世凱署名。】 十二月十八日,南京參議院於九時開會。議員出席者二十二人,主席(議長林森)宣布提前開議政府交來停戰展期案。並討論政府交來優待室清皇室各條件。續後,報告議和總代表、議和參贊、政府委員均來院陳述意見。嗣由議和總代表伍廷芳、參贊汪兆銘、政府委員胡漢民,相繼陳述意見,並答覆議員的質問。主席宣布,應先行舉定審議長一人。隨用無記名投票法,以李肇甫(蜀議員)當選(全票)。劉彥(湘儀員)提議,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不得與關於清帝優待的條件,及關於諸王族優待的條件,一併正式電復,應僅以默許之意通知。【並】一面將關於滿、蒙、回、藏待遇的條件附一宣言書,以正告滿、蒙、回、藏,而釋其疑懼。主席用起立表決法,多數可決。又將逐款討究公決後,再付審議會。審議會審議畢,審議長退席。議長始出席報告會議的結果。秘書長宣讀議決各條款,由主席用起立表決法,全體可決,遂行散會。 十九日,清廷又開御前會議,清太后召見近支王公,國務大臣,諮詢優待條件事宜。並決定發表清帝退位日期。唯應召者人數寥寥,多無成見。清太后對於此等優待條件,頗為滿意,載灃亦無異言。僅有某王對於皇室經費一層,【持之甚堅,】謂分文不能短少,又謂其餘條件亦應酌為增益。清太后謂此項條件,乃自我提出,此時已無可更動之理,況亦無更動之處。某王乃無言。遂議定再召奕劻諸人妥商一切。 是日,袁世凱在內閣公署邀集近支王公、統兵大員、各部大臣,傳閱段祺瑞等將領聯名致各王公大臣電文,對王公大臣施加壓力。段等電文態度十分強硬,謂如王公阻撓共和,破壞大局,要統率全軍將士入京與王公大開談判。【段祺瑞等前致各王公大臣聯電,其意以為王公阻撓共和,破壞大局,要統率全軍將士入京,與王公大開談判。袁世凱既接此電,即於十九日在內閣公署邀集近支王公、蒙古王公、統兵大員、各部大臣,傳閱該電畢。】溥偉憤然說,段祺瑞此電近於脅迫,本爵等前因朝廷既欲讓出政權,不敢再事反對,故已先後署名認可,何竟指王公為敗類?言時聲色俱厲。【幸】袁世凱極力勸解。蒙古王公亦謂某等對君主、民主並無成見,但願雙方和平解決,則為我五大族之幸福。況朝廷已欲頒詔退位,某等敬謹遵旨,決不反對。而薑桂題、馮國璋說:「軍士同是中國人,若再開戰,是同胞互相殘殺,為兵者雖多粗漢,然亦何忍出此。某等所希望的,即在和局早成,拯救百姓,於願已足。」最後由袁世凱發言說:「諸公政見甚是,如此則和局不難有成,諸王公既已俯順輿論,允認共和,想退政諭旨不日可下。唯現時最緊要的系段軍統有意率兵來京一事,如任其來,則互相猜疑,局面不免擾亂,擬即阻止,但須將各王公贊成共和意見向他表明,諸公以為如何?」眾人稱是。即擬成長電一道,由袁世凱領銜,王公大臣依次署名後,當時發出,遂行散會。 【十九日,袁世凱既得南京參議院議決優待皇室條款電文,即入宮見清太后,商議良久。】段祺瑞亦於十九日進京,即往見袁世凱,密商布置退位事宜。 同日,袁世凱得南京參議院議決優待皇室條款電文,即入宮見清太后,商議良久。 【二十日,清廷又開御前會議,其結果則頗一致,雖間有反對者亦無效。】 二十日,清內閣會議,磋商優待皇室條件。民軍對此已大部分認可,對於每年四百萬兩皇室經費則擬減少,蓋南方以四百萬外,民軍尚有擔認特別典禮費,及謁陵寢沿途費,一概共計不止四百萬兩,於國民負擔太重,宜減為常年二百萬等情。當時與議者為外交部、民部、郵傳部、農商部、海軍部、度支部等部長,袁內閣以清室既將政權讓出,若再減優待費,何以對太后,即由閣丞華世奎起草電駁。 二十三日,袁世凱得伍廷芳電復,對於條件上有「世世相承不替」字樣,堅不承認,且聲明以後絕無商量的餘地。二十四日,袁入內面奏清太后,請定辦法。清太后謂此事仍須由汝作主,事已至此,除承認外,尚有何法。唯有速電上海,即日宣布諭旨。世凱謂此事仍當由近支王公協同議決。清太后謂伊等現皆逃避,其心中已不知有我母子。此事始終責成汝等辦理,日後決無怨言。況近來若非妝等維持之力,我母子已不知生死存亡。世凱既退,即電復承認一切條件【,遂於二十五日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