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議和見聞錄 · 三、清廷派袁世凱為議和大臣,袁委唐紹儀為全權代表南下議和
按清廷遣派代表與民軍議和的原因之一,乃由「君主立憲黨」與「京津保同盟會」主持人汪精衛所發起的「國事共濟會」於北京後,得到清資政院極意贊助,於是李家駒以此意面達袁世凱。袁謂調和兩方固屬善舉,然誰能當此第三人的責任?須知第三人者必須於兩方均無關係,且與兩方均無惡感然後可。尋有漢口英領事斡旋議和之舉。蓋先是已有人運動英使朱爾典 (1) 。英使因有關國際問題,乃授意駐漢英總領事為調停人。而日、美、法、俄諸國亦先後贊成。且其時漢口雖被清軍攻下,海軍仍繼續起義;漢陽雖被清軍所占,金陵復為民軍所有。清廷庫幣【帑】告匱,貸款無從,購械增兵,均束手無策。袁世凱迫不得已,乃奏明清廷,清廷即派袁世凱為議和大臣。袁旋請以唐紹儀為代表與民軍代表會同討論大局,議和局面於是開始。
茲將清廷特派袁世凱為議和大臣的諭旨錄下:
十月十七日清旨:「現南北停戰,應派員討論大局。著袁世凱為全權大臣。由該大臣委託代表人馳赴南方,切實討論,以定大局。欽此。」
袁既奉旨,即備文咨行唐紹儀克日南下。其咨文如下:
欽命全權大使內閣總理大臣袁為咨行事。本日奉旨:「現南北停戰,應派員討論大局。著袁世凱為全權大臣。由該大臣委託代表人馳赴南方,切實討論,以定大局。欽此。」遵旨委託貴大臣為本大臣之全權代表。即希克日遵旨前往。除分咨外,相應咨行查照可也。須至咨者,古咨前郵傳大臣唐。宣統三年十月十七日。
【南北議和之理由有三:
一為保全外人在長江流域的商務;
一為保全東亞的和平;
一為酌定此後中國的政體宜為君主或為共和。
又袁世凱同時通電各省,宣布議和的政見:則謂此次派唐紹儀赴上海議和,實為商議改革政治問題。本大臣向來堅持君主立憲政體,即英、德、法、俄、日本亦均贊成君主而反對共和。故此次上海會議之結果,可預料決無改為民主之理。乞台端竭力撫綏,幸勿動搖云云。】
袁世凱既委託唐紹儀為總理大臣之全權代表,其參贊有前署郵傳大臣楊士琦、學部侍郎嚴修等。復就各省人士之服官北京者委託參預議和事宜。直隸於邦華、奉天紹彝、吉林齊忠甲、黑龍江江慶山、河南陳善同、山東侯延爽(原派周自齊)、山西渠本翹、【陝西雷多泰、】甘肅劉慶駕、四川傅增湘、江蘇許鼎霖、江西蔡金台、安徽孫多森、浙江章宗祥、廣東馮耿光、廣西關冕鈞、【福建嚴復(原派陳寶琛)、湖南鄭沅、湖北張國淦】雲南張鍇、貴州蹇念益、蒙古熙鈺等二十二人,均於十月十七日同集內閣會議。十八日都乘京漢鐵路專車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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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爾典(John Newell Jordan,1852―1925),英國外交家,1876年來華,1906年成為駐華特命全權公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