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議和見聞錄 · 四、南方十二省公推伍廷芳為民國議和總代表
是時南方各省代表方集於武昌,會議組織臨時政府事宜。議和之說既定,代表乃議決推一民國總代表,與唐紹儀談判。於是江蘇、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山西、陝西、雲南、貴州十二省代表公推中華民國外交部總長伍廷芳為議和總代表。
現將民國議和代表暨參贊及辦事員名單錄下:
伍廷芳 民國議和全權代表
汪兆銘(汪精衛) 參贊
溫宗堯 參贊
王寵惠 參贊
胡瑛 湖北特派代表
王正廷 湖北待派代表
議和代表辦事處職員:
張公室(張競生)、李范之、曾廣益。以上專任議和事。
陳經、虞熙正、關文諶、余沅。以上兼任外交部秘書。
沈寶善、何智輝、曾廣勷、蔡序東。以上兼任外交部翻譯。
譚熙鴻、史丹欽、潘茂昭。以上電政局特派譯電員。
十月十七日,黎元洪給伍廷芳照會原文如下:
中華民國中央軍政府大都督黎為照會事。照得鄂省起義,各省先後響應,即宜籌划進行之方與對待之法。昨由英領事轉袁世凱電,即日派唐紹儀來鄂開議。此時對待,非望實交孚之員不足當斯重任。茲由代表團公舉臨時政府外交總長伍廷芳,學問純深,閱歷素優,洞悉外交機宜,堪充茲任。合亟照會,貴總長迅速首途來鄂,以便對待一切。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
臨時政府外交總長伍
黃帝紀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月十七日 (1)
十月十九日,黎元洪又電邀伍廷芳來鄂。電文照錄如下:
滬都督轉伍先生廷芳鑒:清袁內閣派唐紹儀為代表來鄂討論大局。十二省公推先生為民軍代表與之談判。此舉關係至重。元洪已委託蘇代表雷君前往迎迓,務望辱臨,至為盼禱。黎元洪叩印。辛亥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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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19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