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現在該幹什麼了呢 · 麥克·格里德的兒子[1]
大約一年兩回,查利·海斯和我總要找個地方安營紮寨,或者說是去飛機場釣魚[2]。遇到冬天往往在霍爾姆斯先生辦公室的火爐前,要是在夏天有點兒遮陰的地方就成,甚至在飛機翅翼底下也能將就。我們基本上是在加拿大或是大湖地區一帶,雖然過去的兩年里我們曾一直往南去到利爾福湖甚至是阿肯色;有時候我尋思,我們真的相信我們是在打算干件什么正兒八經的事呢。
因此(那是一個星期前的星期六;我弟弟正打算在市政府飛機場給我們的飛機加足油以便飛回家去,我上蓋耶太太小鋪去買些口香糖),我走進門,看到海斯和另外一個人待在櫃檯跟前,我立刻系上一隻蒼蠅並且著手把一些細線清除掉。海斯和那個人沒在吃東西。他們都戴著風鏡,因此,還不等我看見海斯拿著筆與紙在畫機翼的結構圖,我就知道那人是個學生了。
「這是某某先生。」海斯說:我是那樣地聽到名字的,完全不在那種用心聽以便一下子記住的狀態之下。此時海斯和我已經要離開芝加哥去北密西根湖了,也許是我做出了錯誤的姿態,把手伸進兜里要摸只角子出來買口香糖,這時,另外的那個人向我遞過來一支香菸。我這才明白,我拿硬幣時把火柴盒也一起帶出來了,此時我突然想到,記起來了或者僅僅是碰巧意識到:格里德?是格里德吧?
「麥克·格里德的兒子,叫喬治,」海斯說。此時我第一次正眼看了看那人,記起了我進房間時瞥見他背影時他的模樣:那種大學裡學生互相說起別人時的模樣,因為即使從背後看他也正是那樣的。仿佛他在某個二年級拳擊訓練班裡似的,肩膀很寬,但別處倒都是緊緊湊湊的,穿了件敞領襯衫和一條薄薄的夏季布褲子,有一張年輕的臉,雙眼之間距離正合適,嘴巴和下巴很細巧,那是你簡直都不會料到的。
「哦。」我說。此時海斯和我已經差不多決定要改去蘇聖瑪麗了,因為天氣示意圖說明天要變冷,而我們已經射殺了一兩隻駝鹿了。這時我弟弟在叫我了;我們一起往外走去,我放慢步子好讓格里德跟上來。
「飛行的滋味如何呀?」我說。
「不錯的,」他說,「我幹這個差不多有一個星期了。」
「一個星期。」我說。
「是的。我並沒有迷得特別厲害。不過,還是挺喜歡的。」
那天是星期六。星期三我又去飛機場了;我走進蓋耶太太的小鋪,他也在那裡。他跟以前沒什麼兩樣,只是這回抽的是一隻板菸斗,他在玩玻璃罩里的小型彈球遊戲,啪地把彈球打出去。他認出了我;我知道他認出我了,但是他連看都不看我一眼,最後,還是我開的口:
「哈囉。」
他對我瞧了瞧。「哈囉。」他說。接著又去看桌子上的遊戲了;他很用心地讓球滾到活塞前面來。「昨早上我單獨飛出去了。」他說。
「什麼?」我說。「什麼?單獨飛出去了?」他星期六告訴我他學這個大約有一個星期了。「那很好呀,」我說,「幹得不錯嘛。」
他很用心地放鬆活塞,把球打出去。「是的,」他說,「讓我覺得挺過癮的。飛機也準是挺過癮的吧,我猜。」
這就是我們當時所說的全部的話。後來我看到他和一個年齡相仿的小伙子一起,穿過停機坪,朝他用來學習飛行的那架飛機走去。他們帶著一隻照相機;後來我見到飛機上用印刷體寫上了他的名字,我可以想像他不定怎樣跟海斯糾纏,要讓自己站在飛機旁邊照一張相片,並且問海斯,是不是認為這樣做有點裝腔作勢了。
麥克·格里德的故事對於孟菲斯的人來說並不是新聞,我想;對於讀過《戰鳥》一書的人來說肯定不是。他是赴海外空中服務的美國第一個連隊的一員。那是在一九一七年,當時國內還沒有可供他們駕駛的飛機,他們上船時都不知道要去什麼地方,而等到抵達時馬上就成了軍事孤兒,既無官階也無軍銜(有時連軍餉也領不到),可是在國內的那些部隊,九十天甚至還不用那麼久,就製造出了一批軍官,全須全尾的,連馬刺都不缺。
美國連隊到達英國後被送進在牛津的英國軍事航空學校,在那裡又被打散,分配到皇家飛行團,經歷了基本與進一步的飛行階段,接著又進了駕駛員大隊,在那裡處在一種非驢非馬的不規範狀態之下,是美國軍人卻拿著英國的飛行員執照,他們再次遭到冷落,直到國內的政府記起了他們,決定該怎樣對待他們;這以後,他們終於一個接一個地嶄露頭角了,駐紮在赴法的英軍空軍中隊營地里,與美國部隊、皇家陸軍航空隊並肩作戰。
那是在一九一八年的春天。威廉·畢曉普少校領導了英國空軍中隊,下屬七十四架匈式飛機以及他的V.C.,他的加固型D.S.O.和他的M.C.,此刻他已經太珍貴,不能再讓他冒險出戰了,在那兒沒準會有個初次上天的德國新兵一不留神把他打下來的。因此他被召回英國,上級交了一個中隊給他;他有權親自組織隊伍,可以選用他想要的任何一個人。
他選中的人里有三個是美國人:艾略特·斯普林斯、勞倫斯·卡拉漢和格里德。飛行中隊出征法國,在那裡被編為S.E.5的六十五中隊,開的是單座驅逐機,該中隊具有特殊榮幸,輪流由三位功勳英國空戰英雄來指揮,他們是加拿大人畢曉普、英國人麥克頓與愛爾蘭人曼諾克。格里德在一九一八年八月某日的一次出航未能返回,在這之前他有一次擊毀敵機的正式記錄。他的遺體在里爾空戰處被發現,那是在德軍防線的後面,他是由德國紅十字會辨認與埋葬的。
那天我就那樣地站在停機坪上,看著格里德的兒子和他的朋友在擺弄照相機,此時,海斯走到我身邊來。
「聽著,」他說,「我要你干一件事。給報紙敲出篇東西來。用你的打字機敲這麼一篇東西出來:講講這件事:麥克·格里德的兒子。二十二歲。安納波利斯大學二年級。一星期內單獨飛行。」
「是一星期嗎?」我說,「他真的七天之內就單獨飛行啦?」
「是的。就算是差不多吧;他二十八號一定得趕回學校去的。因此有些項目也只好略過去了。這些項目他沒達標也不丟人。」
「要是一星期之內能單獨上天的是我,我可不願意有什麼地方落下話柄的。」
「你明白我的意思就行,」海斯說,「干你的就是了。」
他們站在那架飛機的旁邊,不經心地擺弄照相機,二十二歲的人總是那樣的。
「挺難弄的,」我說,「我不知道我寫得出來不。不過,我試試就是了。」
他們終於把照相機擺弄好了,也對好焦距了,不管是准還是不准,反正是對完了。他還是穿著那件敞領襯衫,那條薄布褲子,戴著那副風鏡,上面的玻璃也就是普通的平板窗玻璃,那大概是他借來的,新的時候也絕對不會比兩塊錢貴出多少。
情況就是這樣。如果他登上報紙時帶著學生假條和一副騎快車時用的平板玻璃擋風鏡,那你也無須大驚小怪的。也沒準他會穿著已故父親穿過的同樣的舊時軍服出現,山姆·布朗式肩帶、高筒靴什麼的一應俱全,於是許多女士會對著照片大喊大叫,連男士們也不會對他過於苛刻地要求了。
可是他並未如此:他僅僅是站在那裡,正對著太陽,穿著他去剪後院草坪時也會穿的衣服,與此同時,他的夥伴眯縫著眼在取景,擺弄著快門什麼的。
「快點兒呀,」他說,「我很討厭我這張臉盤兒老給這麼晾著呢。」
(原載一九三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孟菲斯《商業呼聲報》,一九七五年夏季號《密西西比季刊》重新刊出。此處文本根據的是《季刊》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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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題目為本書編者所加。《戰鳥:一個無名飛行員的日記》(紐約,一九二六),為艾略特·懷特·斯普林斯所著,為一部半小說半自傳作品,敘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皇家飛行團與皇家空軍一名美國飛行員的生活與死亡的情況。斯普林斯書的一小部分材料取自他的朋友約翰·麥克加伏克·格里德的日記,格里德犧牲於一九一八年六月。《戰鳥》最初出版時未署作者名,但是一九二七年再版時斯普林斯添加了一篇前言,裡面暗示,此書確係一位亡友的日記,他只是加以編輯而已。不久後一般人都普遍錯誤地認為,此位未署名的飛行員與日記作者即是約翰·麥克加伏克·格里德。福克納是知道這部書的,他也接受了對此共同的錯誤認識。——原注
[2] 福克納在這裡採用一種當時流行的調侃口氣。下面提到的一些地名、方向與行動也都是無須認真對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