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 · 十七

金錢!究竟什麼是金錢呢? 金錢代表勞動。我遇到過一些有教養的人,他們甚至肯定地說,金錢代表擁有金錢的人的勞動。我很後悔以前我居然也糊裡糊塗地同意這種看法。我必須有根有據地了解什麼是金錢。為了解這一點,我請教了科學。 科學說,金錢本身並不包含任何不公道和有害的內容,金錢是社會生活的自然條件,是:1)為便於交換;2)為規定價值尺度;3)為儲存;4)為支付所必需的。 如果我口袋裡有三個我不需要的多餘的盧布,我只要吹聲口哨就能在每個文明城市裡招到一百個準備為三個盧布按我的意志去做最艱苦、最可恨和最丟臉的事情的人,這種顯而易見的現象卻並不是由金錢造成的,而是由各民族經濟生活的一些非常複雜的條件造成的。 一些人統治另一些人的現象不是由金錢造成的,而是由勞工沒有得到自己勞動的全部價值造成的。他沒有得到自己勞動的全部價值又是由資本、地租和工資的性質,以及它們之間和財富的生產、分配、消費之間的許多複雜關係造成的。照俄國人的說法,是有錢人能把沒有錢的人搓成繩子。 但科學卻說,問題不在這裡。 科學說,一切生產都有土地、勞動儲備(資本)和勞動三個因素參加。正是生產諸因素間的不同關係,正是前兩個因素——土地和資本不在勞動者手裡而在其他人手裡這一點,以及由此產生的種種極其複雜的組合關係造成了一些人對另一些人的奴役。 為什麼會造成一些人對另一些人的奴役?為什麼會造成那個以自己的不公正和殘忍使我們大家震驚的金錢王國?為什麼一些人可以通過金錢統治另一些人?科學說,這是生產諸因素的劃分和由此產生的各種壓迫勞動者的組合關係所致。這個答案總是使我覺得奇怪,不僅因為它避而不談問題的一個部分——恰恰是關於金錢在這中間的意義的那一部分,而且還因為生產諸因素的這種劃分在一個身心健康的人看來總是不自然和不符合實際。 據說每一種生產都有土地、資本和勞動三個因素參加,這就是說,財富(或者財富的價值,即金錢)在擁有這個或那個因素的人中間可以自然而然地分配成這樣:地租,即土地的價值,屬於地主,利息屬於資本家,而勞動工資屬於工人。 事實上是這樣嗎? 首先,每一種生產都有三個因素參加的說法合理嗎? 此刻,當我寫這些文字的時候,在我的周圍正在進行乾草生產。這個生產是由什麼構成的呢?人們對我說,是由生長乾草的土地,由資本,即收割乾草所需要的鐮刀、耙子、叉子、大車,以及由勞動構成的。但我看到這是謊言。除了土地之外,參加乾草生產的還有太陽、水、保護這些草地免遭踐踏的社會組織、勞動者的知識、他們說話和理解話的能力,以及其他許多不知道為什麼沒有被政治經濟學考慮在內的生產因素。 太陽的熱力同樣是一切生產的因素,是一個比土地更加不可缺少的因素。我可以想像出一種情況,譬如說在城市裡,一些人認為自己有權用牆壁或者樹木擋住別人需要的陽光。為什麼太陽就不能包括在生產因素之內呢?水是另一個和土地同樣不可缺少的因素。空氣也是一樣。我也能想像一些被剝奪了水和清潔空氣的人,那是因為另一些人認為自己有權獨占別人也不可缺少的水和空氣。社會治安同樣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勞動者的衣食也是生產因素,正如某些經濟學家所認為的那樣。使各種不同工作有可能進行的教育也是這樣一個因素。我真能把這些被人遺漏的生產因素寫滿整整一本書。究竟為什麼恰恰只有這三個生產因素被選中並被當做科學的基礎呢? 為什麼陽光、水、食物、知識不被看做生產因素,而只有土地、勞動工具和勞動被看做生產因素呢?無非是因為一些人享有的使用陽光、水和食物的權利,以及說話和聽說話的權利極少有人爭奪,而使用土地和勞動工具的權利在我們的社會裡卻經常有人爭奪。別的理由是沒有的,因此首先我看到,把生產諸因素僅僅分成三個因素完全是隨心所欲的,是不符合事物的本質的。 或許這種劃分真是人所應該做的,甚至於凡是在有經濟關係形成的地方,恰恰是並且僅僅是這三個生產因素立即變得突出起來? 我們來看一下是否真是這樣。 我所觀察的是近在自己身邊的俄羅斯移民,他們的人數過去和現在都達百萬之多。這些移民來到一塊土地上安家落戶,動手幹活,誰都不會想到一個不使用土地的人可以對土地享有任何權利,而土地也不會宣布任何為個人享有的權利。相反,移民自覺地認為土地是公共財產,認為每個人在自己喜歡的地方盡力而為地割草和耕地是理所當然的。移民為了耕地、種園子、蓋房子而置辦勞動工具,誰也不會想到勞動工具本身能夠帶來收入。資本也不會宣布任何權利,相反,移民自覺地認為任何依靠勞動工具,依靠借糧,依靠資本得來的利息都是不合理的。移民在自由的土地上用自己的或者無息借貸的工具幹活,人人為自己或者齊心協力地為了共同的事業而幹活,在這樣的公社裡絕不可能找到地租、資本的利息以及勞動工資。 我談到人們的這種公社時並不是在幻想,而是在描述那種不僅只在俄羅斯的一些移民中間,而且在人們的自然屬性尚未被別的東西破壞的一切地方都曾經發生過,今天仍在發生的情形。我所描述的是一種每個人都會覺得自然和合理的情形。人們在土地上安家落戶,每個人都做自己應做的事,每個人都在掙得他為幹活所需要的東西之後幹著自己的活。如果人們覺得一起幹活更方便些,他們就會成立勞動組合。但是無論在個別經濟部門裡,無論在那些勞動組合里,都不會有可以分開的生產諸因素,有的將是勞動和勞動的必要條件,即給大家以溫暖的太陽,人們要呼吸的空氣,要喝的水,在上面幹活的土地,身上穿的衣服,填肚子的食物,木樁子,小鏟子,人力犁,馬拉犁,人們所使用的機器。顯然,無論陽光也好,空氣也好,水也好,土地也好,身上穿的衣服也好,人們使用的木樁子也好,鐵鍬也好,馬拉犁也好,人們在勞動組合中使用的機器也好,都不可能屬於任何個人,而只能屬於要利用陽光、呼吸空氣、喝水、吃麵包、遮身蔽體並用鐵鍬或機器幹活的人們,因為所有這些東西僅僅對使用這些東西的人來說才是需要的。因此當人們這樣行事的時候,我們總覺得他們是按人們應該那樣行事的方式,即合乎理性的方式行事的。 因此,當我觀察了這種正在形成的人的經濟關係之後,我並不認為把生產劃分為三個因素是合乎人們的實際情況的。相反,我認為這種劃分不合乎人們的實際情況,不合乎理性。 或許這三個因素的劃分不僅只發生在人類的原始社會,它在人口增長和文化發達的情況下是必然的,並且這種劃分在歐洲社會裡已經完成,因此我們不能不承認這一既成事實。 讓我們來看一下事情是否真是這樣。 人們對我們說,在歐洲社會,生產諸因素的劃分已經完成,也就是說,一些人占有土地,另一些人占有勞動工具,第三種人既沒有土地又沒有勞動工具。做工的人失去了土地和勞動工具。 我們實在是聽慣了這種說法,因此對它的荒唐已不再感到吃驚。只要我們仔細琢磨一下這個說法,就會立即看出它不合理,甚至是無意義的了。這種說法有一個內在矛盾。 勞工的概念本身就包含他生活於其上的土地和他用以做工的工具的概念在內。 如果他不生活在土地上並且沒有做工的工具,他就不會是一個勞工。這種失去土地和勞動工具的勞工從來沒有過,也不可能有。沒有賴以做工的土地,沒有鐮刀、大車和馬匹的種田人是不可能存在的。沒有蓋在土地上的房子,沒有水,沒有空氣和用以做工的勞動工具的話,靴匠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如果說一個莊稼漢沒有土地、馬匹和鐮刀,一個靴匠沒有房子、水和錐子,那麼這僅僅意味著有人把他從土地上趕走了,奪走了或者騙走了他的鐮刀、大車、馬、錐子,但絕不意味著可以有一些沒有犁的種田人和沒有一套家什的靴匠。 一個在旱地上的沒有漁具的漁夫是不可思議的,除非是有人把他從水上趕走並且奪走了他的漁具。同樣,一個沒有他賴以生活的土地和沒有勞動工具的莊稼漢和靴匠也是不可思議的,除非是在有人把他從土地上趕走並且奪走了他的工具的情況之下。可能有一些人被別人從土地的一個地方趕到另一地方,有一些人的勞動工具常被人搶奪和終於被奪走,在暴力逼迫下只好用別人的勞動工具生產著他們所不需要的物品,但這並不意味著生產的性質就是這樣。這僅僅意味著生產的自然屬性遭到破壞的情況是常有的。假如可以把一個勞工被他人的暴力剝奪走的一切看做生產因素,那麼為什麼不把對占有奴隸人身的要求也認作生產因素呢?為什麼不把對占有陽光、空氣和水的要求也認作同樣的生產因素呢? 可能有人會築起一道牆來擋住鄰人的陽光,可能有人會把河水引進蓄水池並因此污染這河水,可能有人會把別人整個看做自己的物品,但無論是第一、第二還是第三種人的要求,即便在暴力之下得到了執行,都不可能被認為是劃分生產因素的基礎,因此,把憑空捏造出來的對土地和勞動工具的占有權看做生產的一個個因素是錯誤的,正如把憑空捏造出來的占有陽光、空氣、水和他人人身的權利看做生產的一個個因素是錯誤的一樣。 可能有些人會聲明自己有權占有土地和勞工的勞動工具,正如過去曾有人要求占有勞工的人身,現在還會有人要求獨享陽光、水和空氣一樣。可能有些人正在把勞工從一個地方趕到另一個地方,強行奪走他不斷製成的勞動產品和他的勞動工具本身,迫使他不為自己而是為主人做工,正如工廠里的情形一樣。所有這一切都是可能的,但沒有土地和工具的勞工終究是不可能存在的,正如人們雖然堅持了那麼長久,一個人還是不可能是另一個人的物品一樣。 就像確認對另一個人的人身的私有權並不能奪去奴隸追求自己的而非主人的福利這一天性一樣,現在確認對土地和他人的勞動工具的私有權也不可能使勞工失去每個人要生活在土地上並且用自己個人的或公共的工具生產他認為對自己有用的東西的天性。 通過考察當前的經濟情況,科學所能告訴我們的全部東西無非是一些人要求占有土地和勞工的勞動工具,這些要求使得符合人們本性的生產條件對於某一部分勞工(絕非全體)來說遭到破壞,這些勞工被奪去了土地和勞動工具並被趕去使用他人的勞動工具。但科學絕不對我們說,這是生產法則的偶然破壞,生產法則本身還存在。經濟學家斷言,生產諸因素的劃分就是生產的基本法則,這等於動物學家看見許多剪短了翅膀的黃雀關在一些小房子裡就得出結論說,小房子、能沿軌道升降的小桶以及桶里的水是鳥類最重要的生活條件,鳥類的生活就是由這三個因素構成的。 無論紙板做的小房子裡關著多少剪短了翅膀的黃雀,動物學家還是不會把這紙板做的小房子看做鳥的自然屬性。 無論有多少勞工從一個地方被趕到另一個地方,被奪走自己的勞動產品和勞動工具,勞工要生活在土地上並且用自己的工具生產他所需要的東西這一自然屬性卻不會改變。是有一些人要求占有土地和勞工的勞動工具,正像古代世界的一些人曾經要求占有他人的人身那樣。但是絕不可能把人們劃分成老爺和奴隸,正像古代世界的一些人曾經想要規定的那樣,也絕不可能把生產的諸因素劃分成土地和資本,正像當代社會的經濟學家們想要規定的那樣。 可是科學卻把一些人想占有他人的自由的這種非法要求稱做生產的自然屬性。 科學不是把人類社會的自然屬性作為自己的基礎,卻把個別情況作為自己的基礎,因為希望為這個別情況辯白,就承認一個人有權占有另一個人賴以謀生的土地,有權占有另一個人用以做工的勞動工具,也就是說,承認那樣一種從來不曾有過,也絕不會有,並且連其表達方式本身都帶有矛盾的權利,因為一個不在土地上做工的人對土地的權利,實質上無非是一個人利用他並不加以利用的土地的權利,而對勞動工具的同一種權利,也無非是使用他並不用以做工的工具的權利罷了。 科學通過自己對生產諸因素的劃分斷言,勞工的自然狀態正是他所處的那種不自然狀態,這和人們在古代世界通過把人劃分成公民和奴隸而斷言奴隸的不自然地位就是人的自然屬性完全一樣。這種僅僅為了給現存的罪惡開脫才被科學採用的,並且被科學當成了自己的一切研究的基礎的劃分,結果使科學試圖對現存現象做的任何解釋都落了空,因為既否定了擺在面前的那些問題的最簡單明確的答案,科學只能提出一些沒有任何內容的答案。 經濟科學要研究的是這樣一個問題:是什麼原因使一些有土地和資本的人能夠奴役那些沒有土地和資本的人? 對健全的理性來說,答案是:這是由具有奴役人的性質的金錢造成的。可是科學否定這個答案,它說:發生這種情形不是因為金錢具有那種性質,而是因為一些人有土地和資本而另一些人卻沒有。我們問的是:為什麼那些有土地和資本的人奴役一無所有的人?我們得到的回答是:因為他們有土地和資本。 然而這正是我們要問的事呀!剝奪土地和勞動工具就是奴役。這才是回答:facit dormire quia habet virtutem dormitivam[14]。 可是生活卻不停地提出自己的實質性問題,甚至連科學也看見了這個問題,在努力對它作出解答,就是怎麼也不能離開自己的基礎去解答,而總是在自己的循環論證里轉圈子。要作出解答,科學首先應該否定自己對生產因素的錯誤劃分,即不再把現象的後果看做原因,應該由近而遠地尋找那些構成其研究對象的現象的原因。 科學應該回答這個問題:是什麼原因造成一些人被奪去了土地和勞動工具而另一些人則擁有它們?或者說:是什麼原因使土地和勞動工具在那些耕種土地和使用工具勞動的人手裡發生了異化? 科學只要一給自己提出這個問題,就會產生許多全新的考慮,把以前那種偽科學的全部觀點扭轉過來,而不再留在無出路的圓圈裡硬說做工的人的貧困地位是由地位的貧困造成的。 在普通人看來,一些人被另一些人奴役的最直接的原因無疑是金錢。但科學卻否定這一點,說金錢只是交換工具,和奴役人毫無共同之處。 我們來看一下是否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