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 · 十五

我又從第三個方面,亦即純粹個人的方面來考慮這個問題。在我從事慈善活動期間特別令我震驚的那些現象裡面,還有一個非常奇怪的,我久久未能找到解釋的現象。事情是這樣的。每次我在街上或者家裡給窮人幾個小錢,卻不跟他談話,我都會看見或者以為我看見窮人的臉上露出了快樂和感激的表情,於是我自己也因這種行善方式感到愉快。我看見我做了一個人希望和期待我做的事。但我如果停下來和窮人談話,同情地詢問他過去和現在的生活,或多或少地深入他的生活細節,我就會覺得給他三個戈比或二十個戈比是不行的,我就會在錢包里把錢一個個地捏來捏去,猶疑著不知道給他多少錢才好,我總是給得多一些,也總是看見窮人心懷不滿地從我身邊走開。而我如果和窮人接觸得更多一些,我為該給多少錢而產生的猶疑就會變得更大,並且無論我給了多少錢,窮人總是顯得更加不高興,更加不滿。照一般的常規結果總是這樣,如果我在接近了一個窮人之後給了他三盧布或者更多,我就總是會在這窮人臉上看見陰沉不滿,甚至是憤恨的表情。他常常拿過十個盧布轉身就走,甚至不說一聲謝謝,就像是我欺負了他似的。在這種場合,我總是覺得很難堪,很羞愧,我總是感到是自己的錯。而我如果成年累月地關心著一個窮人,幫助他,把我的看法說給他聽,和他接近的話,那麼我和他的關係就會變成受罪,我就會看見窮人蔑視我。而我覺得他是對的。 如果我在街上走,他也站在這條街上,把我看做其他步行和坐車的過路人中的一個向我討三個戈比,我就給他三個戈比的話,那麼我對於他來說是個過路人,一個善良的好心的過路人,就像一個沒有衣服穿的人需要一根線去縫襯衣,而我就是那個給了他這根線的人。他並不期望比一根線更多的任何東西,只要我給他一根線,他就會真誠地為我祝福。但我如果停在他身邊,像對一個人那樣和他談一會兒話,對他表示出我想成為一個比過路人更好的人,如果他就像常有的情形那樣對我哭訴起自己的苦惱的話,那他就已經不是把我看成一個過路人,而是一個我希望他把我看成的那種人——一個善人了。如果我是一個善人,那麼我的善良就不能止於二十戈比,甚至十盧布,一百盧布。假定我給過他很多錢,我給他修齊了邊幅,給他穿上了衣服,使他自立,讓他不靠外人的幫助也能生活,但他由於某種緣故,由於不走運或由於他的弱點和惡習,失去了我給他的大衣、內衣、金錢,重又忍飢挨凍,並且又來找我了,我憑什麼拒絕他呢?如果他有二十次喝酒喝光了你給他的一切,重又忍飢挨凍,如果你是一個善人的話,你不可能不再給他,不可能從此再也不給他,只要你有的東西比他多的話。如果你退縮了,那你就以此表明無論你做過什麼事,都不是因為你是個善人,而是因為你希望在人們面前和在他面前顯得像個善人才那樣做的。 正是在這種場合,遇到這些我不得不望而卻步的人,停止給他們錢並因此棄絕了善的時候,我體驗到了一種令人萬分難受的羞愧。 這種羞愧是什麼呢?正是我在利亞平夜店,那以前和以後在農村給窮人金錢和其他東西的時候,以及訪問城市貧民當中我體驗到的那種羞愧。 不久前我又一次體驗到了這種羞愧,那件事生動地提醒了我,使我弄清了我在給窮人金錢時體驗到的那種羞愧的原因。 這事發生在農村。我需要拿二十戈比施給一個香客。我打發兒子隨便找個人借一下。他給香客拿來了二十戈比,告訴我說是向廚子借來的。過幾天又來了一些香客,我又需要二十戈比的錢了。我有一個盧布,又記起還欠廚子的錢,就走到廚房裡去,希望廚子那兒還會有零錢。我說:「我拿過您的二十戈比,這裡是一個盧布。」我還沒把話說完,廚子就把妻子從另一個房間叫了出來。「帕拉莎,拿著,」他說。我以為她明白了我想做的事,就把一盧布給了她。應該說明一下,這廚子已在我們家一個星期,他的妻子我見過,但從沒有和她說過話。我剛想對她說讓她把零錢找給我,她就很快地俯在我的手上想去親它,顯然以為我把這個盧布送給她了。我含糊地說了些什麼就走出了廚房。我覺得很羞愧,好久沒有過這樣令我痛苦的羞愧感了。我尷尬得要命,覺得自己出了洋相。我從廚房跑出來的時候,羞愧得都發出了呻吟。這番似乎是毫無由來的出乎意外的羞愧使我十分震驚,特別是因為我很久沒有這樣羞愧過了,也因為作為一個老人,我的生活在我看來已不應該產生這樣的羞愧了。這件事對我的震動非常大。我把它說給家裡人聽,說給熟人們聽,他們全都異口同聲地說他們也體驗過同樣的情形。於是我想:究竟為什麼我要羞愧?以前我在莫斯科遇到的另一件事為我回答了這個問題。 我好好想了想那件事,就弄清了我因廚子的妻子感到的這番羞愧,以及所有那些我在莫斯科行善時曾經體驗到並且現在當我給別人東西時仍舊經常體驗到的羞恥感的原因。給乞丐和香客的小施小舍自當別論,那是我習以為常的事,我認為那不是行善,而是為了體面——禮貌。要是有人向你要火,如果你有的話,就應該為他劃一根火柴。要是有人要三個戈比或二十個戈比或者甚至是幾個盧布,如果你有的話,就應該把錢給他。這是禮貌,而不是慈善。 那件事是這樣的:我說過,三年前我和兩個農民一起鋸木柴。有一次,在星期六傍晚,黃昏的時候,我和他們一起步行進城。他們是去向東家要工錢的。我們走到多羅戈米洛夫橋時,遇見了一個老頭。他向我們要錢,我就給了他二十戈比。我給了錢,心想我的施捨應該對謝苗產生好影響,我和他常談宗教方面的事。謝苗就是那個弗拉基米爾省的農民,他的妻子和兩個孩子都在莫斯科。這時他停下腳步,也挽起長衣的下擺掏出小錢包,在小錢包里搜索了一會兒,取出一枚三戈比的硬幣給了老頭,要他找回兩個戈比。 老頭讓他看了手上的兩枚三戈比和一枚一戈比的硬幣。謝苗看了看,想取回一個戈比,隨即又改變了主意,摘下帽子畫了個十字就走了,把三個戈比留給了老頭。我是知道謝苗的全部財產情況的。他沒有房子,沒有任何財產。在施捨了三個戈比的那天,他掙到六盧布五十戈比。因此,六盧布五十戈比是他的全部積蓄。我的積蓄大約在六十萬上下。我有妻子兒女,謝苗也有妻子兒女。他比我年輕,他的孩子也比我少。但他的孩子年齡還小,我卻有兩個已經到了可以做工的年齡,因此我們的地位除了積蓄之外是相當的。也許,我的地位甚至更有利一些。他給了三戈比,我給了二十戈比。而他給的是什麼,我給的又是什麼呢?我應該給出多少才能做得和謝苗一樣呢?他有六百個戈比,他給了其中的一個,接著又給了兩個。我有六十萬盧布。若要拿出謝苗拿出的數量,我就應該拿出三千盧布,要回兩千盧布的找錢,假如沒有找錢,就把這兩千也留給老頭,畫個十字繼續往前走,若無其事地談工廠里的人怎麼生活,斯摩棱斯克市場的豬肝賣什麼價。當時我也想到過這一點,但事情過後很久我才從中得出了那個它必然產生的結論。這個結論顯得那麼不尋常,那麼奇怪,以至它雖然在數學上是不可置疑的,要適應它還需要時間。我總覺得這裡面好像一定有一個誤會,可是誤會並不存在。存在的只是我們一直賴以生活的多得數不清的謬誤。 正是這個結論,當我得出它並且承認它不可置疑的時候,對我解釋了我為什麼會在廚子的妻子面前以及在所有我曾經給過錢並且如今還要給錢的窮人面前感到羞愧的原因。 說真的,我給窮人的錢和廚子的妻子以為是我給她的錢究竟是什麼呢?在多數情況下,這是我那些對謝苗和廚子的妻子來說甚至不可能用數字來表達的金錢的一個部分——多半是或者大約是百萬分之一。我給得那麼少,以至於我給的錢對我來說不是也不可能是一種損失。它只是我心血來潮的時候用以消遣的一種娛樂。廚子的妻子正是這樣理解我的。既然我給從街上走來的人一盧布或二十戈比,為什麼我就不能也給她一盧布呢?對廚子的妻子來說,這樣的散發金錢和老爺們把蜜糖餅拋給人們是一回事。這是那些有很多混賬錢的人的消遣。我所以覺得羞愧,正是因為廚子的妻子的誤會使我一下子看到了她和所有不富裕的人一定會對我抱有的那種看法:「他扔的是混賬錢,也就是說,不是辛苦錢。」 說真的,我有的是些什麼錢,又是從哪兒得來的呢?這些錢一部分是我從父親留給我的土地上收到的。莊稼人為把這些錢交給我而賣去了最後一頭綿羊和母牛。我這些錢的另一部分是我寫文章寫書得到的。如果我的書有害的話,那麼我就僅僅把人們買我的書這件事變成了一種罪惡的誘惑,我用這些書掙到的錢就是些黑心錢。如果我的書於人有益,那麼結果就更糟。我不把這些書送給別人,而是說:給我十七個盧布,那我就把這些書給你們。就像莊稼人在那邊賣他的最後一頭綿羊一樣,我這裡是窮大學生、窮教員和各種窮人為了給我這些錢而失去了自己需要的東西。我就這樣拿到許多這樣的錢,我用它們做些什麼了呢?我把這些錢帶進城裡,只在窮人滿足我那些異想天開的願望,到城裡來給我打掃人行道、擦燈、擦靴子,為我在各種工廠里做工的時候我才給他們一些錢。為了這些錢,我還要在我能做到的每一件事上和他們斤斤計較,也就是說,我設法儘可能少地給他們錢,儘可能多地拿他們的錢。可是突然之間,我完全出人意外地開始像這樣簡直是平白無故地把這些錢送給這些窮人——不是全體,而是我心血來潮時想到的那些人。每個窮人都不可能不期待著今天或者會有幸成為得到我用以消遣取樂而分發的混賬錢的人中的一個。他們全都是這樣看我的,廚子的妻子也是這樣看我的。 而我居然會糊塗到那樣的地步,竟把用一隻手從窮人那裡奪來成千上萬盧布而另一隻手扔給隨意想到的人幾個戈比稱做善事。自然我要覺得羞愧了。 是的,在行善之前,我自己應該首先處在惡的外面,處在那些能夠不再作惡的條件之中。而我的全部生活卻都是惡。我就是給人十萬,還不能站到那個能夠行善的地位上,因為我還會剩下五十萬。只有當我變得一無所有的時候,我才能做哪怕很小的一件善事,哪怕是那一個妓女把一個病婦和她的孩子照料了三天時所做到的那種事。可我卻以為這事微不足道!我還有膽量想到善事!我在利亞平夜店看見那些又餓又冷的人時第一次體驗到的東西。正是這樣一個道理:我對這種情況是有罪的,像我這樣生活是不應該的,一千個不應該,一萬個不應該——唯有這一點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