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譯註 · 備水
【題解】
《備水》篇是墨子兵法中研究城池防禦戰的專題之一,重點介紹應對敵軍引水灌城的措施。備水之法主要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是被動的挖塹壕、掘井泄水之法,其次是主動的駕船出擊、衝決敵軍堤防之法。兩種方法交相併用,能夠有效消除大水灌城的威脅。
46.1 城內塹外,周道廣八步。備水謹度四旁高下。城地中徧下[1],令耳其內[2],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則瓦井中[3],視外水深丈以上,鑿城內水耳。
【注釋】
[1] 徧:同「偏」。
[2] 耳:當為「巨」,通「渠」,這裡指挖渠。
[3] 則瓦:用以測量水位高低的瓦片。則:同「測」。
【譯文】
在城內的壕溝之外,周道寬八步。防備敵軍掘水灌城,要謹慎地審度四周地勢高低。城中地勢低的地方,下令開渠挖溝;更低的地方,要開鑿深井,以便向地下滲漏積水。在井壁上設有觀測水位高低的瓦片。看到城外水深有一丈以上,就鑿開城內的水渠。
46.2 並船以為十臨,臨三十人,人擅弩,計四有方[1],必善以船為轒轀[2]。二十船為一隊,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其二十人,人擅有方,劍甲鞮瞀[3],十人,人擅苗[4]。先養材士,為異舍食其父母妻子,以為質,視水可決,以臨轒轀,決外堤,城上為射機,疾佐之。
【注釋】
[1] 計四:當為「什四」,即總人數的「十分之四」。方:鋤頭(岑仲勉說)。
[2] 轒轀:蒙著牛皮的衝車,這裡指以船衝決敵軍敵方。
[3] 劍甲:厚甲。鞮瞀:即「兜鍪」,先秦時指「甲」和「胄」,後世特指頭盔。
[4] 苗:同「矛」(畢沅說)。
【譯文】
將船兩隻相連為一臨,共十臨,每臨三十人,每人都擅用弩箭,其中十分之四的然攜帶鋤頭。必須能巧妙地把這種船當衝車用。每二十隻船編作一隊,選勇士三十人共乘一條船,其中二十人操持鋤頭,鎧甲頭盔穿戴齊備,其餘十人擅長使矛。這些勇武的戰士需要提早培養,另備房屋供養他們的父母、妻兒,作為人質。觀察到可以決堤發船時,派他們登上撞船,衝擊並決開外堤,同時開動城上的弩機向敵人放箭,急忙配合。
【評析】
水攻並不是戰場上常用的攻城戰術,因為實行水攻需要的條件比較苛刻,首先必須滿足水源地高於城市且水量充沛的要求,其次還要滿足城市地勢條件比較封閉、四周排水不暢的要求,兩者缺一不可。而古代城市的選址在風水方面一般都比較考究,很難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另外,引水圍城戰法屬於無差別攻擊,會累及所有無辜的平民百姓,攻城方還要冒巨大的道德輿論風險,所以,中國歷史上引水圍城的戰例並不是很多。先秦時期較為有名的例子是公元前455年的晉陽之戰,智伯聯合韓氏和魏氏把趙氏圍困在晉陽老巢,久攻不下,便引汾河之水漫灌晉陽。在堅持兩年多之後,趙氏最後成功說服韓氏和魏氏兩家反水,三家合謀滅了智伯,最終三分晉國,正式拉開戰國時代的大幕。另一次著名的例子是公元前225年,秦將王賁引黃河之水灌入大梁城,三個月後大梁城壞,魏王假請降,魏國滅亡。由此可見,一旦守衛的城池具備上述兩種不利條件,水攻之法很難破局,墨子提出的應對辦法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下策。
墨子提出的備水之法包括相互關聯的兩個部分,一是在城內低洼之地鑿渠挖井,儘量把地面積水向地下滲漏。這種方法比較消極,只能解燃眉之急,屬於輔助的部分。真正占主導作用的部分是組織「敢死隊」,冒險突破敵人封鎖線對圍水的堤壩進行撞擊,從而起到打破敵人戰術圖謀的目的。不得不說,「備水」之策已經走上垂死掙扎的節奏了。凡是能用水攻,說明圍城一方在兵力上處於絕對優勢,不然守城方也不會任由敵人引水灌城而無動於衷。事實上,從墨子的言談話語之間我們已經能夠感受到採用這種辦法守城的絕望情緒:「先養材士,為異舍食其父母妻子,以為質,視水可決,以臨轒轀,決外堤。」養敢死隊破敵還要以其家人為人質,然後在事有可為的情況下才決定出擊,即便如此,結果成敗仍未可知。戰爭就是如此殘酷,所以墨子才會反覆告誡禽滑釐,學習守城之法是要冒「身死國亡,為天下笑」的巨大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