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譯註 · 經下
【題解】
本篇與《經上》篇性質相同,都是墨家對哲學、科技、物理、數學、幾何學、邏輯學、語言學、經濟學等各領域現象、概念的龐雜解釋,只是本篇中訛字、錯句、倒文的情況較《經上》篇更為嚴重。與《經上》篇相比,本篇稍顯複雜,更注重探討單一概念在具體語境下與其上位概念的關係。另外,本篇還簡略地提到了光學中的光影關係、鏡面成像和小孔成像等科學認識,但必須結合《經說下》才能讀懂。這些知識代表了我國先秦時期光學研究的最高成就,是墨家學派的一大特色。
33.1 止,類以行人[1],說在同。所存與存者,於存與孰存?駟異說[2],推類之難,說在之大小[3]。五行毋常勝,說在宜。物盡同名:二與斗,愛,食與招,白與視,麗與,夫與履。一,偏棄之,謂而固是也,說在因。不可偏去而二,說在見與俱、一與二、廣與修。無欲惡之為益損也,說在宜。不能而不害,說在害。損而不害,說在余。異類不吡[4],說在量。知而不以五路,說在久[5]。偏去莫加少,說在故。必熱[6],說在頓[7]。假必悖,說在不然。知其所以不知,說在以名取。物之所以然,與所以知之,與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說在病。無,不必待有,說在所謂。疑,說在逢、循、遇、過。擢慮不疑[8],說在有無。合與一,或復否,說在拒。且然,不可正,而不用害工,說在宜歐[9]。物一體也,說在俱一、惟是[10]。均之絕不[11],說在所均。宇或徙[12],說在長宇久。堯之義也,生於今而處於古[13],而異時,說在所義。
【注釋】
[1] 類:這裡指「類推」。人:當為「之」之誤(孫詒讓說)。
[2] 駟:四足獸的總稱,屬於總名。
[3] 「之」前疑脫「名」字(孫詒讓說)。總名屬於上位概念,外延較散名(下位概念)大。
[4] 吡:同「仳」,比,並。
[5] 此句疑有脫誤,文意難明,譯文中不加翻譯。
[6] 必熱:當為「火不熱」,是先秦哲學論辯中的一個重要命題。
[7] 頓:當為「睹」,從視覺角度去看火,自然覺察不到火的溫度。
[8] 擢:當為「榷」(孫詒讓說),即「揚榷」,意為大略思量。
[9] 宜歐:半信半疑的態度。
[10] 俱一:從分割的角度來立論。惟是:從合為整體的角度來立論。
[11] 不:通「否」。
[12] 或:同「域」,疆域。
[13] 生:疑當為「任」(孫詒讓說),舉稱的意思。
【譯文】
止,可以用「行」的概念去類推,屬於同類概念。所存在的地方、存在的人,存在的位置以及存在者為誰?駟作為四足獸的總名,其下有許多散名,類推的困難,在於概念有大、小之分。五行中,沒有哪一種能長盛不衰,需要考慮他們之間相生相剋的時機。有許多事物含義不同但稱呼相同:如「二」與「斗」,「愛」、「食」與「招」,「白」與「視」,「麗」與「夫」與「屨」。事物就整體而言是完整的「一」,去掉其中的一部分,認為事物本就是如此,這是從因果關係角度來看的。不能將完整事物分割出去一部分而成為兩者,如所見與所含而不見二者不能偏去其一、一白與二堅二者不能偏去其一、範圍的寬與長二者不能偏去其一。沒有因愛憎而造成的損或益,這才是適宜。能量不足難以造成損害,不足為害。有所損減而無害整體的,意味著有餘。不同類者不相比較,這是度量的前提。將事物一分為二,總量沒有變少,就等於沒有變化。說火不熱,那是因為只是在用眼睛看。假的必定是乖謬的,也就是不正確。知道自己知識的局限,可以通過事物的概念去求取事物的實質。事物之所以如此的原因,與之所以知道這種原因的方法,乃至之所以使人知道這種原因的方法,不一定相同,這是可以質疑可以探討的。「無」無須依賴「有」,而是根據指稱的內容加以考慮。懷疑,有遭逢、遵循、偶遇、過去經歷四種起因。經過大略思量而消除懷疑,是從有、無兩個大的方面考慮。(事物)或者可以合於一,或者不可,這是從矛盾律的角度來考慮。事物的發展可能如此,也可能不如此,無法確定,但並不妨礙努力去改變原有趨勢,也就是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萬物一體,這是從分與合兩個方面來看待問題。懸掛重物的繩索斷還是不斷,是由重物決定的。物體在空間或疆域中的運動,要根據空間的大小和時間的長短來判斷。堯的道義,經常在當今被舉稱,而產生於古代,古今時代不同,所以關鍵在於行道義的具體情況。
33.2 二臨鑒而立,景到[1],多而若少,說在寡區。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可,說在重。鑒位[2],景一小而易[3],一大而正,說在中之外內。使,殷、美[4],說在使。鑒團,景一。不堅白,說在[5]。荊之大,其沈淺也[6],說在具[7]。無久與宇,堅白,說在因。以檻為摶[8],於以為無知也,說在意。在諸其所然、未者然[9],說在於是推之。意未可知,說在可用過仵[10]。景不徙,說在改為。一少於二,而多於五,說在建。住景二[11],說在重。非半弗[12],則不動,說在端。景到,在午有端與景長,說在端。可無也,有之而不可去,說在嘗然。景迎日,說在摶[13]。正而不可擔[14],說在摶。景之小大,說在地正遠近[15]。
【注釋】
[1] 二:指二人。景:同「影」。到:同「倒」。
[2] 位:同「立」。
[3] 一:即或。易:傾斜。
[4] 殷:當作「殿」,意即不佳。
[5] 此處疑有錯簡或脫簡現象。
[6] 沈:當為「沆」,水澤。
[7] 具:當作「有」,意謂楚國的湖澤為楚境所有,包含在楚國疆域之內。
[8] 檻:當為「楹」之誤(孫詒讓說),廳堂前的柱子。摶:捆束起來的木柴。
[9] 在:同「任」,放任。
[10] 過:當為「遇」(孫詒讓說)。仵:同「牾」,牴牾不合之處。
[11] 住:疑當為「位」,同「立」(孫詒讓說)。
[12] :同「斫」,砍。
[13] 摶:疑當為「轉」(孫詒讓說)。
[14] 擔:當作「搖」(孫詒讓說)。
[15] 地:當為「杝」,同「迤」,曲折連綿。
【譯文】
二人站立在平鋪於地面的鏡前,鏡中影像是顛倒的,而且鏡中影像看上去比實體小,這是鏡面內曲(凹鏡)之故。狗,也叫犬,可以說「殺狗」不等於「殺犬」,因為二者實質相同但概念稱謂不同。鏡子立起,斜立則影子小,正立則影子大,這是由於投影的角度不同。運用工具(實物或方式方法)不分好壞,要看具體的運用。鏡面平而圓,照出的影子就會大小比例一致。否定堅白論,理由是……楚國疆域遼闊,其國內水澤卻很淺,二者並不矛盾,因為水澤包含在楚國疆域之內。沒有時間的久和空間的廣、石頭的堅與白概念的辨析,就無法認識同一性。把楹柱當作木柴束紮起來,是無知的想法,實屬妄想。放任既成的事實,在現有條件下考慮事物的發展方向,也就是以此類推。意思無法通曉,可能是遇到了牴牾之處。影子不移動,因為舊的影子不斷被新的影子取代。一比二少,卻可以比五多,這是因為一建立在更高數位的基礎上。同時出現兩個影子,是因為有不同的光源照射。一定要從中間砍斷,卻無從砍起,因為找到末端的時候早已過半了。光線照射物體上下端,光線交通過一個小孔之後,會在小孔另一邊等距離的地方形成倒立的影像。存在的事物都會消亡,但他曾經存在過這一點卻不可抹殺,因為確實曾經存在過。影子在太陽和人之間,是因為日光被反射。物體處於任何一種位置都是端正的,因為物體自身是圓形的。影子的大小,是由正斜、遠近決定的。
33.3 宇進無近,說在敷[1]。天而必正[2],說在得。行循以久[3],說在先後。貞而不撓[4],說在勝。一法者之相與也盡,若方之相合也,說在方。契與枝板[5],說在薄。狂舉不可以知異,說在有不可。牛馬之非牛,與可之同,說在兼。倚者不可正,說在剃[6]。循此循此與彼此同[7],說在異。推之必往[8],說在廢材[9]。唱和同患,說在功。買無貴,說在仮其賈[10]。聞所不知,若所知,則兩知之,說在告。賈宜則售,說在盡。以言為盡誖,誖,說在其言。無說而懼,說在弗心[11]。唯吾謂,非名也則不可,說在仮[12]。或[13],過名也,說在實。無窮不害兼,說在盈否知。知之否之,足用也,諄[14],說在無以也。不知其數而知其盡也,說在明者。謂辯無勝,必不當,說在辯。不知其所處,不害愛之,說在喪子者。無不讓也,不可,說在始[15]。
【注釋】
[1] 敷:分布。
[2] 天:當為「大」。
[3] 循:當為「修」。
[4] 貞:當為「負」。撓:同「橈」,曲木。
[5] 契:同「掣」,拉力。枝:當作「收」,回縮力。板:當作「反」,相反。
[6] 剃:當作「梯」。
[7] 循此循此:張湛認為兩個「循」字當為衍文,細考文意,當以此說為佳。
[8] 推:當為「堆」。往:當作「住」,意謂基礎牢固。
[9] 廢:這裡意同「置」。
[10] 仮其賈:還價。仮,同「返」(孫詒讓說)。
[11] 心:當作「必」,確定。
[12] 仮:同「反」。
[13] 或:同「域」。
[14] 諄:當為「悖」,悖謬、錯誤。
[15] 始:當作「殆」,危險。
【譯文】
宇宙廣闊無垠,但可以一步一步由近及遠。大者必正,這就是所謂「得」。修行需要長時間堅持,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肩負重任而不彎曲,就是勝任。觀點相同的人彼此交往非常合拍,如同兩個方形物體相疊會嚴絲合縫,兩者道理相通。拉力與回縮力方向相反,這就是所謂相互抵消。妄言的人無法理解不同的觀點,這就是說不可狂妄。「牛馬」不是牛,也不是馬,因為這是兼稱。天生需要斜倚的事物不能強行矯正,這和梯子是一個道理。此此和彼此意思相同,因為換個角度,此方的「彼」,就是彼方的「此」。砌牆一定要基礎牢固,這和堆放物體一個道理。提倡而無人應和,或應和而無人提倡,都是勞而無功。買東西都希望不要太貴,需要討價還價。聽到自己所不知的事理,結合自己已知的事理,就弄懂了兩方面的知識,這要感謝他人告知。價格適宜就能售出,是因為定價恰當。認為他人言論都是錯的,這種做法本身就是錯誤的,應盡力分析對方言論對錯的所在。無緣無故而憂懼,是因為前途充滿不確定性。允諾我說的話,如果我的言說不符合事物應有的名稱,就會遭到反對。每個地域,有人經過後才會被命名,這就是名實相符。人口雖然無窮,但不妨礙兼愛,這樣才能真正懂得人口增減的道理。對事物一知半解,卻認為已經足夠,是悖謬的,這是沒有根據的。不知天下人數的多少,但若能明兼愛之義,就可以說是盡愛天下人。說辯論沒有勝負,那麼辯論者的觀點方法一定有不當之處,就要反思辯論的過程。不知天下人所處的確切地點,但不妨礙關愛他們,就好像失去孩子的人,並未減少對孩子的愛心。一切都退讓,是不可取的,是危險的行為。
33.4 仁義之為內外也,內,說在仵顏[1]。於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說在存。學之益也[2],說在誹者[3]。有指於二,而不可逃,說在以二絫[4]。誹之可否,不以眾寡,說在可非。所知而弗能指,說在春也、逃臣、狗犬、貴者。非誹者諄,說在弗非。知狗而自謂不知犬,過也,說在重。物甚不甚,說在若是。通意後對,說在不知其誰謂也。取下以求上也,說在澤。是是與是同,說在不州[5]。
【注釋】
[1] 第二個「內」疑當為「非」字之誤。仵顏:當為「仵觭」(孫詒讓說),牴牾不合。
[2] 學之益也:當作「學之無益也」(孫詒讓說)。
[3] 誹:同「非」,指錯誤的學問。
[4] 絫:增加。
[5] 州:疑為「文」之訛(孫詒讓說)。不文,即無文采,不加修飾。
【譯文】
仁內義外之說是不正確的,這種說法混淆了這兩個概念各自的內涵和外延。作為整體的事物,觀照過其中的某一個角度,就會忽略其他角度,而對於所有角度的認知都存在於該事物的整體之中。學習之所以是無益的,因為學的是謬誤的學問。懂得了「一」的概念,那麼「二」、「三」的概念就自然能夠推論出來。能否進行非議,不在乎持某種意見的人占多數,關鍵在於對象有可非議之處。心裡知道卻無法準確描述,比如春天、逃臣、狗犬、貴人之類。知道狗,卻說自己不知道犬,是太過執拗,因為狗和犬本質完全相同。事物過分與否,關鍵在於是否恰當。交談中,必須先了解對方用意再作應答,否則雙方都會不知所謂。用低處事物的角度來度量處於高處事物的高度,就如同以湖澤之低仰望大山之高。「是是」與「是」相同,這就是所謂不文。
【評析】
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成果是墨家的絕學。正如蔡元培所說:「先秦唯墨子頗治科學。」在先秦諸子中,只有墨子對自然科學給予了特別的關注,而《墨經》則為我們留下了大量關於先秦時期自然科學領域研究成果的珍貴記錄。《墨經》的出現並不是個意外,而是與春秋戰國時期自然科學的迅速發展息息相關,冶鐵技術的出現,牛耕技術的推廣都發生在這個時代。同時,墨子本人就是工匠出身,不但自身技藝精湛,其門下弟子也大多是手工業者出身。這樣,墨家弟子在平時的勞動實踐中就有機會接觸各種先進的生產工具和技術,又有能力把這些實踐經驗加以理論總結和記錄。更重要的是,墨家弟子已經開始通過大量的科學實驗去發現、總結和積累關於數學、力學、光學等方面的自然科學知識。如果中國社會文化發展環境允許,墨家學派也許能夠發展出系統的科學知識體系,中國社會的發展也許會是另外一番景象。
本篇的一大亮點在於文中涉及的光學知識,這些知識與《經說下》中的相關光學知識共有八個方面的內容,合稱「《墨經》光學八條」。分別是光與影的關係、光物影三者的關係、本影和半影、小孔成像、光的反射、平面鏡、凹面鏡、凸面鏡。這些知識比古希臘歐幾里得的光學記載早了一百餘年。更為難得的是,墨家的這些結論都是在科學實驗的基礎上得出的。在中國傳統文化的社會氛圍中,這些科學成果的取得更顯得彌足珍貴。由於《墨經》原文文字簡潔、內容古奧,現代學者在斷句和理解方面頗多歧義,因此對原文的理解存在很多爭議,這就更增加了解讀《墨經》的難度。
另外,《墨經》中還注意到了語言符號原初狀態下的任意性與約定俗成原則。《經說下》:「狗,假霍也,猶氏霍也。」在語言產生之初,事物與名稱之間的關係是隨意的,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就像狗不是老虎,但最初命名的時候如果被稱為老虎,那狗就是老虎而不叫狗了。但是,一旦這個名稱被部族所有人接受,個人就無法隨意更改,這就是語言的約定俗成性。對於這一點,《經下》篇說得很清楚:「唯吾謂非名也,則不可。說在仮。」此外,《墨經》中還涉及同名異實和異名同實的現象。如本篇作者指出:「知狗,而自謂不知犬,過也,說在重。」「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不可,說在重。」狗和犬指的是同一種動物,這就是「二名一實」現象。如果一個人說自己知道狗而不知道犬是什麼,這就不對了;如果說殺狗不是殺犬,這就太過分了,因為狗和犬是同一種動物。需要說明一點的是,不管是墨子的語言學還是邏輯學,其實都是為其名學辯論服務的。畢竟,這些知識的研究和進步,會對墨家與儒家爭奪話語權的過程中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墨家雖然崇尚質樸無華,但強調邏輯清晰、語言準確,進而推動了邏輯學和語言學的進展,這一點是非常值得稱道與慶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