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譯註 · 非樂上

墨子 《墨子譯註》
【題解】 《非樂》原分上、中、下三篇,現僅存上篇。所謂非樂,就是反對統治階級沉湎於音樂活動而荒疏了政事。非樂思想是墨子反對儒家思想的另一個主要領域,因為在墨子看來,製造樂器會「虧奪民衣食之財」,演奏音樂會占用社會主要勞動力從事生產的時間,欣賞音樂會使統治者流連忘返、疏於政務。所以,墨子雖然明白音樂能夠使人精神愉悅,但由於不符合自己「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政治理念,所以被納入反對的行列。儘管墨子非樂思想不無偏頗之處,但正如墨子文中提到的那樣,統治階級的腐化墮落、罔顧國計民生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故而,墨子的非樂主張還是有一定的社會現實意義。 27.1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1],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非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2],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3],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注釋】 [1] 仁之事者:當為「仁者之事」(孫詒讓說)。 [2] 華,疑為衍字(畢沅說)。文章:錯綜而華美的花紋或色彩。 [3] 野:通「宇」(王引之說),指房屋。 【譯文】 墨子說:仁人要做的事,一定是追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並希望將此作為天下的法則。利於人的事就去做,不利於人的事就停止。況且仁人是為天下人考慮,不是為了自己眼睛欣賞美物,耳朵聆聽妙樂,嘴巴品嘗美味,身體感到安泰,因此而搶奪百姓的衣食財用,仁人是不會這樣做的。所以墨子之所以反對音樂,並不是認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的聲音不悅耳,並不是因為雕刻華美的花紋不悅目,並不是因為烹調家禽家畜的肉味不鮮美,並不是因為高台、樓榭、大廈居住著不舒適。即使身體知道舒適,嘴巴知道甘美,眼睛知道美麗,耳朵知道動聽,但考察這些事物,上不符合聖王的要求,下不符合萬民的利益。所以墨子說:從事音樂是不對的。 27.2 今王公大人,雖無造為樂器[1],以為事乎國家,非直掊潦水、折壤坦而為之也[2],將必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古者聖王亦嘗厚措斂乎萬民[3],以為舟車,既以成矣,曰:「吾將惡許用之[4]?曰:舟用之水,車用之陸,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萬民出財齎而予之[5],不敢以為戚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則樂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然則當用樂器譬之若聖王之為舟車也,即我弗敢非也。 【注釋】 [1] 雖無:即「惟無」,語氣助詞,不表意(王念孫說)。 [2] 掊:聚斂,這裡指用手捧。潦水:積水。折壤坦:當為「拆壞垣」(俞樾說)。 [3] 措斂:同「籍斂」(王念孫說),即稅收。 [4] 惡許:猶「何許」(畢沅說)。 [5] 齎:送東西給人。 【譯文】 如今的王公大人,製作樂器,認為事關國家大業,並不像捧點積水、拆開壞牆那樣容易,必定要向百姓徵收很重的賦稅,才會有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類美妙的樂聲。古代聖王也曾經對萬民徵收很重的賦稅,用來製作車船,做成之後,說:「我要用它做什麼呢?說:船用於水中,車用於陸上,君子可以用它代替雙腳走路,百姓可以用它代替肩背東西。」所以萬民拿出錢財來給聖王,用以製造車船,不敢為此而悲戚或怨恨。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這反而符合萬民的利益啊!如果樂器也像這樣反過來能符合萬民的利益,那我就不敢非難樂器。既然如此,那麼如果使用樂器就像聖王使用車船,我就不敢加以非難了。 27.3 民有三患: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鍾[1]、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2],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3]?即我以為未必然也。意舍此[4]。今有大國即攻小國,有大家即伐小家,強劫弱,眾暴寡,詐欺愚,貴傲賤,寇亂盜賊並興,不可禁止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天下之亂也,將安可得而治與?即我未必然也。是故子墨子曰:姑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無補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注釋】 [1] 然即:然則(王引之說)。當:通「嘗」,試(孫詒讓說)。 [2] 揚:舉。干:盾。戚:斧。乾和戚都是古代武舞用的舞具。 [3] 安:猶「於是」(王引之說)。 [4] 意:通「抑」。「抑舍此」者,言姑舍此弗論而更論他事(俞樾說)。 【譯文】 百姓有三種憂患,飢餓的人得不到食物,寒冷的人得不到衣服,勞累的人得不到休息,這三者是百姓的大患。那麼試為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舉盾牌和斧鉞舞蹈,百姓的衣食財用就能得到解決嗎?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姑且拋開這點不談。現在有大國想要攻打小國,有大家想要攻打小家,強凌弱,眾欺寡,有智者欺騙愚笨,高貴者輕視低賤者,寇亂盜賊並起而不能禁止。那麼去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舉著盾牌和斧鉞舞蹈,天下的混亂將會得到治理嗎?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墨子說:如果向百姓徵收很重的賦稅,用來做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來追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那是於事無補的。因此墨子說:從事音樂是不對的。 27.4 今王公大人,唯毋處高台厚榭之上而視之,鍾猶是延鼎也[1]。弗撞擊,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撞擊之。惟勿撞擊,將必不使老與遲者[2]。老與遲者耳目不聰明,股肱不畢強[3],聲不和調,明不轉朴[4]。將必使當年,因其耳目之聰明,股肱之畢強,聲之和調,眉之轉朴[5]。使丈夫為之,廢丈夫耕稼樹藝之時;使婦人為之,廢婦人紡績織絍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6]。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注釋】 [1] 延鼎:偃覆之鼎(孫詒讓說)。 [2] 遲:指小孩子。 [3] 股肱:指輔政大臣。畢:疾(孫詒讓說)。 [4] 明:目(尹桐陽說)。朴:疑為「行」。傳行,猶轉動、運行之義(王煥鑣說)。 [5] 眉:通「明」(孫詒讓說)。朴:《廣雅·釋詁》:「猝也。」明之轉朴,言歌聲之轉變與急速(吳毓江說)。 [6] 拊:拍,敲。 【譯文】 如今的王公大人,從高高的台榭向下看,樂鍾就像倒掛著的鼎一樣,如果不撞擊,怎麼會產生音樂呢?這樣說來就一定要撞擊它。只是撞擊的時候,一定不會使用老人和孩子。老人和孩子,耳不聰,目不明,四肢不強勁敏捷,嗓音不和調,音節缺少變化。一定要用年富力強的人,因為他們耳聰目明,四肢強勁敏捷,嗓音和調,音節富於變化。讓男子來做這些事,就會占用他耕作種植的時間;讓女子來做,就會占用她紡紗織布的時間。如今的王公大人們欣賞音樂,就會剝奪百姓衣食財用,用於擊奏樂器人的已是這麼多了。所以墨子說:從事音樂是不對的。 27.5 今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既已具矣,大人銹然奏而獨聽之[1],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與賤人,不與君子[2]。與君子聽之,廢君子聽治;與賤人聽之,廢賤人之從事。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之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注釋】 [1] 銹:「肅」之繁文,靜(於省吾說)。 [2] 此句疑當為「不與賤人,必與君子」(孫詒讓說)。 【譯文】 如今大鐘、鳴鼓、琴瑟、竽笙的樂聲既然都已經具備了,大人如果靜靜地獨自欣賞音樂,將得到什麼樂趣呢?一定會說,不是和平民一起聽,就是和君子一起聽。如果和君子一起聽,就會妨礙君子處理公務;如果和平民一起聽,就會妨礙平民的勞作。如今的王公大人,為了賞樂而剝奪百姓的衣食財用,用於擊奏樂器的人已經這麼多了。所以墨子說:從事音樂是不對的。 27.6 昔者齊康公興樂萬[1],萬人不可衣短褐[2],不可食糠糟。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丑羸不足觀也[3]。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繡,此掌不從事乎衣食之財[4],而掌食乎人者也。是故子墨子曰: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注釋】 [1] 齊康公:姜姓,呂氏,名貸,齊宣公呂積之子,是齊國呂氏的末代國君。樂萬:音樂和舞蹈。萬,指萬舞,古代一種規模盛大的舞蹈,文舞、武舞皆備,規模達萬人,故一般泛指舞蹈。 [2] 短褐:用粗麻或獸毛編織的粗布上衣,泛指貧苦人家的穿著打扮。 [3] 從容:指舞蹈動作。丑羸:或疑為衍字。 [4] 掌:通「常」(孫詒讓說)。 【譯文】 從前齊康公喜歡大型的音樂和舞蹈,萬人規模的歌舞藝人不能穿粗布的衣服,不能吃粗糙的糧食。說:飲食不精美,臉色就不好;衣服不美麗,身體動作就不美觀。所以吃的必須是精細的糧食和肉,穿的必須是錦繡的衣服。這些人不常從事衣食財用的生產,而靠別人供給衣食。所以墨子說:如今的王公大人,為了作樂而剝奪百姓衣食財用,用於擊奏樂器的人已是這麼多了。所以墨子說:從事音樂是不對的。 27.7 今人固與禽獸、麋鹿、蜚鳥、貞蟲異者也[1]。今之禽獸、麋鹿、蜚鳥、貞蟲,因其羽毛以為衣裘,因其蹄蚤以為絝屨[2],因其水草以為飲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樹藝,雌亦不紡績織絍,衣食之財固已具矣。今人與此異者也:賴其力者生,不賴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強聽治,即刑政亂;賤人不強從事,即財用不足。今天下之士君子,以吾言不然[3],然即姑嘗數天下分事[4],而觀樂之害。王公大人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慮之智[5],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廩府庫,此其分事也;農夫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叔粟[6],此其分事也;婦人夙興夜寐,紡績織絍,多治麻絲葛緒[7],綑布縿[8],此其分事也。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是故國家亂而社稷危矣。今惟毋在乎士君子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9],以實倉廩府庫,是故倉廩府庫不實。今惟毋在乎農夫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叔粟,是故叔粟不足。今惟毋在乎婦人說樂而聽之,即不必能夙興夜寐[10],紡績織絍,多治麻絲葛緒綑布縿,是故布縿不興。曰:孰為大人之聽治而廢國家之從事[11]?曰:樂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注釋】 [1] 蜚:通「飛」。貞蟲:即征蟲(孫詒讓說),昆蟲。 [2] 蚤:借為「爪」(畢沅說)。 [3] 「以」上當有「若」字(王煥鑣說)。 [4] 分事:分工。 [5] 亶:通「殫」(孫詒讓說),盡。 [6] 叔:同「菽」,豆類的總稱。 [7] 緒:紵(尹桐陽說),苧麻。 [8] 綑:織。縿:當為「繰」(王念孫說),帛。 [9] 澤梁:在水流中用石築成的攔水捕魚的圍堰。 [10] 不必:當為「必不」(孫詒讓說)。 [11] 此句當為「孰為而廢大人之聽治,賤人之從事」(俞樾說)。 【譯文】 如今人類當然和禽獸、麋鹿、飛鳥、爬蟲不同。禽獸、麋鹿、飛鳥、爬蟲,把它們的羽毛當作衣服,把它們的蹄爪當作鞋襪,把周圍的水草當作飲食。所以雄性不耕作種植,雌性也不紡紗織布,衣食財用都已經具備了。如今人和它們不同的是:依靠自己勞動力就能生存,不依靠自己的勞動力就不能生存。君子不盡力處理政務,那麼刑法政治就會混亂;平民不盡力從事生產,那麼財用就會不足。如今天下的士人君子,如果認為我的言論不對,那麼姑且列舉天下人的分內之事,來考察音樂的危害。王公大人早朝晚退,處理政務,這是他們分內的事情;士人君子,竭盡四肢的力量,絞盡腦汁,對內治理官府,在外徵收關市、山林和川澤的賦稅,來充實糧倉府庫,這是他們分內的職責;農夫早出晚歸,耕作種植,多收穫豆類和糧食,這是他們分內的職責;婦女早起晚睡,紡紗織布,多生產桑麻、葛布、苧麻,紡織布帛,這是她們分內的職責。現在如果王公大人都喜歡音樂而去賞聽,那就一定不能早朝晚退,處理政務,那麼國家就會混亂,社稷就會傾危。如果士人君子喜歡音樂而去賞聽,那就不能竭盡四肢的力量,絞盡腦汁,對內治理官府,在外徵收關市、山林和川澤的賦稅,來充實糧倉府庫,所以糧倉府庫就會不充盈。如果農夫喜歡音樂而去賞聽,那就不能早出晚歸,耕作種植,多收穫糧食,所以糧食就會不足;如果婦女喜歡音樂而去賞聽,那就不會早起晚睡,紡紗織布,多生產桑麻、葛布、苧麻,紡織布帛,那麼布帛就會不夠。問道:誰使大人荒廢了公務而平民荒廢了工作呢?答道:是音樂啊!所以墨子說:從事音樂是不對的。 27.8 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書湯之《官刑》有之,曰:「其恆舞於宮,是謂巫風。其刑,君子出絲二衛[1],小人否[2],似二伯黃徑[3]。」乃言曰:「嗚乎!舞佯佯[4],黃言孔章[5]。上帝弗常[6],九有以亡[7]。上帝不順,降之百[8],其家必壞喪。」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從飾樂也。於《武觀》[9]曰:「啟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10],將將銘莧磬以力[11],湛濁於酒[12],渝食於野[13],萬舞翼翼[14],章聞於大,天用弗式。」故上者天鬼弗戒[15],下者萬民弗利。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士君子,請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在樂之為物,將不可不禁而止也。 【注釋】 [1] 衛:「緯」之假音(畢沅說),束,小把,小捆。 [2] 否:疑當為「倍」(孫詒讓說)。 [3] 似:通「以」。伯:通「帛」。徑:通「經」,絲。二伯黃徑:疑即「二帛黃絲」或「二百黃絲」。此處文多舛誤,姑從吳毓江說。 [4] 佯佯:當作「洋洋」,眾多(孫詒讓說)。 [5] 黃:「簧」之省文(吳毓江說)。大笙謂之簧。言:《爾雅·釋樂》:「大簫謂之言。」孔:很,甚。 [6] 常:尚(王引之說)。 [7] 九有:九州。 [8] :殃(尹桐陽說)。 [9] 《武觀》:當即《逸文尚書》的《五觀》篇。 [10] 野:言不以禮。 [11] 將將:即「鏘鏘」。銘:疑為「金石」二字(曹耀湘說)。莧:即「筦」(尹桐陽說),笛子。此句疑當為「將將金石,筦磬以力」,言樂之盛,又言致力於樂。 [12] 濁:疑為「沔」。湛沔,即沉湎(吳毓江說)。 [13] 渝:借為「歈」(吳毓江說),歌。 [14] 翼翼:盛大。 [15] 戒:當為「式」(孫詒讓說),法式,標準。 【譯文】 怎麼知道是這樣的呢?答道:先王湯的《官刑》中有這樣的話:「若常在宮中跳舞,就是巫風。對此的刑罰是:君子交出兩束絲,小人加倍,交兩匹黃帛。」又說:「嗚呼!舞蹈盛大,樂聲嘹亮,上帝並不喜歡,九州因此而滅亡。上帝不答應,降下諸多災難,他的國家必定敗亡。」考察九州之所以滅亡的原因,只是因為沉迷於音樂。在《武觀》中說:「夏啟淫佚玩樂,飲食不合禮節,金石鏘鏘,管磬悠揚,沉迷於酒,到野外歡歌宴飲,萬舞盛大,響徹雲天,上天因此不許把音樂作為法度。」所以上鬼神不以之為法度,下萬民認為對他們不利。所以墨子說:如今天下的士人君子,如果希望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那麼對於音樂就不能不加以禁止。 【評析】 音樂,從起源的那一刻起,就不是純粹的藝術。原始音樂是和舞蹈相伴而生的,而「原始樂舞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喬建中《中國古代音樂史》),為先民的宗教信仰提供外在表現形式。大約從夏朝開始,音樂開始與政治制度結合,以樂舞的形式表現人類王者的豐功偉績。據《禮記·樂記》的說法:「王者功成作樂,治定製禮。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辯者其禮具。」可見,音樂的功能開始走出神秘主義的迷霧,承擔起更理性的歷史使命。後來,到了西周時期,出現了採風制度,開始有意識地對民間詩歌進行搜集、整理,由樂官對民間音樂進行潤色和完善,在宴享、郊祀、朝賀和外交等諸多社會場合演奏,音樂承擔的社會功能更加豐富和完備。《詩經·小雅·鹿鳴》就生動地反映了這種音樂盛況:「呦呦鹿鳴,食野之苹。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到了春秋時期,隨著周王室的衰微,諸侯國開始崛起,原有的政治秩序和禮樂制度遭到破壞。所謂「禮崩樂壞」,一部分原因是王室無力維持龐大的音樂機構導致人才流失、禮樂不全;一部分原因是因為諸侯國君開始僭越禮制、非法使用不該自己級別使用的音樂;還有就是一部分統治者不顧先王禮制的實質內容,純粹為了娛樂目的的賞玩音樂。這時,一部分有責任心的知識分子開始思考天下動盪、社會失范的根源。這一歷史時期的思想家們思維活躍、批判深刻,人數也非常多,中國哲學開始進入到一個百家爭鳴的黃金時代。中國古代文化號稱禮樂文明,對音樂的反思其實是思想家們幾乎無法迴避的課題。回到儒墨對待音樂截然不同的態度話題上來,其實二者都沒有把音樂看作純粹的藝術,並從藝術的角度去評價和要求音樂。在孔子看來,音樂不僅是藝術,更是文化,並全面參與到對政治制度和現實政治的建構之中。所以孔子才不遺餘力地維護禮樂制度,哪怕是在如喪家狗般在外奔波十四年之後,依然痴心不改,聲稱:「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論語·子罕》)墨子則是從功利主義的立場出發,認為音樂是藝術不假,但卻是一門容易讓人沉迷的藝術。如果音樂僅僅是一個人的事情還好,問題的關鍵是音樂是一門奢侈的藝術,存在三個方面的弊端。第一,製作樂器耗費巨大,所謂「必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第二,演奏音樂需要大量身強體壯的嫻熟樂工,培養和供養這麼一大幫樂工需要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為此,墨子專門舉了一個例子:「昔者齊康公興樂萬,萬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糠糟。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丑羸不足觀也。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繡,此掌不從事乎衣食之財,而掌食乎人者也。」可見音樂這種興趣的滿足,所耗費的社會資源已經到了影響國本的程度,無外乎墨子極力反對。第三,欣賞音樂容易使人沉迷其中,「與君子聽之,廢君子聽治;與賤人聽之,廢賤人之從事」。所以,墨子從功利主義角度對這種現象提出詰難:「然即當為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天下之亂也,將安可得而治與?」甚至因而得出結論:王公大人因沉迷音樂而荒廢了政務,故「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從飾樂也」。音樂不是不美好,「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實事求是地講,墨子非樂,不但理由充足,而且理直氣壯。那麼,問題就來了,承認墨子非樂合理,就要否認孔子維護音樂不合理嗎? 答案顯然不是。客觀地講,孔子維護禮樂與墨子非樂的話題就是一個雞同鴨講的問題,因為二者對待音樂態度的不同純粹是思想理念的不同和看待問題出發點的差異。前文講過,孔子是出於文化和倫理學的立場去評價和看待音樂的,其全力維護並修復受損的禮樂是出於禮崩樂壞的第二個原因,即諸侯國君開始僭越禮制、非法使用不該自己級別使用的音樂;而墨子則是從功利主義的立場看待音樂的,他極力否定音樂是出於禮崩樂壞的第一和第三個原因,即維持龐大的音樂機構需要耗費龐大的社會資源,而且一部分統治者不顧先王禮制的實質內容、不顧國力能否負擔得起自己奢侈的興趣愛好,純粹為了娛樂目的的賞玩音樂,最終沉迷其中而難以自拔,白白耗費大量社會資源,罔顧民生,動搖國本。因此,孔墨之間關於音樂的爭論其實並非是一個非此即彼的零和遊戲,而是一個不同視角觀照下同一問題的不同側面。老子云:「滌除玄覽,吾以觀復。」(《老子》第十六章)蘇軾云:「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