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夫人 · 第十五章
時光象電一般地快,彈指間,又到了大暑天氣了。外邊的學校都放了假,竹嶼小學卻還依照農村習慣繼續學習下去。夢華已經回鄉來了。夢若的病也已完全復原了。
夢華又談起他的改造計劃來了。
「無論如何,象這樣闊大的一鄉,總應設立一個高小。而奉化八鄉中,也只有我們鄉里沒有高小。到縣高小去,有六十多里遠。到松林、剡源,也同樣。紳士先生們的兒子,有錢,可以跑到縣高小去,可窮苦的子弟呢?……」
「窮苦的子弟,根本沒有讀書的權利呀。」夢若卻苦笑地說,「因為這社會,便是一樣規定著的,你為什麼要去推翻這一成案呢,你我不是已經讀了書嗎?」
夢華是理解夢若的,夢若這話,是反對,是無可奈何的譏誚。但夢華又和夢若有不同的地方,就是夢華覺得萬事可以做一點便當做一點。在社會觀上,一給他抓住些「可能性」,他便要把這可能性發揮出來。而夢若卻覺得人間一切的不幸、悲苦、罪惡,都是這社會制度所造成,非根本推翻這社會制度,便談不到改造。但奇怪的,卻是他們兄弟倆,夢華並不反對夢若的「主張」,夢若也並不反對夢華的「行動」。因為夢華知道夢若的主張,是一個團體應有的,而且也只有團體負擔得起的主張。夢若也知道,夢華的行動是一個人應有的行動,所以他倆在某一點上,還是相反而實相成的。「然而正因為你我已經讀了書,便不得不想別人家子弟沒得書讀呀。」夢華繼續著說:「比如,我們在本鄉辦一個高小,學費取其極低,學生的伙食,可做過去書館辦法,帶米來寄吃。這樣一來,至少佃農的子弟,也可得到了一個國民應有的相當知識了。……」「然而,有這些知識了,有什麼用呢?」夢若又歪纏著:「還不是多造了幾個高等流氓嗎?『教書先通,討飯欠窮』,『文不象讀書人,武不象救火兵』。於是地棍劣紳倒給造成了。……」
「地棍劣紳卻正產生在農民知識欠高這個條件上。」夢華立刻來一個反駁,「如其本鄉有個高小,高小畢業生多了,便不能讓有錢人的兒子從縣高小一畢業回來,擺那紳士架子。這就是把高小畢業生的資格降低了的好方法,高小畢業生自尊心打下了,那麼他便再去耕田下種也行了。」
一方是「高小必須論」,一方是「高小無須論」,二人儘管這麼爭論著,但最後還是夢若隨了夢華的意志做去。象二個宣教師似的,從這村遊說到那村,又從那村遊說到這村,不管太陽把山草烤得象火山,他們倆還是喘息著翻過嶺,穿過火山,拚命地跑。
紳士們竟有的被說動了。於是區教育會成立起來。
是區教育會開大會的一天。夢若首先跑到竹嶼學校來,布置會場。慣熟的「叔叔!叔叔!」的韻仙的叫聲,又從南樓上的窗口送來。夢若往上看時,一副流星也似的眼光,一副嫣然帶有醉意的微笑,還一樣有力地振動著他的心。「是金鶯呢!」私自一想,便覺得藏在衣袋裡的日記本,好象在轉動了。
「別叫他了,他有事呢!」似乎有這樣的聲音,於是,一個嬌小蘋果似的臉消失了,而那一副流星似的眼光,一副嫣然帶有醉意的微笑,還浮在這空洞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