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黃油的一面朝下 · 故事二:返鄉的男人
對抗恥辱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忍辱負重,洗刷恥辱;另一種是逃避恥辱,找個地方躲起來。第一種方法非常有效,但殘酷得令人心碎。第二種方式不太可靠,因為,就在你以為自己已經在上一個小鎮甩掉它的時候,恥辱卻突然在你的身後現身,那種感覺一定不怎麼舒服。
特德·特里爾沒有選擇第一種方式,那是他強加在自己身上的。刑滿釋放後,特德回家來祭奠母親,打算坐下一班火車離開。他並不像你在別的書里看到的囚犯那樣因坐牢而臉色蒼白,因為他曾是監獄全明星棒球隊的游擊手,以動作敏捷著稱,而且能抓住滾燙的地滾球。故事裡說的犯人常有的因循守舊的心態,以及因為剪髮而導致的心理陰影,也未曾對他有任何影響。特德的監獄負責人是個改革派。
乍一看,你絕對不會認為特德是罪犯,他的腦袋上也沒有貝蒂榮[1]的照片裡清晰顯示的任何有趣的顱相障礙和抑鬱症這些缺陷。特德曾是市民國家銀行的出納助理,他一時頭腦發熱,耍了個小花招,將銀行的一些資金轉換成一些穩賺的股份,再迅速轉換回來,並躲過監管員的眼睛。但特德對這些「時靈時不靈的」技能並不熟練,他失手了,那些花招被人識破,導致了嚴重後果。
特德曾是個討人喜歡的年輕人,六英尺高,金髮碧眼,以擅長穿著打扮而遠近聞名。他是我們鎮上最先戴黃色長毛絨帽的。那頂帽子戴在他那金色的腦袋上,仿佛是一個光環。女人們都喜歡特德。時髦的寡婦(寡婦們為什麼非得做時髦人士呢?)丹克沃斯太太說,我們鎮上的男人,只有他懂得如何穿燕尾服。男人們也喜歡他,見到他總會拍著他的背,邀請他去喝上一杯。
特德英俊瀟灑,巧舌如簧,身上有一種與身俱來的愛爾蘭人魅力,這使他頗受當地時髦圈子的青睞。倘若你從沒在小城鎮居住過,聽到小鎮對時髦圈子的推崇,你可能會覺得十分有趣。但那只能證明你的無知。小城鎮的時髦階層對其時髦風格是相當嚴肅的。他們願意花上六個小時的時間,跑去大城市試穿一雙鞋,聽卡魯索的時尚講座。跟他們的城裡表兄們相比,他們的衣服一樣考究,他們的醜聞一樣新鮮,他們的節奏一樣匆忙,他們的高爾夫俱樂部一樣無聊。
匆忙的節奏扼殺了特德。他竭力跟上一群年輕人的步調,正是他們的父親建造了這座城鎮。一直以來,他的錢夾都在大喊:「哎呀!」跟鎮上更年輕的一代一樣,那些年輕人主要熱衷於有著猩紅色坐墊的旅遊小客車、鄉村俱樂部和家庭派對。特德上高中的時候,在他的那個小圈子裡,半數男孩放學後的主要娛樂方式就是開著他們那些體型巨大、閃閃發亮的小汽車在小鎮大街上來回奔馳。他們懶洋洋地斜躺在方向盤後面,幾乎是後背坐在座位上,袖子高高挽起,頭髮梳成一種好鬥的高卷式髮型。他們中總有某個人會帶上特德。對那一類事物的品味太容易形成了。隨著年齡的增長,這種品味在他身上生了根,成了一種習慣。
不管那些老派的故事作者如何不以為然,特德刑滿釋放時仍然十分英俊。不過我們也會對老傳統做出一點讓步,那就是,比起從前,他畢竟還是有些變化。
他那光芒四射的金髮白膚畢竟多多少少變得有些黯淡了。博蒂·卡拉漢曾在特德母親的廚房裡工作多年,女主人去世後,她又回到哈利旅店干起了她的老本行。她曾這樣傷心地說道:
「他以前一直是個漂亮的小傢伙。那時我常常盼著熨衣日,因為我喜歡熨他那些時髦的襯衫。我對他們這些金髮碧眼的漂亮傢伙總是那樣偏愛。可是坐牢帶走了他頭髮和皮膚的光采。注意,我並不是說那改變了他的顏色,而是讓它變得黯淡了,就像一枚金戒指,或者類似的東西,失去了光澤。」
特德正憤憤不平地坐在吸菸車廂里,唯恐見到什麼以前認識的人,哈利旅店的喬·哈利從韋斯特波特上了車,要回家去。喬·哈利是我們鎮上的鑽石王老五,也是最滑頭的傢伙。他將哈利旅店打造成了一個珍寶,為了在他那裡過禮拜日,遊客會甘願錯過六個小鎮。倘若他對鎮上的任何姑娘說一聲「從這裡跳過去!」那個姑娘準會跳的。
喬·哈利悠閒地沿著車廂通道走向特德,特德見他過來,只是一動不動地坐在那裡等待。
「你好啊,特德!最近怎樣啊,特德?」喬·哈利隨隨便便地問候道,在一旁的座位上坐下來,沒有任何驚訝的表示。
特德舔了舔嘴唇,試圖說點兒什麼。他曾是個談吐風雅的時髦青年,但此時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喬·哈利並沒有試圖接過話頭,化解此時的尷尬場面,他似乎沒有意識到有什麼尷尬場面需要掩飾。他吧嗒著嘴裡的雪茄,同時遞給特德一支雪茄。
「這麼說你已經接受懲罰了,孩子。那你今後打算做什麼?」
聽到這麼直截了當的話,特德臉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噢,我不知道,」他結結巴巴地說,「我在芝加哥基本上有份工作了。」
「做什麼?」
特德短促笨拙地乾笑了幾聲。「開啤酒廠的運貨卡車。」
喬·哈利將嘴裡的雪茄靈巧地轉到另一邊,眯著眼若有所思地沿著雪茄鼓起的側面看出去。
「還記得過去六年里一直為我記賬的那個溫彩爾家的女孩嗎?再過幾個月她就要離開我那裡,去嫁給一個紐約的傢伙,那傢伙四處旅行,兜售女士斗篷和套裝。她走後,我那裡會缺個記賬的。我並不是說明妮不是個正直誠實的好姑娘,但沒有哪個姑娘能一隻眼睛看著一列數字,另一隻眼睛看著一個穿棕色西裝、打紅色領帶、四處旅行的男人,除非她是個對眼。但明妮顯然不是對眼。要是你願意,這個工作就是你的了。薪水一開始80美元一個月,包食宿。」
「我——不行,喬。不過還是謝謝你。我打算儘量重新開始,在別的地方,在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
「噢,是嘛,」喬說,「我以前認識的一個夥計就那樣干過。他出來時留著鬍子,戴著眼鏡,還改了名字。那傢伙原來說話又快又清楚,出來後說話卻慢吞吞的,調子拖得老長。他去了西部,在那裡開始了他的生意。我記得是做房地產。不管怎樣,他到那裡才過一個月,就在一次散步時遇到一個以前認識的傻瓜,那傻瓜衝著他喊:『啊,這不是比爾嗎?嘿,比爾!我以為你還在牢里呢。』這就夠了。特德,你可以把臉弄黑,把頭髮染了,還可以眯著眼睛看人,但總有一天,遲早會有人跑來把整件事給抖出來。老實說,當這種事真的發生的時候,它來得越遲,事情就越糟。留在你長大的地方吧,特德。」
特德兩手不自在地握緊又放開。「我想不出你為什麼要這樣關心我。」
「沒有原因,」喬答道,「一個該死的原因都沒有。我從來沒有愛上過你母親,就像舞台上的某個傢伙那樣;我也不欠你父親一分錢。我這樣做,完全不是因為我良心不安。我想這純粹是因為我性子固執,渴望獲得一個新的投資。我很好奇,想知道你最終會怎樣。即便你栽過一次跟斗,但你有潛質,能夠成為報紙上所說的那種『傑出市民』。假如我以前有時間結婚——我今後也絕不會有結婚的時間,一個一流的酒店比匹茲堡鋼鐵大王的整個『後宮佳麗』更勞財傷命,——我也想要某人為我的孩子做同樣的事。這聽上去雖然有些多愁善感,但確實是我的心裡話。」
「真不知道該怎樣感謝你——」特德說,聲音聽上去有點兒沙啞。
「你明天上午就過來吧,」喬·哈利乾脆地打斷他,「明妮·溫彩爾會帶你先熟悉一下工作。你和她可以一起工作兩個月,然後她就要離開去做她的內衣之類的東西了。我想她這時候應該有一大包那樣的東西了,最近六個月,她只要認為我沒有在看她,就會躲在桌子後面給那些無袖內衣和午餐布之類的東西繡花。」
特德第二天上午八點就來了,但他精神緊張,心情煩躁,壓抑的情緒隨時都有可能爆發。五分鐘後,明妮·溫彩爾把他給惹火了。喬·哈利知道他們兩個最初是在一年級的教室里認識的,於是便在介紹他倆的時候開了個小玩笑。對於這個介紹,溫彩爾小姐卻反應冷淡,只是微微揚了揚她的左眉毛,兩邊嘴角耷拉下來。考慮到她戴著黑色棉緞袖套行動不便,她這種高傲的態度也算是一種勝利了。
我不知道該怎樣描述溫彩爾小姐才好,每個小鎮都有她這樣的人。讓我想想(這真是讓人扶額傷神的事情)。嗯,她總是花8美元來買緊身胸衣,而跟她地位相似的女孩大多在地下室里花59美分買緊身胸衣。上天對她很關照。在明妮的學生時代,她的頭髮一直是黯淡的棕色,後來她仿佛被一根神奇的魔杖點了一下,頭髮變成了金紅色。博蒂·卡拉漢總說,明妮工作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把她的舊衣服穿破。
喬·哈利介紹了特德和明妮後,溫彩爾小姐跟著他來到大廳里。明妮根本不願意費心壓低嗓門。
「噢,我不得不說,哈利先生,你真是勇氣可嘉啊!要是我的紳士朋友聽說我跟一個有前科的人一起工作,即便他要跟我解除婚約,我也不會感到意外。我想,對於一個已經跟施瓦茨先生這樣一位優秀青年訂婚、需要維護自己名譽的女士,你對她的感情應該尊重一些才對。」
「嘿,聽著,我的姑娘,」喬·哈利答道,「法律並沒有涵蓋所有的騙局。要是騙取訂單是犯罪行為的話,我敢說你的那位優秀的旅行家已經被判了終生監禁了。」
這天工作時特德一直緊咬牙關,結果第二天早晨下巴都痛了起來。明妮·溫彩爾只在必要時才跟他說話,而且說的也是賬目上的事。到吃午餐的時候,她摘掉那副黑色棉緞套袖,費力地套上一件帕特麗夏·奧布萊恩毛衣,找出一件羚羊皮衣,消失在了洗手間的方向。特德一直等到餐廳里幾乎都沒人了,才走進去獨自用餐。一個一身白衣的招待接待了他,那人腰上繫著一條滑稽的、小手絹似的圍裙,領著他來到大餐廳盡頭的一張椅子上就座,特德未曾抬起過眼睛,視線範圍一直在那條雪白的方形圍裙以下。「圍裙」拉出一張椅子,用「圍裙們」慣有的方式將椅子推到特德的膝彎下,將一張列印的菜單粗魯地塞到他手上。
「烤牛排,半熟。」特德說,連眼睛都沒有抬一下。
「喲,你一點兒也沒變,我還記得牛排煎得太熟時你是怎樣嘮叨的。」「圍裙」憐愛地說。
特德猛地抬起頭。
「這麼說你連老朋友都不認得了嗎?」博蒂·卡拉漢咧嘴笑道,「假使這裡不是公共餐廳,也許你會願意跟一個可憐但自豪的女招待握握手。啊!你還跟以前一樣漂亮,特德先生。」
特德趕忙握住了她的手。「博蒂!我簡直能在你的圍裙上哭一場!再次見到你是我這輩子最高興的事,你讓我開始想家了。你到底在這裡做什麼?」
「當女招待啊。你母親去世後,我也不想在私人家裡幹了,於是就回來干我的老本行。我敢說我是最戀家的領班了。」
特德的手指緊張地捏著桌布,聲音低得幾乎成了耳語。「博蒂,請你實話告訴我,她是因為這三年才死的嗎?」
「絕對不是!」博蒂撒了個謊,「我一直陪著她走到最後,一開始只是支氣管炎。來點兒炸薯條配牛排吧,特德先生,今天的炸薯條棒極了!」
博蒂說完就步履輕盈地去了廚房。作家們喜歡用「步履輕盈」這個詞,但這次你可以相信它的字面意思。誠然,博蒂長著一張醜陋的臉龐,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巨大的錯誤,可她走起路來卻像只黑豹。她走路時下巴揚起,臀部收緊,這種姿勢的養成是因為她需要雜耍般地一次端著很多盤子,你必須這樣走才能避免將鼻子伸進湯里。經過一段時間,這種走路姿勢就變成了一種習慣。任何經驗豐富的餐廳女招待都能教授走路課程,其專業程度絕不亞於東方禮儀學校的形體老師。
從博蒂·卡拉漢為特德端來半熟的烤牛排和「棒極了的」炸薯條這天起,她就主動充當起了他的監督人,管理特德的食物、衣服和品行。但願我能找到合適的詞彙來描寫他那痛苦的孤獨。他從不尋求別人陪伴。男人們儘管並非直接避開他,但似乎一出現在他的附近就有急事要辦。女人們也不理睬他。丹克沃斯太太依然時髦,也依然是寡婦,有一天她從特德旁邊經過,只是定定地看著他頭頂上方一英寸的地方。在我們這樣的小鎮裡,哈利旅店就像一個熱情的大型俱樂部。男人們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來這裡一趟,每天晚上最後一件事也是來這裡轉一圈,要麼聽聽別人閒談,要麼買一支雪茄,要麼跟賣雪茄的姑娘開開玩笑。特德只在別人跟他說話時才開口,他的嘴巴周圍逐漸形成了一條嚴峻的皺紋。喬·哈利遠遠地觀察著他,觀察時間越長,眼神就越和藹,越深沉。漸漸地、但確定無疑地,人們心中對這個男孩生出一種新的尊重和敬佩,因為他一直在默默堅持自己的戰鬥。
特德養成了一個習慣,每頓飯都很晚才去吃,以便博蒂·卡拉漢有時間跟他說話。
「博蒂,」有一天,她給他端來湯時,他說,「你知不知道,你是唯一一個跟我說話的體面女人?如果我說,假如我能將腦袋擱在母親懷裡,讓她弄亂我的頭髮,用各種可笑的名字呼喚我,我願意用餘生去交換,你明白我是什麼意思嗎?」
博蒂·卡拉漢清了清嗓子,突然說:「我昨天注意到,你的那些灰褲子急需熨一下,你明天早晨把它們帶來,我會在洗衣房裡給它們熨出漂亮的褲縫。」
就這樣,特德在這裡工作的前幾周過去了,溫彩爾小姐在這裡的最後兩個月也到了盡頭。特德謝天謝地,竭力不讓自己希望她是個男人,以便能在她的腦袋上猛擊幾拳。
在她預定離開的這一天,她跟喬·哈利私下密談了很長時間。當她最終出現的時候,一個侍者晃晃悠悠地走過來告訴特德一個消息。
「溫彩爾說老頭子想見你。他在辦公室里。對了,特里爾先生,你覺得他們今天能比賽嗎?今天太潮濕了。」
喬·哈利深深地坐在他那把巨大的皮椅子裡,特德進來時他沒有抬眼看他。「坐下吧。」他說。特德坐下來等著,心裡十分困惑。
「作為一個數字巫師,」終於,喬·哈利低聲說,聲音輕得仿佛在自言自語,「我是個徹底的失敗者,寫在紙上的一串數字就能讓我頭暈腦脹。可我的腦子能記住大量的數字,每次酒吧侍者偷拿一塊錢我都知道。在最近的兩個星期里,我一直在觀察這件事,希望你懸崖勒馬,來把問題告訴我。」他突然轉過來面對特德。「特德,老夥計,」他悲哀地說,「到底是什麼事讓你重蹈覆轍?」
「你開什麼玩笑?」特德問道。
「聽著,特德,」喬·哈利告誡他說,「這樣講話無助於解決問題。我剛才說過,我對數字很不在行。但你是我第一筆失敗的投資,不過我來告訴你,我應付過一些糟透了的投資。唉,孩子,要是你只是悄悄跑來向我借100美元左右,那——」
「你在開什麼玩笑,喬?」特德緩緩地說。
「我沒有跟你開玩笑,」喬·哈利簡短地答道,「我們少了300美元。」
特德·特里爾舊日光芒的最後一點兒火花似乎閃爍了一下,接著就徹底熄滅了,這時的他看起來灰白、蒼老。
「少了?」他重複道。然後,「我的上帝啊!」聲音乾巴巴的,聽起來很古怪。「我的上帝啊!」他低下頭,漠然地注視他的手指,仿佛那是別人的手。然後,他的手緊緊地抓住了喬·哈利的胳膊,仿佛受到了什麼驚嚇。「喬!喬!那東西整日整夜地纏著我,都快把我逼瘋了。那就是我害怕再次那樣做。別笑話我,好嗎?以前,我常常晚上睜著眼睛躺在床上,回想那種該死的銀行業務——一遍又一遍地想——直到渾身都是冷汗。我以前常常把那件事從頭到尾地想一遍,一步一步地想,直到——喬,會不會有人偷了東西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想這樣的事會不會把人給逼瘋?因為要是那樣可能的話——要是那樣可能的話——那麼——」
「我不知道,」喬·哈利說,「但這事聽起來太可疑了。」他一隻手放在特德顫抖的肩膀上,看著那張蒼白拉長的臉。「我本來對你期望很大的,特德。但明妮·溫彩爾用一些紙條打消了我的計劃。我乾脆再叫她進來,我們來把這件該死的事情弄清楚。」
明妮·溫彩爾走了進來,手裡拿著一些紙條和賬簿,特德看了它們一眼,看見了他親筆寫的一些東西,那些東西本不應該在那裡的。他雙手捂住了自己羞愧的臉,衷心感謝母親已經死了。
突然,辦公室門上響起三聲尖利的敲門聲,屋裡三個精神緊張的人都神經質地跳了起來。
「待在外面!」喬·哈利喊道,「不管你是誰。」但門開了,博蒂·卡拉漢鎮定自若地走了進來。
「出去,博蒂·卡拉漢,」喬吼道,「你來錯地方了。」
博蒂平靜地隨手帶上門,往屋子中間走了幾步。「面點廚師皮特告訴我,明妮·溫彩爾告訴值白班的文員,文員又告訴了酒吧侍者,酒吧侍者又告訴了看門人,看門人又告訴了大廚,大廚又告訴了皮特,說明妮逮到特德偷了300美元。」
特德迅速向前踏出一步。「博蒂,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別摻和進來,那樣不會幫上任何忙的。你可以相信我,可是——」
「那些錢在哪兒?」博蒂問道。
特德瞪著她看了片刻,嘴巴滑稽地張著。
「噢,我—不—知道。」他表情痛苦但發音清楚地說,「我從沒想過這事。」
博蒂輕蔑地哼了一聲。「我也這樣想。你知不知道,」她和顏悅色地說,「昨天晚上我去看我的姑媽馬爾卡希小姐了。」
明妮·溫彩爾的方向傳來一陣迅速的絲綢摩擦聲。
「嘿,我說——」喬·哈利不耐煩地說。
「閉嘴,喬·哈利!」博蒂厲聲說,「我剛才說了,我去看我的姑媽馬爾卡希小姐了。她為上流人物洗滌和熨燙昂貴的衣服。明妮·溫彩爾根本不是什麼上流人物,可她竟然雇我姑媽為她打理她結婚用的亞麻衣物。馬爾卡希小姐說,衣服她見得多了,但那樣糟糕的手工刺繡和和愛爾蘭鉤針製品她還從沒見過。作為對那個可憐老小姐的特別款待,明妮·溫彩爾給她看了她的結婚禮服。但凡有機會,每個女人都會向另一個女人炫耀她的結婚禮服,沒有哪個女人能抵擋住這樣的誘惑。於是馬爾卡希小姐見識了那身禮服,說她從沒見過比那更好的禮服。真是好衣服!哼,單單是她的蜜月禮服就值80美元,因為那是摩爾考斯基,那個小個子波蘭裁縫縫製的。她的結婚禮服是綢緞做的,想不到吧?噢,對我的姑媽馬爾卡希小姐來說,那的確是種款待。」
博蒂走到明妮·溫彩爾的座位旁,她一動不動地坐在那裡,臉白得像張紙。博蒂用一根又短又粗的紅色手指戳了戳她的臉。「你真是個了不起的經理啊,溫彩爾小姐,你的薪水竟然買得起綢緞和裁縫特製的衣服。只有女人才能看穿女人的把戲,明妮·溫彩爾。」
「嘿,我可要發火了!」喬·哈利終於爆發了。
「你最好發火!」博蒂·卡拉漢不甘示弱地說。
明妮·溫彩爾站起來,牙齒咬著下嘴唇。
「我是不是該這樣理解,喬·哈利,你竟敢指控我偷了你的髒錢,而不是這個坐過牢的卑鄙傢伙?」
「夠了,明妮,」喬·哈利溫柔地說,「那可是一大筆錢呢。」
「那就拿出證據來。」明妮繼續說,但她的表情仿佛她並不想那樣。
「商科學校的教育無所不包,」博蒂說,「溫彩爾小姐就是商科學校畢業的。他們什麼都教,從畫有尾羽的鳥兒到正楷字和花體字。事實上,他們教書寫行業的所有東西,但就是不教造假。我確信他們沒有造假這門課。」
「我不管,」明妮·溫彩爾突然嗚嗚地哭起來,身子癱倒在地板上。「我必須這樣做。我要嫁給一個上流社會的紳士,一個姑娘必須有幾件漂亮衣服,它們不能看起來像『鳥類中心』的裁縫做出來的衣服。他有三個姐妹,我見過她們的照片,她們會來參加我的婚禮。她們那種姑娘晚上通常穿低胸連衣裙,頭髮和指甲都做成城裡的樣式。除了容貌,我一無所有。我能穿得像個土包子似的去紐約嗎?坦白說,喬,我在這裡工作了六年,一分錢都沒有拿過。但後來發生的事情超出了我的控制範圍。除非我支付50美元定金,否則裁縫就會拒絕做完我的禮服。一開始我只拿了50美元,可我本打算還回去的。千真萬確,喬,我真打算還回去的。」
「別說了,」喬·哈利說,「起來吧。我本打算給你一筆結婚禮金,可我從沒想過要給你300美元。這樣就算扯平了吧。我祝願你幸福,雖然我對這事並不看好。我想你們婚後不出一年,你就會掏空你丈夫的錢包的。你可以拿著你的帽子走了,我真不知道該怎樣跟特德和博蒂擺平這件事。」
「我在這裡胡扯,餐廳里的那些傻姑娘連桌子都擺不好,再過不到十分鐘就該開飯了。」博蒂一面嚷一面往外沖。特德嘟噥了一句,也跟著她往外走。
「博蒂!我想跟你談談。」
「那就快說,」博蒂回頭說,「再過三分鐘餐廳就要開門了。」
「我說不出我對你是多麼的感激。這裡不是談話的地方,今晚下班後可以讓我送你回家嗎?」
「我會嗎?」博蒂轉過臉來看著他說,「不會的。那個衣著時髦的小偷動搖了你的決心,這是件好事。當初你是跟一群賽跑者比賽,那時你的體格限制了你的速度。現在你有機會重新開始了,你覺得我會讓你跟我這樣一個廚娘一起出去散步,毀了你的美好開端嗎?」
「別那樣說,博蒂。」特德插話道。
「這是實話,」博蒂肯定地說,「我並不是說我不是一個足夠體面的姑娘,你知道我是。可我就是個女漢子,他們會忍不住藉機嘲笑你,說你除了我這樣的姑娘,沒有女人陪你散步。要是我今晚讓你送我回家,你可能會要求下周來我家做客。在半年內,要是你還感到孤獨,你可能會向我求婚。而且,老實說,」她低頭看著她那雙不怎麼漂亮的紅手輕聲說,「我生怕自己會答應你。回去幹活吧,特德·特里爾,把你的腦袋抬高點兒,今天晚上祈禱的時候,謝謝你的幸運星,虧得我還不是個蕩婦。」
[1] 阿方斯·貝蒂榮(Alphonse Bertillon,1853—1914),法國警官和攝影家,他研發了一種被稱為「人體測定學」或「貝蒂榮識別法」的罪犯識別系統,是世界公認的「指紋鑑定之父」和「西方刑偵技術的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