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的經濟學課 · 第01講 人類合作
人類的合作不同於人類出現之前在動物王國中發生的活動,也不同於原始時代孤立的個人或群體之間的活動。人類區別於動物的特殊能力是合作能力。人會合作。這意味著,在他們的活動中,他們預期他人的活動將做成某些事情,以此實現他們自己的工作想要達到的目標結果。在市場這樣的一種狀態下,我給你一些東西,以求從你那裡得到一些東西。我不知道你們有多少人了解拉丁語,不過,多年以前就有一個拉丁語的表述,這是對市場最好的描述:「我給了你,你也得給我。」(do ut des)我貢獻了某種東西,是為了讓你也得貢獻另一種東西。由此發展出了人類社會、市場、個人之間的和平合作。社會合作意味著勞動分工。
社會中不同的成員、不同的個人,都不會只過自己的生活,而不參考他人或不與他人聯繫。由於勞動分工,我們通過為他人工作與他人建立聯繫,也通過接受並消費他人為我們生產的東西與他人建立聯繫。因此,我們有一種交換的經濟體,包含許多個人之間的合作。每個人都在生產,不僅為自己生產,也為他人生產,希望他人也為自己生產。這個體系需要交換行為。
和平合作是人類和平取得的成就,在市場上發揮作用。合作必然意味著人們交換服務和商品(商品是服務的產物)。這些交易產生了市場。市場就是人們生產、消費、決定要生產什麼的自由,包括以什麼數量和質量生產以及向誰出售這些產品。沒有市場,這種自由體系不可能存在,這種自由體系就是市場。
我們認為,人類制度要麼是市場,即個體之間的交換;要麼是政府,在許多人心目中,政府是優於市場的一種制度,可以在沒有市場的情況下存在。事實是,政府不能生產任何東西。所有被生產出來的東西都是由個人活動生產的,並在市場上用以交換某種東西。
重要的是,要記住,人們所做的一切,社會所做的一切,都是這種自願合作和協議的結果。人們之間的社會合作——這就是市場——帶來了文明,也帶來了我們今天所享受的所有人類狀況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