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的經濟學課 · 第05講 貨幣與通貨膨脹

路德維希·馮·米塞斯 《米塞斯的經濟學課》
經濟學家必須努力解決的問題之一是,商業術語的發展先於經濟理論的發展,因此,商業語言就不見得適合探討經濟問題。有一種情形造成了實實在在的困難,那就是「貨幣市場」的術語。 18世紀末,英國經濟學家發現了「貨幣市場」,這與商業貸款相關。術語「貨幣需求」(demand for money)與「貨幣供給」(supply of money)已經被用來表示貸款的需求與供給。這些術語如此根深蒂固,以致不能用於討論貨幣問題,也就是說,不能用來討論貨幣本身的需求與供給。相反,經濟學家必須指出,利率和市場上的貸款需求並不依賴於現有的貨幣數額或貨幣量。他們必須指出,存在一種對貨幣的需求,即對現金的需求,這獨立於對貸款的需求。通過報紙報道,人們日益熟悉股票市場與貨幣市場,這種觀念對他們而言難以理解。幾乎所有的報紙都使用「貨幣需求」「貨幣供給」這類的商業術語來報道貨幣市場,即貸款市場的狀況。 經濟學家指出,市場上存在貨幣的供求,這類似於其他物品的供求。然而,他們順便指出,這種貨幣的供求與貸款的供求無關。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對大多數物品的需求是對消費的需求,但對貨幣的需求不是對消費的需求。對貨幣的需求並不是要消費或毀壞每一塊錢。對貨幣的需求本身是一種持有貨幣的需求,是對「現金持有」的需求。 因為未來的情況必然是不確定的,所以人們必須在手頭上保持一定數量的現金。如果事情是確定的,他們就可以把每一分錢都投資一個確定的時間。他們如果確切地知道什麼時候需要現金,就可以做出計劃,讓投資恰好在這個時候到期。但是,因為人們無法準確估計什麼時候需要貨幣,所以他們必須在手頭或支票賬戶上保持一定數量的現金,而不能投資或借出所有的現金。 流通中的貨幣量就是所有現金持有的總量。考慮某一塊錢的歷史,沒有哪一塊錢沒有被某人持有,也就是說,沒有現金不是出現在某人的現金持有中。現金從一個人的現金持有轉為另一個人的現金持有。就特定的一塊錢而言,這兩種情況之間沒有間隙。這一塊錢不可能不被某人擁有,而如果它是因某種情況消失了,比如被火燒了,那麼這也不會對它曾經的主人造成傷害。 關於貨幣的錯誤定義、不當說明和解釋可分成兩類,即認為貨幣要麼是超越商品的某種東西,要麼是不如商品的某種東西。但實際上,貨幣既非超越商品,也非不如商品,它就是商品。貨幣類似於其他任何商品,其可能的供給影響其市價,並且人們之所以對它有需求,是因為人們認為它有用。 因為存在對現金持有的貨幣需求,並且人們願意為得到貨幣而捨棄商品,充當貨幣的物品的價值就會因這種需求而提高。如果對黃金產生了充當貨幣的目的的需求,黃金的價值就會增加。類似地,如果需要將白銀用作貨幣,白銀的價值就會上升。當19世紀貨幣狀況改變時,白銀作為貨幣不那麼重要了,其單位價值,即購買力,則趨於下降。 對於通貨膨脹,雖然貨幣量增加,但貨幣需求沒有相應增加。我不是說通貨膨脹自身對貨幣需求沒有影響。貨幣量與貨幣需求不是兩個截然分開的量。對現金持有的貨幣的需求取決於個人對未來狀況的具體理解——他關於未來的推測和觀念。 在通貨膨脹開始時,也就是在貨幣量增加卻沒有貨幣需求相應增加的初始階段,價格會上漲。於是,如果民眾對理論和歷史有所認識,那麼他們可能會預測到價格的進一步上漲。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預計價格上升,而如果每一塊錢的購買力下降,他們就趨於限制自己的現金持有。如果他們對貨幣的未來購買力沒有這種推測,他們就不會有這種限制。這取決於公眾推測性的反應。另外,如果人們認為價格會下降,並且預計貨幣的購買力將上升,人們就會有增加現金持有量的趨勢。 總的說來,貨幣購買力的通脹性變化是由這樣的事實引發的:只有少數人能夠很快認識到發生了什麼事,並按照政府的通脹政策來調整其活動。他們並不一定具有偉大的思想,也不一定比其他人睿智。他們只是比別人的反應快。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當德國和奧地利發生通貨膨脹時,一些「傻瓜炒家」(silly speculators)偶然被推動用保證金購買股票。這不是因為他們聰明,而是因為銀行家們不聰明。銀行持有普通股,對銷售融資,並將這些股票以保證金形式出售給一些「炒家」。在極短的時期內,這些「炒家」大發其財。但很快他們就損失了其已得的收益,因為他們不明白髮生了什麼事。 不是每個人在這一方面都不相信政府,而那些動作快的人必須如此。只要那些迅速預測通貨膨脹的人還是少數,而反應較慢的人是多數,只要家庭主婦相信價格會下降而推遲購買商品(她們對自己說,每個人,特別是政府,都說價格會降下來),通貨膨脹就會繼續。這種心態是通貨膨脹的基礎,是其得以成立的基石。隨著越來越多的人發現政府的說辭可疑,而到某天,每個人都發現了這一點,整個事態便急轉直下。這種變化發生在一夜之間,當家庭主婦決定最好立即去買東西而不是拖到明天或明年(因為那時價格還會更高)時,變化就來了。在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這被稱為「逃到實物價值」(Flucht in die Sachwerte)。 每次通貨膨脹都有一個特徵,就是不會及時停止。第一階段可能持續多年,於是政府揚揚得意。第二階段僅僅持續非常短的時間。在德國,第一階段從1914年8月1日開始,直到1923年9月底,第二階段僅僅持續了三四周。德國第二階段的特徵是,工人每天早上提前發薪,他們的妻子和他們一起上班。每個男人在得到錢後馬上給妻子,妻子則趕到最近的商店去買點什麼(買任何東西),只為了把錢花掉。買點東西總比拿著明天就會變成廢紙的鈔票要好。 這種通貨膨脹的冒險在歷史上發生了好幾次。大多數政府在第二階段之前就停止了通貨膨脹。經歷了完整階段的通貨膨脹最重要的有三次:一是1781年的美國,二是1796年的法國,三是1923年的德國。其他較小的國家也有過通貨膨脹,比如匈牙利,但不是那麼重要。 美國南方各州與其邦聯在1865年的情況是另一回事。之所以有所不同,是因為邦聯政府本身因其軍事上的失敗而崩潰了。 20世紀,卡爾·赫弗里希(Karl Helfferich)是一位傑出的學者和有天賦的經濟學家,但缺乏公開堅持自己意見的品質,他創造了一句口號:戰勝國的貨幣將證明是最佳貨幣,並能在戰後保值。但這並非歷史事實。在1781年的美國,殖民地是勝利的一方,剛剛打敗了一個偉大的國家——英國,然而美國的大陸幣貶值了。1796年,法國雖然在軍事戰役中獲勝,但也遭遇了通貨膨脹。到了德國,赫弗里希犯下了雙重錯誤:首先,他認為德國會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獲勝;其次,他相信德國的貨幣,認為戰勝國的貨幣必然是良幣。赫弗里希沒能認識到,當一國開始通貨膨脹時,與它是富是窮沒關係,重要的是它將新增貨幣注入了流通領域的基礎。 每一次通貨膨脹,如果沒有及時停止,就會包括兩個階段:災難性崩潰的繁榮(這很令人討厭)以及失控的通貨膨脹。正是經濟規律導致事態如此發展。第一階段的持續時間取決於我們稱為心理性的條件,即民眾的思想,取決於他們的判斷以及他們對政府的信任。這也取決於他們的觀念,取決於他們被灌輸的偽經濟學。因此,我們估計不了第一階段會持續多久。 德國人確實被灌輸了一種觀念,他們信任政府。甚至直到1918年10月19日,他們仍然相信德國會在戰爭中取勝,並且認為他們的貨幣安全無虞。他們譴責投機者抬高了美元的價格。在這些事情上,比起德國經驗豐富的銀行家,美國和法國頭腦簡單的18世紀農民的判斷更勝一籌。我們不要忘記,德國的銀行在此期間崩潰了,因為它們無視通貨膨脹的相關問題。 這讓我們能夠解釋為什麼價格管制不奏效。政府增加了貨幣的數量,這就是通貨膨脹。每個人的現金持有量都比以前更多。其結果是,個人有了未能在日常消費中花掉的剩餘貨幣。在他看來,這是現金持有的盈餘狀態。如果他不打算購買奢侈品,他就會想拿出一部分投資。這個小人物會投資於儲蓄銀行或保險單。大企業拿著這些貨幣直接或間接地進入了貸款市場。政府暫時成功地壓低了價格。但價格管制沒有消除危險,使得人們更容易以低價購買他們無論如何都要購買的那些東西。這增加了他們口袋裡的貨幣量,增加了他們的現金持有量,他們可以購買別的東西。 德國在兩次世界大戰時的通貨膨脹相對溫和,因為大部分多賺了錢的工人會在戰爭期間增加其現金持有量。下層工人的確增加了現金持有量,他們預測戰後物價會降下來,而且某些商品在戰爭期間得不到,比如收音機、冰箱、汽車等。這是通貨膨脹第一階段的特徵。記住,家庭主婦說的是:「讓我們持幣在手,明年的價格就會降低。」但是,一旦人們發現情況是另一回事,災難就會發生。這些頭腦簡單的人的解釋讓局勢變得嚴峻且危險。 現在(1951年)通貨膨脹仍遭遇了強大的阻力,對限制通貨膨脹的必要性仍有很多討論。確實,這類討論九成都沒有意義,比如,打算以價格管制來掩蓋通貨膨脹的必然後果。雖然如此,只要有這樣的阻力,只要政府和國會被迫承認通貨膨脹蘊藏危險,這種危險就還不算大。崩潰發生在政府官員不再介意會出什麼事和不再害怕之後會失控之時。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因為審查制度,大多數國家的經濟學家不被允許談論本國發生了什麼事,或者因為他們在軍中服役而不許討論。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並非所有的國家都捲入。在中立國瑞典,有位教授名為古斯塔夫·卡塞爾(Gustav Cassel),作為中立者,他獲得了去德國訪問一周的特權,然後是英國,其間還順便訪問了荷蘭和比利時。他寫下了自己的見聞。卡塞爾告訴德國人:「你們處於通貨膨脹中,你們的利潤並非真實的利潤,只是虛幻。」他告訴德國人,他們必須採取措施從貨幣體系中收回超發貨幣,一是通過稅收,二是通過借款。但德國人沒有勇氣對得到新增貨幣的人徵稅。他們嘗試了一種「超額利潤稅」,但這隻去掉了一小部分超發貨幣。他們嘗試借款,比如購買100馬克的債券,公民只需支付17馬克,剩下的83馬克由政府新印鈔票來支付。因此,新發行的每一張債券都意味著貨幣量的增加。這表明,哪怕是最好的建議,到了那些抱著錯誤觀念的人手裡,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現在我要來討論第二個問題。18世紀下半葉,英國採用的是金本位制。這對每個人都是明擺著的事,因為有金幣在日常的商業交易中使用。人們也使用英格蘭銀行的紙幣,那時已經有了支票貨幣。紙幣被用作貨幣替代品,且能立即贖回,沒有任何遲延或藉口。這是18世紀存在於英格蘭的金本位制,並在19世紀被更重要的歐洲大陸國家採用,比如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和斯堪的納維亞國家。 亞當·斯密曾經建議,如果所有的旅行都能在空中進行,那麼用來鋪路的陸地便能投入更具有生產性的用途中,比如農業。沿著這樣的思路,經濟學家們開始詢問,為了得到良好的通貨,人類是否真的有必要費神勞力來製造貴金屬貨幣。如果人們能夠構想一種花費較少的通貨,這將是有利的事。1819年,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論證說,人們可以廢除金幣而只擁有能被贖回的紙幣,贖回的不是金幣,而是金錠、金塊。這種金錠、金塊可用於國際交易,可以節省製作小面額金幣所用的黃金。長達60多年的時間,李嘉圖的建議都不過是紙上談兵。 19世紀70年代,那些遭遇財政困難但仍打算以最低成本推行金本位制的國家,發現了李嘉圖的這一方案。這被稱為「金匯兌本位制」(gold-exchange standard)。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許多國家採用了這種金匯兌本位制。它與傳統的金本位制只有程度上的差異。紐約大學的耶利米·詹克斯(Jeremiah Jenks)教授代表美國公眾研究了這種金匯兌本位制在遠東——英屬馬來亞、英屬西印度群島等地的情況。他與其助手愛德溫·沃爾特·凱默勒(Edwin Walter Kemmerer)十分熱衷金匯兌本位制。人們沒有發現這種理論有任何可疑之處。我不能說我自己也熱衷於此,但我找不到不應採用它的任何理由。一位德國經濟學家說過,若將所有的黃金都集中到政府手中,那麼在打仗的時候,事情就簡單了。這其實是讓政府容易操縱通貨,這總是意味著操縱貨幣貶值,由此為通貨膨脹鋪平道路。若一國採用金匯兌本位制,且黃金退出了日常流通,那麼當政府宣布紙幣不再可贖回時,沒人會意識到這意味著什麼。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所有國家都採用了金匯兌本位制,仍有少量黃金在流通,甚至原本採用金本位制的國家也逐漸越來越接近金匯兌本位制了。很快,代替金匯兌本位制的法幣本位制又進入了所有國家。戰後,所有國家都急於儘快重返金本位制。但是,大多數國家只回到了金匯兌本位制,國內通貨在對外貿易中是可兌換的,並把通貨交給民眾,從而取代了黃金。但到了1929年,隨著危機到來,人們開始鼓吹另一種東西。 具有彈性平價的金匯兌本位制被稱為「彈性本位制」(flexible standard)。當銀行發行紙幣時,他們真正贖回了貨幣,與紙幣原來的兌換平價相差1/10就被認為是可恥的。順便說一下,19世紀70年代,法國的銀行業以巴黎為中心,黃金也集中在巴黎,而巴黎在革命者手中。然而,即使在那時,通貨兌換偏離平價5%也是可怕之事。現在(1951年),一種通貨偏離平價不超過20%就被認為是穩定的。那時,中央銀行對紙幣的贖回由大眾控制,因為中央銀行有義務每周發布一個聲明,告訴公眾整體的情況。 一步一步地,各國政府得到了以彈性本位制替代金匯兌本位制的機會,這意味著,平價不再由法律決定,而可能是由某位官僚決定。銀行交易從銀行轉移到了一個新機構。在英國,交易賬戶是外匯平準賬戶(Exchange Equalization Account)。首先,平價不再像以前那樣固定,而是處於保密之中。報紙時不時地發布一份通貨貶值的聲明,這意味著官僚將平價改變了一點。平價時不時地在更大程度上改變,這取決於不同的國家。即使是表面上以民主方式統治的國家也會發生貨幣貶值。1936年,儘管瑞士已做出了瑞士法郎不會貶值的保證,但一次議會會議在半小時內就完成了貨幣貶值。瑞士的確別無選擇,之前的政策,比如對農業、鐘錶業、酒店等的補貼,把瑞士推到了這一步。而即使在這樣的民主政體中,平價的改變也是由行政性的行為來實現的。 凱恩斯及其追隨者捍衛彈性本位制,並將其當成一件偉大的事,但當某種甚至「更為偉大」的事取而代之後,彈性本位制就消失不見了。英國在1925年4月以4.85美元的平價回歸金本位制,這導致了進口價格上漲、出口下降和失業。1931年9月21日,英國放棄了金本位制,讓英鎊的價值浮動。結果,英鎊貶值了。 貨幣就像其他商品。由於在曼哈頓和布魯克林之間不存在海關,這兩個區之間的價格上漲只是因為運費。如果有海關柵欄,情況就不同了。貨幣也是如此。如果布魯克林有一種獨立於曼哈頓的貨幣體系,那麼這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將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不管用哪種貨幣在一地或另一地購買商品,都沒有區別。如果這裡出現了區別,套利的交易機會就會立即產生。這種套利將會持續到差異消失。 指1949年9月18日。——譯者注 我們以同樣的方式談論英國1931年放棄金本位制的貶值與兩年前  的貶值,當時匯率從4.03美元變為2.80美元。但這兩次貶值完全不同,毫無共性。1931年,當英國放棄金本位制時,英國通貨的所有者能夠得到的外國貨幣量或黃金量減少了。這一措施旨在讓英國通貨對外國通貨保持穩定。英國政府壟斷了黃金貿易和外匯兌換,並有權徵收外匯。他們想的是,重新定價,一方面改變了外國貨幣的英國持有人的兌換率,另一方面改變了進口商從英國政府那裡得到外匯的兌換率。 兩年前的英國,4.03美元的平價是一個歷史事實,類似於其他任何歷史事實。這是一個官方的平價,是徵收欠了外匯的英國人的法律規範,也是英國人購買外匯的價格。但實際上,英鎊在國際市場上僅值3.00美元上下。英國政府在與美國締結的一份條約中承諾,在某個特定的日期,英國將重新開始以黃金、美元等贖回其通貨。但是,英國政府不再有聰明的銀行經濟學家顧問。他們沒有考慮到,在這種3∶4的比價下,在倫敦贖回貨幣意味著什麼。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可以在英國之外以3.00美元的價格兌換1英鎊,然後將同一英鎊以4.00美元的價格賣給英國。經過4周或6周之後,英國政府發現以這種價格贖回英鎊完全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