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之為自由 · 「自由主義」的含義 [1] [2]
用於道德態度和熱情的詞彙一般意思寬泛,試圖定義這類詞彙通常面臨兩種相反的危險。一種危險是約束,這樣一來,詞語的意思不僅變得狹隘機械,而且必定中規中矩,或排斥異己。為避免這樣的錯誤,人們又可能陷入另一種危險,即完全的模糊之中:詞語不具有特別的適用性。人們只是說出一個詞所喚起他的以及他希望也能喚起別人的那種情感。
名詞「自由主義」尤其面臨這樣的尷尬。一方面,它是某個政黨、某個經濟理論和實踐流派的戰鬥口號。如果一個人想根據這個詞特有的歷史用法來精確地定義它,那麼,他會相信這個意思是唯一合法的。然後,他會以自己對某個政治經濟運動的態度為基礎,贊成或譴責自由主義。另一方面,如果忽略歷史用法,一個人只能說說他自己理解的自由主義是什麼意思;這樣,他會發現,自己只是根據個人的偏向在定義「自由主義」。
不過,歷史本身提供了某些指導。在美國,這個詞從未和自由放任的 (laissez-faire )經濟和放手不管的政府聯繫在一起,像它在英國和歐洲大陸那樣。它的使用,一直與一種叫作向前看的進步態度聯繫在一起,而與那種往後看的保守甚至反動的態度是相反的。
「自由的」在專業領域裡的最初意思與學校和學習相關,指教育應適應自由人的性格和需要,不同於那種強制、刻板、使人馴服機械的訓練。自由主義和自由的聯繫,仍然是取之不盡的寶藏。除此之外,這個詞的歷史意涵也和大度、慷慨——尤其在心靈和性格方面——相關。它指向一個開放的心靈,不固步自封,不囿於偏見。
我之所以提到上面這些熟悉的用法,這是因為,儘管它們使我相信這個詞的定義必須包含一種道德態度和理想,但我不希望下面表達的僅僅是一種個人的選擇。每一個道德問題都必然包含選擇,但這裡的選擇,只是挑選並強調過去的用法中的一個,它不是專斷的、私人的。
那麼,自由主義指向的道德態度是什麼呢?從一個即使範圍很小的政治運動的方面來看,我們在自由主義對權利法案和公民自由的強調中發現了一個線索。它關注思想和信仰的自由,以及與之相連的表達和交流的權利,這些自由和權利只受到對反社會的犯罪後果所要承擔的責任的限制。這些最為基本的自由權利,因為教會和國家這些強勢組織的存在而獲得具體內容。教會否認信仰自由,而國家迫使所有政治和社會見識化為鐵板一塊。
這個意思具有廣泛甚至普遍的效力,因為反對自由探究、自由交流和自由信仰的勢力頑固存在。這些敵對勢力來自國內和國外。像我們這樣的國家——擁有民主制度的衡量標準,內部敵人比外部敵人更危險,因為只有當一個反自由的心靈存在時,外部的敵人才有長期的危險。
為了達到自由主義的歷史目的,人們極有可能以一種反自由主義的精神積極行事。如今,這種背叛自由主義的做法十分普遍,也非常有害。樹立某種政治經濟目標,然後以一種最教條、最不自由的方式為之努力。如此一來,真正的自由主義不僅受到極端保守主義者的攻擊,還有來自這幫人的攻擊。
自由主義的意思包含對真理從容而耐心的追求,願意向各方面學習。自由主義是謙恭和執著的,也是強健和積極的。它相信,自由心靈的交流總是帶來愈來愈明的真理。
(馬榮 王今一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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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選自《杜威全集·晚期著作》第14卷,第182—183頁。
[2] 首次發表於《民主前沿》(Frontiers of Democracy ),第6卷(1940年2月15日),第1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