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篇 · 附錄
答任叔永先生(附來函)
來函云:承詢大著《體用論》第一三九頁、一四四頁所說關於小一群與成物的關係是否錯誤。鄙意從大概說,尊論與現近科學家所得的結論亦甚符合,即世間蕃然萬物,皆為約百數元素所形成;而此百數元素,又為少數基本粒子所集成是也。因此,公意中之小一群是指的元素的原子,或所成原子的基本粒子,尚待明了。好在此種分別於公的推論似可不發生困難也。
承教,甚感。公據科學問及小一群是指元素的原子,抑是指原子的基本粒子?我的意思,只是在實體變成功用之翕的方面來說。實體變成功用,有翕、辟兩方面,詳在《體用論》。 翕的本身元是質、力渾淪的大流,渾淪者,不可分之貌。質、力是從兩方面來說,不可剖作兩物。質的本性並不是凝固的東西,及其成物才變似凝固。從質和力的凝攝而成物來說,即名之為翕。翕的凝攝之幾乍起,即便分化而凝成無數的小一。幾者,動之微。即便者,凝攝之幾乍起時即是分化成小一時,非有先後的次第。此中凝字祇是稀微至極的模樣,可想像為若動波然。 無數的小一才起,即便各隨所遇機緣分別集成無數小一群。即便二字,解見上。 由無數小一群達到原子的基本粒子,中間可能經過不少變化。凡物之發展,不能不以漸,原子的基本粒子當非一蹴可至。若謂不會更有基本,余猶未能信也。拙論提出小一與小一群,意在說明翕的成物從全體起分化,分化仍不失為全體,分合無礙,小一便分了,而多數小一各隨機緣分別集合為無數小一群,其分其合,互不相礙。 小大互見,小一可謂小極矣,而物質宇宙自此始,是小中見大也。大物如諸天體可謂至大,而推其原祇是小一,是大中見小也。 聚散不常,小一聚而成粗物。粗物成,而有不易之型。有不易之型,則便於發展。而亦以有不易之型故,發展疾盈其量,歸於壞滅,故萬物不守故常也。 顯微無間,小一,至微也。眾多小一合成粗物,便甚顯著,而顯即是微之顯,微即是顯之微,何間之有乎? 睹萬物之活躍,皆有理則而不可亂。此莊生所以有詭譎之嘆歟。拙論闡明翕的成物,祇談到小一與小一群,以明大物必起於小是物質宇宙成立之普遍原則,用意在此而已。科學守實測之規矩,不得不謹嚴,公之詰問自是應當。哲學妙萬物而為言,此語借用《大易》《說卦傳》。漢儒云:「理微曰妙。」哲學綜觀萬物,得其深微之理,其言直湊沖微,無所不包通而不滯於象,故曰妙萬物而為言。 拙論之小一群,祇以圖摹翕的分化開始,即具成物之端緒,而小一群不必是原子的基本粒子也。
附識: 余前言「從全體起分化」云云,此中頗有一種意思未說出,今補於此。實體變成功用,功用則有翕、辟兩方面。翕的方面起分化,遂發展為物質宇宙,此成物之大略也。余以為克就翕言,卻是質、力渾淪的全體。這個全體起分化時,卻已為向後種種發展,漸趨完整的物質宇宙,為宇讀若衛。 一齊儲備了端倪。倪,亦端也,作複詞用。 後來千條萬緒的發展,都不無因,都不偶然。譬如極小萌芽,向後深根、眾干、繁枝,榮榮茂葉,華實燦然,方其為芽固已儲備眾端,後來萬般發展不偶然也。余意中之小一群只就分化開端時說。
來函云:尊論尚有一點,鄙意覺得略欠圓滿者,如云:「質力本非二物。」而下云:「力發而猛、有助於質之凝成。」第一三〇頁,《成物章》。 實則力如發散,則質亦隨之消滅矣,現今之原子彈即是一例。此下以香楮火輪證明質由力成,尤覺不妥。蓋火輪非質,加於香楮之力,亦非物質本身之力。香楮火輪只是一種幻覺,與質力之論無涉。尊意以為然否?
拙論祇取火輪為譬喻,非用火輪作證明也。因明學言,凡譬喻祇取少分相似,不能求其全似也。香楮之現火輪,正由香楮被人猛力旋轉甚疾之故。香楮上端火焰緊縮相連,故現火輪。此確不是幻覺。唯眼患翳者見燈光有輪相,卻是幻覺。 弟意質、力本非兩物,力若迴旋極猛,即質向里收縮,不至向外消失,故自注中用香楮火輪之喻,有曰:由此可悟質之凝斂而成物,其凝斂必有資於旋轉之猛力也。弟之本意並無錯誤。但正文中有「力發而猛」一語,弟殊不憶,得來教後即查閱,確如明示。幸而草稿一束,尚未毀棄,查得此句「發」字元是「旋」字,與注文恰合。旋字之義為反旋或迴旋,是向里收斂,不是向外發散。 此一字之錯有差之毫厘、謬以千里之大過,非小失也。敝書出贈,殊少有惠教及此者,唯兄博學而素謹嚴,心靜而眼不花,故如此不苟。敬謝敬謝!
答友人
來函云:關於生物進化之說,我對於大論尚略有意見,暇時當相訪一談。
關於生物進化之說,君對拙論尚有意見。吾可揣知,當是指拙論一五八至一五九諸頁所說生機體經三大改造。一、由固定而趨行動。無機物之靜止與固定性,植物尚莫能驟革,動物才開始行動。二、由伏行而直立。動物改革植物固定的生活,而猶俯伏向地面而行,人類始挺然直立。三、神經系與大腦發展,達於完善。 拙論專從宇宙大化而談,闡明精神主導以開物質不能不有步驟。君或者據科學的觀點,必以生機體之改造歸本於生物的自力所為。君雖尚未說出,余可揣度必是此意。達爾文生存競爭之論,吾亦嘗聞之,而拙論不承其說者,此必有故。科學所目治心營者,完全站在實物上,其成功確在此。我何至反對科學?但我的意思,科學所屬目用心祇是限定在實物上或萬物的互相關係間,此中萬物一詞,即天地人或萬有通攝在內。屬目者,注目而視之之謂。 而決不問及萬物的根源。萬物的根源雖不是在萬物之外,但不可說萬物無根源。一、萬物不是可以憑空出現。二、萬物不是如幻如化。故哲學應該肯定萬物有根源,但不可向萬物自身以外去找根源。余平生之學,主張體用不二,確曾費過血汗工夫而後有悟,非敢恃膚泛見聞輕作主張也。生機體改造問題,君之意見與我不同。此非君與我兩人之不同,而是科學與哲學的不同。哲學是應該深窮萬物的根源,科學根本不許問及萬物根源,此二者之界線分清,余方可向君自陳意見。生機體改造問題,我若依據科學方法,當然從生物維護生存的事實來觀測。如植物的機體,其構造較之無機物截然不同,故能吸收土膏、陽光、雨露等等滋養,以遂其生存,但固定於其出生的寸土而不能活動,此其生存之大困厄也。動物的機體,較之植物已改良而利於行動,其維護生存之辦法較多。故生機體改造,實由生物為生存的需要和環境等等關係,而不得不改造其機體。為字讀若衛。 能改造者,當然是生物有生存欲;刺激生物使之不得不改造者,當然是環境等等關係。等等之言,包括多種關係故,姑不舉。 我想科學家對生機體改造問題其解答不過如此。君所懷之意見,余亦何嘗不知?然而就哲學的觀點來說,便不能不更有進者。我在上文曾有拙論,專從宇宙大化而談一語。宇宙大化一詞,意指萬物的根源。根源,即是萬物的本體之代詞。 根源是複雜性,非單純性,因此,根源變成萬物,即有精神、物質兩方面,精神即生命、心靈。物質即攝能力。 宇宙萬物莫非精與質變化之所為。精神一詞,古《易》家祇稱一精字。精者,精粹之謂,說在《體用論》。神者,變化之理深微,難測度故,遂謂之神,非有上帝也。 精與質成化,變化簡稱化。 實由精為主導。精者,剛健充實,富於創造,而動以不容已,此其所以統御乎質也。《易》有《大有》一卦,明精之富於創造,故謂其所有者大也。 質既形成實物,便趨於凝固閉塞。精神潛運於物質中,幾乎莫得發露,然其剛健之德、創造之能終能開導物質,而有生物出現。自此,生機體改造日益精利,宇宙不復是物質層之錮閉狀態,而為生命力洋溢流通活躍之宇宙矣。余雲宇宙大化者以此。綜觀宇宙發展不已的全體,確爾如是。確爾,猶確然也。 若由科學家的看法,至少有兩事說不通。一事,祇承認生物有生存欲,改造其機體,而不過問生物的生命有無來源。二事,祇從維護生存的需要和環境等等關係來說明改造機體之所由,而忽視了生物的創造功能。我的意思,萬物稟受生命、心靈以有生,即皆有創造功能,否則萬物何能進化到人類?科學不問生命的來源,我無間然;但哲學如不過問及此,便不成話。
答友人
來函云:《大論》談翕闢,甚有意思。嚴復譯《天演論》,天演界說中有「翕以聚質,辟以出力」之說,與大論亦有合否?
答:根本不相合。嚴復天演界說,以無數無盡之天體或萬象,皆由原始物質的存在及由物質的運動而成,運動,即是力。 此乃依據自然科學而組成之理論。拙論綜觀宇宙,會通生命心靈與物質、能力兩方面,而建立一元,以明此兩方面所由成。前一方面有陽明、剛健、開發諸德,故字之曰辟。字,猶名也。 後一方面有陰闇、凝結、可墜等性,故名之曰翕。凝結,便趨於閉塞。 一元者,實體之稱。一元者,以實體無對故,名一元。一非算數之一也。 一元變而成翕、辟,是謂功用。功用有翕、辟兩方,所以相反相成,又體變成用。譬如大海水變成眾漚,故說體用不二。大海水以譬實體,所謂一元是也。眾漚以譬翕闢,所謂功用是也。 此之所云,其略已甚,宇宙人生之淵奧欲言不盡。
又《易大傳》有曰:「夫坤,其動也辟,其靜也翕。」此雲翕闢是就物質能力之動靜而言。嚴復翕闢之說蓋本此。其與拙論之翕闢義全不同,無待辨。
吳潤畬先生來書
大論一二八至一二九頁《成物章》。 所舉質力不二兩例,請再斟酌。第一例,食物消化,供人能力,此能實藏於物質元素。 之化合與析離氧化與還原。 之中。第二例,水變蒸汽,發生能力,此能力藏於物質形態變化之中。此兩例皆屬舊理化體系。舊理化體系之基礎為物常住與能常住律,質、力為不相通假之二事。近代原子物理學已併合此兩律為物能常住律一律,便依此律,各種觀察與實驗還在進行之中,目前未易作出日常生活現象上之適當譬喻,亦未易列舉通俗例示。
答嚴君
來函云:大論謂《體用論》。 闡明剎那生滅義,詳在《明變章》。 極有妙趣,然衡以質能常住律,似不可通。
答:非不可通。物質和能力不可離而為兩物,此《大易》之義,本論所宗也。但質和能的自身本不是固定的東西,元是每一剎那才生即滅、才滅又即生,其生無留滯,其滅不斷絕,此非推理入微莫由察也。平常說時間之極促者曰瞬息,而剎那則較之一瞬一息為更促。剎那祇是假說為極促之時間,而實無可計算。 譬如昨日之我,在昨日已經無數次生滅;今日之我繼續昨我,亦經無數次生滅。我的心身兩方面,都是每一剎那才生即滅、才滅又即生。豈有昨我可留至今日乎?而人恆不自覺今我是新生,乃妄信昨我留至今日,豈不惑歟?返求諸自我,可悟剎那生滅之理。當知質和能,非以有固定性故,說為常住。非以二字,一氣貫下。 蓋就其每一剎那,恆是生滅滅生,其字指質和能。 相續而流,永無斷絕,是名常住。質和能從太始以至無盡的未來,恆是生滅滅生,相續而流,(流者,取譬如暴流,不斷絕也。)所以說質能常住。
答門人明無垢
來函云:聞人言尊著《體用論》,以大乘賴耶同於神我,遂付諸不論不議之列。然死後為有為無,人不能亡感,亡,猶無也。 其何以導之正見乎?
來問極切要。昔者瓊州雲頌天舉子路問死:「子曰:子,孔子也。 『未知生,焉知死?』見《論語》《先進篇》。 子路所欲知者死耳,而孔子以未知生警之。子路不更問生,孔子不復言,不肖亦莫能會聖意也。敢問?」余勖之曰:汝能學《易》乎?通《易》則知生矣。夫乾元變動乾元者,宇宙實體之名。 而成乾坤,即是生生不已之流。《易大傳》稱乾曰「大生」、坤曰「廣生」云云。然坤之廣生實順承乾道,可玩《乾坤》二卦,此不及詳。乾元變成乾坤,即乾坤之外無有乾元。(乾坤是用,乾元則是用之實體。)譬如大海水變成眾漚,即眾漚之外無有大海水,故說體用不二。 吾子如實悟到小我與天地萬物同一生生不已之流。易言之,小我與天地萬物通為一體,是謂大體。大體,用《孟子》語。 大體者,變動不居,剎那剎那,舍故生新,其創造與發展無窮無盡也,是乃永生,何有死之一事可說乎?死之悲感,唯在小我上有。若人不迷執小我,即自識小我本來與大體為一,既識得大體即本無死,何須以死為問乎?惜哉子路不悟至理,窮理到至極處曰至理。 孔子雖欲語之而不得也。余在三十年前,語頌天者如此。今承來問,亦別無異義可說,仍以語頌天者告汝。
余有祭侄文,今摘出數語云:「往而不返者,化之無滯;來而莫窮者,道之至足。道者,實體之名。 汝與古聖賢、與天地萬物,皆乘化以逍遙,體道而無盡。」體,猶合也。以小我體合於大道,與道為一也。 此數語,請深玩。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云云,正以聞道則無小己死亡之感耳。賢者如悟道,還須貪求神我否?凡人生存一日,即盡力於成己成物與位育參贊,去小己之私,發揚大體生生不已之盛德大業。體用不二論之世界觀、人生觀,如是而已。
附識: 《中庸》曰:「位天地,育萬物。」又曰參贊化育云云。位天地,余在《明心篇》中曾有解釋,今更別作一解。位字,有安排合宜之義。天地,古籍多用為大自然之別一稱。據此,則位天地者,即因自然之性能與規律而改造之,利用之,便無過差。《易》雲「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亦此旨。育萬物者,俾萬物皆得受養教,人則擴大其德慧,動植則改良其品種。參贊者,宇宙變化之大力所不能創成之事物,人工參加贊助其間,乃克成之,帝堯雲「人代天工」是也。成己成物,見《中庸》第二十五章。成己所以成物,成物亦即是成己。小己與萬物本為一體,非可遺棄萬物而孤立也。《中庸》古本多存《易》、《春秋》大義,今本在漢初已為小康之儒所改竄,說見《原儒》。
體用論佛法上下兩章補記
余衡定佛法本旨是反人生,抗拒宇宙大生廣生之洪流,以寂滅為歸。而二三善知識頗不謂然,但來函皆簡略,不曾列舉義證。余隨筆相酬,程生亦隨抄,不欲棄之。曰:「此等筆札多提及大乘學說綱要,而先生述作苦心,亦往往見於是,願補入附記中。」余遂納程生言,擇其可存者二三札列於後。
《佛法》兩章,粗陳大要,大者,大綱。要者,精要。 而下懷所未揭者甚多。此其所以,則有兩大困難。一、從來讀佛書者,能以研究學術的眼光,將佛家學說之體系疏析清楚,提控宏綱,更深探其根柢者,自江左隋唐少數天才而外,可稱舉者幾何。佛家說法,好像八方不著腳。好之者這裡取一段妙語玩玩,那裡取一段妙語玩玩,而佛法真正旨歸究在何處,大家畢竟莫明其妙。佛家本自稱為出世法,此處法字,即指佛氏之道術與佛家之教理或學說而名之也。法字在佛書中用得極寬廣,讀者宜隨文取義。 而出世一詞含義如何,則一般學佛人都不求甚解。假若說出世是脫離世間乎,而經論中卻常呵斥燋芽敗種;又常說不舍世間,不舍眾生;又常說涅槃即世間,世間即涅槃。如上所舉諸說,在經論中並不是偶然散見的單詞。世之學佛人往往執定此類話來詈余,謂余錯解出世二字。其實,大乘經論中此類話,為矯正小乘自了生死、不度眾生、陷於自私自利之大過,故願長與眾生為緣,並非變出世法為世間法也。
假若認定出世一詞之含義不是脫離世間歟,今試博征群經眾論,隨舉一部,其開首講明諸佛菩薩發心求法,總是悲愍眾生淪溺生死海,故發大心,欲度脫一切眾生。度脫一詞深可玩。此詞見於羅什主譯之諸籍,決無謬誤。度者,濟度。脫者,脫離生死海。生死海即世間是也。 諸菩薩談到心物萬象,是名緣生法,亦名生滅法。此處法字乃心物萬象之通稱。名生滅者,以心物萬象皆是有生有滅故。名緣生者,心物萬象即俗所謂宇宙,古代宗教家有說宇宙萬象由大自在天變化而起;佛氏反之,乃說心和物互相為緣而生,不由神造,故以緣生法名之。佛家之緣生論與哲學中之關係論大旨相近。 雖在俗諦中,以緣生法說為實有,空宗於俗諦不破四緣,有宗於俗諦許緣生法為實有。 但其歸本真諦,則般若六如之喻直以緣生法皆如夢幻等。《金剛經》,《大般若經》之一份也,其偈有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按有為法即是緣生法之別稱。 此乃一切經論同歸之正觀、正信,不容曲解。而今之學佛者,妄計出世法不是脫離世間,豈不謬哉?佛法之真諦明明不承認心物萬象為實有,佛法根本在出世。學者不了出世本義,則其對於佛家學說之體系全不清楚,其思想陷於混亂而不自覺,其人生觀陷於模糊,而對世間不能見義勇為,更不能發起裁成天地輔相萬物之崇高理想、宏毅猛志。又以模糊之故,於出世法信仰不足,亦不能真修佛法。此其影響之惡劣,不可勝言。吾心傷之久矣,以上諸語寫來不覺失之蔓。近世學風更少留心出世法者,欲與深論恐未易應機。且未治佛籍者,如與之談佛法,須顧到其可以通解。凡著書者,本不能求人人可通,此非傲慢之詞。凡人天資所長不一塗,長於彼者短於此。嚴又陵譯斯賓塞氏之言曰「明於專理者闇於會通,長於會通者短於專理」云云。(見《群學肄言》。)按專理謂專門之業,其所求者為一部門內之事理。學人於專門亦各有所宜,有所不宜。茲不及詳。 佛家優點在能玄想,而多逞空想則其缺點也。今之學者屏空想,誠是;厭空而遂不喜探玄,則難與深論佛法矣。吾寫此書時,常有欲言而終止者。《易大傳》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少時讀至此,無甚感觸。五十歲左右,始知此味。七十以後,深悉此中甘苦,有時愴然呼天。此一難也。
二、佛書名詞,如一獨立國的語言,甚難通曉。又喜玩弄名詞,不厭繁瑣,玄想之當於理者,與空想之不根於實事者,揉雜而成說。其一名之立,往往含蓄眾多意思,每欲解釋一個名詞必須顧及其相關聯之許多旨趣。旨,猶意也。 若不顧及多方,則於此詞不能解得恰如其分。將欲敘述佛法,予以繩正,不用其名詞則失彼意,用其名詞不得不解釋,解釋則無從說起。此二難也。
附識: 有問:「先生說出世是脫離世間。脫離二字有據否?」答:羅什諸譯言度脫,《阿含經》言厭離,是吾所本也。問:「世間是何義?」答:佛家諸論皆說世者遷流義。但吾儒言遷流,是以萬物變動不居,見其創新無已。佛氏所謂遷流,則以眾生皆有神我故,常在生死流轉不已中,俗雲輪迴是也。佛家雖破外道之神我,而其自宗實堅信有不隨形骸俱死者存,所稱賴耶識等名字即此物也。此非神我而何?吾核定佛家仍是持神我論者。 故以為苦,而起厭離與度脫想。佛氏把世間看作生死海,與吾儒之意義絕不同。佛氏求脫離生死海,即無流轉者,世間便消滅也。者字,謂自己與眾生各有的神我。 問:「何以說無流轉者,世間便消滅?」答:世間只依生死流轉,而假立此名耳,豈是別有實在的東西叫做世間?
佛家雖是宗教,而確富於哲學思想,未可忽而不究。其空脫與深遠之理蘊,誠非世間知識境界。嗚乎難矣!眾生殉小體之私,小體,猶雲身體,見《孟子》。 為名利、權力種種惡魔所役使,侵其生命而不自覺,如羊豕受宰割於屠刀,欲全生命,豈可得哉?余平生之學,歸宗孔子而參訪釋宗。孔子觀生,詳在《大易》。 而釋氏觀空。詳在《大般若經》。 人生而錮於小體,便不能避免一切痴惑之來侵。倘不悟大般若空盡萬有、蕩然無系之勝解,何能實踐《大易》生生無息、剛健純粹之正理乎?嗚乎!人生不易,至道難聞,志乎其大,自有來賢。
義淨《寄歸傳》稱大乘有二種:「一曰《中觀》,《中觀論》亦簡稱中論。 二曰《瑜伽》」,《瑜伽師地論》亦稱《大論》。 「天竺雙行,理無乖競」云云。按淨師說「理無乖競」,蓋自明其所見耳,非印度二宗學人無乖競也。空宗祖典在六百卷之《大般若經》,浩浩無涯際,學人讀之如孤舟飄蕩重洋,焉知所向?不有龍樹《中論》,空教何從立乎?《中論》主旨確在「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云云一偈。先賢稱此偈為如意珠,誠哉然也!其第三句「空亦為假名」,則明由空成有,可參考《體用論》。 正是無著有教所從出也。
無著何故反空而談有乎?吾詳玩《瑜伽師地論》。無著創明有教,蓋立兩大原則。兩大原則者:一曰無則說無,二曰有則說有。但無著所云有者,不同小乘之有。《瑜伽論》分別空前有與空後有,此無著所以特標大乘超越小宗也。小乘說有,並未盪除法執,其時大乘空宗未興,故是空前之有。後來龍樹崛起,始將小宗法執破斥盡淨,而空教之幟大張矣。及其末流,遂有淪空之弊。無著患之,乃於空宗破盡一切法執之後而昌言有,則其所發明之有實為清淨離染之有。脫去迷妄的法執,曰離染。 故無著之有教是空後有。誠哉空後有!其猶雲霧消而青天離障也。不經空教一破,其有未可有也。空教破小有已,已,猶俗雲了。 若不復明有,則一直空盡,其異於空見外道者幾何?此無著之功所為不可沒也。法執一詞茲不及釋。印度古代有空見外道,詳《體用論》。
無著本其兩大原則而盛張三性之論。三性者:一、遍計所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實性。今避釋辭之繁,姑不敘述。按三性中,第一性是無則說無,此則純從妄情上破人、法二執,絕不傷及依、圓二性之真實有。真實有一詞,見《大乘唯識論》。 後二性,即依他與圓成,皆是有則說有,所謂空後有是也。哲學應該是無則說無、有則說有。這兩大原則不獨當時無可易,自今以往乃至盡未來際,永不可易也。可惜者,三性之論名為守兩大原則,而核其內容,則第三圓成性仍為其先師陳說所錮,第二依他性復為空想所誤。此意如欲說明,甚不簡單。昔年有關於唯識論之稿若干,得暇整理印存,可供來賢參考。無著造《瑜伽》以開宗,規模廣大,晚而言唯識,已離廣而就狹。世親更趨於下,其後十師又不逮世親,至於護法及中夏窺基,則習於繁瑣而好為懸空無據之辨析,世親尚未至是也。奘師以護法學授窺基,而莫正其謬誤。護法在印度負盛名,奘師或震於其名而未及察也歟。至人之學恆為庸俗所不識,求實學而以浮名為據,不陷於迷得乎?
來函反對拙著《體用論》。 衡定佛法是反人生、毀宇宙,忿氣形於辭。余竊嘅仁者並未將佛家學說之完整體系精析、熟玩一過。精析者,分析之功必極精密也。熟玩者,由分析而得會通,既了解其學說之根柢與弘旨,猶當依據自所經驗以詳究彼之得失,是為熟玩。 佛法自釋迦造始,中分於小乘,小乘二十部,佛法分派之始也。 後來空教、有教接踵崛興,巍然兩大。教,猶言說也。觀一切法皆空,以是立說,曰空教。觀一切法皆有,以是立說,曰有教。空、有二教,小乘已啟其端,但未盛耳。大乘空宗興,而空教始大。大乘有宗興,而有教始大。兩大相承,皆以小乘為不了義。不了義者,義不究其真極故。 各宗各派之論,雖若有千條萬緒之分歧,而溯其淵源於釋迦,究其歸極於兩大,則可洞徹出世法一貫之精神而無所疑惑矣。玆約為二端以言之。
一者,釋迦創說人生由迷闇勢力而資始,資,猶藉也。有迷闇勢力故,人乃稟受之而生,否則人不能憑空而生也,故說迷闇勢力是人所資藉之以始。 宇宙由迷闇勢力而開發。此義詳在《阿含經》中。十二緣生之論,十二緣生以無明為導首,無明是迷闇勢力。 其教眾生觀種種苦,釋迦說苦、集、滅、道四諦,首苦諦。 厭離五蘊,此義見《雜阿含經》,《明心篇》上曾引而釋之。 此出世法之根柢也。
二者,佛法發展至大空、大有,大乘空教簡稱大空。大乘有教簡稱大有。見《體用論》。 性、相之辨甚明。法性與法相二名及其義蘊,詳在《體用論》。 法相之論,自釋迦、小乘以至大空、大有,皆持緣生說,亦名緣起說。起,猶生也。蓋反對大自在天變化而生諸行之謬論。諸行即心物萬象之通稱。可考攝《大乘論》等。 遂創發心物萬象互相為緣而生之妙義。由釋迦至小乘,談緣義者不一。大空、大有則皆以四緣攝一切所有緣。佛法本以心為物主,故四緣獨詳於說心。又復當知,兩大雖皆言四緣,而大空之四緣義與大有之四緣義復各有極不同者在,此中均不及備論。今所欲明者,大空緣生義雖談空而不廢有,但其主旨究在空;大有緣生義雖談有以救淪空之弊,而歸宿仍在空。此意若詳說非別為專書不可,獨憾衰年無力及此。又緣生一詞,大有復別立一名,曰依他起。他,謂眾緣,言心物萬象皆依眾緣而生起,故曰依他起。實則所謂眾緣祇是心物互相為緣,避繁,不及談。 空、有二教之緣生義,雖有極不同處,而皆歸本在空者何?二教同以緣生法即心物萬象。 為如幻如化,為顛倒虛誑,為染污垢濁,雖大有主張成佛後染性依他斷滅,淨性依他即新生,然就真諦言,淨性依他仍是幻有,非真實也。是故大乘空、有二教之緣生論,同以緣生法為幻化、為染污,仍與釋迦十二緣生說以迷闇勢力為宇宙人生所由始者血脈相通,顯然可見。
上來略說法相,今次略談法性。釋迦厭離五蘊。對於五蘊而起厭求離。離者,脫離。 五蘊即是緣生法,亦名為依他法。蘊者,積聚義。例如吾身以及無量數的太陽系是種種物質的積聚,名為色蘊。其餘四蘊,則皆以心理作用分類集聚,而立四蘊也,茲不及詳其名。五蘊總為心、物兩方面。就人而言,人生祇依五蘊而名之為人。就宇宙而言,宇宙亦祇依五蘊而名之為宇宙。心物萬象元是互相為緣而生,不由天神的變化而起,故說五蘊即是緣生法或依他法。他,謂眾緣。 大乘空教照見五蘊皆空,照見,猶觀察也。空者,空無。此《心經》之文。 大乘有教亦承其義。大有且以依他法為如怨如害。見大有之《瑜伽》等論。 據此而談,不謂佛法反人生、毀宇宙,而將何說?其可疑余武斷乎?問:「佛法之觀空,豈不同於外道之斷見?」斷滅之見曰斷見。此等外道直以為一切都歸斷滅,無所有。 答:否,否,不然。釋迦厭離緣生法,而確不是斷見。其四諦義,諦者,實也,是實有之事,故名為諦。如種種苦是實有,故名苦諦。第四曰道諦。核其道諦,雖未明見法性,要非斷滅、無所有。大空之教始明明白白,創明實相。實相即法性之別名,猶今雲實體。參看《體用論》。 大有之教仍承大空,而以實相名之為法界大我。參看《明心篇》上。 捨棄幻妄染污之小我而投合於大我,此佛法歸宿所以與斷見外道截然不可同年語也。但佛法終有不可掩之大謬。彼之實相是不生不滅、無為無造、真常寂滅。此等實相便超脫乎緣生法而獨在。緣生法不從實相生,實相本無生、無為、無造故。無生、無為、無造,見《大般若經》。 孔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云云。吾因佛氏趣求寂滅實相,而深有感乎聖言。總之,佛家出世義確是反人生、毀宇宙,此不須諱言。佛法自有其空脫與深遠之理蘊,其散見之精義紛紛,要是治哲學者所不可不究也。善哉無著空後有之沖旨!人生畢竟有因小體而起之種種惑,直須觀空而後可悟《易》之大有。實悟大有,必將以佛氏「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之大悲大雄,轉而為聖人裁成天地、輔相萬物之大仁大智大勇,佛氏願度地獄之眾生以出世,此願終無結果。聖人裁輔之道都是實事。聖人,謂孔子。 豈不盛哉!空與有,譬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
與王孟蓀先生書
兄昨閱《明心篇》上之稿本,深有味於習心之義,謂先哲多就人性上論善惡,而忽視習染之重要性,終是缺憾。又云:「談習須注意階級。階級者,惡習之所從生也。」此皆徹理之言。愚意擬於《明心篇》下對於習心之由來有所申論。至於社會心理,自奴隸、封建以至資本主義社會,習心之隨群變群制及時風而變異者,何可勝窮乎?人生誠無可安於故習矣。要之,含養人性固有之善端,是為立本。篇上之注意在此,有以焉耳。十力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