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黑社會 · 民國娼妓概況
娼妓,從辭義來講,娼,專指經營賣淫行業的人,即俗語所謂「龜公」、龜婆」之類;妓,原指「女樂」,後專指被迫出賣肉體的婦女。娼妓制度在我國已延續幾千年,民國時期仍興盛不衰。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由於戰亂頻仍,民不聊生,遂使一批批走投無路的婦女被迫賣淫;由於列強入侵,租界成為藏污納垢之地,對賣淫之風起著示範和保護作用;更由於國民黨政府的腐朽統治,大批黨政要員以妓院作為「銷金窟」、「娛樂場」,並把徵收「花捐」作為重要財源之一,遂使賣淫公開化、合法化。
於是,清末以來,娼妓之業日興,賣淫之風日熾。從繁華都市到鄉間城鎮,從東南沿海到邊遠省份,到處是艷幟高張,妓院林立。一位國民黨大員甚至說:「沒有娼妓還成什麼城市!」
真箇是:「無妓不成市」了。
北京的「八大胡同」
北京前門外韓家潭一帶,是解放前北京妓院密集的地區,俗稱「八大胡同」,主要有韓家潭、百順胡同、石頭胡同、小李紗帽胡同、朱家胡同、朱茅胡同、博興胡同、王廣福斜街等處。到解放初北京市封閉妓院時,妓女總數達1316名。年齡最小的13歲,最大的52歲。
其中半數以上是18歲至25歲的青年婦女。接客最早的從9歲開始,有的「混事」達20年之久。北京妓院共分四等:
一、二等妓院內陳設豪華,妓女比較年輕漂亮。為了哄騙妓女多接客、多掙錢,領家、老鴇對她們多用軟的手腕,給她們吃好穿好些,打罵也少些。可一旦年老色衰,門前冷落,悲慘命運便立刻降臨。
三、四等妓院,房屋擺設較差,妓女長相也較一般,年齡也大些。領家、老鴇常用毒打等手段,逼她們接客掙錢。在封閉的224家妓院中,頭等的只有21家,絕大多數屬三、四等。妓女和妓院的關係有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被賣給領家和妓院,掙的錢都歸老闆,其中有的有一定年限,有的則終身失去自由。
另一種是「自混」的,即沒有寫賣身契的妓女,她們一般不遭毒打,但掙的錢老闆要批帳,妓女所得極少。三、四等妓院妓女最苦,白天黑夜都要接客,挨鞭子、跪搓板、餓肚子是家常便飯。領家打她們時,口裡還念叨:「妓女是搖錢樹,不打不落錢。」
此外,北京還有一種「土娼」,大都隱蔽於胡同深處,門前掛有「某某某寓」四字招牌,仿佛尋常寓所,但內行人自能識得標幟,大體是窗戶上密貼剪紙,進門左邊或右邊,設一方桌,壁上貼有大紅神馬,上書「某某正神」,神馬左右,設金花一對,前面供一香爐。桌旁或設椅座,或設條凳,有一手持短竹煙杆的中年婦女或老嫗,坐在那裡。若有人過其門而向里張望,那婦女或老嫗就會笑容可掬地迎上來,招呼道:「來玩耍!」
這便是土娼的鴇母。
土娼有三類,一類是鴇母的女兒或媳婦,此輩既無家產,又無正當營業,生計日絀,遂出賣肉體,任人玩弄,博幾吊微利以餬口。二類是住家妓,門前無特別標幟,家中無鴇母管束,平日搽脂抹粉,坐立門前做手工,身邊多有小兒女。有經過她面前向她注目者,她便對小兒女道:「你的爺爺來了!」
說罷,向來人嫣然一笑,頻送秋波。倘是好色之徒,盡可昂然而入,出幾個造孽錢,便可同圓鴛鴦夢了。第三類是仿女學生裝束,攜一小婢或老嫗,流連於市場,遊玩於公園。如有人對她注目,便啟其櫻桃小口,對婢或嫗道:「我喝水去。」
抽身先行,婢或嫗在後。來者若果垂涎其姿色,便向婢或嫗問明住址,約好時間,屆時而往,無論晝夜,聽客所為,當然銀錢是不可少的。
南京的秦淮妓院
提起秦淮妓女,人們大約總會想起《桃花扇》李香君的故事。李香君為明末名妓之一,嬌小玲瓏,人呼為「香扇墜」,俠而慧,識賢奸,與侯方域有白首之盟,勸侯方域不要接近權奸。後來因抗拒權貴,血濺桃花。清孔尚任撰《桃花扇》,寫的就是侯方域與李香君的故事。於此也可見明代秦淮妓女之盛。
明初建都南京,曾建花月、春風等十四樓為官妓之所,由國家教坊司管理。明太祖對待犯罪大臣,除本人服刑外,其妻、女及婢女一律打入教坊司,所以明代妓女,不少出自仕宦之家。明朝永樂之後,妓風日盛,妓院日增。秦河兩岸,河房林立,珠簾點翠,庭院飄香。
客至,門環半啟,珠箔低垂,假母肅迎,丫環伴艷而出,廣筵長席,日費千金。春夏之交,河心遊艇,最宜避暑,清歌一曲,倩影搖搖。墮足其間者,一旦裘敝金盡,每每落得薄倖下場,甚至淪為乞丐。
入清以後,明代妓院漸成廢圃。昔日盛況,已成黃花。太平天國敗後,曾國藩到過夫子廟,提出籌辦花船以興市。於是市容恢復繁榮,妓院亦隨之興盛。有客游夫子廟曾題詩一首:「茶蘼開罷綻紅榴,底事秦淮作盛游。兩岸河房添好景,石欄杆外競龍舟。」
入民國後,行禁娼令,妓女一變而為歌女,來源分蘇幫、揚幫、本幫三類。蘇幫居首,過往客大都腰纏巨資,場面堂皇,揮霍亦大,揚幫、本幫難與匹敵。北伐定都南京,隨著政治轉移,經濟上也大大活躍了南京市場,夫子廟也更加熱鬧。不少歌妓放棄琵琶,改操皮黃,應運而生的叫戲茶廳。
華燈初上,歌妓盛裝登場,按次輪唱,可以點戲,另收點費。這樣,妓女公開露面,易為聽客熟知,可免嫖客上門問津之勞。當時,名牌競起,各樹艷幟,陸艷秋、曹俊佩、陳怡紅、王熙春號稱「秦淮四小名妓」。
妓風之壞,以汪偽時期為最。妓寓集中在三處:釣魚巷,稍高級一點;東關頭一帶次之;最差的有三條巷子:白塔巷、高家巷和管家巷。入夜,跨過白鷺橋就有一批帶客婆娘前來引路,送進娼家,即升堂入室,看貨拍板,當場成交,先前的那種「藝術氣氛」,已不見一絲蹤影了。
秦淮一帶,名妓住所叫「香巢」,進出都是衣冠人物,尋歡作樂,一擲千金。每逢農曆新春,妓院大門貼上「日進斗金」四個大字,大放鞭炮,通宵達旦,叫做「接財神」。活財神到了,無非是花天酒地,任情揮霍,終至傾家蕩產,流落街頭。而一般妓女白天鳩形垢面,入夜則粉裝打扮,倚門賣笑,三天不開張,老鴇打罵即至。待到年老色衰,無人問津,死運就來臨了。上海的野雞。
上海繁華,甲於全國。妓分長三、麼二、野雞三等。最上等為長三,因每叫一局需銀三元,故以此名。次之為麼二,意為出局需付銀幣二元。如要留宿,則要付銀幣六元,故有「六跌倒」之說,意即給六塊大洋,就可使其身體倒下,任人玩弄。若論人數之眾,地盤之廣,則首推野雞。
上海野雞來源甚雜,以蘇州、揚州稍占多數。野雞妓院大者蓄「雞」10餘人,小者三五人。其中又分套人、包帳、夥計、自家身四種。將身體賣與妓院者為套人,以身抵押、期滿後仍得恢復自由者為包帳,因負債而由妓院老闆貸銀償還者為夥計,自家身則一切均屬自由,他人不得干涉。
此四種野雞之中,夥計的待遇較套人、包帳為優。除正帳,即所得茶會及夜度資等,與老闆四六或三七分成,其餘小費,即嫖客額外贈送的銀錢或首飾,老闆不得沾手。套人及包帳則不然,無論是正帳或小費,凡有所得,一律交與老闆,即使一時隱匿,終必被搜索而去。且每日晚均須外出接客,非重病不得休養。營業發達時,每晚接客竟有三四人之多。
野雞又有住家及普通之分。住家野雞通常是熟客自己上門,晚間無須出外接客。倘是生客,則須由熟客介紹,否則不得其門而入。普通野雞是須出門接客的,或於日落後到熱鬧馬路兜圈子,得客就相隨而歸;或則立於街頭巷口,見有相當之人,即嬌聲喊道:「來呵,來呵!」
甚或動手拖拉。倘若夜深人靜,仍然無人光顧,老鴇就要遷怒於野雞,高坐堂屋,痛加鞭撻,哀泣之聲響徹鄰舍,慘不可聞。施刑已畢,鴇母必嚴加訓誡:「若向客人訴苦,立刻要你的命!」
還有些未成年妓女,也被強令接客。春風一度,每每數月不能舉步。
上海乃是幫匪流氓之輩叢生之地,凡野雞妓院要能立足,必須在幫會流氓或軍警頭目中,找到一個有權勢、有面子的後台以作護符。若有亂人鬧事,後台可派人彈壓:在途拉客有違禁令,例須拘入捕房,罰款後才能獲釋,但若有了大牌頭做後台,則又作別論。
廣州的「老舉寨」
廣東人稱妓女為「老舉」,故妓院得名為「。老舉寨」。最豪華的一類,稱為「大寨」;其次為半私明(俗稱半掩門);下等的為二四寨、打炮寨等。清末,老舉寨多集中於谷埠一地。當時,廣州尚未有碾米廠,各鄉穀米,多用船運至廣州,集中在谷埠停泊,故此地商賈雲集,妓院亦生意興隆。
當時,谷埠的大寨都是極豪華的大舫。後來幾經變遷,各大寨陸續棄舟登岸,一部分設妓寨於東堤沿江一帶的「鬼樓」內,一部分在陳塘另樹一幟,建立了八間大寨,成了花街柳巷、溫柔墮落之鄉。每當夜幕低垂、路燈微亮之時,蒞臨陳塘「開筵坐花,飛觴醉月」的人物,便乘汽車連翩而至。
拉開車門,撲落一群衣冠楚楚的嫖客,多屬軍閥、官僚、豪紳、巨賈、狀師訟棍之流。這時在巷口鵠候迎客的妓院龜爪立即歡騰起來,一面趨前恭迎,一面引喉高唱:「某官人到,某公子到,某酒家、某妓院準備款接貴客光臨!」
一站又一站接聲播送,由巷口掠過妓院和民居,直達花筵酒家。於是一隊隊嫖客在這種聲勢和氣氛中魚貫而入閭巷,抵達各自預定的酒家。沿途,隱藏於紗窗簾櫳間偷窺嫖客的一雙雙眼睛,放射出流螢般的「冷光」,當時曾有人低吟:「花街紅粉女,爭看綠衣郎」,足見當時妓業之盛。
花筵酒家,不同於一般酒家。開筵坐花,飛觴醉月,花箋發出,妓女徐來,乃花筵酒家所獨具的引人之處。開筵時間到,主隊人招呼飲友入席。隨見一雲鬢花顏的歌妓來到飲廳,展開樂器,自彈自唱。接著,應召的妓群連翩而來,各自對號坐於飲客身後。於是,群客舉杯歡迎,眾妓舉杯回禮。
紅袖添酒,飲客銜杯,呢喃燕語,不知何辭。經過一番熱哄之後,侑酒的妓女便舉杯告辭,秋波送媚,笑聲吃吃而去。客則飲食談笑自娛,直至杯盤狼藉而散。其中一些嫖客在席間曾與妓女相約者,便挽著一二好友轉移陣地,到妓院香巢「打茶圍」。
「打茶圍」,起因於花筵間妓女對飲客的私約。飲客如約而至,妓即迎入香閨,獻茶奉煙,款待殷勤,嫖客即以30元港幣壓於碟底,叫碟底錢。於是,即與妓女縮坐一隅,喃喃燕語。片刻,便向鴇母交納外游費,外出租用一輛汽車,環市兜風。途中,自然免不了上演一番狂熱醜劇。
「打茶圍」外,還有所謂「煀房」。「煀」字何義,已難確考。總之是嫖客向鴇母交足了錢,妓女接客度宿。中午前後,煀房的嫖客約同友好三數人,適時來到香閨,交費後,妓女便春風滿面,殷勤待客。隨開麻將一局,供客消遣。也會設鴉片煙局於臥榻,供嫖客抽吸,以壯神氣。
晚宴上,妓亦入席,紅袖淺斟勸客暢飲。入夜,陪客告辭,妓女含笑送出,道聲「後會有期,再見」而別,嫖客獨留,歡度良宵。其中也有嫖客遭受意外的,因在緊要關頭,妓女勒索,相持不下,妓即憤離香巢,一去不返。嫖客只好孤枕獨眠,天明離開妓院。妓院中人稱該妓叫「走雞」,該客叫做「吃了獨睡丸」。以上是「大寨」概況,至於二四寨和打炮寨等低級妓院,可就寒酸了。
一般以中下層社會的嫖客為營業對象,沒有花筵酒家那樣的排場,一經付錢即可與妓女發生性關係,因此妓女們日夜均須接客。有些妓女在一晝夜中,被迫接客達二三十人之多。到這些妓寨去的嫖客,俗稱「捐燈籠底」,因為這些妓寨門前都懸有一個敬神的大燈籠,進門時須從燈籠下經過。
妓女日夜並排坐在妓寨當門大廳的板凳上,任嫖客挑選,稱為「坐燈」。嫖客去「捐燈籠底」時,往往先挨家挨戶看去,相中了哪一個寨的哪一個妓女,然後入門上樓,對「客嫂」說明看中了誰,「客嫂」於是憑欄高呼:「某某,有客叫!」
妓女便應聲來到嫖客房間,以下便一切如常,不必細表。
界首鎮的「書寓」
界首鎮是豫皖北部交界處的一個小鎮,自不可與京滬寧穗同日而語。我們所以書它一筆,乃是為了讓讀者了解此類小城鎮的娼妓概況。
界首的妓女分江蘇班與河南班,來自江蘇淪陷區和豫東黃泛區。按擺設、穿戴、容貌,又分甲、乙、丙三等。妓院有個美名,叫「書寓」,如「同樂書寓」、「會友書寓」、「天香書寓」等等。1942年夏以前,界首掛牌的妓女就有1000多人。後因生活貧困,大批流亡到外埠,但到抗戰末期,仍有明娼355人,其中甲、乙等妓女共258人。
「書寓」里有「上盤子」、「出條子」、「住局」等項目。
「上盤子」就是每日下午4時至夜晚12時,嫖客到「書寓」內挑選妓女,選上哪一個,就在那個妓女房間裡端上盤子。盤內有香菸、瓜子、糖果,另有茶水招待嫖客。妓女則陪嫖客談笑,供其玩弄。「上盤子」有時是幾個嫖客同去,但其中只有一個為主的可以動手玩弄妓女,其他同去的為「朋友」,只能與妓女談笑,不能動手。
一個嫖客在一個「書寓」里,只許挑一個妓女,不能挑第二個。同去的「朋友」可以在「書寓」里挑選其他妓女,但不能選「朋友」嫖過的妓女,這是為防爭風吃醋而立下的「寓規」。「出條子」是嫖客招妓女到旅社去,陪其談笑、飲樂,叫做「時條」;叫妓女到外面去同床過夜,叫「夜條」。
嫖客在「書寓」里與妓女同床過夜,叫「住局」。丙等「書寓」為了多作生意,還有「關門」與「拉鋪」的規定,白天嫖客與妓女在「書寓」中臨時關門苟合一次,叫「關門」;白天與妓女臨時同床一小時,叫「拉鋪」。每天自下午4時起,妓女們便艷裝濃抹,鵠立街頭,鶯聲燕語,招引嫖客。「書寓」內則吹奏彈拉,歌聲四起,深夜還燈明如晝。
「書寓」里都供佛像,每天給佛爺燒香叩頭,求佛爺保佑生意興隆,財源茂盛。如果哪一天有某個妓女未「上盤」也無「住局」,第二天早上拜佛時,全體妓女都得跪搓板,這叫「滿堂警」,老闆的目的是在妓女之間製造矛盾,迫使她們不顧一切去拉客。
生意好了,個個都「高朋滿座」,也得罰跪,這叫「滿堂紅」。老闆的理由是生意所以如此興隆,是因為「閨女們」對嫖客過份殷勤,「不打不成材,天生的賤骨頭」。這樣,上客少了要罰「滿堂警」,上客多了要罰「滿堂紅」,弄得「閨女」們時刻提心弔膽,橫豎都逃不了挨罰。
邊遠內地的花花世界
沿海繁華之地,自有溫柔墮落之鄉;邊遠內地的情況又當如何呢?雖然比不上沿海都市的發達,但卻也不甘寂寞,且有一定的規模和特色。
就說大西南的廣西吧,娼妓業也可謂歷史悠久。早在光緒年間,梧州就有了公娼。當地人把向娼妓徵稅,稱為「花捐」;在妓院飲宴,稱為「吃花酒」;出榜品評妓女的高下,稱為「花榜」;稱妓院為煙花場,妓女為「一盆花」,性病為「花柳病」。總而言之,這些邊遠地區別有一番「花花世界」。
民國時期,梧州公娼營業地區,是在五顯碼頭河下一帶。妓女分為兩種,一種稱「老舉」,一種稱「琵琶仔」。「老舉」年歲較長,一般在16歲以上,除應酒局外,並應大局(陪宿)。「琵琶仔」則是15歲以下的小女孩,因年齡小,只應酒局。到了適當年齡,鴇母必為之覓一「恩客」叫首次大局,此恩客必大花其錢,請客,打首飾,製衣履,首次大局之後,「琵琶仔」即成「老舉」了。
「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娼妓業也很發達。清末,凡娼妓住宅,於門牌上加「備查」二字,故有「備查館」之稱。民國期間,妓院集中在秀水塘一帶營業,稱「特別區」。民國21年改稱特察里,內中酒樓林立,每一鴇母,領有若干妓女,自成一家,每一妓女,獨有一房。
民國五六年間,桂林始有「堂班」。「堂班」是妓院的另一派別,由湖南發展而來。每一鴇母,率領若干妓女,自成一班,為某某堂,賃大公館,自有樂師廚師為嫖客服務。每一妓女,各有一房,陳設華麗,嫖客專為某妓女捧場,則在她房內擺酒,如大鬧闊氣,則在廳堂擺酒。
堂班常故意抬高身價,只陪酒唱曲,不伴宿,如要伴宿,則要求客人「鋪堂」。鋪堂客人在事前言定送鴇母現金若干,送妓女金珠首飾若干,請客若干席,諸事辦齊,至期大張筵席,這一鬧非花數百元不可。大約在民國十四五年,城內堂班也一律遷往特別區營業。
大西南如此,大西北亦然。姑以寧夏為例。民國初年,寧夏銀川開始有了妓女。民國6年,余鼎銘任寧夏知縣任內,在新華街七真觀(今新華照相館)對面的空地上,修建了一所妓女院,名曰「平康里」,周圍建起了一些配套設施如飯館、戲院等,新華街從此熱鬧起來。
民國20年左右,由私人在七真觀東面空地上修了一個大四合院,專住下等妓女,名曰「大樂院」。隨後,由京、津、滬流來的人販子,拐騙窮鄉僻壤的貧女,又在平康里西邊一帶租用民房,開設「江蘇書寓」、「萃華班」,稱之為頭等班子;午康里為二等窯子;「大院」則為三等。銀川妓女之多,達300餘人。
馬鴻逵統治時期,為了標榜其施行「仁政」,曾下令「禁妓」,把銀川市的四大妓院統統封閉,將300多名妓女集中起來,由警察看管。並將妓女分等論價,頭等300大洋,二等200大洋,三等100大洋,按「從良」處理,任人挑選。挑中者,一手交錢,一手領人。老鴇則處以罰金,多則2000,少則1000,名曰「贖罪錢」。
可是,公開的妓院沒有了,暗娼卻活躍起來。馬鴻逵又下令警察局征暗娼捐,名曰「上捐」。凡上捐納稅者,則不加干涉。於是,妓風未能禁絕,馬鴻逵卻因此撈了一筆巨款。
租界的淫窟
民國時期,許多都市妓風日盛,一個重要原因,是受了租界的影響與保護。藏污納垢的租界,到處是荒淫和墮落。天津租界的淫窟,便是一個縮影。在天津強占租界的,有九國之多。其中妓風最盛的是法租界、日租界。
法國對祖界的經營,力求使之成為巴黎式的花花世界。初期,法租界當局在三義里及大慶里開闢娼寅區,設妓院百餘家,並劃定大慶里妓院專門接待中國嫖客,三義里妓院專門接待外國兵。當時,駐在天津的外國乒,除日本兵外,法、美、英、意的兵卒都來此尋歡取樂,他們慣於酗酒鬥毆,打罵妓女,有時嫖後還下給錢。
由於各國兵卒經常在此發生鬥毆糾紛,租界工部局窮於應付,於1926年取消娼素區,妓院有的被驅入日租界富貴胡同,有的遷到美國兵營附近,分別流為暗娼。
但這樣一來,租界當局就減少了一大筆收入。為了彌補這筆損失,法租界後來又出現了變相妓院——「飯店小姐」。起因是上海有些妓女來此營生,一時無落腳之地,便在法租界國民飯店暫時往下,並以某「小姐」名義登記於旅客簿上。起初未敢公開做生意,不久便露出妓女真面目。
此風一開,旅館頓時生意興旺,旅館老闆因此大發其財。所以,寧肯拒正式旅客於門外,也要把房間留給妓女。一時間,法租界的國民、交通、惠中、北辰、頤和園、中國等各旅館都住滿妓女。後來陸續建造的世界、巴黎、孚中、倫敦等飯店,也都成為妓女天下。據統計,至1943年10月,法租界領取執照的此等妓女已達2667人。初期,「飯店小姐」自抬身價,很講「派頭」和「排場」。但後來妓女越聚越多,都搶著做生意,就同妓院的妓女沒有什麼兩樣了。
隨著日本勢力在天津擴張,日本妓女陸續來天津。日租界當局特劃出曙街(今嫩江路)一帶為「遊廊地」,作為日本妓院及酒店開設之地。後因日本妓女日增,又擴展到浪速街(今四平道)、松島街(今哈密道)、蓬萊街(今瀋陽道)。
中國人開設的妓院多分布在旭街兩側。根據1936年的統計,日租界內領有營業執照的妓院達200餘家,正式上捐的妓女(包括中、日等國籍)達千人以上。1936年的妓女徵稅總額為25392元。這是公開的納稅,至於巡捕、憲兵、特務向妓院的勒索,則無從計算。此外,日租界還有大量的暗娼。
沙俄在天津開闢祖界以後,為了擴大稅收,在西區鄰近車站的項家胡同,准許一些地痞流氓開設煙館、賭局和妓院等,美其名曰「開心胡同」。車站附近有些旅店,如俄國飯店、迎賓樓旅館等,在俄國人縱容下,不但設有淫窟,而且實施拐騙,被你為「野雞旅館」。民國時期,白俄妓女在天津賣淫者仍不在少數。在謙德莊一帶還有低級的白俄娟窯,在小白樓和今南昌路一帶還有不少白俄暗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