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黑社會 · 幫會經營的特種事業
民國時期的幫會,在各種大小頭目的控制下,聚眾結夥,深入社會的各個角落,橫行霸道,為非作歹。他們一不做工,二不務農,三不從事正當的經商活動,卻常常日進斗金,揮金如土,有一批頭目成了百萬巨富,過著奢侈糜爛的生活。
那麼,他們的錢是從哪裡來的呢?他們的生財之道,便是經營各種不法的「特種事業」,主要有:煙毒保險、販賣人口、占地為霸、庇護私商、包攬事件、綁架勒索、開碼頭、包做人等等,這裡一一加以揭露,以見「黑社會」之「黑」,「惡勢力」之「惡」。
煙毒「保險」
民國時期的鴉片,流毒全國。而上海又是當時全國販運鴉片的主要集散地之一。一大批青紅幫頭目及其控制下的流氓組織,靠運銷從國外和西南、西北、東北各地軍閥販運到上海來的鴉片和其他毒品,而大發橫財。其中獲利最大的要數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等人合開的上海壟斷性大土行——三鑫公司。
談到三鑫公司的由來,得從上海的「水老蟲」說起。
舊上海販賣鴉片的生意,原以廣東潮州幫為主,靠販賣鴉片起家的大商號有鄭洽記、郭源茂、同昌等。那時碼頭上的流氓眾多,其中有一批叫「水老蟲」,為首的叫范高頭。
這批流氓專靠在水中偷盜為生,每當英國輪船裝運成千上萬箱鴉片駛進上海港口時,因為黃浦江水淺,輪船無法靠近碼頭,必須用小划子從輪船上將貨物駁運,當輪船上一箱箱鴉片裝進小划子向碼頭行駛時,常常會發生翻船事件,使鴉片沉入江底,這就是「水老蟲」作怪。他們把小划子弄翻,然後又將沉在水中的鴉片箱撈起,用小划子偷走,有時運到碼頭上的鴉片也會被竊。
杜月笙做鴉片生意的早期就曾干過這種勾當。他不僅運銷毒品,還派他的手下去查奪別人的「私土」。
1923年的《時報》,就登載過這樣一段新聞:「有土販由漢口夾帶川土一萬餘兩,分裝兩個大皮箱,及其他行李一件,附搭日清公司(日商)岳陽丸輪船來滬,停泊浦東張家浜碼頭。當由該處湖北人雷鴻見擔任保價運送。
不料事被當地土匪幫杜某等得悉,向雷爭奪保險未遂,突於是夜4時許,糾集黨徒10餘人,各執斧棍,乘坐划船,在浦江守候。雷等未及預防,冒然登輪提土,再經運上划船,即被杜某等攔住,所有私土,悉遭劫奪無遺。雷以勢力不敵,又無力賠償,不得已於昨日向警廳告發,當經偵緝隊長派隊士吳榮福等渡浦,按名拘拿,若輩已杳然無蹤跡,僅獲划船夫一名帶廳押候審訊。」
同年,《時報》還刊載,杜的徒弟曾持械至大通路李家,劫去價值2.4萬元的煙土數箱,裝汽車而逃。
這些盜竊勾當使鄭洽記等黑貨商號大傷腦筋,租界捕房雖然指派巡捕白天黑夜巡邏看守,但無濟於事,甚至連巡捕也常告失蹤,第二天發現屍體浮在黃浦江面。
後來,法租界捕房的頭頭法國人沙利,指定黃金榮設法破案,實際上這些事都是他的狐群狗黨、徒子徒孫乾的,黃金榮只能拖延敷衍。但終非久計,於是和杜月笙、張嘯林、范回春等商量,決定組織一個公司,像保險公司那樣收保險費。
做鴉片生意的商號將煙土向公司保險後,由公司發給蓋有印戳的保險憑證,如被盜竊即由公司賠償。所定保險費為鴉片價值的10%,每箱鴉片價值數千元就得付數百元的保險費。這樣一來,這個公司就成了總攬租界裡鴉片運銷的總公司,而潮州幫的十大煙商,以及非潮州幫的十家大土行,實際上成了它的「子公司」。
這個總公司便是臭名昭著的「三鑫公司」。三鑫者,取義於「三大聞人」合資而「日進斗金」也。當時《民國日報》曾譯載英文報紙的一段消息報道了這一事件:「據可靠消息,滬上潮州幫土商,乘工潮澎湃(即「五卅」慘案激起的罷工浪潮)之際,已聯合約二十家,組織一大公司,專販煙土,資本銀二百七十萬元,設總機關於某租界,其運土等事,由警察及海陸軍保護,每箱煙納賄甚巨雲。」
報道中說「由警察保護」,確係事實。當時黃金榮打著三鑫公司的旗號,安排捕房派幾百名安南巡捕,開出警備車,聲勢浩大地到處巡邏,公開到碼頭上保護和押運鴉片進入庫房。這幾百名安南巡捕的費用,由黃金榮從保險費中開支。
開始時,法租界捕房名義上派出500名安南巡捕去保護碼頭,每月開支數萬元,實際上由於法捕房頭頭沙利等都吃空額,並不足500人數。後來鴉片運進越多,法捕房頭頭也水漲船高,吃空額由500到一兩千,每月開支從數萬元增加到一二十萬元。
但這並沒有使黃金榮等為難,因為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三鑫公司收取的保險費出在販賣鴉片的那20來家大土行身上,而鴉片商人付出的保險費就出在吸鴉片的人身上。三鑫公司每年的收入,總在數千萬元之巨,按大三股、中六股、小八股分贓。大三股就是杜、黃、張,中六股是他們的六個合夥者,小八股是杜、黃的幾個大徒弟。除此之外,當然要分一大部分給法租界的外國官員,分一部分給上海的官員們。另外,還要分給他們的徒子徒孫以及在幫的新聞記者一杯羹。
三鑫公司除了收取巨額保險費外,還用其他方法對鴉片商人進行敲詐。
公司總經理杜月笙每逢一年三節,照例要把潮州幫的十家老闆找來,開口要一筆錢。那些大煙商就互相商量了湊夠給他送去。誰也不敢討價還價,更不敢說半個不字。他要的這個數,也是經過調查研究的,既要得多,又讓這些人拿得出,還給他們留下相當厚利。杜月笙也懂得,對大煙商們不能殺雞取卵。
儘管三鑫公司索價甚巨,鴉片商人還是視之為保護傘。當時,三鑫公司收取保險費不但由公司蓋上條戳,而且有法租界捕房開出的收條,並加蓋戳記。這樣一來,鴉片買賣就由秘密轉向公開化、合法化了。大土行有大批貨物到埠,可以放心派車公開去運。
這些車輛,租界的巡捕都是熟悉的,不但不會攔阻檢查,還加以保護。這樣果然避免了鴉片失竊事件,收到了保險的效果,而煙毒也就迅速傳播開來。上海鴉片煙館一度遍地林立,在法租界地區的每條里弄,差不多都有售吸所(俗稱「燕子窩」)。於是,該公司又乘機巧立名目,收取煙槍捐,每支煙槍收取執照費每月幾角錢,後來漲至幾塊錢。
那時一個煙館至少有十幾支煙槍,大的煙館有幾十支,僅法租界內就有煙館一兩萬家,每月收入就有幾十萬元。各處煙館大都少報煙槍數,而三鑫公司則用幾百名檢查員,專門到各煙館檢查煙槍執照,實點菸槍數目,發現少報隱瞞,輕則罰款,重則吊銷執照,停止營業。
迷信詐財
在各地幫會的形形色色的「特種事業」中,利用迷信手段詐取錢財,可謂歷史最久的「傳統經營」。民國時期,南方的「江相派」集團,北方的「一貫道」,都是為害尤烈者。
「江相派」是舊時廣州語系地區內的一個以迷信詐財為職業的秘密集團。這個集團自號為「江相」,意為江湖上的宰相。其成份非常複雜,既有相命先生、神棍、廟祝、道士、僧尼,也有江湖販藥者、騙子、流氓、小偷等。這個集團的大多數成員都是洪門會的會員,構成集團核心的頭子,即所謂「師爸」、「大師爸」等,都是洪門會的所謂「大學士」、「狀元」、「進士」等等。
所以,「江相派」的迷信詐財活動,實際上也就成了洪門的一種「營業」了。這個集團在舊中國存在200多年之久,而且代代的大師爸們都是有「法」有「術」的大相士、大神棍,他們憑藉師門傳下的「法」和「術」,更運用幫會組織的力量,不斷舞神弄鬼,製造「奇蹟」,以欺騙和愚弄群眾,詐取錢財。
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真實的事情:廣州市東水關濠畔從前有座仙童廟,祀奉的是和、合二仙童,相傳是南極仙翁的兩個徒弟。由於年深日久,早已破落不堪,很少有人來參神了。忽然有一天上午,有一隊抬著粉亭、供奉香燭和三牲的儀仗隊,鳴金奏樂的走來,儀仗隊後邊,還有一大群手捧戒香、口誦經文的信男信女。
這夥人到達仙童廟前,就停了下來,引得當地的住民都跑出來看熱鬧。那儀仗隊為首的一人向群眾宣傳道:「我姓馮,是個神功會的案首。前10多天的晚上,我忽然夢見有兩個仙童打扮的孩子,一個穿紅,一個穿綠,都頭梳雙丫角髻,吩咐我說:某月某日午時是我們升天的日子,你可到東水關仙童廟前來迎接,不得有誤。我初時還半信半疑,把這個夢對道友們說了,不料有兩個道友做了同樣的夢,所以我們今天特地前來迎接仙童。」
這個人說猶未了,便跟著來了第二、第三、第四隊,都說是來迎接仙童,侍候他們升天的。而且他們之間,又說是互不相識,其中有一隊人,還自稱是來自南海縣的。這一來,就傳播開去了,弄得東關一帶的信男信女,都紛紛攜香備燭前來迎接仙童。是日正午時分,當人們等得焦急的時候,「奇蹟」出現了。
那是舊曆初七、八時分,正是水退的時候,突然在東關濠水面上,不知從何處漂來兩具童屍,年紀都在十一二歲左右,一具身著大紅色緞衣,束帶、黃綢褲,一具著深綠色緞衣,束帶,白綢褲,都頭梳雙丫角髻,腳踏新麻鞋,打扮活像畫裡所繪的和、合二仙一般。最奇怪的,就是這兩具童屍,不是順流漂下,而是雙雙並在一起,不先不後,不快不慢,齊齊逆著水流,向著仙童廟這邊浮過來。就在此時,神功道友中有人喊:「仙童來了!逆水浮屍,仙家才是這樣呵!」
於是,姓馮的道首立即命人鳴鼓奏樂,焚香放炮來迎接仙童,跟著又叫幾個熟水性的道友跳下濠去,把這兩具童屍撈起來,立即焚化,著匠工把「仙體」的骨灰摻入陶土裡,重新塑造兩具仙童神像;一邊又發起募捐,重修仙童廟,馮姓和幾個道友自當廟祝。
這樣一來,「仙童升天」的神話不脛而走,兩三天內就傳遍廣州及其附近的鄉村。許多愚夫愚婦爭著前來膜拜,有時一天多達五六千人。單是香油錢的收入,每天也有三、兩百兩銀子,而神簽費、賣香燭的收入也相當可觀。不到兩個月,那幾個廟祝就已各撈了一大筆。同時,重修仙童廟的捐款也募集到了。
不久,就修建成一座寬闊壯觀的新廟。許多知名人士、富商巨賈都送來匾額、楹聯祝賀,更增加了廟宇的聲價,這新廟又出現了幾宗「奇蹟」,成了廟祝們詐錢的工具。不僅那些迷信的人們齊聲稱頌仙童的靈驗,還有些好事的文人把此事寫進自己的著述中。
那麼,所謂「仙童顯靈」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說穿了一文不值。原來,那個馮道首乃是江相派的「大師爸」之一。他們在外地收買了兩個10歲左右的小乞兒,養了幾個月,在「升天」前兩天帶到廣州來打扮好了,活活淹死在水裡,用鐵錨和繩子把屍首繫著,沉在仙童廟下游不遠的地方,上面蓋著一隻大船,另叫助手在上游停泊兩隻小艇,從艇頭放下兩很蔑纜,末端系以重物,不使浮出。
宣傳仙童升天那日,大船上的人拉開錨繩,浮起屍身,小艇上的人暗將蔑纜絞入一拉,屍身便逆流而上了。轟動一時的「奇蹟」,不過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江相派」用迷信詐財之「事業」,於此可見一斑。
北方的「一貫道」詐財手法,與「江相派」有異曲同工之妙。其基本手段有兩種:一是「仙佛降筆」,又名「扶乩」、「扶鸞」。就是藉口「仙佛」附在「乩手」的身上,借「乩手」的手所寫的訓示。「乩乎」又名「三才」,即「天才」、「地才」、「人才」。「三才」要經過長期的嚴格訓練和秘密演習,以掌握那套騙人手法,認為合格後,就當眾舉行「扶乩」。
「扶乩」前,由點傳師告訴「天才」開壇的目的,「天才」根據其意圖,事前編好辭句,屆時在沙盤上寫出,是為「壇訓」或「神訓」,道徒應絕對服從,騙財的目的就可以藉助「神訓」而實現。
另一種手段叫「仙佛借竅」。所謂「借竅」,就是偽裝仙佛附在「天才」身上,用「天才」的嘴說話,用「天才」的手打入或表演魔術。表演「借竅」的時候,「天才」突然偽裝倒地,昏迷不醒,數分鐘後,從地上爬起來,根據仙佛身份的不同,表演不同的角色。如果張飛臨壇,就氣勢洶洶,舉止粗暴;觀音臨壇,就一副慈祥面容;濟公臨壇,就變成瘋顛模樣。手拿木棍或藤條,訓戒道徒,或斥責,或表揚,或考問道徒如何行動、立願、渡人、辦道等等。凡遇「借竅」的時候,道徒十分緊張,稍有隨便或對答不上,就要挨「天才」毒打。在北京的精化壇和道化壇舉辦的仙佛班中,假「借竅」手段用藤條打死的道徒,僅知的就有5人。道徒們為免遭毒打,表示誠意,紛紛捐獻財物或立願辦道,這樣道會頭子詐取財物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販賣人口
販賣人口,在舊中國有很長的歷史。江湖黑話,稱專販男孩,叫「搬石頭」;專販女孩,叫「摘桑葉」;販賣婦女,叫「開石頭條子」;販賣華工出洋,叫「販豬仔」。民國時期,幫會流氓大批加入這項「特種事業」,遂使販賣人口的活動達到空前猖獗的程度。
在上海,專販男孩的後台是虹口捕房刑事股探長尚武,此人身在青紅兩幫,與虹口吳淤路廣東潮州幫三合會的一部分人勾結,販賣人口。當時廣東的一些富商大賈包括華僑,除自己養的兒子外,還領養一些男孩,給予讀書教育,將來看哪一個聰明能幹,就把事業的大權給他繼承,故絕大多數男孩均被販往廣東。
尚武在解放後被處以極刑。專販女孩的後台是尤阿根,當過舊上海公共租界的老閘捕房刑事股探長,也身在青紅兩幫。他將在上海拐到的女孩,大部分賣到北方地區,也有一部分賣給福州路的一些妓院。尤阿根本是公共租界的一個小流氓,由於販運人口獲得巨利,進入捕房當巡捕,後來又攫升為總探長。
法租界方面還有一個販賣女孩的總頭目,即法捕房刑事科外勤股督察長任文楨,此人是杜月笙的學生,收門徒1000多人,他的後台則是法國巴黎警察局便衣警探出身、當時任法捕房刑事科長的蒼郎打。這些被販賣的女子大都是蘇北籍。具體進行這項勾當的流氓頭目是顧竹軒的徒弟王興高等。他們把拐到的女孩大部賣給上海的一些妓院,其中有不少人被賣給專門接待外國水兵的下等妓院,充當「鹹水妹」。
還有一些幫會頭子專門從事「販豬仔」的勾當。他們與華僑中的極少數販類相勾結,與外國在華招收華工的一些專門機構合謀,宣稱如願到外國做工者,每月可得工資若干,安家費若干,臨行時又可預支薪金若干。工作限期滿後,尚有若干個月工資作為酬勞,以充回國之盤川云云,吹得天花亂墜。不少人信以為真,紛紛報名應募。
豈知臨時各人淨得者僅僅百元。但因各人先期領得的定洋早已用光,這時雖想不去,已不可能,只得立下契約:「某某家貧,得僱主預付資助金若干,自願訂立條約,執行傭工義務若干年」,云云。「豬仔」簽「十」字,押手印,從此便淪入不能解脫之苦難,而從事販運豬仔勾當的幫會頭目則獲巨資。
例如廣東汕頭幫流氓,通過三合會曾於1930年至1936年間,販運5萬多男女青年至南美巴拉圭、烏拉圭兩國開墾原始荒地,一切費用由該兩國政府負擔,對汕頭流氓每誘出一個勞動力,則付給100美元的報酬,這伙流氓累計共得美金500萬!
此外,還有一種變相販賣人口去國外者,稱「國際護照販」。當時,舊中國在反動派統治下,天災人禍,民不聊生。浙江溫州、青田一帶,有不少青年農民男的擅長石刻,女的纏足,他們被用「販黃魚」的方法,通過澳門葡籍流氓,誘騙到葡萄牙,再轉往法國。男的被迫干石刻勞動,女的被帶到馬賽等地表演「扭跳小腳舞」。所謂「販黃魚」,因中國人屬黃種,在運葡途中,萬一死在船上,即被扔入大海,如扔死魚一般,因此販賣中國人被稱為「販黃魚」。
當時,幹這種勾當有個極為神通廣大者叫陳鶴鳴,此人是溫州人,杜月笙的門徒。他勾結青田縣政府、上海南市警察總局護照股及法、意兩國郵船公司買辦,並在國外勾結葡、法兩國販賣人口的流氓,和舊中國派駐這兩國公使館中的敗類,誘騙中國青年出國,從中漁利。
其方式是,凡被騙者,每人發舊西服一套,但要付給陳鶴鳴旅費法幣450—500元(當時值黃金數兩),由陳統購船票。實際上,陳並不購買船票,而是勾通船上人員,把人藏在貨艙里,每次每船最多20多人。船抵馬賽港,由法國流氓接待,可定居3個月。男的由當地流氓介紹,用青田石代人刻印章或人像,每枚可賺5—25法郎不等。3個月中,除一切簡單生活開支外,每人平均可餘5000法郎。女的扭跳小腳舞,3個月約可餘8000至1萬法郎。3個月期滿回葡都里斯本,每人向中國使館交納1500法郎,稱「樹上開花」。
這樣來去循環不已,輪番前往法國,陳鶴鳴從中賺得巨利,而當時中國政府駐葡使館人員,因政府經常欠付使館經費,故亦賴此維持生計。
這種變相販運人口的活動造成很大危害。有些青年農民因為貪圖出國謀生,交不出旅費,被迫出賣房地產,甚至把妻子「出租」;女的要接受黃色動作的訓練,被迫兼賣中國古裝春宮照片。再者,因上船後不買票,被迫藏於煤堆中。如遇法國海關人員搜查貨船時間過長,常有窒息致死者,屍體即拋入海中。
當時,日本新聞記者專攝中國小腳婦女跳舞照片,刊於日本報刊以污辱中國。那時史量才先生主辦的《申報》曾對此事進行揭發,引起法國當局注意,上海法租界捕房政治部奉令徹查,在南市將陳鶴鳴逮捕,後判刑5年,上海整個有關組織也徹底破獲。從1936年起,這種有辱國格之事才告終止。
占碼頭
幫會經營之不法事業,雖然名目繁多,大而分之,則不外乎兩大類:流動派和固定派。走私販運、兜跑底子、開放碼頭等,皆為流動派;占據碼頭、劃地為霸等,是為固定派。
長江中下游各省,大至都市,小至鄉鎮,凡市面稍稍繁盛一點的,大多為幫會勢力所及。他們分疆劃界,各不相犯,每一碼頭必有一幫會頭目為首。凡此勢力區域內種種不法營業,莫不為他們所包攬,從而坐享厚利,此為「占碼頭」。這些占碼頭的幫會頭目就成了各種流氓惡霸。
例如,當時的上海就有這樣一些「霸」:賭場霸。20年代中期,黃金榮、杜月笙等,勾結帝國主義分子在法租界公開設立一種「俱樂部」,實為變相賭場。那時最著名的俱樂部有福熙路180號、同半路181號等。都派有專人攜帶手槍擔任保護。賭場內,中西賭具一應俱全,賭面相當大,一次輸贏都是幾百到上萬元。
賭場除了靠贏錢外,還用見十抽一的方法來抽頭。杜月笙每月從一個賭場就可以拿到三四萬元。碼頭霸。上海開闢租界後,沿黃浦江建立了許多外輪、沿海及內河輪船裝卸貨物的碼頭,碼頭上僱傭了許多「碼頭小工」搬運貨物。這些碼頭多由外商經營,他們為了便於管理,指派一些人做包工頭。
包工頭本身都是流氓,多以洪幫為主,他們即碼頭霸主。每件貨物從船上搬至碼頭,或進倉庫,輕者200斤,重則600斤,每件運費霸頭抽取60%,而賣苦力的搬運工只得40%,實際上還要支付種種開銷,逢年過節,或把頭婚喪喜慶,都要工人分攤送禮。這些碼頭霸同屬幫會,互通聲氣,某個碼頭工人只要一個碼頭霸主不用他,則其他碼頭也難進門。
一個碼頭,忙時雇一兩百人,把頭的收入就相當可觀。他們又雇用小工頭,對工人嚴加監督,層層剝削。解放前,最大的碼頭霸主有:沈關生,杜月笙的同門兄弟,又身在洪幫;李茂齡,顧竹軒的徒弟;張春寶,蘇州河內河碼頭霸主。他們都以碼頭惡霸起家,大發其財,在上海置有大批房地產。
糞霸。舊上海有衛生設備的房屋比較少,多數家庭均用馬桶,不論雨雪陰晴,專門有人拉糞車到里弄挨戶代倒馬桶,每月收費兩角。糞車裝滿後,拉到糞碼頭,把一車糞加水分成兩車,出售給農民。公共租界和法租界都有糞霸即包糞頭,向租界當局承包,付規定的承包金。法租界歷年的糞包頭是黃金榮的姘婦叫阿貴姐,共有糞車400輛,付給糞車夫每人每月拉車費8元,另給法捕房與衛生處有關人員小費6000元外,每月可淨賺1萬到1.2萬元左右。除了每晨派一人在碼頭登記出售給農民的糞車數外,不參加任何勞動,坐收其利。
扒竊霸。這是一種專事扒竊的秘密組織,有500多人,分細竊與粗竊兩種。細竊是特等扒手,七歲起即開始訓練,超級能手稱「小山爺」。該組織內的紀律很嚴,加入後不能退出,違者即遭殺害。這個扒竊組織還與租界捕房相勾結。1934年春,公共租界捕房在一家居民中搜出一張名單,發現公共租界捕房有65人,法租界捕房有17人,都與扒竊犯有牽連,每人每月領取非法津貼,以上82人後全被開革。
此外,還有漁市霸、菜場霸、走私霸、黃包車霸等各種霸頭。以上各霸都是以業為霸,一業一霸,姑名之曰「專業霸」。還有一種是以地為霸,一地一霸,姑名之曰「地方霸」。某地若被某幫中頭目霸占之後,即獨攬其中一切不正當營業之經濟收入,一碼頭不得有二人同占,嚴然有「國無二主」之概。因此,與占碼頭相伴隨的,是互相殘殺的爭碼頭的慘劇。
上海浦東地區曾發生過這樣一件事:紅幫頭目丁某與孫某因占碼頭之事暗中爭鬥。兩人表面互相謙讓,不露痕跡,而內里各懷你死我活之決心。因此,雙方平時出入都要帶上五六個或10來個親信隨行保護,互相戒備。
一日,丁某忽邀孫某至某處赴宴,孫明知對方不懷好意,但又不肯示弱,遂帶上吃斗兄弟20餘人,各各暗藏武器,應邀赴會。丁某親自出迎,請孫上坐。酒至半酣,忽有五六十人突然闖入,各舉武器。孫某知道不妙,飛起一足踢翻桌椅,同來兄弟也各出武器準備迎敵。
這時,丁某說道:「孫大哥今日屈駕光臨,已為瓮中之鱉。但因我眾你寡,殺掉你不為本事。我今要向大哥告借一物,如蒙允許,我當送大哥出險。」
孫某道:「好,請說吧。」
丁某道:「欲向老哥借用棗子一雙(紅幫稱眼珠叫「棗子」),請老哥自己取下為妙,免得弟兄們動手。」
孫某應道:「兄弟從命,但懇請丁大哥,能否給我暫留一隻呢?」
丁某也答應了。說罷,孫某立即舉刀自取右眼一珠,擲於桌上,但已痛極而暈倒。他帶來的弟兄在旁只好相顧無言。丁某道:「好,另一隻眼暫借與你,去罷。」
言畢,率領徒眾一鬨而散。孫某醒來後,同行弟兄同聲問道:「老大何不讓我們與他拚個你死我活?」
孫某答道:「你們懂得什麼!今天我犧牲的,只是一隻眼珠罷了。如果與他們打起來,他人多,我人少,他為主,我為客,我們20餘人,恐怕一個也不能活著出去。何不暫留一目,以待後用?」
自此之後,丁某即於該碼頭趾高氣揚,目空一切,以為孫某從此再不能與他相爭了。然而事有不測。起初,孫某果然退避三舍,而實際上卻在暗中積蓄勢力。半年之後的一天午夜,丁某突然與孫某的徒眾遇於途中,而被活捉捆綁,帶到船上,揚帆啟航至一村莊。那少掉一隻眼睛的孫某開言道:「大哥到這裡來做什麼哉?難道半年前一目之贈尚未使你滿意,還要來第二次『借棗』嗎?」
丁某道:「不要廢話了,既已至此,一切唯命是從,即使要我再加一棗,還你雙倍利息,也無不可。」
孫某道:「好來!」
兩旁即有武裝少年數人,拔刀而出,猛地向丁某肩膀兩腿等處連戳數十下,一時尚不致死。丁某受此巨創,刀孔密若蜂窩,但咬牙忍受,不作半句求饒的話。但已血流滿地,呼吸如絲,半晌方醒。孫某問道:「我今天放你回去,你還想報仇嗎?」
丁某道:「如得生還,誓必報仇,還請你殺我為是!」
孫某張開他的一隻眼微笑道:「誓必報仇,好呵!我今天本想殺了你,但因你尚要報仇,故不殺你,倒要看看你日後復仇的手段,你快去吧!」
丁某回家後,請名醫治療,三月後痊癒。而獨眼龍孫某雖當時自充好漢,放丁回家,實口硬心虛。後來聽說丁果然未死,怕他來報復。便在風頭最緊之時,每夜遷移住宿的地方。如此冤冤相報,鬧得沸沸揚揚。後來此事為上海流氓頭子范高頭所知,便出面約定日期,為雙方講和,幫中人名曰「叫開」。叫開之後,雙方訂立攻守盟約,分領浦東一帶各碼頭,互相策應。至此,孫、丁二人爭碼頭一案才算了結。
浦東還發生過另外一件爭碼頭案:該地有兩個著名的洪幫惡棍,一個渾名「小鐵墩」,一個綽號「小黃牛」,二人為爭碼頭斗得不可開交。有一天,黃牛一人在茶館吃茶,小鐵墩突然糾集一幫人找來。黃牛明知狹路相逢,寡不敵眾,然而躲避又以為不齒,便坦然而出與鐵墩相見。鐵墩一聲令下,鐵棍、鐵尺如雨點般打將下來,數分鐘便打得黃牛體無完膚。後經多人勸解,未傷性命。但已當街橫臥,不能行動。稍息片刻,只得手腳並用,爬到茅廁坑,飽飲小便一頓,而後仰臥坑旁,等人來救。不多時,地保趕來問道:「不礙事嗎?」
黃牛答道:「不妨不妨,自家人互相耍耍兒戲罷了。」
又問道:「打你的人你認識嗎?要不要為你稟官查辦?」
黃牛忿然答道:「倚官仗勢,假公報私,黃牛不做這樣的事。」
地保送他回家之後,事隔三月,黃牛又強壯如初。鐵墩得知以後,害怕今後會冤冤相報,便邀請了幾個著名的幫會頭目來「叫開」。黃牛說道:「我們本是一家人,請諸位老哥不必干預此事。而且我與鐵墩既屬同門,又共過患難,以前他打我想必是受了壞人愚弄。所幸的是他尚未置我死地,足見我們是患難弟兄,並沒有不共戴天之仇。當時他若要取我性命,易如拾芥。我有今天,都是鐵墩所惠賜,哪裡還敢存報復之心呢?」
講話時顯得很誠懇的樣子。來人見黃牛並無報復之意,便據實告訴鐵墩,鐵墩就一笑置之,不以為意了。哪裡知道黃牛存心刻毒呢。只不過因為勢力不足,暫時不敢發作罷了。從此以後,黃牛帶領親信弟兄匿居他處,潛養勢力。有一天,鐵墩正到某碼頭收陋規,正巧黃牛住在那裡,而鐵墩卻不知道。
鐵墩帶領三五兄弟沿街勒索,被黃牛兄弟所見,急忙返回報告。黃牛立時傳知眾兄弟密議,大家聽說鐵墩到此,無不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刻將鐵墩處死。黃牛卻說道:「弟兄們的熱心,我很感激。只是本處為縣治之地,倘若大庭廣眾之中將他放倒,事關人命,必然獲罪。我們還是稍等幾天,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良機方可下手。」
次日,鐵墩收陋規完畢,帶領四五個弟兄徑出北門,打算一路敲詐而去。行不數里,忽見密林深處跳出大漢10餘人,或持短棍,或握利刃,攔住去路,大呼「留下買路錢來!」
鐵墩舉目一一辨認,竟無一個認識的人,不禁狂笑道:「這真是強盜遇賊了!快去罷,某山某堂某老大鐵墩在此,誰敢胡鬧?」
話猶未畢,左邊林中又衝出一個人來,對襟褂褲,手持單刀,幾步躍至鐵墩面前。鐵墩一看,見是黃牛,不覺大吃一驚,急欲轉身逃跑,已無退路。黃牛大聲喊道:「鐵墩大哥,黃牛恭候已久了!」
鐵墩聞言,自知難以逃脫,只得應道:「黃牛哥別來無恙?」
黃牛道:「承蒙您鐵尺教訓以來,賤體反而日益強壯,實在是老哥所賜。今天老哥既到此地,不可沒有東西孝敬,敢請老哥飽飲一頓清水,以報昔日之恩,如何?」
鐵墩舉目向左一看,但見銀濤滾滾,波浪滔滔,黃浦江奔騰而去,聽得「飽飲清水」一語,知道黃牛必要把他送到海龍王宮中,求也無益,只得應道:「悉聽牛哥尊命!」
當時鐵墩同來的徒眾,一齊為鐵墩乞憐,無奈黃牛心堅如鐵。即命部下將鐵墩綁縛於一大石上,連人帶石,拋入黃浦江中去了。這鐵墩占碼頭逞強半世,遂被黃牛「種荷花」(紅幫中人將活人投於江中,稱為「種荷花」)了事。
開碼頭
占碼頭是幫會固定「經營」,開碼頭則為幫會之流動「事業」。諸如演戲法、賣拳頭以及巫醫、相命等一切走江湖之輩,幫會中皆謂之開碼頭,一般地說,此輩雖難免有不軌舉動,但強詐勒索尚不多見。而獨有「收丐捐」一幕,堪稱「開碼頭」中的奇觀,不可不多花費點筆墨。
每年舊曆二、八兩月,總有一批批乞丐結隊成群,紛紛至各內地鄉鎮,向各店鋪強打秋風,勒索商民,幫中謂之「收丐捐」。奇怪的是,當時政府對此輩非但不加過問,還實行保護政策,許多縣都設有「丐頭」一職,由當地有面子的幫會頭目充任,特許其每年收丐捐兩次。凡納了捐的店鋪,丐頭就發給紅紙黑字的「丐條」一張,各自粘貼於大門之上。若問這丐條有何用處?用處大著呢!凡門上貼有丐條的,每逢二、八兩月,管保沒有強叫花子上門勒索錢財,真像貼了門神一樣靈驗。
收丐捐之時,各地丐頭公然帶了夥計,各各肩背錢袋,挨家逐戶收取。
交了錢,隨時即換貼新的丐條,大有一番「新桃換舊符」的氣象。若遇一時無錢交納的,也可以通融欠帳,約期付款,先貼丐條。但如果遇到有意取巧不付的人家,他們決不肯善罷甘休。待到二、八兩月,乞丐們陸續而來,絡繹不絕,丐頭必指使他們終日登門,強索硬要,務使你家宅不安,雞犬不寧,最後解圍之法,還得請求丐頭幫忙。
這下好機會來了,丐頭必181然乘機敲詐,特別「開講」,比原定要交的丐捐數目,要高出好幾倍,方肯揮令讓乞丐們退去,否則就推託不管。大凡商鋪住家,經過這番騷擾和損失,下次收丐捐時,自然唯命是從,左鄰右舍亦必引以為戒,再不敢取巧了。因此凡城鎮中等以上人家,沒有人敢不納丐捐的。這一來可把各地的丐頭們養肥啦。
即使有一兩戶未交的,也很難僥倖漏網,因為逃過初一,逃不過月半,下次收丐捐時,幫徒們必先將大街小巷巡視一遍,看看各家大門上有無丐條。若沒有,勒索的機會又來了。或則以鐵鏢飛擲至店家櫃檯上,聲稱「過路鏢客,流落貴地」;或以刀槍劍戟等諸般武器列於商店門前,逐一使弄;或則口唱京調崑曲,高拉胡琴,請主人聆聽其雅奏。戲演完,即伸手要錢若干,且須立付。
如有拖延,即口出惡聲,並加倍勒索。若有某店主就是頂住不給,能奈我何,他們也有辦法。
因為他們人多,第一批剛走,第二批又來,第三、四批覆至,可聚到數十人之眾,環繞門外,鬧鬧嚷嚷,在商家則生意停頓,在居戶則驚恐萬端。相持有時,最終獲勝的,還是這些蠻橫的丐頭。廣州有個著名的乞丐集團,叫「關帝廳人馬」,勢力最大時發展到5萬多人,總頭目叫陳起鳳,就是靠收丐捐起家的。
過去廣州民家對於紅白喜事的「喜錢」(即丐捐),懂事的人家,是在事先送到關帝廳的丐頭處去,領回一張寫著「附城花子陳起鳳」的丐條歸來貼在門口,藉以避免乞丐們滋擾。至於丐捐的數量,富戶大約四五元,中等人家約二三元,貧苦的也要交一塊數角。
如果不懂事,等到丐頭親自上門來「恭喜」時,可就麻煩了,他認為「唔俾面」(不賞臉的意思),就會加倍勒索,若不能如願以償,他們就會糾集群丐來鬧個沒完沒了。有一次,廣州河南有家富戶,因辦喪事時未能滿足「關帝廳」的要求,在一個晚上陳起鳳就傳令集合起二三千人馬,在事主門口搗亂生事,警察沒有辦法制伏,官廳也一時干涉不了,結果事主還是給錢道歉了事。根據關帝廳的慣例,收來的丐捐分作五份:丐頭占一份,群丐占三份,其餘一份歸當時的那個段警。在你辦事期間如有外人來干擾,他們就會代你趕跑,保證無事故發生。其他各地丐捐都有其一定的分法,不再贅述。
幫會中收丐捐者勢力之大,蹤跡之廣,遍及許多省市。江、浙兩省100多個州縣中,幾乎無一縣不見他們的蹤跡,無一縣不發生上述之怪狀。在一縣中又不限於一鄉一鎮,凡鄉村中稍有市面的,都有他們的「分丐頭」。相當於縣丐頭派出的駐外夥計。凡有收丐捐的幫徒惠顧,由他們負責招待食宿。故每當二、八月開碼頭之時,各幫徒眾逢鎮過村蜂擁結隊而來,其聲勢之壯觀,宛如乞丐大遊行。
雖然如此,各幫徒眾開碼頭並不亂跑,各有一定的地點。甲幫所跑的碼頭,乙幫不得再跑;乙幫所跑的碼頭,丙幫也不得插足。因此,某縣、某鄉、某鎮應到若干組,均有一定界限,並不互相干擾。而跑碼頭的幫徒,對於他所跑之碼頭,不啻視為自己的不動產,其保管碼頭的辦法非常嚴格。如有他人私自亂跑,則必立即驅逐,甚或置之死地。如同占碼頭的幫徒經常爭碼頭一樣,開碼頭的幫徒也經常演出爭碼頭的鬧劇。
蘇南某鎮就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有一幫私跑碼頭的徒眾五六人沿街勒索,已經交納了丐捐的各戶還要再交一遍。他們既至東村,復到西鎮,商民們被擾亂得沒有辦法,只得向縣丐頭救援。縣丐頭來到鎮上,得知是一夥私跑碼頭者,就命令他們離開此地。誰料那伙人竟置若罔聞,揮之不去,依然沿街紛擾不休。縣丐頭見丐法不行,武力又不敵,只好聽其胡鬧。
當時全鎮商民譁然,以為此次丐頭威令不行,面子大丟。次日,天尚未明,忽聽外面「救命」之聲大作,商民們挑燈起視,只見有五六人一絲不掛地被綁縛著,為10多人簇擁向東市而去。過了片刻,天已大亮,又見昨天來鎮的那個縣丐頭率領了一大群乞丐,耀武揚威地由東向西而去。有人大著膽子問縣丐頭髮生了什麼事,丐頭說,昨天私跑碼頭、違抗命令的一批強叫花子,今早被「活種」了!
何謂「活種」?原來此輩將生人沉入河中叫「種荷花」,活埋土裡叫「活種」。商民們聽說那五六個叫花子都被「活種」了,個個嚇得說不出話來。
那丐頭越發自鳴得意,詳述了事情的經過:「昨天那幾個私跑碼頭的乞丐,被驅之後理應到別處去,怎奈他們不畏丐法。我只好回到縣裡找各處過境的兄弟商量,大家都說,要保鎮上安寧,並杜絕私跑現象,除活種之外,沒有別的辦法。於是我連夜帶領20多個兄弟帶繩索、鐵鍬來此,到各個客棧把幾個私跑碼頭的一一綁縛起來,送到鎮東的一塊墓地,挖了兩三個地穴,逐一把他們活埋了完事,我這就要回縣報告幫中的老大去。」
商民聽罷,莫不大驚失色。有幾個膽子大的,跑到東市,想看個究竟,果然於累累荒草野冢之中,又添兒處新墳!
收陋規
凡一碼頭上種種不法事業,如抽頭聚賭、販賣鴉片、秘密賣淫、拐賣人口等,若為幫徒所經營,自然受到幫會組織的庇護;若為幫外流氓無賴所經營,也必須借重幫會中有面子的頭目做靠山,以求保險。不用說,那是要交一筆數目可觀的保險費為代價的,幫中人稱之為「收陋規」。
比如說,有一個幫外流氓某甲打算邀集賭客抽頭聚賭,他就必須在事前將聚賭的地點選定了,先到占碼頭的幫會頭目那裡掛號,交上一筆掛號費。掛號之後,幫中就派一個善於說話應對的門徒到該賭場去作為常駐代表,專門負責應付外來「尋銅錢」的流氓(幫中把拆賭場之梢稱為尋銅錢),復派「吃得做得打得死得」的「四得」兄弟10餘人,分布賭場四周,嚴加保護。而後,該賭場方可安心聚賭,不致發生意外。
萬一有官中差役前來捉賭怎麼辦?那也不怕,因為幫會中的那位「常駐代表」與官中差役是互通聲息的。捉賭之人未至,而通風之人先到,場主與賭客有充裕的時間可以從從容容地逃之夭夭。因此,「掛號」又叫「保險」,確是名副其實的。當然,要請幫中保險也不容易,場主必須向碼頭霸主預先聲明,保險費完全由場主負責支付。如果場主不走運,賭場生意不佳,弄得入不敷出,保險費也不能短少分文。因此,場主做這種大生意必須反覆掂量,如果沒有充分把握,是不敢貿然向幫中請保的。
也有些賭場場主,既垂涎於聚賭之厚利,又害怕請保之後,入不敷出反致虧本,就偷偷地做起不掛號的生意。但這樣一來,種種不測之禍便接踵而至了。一則幫中兄弟探知某處有個賭場沒有掛號,必定互相報信,源源而來勒索小費,每人至少要給個二三角錢。
假如場主擺下臉來不給,那麼「四得」兄弟就會把他們那套「打得死得」的功夫一一獻將出來,甚或逢人便打,滅燈搶錢,鬧得天翻地覆,再發達的賭場經過這番折騰,也不能安然聚賭了。二則當地沒有入幫的流氓無賴,總是與幫徒狼狽為奸。他們如果得知某處有這樣一個不掛號的賭場,而且幫徒們已經前往索費,他們豈肯錯過良機?也必定是三五成群,緊隨幫徒之後。
如果每人也以二三角計算,他們一呼百集,叫你給錢又給不起,不給他們又鬧個不休,你這個賭場也就沒法開下去。還有一層,官中差役與幫會徒眾都是一鼻孔出氣的,凡掛了號的賭局,均須提一定的保險費分給差役。那些未掛號者,則幫中人一邊去拿開銷,一邊又去通知差役前去「排炮」。「差役一到,總是張牙舞爪,聲稱「奉憲捉賭」,場主無可奈何,勢必又要拿出若干金錢了結。
如若不然,他們就來個弄假成真,當場將場主及賭客一齊抓走。因此各賭場無不畏之如虎,惟命是聽,只求免得吃官司。因為這樣三層原因,幫會經營的賭場「保險」事業,得以興旺發達,且幫外無人能與之抗爭。
然而,在此幫與彼幫之間,幫內這個山頭與那個山頭之間,為了「收陋規」也常會發生殘酷爭奪的。20年代中期,黃金榮、杜月笙勾結租界中外頭目,在法租界公開設立「俱樂部」作為變相的賭場。當時,有個潮州幫三合會的頭子鄭子良,屬洪幫,仗著會員都諸拳術,居然向黃、社提出要求每月5000元的津貼,當然遭到拒絕,因此常派人到幾個賭場搗亂,投擲自製的香菸罐頭手榴彈,造成傷亡。這豈不是「太歲頭上動土」?
有時,「尋銅錢」者當場被賭場保鏢捉住,用「種荷花」方式扔入吳淞口外海中滅跡。如此慘死者,每年有10多人,誰也不敢過問,法捕房也熟視無睹。
此外諸如秘密賣淫、串販人口等項不軌事業,幫中均無不收其陋規。其手續與賭場「保險」大同小異,其精義不外乎「予之則安,拒之則亂」而已。具體收法,則可分為月規和節規兩大類。收月規的辦法是雙方先訂好價格,由幫中占碼頭者按月前往支取。有些進項不大的小生意不能月月奉敬的,則按節開銷,是為節規。
假使有人秘密私做,如能永遠保密則已;倘若有朝一日為幫中所知,大則捉將官里吃官司,小則糾纏不休永無寧日。久而久之,仍需按月開銷或按節奉敬,並且會追加臨時陋規若干。當然,交了陋規,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好處」:遇有外來流氓欺侮,幫中可以出力保護;如被官差拆梢,幫中也可出面說情。
總而言之,幫中得人錢財,就負有保護之責,通風之任。無怪乎各經營不法事業之私商倚之為「長城」,恃之為護符了。在過去沒有幫會庇護時,雖有少數不法分子冒險嘗試,但不敢明目張胆地干;自從各碼頭有幫會包辦之後,就敢於堂而皇之地公開經營,並且幾乎無處不有了。
包攬事件
占碼頭的幫會流氓在一地勢力之大,簡直與第二個行政衙門無異。其所管之事件,辦事之性質,諸如斷曲直、伸冤屈,或使兩仇講和,或加嚴刑峻法,都與衙門訟事相類似。這樣,占碼頭的幫會頭目,就得以把一切與訟事性質相似之厚利,裝到自己腰包里了。
江、浙兩省交界的某縣就曾發生過這樣一件曲折離奇的案件:該縣富商於某是個暴發戶,有個兒子很沒出息,慣與下流為伍,人稱老八。這個於老八癖性好淫,遇到稍有姿色的女人,總要千方百計弄到手。本地不遠處的尼姑庵里有個小當家,年方二八,稱艷一時,於老八垂涎三尺,每逢初一月半,必然前往燒香,正是:一度復一度,燒香望尼姑。女尼都是清心寡欲之人,但也有個別不慣過寂寞生活的。久而久之,小當家居然被187他勾搭成奸。
在此之前,這個小尼姑已被另一個官宦之子、外號叫「小丁香」的人所誘惑,並被拉下水。自從與於老八搭上之後,自不免對小丁香冷淡了些。丁香大疑,於是秘密察訪,知道了事情原委,立時對於老八恨之入骨,幾乎要拿性命相拚。幸好他的一個好朋友朱某從中調解,事情才暫時擱下。他哪裡知道,朱某正是該縣紅幫中之頭面人物,早就垂涎於小丁香和於老八家的錢財,眼下二人為一個小尼姑鬧起來,正好給他提供了發財的良機呢。
一天晚上三更時分,明月當空,尼姑庵中,於老八正摟著小尼姑在一張床上睡覺。忽聞外面人聲鼎沸,庵堂大門已被沖開,突然湧入10幾條大漢。「捉姦!捉姦!」
響成一片。老八大驚,急忙披衣出房,已被眾大漢團團圍住,為首一人,乃是小丁香。老八一見,恍然得知這夥人光臨的緣由了。當時,小丁香復指揮來人,將老八與尼姑二人面對面綁做一處,口口聲聲要送縣裡查辦。老八與小尼慌忙告饒,情願處罰了事。主庵老尼等也相繼而出,跪著求情。事主丁香有點退步了。但閻王好見,小鬼難當,同來大漢都是幫中流氓,豈肯就這樣了結?當下聲言道:如要私了,也很容易。我們半夜三更來到這裡辦事,必須償我們一夜不眠的損失費100元。否則,只有送到官中查辦,以清佛地。那於老八被縛已久,手足麻木難耐,一聽此言,知有轉機。急忙大聲說:「請趕快把我放了!這麼一點錢,好商量。」
那些大漢聽說,便將二人鬆了綁。於老八立即寫了一張便條,遣人回家,把100元如數取來,付給各大漢了結。
那於老八事後尋思,此事都是小丁香指使的。今日受了他的敲詐,必定要設法報復,以泄我心中憤恨。主意既定,次日也跑到幫會頭目朱某那裡去,將昨晚情形,一一申訴,並求幫中公斷是非曲直。朱某聞言,也吃了一驚,因為昨晚的事正是他包辦的呀,於老八被敲詐的100元現在還留在他那兒呢!
不過,於老八的請求並未使朱某為難,他當即欣然答道:「一個漂亮的小尼姑,難道就該小丁香一人獨占嗎?你不要怕,我一定為你出這口氣。」
老八歡喜無限,說道:「仰仗你的大力,事成之後,必有厚報。」
朱某道:「都是自家人,何必客氣,只須如此這般就行了。」
老八滿口應允而去。過了三天,於老八親自率領一大幫人,氣勢洶洶地去尋覓小丁香。他自恃人多,要與丁香決一雌雄。走到一座廟前,正逢小丁香也率領一幫人過來,似乎對方早有準備。雙方正好在廟前戲場上相遇。一聲令下,戲場變作戰場。雙方各各亮出武器惡鬥起來。
丁、於兩事主一為官宦出身,一為富家子弟,都是膽小如鼠之輩,何曾見過這樣場面?嚇得如篩糠一般。於是,雙方各有幫徒四五人,保護大駕遠遠退避。交戰片刻,有人來向老八報告道:某某受傷了。不一會兒,又來報:某某將死了。嚇得老八大驚失色。對面小丁香所得報告,也與這邊相同。再過片刻,又有人來報:已將小丁香那伙人打散了,但我們這邊有好幾個人負了重傷,現已送去醫治了。至此,於老八才稍稍放心下來,由保駕的小幫徒們送回家中。
過了不久,朱某來了,嘆息道:「唉,不知小了香何以備了這麼多的人為他保駕、使我們不能得手。但他那邊負傷的人比我們多。我們這邊僅少數幾人負有重傷,但不至於死。此外輕傷10餘人更不足慮。但打蛇不死,必有後患。此次肇事之後,更難保丁香不下毒手,你可要及早謀畫呵。至於這次幫忙費用,未傷的每人3元,我已代你開銷了。輕傷的另加醫藥費3元,也已忖訖。但還有四五名重傷者暫留在我那裡請醫調治。究竟如何處置,聽你裁決,我的看法還是各給醫藥費讓他們回家醫治為妙。」
於老八聽此一席話,不覺又怕又恨,又惜金錢,又無別的辦法,只得忍痛掏腰包,出大洋數百給朱某攜之而去。
可憐一個小丁香,一個於老八,都以為朱某是幫著自己的,是大好人。
殊不知他們兩人都蒙在鼓裡,真正在戲中唱主角的,正是這個幫會頭子呢。原來,他為於老八出謀畫策的時候,早有成竹在胸了。一方面慫恿老八帶一幫人去找丁香復仇,同時卻命一個幫徒到丁香處報信,告訴丁香道:「老八對你極為嫉恨,已約了一幫打手,要於某日某時置你於死地。」
丁香心想,你於老八既奪了我的小尼姑,又要取我性命,是可忍,孰不可忍!又是立即找他的好朋友朱某商量,決定召集數十名吃斗之徒,與老八對敵。其實,雙方所召集的打手,都是朱某手下的幫徒。朱某私下吩咐道:「今日兩方面都是自家人,只須在事主面前各出武器交過排場完事,千萬不可當真。」
當下朱某邀丁香同行。丁香深信今日必有一番惡鬥,唯恐危及自身安全,不想同去。朱某卻說:「蛇無頭不行,你如膽小,可多派些人保護。」
丁香無奈,只得勉強隨行。到了廟前戲場上,果見老八帶領一群武夫昂然直衝而來。既相遇,一聲令下,雙方打手立即蜂擁而上,互相目視,暗中會意。丁香一方先分出一小隊挾著丁香離開戰場,餘下的人高擎武器,直取老八,口中大叫:休得走脫!老八那方見勢,也立即分出一批人擁著老八逃竄,把雙方事主嚇跑之後,餘下的都是幫中自家人,於是乎就仿效戲台上的武打,表演一番之後便停鑼歇鼓,各自散去。所苦的是兩個事主,既被愚弄,又破大財,每人損失各在千金以上。
然而,幫會頭目的欲壑仍未滿足。從此以後,朱某又密令門徒分頭向丁香、於八兩方挑撥恫嚇。對丁香則說老八還要如何如何與你為難,你的生命如何如何危險,目下最妥善的辦法不如請託幫中有面子的人物,出面為雙方講開。到老八處也說同樣的話。好在兩人已被他們鬧成不世之仇,永無會面交談之日,故一經他們危言挑撥,就更加墮入五里霧中,但知你忌我恨,誓不兩立,哪裡會有不遵從之理?雙方果然托朱某講開。講開的酬勞金以及各種花費,又不下千餘金。
經過以上三番敲詐,事情仍然沒有結束、幫首播弄之手段反而更加升級了。講開之後不久,有一天朱某秘密跑到丁香處說道:「老八居心不良,現在名雖講開,其用心仍然險惡。你如想長久安寧,唯有把他做脫(幫中殺人之謂),方可絕了後患。」
豈知丁香本一文人,前幾次雖受愚弄,無非為求自保。今聽朱某竟提出要包辦人命,不覺大驚,當即嚴詞拒絕。朱某見此方未能得逞,復轉向老八處,亦用同樣的話播弄。老八一聽大喜,當場付2000金,托朱某「包做」。此後一天晚上,丁香果在回家的途中被殺。朱某不費吹灰之力,就得了2000金之賣命錢!後來此案被縣衙偵破,朱、於二人伏法,案情因此而大白於世。筆者不惜筆墨,詳加披露,目的是使今天的讀者,特別是青年讀者以見舊中國黑社會之黑。民國時期之社會昏天黑地竟到如此之地步!
包做人
紅幫對於秘殺仇人,稱為「做人」。「做人」者,殺人之謂也。「包做人」,包辦殺人的意思。這也是幫會黑勢力的特種營業之一。謂予不信,有幫中流行的一句黑話為證,叫做:「不殺不要錢!」
民國時期,該幫包辦殺人之營業,一度非常發達,最盛時幾有應接不暇之勢。其承接的事務大致有這樣幾項:一、姦殺,二、仇殺,三、政殺。其中以姦殺、仇殺二者為常見。
茲舉一例:河北省有個藝人,以青衣聞名於藝壇。他的大老婆有狐臭,被這位藝人所冷淡。後來這個藝人到上海演出,娶了一個名妓做小老婆。但這個小老婆卻不大規矩,乘丈夫酣歌醉舞之時,常常外出勾引英俊少年,有一次竟把一個走江湖賣拳頭的男人引入家中。藝人得知後怒不可遏,就找了他的一個紅幫中朋友商量,決計把那個賣拳頭的除掉,二人還立了一份包做人的契約,代價是500大洋。
某日清晨,一艘輪船即將離開碼頭。忽有一人匆匆上船,把肩上的一隻背包和手中一隻竹籃放到艙內,即返身上岸,聲稱要取其他東西。當時正好有一警察局的探員在船上,見其神色慌張,包裹沉重,懷疑他帶了危險物品。偷偷把背包打開一看,原來是兩隻胳臂,兩條腿,和一具軀幹,血肉淋漓,斧痕猶新。再把竹籃打開,竟是一顆帶髮辮的人頭!探員駭極而號,立即到岸上捉拿兇手,已杳無蹤跡。
後來,該兇手因醉酒被獲,吐出實情,原來包裹中的屍體,就是那個與藝人的小老婆通姦的賣拳頭者。這便是包做妒奸之一幕。
如果以為「包做人」這樣的黑生意,僅僅是幫會下層流氓的專利,那就錯了。事實上,一些上層有面子的大流氓也會幹出這樣的勾當。1934年,國民黨要人宋某同維也納舞廳的一個姓張的舞女發生關係,舞女受孕,多次向宋要求一筆10萬元的津貼,宋不給,把事情交給杜月笙辦理。
杜在老北門大街中匯銀行大樓召見這個舞女,卻預先布置下四個流氓(都是賭檯保鏢),俟舞女一到即將她劫持,用汽車送到吳淞口處,用「種荷花」的方式把她扔入大海「做脫」,連同胎兒一齊斃命。1936年初,法捕房副總監饒伯澤風聞這一案件,親自進行調查,得知一切內情。因事關國民黨政府要人宋某,法租界當局請示巴黎政府處置辦法,後因中日戰事發生,不了了之。
幫會所經營之特種事業,遠不止以上所列舉的各項。它如綁架勒索,也是他們常用的手段。1933年黃金榮的徒孫王文奎綁架上海顏料巨商貝某的幼子,後由黃出面「講斤頭」,貝家花了2萬銀元才將小孩贖回,還另送了黃一輛汽車。黃金榮還曾唆使他的心腹徒弟丁永昌綁架榮德生,一下子就敲詐了幾十萬美鈔。這些都是當時著名的綁架案。此外,還有販賣軍火、秘密賣淫等,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