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黑社會 · 賭窟——魔窟
舊時幾乎無時無地不可以賭博。聚賭的地點,可以在租界,也可以在華界;可以在專門的賭場,也可以在軍政要員的公館;可以在銀行,也可以在商場;可以在寺廟,也可以在民居;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開的;可以在婚嫁等喜慶日,也可以在辦喪事時;……上海虹口賭窟。
上海虹口大賭窟是民國黑社會中萬千賭博團體和場所中有代表性的一個。舊時在上海居住稍久的人,都能知道上海虹口大賭窟中賭棍神通廣大,一擲盈千累萬,毫無吝色。至於個中黑幕,則知之者鮮矣。那些賭棍居心險詐,善於隱秘,其賭窟中內幕,實非外界所能窺知。
有一名青年,曾被那些賭棍誘惑,沉淪賭窟中三四年,儼然成為中堅分子。其賭術愈精,而德性愈壞,為親朋所不齒。其胞兄自南洋返回,聞其胞弟墮落,便邀集親戚、朋友多人,勸導其弟歸家。後其弟出濁流而上正途,並將賭窟種種黑幕揭露出來。
(1)賭窟組織
賭窟中賭棍結成了「義利會」的賭博團體,會員分內部、外部、銀主三部分。
內部會員大約400人,其中的骨幹分子分三等,即先生、上手、快手。
先生僅四人,其中一人掌金庫,為黨魁;一人掌賭場監視;一人掌「規費」(賄賂費)。黨魁為廣東人,高視闊步,狀類富紳巨賈,日吸廣福和煙膏一兩二(價值20元),年年月月如此,既不減,也不增。眾賭徒奉若神明。若問黨魁真實姓名,連其徒子徒孫也無有知者。黨魁與人交往,從不提及自己的履歷,也無入敢於詢問。有人說,黨魁實為某省一巨案中之逃犯。以上四人,在賭窟中被稱為「四大天王」。上手共48人,有寶官(賭場主席,掌抓攤權)、楂牌(每次寶官抓子畢,由楂牌高聲問:「天牌注若干,買某番?」
得到賭客回答後,以薄鐵片擺在一定方位,作為賭客買某番的標記)、銀台(掌管檢驗、估定銀元、鈔幣、金珠寶飾等的真假、價值)等。快手負責彈壓賭場、跑腿、望風、傳遞現金入庫等。
外部會員有大好佬(流氓中之強有力者)、同道之老千(賭棍、騙子)等。
銀主是投資入股者,只分紅利,不負內部責任。
(2)按等分肥
內部會員中的先生每日工資20元,每夜工資也是20元,按日發給。先生中的黨魁工資加半。上手每天工資4元至10元不等。快手每天工資最多1元,最少4角。每天免費供應四頓酒食,每餐必四盤、八碗、兩湯、酒四壺(每壺半斤)。
外部會員每人每日少則分1角,多則得一二十元,這要看他們各人的勢力如何,賭徒對他們的依賴程度如何。錢由掌「規費」的先生親自送上門,或差人送去;也有外部會員自己來領取的。收受虹口賭窟「規費」的,人數多達千餘,一個賭窟,餵養多少流氓、渣滓!
銀主所得,不及內部會員中堅分子的110。
(3)賭博地點
賭博場所有時一日三四遷,有時一月不換地方。一般選在:小巷之內冷僻殘陋住宅;交界地點、四不管處;租界內高大洋房地下室等等。由於賭博場所隱秘無常,即使老練的偵探,也難以偵知。
(4)望風防捕
賭窟為防警方拘捕,除了賄買警方人員、買通警察機關附近小商店老闆(警方一出動,店老闆就用電話向賭窟報信)外,還在警察機關至賭窟的沿途,每隔20步布置一崗哨,以頑劣兒童充任。倘警方採取行動,最靠近警察機關的崗哨就用暗號通知下一崗哨,這麼一崗一崗傳至賭窟。暗號有搔頭、脫帽、舉手、叫車、倒行(與警察迎面行)等。警察才出門,賭徒早跑得無影無蹤。
天津租界賭窟
天津過去曾有英、法、德、日、俄、意、奧、比八國租界,沒有一個租界不設賭窟,尤以日租界為甚。
(1)日租界賭窟
同文俱樂部:日租界具有政治作用的最早賭窟之一,曾在日本駐天津領事署備案。由親日的方若(藥雨)糾集周寅初、費振甫等寧波幫、粵幫商人在橋立街(同慶後大胡同)開辦。大廳中高懸日本駐津領事署發給的執照。俱樂部每日備有中西餐和點心,步入賭窟的賭徒,即使不賭,也可無償地享用。再加上俱樂部以「業餘雅集」相標榜,故官僚政客、富商大賈經常光顧此俱樂部。
曾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的張弧,是俱樂部常客和最大賭客。大約在1928年的一個晚上,他在同文俱樂部推牌九,隨身所帶兩萬幾千元輸得精光;把賭窟中現金全部借來作賭本,又輸得乾乾淨淨;俱樂部會計替他從別處挪借了2萬元,不一會又都被他輸掉。這一晚他一共輸去6萬元,他是既不急,又不惱,既不心慌,又不心疼,依然嘴叼雪茄,鎮定自若,談笑風生。
該賭窟賭牌九,2000元一莊,賭麻將500元。此外,還有金錢攤、骰子攤等賭博。賭桌上以高級香菸為籌碼,桌面不見錢,賭局終了,到經理處結帳。
中和公會:前身是1919年幫會流氓劉金標開設的小賭局,那時僅有一張借來的打彈子的球檯,權作賭桌。不久由日本人豢養的流氓、走狗謝介石(後充任偽滿洲國外交總長)主持。賭窟設於芙蓉街(今新華北路)一幢大樓里。
日文《天津日報》的中村博彥是其主事人。中和公會不僅是賭窟,而且是以賭博作掩護的日本間諜組織。在這裡,賭博的名目有牌九、盒子寶、金錢攤、骰子攤等。四大汽車行賭窟:在春日街(今河北北路)。
惡霸袁文會特地從上海請來一個叫汪渭漁的人,主持此賭窟。經常有一二萬人在那裡聚賭。賭窟養著一幫打手。賭客輸了錢,有時被剝光衣服,等親屬、朋友來贖回。即使隆冬也是如此。
日租界賭窟還有心天道龍華會、松島街賭窟、萬國賽馬會、富山石廠賭窟、太平里賭窟等。
(2)意租界賭窟
安樂宮:在今五馬路。賭窟老闆為劉德標。賭法多種多樣:三十六門轉盤賭場設一樓;二樓賭金錢攤、骰子攤、盒子寶等;三樓賭八九點、麻將、撲克。三十六門轉盤由上海傳來,天津賭客覺得新鮮,入局者很多。不僅官僚、富戶賭,有些姨太太、小姐也著了迷。有時輸光了,只得脫下手鐲、鑽戒等裝飾品作抵押。此外還有吉拉槍場、回力球場等。
(3)英租界賭窟
英商賽馬會:英國人施就、好屋司等創辦,股金近百萬元。今工業展覽館即其舊址。每逢賽期,不僅街談巷議以賽馬為主要話題,而且報紙也以賽馬為報道中心。如《商報》還刊登頭馬預測表。英商賽馬會不僅吮吸天津市民的血汗,而且侵占了馬場道西南大片土地。
此外,英國營盤賭窟、潘復公館等賭窟,也都在英租界。
(4)法租界賭窟
泰安俱樂部:在二十六號路(今赤峰道)泰安里口,由清末廣東水師提督李准和天津海關道監督蔡紹基之子蔡國葆等組織。賭博項目有金錢攤、牌九、麻將等。經常光顧的有張弧、李律閣、蘇守愚、潘復、張宗昌等人,多為官僚政客、巨商豪富。如李律閣曾任北洋政府財政部高級顧問、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建設總署署長。這家俱樂部是高級賭窟,只有會員和會員所介紹之人才能人局,一般賭客不敢問津。賭窟特聘川、粵高級廚師,烹調佳肴名點。有的人為飽嘗口福來到賭窟。
法租界固定賭窟較少,多為流動性賭局。
(5)德租界賭窟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租界收回,這裡改成特別一區。這一區域的賭窟有德國球房、光陸影院、無錫道白俄賭窟、萬國球房、堂子街賭窟等。其中無錫道(今徐州道)白俄賭窟規模頗大。除了賭三十六門轉盤外,還賭金錢攤、牌九等。賭窟有男有女,多是上流社會人。袁世凱的兩個兒子袁六、袁八,京津《泰晤士報》經理熊少豪等,是這個賭窟的常客。賭窟每月報效特別一區主任(初為盧篆,後多次易人)5000元。
天津租界各賭窟除吉拉槍場外,都不與賭客直接賭博,而只是負責安全保衛。它們的收入靠抽頭(又叫水子)。賭家來賭窟坐莊開賭,賭窟按一定標準向莊家抽頭。三十六門轉盤賭按天抽頭,每天一二百元不等。也有賭窟跟莊家對半分帳,或四六分帳的。
賭窟中有一種特別的祭神儀式。其密室內設神堂,兩側貼字條,各書「殺殺殺」三字。所祀何神,外人無從知曉。每月朔、望,賭頭是必得祭祀的。除了朔、望外,賭窟還擇定吉日良辰祭祀。祭祀時,要燒香、放鞭炮、上供,還要殺一隻大公雞。神案前懸一張寫著「大殺三方」四字的長長紅紙條。深圳賭場。
深圳跟九龍僅一水之隔。民國初年,香港諸賭皆備,唯獨沒有攤館,因此就有一個叫張壽的人在深圳圩內開辦了一家攤館,招引港客聚賭。賭客當天來,當天去,甚感方便。張壽的攤館特聘男女「進客」若干名,負責到香港勾引賭客。攤館從各人拉來的賭客所下的賭注中,按一定比例抽取佣金,作為進客的報酬。一些女進客能言善辯,到處鑽營,拉來女賭客不少,好些是港商們的寵妾和小姐。女進客中有個綽號叫「肥婆五姑」的,打扮闊綽,特別活躍。
1930年前後,廣東省稅捐局局長關道的心腹鄭潤琦,在廣州募集10萬元(其中有關道等人股本),交給他的弟弟,人稱「鄭六叔」的,帶到深圳開辦賭場。「鄭六叔」在深圳圩上大街設立了大利公司,專營賭博。他派人跟攤館老闆張壽洽談,要買下張壽攤館。
沒有靠山的張壽不敢違抗有來頭的「鄭六叔」,只得將攤館轉讓大利公司。大利公司資本雄厚,雇用的進客多,雖還是利用原屬張壽的攤館,但生意好得多了。不久,大利公司在深圳大車站旁邊空地上,搭起一座大棚,將賭場遷至此處。除了這座深圳大賭場外,圩內還有五家小攤館,都是大利公司所設。原來張壽雇用的女進客「肥婆五姑」,這時為大利公司所用。
大利公司每月付給她的佣金近千元。公司屬下各攤館特規定,外埠賭客,不論是輸是贏,回去的路費一律由公司支付。香港來的賭客在深圳輸光了,不愁回不去。到深圳賭博的,三教九流都有,有的既是賭客又是嫖客,而有些窮極無聊、到深圳賭博取樂的婦女,輸了就出賣肉體。於是賭窟變成了淫窟。
關道等人下台後,大利公司失去了靠山,「鄭六叔」等人不得不離開深圳。陳濟棠的哥哥陳維周、小老婆莫秀英,在獨霸廣東的陳濟棠的支持下,於深圳大賭場原址,蓋起了一座官殿式大樓,叫做「深圳大飯店」。這裡既是賭場,又是煙館、淫窟。至少須付上1000元,才能購得進入該飯店賭、嫖和抽大煙的籌碼。
秘密賭窟
舊時每逢過年,上海總有一批人租借秘室,大開賭場,抽頭漁利。這種勾當,叫做「挑頭場」。其具體做法是:事先遍邀有名賭客,約定開賭日期。為籠絡賭客,招徠生意,「挑頭場」的場主還奉茶送酒,敬賭客如上賓。開賭之日,場主特備汽車、馬車等交通工具,將賭客——迎至秘密賭室。場主首先開口:「今天請諸位幫幫兄弟的忙。幸得諸位光臨,兄弟實深感激。且請哪位先擄幾方(意即當上風)。」
賭客中必有一人出而為上風。若推牌九,吃注(贏)10元,抽頭5角;配出(輸)者1元抽5分。這叫「進出頭」,抽頭都是5%。要是上風贏了,又須抽若干,叫作「護莊頭」。而代為「戳角」(在賭桌旁幫助點鈔、收付款)、供應茶水、遞送毛巾等,還有一筆收入。
每一名賭客,不論是贏是輸,總須向場主支付費用,謂之「拆小頭」。大約贏100元實得不過70元,另外30元被場主以各種名目所攫取。若是輸100元,則須抽頭5%,所以實際是輸105元。1元錢在賭桌上進出20次,這一元錢就盡入頭盆(場主存放頭錢用)中。場主每天收入,一般數百元,多則一二千元。「挑頭場」的營生,有時要從春節一直干到陰曆三月底。
民國時,上海除春節前後有秘密賭窟外,平日也到處都有。一處秘密賭博地點用過一二次後,即遷往他處。變動不已,出沒無常,警方不易覺察。秘密賭窟的開辦者,專喜物色富有者,找准對象,才肯下手。
要擄就擄一大筆,小打小敲,是不屑為之的。有個姓潘的富家子,從外地到上海。住得久了,上海三教九流都熟悉。經友人介紹,潘某認識張某。張某自稱是某買辦之子。日子一長,兩人深相投契。
一天,張某拿出一隻小方匣,對潘某說:「這個小方匣,是我發明的賭具,它用厚紙板製成,裡面暗裝彈簧四副,各夾著『天』、『地』、『人』、『我』四張牌中的一張。在紙匣兩端緊捺,欲得之牌即應手而下。另在袋中裝入跟紙匣里相同的四張牌。入局時偽裝探囊取牌,罩入紙匣中,其實紙匣中牌並未取。匣旁用白紙一張寫『天』、『地』、『人』、『我』四字,作下注用。若見『天』、『地』、『人』牌上有重注,即捺紙匣兩端,使『我』牌出現於賭桌。此賭具操縱靈活,勝負在我。我有一個朋友,是前清要人的孫子,家資豐厚,酷嗜賭博,十萬八萬不惜付諸一擲。若用這個賭具,巨款不難立得。可惜家中財政大權操於嚴父之手,我搞不到賭本,無法下注。」
潘某聽了,為之動心。將賭具拿過來,多次試驗,無一失誤。心中大喜。急問張某:「就是不知需要多少賭本才能去賭。」
張某說:「如果想得到數萬巨款,至少需準備1萬元。」
張某去後,潘某自忖,能贏三四萬元,兩人備可得一二萬元,何樂而不為。但要贏錢,就要先籌1萬元賭本。躊躇良久,決定竊取其父往來莊折。得手後,潘某帶著錢急忙找到張某住處。張某說:「先要找好地方,再邀某公子登場同賭。」
過了一兩天,張某前來通知潘某:「今晚可開賭了。我再三邀請某公子,他已答應了。」
張某去不多時,即有張某所派包車夫來迎潘某,潘某立即攜帶萬元乘車前往。到了賭場,已有所謂某道尹、某少爺、某富商等六七人先到,某公子也在座。品茗片刻,張某即提議入局。因向某公子說:「鄙人發明一種新賭法,匣於中裝『天』、『地』、『人』、『我』四牌,任人猜押。中者下1元賭注可贏2.8元。今有敝友潘,最喜這種賭博,平常萬金出入毫不在念,今即請潘君坐莊,與諸君一戰何如?」
在場幾人都表贊同。潘某即拿出賭具。各人團團圍坐,隨意下注。開盒三四次,潘某已贏2000餘元。第五次,公子一人下注2000元,又遭失敗。至第六次,公子怒曰:「下注有限制嗎?」
張某說:「沒有,沒有。只管下注好了。」
公子便將錢包的一半倒了出來,押「人」牌一門。數一數,有7000多元。加上其他人下的注,合計1萬元出頭。「天」、「地」兩牌雖有注,但數目很少。張某特別示意潘某小心在意。潘某抱篤定態度,以為上場以來一帆風順,這次也不難手到成功。誰知一開匣,竟是一張「人」牌。潘某初以為眼花,沒看清楚。
待定神再看;三魂嚇掉了兩魂。而張某還對潘某怒目直視,深恨其疏忽。潘某呆若木雞。公子等人喜不自勝,坐等潘某賠2.8倍錢。潘某已不能點錢,幸張某從旁幫忙。潘某共須賠2.8萬元,除去前次盈餘,還輸2.4萬元。將帶來的1萬元全部交出,尚少1.4萬元。張故意問潘:「還帶有現金嗎?」
潘某說:「我就帶了這麼些,請諸位明晚再來吧。」
其他賭客散後,張某喋喋不休地責怪潘某:「你怎麼這樣糊塗,竟錯開了『人』牌。」
潘某說:「不要再說了,明天去翻本。」
第二天,潘某竊取莊折私提萬元之事被其父察覺,否則還要一再上當。原來開賭之前,張某就跟某公子設計好圈套。第五次開匣後,潘某贏,來不及數錢,張某在一旁協助。張又幫助收匣藏牌,乘機將「人」、「我」兩牌顛倒了位置。第六次眾人均下重注於「人」牌,「天」、「地」兩牌也有數百元小注。潘某見「我」牌無注,遂按機關,捺「我」牌下,不知早有人以「人」牌頂替「我」牌。故開出的恰恰是眾人下重注的「人」牌。
寺廟賭窟
寺廟本是禮佛之地,但流氓賭徒也鑽進了有的寺廟,毒化了那裡的空氣,褻瀆了佛教教義。杭州有一名不知從哪裡來的「遊方僧」,人稱賭博魔王。他在杭州的寺廟中另闢密室,作為賭窟。為引誘更多的人到寺廟中賭博,特在上海設置「辦事處」,招牌上寫著「杭州三□竺院」。「辦事處」尤喜招集不安於室的巨紳豪商家的姨太太等,往杭州以燒香為名,任情狂賭。輸贏之數,動輒干元。
姨太太們回上海後,她們的丈夫問起錢怎麼用的,她們都推託說已施捨寺院,或作了水陸道場。該遊方僧雇有流妓一人,20餘歲,取名百媚,姿容俏麗,能操上海、杭州、蘇州、寧波、廣東五處方言。在賭場應酬靈活異常,人多呼為「和尚嫂」。該遊方僧給百媚封了個「女總會總理」。
以這個流妓作為釣餌,引誘上海、杭州、寧波等處一些不守佛教戒律的闊和尚,到賭窟中聚賭。遊方僧以「倒脫靴」等種種手段將闊和尚們的錢包洗劫一空。富僧們明知落入陷階,但因犯了賭、嫖兩條,不敢到官府告發,只得自認晦氣。以故該遊方僧更加囂張。
銀行賄窟
民國時期,成都的字號、銀號,好些都設有秘密賭窟。如華興街多益字號,南新街東升字號,春熙南段利豐銀號,春熙北段西南銀號等,都是日夜聚賭的賭場。有個旅長叫覃筱樓,1927年春節期間,在利豐銀行當寶官推牌九,一夜之間輸掉20幾萬元。當時步槍50元一支,20萬元可賣4000支步槍。覃筱樓一夜所輸的錢,如果買成步槍,可武裝比一個旅還要多的部隊。後覃筱樓從宜賓販了幾十船硫磺和很多鴉片,倒賣後賺了很多錢,才把賭帳還清。
那時成都的銀行,有些專為賭博服務。各大銀行都樂意放賭帳。一般放款利息為二分,放賭帳利息為三分,年利率30%,放賭帳比一般放款利息高出50%。
攪賭局
賭局抽頭,收入之大可用「日進斗金」四字形容。有的人想爭行奪市,取而代之;有的人則企圖通過大鬧賭場,分得一杯羹,因而便有「攪賭局」這種事。
清末至民國年間,天津有一種流氓叫「混混兒」,又叫「混星子」,官方稱為「鍋匪」,專喜攪賭局。有時是單槍匹馬闖進賭場,平白無故破口大罵,揚言如賭局局頭不將賭局讓給他干幾天,他就把賭局鬧個天翻地覆。賭局局頭親自出面,連哄帶嚇,混混兒不吃這一套,仍吵鬧不止。局頭一聲令下,打手們蜂擁而上,操起斧把亂打。
混混兒立即躺倒在地,兩手抱後腦,胳膊護住太陽穴,兩條大腿並緊,側身而臥。倒還要倒在門口,攔住去路。倒下後,口中還惡罵不止,為的是刺激賭局局頭等人,好叫他們將自己痛打一頓。打夠了,局頭吩咐打手們住手。這時另有人來問明受傷的混混兒的姓名、住址,用門板將他抬回去治療、養傷。按當時天津地方的規矩,賭局局頭還要親自登門探病,送錢送禮。
痊癒後,賭局每天給予一兩吊錢津貼。只要賭局開一天,就要給一天津貼,這叫「拿掛錢」,或叫「拿毛鈿」。這是用送上門去挨打的方式攪賭局。
另有一種攪賭局的方式,講起來叫人簡直不敢相信。混混兒闖進賭場,到賭桌前操刀割下自己大腿上一塊肉,作為押注。有的寶官二話不說,從自己大腿上割下一塊三倍大的肉,作為賠注。如混混兒賭輸了,寶官將混混兒的腿肉拎走,混混兒就占不到便宜。只好使出另一招,就是進行挑釁,有意招來毒打。有的賭局局頭怕把事情搞大,趕快對混混兒賠笑說:「朋友,咱不過這個耍兒。」
並吩咐手下:「快給這位朋友上藥!」
有人便拿來「藥」——一把鹽:敷在混混兒的傷口上。混混兒儘管疼痛難熬,也要裝作不在話下。敷過了「藥」,賭局勸解一番,答應每天支付津貼,混混兒才肯收場。混混兒送上門挨打,要讓人打出個名堂來,方能得到賭局每天開給津貼的報償。如打得不重,或打時忍不住哼了兩聲,混混兒就達不到目的,有時還要被奚落。
這就是賭棍和流氓相遇,演出的一幕醜劇。
混混兒集體攪賭局的事,也時有發生。一夥混混兒,衝進賭局,掀翻賭桌,砸壞家具。宣稱:今天要來接收賭局。賭局打手在賭局局頭指揮下,一擁而上,雙方展開惡戰。交戰結果,如賭局敗,則賭局局頭就帶著手下人棄賭場而去,賭場為混混兒所占領;如混混兒輸,他們便乖乖地撤走,賭場仍為賭局局頭所有。要是雙方相持不下,就會由局外人從中調解,以混混兒跟賭局局頭共同占有賭場而了結紛爭,混混兒算是達到了目的。這種集體攪賭局的場面,真有點像群狗搶啃肉骨頭,你咬它,它咬你,難分難解。
吃人魔窟民國時期有賭博嗜好的人不在少數,他們中誰都想一夜之間發橫財。固然有通過賭博成為暴發戶的,但那畢竟是極少數人。他們都是些黑心的賭場老闆,狡詐的流氓賭棍,賭博集團骨幹分子,賭場實權在握的職員,賭場聘用的無孔不入的「進客」、「航船」之流,跟賭場串通作弊的賭徒,等等。絕大多數是必輸無疑。
輸的情況不一樣,有的賭輸了隨身所帶現金,也就歇手了。有的輸得囊空如洗,偏不認輸。越輸越想賭,這大概是這類賭徒的共同心理吧。沒有錢可押,就向賭場上「放包人」(專放賭博款的高利貸者)借債。而一旦跟「放包人」打上了交道,就如妖魔纏身,擺脫不掉。
有一種賭博高利貸叫「八撞十」,即借10元錢實際只付給8元,另2元作為利息先行扣下,但在還債時,還10元是分文不能短少,並且限定一天內歸還。隔日還款,即加利息半成至一成。借了款再賭,又一次輸了,就只好廉價變賣衣物來還債。衣物賣光了還償不清債務,便只得變賣田地、產業。輸得極慘,死不回頭的賭徒,甚至有賣妻鬻子的。當然,還有比這個結局更悲慘的,一些人賭到最後,或是懸樑自盡,或服毒自殺,或投河而死。傾家蕩產,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就是很多賭博者的歸宿。
安徽合肥有一個姓陳的人,祖傳房屋、良田頗多,家境富裕。但此人嗜賭,幾年之間即將田地房產變賣殆盡。其妻屢勸不聽,絕望之餘,竟上吊而死。死前留下諫夫詩十首。
其一云:
是誰設此迷魂陣,籠絡良人暮作朝?
身倦囊空歸臥後,枕邊猶聽夢呼么。
其二云:
焚香寶鼎祝蒼天,點佑良人性早遷。
菽水奉親書教子,妾歸泉下也安然。
妻子的死並沒有使陳某痛心疾首,翻然悔悟。老天爺是更不會「點佑」他了。陳某沒有照他妻子所說,在家服侍父母,教導子女,克盡為子、為父之道,而是狂賭不止。後陳某淪為乞丐,流落他鄉,不知所終。
合肥還有個吳某,曾畢業於保定軍校,在其兄吳新田手下任職。1920年後,攜巨資返鄉定居。剛回鄉時,貂冠狐裘,氣派不凡;廣置良田、華屋,富甲一方。他日日夜夜為「方城之戰」,賭博勁頭沒有減弱之時。幾年之後,竟一貧如洗,不齒鄉里。其女一再央求他不要再賭,他怎麼也聽不進去。於是她以投井自盡來警告其父。但女兒自殺歸自殺,他賭博歸賭博。1937年,吳某家徒四壁,瓮餐不繼,無以為生,與妻子雙雙投河自盡。
像合肥陳某、吳某這樣的賭徒,在民國時代是處處都有的。據統計,上海淪陷時期參加賭博的人有50萬以上,其中因賭博而破產的不下4000家。賭風之盛,不獨上海為然。賭博而毀家者,各地都有很多。
官場與賭場
官場和賭場以各種不同方式密切聯繫在一起。好些官場人物,包括當時在台上的,以及下了台當寓公,伺機東山再起的,都是賭場的常客。有的官場人物甚至本身就是賭場老闆,或者是賭場後台。即使有人以「禁賭者」面目出現,也往往是為了借禁賭索賄。
承辦賭博
1912年至1913年上半年,廣東省實行禁賭,賭商們轉入地下。但過不多久,賭商們就時來運轉。1914年龍濟光一進入廣東,即恢復山票和鋪票賭博,改名「十字有獎義會」和「十五字有獎義會」。1916年,陸榮廷趕走了龍濟光,次年升任兩廣巡閱使。在他執掌兩廣政權的四年時間裡,他的部下、先後任廣東督軍的陳炳焜、譚浩明等,借籌措軍餉之名,招商承辦番攤館。
在提交省議會討論時,副議長陸盂飛和一批議員支持招商承辦賭博,為此他們都撈到了一大筆錢。招商承辦賭博,還得到了省長李耀漢的支持。為冠冕堂皇起見,承辦賭博稱作「承辦防務經費」。先由一個大賭博商向省財政廳承包。為獲批准,大賭博商除交納「正餉」之外,還要向省有關方面分送「公禮」和「干脩」,每一個環節上的人都要孝敬到,「燒香」要燒遍。大賭博商承包下來,再劃片轉包給其他賭博商人。
層層轉包,層層刮皮。很快,全省各縣各鄉都辦起了番攤館,旗號都是「辦防務」。除了番攤,山票、鋪票也都招商承包。
廣東省財政廳招商承包賭博,收入可觀。1927年以後,省庫收入有所謂「籌餉收入」一欄,即是招商承辦番攤、山票、鋪票的收入。1932年5月,區芳浦任財政廳長,為增加賭捐收入,他在《整頓稅捐辦法大綱》中,將所謂「防務經費」照原額增加三成。同年又規定,承辦番攤和山票鋪票(官方文書中分別稱為「防」、「義」)須以廣州市不動產作保。
區芳浦為借賭博發財,巧立了「監辦費」的名目。監辦費就是財政廳長派出監辦員監督賭商的承辦情況,賭商為此而付出的費用。「監辦」其實是有名無實,財政廳根本就沒有派人下去。有時隨便派個張三、李四,並不是監辦員,但「監辦費」是少下了的。這筆費用就在財政廳的高級職員中瓜分。連財政廳的秘書,每月都分得300元的「監辦費」,主辦「防務經費」的人和主要頭目就更不用說了。「公禮」、「干脩」在布告上是被禁止了,「監辦費」實際上是變相的「公禮」、「干脩」。
日本侵華戰爭時期,偽政權也招商承辦賭博。
1938年10月21日廣州陷落後的第六天,大街上就到處擺開了番攤、骰寶、牌九等賭案。一些天良喪盡的地痞惡棍,將趁火打劫得來的財物作押注,盡興賭博。又過了幾天,賭博忽然變得有「秩序」起來。賭棍們紛紛將賭案搬入空無一物的店鋪內,門前有一日本兵把守。店內另有一日本士兵坐在高椅上監視,用日語告訴賭徒們不必害怕,由皇軍保護著呢,放心賭好了。
每天賭畢,由日本士兵按賭桌收取保護費。偽維持會開張後,1938年6月由偽財政處批准裕榮公司承辦番攤、骰寶,大利公司承辦山、鋪票及白鴿票。他們給番攤、骰寶賭捐取了個雅馴的名字:「第一娛樂捐」。似乎天下娛樂莫過於番攤、骰寶。娛樂場指定設在南華路、大同路、帶河路、米市路、天成路。
1941年,偽廣東省財政廳撤銷市區的賭博公司,另指定廣州市郊的南村(南田)為特別區,准予開設賭場,由廣福公司承辦。從南村村口泰山廟到村中,設立10多個「娛樂場」,番攤、骰寶、煙館等色色俱全。從海珠橋到南村,賭徒熙熙攘攘,不絕於途。各縣的「第一娛樂捐」照舊辦理。
借賭索賄和行賄
不同時期、不同地方的當局,對賭博態度不完全一樣。有時有些地方當局公開提倡賭博;有時有些地方當局雖然口喊「禁賭」,但卻是明禁暗護。民國賭風日熾,跟官吏們的鼓勵、支持、庇護有關。官吏們為何採取這種於國於民有害的態度呢?因為賭博對他們來說,是一大財路。他們不僅可以借賭博籌餉,還可以借賭博索賄。要是真的禁起賭來,豈非自己斷了自己的財路?
拿在西北獨霸一方的馬鴻逵(曾任昭武軍幫統、師長、軍長、綏西清鄉總司令、十五路軍剿匪總指揮、寧夏省主席)來說,他經常邀請其下屬、幕僚中家底厚實者到他公館中賭博。他對下屬、幕僚誰能拿出多大賭資摸得很清楚。他點到誰,誰就不得不往,而且要帶一筆巨款。非輸到分文不剩,不得回家。
有個秦某,在有「寧綏門戶」之稱的磴口縣任稅務局長,搜颳了很多錢財。馬鴻逵知道他是「肉頭戶」,特找他來賭。一次,秦某在馬公館將所帶2000元現洋賭光了,馬鴻逵還不放他走。秦某隻得借1000元再賭,很快又輸光了。馬鴻逵覺得這次油榨得差不多了,才放他出馬公館。馬鴻逵的部下個個都清楚,凡進馬公館賭博,就是向「馬老總」「進貢」。
20年代,安徽安慶一帶的土皇帝馬聯甲經常在他的營務處長袁生傑家中(安慶小二郎巷)推牌九。每晚輸贏都是幾萬元。入局者大半是各縣知事和厘金局長,他們故意輸給馬聯甲,把賭博作為行賄的一種巧妙方式。馬聯甲有次做生日,一群附炎趨勢之徒藉機孝敬,取悅主子。和縣知事金保權,用黃金特製麻將牌一副,作為壽禮。他用自己的行動給自己的姓名作了註解:「金保權」,即用黃金行賄保權位。
舊時安慶的商人,尤其是錢業商人,常以請客為由,請地方官到家中賭博。或推牌九,或叉麻將,或搖攤。如昌祥錢莊、春祥錢莊等,都曾以這種方式結納官府中人。那些官員一旦得了縣知事、厘金局長等肥缺,到任後,即將公款存入跟他們關係最密切的錢莊,所得利息裝入個人腰包。貪污款也存入錢莊,或由錢莊代為轉移。
賭場發放「香菸費」
賭場要在地方上立腳生根,防止被搗掉,必須跟備有關方面搞好關係。
官吏、軍警、地痞流氓,都必須一一打通關節,千萬怠慢不得。
江蘇無錫市在日偽占領時期,有一個遠近聞名的大賭場,設在觀前街(曾數度遷移)。該賭場規模宏大,設備富麗,職員多達數百人。帳房間鈔票宛如山積,簡直就像是一家生意興隆的大銀行。該賭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向各機關部隊發放所謂「香菸費」(這真是挖空心思想出的名詞)。
縣政府從科長到聽差,警察局由局長到門崗,各部隊的翻譯、密探,馬路上的白相朋友,等等,都統計周密,無一遺漏。名冊厚厚一本,姓甚名誰,何處任何職,「香菸費」若干,全都記載詳明。數目最低者每月1元,最高達數百元。有的派專人送致,有的須自行領取。賭場特辟三間大廳,排列10幾張桌子,作為「香菸費」發放處。並指定10幾名職員,每天在大廳分發「香菸費」。前往領錢的(當時社會上稱作「領餉」),一天有數千人。縣政府的職員照樣跟地痞流氓擠在一起。只要有錢,也就顧不得體面了。
領餉者每人持有賭場發給的卡片一張,正面註明姓名、地址、每日應領金額,背面是一張月曆。領過幾號的錢,就在幾號上蓋個章,就像現在的牛奶訂戶每天清晨到牛奶站拿牛奶劃奶證一樣。每天上午9時,大廳開門,各色人等把卡片放在桌上。10時開始呼名領錢。先到老先領,據說還秩序良好,沒有爭先恐後現象。「香菸費」起初一天一發,不久改為兩天一發,最後定為五天一給。總計一天開支約在幾萬元以上(那時米價10幾元一石)。你看,無錫的這家賭場,它的關係網多大多密,它的社會基礎多廣多深。
賭場開辦久了,向賭場索要「香菸費」的機關、個人越來越多。儘管賭場進帳很大,也覺得漸漸承受不起。無錫的這家賭場,靠「香菸費」站住了腳,又因「香菸費」浩繁而倒了台。
那幾千名領香菸費的人(主要是官府中人),誰希望賭場關門呢?
上海在淪陷時期,滬西一帶的大賭場從6個迅速發展到21個,各賭場不僅在日本憲兵滬西分隊領有執照,取得了日本憲兵的承認和保護,而且還到汪偽七十六號特工總部登記註冊。每月按照規定,根據各自資本、規模和營業額,向七十六號交納「孝敬費」。七十六號負責賭場業務的是吳四寶,他派出手下特務,到各賭場「抱台腳」,即充當保鏢。一則嚴防重慶國民黨政府派遣的特工人員進行破壞活動,二則監督各賭場的營業情況,防止賭場少交「孝敬費」。
各賭場老闆因有日本憲兵、汪偽特務保護,故腰杆特硬,膽子特大,手段特狡詐。賭場天天用汽車接送賭徒,並免費供應西餐、茶點、鴉片。附設舞廳,還有舞女陪舞。鴉片、舞女、西餐、賭博,每樣都是那麼誘人。不僅上海一地的賭徒,而且滬寧、滬杭鐵路沿線的賭徒,也被吸引到這些賭場,這些甘願做亡國奴的人,沉溺賭窟,聽任中華河山淪於敵手,聽任中華兒女在日本鐵蹄下呻吟。
當時滬西賭風之盛,為上海建城以來所未有。賭場老闆一個個大發橫財,志滿意得。七十六號的大小特務也將腰包塞得鼓鼓的。「孝敬費」在七十六號「劈霸」(分贓)時,處長級的頭目每月可得500元,以下400、300、200元不等。丁默村、吳四寶等人當比處長級頭目分得更多。
賭場「片官」有恃無恐
舊時成都地區賭場一般晚上營業,流氓、土匪、地主、商人等白天無所事事,就相約在某些公館開設臨時賭場,叫做「擺片」。賭場經常變動,一處公館賭個把月或四五十天就換地方。這種流動賭場的負責人叫做「片官」。他們負責賭場招待(有上等飯菜和鴉片等),並墊錢放賭帳。片官還負責賭場安全。有片官在,賭徒就賴不了帳,軍警就不會來抓賭。
賭客輸了,第二天交現金四成,其餘允許欠帳。再賭輸,第二天再交四成現金。每次所輸的錢都許可欠六成(中間贏了須還帳),到一次擺片結束,再算總帳。如付不清,可向片官請求拖欠一段時間,等賣了房產等再清償債務。因片官放帳,錢少能賭,無錢也能賭,所以賭徒們都放開手腳大賭起來。
片官是些什麼人呢?他們怎麼有這麼大的勢力呢?原來他們大都是幫會頭子,有的是一些舊軍官。如廣漢的侯少煊、向載明(綽號豌豆米兒),鄲縣的鐘漢芳等,都是幫會頭子,都當過片官。新都的李顯之曾任團長,也當過片官。他們本人有相當的勢力,又多與軍政要人有勾結。根本用不著給軍警送「包袱」(賄賂),軍警也不敢過問他們。
賭徒如在賭場發生爭吵,自有片官的兄弟伙維持秩序。賭徒賴帳,片官便派兄弟伙去索要,不怕賭徒不給。片官要是不客氣,就會派兄弟伙把賴帳的賭徒「毛了」(暗中收拾掉)。賭徒們知道輕重利害,他們是再也不敢賴帳的。
片官的責任是組織擺片,負責賭場安全等,其權利是向贏家和輸家按5%抽頭。撲克抽頭按「朗」計算,20轉為一個大朗。一個大朗,片官可抽頭10幾元。一副撲克,每天要打20個大朗,一共要抽頭200多元。如同時有10副撲克在賭,那一天抽頭就有2000元。一天開一二十桌是平常的事。除了獎賞兄弟伙,招待賭徒,賞給賭徒所僱車夫酒錢用去很少一點外,頭錢絕大部分為片官所得。片官有勢又有財。
官員開賭
四川地區因軍閥、官吏、哥老會頭子、惡霸地主、大小土匪參與賭博而賭風更盛。
駐川各軍軍官大都嗜好賭錢。每年農曆正月初一上午,駐紮成都的鄧錫侯、田頌堯、劉文輝三軍高級首腦的部下,都要到首腦家去拜年。藉此機會,就在首腦家推牌九、擲骰子。各軍首腦團拜時,也要推牌九,並且跟各軍部屬一起賭。首腦贏了錢,也要賞一些給各軍部屬,以示籠絡。
正月初一是劉文輝部師長鄧權才的生日,當天午後,各軍將領就以拜年拜壽為名到他家賭博。麻將、牌九、骰子,外加撲克、紙牌,一開就是10幾桌、20桌。初二上午,鄧錫侯、田頌堯兩軍將領相約到劉文輝家拜年,少不了又要聚賭。初三以後,則按次序到什麼參謀長、什麼處長家拜年、賭博。初五以後,三軍將領又互相請客。再掀起一次賭博高潮。
正月里吃春酒一直要吃到二月趕青羊宮花會時,軍官們的賭會也要一直延續到這時。這麼轉過來賭,轉過去賭,叫做「吃轉轉會」。每次賭博,每人輸贏至少幾百元,多者萬元以上。過了青羊宮花會,轉轉會吃完了,賭場就從官員們的公館轉移到銀行、字號和俱樂部等賭窟。除了打仗,子彈飛來時,不得不停一下外,平時是一年賭到頭。軍隊中的將領如此嗜賭,其下層軍官和兵士是可想而知了。
軍官們不但吃轉轉會,而且還公開地或秘密地開設賭場,招徠中小官吏、幫會流氓、土匪、商人等聚賭。公開的賭場叫做「明堂子」,秘密的賭窟叫做「私窩子」。劉文輝的護衛隊隊長朱瀛洲開設的牌坊巷賭場,是成都的四個著名的明堂子之一。其他三個是:劉文輝的親信、朱瀛洲的連長冷少康開設的獅子巷賭場;鄧錫侯的侍從副官喻載陽、榮昌義、谷毅、王席儒等開設的塘坎街賭場;田頌堯部鄭南夫師的團長張紹泉開設的笆笆巷賭場。
朱、冷、喻等的賭場,所得頭錢,連劉文輝、鄧錫侯公館裡的棄兵、奶媽等都能分得一份。「下人」都有份,主子就更不用說了。這些賭場都有全副武裝的士兵保護。就是軍警團的巡查隊,也不敢打這裡經過,要繞道而行,怕引起賭場誤會,以為是來抓賭的。
軍官開設的私窩子就更多了。貴州軍閥袁祖銘的駐川代表吳楷儒的如是庵街公館,田頌堯的駐省文報處長馮篤生的棉花街公館,鄧錫侯的副官長文盂陶的三多里公館,等等,都是私窩子。每天晚上,這些公館門前車水馬龍。主子們在屋裡賭,弁兵、保鏢、車夫們在門口地上賭。呼么喝六,裡應外合,好不熱鬧。巡查隊、年輕婦女都不敢從這裡經過。前者怕引起衝突,後者怕被污辱。
抓賭鬧劇
國民黨政府在《違警罰法》內規定,凡違犯賭博條例的可處罰款(不超過15元)或拘役(不超過一星期)。而廣西省府制定的《廣西禁賭單行條例》載明,凡犯有賭博罪者,最高可罰款500元廣西金庫券,同時沒收全部賭資(不僅有現款,還有金銀、首飾等)。所得罰金,20%歸省庫,40%獎勵檢舉報信者,抓賭者和辦案者各得20%。條例並規定,對檢舉報信人要加以保護,不得泄露其姓名。
此條例一公布,檢舉、告密之風大興。很多人為得到數額可觀的獎金,「六親不認」,涌至警察局、所密報親友賭博。警察局、所聽說報賭案,頓時來了勁頭,因為發財的機會來了。警察局、所去抓賭,除了按規定獲得獎金外,還可乘機敲詐勒索,順手牽羊,並剋扣發給密報人的獎金(起碼扣去14),多的扣去12。在警察局、所,抓賭被視作美差,莫不個個爭先,人人奮勇。有一名警探長,破獲了「亞盧」、「會仙鄉」兩個大賭窟,共得獎金1000元,抵得上大半年的工資收入。
在抓賭鬧得很兇的時候,廣西的很多賭商都轉入地下,並尋找保護。桂林的賭商們私下裡給臨桂縣府(1940年前,桂林歸臨桂縣府管轄)、廣西綏署憲兵團(後改為特務團)、省會警察局等有關人員送去「保護費」。賭商們認為,這下賭場「保了險」。哪知仍常有抓賭的事發生。原來」保護費」有的環節送到了,有的環節沒有送到;有的送得多,有的送得少。這樣,賭商們取得了這部分人的庇護,相反卻同時得罪了那部分人。
1939年秋,廣西省會警察局白桂分局派局員曹凱率一隊員警到榕蔭路湖南會館隔壁的一幢房屋內抓賭。這個賭扈受憲兵團二營營長陳某庇護。憲兵二營就駐紮在湖南會館內,聞知白桂分局到隔壁抓賭,認為有意跟他們作對,斷他們的財路。於是派出大隊武裝憲兵,將白桂分局抓賭員警一一繳械,還結結實實地捆綁起來,打個半死。又將賭徒、賭具、賭資全部搶回。省會警察局得到白桂分局告急,立即派出大批武裝保安警察,前往出事地點。
他們一到榕蔭路,就跟憲兵二營的人真槍真刀幹了起來。事情鬧大了。第五路軍總部和廣西省府得報,立即派軍警督察處處長唐紀到現場制止。並責令憲兵團長鄧光倫和省會警察局局長周炳各自將部下撤回,嚴加管束。一場大規模流血衝突是避免了,但白桂分局的曹凱等人均被打傷。事後,第五路軍總部和廣西省府不作認真調查,不分是非曲直,即將白桂分局局長陶榮,以及憲兵二營營長陳某一起撤職。
而在天津租界,工部局的捕頭、警官、「師爺」(翻譯)、便衣偵探等收了秘密賭窟的賄賂(賭窟不時要給他們送錢),還要經常到秘密賭窟抓賭,為的是一次撈幾千元錢的外快。他們捉了就放,放了之後賭窟照常營業。就這麼捉捉放放,捕頭們錢也撈了,賭窟也得以存在下去。捕頭、警官、師爺和便衣偵探們是不願把賭窟徹底端掉的,因賭窟是他們的財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