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穌會思想文獻匯編 · 第五十冊:任斯德范《聖教理證》

聖教理證 救世壹千八百五十二年 鑒牧任斯德范訂校梓 聖教理證題解 《聖教理證》作於1852年,由鑒牧任斯德范編著,並作《聖教理證小引》(一)。1863年,鑒牧胡類斯重訂校梓,作《聖教理證小引》(二)。今底本,共122面,藏在法國巴黎郊區所在尚蒂宜耶穌會圖書館(Bibliothèque des Fontaines)。 《聖教理證》是一本較為全面的近代天主教護教資料匯編,編者有見於教友們「書理淺薄,不能回答外教之駁問,卒至辭窮理遁,致玷聖教之英名,惹外教人之恥笑。」因此,「博採諸書中最淺近之詞,輯成一編,名《聖教理證》,以為對答外教素常之問,以服其心,解其疑,免其毀謗,而或引其奉教也。」 本書內容大致圍繞天主、天主教與儒教、天主教與儒教禮俗、天堂地獄、魔鬼、天主公義、天主教誡命、天主教與風俗迷信、天主教與偶像崇拜、天主教的禮儀制度,勸人信教等問題展開討論。討論以理為準,「既要辨駁,必以義理為天秤。理是則是,理非則非,不可蠻言,強詞奪理。」並且,在辨駁討論中,先問後答,以免對話「不中其意」,而使對話中止,使人「不能聞聖教真理。」其目的在於「俾談道者,得以助其對答辨論;且俾聽者,醒悟迷津,不敢強詞奪理,自然心悅誠服,回心向善,返本追源。」使萬民得今世安生,神靈獲後世永福。 聖教理證目錄 聖教理證題解 387 聖教理證目錄 388 聖教理證小引(一) 398 一、《聖教理證》的寫作動機和目的 398 二、《聖教理證》寫作的原則及方法 398 三、《聖教理證》寫作的意義 398 聖教理證小引(二) 400 、《聖教理證》的寫作動機 400 二、《聖教理證》的作者及寫作目的 400 三、《聖教理證》的再版及修訂 400 第一節 論「天主」二字之解 401 一、天主的永能神性 401 二、天主存在的證明 401 第二節 論天主全能、全知、全善 401 一、天主全能 401 二、天主全知 401 三、天主全善 401 第三節 論天主為何生人有惡 402 一、 天主賦人善性 402 二、天主賜人自主之權 402 三、人自己作惡 402 第四節 論為何天主生猛獸害人 402 一、猛獸與人有善也有益 402 二、天主造猛獸以顯其全能 402 三、天主生惡獸以責人罪惡 402 第五節 論一主難以管天地萬物 403 一、以國、家、身證天主至尊無對 403 二、以天地、四時證天主至尊無對 403 第六節 論天主從誰而生 403 一、天主無始而為萬有之始 403 二、以數字、樹木、人類證天主無始 403 第七節 論何謂天主無終 404 一、萬物有始有終、有生有死 404 二、天主無始無終、無生無死 404 第八節 論何人看見天主 404 一、天主無形像、不能看見 404 二、以儒家經典證明天主存在 404 三、以理推論天主存在 404 四、不可因眼不見而懷疑天主 404 第九節 論《四書》、《五經》內未有天主之名 404 一、「天主」即《四書》《五經》所言之「上帝」 404 二、老君、玉皇、真武不是天主 404 三、《四書》、《五經》敬畏上帝 404 第十節 論為何從儒教不足,必該從天主之教 404 一、儒者真義 404 二、今之儒者非真儒 404 三、從天主教者乃真儒 404 第十一節 論為何不敬孔子 404 一、孔子教人事天 404 二、孔子非天主 404 三、敬孔子者當敬天主 404 四、不敬天主即得罪孔子 404 第十二節 論為何不敬祖宗 404 一、 敬天主即敬祖宗 404 二、慎終追遠則當敬天主 404 三、敬祖宗之禮,虛假無益 404 第十三節 論燒錢紙之妄 404 一、 紙錢不能變真錢 404 二、銀錢不能邀賞罰 404 三、死後不需用金錢 404 四、燒紙不合聖人言 404 五、不燒紙亦非不孝 404 六、燒紙卻是不孝 404 七、燒紙無益於亡魂 404 八、銀錢於靈魂無用 404 九、燒紙敬祖宗不能求福 404 第十四節 論不拜死屍 404 一、父母生時,子女可以叩拜 404 二、父母死後,拜之無益 404 第十五節 論天堂地獄 404 一、以經典證明有天堂 404 二、以有天堂可推論有地獄 404 第十六節 論魂有三等 404 一、靈魂的種類和性質 404 二、靈魂不滅的證明 404 第十七節 論神人鬼三樣 404 一、神 404 二、鬼 404 三、使神 404 四、人 404 第十八節 論為何天主准魔鬼出世害人 404 一、 天主許鬼出世刑惡煉善 404 二、魔出世為偕人同入地獄 404 三、天主賦人自主之權 404 四、天主亦禁為惡者 404 第十九節 論魔鬼害人之故 404 一、魔鬼受天主之罰 404 二、善人將得天堂永福 404 三、魔鬼因妒人而害人 404 第二十節 論天主公義何在 404 一、善賞惡罰自然之理 404 二、賞善罰惡不全在今世 404 三、真善真惡無人能認明 404 四、天主報惡罰罪 404 五、天主罰善報福 404 第二十一節 論天主為何不罰惡人,為報善人之仇 404 一、天主望惡人悔改 404 二、惡人也與善人有益 404 三、天主立刻盡罰惡人之弊 404 第二十二節 論為何天主不均分財帛於人 404 一、天主生人有貧有富 404 二、只生富人無以度生命 404 三、只生窮人無以養生命 404 四、天主生人有貴有賤 404 第二十三節 論為何稱天主教為聖教 404 第二十四節 論奉教人守何誡 404 一、釋天主十誡 404 二、十誡可歸為兩端 404 三、守誡受報犯誡受罰 404 第二十五節 論守誡之人少 404 一、教之邪正不在奉教之人 404 二、不可因冒名之徒責聖教 404 三、受刑之人少有奉教之人 404 四、娼妓之婦少有奉教之婦 404 第二十六節 論為何帝王不遵聖教 404 一、教之真假不在上行下效 404 二、教之從違不因帝王遵貶 404 三、中國天主教興哀 404 第二十七節 論不可言外國之教不當從 404 一、惟真道是遵 404 二、洋貨亦可用 404 三、可尊佛而棄天主 404 第二十八節 論異端 404 第二十九節 論「貼神字」與「五字牌」之偽 404 一、書「天地」於堂不如敬天主 404 二、書「君」於堂不如敬君 404 三、書「親」於堂不如盡孝道 404 四、書「師」於堂不如效其善行 404 五、五字牌非屬正道 404 第三十節 論風水 404 一、俗人看風水之意 404 二、奉教人看風水之意 404 三、以聖賢經典證風水之妄 404 四、堪輿師少有富貴 404 五、以古今世事證風水之妄 404 第三十一節 論擇日 404 一、以世事證擇日之妄 404 二、禍福與日子無干 404 第三十二節 論算命 404 一、算命的由來 404 二、以世事證算命之妄 404 三、以《中庸》證算命之妄 404 四、請瞎子算命荒唐可笑 404 第三十三節 論相面 404 一、相面不足以知命運 404 二、面貌相而善凶不同 404 三、相面可知性情、病情 404 四、相面不足以知其吉凶 404 第三十四節 論占卦、求籤、測字 404 一、卦簽、測字是瞎矇誤撞 404 二、以聖賢之語證占卦無用 404 三、以商人損益證測字無用 404 四、測字者自欺欺人 404 第三十五節 論神祇菩薩 404 一、敬天地日月星辰為主之妄 404 二、敬死過之人為主也當辨明 404 第三十六節 論帝王無封神之權 404 一、帝王不能封神 404 二、帝王不能掌管風雨 404 三、以改朝換代證帝王無封神之權 404 第三十七節 論佛 404 一、佛之身世生死 404 二、佛非天地之主 404 三、聖賢闢佛非佛 404 四、事佛拜佛無益 404 第三十八節 論輪迴托生 404 一、輪迴托生不近情理 404 二、輪迴托生的荒謬 404 三、天竺並非樂土 404 第三十九節 論老君或老聃 404 一、老子其人 404 二、老子迷信的由來 404 三、韓文公斥其邪說 404 第四十節 論玉皇 404 一、玉皇其人 404 二、玉皇迷信的由來 404 三、以徽宗被擄證玉皇之妄 404 第四十一節 論觀音 404 一、並無觀音其人 404 二、觀音的傳說 404 三、行邪之女為神之荒唐 404 四、觀音迷信錯愚不堪 404 第四十二節 論梓潼 404 一、梓潼其人 404 二、梓潼迷信的由來 404 三、梓潼迷信之妄 404 第四十三節 論真武 404 一、真武其人之死 404 二、真武迷信由來 404 三、以崇禎之死證真武之妄 404 第四十四節 論天妃或天后 404 一、天妃其人其事 404 二、天妃迷信的由來 404 三、生死不在天后 404 第四十五節 論城隍 404 一、城隍非人名 404 二、城隍迷信的由來 404 三、迷信城隍可笑可憫 404 第四十六節 論蕭公 404 一、蕭公其人其事 404 二、蕭公迷信由來 404 三、蕭公迷信辟妄 404 第四十七節 論晏公 404 一、晏公其人其事 404 二、晏公迷信由來 404 三、晏公迷信辟妄 404 第四十八節 論關羽 404 一、關羽其人其事 404 二、拜關羽無益 404 三、關羽不會受人之祀 404 四、祀關羽可哀可嘆 404 第四十九節 論許真君 404 一、許遜其人 404 二、許遜的迷信傳說 404 三、以《綱鑑》證許遜傳說之虛妄 404 四、許真君祭祀由來 404 五、以徽宗喪國證祀真君之妄 404 第五十節 論財神 404 一、考證封財神之妄 404 二、祀財神是貪財迷心 404 三、祀財神無益 404 第五十一節 論社稷 404 一、后稷其人其事 404 二、后稷無權掌管禍福 404 三、當祀天主而非后稷 404 第五十二節 論閻王 404 一、天主造地獄以罰惡 404 二、佛道講閻王掌管地獄 404 三、閻王不能管世人生死 404 四、地獄閻王包公的來歷 404 五、包公不能掌管生死 404 第五十三節 論神仙 404 一、有生有死一定之理 404 二、以秦皇漢武證長生之妄 404 三、八仙非長生不老之神仙 404 第五十四節 論張天師 404 一、天師的由來 404 二、尊天師者並無福報 404 三、天師驅魔是以魔驅魔 404 四、唯天主有驅魔之能 404 第五十五節 論長齋或密密教 404 一、天主教守齋為事奉上帝 404 二、密密教守齋望來世富貴 404 三、密密教的來歷 404 四、密密教的規矩 404 第五十六節 論齋肉不齋蛋,又不禁水族等物 404 一、齋以清心寡欲為要 404 二、戒禽獸肉以克私慾 404 三、水族因助血氣有限而可食 404 四、齋日不大宴嘉殽即可 404 第五十七節 論何故聖教不許娶妾 404 一、一夫一婦是天主定命 404 二、不可因孝道而娶妾 404 三、天主掌管生子之權 404 四、孟子之言正解 404 五、無後非不孝 404 六、聖賢伯夷叔齊皆無後 404 七、妻妾滿屋未必得子 404 八、娶妾之害不可勝言 404 九、娶妾是好色淫行 404 第五十八節 論為何教內多女守貞不嫁 404 一、人類不會因守貞而終絕 404 二、不婚不娶以成貞德 404 三、貞德乃大德之徵 404 四、天主樂人有貞德 404 第五十九節 論為何傳道之人離家不事父母 404 一、傳道人離家不事父母釋疑 404 二、傳道人傳道之規 404 三、離家傳道勝於在家不孝 404 第六十節 論傳教士不婚的好處 404 一、惟道是憂 404 二、全道失家 404 三、絕己正婚之樂以勸人 404 四、絕女色以祀上帝 404 五、傳道士無絕嗣之憂 404 第六十一節 論不可言奉教為難 404 一、天主教不難信 404 二、天主教之誡不難守 404 第六十二節 論外教人雖行善功難得天堂真福 404 一、不忠不孝不可得賞 404 二、不敬天主難得天堂 404 第六十三節 論奉教不可遲緩 404 一、棄邪歸正不可遲緩 404 二、永生大事不可遲緩 404 三、生命危急不可遲緩 404 四、生死無常不可遲緩 404 聖教理證小引(一) 一、《聖教理證》的寫作動機和目的 聖教之道,正大光明,有根有源,愈駁愈明,越究越深,令人篤信實行。然嘗見多有教友,書理淺薄,不能回答外教之駁問,卒至辭窮理遁,致玷聖教之英名,惹外教人之恥笑,實屬可悲。吾今不避譾陋,博採諸書中最淺近之詞,輯成一編,名《聖教理證》,以為對答外教素常之問,以服其心,解其疑,免其毀謗,而或引其奉教也。 二、《聖教理證》寫作的原則及方法 1、義理是判斷是非的原則 又當知辨駁之法。比如有客來駁聖教道理,先當曰:「尊台既要辨駁,必以義理為天秤。理是則是,理非則非,不可蠻言,強詞奪理。講理者,君子;行蠻者,小人。吾等寧為君子,不為小人。」 2、先問後答,有的放矢 又當待先問而後答,否則不中其意。比如他特來問敬祖宗之禮,若你先辟風水之妄,則不合其意,以致頃刻而去,不能聞聖教真理。若彼不先開口,當向彼曰:「我等聖教之道,本真實無妄。然不辨則不明,不明則不信,不信則不行矣。今尊台既來,必定心懷有疑,不妨真言問駁,吾必將謹陳愚衷以解之。」 三、《聖教理證》寫作的意義 俗語云:「真光出土,去普世之暗;正道入耳,解心中之惑。」 1、萬民得今世安生 光至暗滅,能識正道,能別好歹,能知取捨,能興百工;萬民賴此,以得今世安生。 2、神靈獲後世永福 疑解心定,則可誠意,則可修身,則可齊治,則可立功;神靈賴此,以獲後世永福。幸甚,幸甚! 救世壹千八百五十二年 鑒牧任斯德范訂校梓 聖教理證小引(二) 一、《聖教理證》的寫作動機 道必正,而後可傳;言必順,而後足信。聖教之道,正大光明,有根有源;愈撥愈明,彌究彌深,令人篤信實行。胡以有不信者,而反加增惡乎?是皆教友中,多有書理不明,不能回答外教之撥問,卒至詞窮理晦,反昧正道之實義,致取外教之謗毀。 二、《聖教理證》的作者及寫作目的 鑒牧任斯德范,深悉其弊,是以撫衷自問曰:「聖教之道,雖真實無妄。然不辨則不明,不明則不信,不信則不行。茲欲外教明之、信之、行之者,非由談道者之言順理直、辨撥得宜,烏能令彼疑破心服、棄邪歸正?」爾時,任鑒牧救世心切,殺費苦衷,博採諸書淺近之詞,輯成一編。俾談道者,得以助其對答辨論;且俾聽者,醒悟迷津,不敢強詞奪理,自然心悅誠服,回心向善,返本追源。 三、《聖教理證》的再版及修訂 此書刊刻歷年已久,其意甚善。但原本言「上帝」二字,尚未剖晰詳明。且各段詞語,字筆恆多錯誤。是以詞不達意,而意反掩於詞下矣。余受黔鑒牧後,乃取而釋之。詞繁者刪之,以歸於約語;俗者飾之,以歸於文句。冗贅者削之,字錯誤者,更之。遂於癸亥季夏重訂校梓。凡我同人,披閱熟記,自能獲益靡窮,立功無限矣。 救世壹千八百六十三年 鑒牧胡類斯所重訂較梓 第一節 論「天主」二字之解 客曰:「你等奉教人,恭敬天主。吾不知『天主』二字何解?特來請教。」 一、天主的永能神性 曰:「『天主』二字,非天、非地、非理、非道、非氣、非性、非人、非物、非鬼神,乃造天地、神人、萬物之大主,萬民之公父,萬國之共主。無始、無終、全能、全知、全善,至尊無對也。 二、天主存在的證明 「天地萬物之有主,猶國之有君、家之有長、身之有首、子之有父、木之有根、水之有源。國無君,則不能治;家無長,家不能齊;身無首,則不能活;木無根,則不能長;水無源,則不能流。所以無天主,則不能有天地萬物矣。明人君子,視其末,而知其本;察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一見天地萬物,則知有天地萬物之主宰,而又何疑乎?」 第二節 論天主全能、全知、全善 客曰:「何以謂天主全能、全知、全善?」 一、天主全能 曰:「一、天主從無而造天地萬物,不用材料,不勞心力,不費時刻。命有即有,命成即成,命生即生,命死即死。故謂之全能。 二、天主全知 「二、天主不獨能造天地、萬物,且又識萬物之性形,而安排之,使各得其所,而保存之。又天下萬民之善惡,各人心中之隱念,無不洞燭而賞罰之。故謂之全知。 三、天主全善 「三、天主為萬善之宗,萬美之源,無絲毫之欠缺。天地萬物之美好,皆由天主而來。故謂之全善。」 第三節 論天主為何生人有惡 客曰:「天主既是全善,何以生人有惡?」 一、 天主賦人善性 曰:「天主賦人靈性,原本皆善。如孟子曰:『人性之善,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 二、天主賜人自主之權 「但又賜人有自主之權,習善則善,習惡則惡。故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若人無自主之權,焉能修德立功乎?必與禽獸無異也。 三、人自己作惡 「故人作惡,皆由自己之主張,豈天主生人為惡乎?譬之父母養子,皆望子孫賢,若其中有不肖者,而忤逆不孝,豈父母之意乎?」 第四節 論為何天主生猛獸害人 客曰:「天主全善,生萬物以養生,為何生猛獸、蛇蟲以害人?」 一、猛獸與人有善也有益 曰:「猛獸、蛇蟲雖為人有害,然亦為人有益,但我等淺見薄識,不知其用。豈不見虎骨、熊膽,皆可為藥;蜈蚣、蠍子,皆能治病。 二、天主造猛獸以顯其全能 「再者,天主造之,以顯其全能,而增宇宙之美。譬如,有光無暗,何以成晝夜;有白無黑,何以分五色;有甘無苦,何以別五味。故萬物之中,不論大小好歹,皆為吾人有益。 三、天主生惡獸以責人罪惡 「又天主生善獸,以助我等修功立德,而受其賞;生惡獸,以責吾等罪惡,以懼其罰。」 第五節 論一主難以管天地萬物 客曰:「你說天主至尊無對,可見只有一個天主。然觀天地萬物,廣大無限,恐一主難以治之?」 一、以國、家、身證天主至尊無對 曰:「天地萬物只有一主,猶國只有一君,家只有一長,身只有一首耳。若一國有兩君,則國必亂;一家有二長,則家難安;一身有二首,則為怪矣。豈不聞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由此而推,則知天地只有一至尊無對之主,不能有二矣。若有二主,則必相爭相奪。 二、以天地、四時證天主至尊無對 「你看天上日月星辰,晝夜運動,從古至今,數千年以來,無一毫之亂。地下草木,四時輪流,春時發生,夏時開花,秋時結果,冬時凋零,毫無錯亂。由此觀之,豈可言天地有二主乎?」 第六節 論天主從誰而生 客曰:「天地萬物皆從天主所造,又知天地萬物只有一主,不能有二,敢問天主從誰而生?」 一、天主無始而為萬有之始 曰:「天主為萬有之根源,而自無根源;為萬物之始,而自己無始。若另有一個生天主者,則天主非天主矣。又必問其生者是誰生,由此推測,焉有盡頭乎?所以萬有之盡頭,就是天主。除天主之外,再不能有生天主者。 二、以數字、樹木、人類證天主無始 「譬如數目,萬從千來,千從百來,百從十來,十從一來。除一之外,再無有一。若另有一,一則必為二矣。所以一為諸數之始、億萬千百之根,又何必問其一之一也耶?又譬如樹木,其花、其葉、其實,必出於枝,枝出於干,干出於根。根乃花、葉、枝、干之源,又何必問其根之根也哉?又譬如人類,今人必從先人所生,先人又必從先人所生。如此推之,天地初開之際,則必有一男一女,為生生之原祖。然生原祖者誰?詳厥由來,必天主也。原祖既屬天主所生,必無再有生天主者。所以天主為天地、神人、萬物之始,而又何有始之始耶?故曰:『天主無始。』」 第七節 論何謂天主無終 客曰:「天主無始,為萬物之始,敢問天主何謂無終?」 一、萬物有始有終、有生有死 曰:「既明天主無始。既無始,必無終,又何疑乎?試觀宇宙內,凡有終者,必有始。如人之肉身與禽獸等類,均不免死,其理皆由於有生。故有生,必有死,死即終矣。 二、天主無始無終、無生無死 「天主乃無形、無像之純神。既無生,必無死,無死即無終矣。蓋未有天地之先,天主固有;即天地不在之後,天主仍在。故曰:『天主無終。』」 第八節 論何人看見天主 客曰:「雖有天主,何人得見?」 一、天主無形像、不能看見 曰:「先已說明,當知我等所敬之天主,即無形無像之純神,何以得見? 二、以儒家經典證明天主存在 「如《大雅》曰:『上天之載,無聲無臭。』中庸曰:『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又曰:『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若無一個無形無像,全能全知之天主,則君子所戒慎者是誰?恐懼者是誰? 三、以理推論天主存在 「再者,據理而推,則知有一天主。如人未親見自家之先代祖宗,豈敢說先代無祖宗乎?先我已說過,明人君子,見其末,而知其本;視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如見一房屋,則知先有匠人以作之;見煙,則之有火;見光,則之有太陽;見國政、法律,則知有一君王以定之。所以,一見天地萬物,則知有一天主所造之。無祖宗,子孫從何而來乎?無工匠,房屋焉能自成乎?無火,必無煙;無太陽,必無光。無君王,何以有國政法度耶?無一全能之天主,萬物從誰而造乎? 四、不可因眼不見而懷疑天主 「若說要親見則信,不見則不信,此乃愚人之意。明人君子則不然,惟以理而推之,理有則信,理無則不信。上古有堯、舜二帝,今無一人得見。明人則以綱鑑為證,又以理推之,必信有此二帝。設有不信者,他人必責之為愚。今說有一天主,智人則以《聖經》為證,又以理測之,必信有一天主矣。否,則為愚夫矣。」 第九節 論《四書》、《五經》內未有天主之名 客曰:「《四書》、《五經》內所稱之聖賢,莫過於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顏回、曾參、子夏、子貢。他等聖賢在世時,皆未恭敬天主,亦未曾言天主二字,為何你等不遵聖賢之訓,捏出『天主』二字而敬之?」 一、「天主」即《四書》《五經》所言之「上帝」 曰:「『天主』二字,書籍雖未明著,而其意班班可考。欲知其說者,何必他求?考諸書籍,斯得矣。在昔,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聖賢也。迄今詳察,伊等之所以昭祀而昭告者,即《五經》《四書》內所言之『上帝』也。 1、以程朱註解證「天主」即「上帝」 「如《大雅》曰:『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朱子注曰:『上帝者,天之主宰也。』《小雅》曰:『有皇上帝,伊誰雲憎?』程子注曰:『以其形體謂之天,以其主宰謂之帝。』朱程二解,上帝即天之主宰,昭然若揭。『天主』二字,先儒剖晰已明,何得謂之捏出耶? 2、明朝聖教亦稱「天主」為「上帝」 「在明朝之時,我等聖教書內,亦稱『天主』為『上帝』。但因外教者,多有混雜『上帝』之名號,有稱玉皇為『上帝』者,有稱真武為上帝者,有稱老君為『上帝』者,故謂『天主』之名,以免混於邪神之類。 二、老君、玉皇、真武不是天主 「惜哉甚矣!後人之好怪也,不究其本,不查其末,妄稱先代有生、有死之人,為造天地、人物之主宰。 1、老君、玉皇、真武生於天地之後 「蓋老君生於周朝之時,玉皇生於漢朝之末,真武乃明朝所封,如何稱得天地之主宰?他等未生之前,已有天地萬物。既生在天地之後,何得謂天地之主宰? 2、古帝先賢不遵崇老君、玉皇、真武 「細考《四書》、《五經》之內,只見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奉敬上帝真主,未聞其遵崇老君、玉皇等邪神也。 三、《四書》、《五經》敬畏上帝 1、《書經》 「如《書經?湯誓》曰:『夏代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又曰:『予小子履(湯王名),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又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武王曰:『既獲仁人,敢祇承上帝,以遏亂略。』周公曰:『上帝引逸。』又曰:『維時上帝,不保降,若茲大喪。』 2、《詩經》 「《大雅》曰:『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又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上帝臨汝,無貳爾心。』又曰:『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又曰:『蕩蕩上帝,下民之辟。』《周頌》曰:『執競武王,無競維業。不顯成康,上帝是皇。』又曰:『於皇來牟,將受厥明,明昭上帝。』《商頌》曰:『聖敬日躋,昭假遲遲,上帝是祇。』 3、《禮記》 「孔子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 4、《孟子》 「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亦可以事上帝。』 5、程明道 「明道曰:『天下賢人,皆上帝之臣。』夏、商、周三代之書內,所稱『上帝』之名甚多,難以盡數。 我今略提幾端,以證古帝先賢所敬、所畏、所仰賴者,皆惟上帝主宰也。亦以徵我等奉教之人,恭敬天主,正合古帝、先賢之訓也。你等棄上帝主宰,而敬邪神菩薩,乃相反古帝、先賢之道也。」 第十節 論為何從儒教不足,必該從天主之教 客曰:「從此講論,可知天主教實為正教。但我等儒教亦可稱謂正教,為何從儒教不足,必該奉天主之教乎?」 一、儒者真義 曰:「要明此理,先當識儒者之義。儒者,解說學者之稱,通達分別之義,言能好學通達古今,分別邪正也。夏、商、周三代之聖賢,獨奉上帝真主,不事邪神,可謂真儒教。 二、今之儒者非真儒 「今之儒者,口誦古賢之書,不遵先賢之道,妄信邪說。或事佛老以求福,或敬文昌以求名。不審真假,不分清濁,同流合污,燒化紙錢,建齋作醮,醉生夢死,不省不察。如此之人,稱謂儒教,實玷辱古聖、先賢之儒教也。 三、從天主教者乃真儒 「我等奉教之人不然,惟敬上天真主,辟異端,拒邪說,斥淫辭,棄假求真,獨行正道,實乃真儒也。」 第十一節 論為何不敬孔子 客曰:「你等奉教人,既是真儒教,讀孔子之書,不敬孔子,何故?」 一、孔子教人事天 曰:「孔子立言教訓後人,惟說郊社之禮,所以祀上帝,未說以事我自己。 二、孔子非天主 「又只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明道曰:『天下賢人,皆上帝之臣。』孔子亦上帝之臣也。孔子亦曰:『天生德於予』,可見生孔子者天也。既孔子是天主所生,必非天地之主也。既非天地之主,為何拜之如天主也? 三、敬孔子者當敬天主 「吾又嘗聞,孔子乃萬民之師,理當敬之。吾又答曰:『然孔子亦有師傳。』故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而求之者也。』又《三字經》曰:『昔仲尼,師項橐。』若孔子當敬,亦當敬其師傳,又必追師之師而敬之也。由此推求,必至根源方止。至此根源者何?曰:天主也。 四、不敬天主即得罪孔子 「天主者,乃諸學之宗,萬師之師也。所以我等奉教之人,恭敬上天天主,實遵孔子之訓。你等不敬天主,不惟得罪天主,抑且亦得罪於孔子也。」 第十二節 論為何不敬祖宗 客曰:「如此辯來,可知天主乃乾坤之大主,理當敬事之。然我等祖宗,乃生身之父母,亦不可忘之。如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你等奉教之人,不敬祖宗,何故?」 一、 敬天主即敬祖宗 曰:「若欲明此說,先當解明『祖宗』二字之義。祖者,本也;宗者,根也。人類之根本,謂之祖宗。生我者,父母;生父者,公也;生公者,祖也;生祖者,太祖也。由此而推,必至開闢之始祖而止。生我等始祖者,天主也。天主為人類之根本,乃祖宗之祖宗也。所以敬天主者,實乃敬祖宗也;不敬天主者,乃是棄宗滅祖也。如樹無根,不能生長枝葉;水無源,不能長流江河;人類無原祖,今世之人從何而來乎?你等敬祖宗,敬到幾代而止耶?家中祖牌所計者,多則三十代;祠堂祖牌所計者,不過百代而已。然百代以前,豈無老祖宗乎?若無老祖宗,你家百代祖宗從何而來耶?既有老祖宗,為何敬新而不敬老?新祖當敬,老祖更當敬,因其為祖宗之祖宗也。如《大學》曰:『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今日你等敬祖宗,只敬其末,而不敬其本;敬其終,而不敬其始;敬其後,而不敬其先,可謂離正道遠矣。 二、慎終追遠則當敬天主 「今解『慎終追遠』之義:『慎終』者,父母臨終之時,子當盡心扶事,以助其善終;終後,又當盡力預備棺槨,以葬其遺骸。此乃『慎終』二字之正義也。『追遠』者,即追念祖宗並父母之恩情,而不可忘;又遵守其遺訓,而不可忽。此乃『追遠』之義也。然你等恭敬數代祖宗,不可謂『追遠』,只可謂『追近』矣。當追到人類之根本,方可謂之遠。此根本者何?曰「『天主也。』所以我先說過,敬天主者,有祖宗;不敬天主者,無祖宗。 三、敬祖宗之禮,虛假無益 「再者,你等敬祖宗所用之禮節,不過將酒飯魚肉置於祖牌之前,或燒錢紙,或焚錁錠,或奉香禮拜。細心考查這些禮節,名為表孝,實為虛假。何者?因你所擺之酒肉飯食,雖擺之色變味臭,未見祖宗飲一口酒食一口飯。既祖宗不飲、不食,擺之何益?若祖宗要食,何獨奉新祖,不奉老祖?豈老祖宗該饑渴而死乎?」 第十三節 論燒錢紙之妄 一、 紙錢不能變真錢 論今之燒紙錢錁錠者,均未詳察其謬耳。自吾論之,紙乃竹料所成,經火則成灰矣,何得變為真銀、真錢耶? 二、銀錢不能邀賞罰 況人死後,肉身歸土,靈魂必經審判。斯時受賞受罰,非銀錢之可邀、可惑也。 三、死後不需用金錢 又如你等所云:「人死落於陰間,並未說陰間有田土、產業、貿易、買賣、輸稅、納糧等項。」即此以推,死後不需銀錢也明矣。而生者以紙錢、錁錠祀之,何其謬之甚矣!故吾論燒紙之謬,非言之巧辯,實理之固然。 四、燒紙不合聖人言 爾豈不聞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忘如事存,孝之至也。」未云:「燒紙為真孝也。」 五、不燒紙亦非不孝 又問曰:「紙灰雖不能變真金、真銀,聊以表孝子之心。」 答曰:「正為此故,多有外教人誹謗奉教人說:『天主教人無良心,父母死後紙也不燒。』所以你等外教人以燒紙為孝,以不燒紙為不孝。然細查綱鑑古書,夏、商、周三代之時,未曾有紙寫字,皆用絹布。既無紙,必不燒紙。因不燒紙之故,你豈敢說三代無忠臣、孝子乎?豈敢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為不孝之人乎? 六、燒紙卻是不孝 「孟子論不孝之罪有五: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縱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未曾言及不燒紙為不孝也。但你等不遵孔孟之言,不隨先王之道,妄燒紙錢、錁錠以騙父母,實為不孝之人也。 七、燒紙無益於亡魂 「當知人死之後,靈魂皆受天主之賞罰。若有善,天主必賞之天堂;若有惡,天主必罰之地獄。若在天堂,得享無窮之福,紙灰為彼有何用乎?若在地獄,得受無盡之苦,紙灰為彼有何益乎? 八、銀錢於靈魂無用 「再者,人生在世,有肉身,肉身乃有形之體,得用有形之物。故要銀錢為買衣食器用,以保養之。人死之後,肉身歸土,靈魂乃無形之體,不得用有形之衣食。既不衣不食,銀錢為彼有何用乎? 九、燒紙敬祖宗不能求福 「除此以外,你等燒紙敬祖宗,名為表孝,實為求福。大抵皆為求其保佑子孫昌大,此事又不可不辯。 1、祖宗不能保子孫 「當知為祖、為公者,誰不願子孫興旺?誰不望子孫賢哲?青出於藍,強公勝祖耶?雖有此心,然無此力。嘗見公祖在世之時,眼見子孫有病要死,或愚蒙不肖,尚不能保其不死,亦不能保其皆賢。既公祖在世之時,有眼能見,有足能行,有手能動,有舌能言,尚不能保佑子孫興旺。死後,屍骸變為坭土,豈能保佑子孫昌大乎? 2、堯舜不能保子孫 「只聞『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未聞生死、富貴在燒紙敬祖宗也。查考歷代古書內,最賢者莫過於堯舜。伊等尚且不能保其子孫皆賢而王天下,何況他人乎?堯王之子名丹朱,因其不肖,故讓位於舜。又舜王之子名商均,亦不肖,故讓位於禹。嗟此二帝,古今稱謂聖君,在生尚不能保其子;今世凡人、愚夫,死後焉能保其子孫乎?」 第十四節 論不拜死屍 客曰:「觀此前論,奉教人不供祖牌,不燒紙錠,實系正理。然父母裝殮入棺,子孫亦可在傍叩拜,以顯哀痛之情。但你等奉教之人不然,父母死後,裝入棺內,孝子孝孫俱不叩拜,何故?」 一、父母生時,子女可以叩拜 曰:「父母在生,俱可受兒女之叩拜。比如過年過節,或父母誕生之日,子女亦可叩拜。 二、父母死後,拜之無益 「但父母死後,靈魂一離肉身,就到天主台前聽審判。或受賞,或受罰,所遺死屍無知無覺,拜之何益?子孫雖拜至膝傷頭破,總不能起死回生而答應之。再者,你父母在世之時,若你要拜,必不拜於睡著之時。必先喊醒,然後才拜。你父母睡著之時,靈魂猶在本身,你尚不拜。你父母死後,身如木石,不知不覺,拜之何故?」 第十五節 論天堂地獄 客曰:「你等信有天堂,乃萬福之所,以賞善人;信有地獄,乃萬禍之處,以罰惡人。但《四書》、《五經》內,並未言明此事。你等信之何故?」 一、以經典證明有天堂 曰:「今讀古賢之書,不細考其文義,就說古賢不言明天堂、地獄之事。何不觀《大雅》曰:『文王在上,於昭於天。』又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世有哲王,三後在天。』注曰:『三後者,即太王、王季、文王也。』又《昭 誥》曰:『天既遐終大邦之命,茲殷多先哲王在天。』古書言在上、在天、在帝左右,豈不是言天堂乎?因上主宰享受萬福之所,本無名可名,故只以『天堂』二字稱之,以表安樂之意也。從此可見古賢皆知有天堂,為善人受賞之處。 二、以有天堂可推論有地獄 「由此而推,又可知有地獄,為惡人受罰之所。蓋有賞,必有罰,自然之理也。古書內稱湯王、文王為有道之聖君;謂桀王、紂王乃無道之昏君。聖君在天堂,難道昏君亦在天堂麼?必在地獄無疑矣。地獄者,乃是惡人之靈魂同魔鬼受天主義怒公罰之處,本無名可名,故借『地獄』二字,以表受罰之意也。」 第十六節 論魂有三等 客曰:「由此而推,身後必有賞罰。但世人嘗曰:『人死魂散。』若肉身一死,靈魂即散,雖有天堂地獄,焉能受賞罰乎?」 一、靈魂的種類和性質 曰:「此乃愚民之言,明人君子,必不敢言此,亦不肯信此。要明此理,先當知到魂有三等: 1、生魂因草木枯而散亡 「下等為生魂,中等為覺魂,上等為靈魂。生魂乃草木之魂,由於水土之濕氣,能扶草木生長,開花結果,但無知覺運動。水土濕氣一乾,草木即枯,生魂即散。 2、覺魂因禽獸亡而散滅 「覺魂乃鳥獸魚蟲之魂,由於本身之血氣,不獨能扶鳥獸魚蟲生長,且能令其知覺運動,又使其見害而知避,饑渴而求飲食,匹配而傳本類,但不能推論仁義禮智之道理。若本身一受損傷,血氣一散,覺魂即滅。 3、靈魂不隨人身體而滅 「靈魂乃吾人之魂,在母胎時,從天主所賦,不賴形體而生,亦不隨形體而滅,乃是有始無終之魂。 二、靈魂不滅的證明 1、人懷千歲憂 「有明悟、愛欲、記含三司,不獨有生覺之能,且能推論道理,分別是非,判斷可否,與禽獸之魂,大有分別。禽獸只隨本情,知配而傳生,飢而求食,別無所貪。人則大不相同,貧而求富,富而求貴。雖富有四海,貴超萬人,其心尚不滿足。壽雖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此乃永遠不滅之證。 2、身死魂散開行惡之源 「若說人死魂即散滅,何必行仁義道德?又何必修孝弟忠信?若說行善為圖名聲,然我身死歸土,變成灰坭,美名、醜名與我有何干涉?有何損益?從此可見,文武仁義,流芳百世亦無益處;桀紂暴淫,遺臭萬年亦無害處。只要這身死魂散一句話,大開小人僥倖之門,啟惡黨自寬之心,實乃萬惡、萬禍之根源也。 3、身死魂散塞修德之道 「再者,人之本性皆愛快樂。若要美名,必該修德立功,必該克己復禮。倘死後靈魂不受賞報,誰肯用百年之勞苦,為圖千年之虛名? 4、明賢不信身死魂散 「所以說此話者,必是無忌憚之小人,不識古明賢之言。《大雅》曰:『文王在上,在帝左右,三後在天。』若身死魂散,此書作何解說?若身後無賞報,曾子每日三省,顏子簞食瓢飲,君子終日乾乾,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則有何益也? 5、以俗語證身死魂存 「又豈不聞世俗嘗言乎?人死如虎狼。虎狼雖猛,一死之後,人皆不怕,又食其肉,而寢其皮。人死則不然,雖是至親好友,無不懼其屍骸,此乃明徵身死魂存之理也。」 第十七節 論神人鬼三樣 客曰:「據你前言,可識人之靈魂與禽獸大有分別。人身雖死,其魂不滅。但世人嘗言:『人死變為鬼,鬼亦可變為人。』不知真否?」 一、神 曰:「你問魂、鬼兩樣之事,我今辯明神、鬼、人三端之情。世人多有不明此三端而混雜之,你今問之,不得不辯。神、鬼二者,皆無形無像,有始無終。天主造天地萬物之時,未造人類之先,造有無數使神,位分九品,無色無像,有明悟、記含、愛欲三司,常在天主左右,奉令承旨,如朝廷百官一樣。 二、鬼 「其中有一個才能最高、最大者,名路濟拂爾,自恃其才大位高,遂生傲心,想同天主爭位。當時眾使神之中,有三分之一順從路濟拂爾,同背天主。當時將此一黨傲神罰下地獄,永受無窮之苦,即今所稱魔鬼者是也。 三、使神 「其餘二分善神,常在天主左右,永享天堂真福,即今所稱使神者是也。 四、人 「天主罰傲神之後,方造我人類原祖二人,男名亞當,女名厄娃。用黃土造成肉身,賦一靈魂。令彼在世,虔心事主,修德立功,日後得到天堂,以補叛神之位,永享無窮真福,即今所稱靈魂者是也。自此推之,神自神,鬼自鬼,人自人。人實不得混於鬼,鬼亦不得混於神,其理已彰彰矣,何得謂人死變為鬼,鬼亦可變為人乎?」 第十八節 論為何天主准魔鬼出世害人 客曰:「魔鬼既下地獄,必不能反於世上。然今世嘗見邪法人,行怪異之事。若非魔鬼出世相助,單人之本力,萬不能為之。可見邪魔仍能隨便出世以騙世人,為何天主不禁之?」 一、 天主許鬼出世刑惡煉善 曰:「有時天主准其出世,以刑戮惡人之罪,以試練善人之功。 二、魔出世為偕人同入地獄 「雖有時邪法人、或邪像菩薩顯靈、顯異,非邪法人及菩薩之能,乃魔鬼附其體而為之,令人尊之為主,而信之、拜之,使身後偕彼同受地獄之苦。 三、天主賦人自主之權 「況天主賦人有自主之權,故《三字經》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習於正者,天神從而護之;習於邪者,邪魔即乘其隙而誘之。故孔子曰:『栽者,培之;傾者,覆之。』孟子又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則人之所以不歸於正而入於邪者,皆自取之罪也。 四、天主亦禁為惡者 「何謂天主不禁耶?譬如國家刑罰,原規世間為惡者。而世間竟多為惡者,豈國法之不禁乎?」 第十九節 論魔鬼害人之故 客曰:「魔鬼要陷人同受地獄之苦,何故?」 一、魔鬼受天主之罰 曰:「我先已說明,魔鬼當初原本是使神,但因驕傲之罪,招了天主之罰,因失天堂永福,受地獄永苦。見天下萬民,乃天主之兒女。 二、善人將得天堂永福 「又知人在世間,敬主、修德、立功者,身後必得天堂永福。 三、魔鬼因妒人而害人 「為此,上恨天主,下妒世人。想害天主而萬不能,只得害天主之子女。故千方百計,附於邪法人之身,合於菩薩之體,冒名頂替,作怪弄奇,誘人背主向己,同陷地獄永苦,即此故也。」 第二十節 論天主公義何在 客曰:「天主既是至公至義,有善必賞,有惡必罰,為何世上嘗見善人終身受苦,惡人反終身享樂?如是顛倒錯亂,增君子之疑惑,寬小人之奸心,不知天主公義何在?」 一、善賞惡罰自然之理 曰:「為善得賞,為惡得罰,此乃自然之理,何必疑乎?如《書經》曰:『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注曰:『順善者吉,從惡者凶,如影隨形,如響隨聲。』又曰:『天道福善禍淫,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乃賞善罰惡之理,固然也。 二、賞善罰惡不全在今世 「然當知天主降祥降殃,不必全在今世;必待死後,用其公義而盡賞罰。 三、真善真惡無人能認明 「再者,人之真善、真惡,今世誰能認明而定斷之?若人之思言行為,全合天主聖意,不犯天主之誡命,方為真善。倘有些微不順之欠缺,就算不得真善。蓋作善要全,作不善只要一惡。今世可有全善無缺之人?所以多多事情,我等看為善事,恐天主反視為惡事。因我等只見人之外貌,不能識其心思。天主則不然,不但看人之外貌,且知其心思。 四、天主報惡罰罪 「再者,今世之人,雖罪大惡極者,必有些微小善。小善該受小惠。世上之榮華富貴,算不得真福,因不能久享。雖享至百歲,一死就完了。天主用暫世之小福,報惡人之小善,身後用地獄之永苦,罰惡人之重罪,豈不是天主之公義麼? 五、天主罰善報福 「又今世之人,雖至善、至良者,亦必有些微小過,當受小罰。今世之患難貧窮,算不得重罰,因不能久受;雖受至百年,一死就完了。天主用暫世之小苦,罰善人之小過,身後用天堂之永福,報其功德,豈不是天主之公義麼?」 第二十一節 論天主為何不罰惡人,為報善人之仇 客曰:「惡人在世,常害善人,若天主至公,為何不盡罰之,以報善人之仇?」 一、天主望惡人悔改 曰:「天主雖是至公至義,但又是至仁至慈。公義要罰,仁慈要救。今世,乃天主施仁慈之時也;身後,乃天主用公義之時也。天主今世以仁慈待人,望其改過遷善,而救其靈魂。倘惡人固執於惡,至死不改,天主將用其公義而罰之。 二、惡人也與善人有益 「再者,惡人雖為善人有害,然亦為善人有益。何也?曰:『無惡人之殘害、誹謗,善人何以修忍耐之德,立寬惠之功?無歹人之奸邪,何以顯正人之忠良?無桀紂之暴虐,何以顯湯武之仁愛?無小人之鄙見,何以顯君子之高志? 三、天主立刻盡罰惡人之弊 「若天主立刻盡罰惡人,為善人亦有大害。因多有父暴子良,若立刻罰其父,子不受孤獨之苦乎?多有妻賢夫不肖,若立刻罰其夫,妻不受寡獨之憂乎?故天主不盡罰惡人於世間,即此故耳。」 第二十二節 論為何天主不均分財帛於人 客曰:「若天主至公至義,何不將世上財物均分於人?無貧富之別,使彼此皆得,豈不美乎?」 一、天主生人有貧有富 曰:「天主生人有貧有富,豈無故乎?富人為主施濟,有報;貧人為主忍苦有報。 二、只生富人無以度生命 「再者,世人要安度生命,當有士、農、工、商。若世人皆富,誰作工匠?誰肯耕種?無耕種,富人何以度生命乎? 三、只生窮人無以養生命 「倘眾人皆貧,則窮人無用力之處,有何倚賴而養生命乎? 四、天主生人有貴有賤 「論貴賤亦然。若世人俱為卿相,誰為子民耶?故曰:『君子勞心,小人勞力。』此貧賤、富貴之所由判矣。」 第二十三節 論為何稱天主教為聖教 客曰:「吾觀奉教書內,皆稱天主教為聖教,不知何以為聖?」 曰:「道理真實,有憑有據;規誡禮儀,正大光明;能令人克己復禮;又使人知所當知之事,即人知始末,生從何來,現世當為何事,身後當歸何所。知此三端,方能行善去惡,修德立功,成聖成賢,死後能得天堂,得免地獄永苦。故稱之曰『聖教』。」 第二十四節 論奉教人守何誡 客曰:「奉教人所守何誡?」 一、釋天主十誡 曰:「天主十誡也。一、欽崇一天主萬有之上,即我等時時處處當小心翼翼而敬之,各樣邪妄異端俱棄絕之。二、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即不可用天主聖名以發虛咒、言假誓而騙他人。三、守瞻禮主日,即七日內,一日當誠心祈主保佑國泰民安、並父母親友靈魂肉身之事。四、孝敬父母,即帝王官長並父母師尊。五、毋殺人。凡忿恨、詈罵、毒藥、刀棍以及諸般傷人之事,俱不可為。六、毋行邪淫,即凡污人妻女,或穢本身之事,俱不可行。七、毋偷盜,即凡傷人財物,以及各樣不公平之事,俱當戒之。八、毋妄證,即毀人名聲並妄證、誣賴、妄告等情,俱當絕之。九、毋願他人妻。六誡禁止淫事,此誡禁止淫念。十、毋貪他人財物。七誡禁止偷盜,此誡禁止貪心。 二、十誡可歸為兩端 「以上十誡,列為兩端:前三誡,皆恭敬天主之事,後七誡,皆愛人如己之道。即孔子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矣。 三、守誡受報犯誡受罰 「凡順主命而遵守此誡者,乃謂善人,身後得受天堂之報也;凡逆主命而犯此誡者,乃謂惡人,身後必受地獄之罰也。」 第二十五節 論守誡之人少 客曰:「聖教十誡,皆系良心之理,絜矩之道。然細查奉教人中,守者少,不守者多。亦有無所不為者,又有多人比我教外人更丑、更惡。若稱此等人為聖教人,則天下之人皆可稱為聖矣。」 一、教之邪正不在奉教之人 曰:「今我等只論教之邪正、道理之真假,不論奉教人之善否。豈可因奉教者不良,就妄議教之不善乎?國法無不善,皆能令人避惡修德,以致天下太平。然遵者雖多,不守者亦不少。又有五刑以懲兇惡,使善民得安度生命。然亦有多人藐視國法,不懼五刑,奸盜詐偽,以大壓小,以眾欺寡,以強凌弱,全無忌憚。因此無恥之徒,你豈敢說國法不善乎?說五刑不嚴乎? 二、不可因冒名之徒責聖教 「我等聖教訓人,不用刑罰,原是導之以德,齊之以禮。若有不遵守規矩者,算不得真教之人,僅存奉教之名而已。然為此冒名之徒,你豈責聖教之名乎? 三、受刑之人少有奉教之人 「你到各州、府、縣監牢內查之,細看日受五刑之人,其中可有我奉教人否?恐百中難得一個。又問之為何故而受監牢五刑之苦,必答曰:『或為盜案,或為姦情,或為命案,或為鴉片等情。』假有奉教者居監受刑,少有此等案情。不過是受人枉告,或因他人拉扯連累之故。 四、娼妓之婦少有奉教之婦 「再看各大街、口岸、鎮市之間,有無數娼妓之婦。細細訪之,可有我奉教之婦女麼?雖訪至百千,必少有我奉教之女。由此觀之,你說我等奉教人比外教人更丑,豈不大錯麼?」 第二十六節 論為何帝王不遵聖教 客曰:「聖教既是真教、正教,為何帝王不遵而崇之?反有時禁之,而欲滅之。蓋上行下效,乃世人之常規。若帝王奉教敬主,下民無不皆然。」 一、教之真假不在上行下效 曰:「要知教之真假,不以上行下效為憑據,只看道理真實與否。道理真實,則教為真;道理虛妄,則教為邪。蓋上行下效之意,乃效上者之善而從之。其不善者,可從之乎?如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譬如父母雖大,亦有善惡之別。若父母良善,子女當效其良善;倘父母兇惡,子女焉可效其兇惡乎?考查《綱鑑》古書,堯、舜、禹、湯、文、武,皆為帝王;桀、紂、幽、厲,亦為帝王矣。堯、舜、禹、湯、文、武之行皆善,在世只知小心翼翼,昭事上天主宰,未敬佛老邪神等菩薩,下民效法之可也。如桀、紂之行,皆暴虐無道,下民豈可效法之乎? 二、教之從違不因帝王遵貶 「教之可從與不可從,不在帝王遵之與否。蓋若以帝王所遵為可從;所貶為可絕,即無一教可從,亦無一教是可絕也。因照《綱鑑》記載,無一教不受帝王之准與貶,而官府之遵與禁焉。如秦始皇,火焚儒書而坑儒士。兩漢之時,帝王多有惑於釋道,禁貶儒教。當唐之時,惑於道教,禁貶儒教數十餘年,凡習儒教者,多有受難而難死也。宋徽宗惑於道教,而貶釋教。元世祖惑於釋教,而禁道教,毀焚其書。又文帝時,魏崔浩勸北朝魏主,盡誅天下沙門、諸佛經、書像,從而塔廟,凡在魏境者,無復孑遺。唐高祖下召有司,滅去僧、尼、道士。梁武帝愛佛法而欺道家之語。其子梁世祖孝元帝,事道教而辱釋教之行。可見各君不依真假之故,乃因受哄,或有別意,各向一教,而壓別教也。是以朝廷所遵,所貶之教,非就可從,只論合理、反理矣。 三、中國天主教興哀 1、周朝以前無不崇信 「論天主教。自伏羲到周朝之時,未迷於菩薩之惑,各帝王及庶民無不遵崇之,而皆小心翼翼昭事之也。 2、周朝之後日有遵崇 「周朝之後,因秦始皇火焚《綱鑑》,失去傳教之書。帝王雖有迷於釋道之異端者,然亦有遵崇天主之教,而命傳之也。 ⑴唐朝傳旨遵行天主教 「請看西安景教碑所記,唐貞觀十二年,傳宣旨諭,普世遵行天主教,各府州縣建設天主堂。 ⑵明朝京城建堂以傳教 「又明朝萬曆之初,京城建立天主堂,以傳天主教也。 ⑶順治立湯若望為欽天監 「且只論本朝之時,自順治七年,立湯若望為欽天監,錫號通微教師。 ⑷乾隆命修士來京 「至乾隆二年,新到澳門諸修教之士,俱命來京。 3、天主教受朝廷之恩寵 「天主教受朝廷無數的恩、各帝之寵,所以京都修有經堂數座。 ⑴康熙題匾 「康熙御題匾額曰:『萬有真原。』雙對聯曰:『無始無終,先作形聲真主宰;宣仁宣義,聿昭拯濟大權衡。』各省居堂修士,俱給以內務府印文。 ⑵雍正命教習官生 「雍正之初,天主教之名儒數士,蒙命教習官生,學天主教之原語文字。 4、乾隆之後受禁阻 「乾隆之後,天主教數次雖受禁阻。然考其禁之之故,並非為天主教不正不真,而滋事為非。乃因別教之徒嫉妒刁唆,妖言毀謗,或無德之官,受人之賄,混雜天主教於異端邪教,弄哄妄告於上。朝廷被欺,欲禁之、滅之也。 5、道光頒旨准通行 「然道光二十五年,明查聖教之根原,知天主教為真、為善,即屢頒旨諭:『各省天主教以勸善、戒惡為本,與別項邪教外不相同,准中迥人民學而習之,不許禁阻。各處建修經堂,亦可聽從其便。』所以自古至今,帝王多有遵崇天主教,又准之通行明矣。至向善與不向善,自在人心,豈上不行而下即不可行乎?」 第二十七節 論不可言外國之教不當從 客曰:「道理雖真,然是外國之教,不必從之。」 一、惟真道是遵 曰:「金不擇地,是精為寶;道不拘方,惟真當遵。真,則為普世萬民之道。孔孟生於鄒魯,豈道不傳於齊晉乎? 二、洋貨亦可用 「若我等本國饑荒,外國米糧運來,豈寧餓死而不食乎?洋貨、鐘錶、燕窩、丁香、白蔻洋參等物,皆從外國而來。你豈可言是外國之物,而不用乎? 三、可尊佛而棄天主 「再者佛氏之邪教,乃自天竺國而來。且佛氏所傳之道,皆系滅倫敗俗之毒,你皆從而敬之。況我等聖教之道,有根有源,句句真實,能使人生時成聖,死後得福,你反視為間務而棄之。豈毒藥當吃,而良藥反吐之耶?」 第二十八節 論異端 客曰:「由此講來,理當恭敬天主。然世俗所通行之事,如貼神字,或五字牌、看風水、擇日選期、算命相面、占卦求籤等,用之亦無礙,你等一概棄之不用何故?」 曰:「邪正不能並行,不棄楊墨之道,焉能行孔孟之道乎?黑能混白,白不可雜黑。若沾些微之黑,就不為純白矣。且邪不能勝正,正不能容邪矣。凡道有根源、有實據,即為正道。凡理無根據,必是荒唐。今將你所問的幾條異端,一一辯明,便知可否。」 第二十九節 論「貼神字」與「五字牌」之偽 「論「貼神字」,與「五字牌」之偽,你等以為天地、日月、菩薩以及先輩之死人,一切該包括於內,而實未詳察其字義耳。神者,無方無體,不可知之謂也;天地、日月,有形體者也;君、親、師,人也,何必書貼牌上,而用香、紙、燭以祀之耶?故以此祀之者,實屬異端之甚也。 一、書「天地」於堂不如敬天主 「吾揣世之貼『天地』二字於堂中者,以為天能運行光照,地能發育萬物,而實未知其所以主乎運行發育者誰也?譬如自鳴鐘能定時刻,然必先有巧工,使之而然。既知自鳴鐘為人所造,即知天地乃天主所造也;既知自鳴鐘不能自定時刻,即知天地不能自然運行發育也。既不能自然運行發育,則天地實系無靈也明矣!故人敬天地,而天地不能降之以祥,即人不敬天地,而天地不能降之以殃,斷斷然矣!惜哉!世人與其書天地牌於堂中,日日禮拜以報覆載之恩,不如存一誠念於心內,念念不忘造天地之主,以報其本更切矣。 二、書「君」於堂不如敬君 「『天地』二字,已剖明矣。試即敬君之義而論之。君者,撫有天下,作民父母,操威福之權,吾人安得不敬之?但敬之有其道:居官者,忠心報國,致君澤民,以盡其分;為民者,守其法度,仰若父母,以報其恩,此即敬君之道也。何必貼一君字,紙一帙、香三炷,向彼燒之?奚為也?若謂必貼『君』字,方稱為敬。彼今之違條犯法者,不乏其人。豈因貼有『君』字,即以之為忠,而謂為無罪之人乎?故吾人所以不貼『君』字者,此也。 三、書「親」於堂不如盡孝道 1、天主教也孝親 「『君』字既明,再即『親』字而論之。親也者,乃肉身之本,所當竭力以事也。吾儕恭奉天主正教,於靈魂之父母尚知尋而事之,豈於肉身之親,反輕而忽之哉? 2、事親不在虛文 「但事親有道,原不在虛文。孟子曰:『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禮記》云:『小孝用力,中孝用勞。』並未教人徒寫一『親』字於堂中,以為事親之說也。今之人,因其家貼有『親』字,遂自稱為孝子。譬如親在之日,恆以邪淫、奸盜、浪費戒子,而子竟抗心背逆,固執不順。如此之人,雖時時燃燭,刻刻燒香,而遂謂為孝乎? 3、天主教事親之理 「天主正教所講事親之禮,皆合正理,略提些須:兒女該當孝敬父母,聽他的正命,盡心盡力奉事他,看顧父母肉身、靈魂要緊的事,此事親之要道也。若其既死,不獨衣之、殮之、葬之,更必為之祈禱天主,欲其早享永安。卒世猶遵其正令,效其善德,如其尚存一樣,此事死之良規也。故吾輩以孝道銘刻於心,不以『親』字貼於堂中者,此也。 四、書「師」於堂不如效其善行 「『親』字說明,又即『師』字而論之。師也者,教我以禮、義。除君、親之外,為我所宜事也。但師之教弟,必以真道傳之;而弟之敬師,亦不應以虛文事之。《禮記》云:『師逝就養無方,心喪三年。』可見重師之禮,不在燃燭、貼『師』字虛文也。如謂必貼『師』字為要,惟問蓬蒙學射,陳相見許行,並今之師徒、雀角者,豈因其家貼有『師』字,遂可諉之無罪耶?可見事師之實禮,固在順其正命,效其善行,學其真道,牢記於心,時刻不忘其德,盡力以報其恩,即供尊師之真禮也。何必徒用此虛文哉?故吾人不貼『師』字者,此也。 五、五字牌非屬正道 「總而言之,天地者,受造之物也;君、親、師,受造之人也。天地既屬受造之物,即不可以神敬之。君、親、師亦屬受造之人,人即宜以人道事之,何得妄祀之為神也?況五字牌,原自無為教而興,胡堪用乎?」 第三十節 論風水 一、俗人看風水之意 「二、論風水之事。風者何?曰:東西南北之風也。水者何?曰:江、河、海、澗、井、泉之水也。你等或造屋,或葬地,先必請地理先生來看風水,定方向,然後才敢起工。若不然,就怕家裡遭災害,或怕後代不興旺。 二、奉教人看風水之意 「這是你等通行、通信之事,我等奉教人皆不為此。凡造房屋,只看地方之高矮,水之遠近,風之大小。若地基過低,恐受水浸;若水太遠,用水必難設有不測之火災,難以滅火。若風太大,恐房屋受傷;若過分無風,夏時暑熱,恐人生病,此乃房屋之不可不究矣。若論葬墳,只選高阜乾燥之地,避風遠水之所。地乾燥,則棺木不朽;避風,則樹木免折;避水,則免浸沒、沖崩之害。如是,則免子孫之憂。此乃墳地、風水之正義也。 三、以聖賢經典證風水之妄 「你等不然,聽地理者之糊言,妄信吉凶禍福、子孫興敗,由於屋宇之方向、祖墳之龍穴,不誠為異端所惑哉甚矣?世人之好怪也,不查其本,不究其理,不斥其妄,惟怪異是信,此均未考之於書耳。《論語》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未曰『在地』。書經曰:『天道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未曰『地道不常,風水降祥、降殃。』又孟子曰:『上古之時,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今日之人皆古人之子孫,當日拋親屍於溝壑之人,豈有心擇龍穴而揀方向乎?若地理果有報應,則古人當死絕而無遺種矣,為何今世之人更多於古時之人? 四、堪輿師少有富貴 「又嘗見堪輿之師,少有富貴終身。既知有龍穴之地,何不擇之而葬其祖宗?使己得享福富貴,終身榮及子孫。豈不樂乎?為何有智為人謀,無智為己謀耶?故世俗嘗曰:『堪輿先生慣說空,指南指北指西東。世間果有王侯地,何不先謀葬乃翁?』此雖俗語,實系至言。再者,考之堪輿之術,起於晉朝郭璞之手。且郭璞死於非命,偶被牆倒而壓死。嗟嗟!既能為他人謀利,何不能為己避凶矣?又有楊筠松作《撼龍經》,曾文迪作《青囊序》。然此二人,皆未昌大。豈能作術為人,而不為己耶? 五、以古今世事證風水之妄 「又考之夏、商、周三代之時,未嘗有此堪輿之術,當時亦有富貴卿相,貧賤壽夭。今時之人,亦不過如此。再者,若祖宗葬於福地,其子孫皆盡賢,為何有賢、有不肖者?為何有壽、有夭不齊者?為何又有貧、有富不等者?由此可知堪輿之謬,不待智者辟之,即稍有明悟之人,亦知其荒唐不經矣。」 第三十一節 論擇日 一、以世事證擇日之妄 「三、論擇日之妄。只看武王以甲子日興,紂王以甲子日亡。二王同日交戰,有勝有敗。兵事如此,別事亦然。譬如同日張場,同日婚娶,查其效驗,多有不同。又一日之間,普世之人,有生者無數,死者無數。生時既同,而死期必同。何以世竟有同時生,而不同時死者? 二、禍福與日子無干 「由此可知,日子時候,並無吉凶之別。惟我等行善,可稱謂吉日;行惡就謂凶日。故曰: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也,與日子何干乎?」 第三十二節 論算命 一、算命的由來 1、黃帝以天干地支記年月 「四、論算命之妄。查之鑑史,有軒轅黃帝,命大撓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十二字,為十二支;又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字,為十天干,合成六十花甲,以分歲時,以記年月,並無別意。 2、鬼谷子加五行妄測天理 「後至戰國之時,有鬼谷子加添金、木、水、火、土五字,妄談相生相剋,推測人道天理,以哄愚民。 二、以世事證算命之妄 「何不想一時之間,生育無數,貧賤壽夭,多有不同。又見生帝王卿相之時,亦有多人同生,焉能俱為帝王卿相乎?又見雙胎之兒,同時而生,然後亦有貧富壽夭不齊者,何哉?算命先生全把『八字』作題目,推來覆去,就妄議定人終身之事。然嘗見多有『八字』相同,而終身有異者何也? 三、以《中庸》證算命之妄 「如《中庸》曰:『居易以俟命』,未說『居易以算命』;又說『生死富貴在天』,未說『在八字』。當知生死、富貴、壽夭皆天主安排之,我等人類焉能推測天主之意乎? 四、請瞎子算命荒唐可笑 「嘗見算命者,多是瞎子。有眼之人,今日尚不知明日之事。無眼之人,不能見天地萬物,豈能知你終身之事乎?再者,有眼之人,行路必不求瞎子指引路程;否則,為狂人也。所以你等請人算命,不獨白費銀錢,且惹明人、君子恥笑耳。」 第三十三節 論相面 一、相面不足以知命運 「五、論相面之妄。人之筋骨、皮毛、四肢、百體、五臟、六腑,自天子以至庶人,絕無異然。有分別者,不過大小、高矮、胖瘦、黑白而已。且有先瘦而後胖者,先胖而後瘦者。又有美貌之人,偶得疾病瘡痕,而變為貌丑者。又有飲食起居,水土勞逸,能變人之像貌。窮者日夜暴露,富者食旨居安,自然氣像不同。如此觀像,焉能知其後來富貴貧賤,與有子無子乎?亦有先窮而後富者、先富而後窮者,豈像貌先後有不同乎? 二、面貌相而善凶不同 「又有相貌相似,而效驗不同者。獨不觀古之人乎?舜王有重瞳,而項羽亦有重瞳,為何一仁、一暴?陽虎貌似孔子,為何一奸、一賢?即此可見,相面不可以定人也。 三、相面可知性情、病情 「若論人之聰敏愚蠢、性情剛柔,我等觀其外貌、查其舉止行為、言語動靜,略可識得幾分。如醫者看病人之外形,亦可知其病之輕重而已。 四、相面不足以知其吉凶 「若術士觀人之長短、寬窄;眉毛、耳發之高低,就審其終身之吉凶、禍福,此不獨為無稽之談,亦且僭越上主之權衡,罪莫大焉!」 第三十四節 論占卦、求籤、測字 一、卦簽、測字是瞎矇誤撞 「六、論占卦、求籤、測字之謬。占卦、求籤、測字,與拈鬮、擲骰無異。應者少,不應者多。嘗見占吉而得凶,卜凶而得吉。何哉?偶然有應者,就說卦簽、測字有靈;不應者,就置而不言。何不想占卦百次,必有幾次有應。比如一人,未曾習武。若執弓射箭,從早至晚,必有幾次中鵠。非其武藝精熟,不過是撞著而已。 二、以聖賢之語證占卦無用 「術士嘗說:『周公卜世三十,卜年八百。』用此一言以證卜卦有靈。 1、召公之語 「何不觀《書經?召誥》:借夏商二代,以戒成王曰:『惟此歷年,我不敢知。』是同朝之召公,即不以周公之卜為據。 2、孟子之語 「又周朝七百年時,孟子曰:『數則過矣。』豈孟子不知周公之卜耶? 3、詹伊之主 「又何不看古文,詹伊答屈原求卜曰:『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長;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數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龜筮不能知此事。』從此看來,可知古人早已識占卜之無用矣。 三、以商人損益證測字無用 「又屢見貿易之人,以測字定損益。多有測吉而折本,測凶而增利。何哉?若測字皆靈,就該天下貿易者,只有增利,無有折本。為何增利者少,折本者多? 四、測字者自欺欺人 「又測字之術士,多是窮漢。豈能為他人謀利,不能為己謀財耶?有時我等與術士反覆辯論此事,彼至理屈辭窮之時,乃曰:『吾亦知此術欺世騙人,實不可為。但奈家寒身貧,藉此以度生命而已。』從此而論,凡信占卦、求籤、測字之術者,不獨枉費銀錢,亦且自欺自哄也。」 第三十五節 論神祇菩薩 客曰:「天主正教,理當信服。但我等中國所敬的神祇菩薩,皆是前朝帝王所封,名色狠多,幾手屈指難盡,內中豈無一二真神麼?你等一概棄之不敬,何故?」 曰:「世俗所敬的鬼神,千奇萬怪,名目最多;各方各神,何能言盡。總而論之,不過兩種:一指生成之物為神,一指死過之人為神。 一、敬天地日月星辰為主之妄 「敬生成之物為神者,莫過於敬天地、日月、星辰。他等竟不知天地、日月、星辰之來歷,妄稱為神。 1、天地、日月、星辰為天主所造 「當知天地未有,有一主宰,乃萬民之大父母。未造人之時,先造天地為覆載人,造萬物為養育人,造日月星辰為光照人。 2、敬拜日月星辰如恭敬房屋器皿 「如父母預備房屋、產業、衣食、燈光,為保養兒女一樣。假如子女棄了父母不孝敬,只恭敬房屋器皿,其理以為何如? 3、當敬拜造天地之天主 「我等奉教之人不然,明知有一至尊無對之天主,每日施所造萬物之恩惠與人,吾人理當敬之、謝之。 二、敬死過之人為主也當辨明 「至若世人以死過之人為主者,莫過於敬佛老、玉皇、觀音、梓潼、真武、天妃、城隍、蕭公、晏公、關羽、許真君、趙玄壇、社稷並閻王等,大約此乃通國所敬之神道。另有各省、各府所敬者,不知幾何,難以數盡。我今將這通行者,逐條辯明,便知真假。當棄、當敬,自然明矣。」 第三十六節 論帝王無封神之權 一、帝王不能封神 「先當講明帝王無封神之權,然後論各神之來歷。帝王雖尊、雖大,亦是我等同類之人,有生、有死;只有封生人為官之權,未有封死人為神之能。 二、帝王不能掌管風雨 「何以見帝王不能封神?只看久旱、久雨之時,帝王尚無法可治。既不能掌管風雨,反能封死人掌管天地萬物,有是理乎? 三、以改朝換代證帝王無封神之權 「倘帝王有封神之權,必先封自家祖宗為一至尊、至大之神,保佑子孫萬代天下,豈不美乎?為何自夏至今,換過二十餘朝。所以封神之事,不但明人知之為假,即稍有明悟之人,亦不肯信。」 第三十七節 論佛 一、佛之身世生死 「惜哉!敬佛之人也。不查其根,不究其末,同流合污,妄稱他為西方聖人。然考其佛書《普曜經》不過印度天竺國之一太子,姓釋迦,號牟尼。父淨梵王,母摩耶氏夫人。生於周昭王甲寅年四月初八日。生時剖母右肋而出,自幼浪蕩,一世驕狂。於周穆王五十三年二月十五日身染毒瘡而死。 二、佛非天地之主 「我今不言他生時古怪,只說他是有生有死之人,焉能稱得天地萬物之主宰乎?既生在周朝之時,然周朝以前,未曾有佛,誰人掌管天地萬物?又自己身染惡瘡而死,豈能掌管他人之生死乎?若這樣的人能為天地之主,然世人莫不有死,死後皆可為天地之主矣。 三、聖賢闢佛非佛 「考之《綱鑑》於漢明帝之時,佛毒始流入中國。惜乎!當時君臣昏昧,無人提醒阻滯。惟有唐憲宗時,賢臣韓文公上諫《迎佛骨表》,祈憲宗將佛骨、佛經付於水火,永絕禍根。豈料忠言逆耳,不惟諫表不行,且受被貶潮陽。又有中宗之時,賢相狄仁傑,巡撫下河南,奏毀吳楚淫祠一千七百餘座。又宋朝淳佑時,有忠臣胡穎,為廣東經略使,毀佛像,殺妖蛇,杖僧人,使還俗。凡見淫祠,盡皆毀之。又宋神宗之時,河南程夫子嘗言:『佛老之害,甚於楊墨』。嗟哉! 四、事佛拜佛無益 「自此以後,少有闢佛之賢人。不獨愚民受其哄騙,讀書之人亦且被其欺誑。或費銀錢建立寺廟,或施田產養其僧人。不審真假,不分邪正,希圖福佑,妄想西天。何不思事佛最虛心者,莫過於梁武帝,日持齋素,親身為佛家之奴,裝香灑掃,後被將軍侯景逼於台城,忍氣受飢而亡。佛若有靈,為何不救?今人見之而不醒悟。惜哉!哀哉!」 第三十八節 論輪迴托生 一、輪迴托生不近情理 1、世上惡人多而善者少 「再者,佛氏所傳之輪迴托生,大不近情理。彼云:『人死能變為禽獸,禽獸死能變為人。』又云:『善人死後變為人。』恐百年之後,人類將絕,普世將盡為禽獸矣。若果惡人死後變為獸,然世上之人,善者少,惡者多。 2、有輪迴則不可婚配 「若雲輪迴是真,世人皆不可婚配,恐是自家祖母轉生。若娶祖母為妻,豈不是大壞人倫麽? 3、以使牛、騎馬證輪迴不可信 「若雲輪迴是真,耕田不可使牛,行路不可騎馬,恐是自家先祖托生。 二、輪迴托生的荒謬 1、放生戒殺不合理法 「佛氏又教人放生戒殺,毒蛇不可打,虎狼不可傷。惡人犯律,尚受五刑;惡獸傷人,反蒙縱放。如是顛倒,豈理之所在乎? 2、世人食肉將永劫不復 「又說:『今世食肉四兩,來生還肉半斤。』然普世之人,食肉者千萬,不食肉者一二。況自生至死,食肉不知幾何。若雲『四兩還半斤』,恐轉劫千百世,亦還不清楚矣。 3、古帝古賢盡變為禽獸 「考查《綱鑑》,自古賢聖,如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莫不食肉。若據佛氏之言,古帝、古賢盡變為禽獸,以還食肉之債矣。甚矣!今人之昏迷,被佛氏蠱惑而不知,反信託生為真事,良可惜矣! 三、天竺並非樂土 「再者,佛氏所言之西天,就是天竺國。相離中國不遠,與暹相隔小海。彼國國小地窄,人民蠢蠻,不通詩書,不知禮義。今有不知者,竟稱為西方樂土,實系可笑!」 第三十九節 論老君或老聃 一、老子其人 「考查《綱鑑》,老君生於周末春秋之時,職為史官。後因年老,稱為老子。昔孔子於周敬王之時,周流天下,問禮於老聃。 二、老子迷信的由來 「後有好事者,作《老君傳》,妄言他生於殷朝武丁之時,懷在母胎八十二年,破母右肋而出,發須皆白,故號為老子。稱他為元始上帝、元始天尊、天寶丈人。至唐高宗時,加號曰『玄元皇帝』又至真宗時,加號曰『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惜哉!昏君愚民,不查其根,不攻其妄,明知他生在天地之後,反稱為造天地之主宰而敬之。 三、韓文公斥其邪說 「惟有韓文公知其妄誕,斥其邪說,比他為坐井觀天,以喻老子見識窄小,道理不正。又要焚其書,毀其居,用先王之道以教之。今日讀古文者,何不悟之?」 第四十節 論玉皇 一、玉皇其人 「考查《宋史》,玉皇生於漢末之時,姓張名儀,真定府行唐縣人。自幼習老君之教,隱於武當山,採藥煉丹,醫治病人。 二、玉皇迷信的由來 「至宋徽宗時,有術士林靈素,亦習老君之教,誑言欺君。徽宗被其迷惑,封儀為玉皇上帝,望其保佑國祚綿長。 三、以徽宗被擄證玉皇之妄 「然封儀之後不久,徽宗父子妻妾,盡被金人擄去,受辱難言,死於五國城。噫!自古虔心敬玉皇者,莫過於徽宗。然喪國亡身之時,而玉皇不知救。哀哉!今日敬玉皇者,何不鑒之、戒之?」 第四十一節 論觀音 一、並無觀音其人 「考查《綱鑑》並無此人,亦無此名。不過是多事之人,逞口雄談,弄假作真,貽害後人。 二、觀音的傳說 「按觀音之傳,觀音是妙莊王之女,名妙善。修行白雀寺,與富家子弟私通。父王聞知,舉火焚寺,內中尼僧盡被燒死,惟觀音手執柳枝坐於火中,安然無恙,故稱觀音為神道,能救苦救難。 三、行邪之女為神之荒唐 「如是行邪不正之女,能為神道,則我中國不正之女,屈指難盡,俱可為神道矣。實是傷風敗俗之事,荒唐不經之辭,只能哄騙愚人,難得騙君子。 四、觀音迷信錯愚不堪 「再者,不止一個觀音:有送子觀音、白衣觀音、魚藍觀音、千手千眼觀音。如是千奇萬怪,妄稱為神而敬之,惛愚甚矣!」 第四十二節 論梓潼 一、梓潼其人 「梓潼姓陳,名子春,乃宋朝一壯元。於元朝仁宗三年,封為文昌帝君,表其才學最高。 二、梓潼迷信的由來 「不憶後來讀書之人,忘貪功名,稱他為神,能主科名,立祠奉祀,望其保佑,能入學中舉。 三、梓潼迷信之妄 1、梓潼之前無人掌科名 「甚矣!人之好怪也,不查其根,不究其本。何不想宋朝以前,未有子春,亦有考取功名,不知是誰人掌管科名? 2、舉才選德與梓潼無干 「再者,考試官只查人文章高低,並不問人敬梓潼不敬。又比方,你不讀書不精學文,獨敬文昌,可能入學中舉麼?既無學文者,不能得功名。能得功名者,必定有才學之人,與梓潼何干乎?總而言之,自古以來,只聞朝廷舉才選德,未聞揀敬文昌之人矣。」 第四十三節 論真武 一、真武其人之死 「真武,乃湖廣湘陽縣人,姓劉名儀,乳名長生。自幼隱於武當山太和庵。一日早辰出外,時天大霧,難分險阻,失足踏空,墜於深崖,散發破腹而死。 二、真武迷信由來 「其門弟誑言:「師傳升天」。誘騙愚民。愚民易惑難曉,一傳十,十傳百。至後明朝永樂,封為鎮天真武大將軍,望其保佑萬代天下。 三、以崇禎之死證真武之妄 「然崇禎乃永樂之後,遭李闖之難,縊死煤山,真武不知救護。可見敬之無益也。總之,凡不認天地萬物真主之人,容易受人哄惑,終身難悟,良可惜也!」 第四十四節 論天妃或天后 一、天妃其人其事 「天妃,乃福建興化府蒲田縣林氏之女。家道貧寒,父兄漁業。女年十七八,在家紡織。一日風暴大作,女夢寐顛狂時,母在旁喊醒。女曰:「我夢在海中救我兄弟,口銜兄,手持弟。因你喊我,開口答應,故失兄而亡。」 二、天妃迷信的由來 「於是鄰里訛傳此女得道,有救風暴水災之能。迨至宋朝之時,封為靈應夫人。又明朝永樂,封號天妃。故福建出門貿易之人,或建會館,或修廟宇,皆供天妃之像,望其保佑水道平安。 三、生死不在天后 「然年年覆舟失命者不知幾何,為何天妃不救?只聞『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未聞在敬天后也。」 第四十五節 論城隍 一、城隍非人名 「『城隍』二字,解說城外之濠溝也,俗雲護城河。又有水曰溝,無水曰隍,非人名也。 二、城隍迷信的由來 「晉朝司馬炎,見官府事君不忠,治民不仁,遂將漢高祖之忠臣灌嬰之像畫於牌上,立於贊德廳,使百官見之而法其行為。不憶後人訛傳,稱他為守臣之神,改為城隍。為此,各府州縣皆建有城隍廟。官府每月初一、十五,進香拜之,望其保佑國泰民安。 三、迷信城隍可笑可憫 「噫!何不想他在世,不能免死;既死,焉能保人?我中國人,實系如醉如夢,不明生死,不究本末,良可憫也!只要一人傳說,眾人隨之,又可笑也!」 第四十六節 論蕭公 一、蕭公其人其事 「蕭公乃宋朝臨江府洋州人,號伯軒。後稱為蕭公、老官。駕船小心,往來江湖未遭危險。生意順,遂家漸富厚。終身無子,撫外甥袁姓為嗣,年至十二歲而亡。 二、蕭公迷信由來 「後家族與袁氏爭奪家業,中人議斷,兩不能得,將屋改為蕭公祠,將產業改為蕭公祭祀之費。這樣安排,不過是為免兩家之事。不意後人妄稱蕭公為神道,能救風浪之險。故今江河行船貿易者,皆敬蕭公。 三、蕭公迷信辟妄 「何不思:日日敬蕭公者多,年年覆船,失命者不可勝數。又何不思:宋朝以前,未有蕭公,當時駕船之人,不知求何神保護?如是無稽之談,不必多言。」 第四十七節 論晏公 一、晏公其人其事 「晏公,亦是江西臨江府人,名戊子,乃宋朝一進士。奉差出海往來,未遭危險,因此有功,封為侯爵。至仁宗時,削職為民,在途染疾而終。 二、晏公迷信由來 「後人思其在世為人忠厚,又走海無險,妄稱為神,能保水道之難。故多有無知之舟戶,一概妄祀。 三、晏公迷信辟妄 「何不想,今世行船之人,凡遇險灘急流,皆請本地識水之人把柁引頭,並不靠晏公之神能。今敬晏公者,何不悟也?」 第四十八節 論關羽 一、關羽其人其事 「關羽,本姓施,名壽昌,山西蒲州解梁人也。後改姓關,名羽,字雲長。乃後漢昭烈皇帝結義之弟兄,只可稱為後漢之忠臣,不可稱為護國之神。蓋孔明當日托彼保護荊州,彼乃驕大自滿,以致失地喪命。 二、拜關羽無益 「生不能安定後漢之天下,又不能保全自己,死後焉能保他人耶? 三、關羽不會受人之祀 「且看當日曹操待伊何等厚恩:賜爵封侯,黃金美女,三日大宴,五日小宴,彼尚不貪不受。今日祀關羽者,不過三牲、香紙、蠟燭而已。此些微等物,豈能移其心志而享受乎?奈人不悟,自甘欺迷。豈不哀哉? 四、祀關羽可哀可嘆 「何不觀三皇、五帝之世,只祀上天惟一真主。今世之人,盡皆背棄上天真主而祀奉關羽,同流合污,不別清濁。實可哀也。」 第四十九節 論許真君 一、許遜其人 「真君姓許,名遜,號敬之,系江西南昌府人,離城三十餘里,地名生米。後漢三國時之人,為人忠厚,授旌陽縣令,治民仁愛。本習老君之教,施藥煉丹。死後葬於許家莊。 二、許遜的迷信傳說 1、許遜禁鎖孽龍 「後遇江西大遭水災,衝倒民房。有好事者,乘機糊言,妄謂孽龍作害,若非許遜神力擒著孽龍,江西盡變為湖矣。蓋許遜之家門前,原有一深潭,注水不乾,旁有一根鐵色樹。好事者妄言此樹、此潭為禁鎖孽龍而設。又妄言孽龍原是一秀才在江邊洗澡,拾一寶珠,銜在口中,誤吞下喉,立時渾身生鱗甲,變成孽龍。 2、許遜與孽龍打賭 「又說孽龍同許遜賭賽曰:吾今夜不到雞鳴,要開一百條河道。」果然開至九十九條,許遜假作雞鳴,為此孽龍未開足一百條河道。 3、許遜全家白日飛升 「又說許遜一家大小,男婦老幼,雞犬貓鼠並房屋,一齊白日升天。惜哉!傳此誑誕者,實是魔鬼之徒,坑害多人。然信此無根之言者,真是無知之小人,自誤自欺。 三、以《綱鑑》證許遜傳說之虛妄 「況歷代《綱鑑》國家大小事跡,俱著載清楚。然許遜全家白日升天之事,孽龍一夜開九十九河道,俱非小事,為何不載於鑒史,使後人真心實信呢? 四、許真君祭祀由來 「嗟乎!愚人之所以被惑者,皆因宋朝徽宗好習老君道教,凡敬奉者,多加封號,致誤後人。封許遜為神功妙濟真君,又賜一匾額曰:『主隆萬壽』。故今稱其廟曰:『萬壽宮』。江西貿易之人,各處建立會館,供奉許遜,稱其為江西福神。又每年八月,男女成群,俱來生米朝謁許遜之像,望其保佑平安。 五、以徽宗喪國證祀真君之妄 「何不想宋朝徽宗,封道教多人為神,然彼喪國遭亂之時,竟無一神來救。即此而論,許遜既不能救其恩人,何能拯救他人乎?今日祀許遜者,何不自誤也。」 第五十節 論財神 一、考證封財神之妄 「據《封神傳》,財神乃姜子牙所封。財神姓趙,名玄壇,字公明,秦時之人。考查《綱鑑》子牙乃姜太公,為文王軍師,並無封神之事。又秦朝在子牙之後,相離八百餘年,何得謂子牙所封?可知《封神傳》乃好事者所作,假借子牙之名,貽哄後人。 二、祀財神是貪財迷心 「又財神不止一個,有祀和合者,有祀進寶郎君,有祀招財童子者,亦有恭敬牙祭仙官、聚寶財神者。總因貪財迷心,不審真假;諂媚鬼神,希圖厚利。 三、祀財神無益 「何不想,各店各鋪皆祀財神,即應均蒙福蔭,而其中何竟有得利折本之不一者?即此可知:人之富貴在天,實非財神之所司矣。固執之輩,必以財神為祀者,奚益哉?」 第五十一節 論社稷 一、后稷其人其事 「今人祀社稷,豈不知社稷之來歷哉?社稷乃黃帝之孫,文王十代之祖,名契。生有才幹,善種五穀。在堯舜之時,為農師之官,教民稼穡,故名曰:『后稷』。萬民因此得衣食之資,無饑寒之患。論其教民稼穡,本有恩惠於後人。 二、后稷無權掌管禍福 「然不過生時之功勞已耳,至若天時之水旱,年歲之豐凶,世人之禍福,豈社稷所能掌管乎? 三、當祀天主而非后稷 「夫能掌管者,天之主宰也。何世之欲求福避禍者,竟不祀天之主宰,而反祀先代已死之后稷,不誠謬乎?況孔子曰:『郊社之禮,所以祀上帝』。未曰:祀后稷。今祀后稷者,皆反孔子之言也。」 第五十二節 論閻王 一、天主造地獄以罰惡 「天主造天堂以賞善人之功,造地獄以罰惡人之罪。罪有大小,罰有輕重,總在天主掌管,世人不能奪其權柄。 二、佛道講閻王掌管地獄 「今佛氏、老氏所講的地獄有十八重,閻王有十位,姓曹、麻、於、薛、昌、蕭、包、寇、韓等,每位管一重;另有八重,又不知是誰人掌管。如是妄言,只哄得愚人,豈能欺得君子。 三、閻王不能管世人生死 「伊等既有姓氏,必生在天地之後。在世有善有惡,死後皆受天主之賞罰。若在天堂,也不能下來管地獄;若在地獄,他等自身皆是受罰之人,焉能管世上人之生死? 四、地獄閻王包公的來歷 「比如姓包者,乃宋仁宗時,曾做河南開封府官,為官正直,不畏尊榮,能罰奸雄、正王法,當用鐵石心腸。犯法者,雖是皇親國戚,不容寬恕,必照律而辨。如此,當時眾人稱為鐵麵包公、閻羅包老。故包公死後,好事者稱他為地獄閻王。 五、包公不能掌管生死 「何不思宋朝之先,無有包公,是誰掌管地獄之權?又說閻王掌管世人之生死。然包公之生死,請問是誰掌管乎?況孔子只言『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未說在閻王。今信閻王者,請熟思之。」 第五十三節 論神仙 一、有生有死一定之理 客曰:「世傳有長生不老之神仙,不知真否?」 曰:「自古皆有死。有生即有死,斯一定之理也。惟有貪生怕死之徒,妄求長生不老之神方,妄信老氏道家之人,習邪術,坐工運氣,修藥煉丹之法,然亦終不免死。 二、以秦皇漢武證長生之妄 「細查鑒史,秦始皇、漢武帝,千方百計求長生不老之術,全無效驗。 三、八仙非長生不老之神仙 「惜哉!好事之人,捏造仙家傳,以富、貴、貧、賤、老、幼、男、女八個個字裝做八人之名,謂之八仙,欺哄世間愚夫愚婦。良可悲也!又有人說是:鍾離、呂洞賓、張果老、曹國舅、藍采和、鐵拐李、韓相子、麻仙姑等八人,共為八仙。然查書籍所載,此八人行實,生於唐朝之時,有生有死,何得謂神仙耶?哀哉!人之本性,愛生惡死,誤信此訛傳耳,豈有真八仙哉?」 第五十四節 論張天師 客曰:「天師之符法,能辟邪魔,你奉教人不用,何故?」 一、天師的由來 曰:「當知天師之來歷行為。若人知之,必定不信。 1、張道陵為天師之祖 「考查鑒史,天師之祖,乃張道陵,以張良為八世之祖,習老君之教,煉丹書符,建醮禱神,驅魔捉鬼,當時少人信服。 2、唐明皇封張虛靖為天師 「至唐朝明皇帝時,有張虛靖,以妖術哄明皇能得壽之法。明皇被其迷惑,封為天師。然明皇亦不過七八十歲而死,何曾有長壽之效? 3、宋徽宗賜張乾耀為天師 「又至宋朝時,有張乾耀,巧言媚上,徽宗賜其世襲。為此,後世代代稱為天師。 二、尊天師者並無福報 「歷代皆尊之為師,未聞有福利之報,反得奇怪之禍。天師自誇有靈,然徽宗喪國之日,天師為何不以符法而救之? 三、天師驅魔是以魔驅魔 「天師驅魔鬼之事,史聞其名,未見其實,今竟有受惑者,大約均是鄉內愚民,難分真假,妄傳天師有驅魔之能,豈理之可信乎?設或有之,亦不過借大魔之力而驅小魔耳。當知邪魔之中,有發命者,有受命者。上下相合,千方百計害人,故往往借天師之邪法,顯驅魔之效,使人信服天師,背棄天主,以受永罰。 四、唯天主有驅魔之能 哀哉!凡真能驅魔者,必是倚天主之能。若不倚天主之能,人斷無驅魔的能力。天師既不信天主,焉能得驅魔鬼之真能乎?不過惑世誣民而已。」 第五十五節 論長齋或密密教 客曰:「今人多有終身不食葷辛並禽獸之肉,為圖來生之報。你奉教人亦守齋期,不知意思相同否?」 一、天主教守齋為事奉上帝 曰:「我等奉教人守齋之意,與吃長齋者之意大不相同。我等守齋,原為克苦肉身,清心寡欲,以為誠心奉事天主。如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亦可以事上帝。』此乃守齋之正意。 二、密密教守齋望來世富貴 「今日吃長齋者,不是別的,就是好事者另立一門戶,稱為密密教,後改謂無為教,又改謂大乘教。念佛經戒殺牲,講輪迴。望來生富貴功名。教中善題詩句者,就謂他的道能傳教授徒。 三、密密教的來歷 「查其來歷,乃廣東樂昌縣宏忍大師起首。後有涿州范陽盧慧寧親到樂昌從宏忍為師。一日忍令眾題詩,一徒曰:『身是菩提樹,心是明鏡台。時時勤打掃,莫待惹塵埃。』慧能藉口占成,略改數字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待惹塵埃?』如是,宏忍謂慧寧得道矣,令其各方傳教。私授衣缽為憑據,令其逃往別處,以免他徒知之,必有爭奪。傳教者稱之曰『老官』。 四、密密教的規矩 1、密傳密語 「教中規矩,凡要進教者,必先獻禮物,以為入門拜師之贄。有幾句密語,父不得傳子,夫不得傳妻,必須老官親口傳之:一身心向念彌陀,不要流落下界多。專心念佛歸家路,畨身跳出生死窩。凡在教者,皆知此語。 2、入門獻禮 「又分十一部職。禮物多者,居高職;禮物少者,居卑職。若子獻禮更多,則居父上;若妻獻禮更多,則在夫前。如此奸貪,難以枚舉。 3、戒殺念佛 「論其意思,不過兩條:第一,不敢殺牲。就是怕今生吃肉四兩,來世要還肉半斤。第二,常念佛經。望死後往西方樂土,又為來生富貴功名。老官用此避害圖利之妄誕,不獨欺哄愚夫愚婦,且多有讀書之人,亦入其羅網矣。哀哉!哀哉!」 第五十六節 論齋肉不齋蛋,又不禁水族等物 客曰:「奉教之人守齋獨不食禽獸之肉。然不禁食水族、豬膏雞蛋等物,此是何故?」 一、齋以清心寡欲為要 「夫齋之為言齋也,故守齋原以清心寡欲為要,並不在食肉與不食肉之說也。 二、戒禽獸肉以克私慾 「吾人所以不食者,因禽獸肉味濃厚,能助人氣血壯旺。身強壯,則私慾必重;私慾重,不足以雲齋也。故欲克制私慾者,必當戒禽獸肉。 三、水族因助血氣有限而可食 「然吾教所以不禁水族等物者,因水族等物之味薄,雖能養人,助人氣血有限,故不禁。且吾教中規矩法度,有時可免。 四、齋日不大宴嘉殽即可 「至論正經齋規,原本禁食豬膏、雞蛋等物。然所以禁肉而不禁油者,不過於是日不敢大宴嘉殽之說,故准教中人食之。若概禁之,即與釋道同入於吃齋把素之謬,且非齋之正意也,故不禁。」 第五十七節 論何故聖教不許娶妾 客曰:「天主十誡第四端,令人孝敬父母,乃理之當然。惟第六端,禁人娶妾,無乃太過乎?若無子者不能娶妾,將不絕其後乎?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所以無子者,不娶妾生子,難逃不孝之罪。」 一、一夫一婦是天主定命 曰:「一夫一婦,乃天主之定命。只看天主造人之初,獨造一男一女配為夫婦。傳生人類;未造一男二女、一女二男。所以一夫一妻為上主之定命,人不得隨意而改之。 二、不可因孝道而娶妾 「若論孝道之說,男女均平。妻無子,夫能另娶一妾,生子以全孝道。若夫無子,妻可另謀別夫生子,以全孝道。可乎?不可乎?夫一女不得配二男,則一男亦不得配二女明矣。 三、天主掌管生子之權 「再者,有子無子,皆天主之命,人不可強求。 四、孟子之言正解 「若『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孟氏所言,不過為舜王推辭之意。蓋舜娶堯王之女,先未告明父母而娶之。 五、無後非不孝 「然孟子亦說:『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縱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並未言及無後為不孝也。 六、聖賢伯夷叔齊皆無後 「考古書內有云:『伯夷叔齊,二人皆無後嗣。』孔子稱之為聖賢,爾將何以解之? 七、妻妾滿屋未必得子 「且人之行為,有正有偏。妻為正配,妾為偏房。娶妾生子以全孝道,譬如妾又不生,爾將何以解之?故常富豪之家,妻妾滿庭,終身未得子者多矣。而貧窮之人,一夫一妻,子孫反多。你又將何以解之? 八、娶妾之害不可勝言 「況娶妾之害,不可勝言。夫妻必多反目,妻妾必多妒心。或妾生子女,妻竟毒害者有之;或妻不能容妾,殺妾者有之;或妾得寵,毒死妻者有之;或妻妾俱有子女,各自護愛,致子女終身仇恨者有之。以致一家不睦,上下不和。實系刀劍伏於床幃,而不知悟。 九、娶妾是好色淫行 「哀哉!好淫之人,不顧家庭之害,只圖本身目前之樂,故借無後為不孝之言,以飾其好色之心。何不想,淫為萬惡之首。淫者不孝,孝者不淫。一婦有二夫,必稱為娼妓。一夫有二婦,你將何以稱之?我是以剖心瀝血,切痛以告之云爾。」 第五十八節 論為何教內多女守貞不嫁 客曰:「天主聖教,嚴禁娶妾。實屬正理,無容致。試問奉教之女,多有終身不嫁者,何故?蓋天主生人,有男有女,定以婚配之禮,原為傳生人類。今終身不嫁,豈不與天主生人之意相反乎?若普地之女齊不出嫁,百年之後人類盡絕矣。」 一、人類不會因守貞而終絕 曰:「你說普世之女皆守貞潔,人類將絕。若論此一端,不必煩你分外勞心。當知守貞非容易之事,若非高志烈性之女,不能克己保身貞潔到死。你雖勸一百女守貞,猶恐難得一女從之。何煩尊駕輾轉焦思,怕人類將絕矣。 二、不婚不娶以成貞德 「你要知天地之間,有靈性之物分為三等:上等為使神,中等為人類,下等為禽獸。匹配傳生之事,非獨人類有之,但禽獸、魚蟲莫不皆然。惟有使神在天,常在天主左右,不婚不娶。所以烈性守貞之人,輕世俗,苦本身,專事天主,不獨超過夫婦,且能像似使神。 三、貞德乃大德之徵 「何不想外教之女,受聘未嫁,其夫夭亡,過門守節者,以致終身人人嘉之。皇上旌表豎坊,顯揚貞德之美。即此可見,貞德乃大德之徵,實系人所難,故立牌坊,為流芳百世,而使他人法之。所以自古至今,常見貞潔之牌坊,未見夫婦牌坊。從此辯來,誰貴誰賤,黑白分明。 四、天主樂人有貞德 「若說守貞不嫁,相反天主生人之意,爾實未得其旨耳。何也?天主至樂人有夫婦之道,未嘗不樂人有貞潔之德。故有此德者,倫類中不過千萬中之一二耳,爾何視為易易,而恐人類之絕乎?」 第五十九節 論為何傳道之人離家不事父母 客曰:「你等傳教先生,勸人上敬天主,下敬父母,其意雖美,然自未盡善者。何也?你等離鄉出外,拋異棄雙親,生不能奉養,死不能安葬。如此言行不符,何以教他人乎?蓋孔子云:『父母在不遠遊。』你等不遵孔子之言,又何以抱道訓世?恐懷此疑者,非我一人。若能啟開茅塞,不獨開我一人之疑;即群疑,亦可釋矣。」 一、傳道人離家不事父母釋疑 曰:「要解此疑,我先略提數端以醒之。 1、孝敬人類之父母 「第一,當知父母有兩樣。有生我之父母,有造我之父母。故天主為造天下人類之父母。生身父母,既當孝敬。而生養、保存我們之父母,豈不孝敬乎? 2、救世人之靈魂 「既天主為吾人之公父,則天下萬民為吾人之弟兄可知矣。如今世人患難將危,有肉身之難,有靈魂之難。肉身之難雖大,不過百年而已。然靈魂的難此時不救,必至於永遠無窮。 3、離家救人之喻 「今比方你常在家庭奉事父母,你兄弟往外貿易。若你聞知,兄弟在外偶遭大患,你必暫辭父母往救兄弟。若你聞知而不往救,說你在家服事父母。如此,眾人不但不稱你為孝,反謂你為不孝之人矣。 4、別父母以救世人 「今我等以天主為大父,以天下為一家,以萬民為弟兄。今見眾人沉於異端,迷於邪說,埋沒良心,背棄真主,或以佛老為宗,或以玉皇為主,生為邪魔之奴,死受地獄永遠萬苦,何忍坐視而不救乎?況吾父母,已遵聖教,守誡敬主,身後必得天堂真福。我等今暫別父母而援兄弟沉溺,且誰曰不可? 5、禹王亦曾離家救民 「試觀上古禹王,治水為救民患,八年之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後人不以為怪,反稱為聖王。然當時禹王之世,人心純樸,無異端邪術,禹王尚且汲汲皇皇,棄家不顧,以救下民之災。況今日之災,非昔日之災可比。何也?人性傾頹,風俗敗澆,邪說浸淫。倘禹王在世,不獨八年不歸,必終身救民而不忍歸也。 二、傳道人傳道之規 「第二,若父母只生一獨子,聖教會必不准其修道讀書以化人。倘要修道,必先安置父母養老終身之需,或托親友照顧神形之務,終可矣安心無慮。此正可謂上安下全矣。 三、離家傳道勝於在家不孝 「第三,嘗見多人,終身不離父母,然不聽其正命,不受其善訓,竟行兇作歹,無所不為。不為父母樂,反為父母憂,則依依膝下奚益矣。爾等不以彼為責,何反以我為怪乎?且我等雖離父母,遠遊在外。然遊必有方,亦常有音來往,解其憂,慰其望。如是之人,你稱為不孝,則世間無一孝子矣。你今不詳義理,以孝為逆,以逆為孝,豈非是非之顛倒乎?」 第六十節 論傳教士不婚的好處 一、惟道是憂 曰:「主教、司鐸之所以不婚者,非異人所能為也。以道德為己任,以世俗為心憂,以人心為自慮。際此世衰道微,異端迭起,而天下一家,中國一人者,自不忍倫類之沉溺而袖手旁觀也。故日昃不遑,恐頹風之莫挽;辛勤是惕,憂敗俗之難回。兢兢乎,惟道是憂。何必拘拘乎,室家之是念也。 二、全道失家 「且今之時勢,日趨於下,較昔孔子之時,倍難拯救。若必全其家,即難以全其道;若欲全其道,必難以全其家。全其家,不過一家之美;全其道,即為天下之福。有心救世者,寧全家乎?寧全天下乎?此不婚之一說也。 三、絕己正婚之樂以勸人 「再者,既欲正人,必先正己。譬如貪財,人心之易溺也;食色,人性之自然也。欲勸人不取非義之財,必先自絕己應得之財,而後他人可勸;欲禁人不圖邪淫之樂,必先絕己正婚之樂,而後他人邪淫之樂可禁。此不婚之二說也。 四、絕女色以祀上帝 「況主教、司鐸日祀上主,必宜形神清潔,焉可近女色以污之乎? 五、傳道士無絕嗣之憂 「至論宗嗣,伊等均已托侄子、侄孫繩其祖武,己何至滅宗絕嗣乎?」 第六十一節 論不可言奉教為難 客曰:「為救靈魂,理當奉教。吾細考查,奉教實係為難。奈何?」 曰:「爾言奉教為難,難信歟?或誡難守歟?二者皆不可謂難。 一、天主教不難信 「何以不難,道則有根有據,容易信服。 1、心中自覺有天主 「雖有愚人妄說天地無主,不過是強詞奪理,以寬己私慾之心已耳。卒至時窮勢迫,患難顛連,莫可如何之際,則心內未嘗不自覺有天主,而呼號求救。既知有天主,即道之不誣,爾何得以難信為辭乎? 2、人有不滅靈魂 「況吾人一生有肉身,必有靈魂。肉身乃父母所生,靈魂實天主所賦,肉身有死,靈魂不滅。 3、天堂地獄真不妄 「故或升天堂,或下地獄,均莫能逃天主之公義。爾不信有靈魂,爾豈不信有天堂地獄乎?既知有天堂地獄,即知道之非謬,爾又何得謂為難信乎? 二、天主教之誡不難守 「道既不難信,則教必不難奉。可知矣! 1、守誡可得天堂 「至論守誡之難,爾實未知守誡之益耳。請觀世人,見微利可得,皆不惜苦。為功名者,日夜攻書,勞心費神,不以為難;粟米者,耕風鋤雨,寒暑暴露,不以為苦;為工、為商者,力盡筋疲、跋涉山川,不以為苦。等等情緣,不過為生前之利益,且不辭千辛萬苦。我等守誡,上守天主誡命,下遵國家王法。守主誡,死後即得天堂之福;遵王法,生時可免牢獄之禍。此獲益無量,守誡甚便,何得謂誡之難守乎? 2、不守誡者之害 「況不守誡命者,其不善一言難盡。 ⑴富豪之家一日敗亡 「請看世間富豪之家,一日家敗人亡。問其故,或為侈費、浪蕩、賭博、爭訟以致此。 ⑵強壯之人身衰力弱 「又有強壯之人,一日身衰力弱,穢病終身。問其故,或為飲食無節、淫慾過度以致此。 ⑶美名之人眾叛友離 「亦有美名之人,先則鄉人尊之,朋友敬之,一日而眾人惡之如仇,避之如毒。問其故,或為忤逆、傲慢、奸惰、偷盜,以致此。噫!此皆不守誡者階之厲也。 3、守誡之人常安常和 「守誡之人,心內常安,家中常和;在內家人愛之,在外鄉人敬之,死後眾人念之。雖居世身貧家寒,然一心全聽天主之命,有天堂永福之望。有苦不覺其苦,有憂不覺其憂。如是反覆辨明,可見守誡之益,非世福可比其萬一矣。你何得以守誡之難為推辭乎?」 第六十二節 論外教人雖行善功難得天堂真福 客曰:「外教中亦有許多善人,雖不敬天主,然亦多多好事。如濟貧救患、修橋補路、守節終身,亦可謂善。諒此人死後,天主賞之天堂否?」 一、不忠不孝不可得賞 曰:「要得君王之賞,必當盡忠;要得父母之愛,必當盡孝。若不忠不孝,不可望賞,反當懼罰。比方一臣,百行皆善,獨不敬其君王,可望君王之賞乎?比如一子,萬事皆好,獨不認其父母,可得父母之愛乎? 二、不敬天主難得天堂 「所以凡不敬天主者,雖行許多善事,難得天堂之報。何也?天堂乃天主掌管,欲升天堂,非天主,孰能與之?故不敬天主者,焉能望天堂之報乎?」 第六十三節 論奉教不可遲緩 客曰:「既起初辯至於此,確知天主聖教正大光明,無疵可尋,能使愚者明,寐者醒。篤信而行之者,生為聖賢,死得永福。然今時不便奉教,且待等來年可乎?」 一、棄邪歸正不可遲緩 曰:「此乃宋人之見識也。棄邪歸正,何待來年。即今日聆明,今日改之,既已晚矣,何待來年始可改乎?比如孝敬父母,亦必等到來年乎?嘗見此人,日遲一日,年緩一年,迨至罪惡愈深,而愈難改。猝然死期既到,來年之望終不可得。 二、永生大事不可遲緩 「吾人之大事,莫過於身後『永遠』二字,或苦或樂,死時即定,永不能改。又吾人皆不免死,或死於何時、何地、何樣,雖時時預防,猶恐不及,你還放心待至來年乎? 三、生命危急不可遲緩 「再者,吾人之生命最薄,實如單絲之系千鈞,上懸無極之高,下臨不測之淵,又有風雨寒暑時時侵害。呼吸之間,絲線一斷,必墜於深淵,永不復出矣,你尚曰『來年』乎? 四、生死無常不可遲緩 「幼年娶妻生子以防老,夏時種穀以防冬,尚復不可延遲以懈怠。況死之來,又所難定,故時逾頃刻,而普世之死者,不知幾何,你尚曰『待來年』乎?吁!今既醒悟,何不速速回頭,以免後悔之不及矣。」 聖教理證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