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穌會思想文獻匯編 · 第三十二冊:朱宗元《拯世略說》
拯世略說
朱宗元
拯世略說題解
《拯世略說》是明清之際浙江的天主教信徒朱宗元在《答客問》問世後寫成的又一部護教著作,故其著作年代當在1631年以後。作者字維城,號古越,鄞縣人。1609年生,1646年貢生,1648年中舉,其卒年不詳。據林文英在前書序介紹,朱氏少年信教,見道超拔,精通天文,「務在修德」,「欲正人心」。他就完成了《答客問》時,年僅23歲(1631),可謂天縱其才。
《拯世略說》共142面,有自序,今藏在法國國家圖書館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編目為7139號。也藏在同圖書館古郎編目為 7140, 7141, 7242號; 梵諦岡教廷圖書館(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獻編碼為Borg.cine.335, 364號; 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亦有藏本,文獻編碼為D209/ b.3號。
朱宗元有感於人生短暫,命運多舛,人心不得「永久安頓處」,遂立志求道。遍觀三教百家,但終無所獲。後來,因信奉天教,才明白真道所在。雖然天學已有百萬典籍,如何又要出一本呢?作者寫道:「但小子既受造物主多恩,識所能及、口所能言者,何敢不竭其區區?始也好辯,為《答客問》行世。今標大義數端,曰《拯世略說》,大約詳於彼者則略於此。夫天生蒸民,備之安所,其如陷吾民者之多也。既陷之後,亦不自知其為陷,而反以拯之者為非。若然,則雖欲拔之使出,彼或不肯舉手待援,吾亦如之何哉?」寫作此書,作者竭力傳揚天主教教義,以期達到拯救「吾民者」的切願。
朱宗元在介紹天主教教義時,通過「客有獻疑於予者曰」、「客又進於予曰」等方式,將慕道友的問題提出來,然後通過問答的形式將問題引向深入,以便更好地解決中國人在信仰道路上的障礙。《拯世略說》分二十八個問題進行論述。通過其中前三個問題「學以明確生死為要」、「宇宙之內真教為一」、「物必返其所本」為第一部分,進行論述勸勉世人,返本歸家,信仰天主,並闡述了天主教對人生的目標,宇宙的真諦,人生的歸宿等問題的解答。其次四個問題「儒者獨見大原」、「二氏不知尊天」、「天釋不可相渾」、「為善不可無所為」為第二部分,是天主教與儒、道、釋三教的交涉及論辯。作者認為,天主教與儒教在根本信仰上是一致的,古典儒教的精髓就是敬天事天,因此,儒者當返本歸宗,事奉天主,敬拜耶穌。而佛、道二教則與天主教相反,不知敬天,悖理僭越。所以,不可隨心所欲或滅意無為,而當立志為善,竭力愛主。第三部分包括「天主性情美好」等一共二十一個問題,系統地介紹了天主教的神學思想。其中包括天主論(八-九)、基督論(十)、人論及拯救論(十一-十五)、人間倫理思想(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六、二十七)、修養論(二十二、二十三)、萬物論(二十四)、天神論(二十五)和後世論(二十六-二十八)。
拯世略說目錄
拯世略說題解 347
拯世略說目錄 349
拯世略說自敘 356
一、尋求人生歸宿 356
二、天學乃人生正道 356
三、著書以拯救世人 356
第一節 學以明確生死為要 357
一、生死重於貧富貴賤 357
二、神靈重於身體 357
三、總評三教生死觀 357
四、天主為人生死之主 358
五、佛道不明生死 358
第二節 宇宙之內真教惟一 358
一、天主是生人之大父母 358
二、天主是天地之主宰 358
三、天主是造物主 359
四、當事奉天主 359
五、當奉天主教 359
六、天主教至真至福 359
七、奉異教不能得救 359
第三節 物必返所本 360
一、天主是萬物本原 360
二、天主愛人至真至篤 360
三、人當盡心愛天主 360
四、愛天主是萬德之綱 360
第四節 儒者獨見大原 361
一、儒者見天地本原 361
二、人人皆可事天 361
三、太極非天地本原 361
四、耶穌是降生之上帝 362
五、儒者當奉天主教 362
第五節 二氏不知尊天 362
一、敬天是良知良能 362
二、道家尊天不合正理 362
三、耶穌不同於玉皇 363
四、佛氏僭越天主 363
第六節 天釋不可相渾 363
一、佛不是天主 363
二、佛是無忌小人 363
三、天學與佛教絕不相倫 364
第七節 為善不可以無所為 364
一、為善須誠意 364
二、為善當正意 364
三、行事必有故 364
四、為善之志關乎善惡 365
五、為天主為上善 365
第八節 天主性情美好 365
一、天主是萬有本原 365
二、天主自有永有 366
三、天主全知全能 366
四、天主三位一體 366
第九節 天地原始 367
一、中國不記天地原始 367
二、如德亞國記載天地歷史 367
三、天主創造天地人物 368
四、人類背主犯罪 368
第十節 天主必須降生 370
一、耶穌降生辯疑 370
二、耶穌降生之意 370
三、耶穌降生之事 371
四、耶穌受難之意 373
第十一節 罪人之功無功 374
一、罪人的定義 374
二、罪人因一罪而受罰 374
三、罪人之善不得天報 374
四、人靠耶穌而升天 374
第十二節 義人之罪非罪 375
一、義人的定義 375
二、義人因告解而獲赦 375
三、告解非苟且之門 375
四、告解補百密之一疏 376
五、罪大惡極者之告解 376
六、告解是聖功 376
七、世俗之人不知告解 376
第十三節 聞教與不聞教者功罪有辨 376
一、矜善喪善而悔惡滅惡 376
二、認主與不認主之功罪 377
三、聞教與不聞教賞罰 377
四、天主賞罰以蓋棺定論 378
第十四節 禍福皆系上主 378
一、天主賞罰不以世法 379
二、天主賞罰至公至平 379
三、富貴貧賤由天主默限 379
四、天道福善禍淫 379
五、天主賞罰不盡在世禍世福 379
六、天主以禍福成人 379
七、禍福是人品衡鑑 380
八、鬼神無禍福之權 380
第十五節 死後必有賞罰 380
一、人是世上的客旅 380
二、死後必有賞罰 380
第十六節 賞罰迥別人世 382
一、地獄之苦 382
二、天堂之福 382
三、當慮人生歸宿 383
第十七節 愛仇復仇說 383
一、當釋怨而愛仇 383
二、不必私自復仇 384
三、當為主而釋怨 384
四、釋怨以求主赦 384
五、含忍以成君子 384
六、當因天主而釋仇 384
第十八節 禁妾守貞之訓 384
一、有明訓則不可犯 384
二、娶妾延後不合正道 385
三、上帝恨惡娶妾淫行 385
四、西士守貞之意 385
五、西士守貞以利萬民 386
第十九節 祀先當循正道 386
一、孝親正旨 386
二、祭祖正旨 386
三、祭祖正道 386
四、祭祖邪說 387
五、當禁絕祭祖邪說 387
第二十節 世俗鬼神皆非 388
一、後人失先王祭祀之義 388
二、上帝主宰萬物 388
三、諸神受命於上帝 388
四、一切歸功於上帝 388
五、今世淫祀之非 388
六、感嘆世人的無知 389
第二十一節 氣質所以不齊 389
一、天命之性皆善 389
二、氣質之說有三 389
三、心主善惡之權 390
四、氣質無礙於成善成惡 390
五、三仇為靈魂之累 390
六、聖人克勝三仇之法 391
七、氣質無礙於賞善罰惡 391
第二十二節 聖事寓奧於績 391
一、領洗之禮 391
二、堅振之禮 392
三、告解之禮 392
四、聖體之禮 392
五、臨死終傅之禮 393
六、神品之禮 393
七、婚姻之禮 393
第二十三節 神功萬不可已 393
一、事天之功有二 393
二、誦祈之功 394
三、聚會之功 394
四、神功成就德行 395
第二十四節 空中自然變化 395
一、空中變化之俚談 395
二、空中變化之正理 395
三、空中變化辟妄 397
四、雷霆擊人非天主之罰 398
第二十五節 魔鬼能為變幻 398
一、魔鬼是墮落的天神 398
二、魔鬼網羅萬民 398
三、魔鬼誘人之法 398
四、世人以訛傳訛 399
五、格物理以決疑 399
第二十六節 輕棄世福為先 399
一、事天主正旨 399
二、後世真禍福 400
三、世福之念最懷人心 400
四、當以上帝鑒歆為悅 400
五、古君子遠避世福 401
第二十七節 受苦為大吉祥 401
一、人因世福受騙 401
二、學道之士不戀世福 401
三、窘難是益德之資 401
四、成大德者俱不辭苦 401
五、罪惡皆因厭苦 402
六、經苦煉方可升天堂 402
七、事主之苦即是樂 402
八、憐憫世上罪人 402
九、普世無無過之人 402
十、救過不必辯華夷 403
十一、華夷之辯 403
十二、西士傳道招人嫉恨 403
十三、西士變化風俗之志 404
第二十八節 天地之終有期 405
一、天地必有盡期 405
二、天地盡期之意 405
三、天地終盡之期 405
四、天地終盡之兆 405
五、天地終盡之日 406
六、天地不周而復始 406
拯世略說自敘
一、尋求人生歸宿
餘生平伏念人壽,最遠不過百歲。百歲之身,豈非有盡?雖聲名籍籍,功業蓋世,總一時事,要當尋永久安頓處。又念一點靈明,迥超萬物,斷無與物同生同盡之理。自然暫謝,神魂永存。更念世間萬事,不由人算意者,鬼神司之。然鬼神眾矣,亦自有所從受命者。三教百家,參悟有年,頗悉梗概,顧終無真實、確當、了徹、完全之義,使此心可泰然自安者。
二、天學乃人生正道
及睹天學諸書,始不禁躍然起曰:「道在是!道在是!向吾意以為然者,而今果然也。向吾求之不得其故者,而今乃得其故也。」復獲交大西諸士,益嘆德行之純全,至西士止矣;學問之覆博,至西士止矣。吾何幸而獲聞茲理耶?先我而生者,幾許豪傑,貿貿以生,昧昧以死。其間亦有自號為了生死者,究竟仍在迷途中也。吾何幸而獲聞茲理耶?雖造物主於人無厚薄,在我不可不自謂物恩。竊用自喜,又用自懼。懼夫既達茲理而不全不粹,受責更倍於他人。
三、著書以拯救世人
復思吾身幸識此高明之路,豈忍聽有眾之沉淪?故不顧世俗拂耳,每每喜向人道也。雖天學典藉百萬,振聳聾聵而有餘,但小子既受造物主多恩,識所能及、口所能言者,何敢不竭其區區?始也好辯,為《答客問》行世。今標大義數端,曰《拯世略說》,大約詳於彼者則略於此。夫天生蒸民,備之安所,其如陷吾民者之多也。既陷之後,亦不自知其為陷,而反以拯之者為非。若然,則雖欲拔之使出,彼或不肯舉手待援,吾亦如之何哉?
古越朱宗元述
第一節 學以明確生死為要
一、生死重於貧富貴賤
宙宇之內,以貴賤與生死較,兩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以貧富與生死較,兩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濡毫墨者,去賤而求貴;遷有無者,即富而辭貧。當世必謂大能。獨有人焉,毅然而談生死,則不以迂訕,必以異斥。嗚呼?人孰不愛己者哉?
二、神靈重於身體
而身生非生、身死非死。美衣食、華居處,則身生以順;多子孫、營墳墓,則身死以寧。不知此非能愛己者也,愛藏己之器者也。計人靈之處於身也,不猶主人之處於室乎?使有人終日丹楹刻桷,而不恤其饑寒,則必以為大愚矣。彼勤其身而忘其神者,何異於是?雖有缶器,使置之危而必損,未有不求所以安之者。神靈非缶器也?乃不思所以置之,何哉?涉大海者,知有險阻,必預計舟楫資糧,趨避之事。生死之海,其為險阻也多矣,乃欲任一葦之所如耶?雖極愚鈍者,慮必及此,稍有明悟,便思身後事大。所以修仙、坐禪,多屬高明。
三、總評三教生死觀
然二氏雖亦期徹生死,不過隨人腳跟,總屬貿昧,毫無把捉,胥歸淪溺耳。譬如適燕趙者,向南而轅,厥志雖猛,而終不可至。何則?其向路差也。夫肉軀之苦樂,為暫苦樂;性靈之苦樂,為永苦樂。生前之榮辱,為偽榮辱。死後之榮辱,為真榮辱。苟使神靈上陟,此身雖刀鋸鼎鐫,未為無福。苟其神靈下墮,此身雖安富尊榮,不勝悲苦。然則生死一事,如何重大切要,可漠不尋討,而誤以耽空服氣為定論哉?總之,生死一事,俗儒存而不論、二氏論而不確。存而不論,則理何由明;論而不確,則益以滋惑。今將求之《六經》,大旨雖有包蓄,而儒者不知所講明。將求兩《藏》,抑又渺茫無據,拂理悖情。若是,則將任吾性靈游移而無定,喪陷而不顧耶。抑將謂一死之後,無知、無覺,遂渙散而無所歸著耶。過今不講,將憑此隙駒之歲月,而徐徐以圖耶。
四、天主為人生死之主
嗟夫!欲知器之久近者,必詢諸制器之人;欲知途之遐邇者,必問之已經之士;欲知死生之正道者,必決諸生死之主。吾生也,誰為賦畀;吾死也,誰為收取。當其生,非吾欲生也,有授之生者也;當其死,非吾欲死也,有命之死者也。歸之佛,佛且有生;歸之仙,仙何嘗不死;歸之世俗之鬼神,鬼神自生而死者,皆不能自主,無智無愚。皆知天之生此民也,非蒼蒼之天生此民,而蒼蒼之天之主宰生此民也。既以天之主宰生我,必由天之主宰死我,且處置黜陟我。我又向何處問生死的確之道哉?余故曰:「惟天主命人生死之說為定論。」
五、佛道不明生死
若夫道家以修煉引年,不識形神貴賤,豈呼吸引導之術,謬謂可得長生也耶?則是琢其形以汩其神矣,固悖矣。至如釋氏以明心見性,便得成佛。或問此心性,非天主賦與之耶?故存心養性所以事 天,佛氏惟不知事天,又欲屈天於其下,而使之事己。源頭既差,溪徑悉誤。食天之糧,衣天之衣,用天生之口,而言逆天之論,悖更甚矣。而又烏足以得生死之定論哉?
第二節 宇宙之內真教惟一
一、天主是生人之大父母
昔余與人言天主之學,有人曰:予最不喜聞者,「天主」二字。予應之曰:然則吾子極惡父母之名乎?生我者父母,生父母者祖宗,生祖宗者天主也。天主非生人之大父母乎?
二、天主是天地之主宰
予又與人言天堂地獄之學,有人曰:才涉死後,便屬異端,吾儒不道。予應之曰:然則吾子將永生於世乎?孔子言朝聞道夕死,非言身後乎?天下極愚婦寺,仰天地之變化,未有不肅然警懼,謂其中之有主宰者。雖誤以神佛等為主宰,不過見解習俗所蔽,而其認有主宰一念,則由本來良知,不可泯滅,即此便為乾坤有主之證。
三、天主是造物主
夫二儀萬類,不能自造,有造之者,恆言所云造物是也。既謂之物,天地亦物之大者耳,而更有造天地者。以其至尊無匹,謂之上帝。以其搏捖萬有,謂之造物。
四、當事奉天主
以其主宰群生,謂之天主。夫天主生成化育,降衷下民,則大父也。歸下有赫,降殃降祥,則共君也。不事君親,世未有不罪之者。而大父共君之恩,百倍其功。即吾所謂君若親,亦在其煦養鑒觀之下,獨敢棄置不事,豈非不忠罔上,悖理不孝之極者哉!今夫儒者不言死後,以為未始履其境,未始悉其狀,即不容以意見所推測,輕置喙以滋惑,此正大為鄭重,以俟乎得其傳而能言者,非如異端之妄言也,而豈謂可置之不言哉!
五、當奉天主教
然則有得其傳者於此,固不容不言已。予之所言,所謂得其傳者也。余之所傳,不自於人。苟自於人,仍屬意見推測,未免有妄。余之所傳,乃皇皇上帝,躬降而命之,聖聖相傳,口口相述者也。上主生天以覆人,生地以載人,生萬物以養人,而豈不立教以訓人乎?吾人戴上主所生之天,履上主所生之地,用上主所生之萬物,而奈何不奉上主所立之教乎?
六、天主教至真至福
凡設教者,皆迪人於善,遠人於惡,而教術多端,悉由人立。人雖聖賢,其於天道玄微,識見定有所限,所謂及其至,聖人亦有不知者,則其為教,自未免微有缺陷處。惟天主一教,乃上主降生時,親所指授,至真無謬,至備無缺。似至淺,實至深;似至簡,實至足;似至易,實至難。舉其概,庸夫亦可以與能;而極其微,雖上聖有所不克盡。由之者,可以得真福而免真禍;不由之者,即使絕世文章,彌天事業,與凡辭俗遁世,卻聲色,耽苦空,悉系絕源離根,而不能食報於天也。
七、奉異教不能得救
或曰:率異教之言而為善,豈不可以徼上陟乎?曰:夫教猶藥也,藥為有疾者施,不為無疾者施。教為有過者設,不為無過者設。人性皆受病者。惟畀性之主,乃能知其受病之故,而立教以藥之,人雖率循他教,而不飲救性之藥,豈能望瘳哉?故惟天主之教為真教也。
第三節 物必返所本
一、天主是萬物本原
天下無無源之水,無無本之枝。天主者,固天地萬物之源本也。
二、天主愛人至真至篤
造成形軀,賦我靈性,俾明睿尊鉅,超絕萬物。而又預備天堂真福,期人受享。迨至悲憫人世,罪惡深重,甘自隱屈,降生為人,受難至死,以辟萬民升天之牖,以贖萬世無窮之債。此則上主之全能、全智、全善。殫盡其慈,而慈恩洵莫尚已。夫惟天主愛人之心,至真至篤,不可復加。
三、人當盡心愛天主
吾人受恩於主,至大至普,不可限量。吾儕即致身致命,猶不足以仰答鴻恩萬一。故一生之精力,當全注於此。而此處昧昧,雖他行俱全,未免為大闕陷。然則他行可不修乎?蓋思他行如枝,得此一枝,或失彼一枝。
四、愛天主是萬德之綱
故貞於色者,未必廉於財;足於仁者,未必全乎義。飲崇天主,若綱 之有綱,衣之有領,一挈而統體俱振,萬目畢舉矣。未有真心愛主之人,而行不可法,言不可信者。未有真心愛主之人,而臨財苟取,臨難苟免者。蓋種種善事,皆天主命我為之,一有不全,則逆天主之命,而不得為愛主之至矣。故萬善萬德,不過成就其昭事功夫耳。
第四節 儒者獨見大原
一、儒者見天地本原
百家之說紛然,而儒道獨尊於世者,百家爭其流,而儒者見其原也。是故有畏天命之說焉,有顧諟明命之說焉,有敬怒敬渝之說焉,有昭事昭受之說焉,有欽若靈承之說焉。其論道也,則曰:「大原出於天。」其論德也,首論「天命之謂性」,卒以天載之無聲無臭為至。曰「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曰「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則皆言吾人性靈,賦自上主;與異端言吾心能主張天地者異矣。曰天地設位,聖人成能,曰用天之道,因地之利,則明知聖人不過於既有天地之後,為之裁成輔相;與異端言山河大地,皆心性妙明中所生之物者異矣。曰「天降大任於是人,必先苦其心志」,曰「天奪其魄」,曰「天牖其衷」,則明言上主有轉移人心之權;與異端言真性自為主宰,毫不聽命於天者異矣。曰獲罪於天無所禱,則明知事物權衡宰自上帝,百神不得分其職矣。曰下學上達,知我其天,則明知朝夕存想,與天默契之為暗修矣。曰惡人齋戒沐浴,可事上帝,則明知一切人靈,痛悔自新,俱得奉事天主矣。
二、人人皆可事天
或以為事天之禮,唯天子舉之,諸侯且不敢僭,況庶人乎?不知所云不得僭者,特郊社之禮耳,豈禁人稽首拜禱,疾痛患難之吁而呼也?即今普天之下,凡遇元旦長至,及婚姻一切吉凶之禮,不論貴賤,必先拜天,此豈號為僭妄?古人趙抃每夕焚香告天,亦豈以人臣僭擬天子乎?
三、太極非天地本原
大抵聖賢經史,其精義自與天學默合,而後儒詮疏,反多混淆。如太極生兩儀之謂,試問太極有知覺乎?則必曰無有。太極有靈明乎?則必曰無有。太極能賞罰乎?則必曰不能。故聞祭上帝也,未聞祭太極。聞畏天命矣,未聞畏太極。太極者,最先之謂也。如草木之有種子,人物之有元質,天之所以為天,地之所以為地,是謂天地根,是謂太極。
四、耶穌是降生之上帝
或又曰,生天生地之天主,固與儒者所論無貳。若大秦耶穌之降生,恐不可以當上帝也。曰:子以端居凡九重為天子,巡狩方岳者非天子乎?古者天主未降,但祀無聲無臭之上帝,即如天子端居時耳。方今天主既降,則必奉有名有像之耶穌,即如天子巡狩時也。
五、儒者當奉天主教
故在西漢以前,天主原未降生,宇內之人,因性本善,守我孔子敬天愛人之說,其道已足。西漢而後降生之主,闡發至義,更立新典,必悉遵其言說,乃為完備,聖經所謂新教是也。蓋儒者知宰制乾坤之天主,而不知降世代救之天主;知皇矣蕩蕩之真宰,而不知三位體一之妙性;知燔柴升中之牲享,而不知面體酒血之大祭;知悔過遷善之心功,而不知領洗告解之定禮;此則天學所備,佐吾儒之不及,為他日上升之階梯也。凡吾師法孔孟者,毋汩此獨大原之性天也哉。
第五節 二氏不知尊天
一、敬天是良知良能
或謂含生負氣之族,凡戴高者,孰不知天帝至尊至大,豈有靦然具此面目,而敢於侮慢天帝者,即道家亦奉昊天上帝為至尊,釋氏亦報天地父母為四恩,未必盡背天學。曰:宇宙自然之理,實有之事,雖非傳授,固可意悟,所以未聞天學之人,亦自知乾坤有主,即縱恣傲慢,不敢肆言天不足敬,此正良知之不容盡昧也。
二、道家尊天不合正理
若道家者,雖名尊天,而實不知所以尊天之理,彼既奉玉皇為昊天至尊,而又以三清列其上,將以誰為主乎?況玉皇乃漢末人,行事無實跡,即羽流不盡知,惟林靈素知之。而其封號,則出於宋朝亡國之君,此誣天也,褻天也,欺天也。謂之尊天,可乎?上帝者,獨貴無偶,如國止一君,家止一長,道家一切神祗,多以上帝呼之,瀆莫甚於此者。
三、耶穌不同於玉皇
或曰:玉皇人類,不可以當上帝,固也。彼降生之耶穌。獨非人而天主者乎?曰:大不侔矣,耶穌降生事跡,有幾千年前知之聖。以豫論其事。有千餘年之聖跡,以後證其符;有數百萬之典籍,以發揮其蘊;有幾百萬之賢聖,以弘敷其教。能使天地百神,咸若其命;能使被其訓者,人心悉良,風俗盡美。故當耶穌未降,而人懸望;方降,而人景信;已降,而人願足。道德神奇證之以萬耳萬目;天功聖誨,傳之於萬國萬方。豈如漢末張儀,出於道君一夢,得於術士一請,妄以玉皇名號,追贈於千餘年之後哉。
四、佛氏僭越天主
至於佛氏妄誕,較之尤甚。按釋典行載,釋迦行成,坐而受父母之拜,謂道尊故也。夫孝弟者,道之大端也,可屈生我者而使之拜我乎?此等倒行逆施,即史策所稱亂臣賊子,亦少有為之者,尚謂其所立之教可從哉?是以道家之於天也,以人竊其號;佛氏之於天也,以人僭其上,竊則不當,僭則不容,皆無合於昭事旨也。
第六節 天釋不可相渾
一、佛不是天主
或曰:佛之真性,無始無終,惟因救度眾生,現身於西域。此與所稱天主,無始終,無不在,而降生西土以救世者無異。認己氏曰:彼既稱無始無終,天上地下,惟我獨尊。則是主張萬有之主也,便當名之以天主,不當名之以佛。主者,至尊莫尚,獨一無耦 之稱。佛則人具此性,比肩眾矣。苟佛可以主張萬有,人人皆有此性,則人人可以主張萬有矣。一國兩諸候,一國不治。四海兩天子,四海不治。天地兩主,天地不治。而況以多多主乎?
二、佛是無忌小人
且佛既無始,則一切人物之性,宜皆為彼佛所賦。乃佛書言眾生真性,都是無始遷劫以來,不是佛賦之也。況形骸產於父母,靈性得諸賦畀,亦我輩中之一輩耳。其稱真性無終始,因救度降世者,悉僭竊天主之似,為小人無忌憚之語也,可妄混乎天學哉!
三、天學與佛教絕不相倫
若夫天學言性,必本降衷,佛氏則認為自有。天學論物,必分等級,佛氏則混為一體。天學則千萬卷書,惟歸一旨;佛氏則教律宗,且分為三路。天學兢兢業業,朝夕省察,若鑒若臨;佛家快樂逍遙。倒橫直豎,究竟談空。天學因其固然,必察由然,精義入神,駸駸上達;佛據現在自然,不究從來,想悟所及 ,認為實際。天學似淺實深,雖凡夫俗子,旦夕講論可通,自此尋討,奧義愈精;佛法似平實幻,令高明達士,參解不來,一明虛妄,懊悔無及。此皆絕不相倫者也。
第七節 為善不可以無所為
一、為善須誠意
聽其言,高妙而可喜,求之而實不可行者,無所為而為善之一說也。夫無所為則滅意矣,大學教人誠意,亦禁其偽者耳,豈並其意而滅之耶。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既見其外之善行,悉其起念之若何者,豈非問其為善之心,果何所為哉?故為善非但不可以無所為,實不能以無所為耳。
二、為善當正意
而但當於所為之中,辨其公私。即如學問者,惟志在干祿,其志則鄙矣。若欲聰明德性,日進高明,則自屬美意。苟使並此念而去之,又何事學問乎?孝親者,或以之沽名釣譽,或以為有利於身,此其私願矣。若欲得父母之歡心,與期盡人子之職,則其發願乃正大矣。然欲得歡與盡職,此二念者,獨非所謂為也哉。
三、行事必有故
故行一事,必有所以行此事之故。制一器,必有所以制此器之意。制釜者,將以爨也。制戈者,將以御也。農夫力田稼穡,期於有秋。商賈蒙霜犯露,期於幾倍也。
四、為善之志關乎善惡
故為善之志,約有五等,動於利而為善,與動於名而善,所謂丑意污其善行。好仁之美而為仁,好義之美而為義,此從德美起見者。以為善則加妍於吾性,不善則加媸於吾性,此從心性起見者也。
五、為天主為上善
若最上最美之念,惟在為天主而為善。以為凡吾蒸民秉彝之良,皆由生時帝天攸命,順守,則合上帝生我之心;拂逆,則失上帝生我之意,一切修為,皆從惟恐獲罪於天一念起。故愛親,亦徵 其愛天主。愛君,亦徵愛天主。博施濟眾,亦證其愛天主。克己忍欲,亦徵其愛天主。此則心心息息,與上帝相關通,而為真主之所欲報也。苟不於此起見,則泛泛漠漠為善,亦何與天主事,而天主報之哉。譬如有人於此,為我而盡心竭力,我則酬之。若為他人而盡心竭力,吾豈代他人酬乎?
六、愛與畏高下有別
故我等教士,但當以愛天主之心,行愛天主之事,一念一言一行,惟期仰翕上帝之旨,而美報特其自至。此心從愛天主而發,則其所為也正矣。若曰我善,則天主且賞我以天堂,否則天主且罰我以地獄,此心從畏天主而發也,畏與愛,高下殊等已。
第八節 天主性情美好
一、天主是萬有本原
萬物不自有,恆受有於天主。天主則自有,而不受有於萬物。萬物不自存,恆賴存於天主。天主則自存,而不賴存於萬物。不始而能始物,不終而能終物,不動而能動物,不變而能變物。其性情之尊貴,為無窮際之大。其品位之峻絕,為無窮際之高。其包涵之富有,為無窮際之廣博。其存駐之無初無末,為無窮際之久遠。其精微之難測難量,為無窮際之幽深。盡天下聖人,盡天上天神,假之無量時,相與形容測究,譬如以掌挹大海之流,安能罄其毫末哉。
二、天主自有永有
凡物皆有依賴,聲色臭味,依於形也;識悟慮想,依於靈也。天主則純神自立,德即其體,用即其性,而絕無依賴矣。凡物皆有流時,一為已去之流時,一為未去之流時。天主則前之無始,都為現在,後之無終,亦都為現在,而絕無流時矣。
三、天主全知全能
是以物物之性,性性之理,自無始時,皆藏於天主之意中,謂之元則。西文謂之意得亞,與天主純體為一。後特取此所畜元則,因時授造。故萬物既受造者,與天主為二,或有始無終,或有始有終,而所畜元則,永在主性,與其純體,同為無始無終也。天主外所顯之作用,欲如是以為之,則如是以為之,欲不如是以為之,即不如是以為之,存乎天主之意者也。
四、天主三位一體
若其內性之相生相發者,出於不得不然,自然而起。非欲然而作,故有三位焉。
1、第一位之美好
第一位曰父,第二位曰子,第三位位曰聖神。第一位明見本性無窮之美好,即生一肖己之像,與己纖悉不殊。
2、第二位之美好
而第二位已全得父之性以為子矣,如人對鏡,即生一像於鏡中,與己若一。但鏡之照為外照,故像為虛像,照掩而像藏。天主之照為內照,故像為實體,照永不息。像永不滅,而成一對己之位焉。但非父有意生子也,如人對鏡,非欲使鏡中有像,明照之下,自不能無像耳。第一第二位相親相愛,即自無始發一固結之愛情。
3、第三位之美好
而第三位己全得父子之性,以為聖神矣。如人胸中懷某人,即恍有某人在某胸中。但人之愛向於外,故思懷所成為虛物;想止,而想之所成隨滅。天主之愛向於內,故愛之所成為真有,愛無時已,則愛之所成,亦無時已,而為一對己之位焉。顧非父子有心發聖神也,如人見極美麗之物,不必有心契慕,兩好相值,自不能不樂賞矣。父之生量,已悉付於子,父子之發量,已悉付於聖神,故不可復加於三。然父不能遏其照使不生,父子不能頓其愛使不發,故必極於三而止。
4、三位一體
位雖三而體則一,同能,同知,同善焉。如體也,光也,照也,而止成一日。然天主非物可擬也,子雖由父,聖神由父子。但其生其發,不待俄頃,同為一無始之真主焉。所謂有原先後,無時先後也。而取人以降生者,第二位子也。凡超性之理,悉屬奧玄,而此一端,尤為奧中之奧,玄中之玄。始之以格致之學,繼之以天載之學,庶略可朗悟。而幼學者未克明透,但實心信愛,漸求解達可也。
第九節 天地原始
一、中國不記天地原始
凡物之理,皆可意測。惟往古事緒,歷年多少,必待信史相傳,非推測可悉也。《易》稱伏羲神農,已不能詳其姓氏郡邑,故刪書斷自唐虞,明前此悉茫昧難據矣。宋儒羅泌,乃取子家雜言,及道家之說,匯為路史。言自開闢至春秋二百七十萬年。邵子元會運世之說,亦如更生五行,多牽強附會。至佛氏謂恆河一粒沙,為天地一啟閤 。尤屬誕妄。總之不獲其傳,任諸家創無根之說耳。
二、如德亞國記載天地歷史
但萬國史書,無記開闢事者,惟如德亞國存之。自有天地至今順治之甲申,僅六千八百四十四年,中間復遭洪水之厄。洪水以前,人類已繁衍如今日,因其背主逆命。悉淹沒之,僅存大聖諾厄一家八口。自洪水至今四千八百餘年耳。開闢之距洪水,可二千餘年。中國之有人類大抵自伏羲始,故一切制度規模,悉肇於此數帝。不然,後世百年之後,製作變遷,已不可紀豈前此有多多之年,其人悉愚,待神農始耕,黃帝始衣哉?
三、天主創造天地人物
1、天主創造天地有序
然天主不生天地於無窮之年,而生於數千載前者,正欲人知乾坤民物,皆屬有始,皆屬真主製造,而謙事主耳。若稽主作之序,六日而畢,天主能成萬有於俄頃,而必需之六日者,欲其與後世物以漸成者類,使人知目今之化育,新新不竭,即向者生天生地之主之力也。其第一日,於靜天上造九品神。神有順主者,有逆主者,而善惡判升降定矣。升者謂天神,降者謂魔鬼。
2、天主創造始祖二人
六日之後,乃生人類,男女各一,男曰亞當,女曰厄襪。必天地萬物備而生人者,正以示世上種種,皆為吾人而設。而造物者,安頓吾儕,委曲周至,人當感謝於無窮也。茲時人民未有,僅生二人者,欲萬古生民,咸知同原而出,相愛如昆弟也。一男止配一女,不以多女奉一男者,示萬世夫婦之正道也。元祖之生,處於地堂,無風雨寒暑,無疾病苦惱,萬物咸順厥命,一切生植,不用人工,自然蕃茂;一切名理,不待推究,自然洞徹。
四、人類背主犯罪
1、天主對始祖的應許
天主許二人以能守主命,則永生不死,在世之期已盡,遂升之天域焉,而並以此福傳之子孫。惟一樹果,主禁勿食,食之則世福遂墜,殃起身死,靈亦不能陟本鄉焉;而凡人類之為其子孫者,皆傳其罪污也。
2、始祖犯罪的後果
元祖方命信魔,冀匹天主,遂食此果。主乃驅出地堂,美麗之域,不許更入,土生荊棘,耕乃得食,四時不齊,疾病始起。人既犯主命,物亦犯人命,猛獸毒蛇,皆能施害。雖本性之美好不失,而性外所加之美好潤澤,悉奪滅而無存矣。
3、始祖犯悖逆之罪
夫一果之違,罪逆甚輕,情則至重。信魔言而背主命,是棄親而崇仇也。食果覬覦比天主,是僭恣而無忌也。明告以嚴刑而不顧,是不愛其身,且不愛其子若孫也。萬類之供其欲者甚多,而不禁一果之嗜,是以神靈聽口腹之命也。況天主賜元祖聰明,超絕後人,特於無中造此世界,令二人安享,並為生人鼻祖,此何等恩德。才受恩時,便爾悖逆,罪焉可逭。
4、始祖之罪不及後人
然天主於後人功罪,各不相及。而元祖之污,則遺於後人者,主嘗誡之矣。帝王號令,猶在必行,況天主而不自踐其言哉。且欲知祖宗遺殃,猶且見罰如此,則我自作之孽,其罰更何如耶。以小事犯主命,世上之禍,遂與人類相終始;以大事犯主命,地獄之刑,豈不為無窮無極耶。
5、天主絕不棄絕罪人之愛
況人既為罪裔,自分與主棄絕。然呼主而必應,求主而必憐,主之聖愛,於茲益顯。又使人還自念曰,既負此無疆之愆矣,夫誰為救拔余者,則必望真主之我拯而我贖也。彼叛逆者,罪其子孫,原不為過,而天主由特微罰而已。但奪性外之諸潤飾,而本性之美好自在。且元祖惟超性智量,迥過後人,故一犯訓,立施降罰.若天主不使原罪相承,仍以初賜原祖之恩賜後人,則後人有犯,罪惡益重,當即施滅絕而人類或幾不可存矣。
6、人不可委罪於原祖
夫今人竭志學問,猶有不通達之理;殫力經營,猶有不能生全之計;微蟲卑畜,力可殺我;水旱病疴,毫不自由;尚且有傲誕自滿,矜我性為無始如佛氏者。使若元祖之時,肆妄當何如耶?然吾人氣稟劣弱,易於趨惡,雖由原罪,而天命本體,正不受蔽,為善為惡,仍屬自主,不得委罪於元祖也。
第十節 天主必須降生
一、耶穌降生辯疑
今世群疑而不決者,莫如耶穌降生一事。在西洋有百萬典藉,以究解此,未及悉譯,莫通玄旨。所謂降生之說,非天主向在天,後乃降生於地也。天主無所不在,當其未降,原在於世;及其既降,亦不離天。特天主第二位,則稱之曰子。取人之性,與己之性,相締結而為人。然以尊合卑,謙之甚,下之甚,故曰降生也。且非天主化其性為人之性而成人,亦非耶穌化其人之性為天主之性,而成天主。乃耶穌一位,兼有天主與人之兩性,故曰天主降世為人。蓋無始之天主,一體而函三位;降生之耶穌,三體中特著一位。凡孕而生,幼而壯,被釘而死。死而復活升天者,皆耶穌人性之肉身事也,其天主性,則絕不易不動焉。
二、耶穌降生之意
1、贖罪
所謂降生之意,其故雖多,大約有三:一者贖罪,一者敷教,一者立表。
⑴原罪
何謂贖罪,一曰原罪。原罪者,性根原有之罪也。昔元祖以一人而開萬世無窮之愆,耶穌以一人而贖萬世無窮之債。元祖以至賤,悖逆至貴,盡罰人類,不足以究其罪;耶穌以至貴,代贖至賤,盡赦人罪,不足以竟其功。首魔據果樹木,而誘陷元祖;耶穌以十字木,而戰勝仇魔。蓋人力雖大,功雖多,不足補獲罪天主之惡;而天主純神聖性,又無從代人受愆。耶穌則人而天主者,論其為人,可以代苦受償;論其為天主,則又力大功多。天主不直赦人罪,必待耶穌救贖者,一則示其愛人無己之心,於無可肆赦之中,曲行其挽回矜拔之事;一則示其至公極嚴之義,苟非此代救一節,人類萬無從望宥也。
⑵本罪
一曰本罪,本罪者,自作之罪也。人犯大辟,心雖哀悔,口雖求免,帝王未有赦之者。然則人既得罪於主,一痛悔而克取宥者,雖本此心悛改之功,亦吾主功德,有以償過彼債矣。特不知痛悔之人,無緣取償於吾主耳。此所謂贖罪也。
2、敷教
⑴降生以喻世
何謂敷教,天主當付畀時,命人以種種之善,若克全其性,則率性而行,自然合道,原不須教。人有不盡性者,天主乃命聖人立教以訓之耳,如中國之堯、舜、周、孔,及他邦之一切先哲是也。人又侮蔑聖言,不知遵守,天主不得不躬自降生喻世,於是明示人以為善之樂,不善之殃,人物之原始,宇宙之究竟,悔改之門,補救之法。
⑵宗徒遍曉萬方
俾宗徒遍曉萬方,然後向之事魔鬼者,化而事真主矣;向之淫者,化而貞矣;向之貪者,化而廉矣;向之暴者,化而仁矣。盡六合之內,沾聖風者,今已十六。奈我中邦,矜驕自滿,溺於習聞,錮於俗見猶難速變耳。此所謂教也。
3、立表
何謂立表,天主於人,崇卑懸絕,何從仰法?惟既降生,則其言行俱得學焉。故隱其神靈赫奕之威,而獨著貞孝謙忍之德,俾中材皆可仿視。聖史四人,各紀其事訓,謂之福音,嗣後聖人聖女,洋溢萬國,皆從學習耶穌而成德。此所謂立表也。
三、耶穌降生之事
所謂降生之事,經成數萬,姑舉其略,歸於六端。
1、降生之地
一者,降生之地。曰如德亞國之白冷郡。(在亞細亞州與中國同州)天主不降生他國,而必於如德亞者,蓋緣開闢以後,萬國皆失源流,惟此一國,獨認真宗,不為異端淫祀。又先知聖人豫言降生之事,筆之於冊,以為日後符徵者,書幾百卷,皆在是國。又元祖亞當,被驅出地堂之後,亦居此國。而亞當所葬之山,即耶穌受釘之山也。
2、降生之母
二者,降生之母。如德亞國有聖女瑪利亞,聖王達味之苗裔也,幼志不嫁,以上主命,配聖若瑟。雖為夫婦,俱實童身。主命天神,報瑪利亞,曰:上主降生,救世之期已至,擇爾為母。瑪利亞以為矢絕人道,從何得孕。神言此天主神功耳,豈特受孕不須人道,即分娩亦不損爾初體,瑪利亞始允諾。即受孕,九月而生,一如天神所報,時漢哀帝元壽二年,冬後四日之夜分也。夫天主何不從空降世,乃必生於人者,正欲示其愛人之心,與吾人類相關。通然不感而孕,則又特異於人,而表真天主矣。
3、降生之祥
三者,降生之祥。時如德亞有司教士,曰匝加利亞,其妻曰意撒伯,皆有聖德,年各七十有奇而無子。一日方祭,忽天神報曰,爾今將產一子,為降生之主前驅。意撒伯果孕,遂舉一子,先耶穌六月而生,即大聖若翰,呼人認主者也。耶穌生時,異光滿室。神報牧牛之童,皆來致敬。天生景星,外國三君,並精曆法,一見此星,謂非天體素有,忽憶經言,真主降世,景宿告祥,以為此必其驗也。三國相去各千里,不期而俱望星以走,十三日抵如德亞,星至降生之地即止,三王因就朝焉。及耶穌行世,救民聖績,不可枚舉。如命死者生,喑者言,瞽者明,聾者聰,跛者走,病者瘳,狂者醒。巨浪雄風,命息即息。天地百神,咸聽其命。前此惑人魔像,盡成齏粉。種種神奇,載之聖史。
4、降生受難之事
四者,降生受難之事。耶穌在世三十三年,人半服其神跡,仰其聖行。惟司教者傲滿,不察耶穌之時與事,與古經相合,謂以人而稱之主,殆妄者也,謀殺之。而耶穌因之以成大功,遂聽彼加害焉。故預告其徒曰:吾將為萬民受死,然汝儕勿憂,吾死三日,則復活與汝相見也。一夕禱于山囿,更念我受如是大苦,人猶有不能感動信從,至於下墜者,悲痛至極,遍身汗血。夜半惡徒引眾執之,遂以堅繩毒鞭,體裂血流,又織棘為冠,以加其首,後乃以巨木製十字架,逼耶穌自負之而往,至加瓦略山而釘焉。在十字架,凡三時而死。時春分既望,日月相對,不宜薄蝕,乃日忽失光,宇宙晦冥,全地大震,山陵崩裂,冢墓忽開,聖人之已去世者,多出見於世,惡黨見此異災,亦有自悟其非,思改悔者。而耶穌已葬之後,逾二日,果復活也。處世復四十日,詳定教規,然後於方午上升焉。或疑耶穌受難,出於天主樂為,則殺耶穌者無罪乎?不知有人侮我,我雖甘心忍耐,但非我教彼侮也。忍受者,雖成在己含忍之德;而肆侮者,烏得雲無罪乎?
5、升天之後奇蹟
五者,升天之後奇蹟。如天主聖神降臨,宗徒皆頓明奧理,不待學習,能講萬方之言,敷教天下。其升天處,耶穌足跡恆著山巔,人削其土,煮而飲之,無疾不愈。削之者已千六百年,而跡不損如故也。或為金屋以覆之,則輒颺去,恆露不覆焉。
6、十字架之神威
六者,十字架之神威。此架既為天主受難救世之具,遂付之以大能力,有用之以驅魔逐魅,而無數妖氛,立見消滅者矣。有用之以拯疾救疴,而夙恙沉災,旋得痊癒者矣。有用之以禦寇應敵,而百萬雄師,俯首順命者矣。有用之以扶危濟患,而風濤火獸,立見解脫者矣。有用之以克己遏欲,而邪念穢想,忽致清淨者矣。非特天主所釘之架,有此奇妙,即肖其形而制之者,概多神跡,此可想天主之慈威,畢注於此也。
四、耶穌受難之意
況萬惡之成,多由忿躁;萬德之成,率由含忍。忍其大者,則小者無不可忍而德成也。故耶穌甘受毒釘之大忍,示萬世堅忍之則。況天主造萬有,本欲人觀感,不背主恩。人反認物為主,而用所造之物,為叛主之具;不然,則或視為當然固然。曾不知恩所自出,天主憫之,以為民愆重,既不可苟赦,又不忍盡罰,乃不惜現身以代負其債,而萬苦萬刑,甘受不辭。此一事者,天主愛人到至極處,猶頑不知感,則真無辭於永罰矣。
故宗徒傳教,遇暴君惡吏之虐,惟念天主為人,且不惜死,吾何不以死報主乎?於是刀俎鼎烹,不避不屈,反深幸為主而受此。當聖教初行,三百年內,為事主堅忍,被殺身者,不知幾千萬億。而愈殺愈堅,愈禁愈熾也。若據世俗之見,必謂巍巍上主,斷不降生,即降生亦必輝煌袞冕,奚至受難受辱,是烏足以測造物之玄旨哉!
第十一節 罪人之功無功
一、罪人的定義
所謂罪人,教外不認真主之人,與被教之士,有所過犯而未經悔解者也。
二、罪人因一罪而受罰
不認主者,或有他善矣,未悔解者,或有後善矣,然既負罪於身,便為真主厭惡。特上帝無量仁慈,不遽絕滅,久容以俟其悛改也。譬如脾胃一敗,海陸珍錯,俱無益於血氣,如實漏卮者,旋注而旋泄也。又如一體之間,苟有大毒,則全身與之俱斃矣。蓋善必居其全,乃可受賞;惡有其一,已足被罰。如國家法律,死罪數十條,豈必盡犯,苟陷其一,遂可致辟矣。而士師人負重辟者,豈曰其人他有善行而釋之乎?但在國法雖悔不赦;在天法,圖改便免耳。故經云:由此愛主之情而作者,雖微易事,必得天上無窮之報;非由愛主之情而作者,雖艱大事,必不可望天上之報。
三、罪人之善不得天報
今有素不為惡,徒恃此無根無據之善,自謂可得天福,則萬萬必無之理。蓋一疾在身,則血脈不關通,必滌除以去之;未去其疾,雖甘旨,悉無補於身矣。有罪在我,亦與天主不關通,必洗解以達之;未達於主,其德行,悉無償於後矣。
四、人靠耶穌而升天
或曰:天學純修之士,其德行固高不可尚。其尋常無過之人,視古所稱名賢豪傑,行事奇偉卓犖者,十不逮一。然論升天,則尋常無過者,可以萬全;奇偉卓犖者,反無把柄,恐與人之德不相准也。答曰:有其善,喪厥善。天學為功,全在隱藏而不露。子僅目之為尋常無過者,安知非暗然內裕也。然縱使真不如奇偉卓犖之人,則亦有說。
蓋吾人升天,不恃自己善狀,而恃耶穌救贖之績,但以吾善為往取之價。故救贖之功,譬則食也,善譬則金銀也。千金之子,可以不死者,非金銀足以療飢也,謂貿易便也。若有種種善業,而不為天主用,譬如擁貲巨萬,不以之貿食。彼善雖小,由愛主之心而起,譬如有百金者,專用以易粟。則巨萬者,必飢而死,而百金者,得食以生也。夫駕巨舫者,極力搖盪,不過數武;乘流揚帆,則一日千里者,托於風也。竭蹶奔走,百里而疲;乘騏驥綠耳,則周四極者,托於馬也。雖有多力疾足之人,徒涉不可以越江河;跛者有乘則過焉,托於舟也。善績雖微,而獲天樂者,托於主也。彼不知所託者,雖勞亦奚益哉。
第十二節 義人之罪非罪
一、義人的定義
所謂義人者,信愛天主,被服其教,時省時悔,時解時補,不使罪積於躬者也。
二、義人因告解而獲赦
此等之人,兢兢自持,大過恆鮮。然偶陷落,則一念之疵,一言之失,一行之尤,時或有之。而人遂非之曰,此亦有罪人也。罪若當罰,彼且蒙罰也;罪若獲 赦,我亦獲赦也。是烏知其不可同日語哉。彼人有愆不悔省,而義人者有愆即悔,力求去之。
譬如鏡然,雖同受塵障,然一者時時刮垢而磨瑩之,一者任其昏而不顧。受蔽雖同,而後之明暗,必有判矣。今夫器之貯油者,積垢四面,投之於火則旋焉光潔。義人愛主熱心,若火熾烈,雖有小疵,如微塵入熾鼎,有不消滅者哉?衣或垢穢,濯之以江漢,無染不去。告解之功,亦滌罪之澄淵也。故經曰:時雨自天降地,以樂農心;罪人之淚,自地戾天,以樂主心。彼朝夕嘆息,涕泣於主前以祈宥者,固吾心之時雨也。
三、告解非苟且之門
世乃有言奉教之士,或恃有告解一路,隨犯隨解,而復隨犯,且奈何?此亦不思之甚也。夫告解去罪,猶藥去疾也。有疾,雖可藥愈,而無疾不尤益乎。然人身萬不能以無疾,故為劑治之方;人心萬不能以無過故,故立告解之禮。若曰告解為易陷之招,豈方藥為得疾之媒哉?一罪在身,已經痛告,主雖免其永罰,亦恐入煉罪之獄,以鍛其渣滓。此處之刑,與永火之慘毒無異,所異者有盡耳。過大與多者,其煉久;過小與寡者,其煉速。總之上主報人,纖忽必究,怙終則永罰,悔改則暫刑,惟無過純善之人,乃能直升天域。不然,則勞績美功,亦可補償煉苦,補之不足,則入煉耳。故告解一條,乃於既落之後,為斡旋之法;非於未陷之前,先開苟且之門。
四、告解補百密之一疏
且不徒為善惡相渾者啟其便,並為百密一疏者補其隙。以仲尼之聖,五十學易,僅敢言無大過,則下此者,小過時時不免也。小過不除,終為上達之累,必解而去之,方能誕登天國,固無疑者。
五、罪大惡極者之告解
然則元惡巨憝,即悔亦可以得赦乎?數犯數悔,而亦可數赦乎?夫罪既大,一悔即宥,決無此理,非天主一定之律也。況惡極罪大者,心志迷惑,必不知悔。設有此等之人,如古之窮奇檮杌,莽摻懿溫,盜跖秦檜等,豈以悔過而即升天堂乎?然克悔則必追恨無極,猛勵前進,反勝於平日。
六、告解是聖功
自稱無過之人,數悔數犯,斷不其然,所慮時解而時不能絕者,日用言念之間,少差違耳。然人奉教以後,視過反多於奉教以前。蓋前此冥冥昧昧,不省不察,有非莫覺;今則考核甚嚴,細微畢現。知過,正聖功也。
七、世俗之人不知告解
若夫世俗之士,作一不善,亦有心生懊恨者,而此情不為天主發,則何益之有?又往往絕大重罪,習俗相仍,不以為非,漫不知悔,斷不克蒙於主也。
第十三節 聞教與不聞教者功罪有辨
一、矜善喪善而悔惡滅惡
客有獻疑於予者曰:據吾子天說,則雖廉如伯夷,忠如龍比,孝如曾參,信如季踟,不幸而不沾洗滌之德澤,不免為下墮之人;而靡所不為之士,一經悔洗,反可上升。天主之賞罰,恐不如是失公也。余應之曰:惡人而知悔改,視素不為惡者,更為難遇,譬如得已失之物者然。今有兩子於此,其一聰明正直,處置世務,皆極停妥,但終身不認父母;其一子生平猛悖,忽改弦易轍,依依父母之傍,則父母所愛,將誰屬耶?昔天主降生時,一學士有德者,與一不肖同入主堂,學士祝曰:「謝主之異我於眾人也,眾人皆淫而我獨貞兮,眾人皆貪而我獨廉兮,眾人皆哺啜而我獨齋克兮。」不肖者聞之惶悚戰粟,不知所為,不敢仰視,跪伏涕泣,求主宥其夙非。耶穌謂宗徒曰:「夫夫也,入時潔,出時污矣;彼人者,入時污,出時潔矣。」一原有善,以矜善而喪善;一原有惡,以悔惡而滅惡。彼學士者,原知謝主,但以滿恃,遂為上帝所棄。況久昧真宗,徒矜己善者乎?
二、認主與不認主之功罪
故認主與不認主有辨,而認主之人,聞教與不聞教又有辨。
1、認主為功
何謂認主與不認主?其人無不善之行,雖耳不聞天學之秘,口不言天主之名,而心則明見乾坤有主,為我大本大原,而小心昭事之,此不過不幸阻於無傳,雖於超性之義未達,而因性之善不失,可為上主所賞之人。
2、不認主為罪
若縱有忠孝廉潔之行,而不識大原,如人四肢百體皆美,但少一頭,則人之君子,天之小人。所謂罪人之功無功也,必有不認主之罰矣。
三、聞教與不聞教賞罰
何謂聞教與不聞教?
1、不聞教則不以規條律之
人無惡行,又知認主,但未聆新教,因未獲行領洗告解之禮,不及知降生三一之事,此人自能以行事與天主默契,斷不以規條律之也。
2、聞教而悖逆必罰
若已聞耶穌所立之說,而傲然自是曰:「彼所謂天主者,吾已尊而事之矣。彼所謂七克十誡者,吾亦且兢兢守之矣,何以洗滌為?何以耶穌之教為。」則悖逆彌甚,主所棄絕。昔如德亞國之人,皆素事真主者,惟因不認耶穌為天主,不肯服其新命,主遂命敵人滅其國,毀其城,殺其人民。幸得脫者,流徙他方,為丐為傭焉。夫世上之罰猶如此,則地獄之永刑何如耶!由此斷之,前此未聆聖教之聖賢,默合天則,自可冀夫上升。目今不進教之達士,恃已自盈,決難逃乎永墮。
四、天主賞罰以蓋棺定論
客又進於子曰:據天學歸死刻,尚可痛改,一過此則無及矣。故大善之人,少此一悔,必邀冥罰,有此一悔,必得上登。彼善人因負不認主之罪,但一刻之間分升降,而置其前行不較,不幾寬於惡人,負於善人乎?
1、善始不如善終
曰:善始不如善終,故曰蓋棺始定,亦於末路見人品也。然吾人吃緊,專在死候,朝夕祈求上主,亦冀於此處提攜。緣此時聰明昏眊,神情竦烈,未免誤淪魔誘。生平日習於善之士,猶懷此懼,況一生作惡,歸死乃克悔乎?萬一能如此,最為難得。嗚呼!少壯迄老,滋行不義,期以死之之頃,蓋厥前愆,不大危乎?所謂歸死一刻,尚可悔改者,特欲廣惡人遷善之路,使毋自棄耳。
2、善終則得上升
若人不知真主,不論他事臧否,同為天主所惡。就其初而言,善人之污少,惡人之污多。乃善人以無末日之一洗,而少污永存,惡人以有末日之一洗,而多污並去,則於此時衡較,自洗者潔,而不洗者污也。上主升之墜之,至公至當,豈負於善,豈寬於惡者乎?譬如兩人同疾,一甚危,一不甚危。但甚危者,求藥以治;不甚危者,委之不顧。則危甚者反可得生,而不甚危者,反不免於死也。
3、奉教惡者受重罰
若已奉聖教,而惡如故,天主謂之大辱名教之人,其罰倍重於教外之惡者。
第十四節 禍福皆系上主
世人皆天主所生,皆天主所愛也,愛豈有偏屬哉?乃富貴通塞,迥然不齊;並有君子蒙禍,小人獲福者;其天為之耶,抑人為之耶?抑如佛言今世所受,為前生之因耶?
一、天主賞罰不以世法
解之曰:天主之禍福人也,必無有不符其實者矣。但人之善善惡惡,人自不得而知,其被禍福也,非可以世法按也。
二、天主賞罰至公至平
且夫天主之公,無微不賞,無細不懲。今有善多而惡少者,大約先報之以禍,而使其永享天堂之樂。有惡多而善少者,大約先報之以福,而使其永受地獄之苦。
三、富貴貧賤由天主默限
且世上之事,半任人自為,半由天主默限。有人謀之而竟得者,此任人自為者矣,然而未始非天主所許也。有人謀雖善,而竟不得者,此由主默限者也,然而未始非天主所愛也。抑有經營而得富貴者,適值天主之所許也,不然,雖才智不能強邀利達。若曰:夫人也,不應處貴富也。然天主必有所以篤厚此人之故。總之審判之日,根由悉露,始知造物處置,最當最巧。
四、天道福善禍淫
且世上報應,雖不可以意量,未始不可以類推。試觀積善之家,恆有餘慶;積不善之家,恆有餘殃。敦實厚重者,為凝承福履之器;輕薄儇佻者,且以殺其身而有餘。如此者十之六七,豈天道竟渺茫哉。
五、天主賞罰不盡在世禍世福
況世俗之見,以利順為大慶,以坎坷為至辱。若天主所輕重,不盡在世福世禍。卑窘而善,上主重之,更甚於崇高之士;亨利而惡,上主惡之,更甚於藍縷之子。
六、天主以禍福成人
總之,美麗福澤,欲人忻謝,而感激以報主;災禍險阻,欲人忍受而磨勵其德性。此兩途者,天主用之以玉成人類之具,猶寒暑之不可廢一也,特人有善承與不善承耳。
七、禍福是人品衡鑑
善承者,當其得意,則以為造物之恩我,而勉建美績,惟力是視;當其失意,則以為造物之煉我,而安意忍受,不忮不求。不善承者,當其得意,則驕奢淫佚,日積惡緣;當其失意,則怨天尤人,無所不至。故世上參差不齊之事,正區別人品之衡鑑也。
八、鬼神無禍福之權
若據異端因果之論,則前身為善為惡,今身受福受殃,不報其為之者,而報其未始為之者,拂理逆情,莫大於茲說。至於水旱疾病之災,冤抑枉窒之事,人有竭誠祈禱,吁呼於土木邪神之前,而亦得拯拔得昭雪者,非彼神之靈也。緣人雖忘棄天主,天主猶或憫之,雖誤祈邪鬼,弗較也,然而終為天主所棄絕者多矣。甚至大荒大兵大疫,則皆天主假此以刑戮不肖,警戒善人者也。
第十五節 死後必有賞罰
一、人是世上的客旅
入其居,視其所置,前有宗廟,後有寢室,倉庫在左,車廄在右,不問而知其為家也已。入其居,視其所置,外無廩積,內無寢廟,日用之具,聊且略陳,不問而知其為旅也已。試觀茫茫世界,家耶,旅耶?佳景物,美田宅,好妻子,我所甚繫戀者,誰能久處此耶?死期既至,大智極勇,能緩之須臾耶?一切世物,誰非借而用之者,久則還主人耳。不見數畝之宮,百年之內,更迭而處者,且數姓耶。乾坤之內,雖欲不謂之旅,而不可得已。
二、死後必有賞罰
1、善惡不可同歸一域
苐 人為萬物之靈,生為逆旅,死有所歸;旅時功罪,歸則分明。若謂盜跖、顏淵、伯夷、殷紂,同歸一域,有是理乎?是知死後之必有賞罰也。
2、現世賞罰不足以報善惡
世之操賞罰者,君也。一國之內,其為君之所賞罰者,特千百之一二耳;一人之身,其君所賞罰之事,又特千百之一二耳。故欲以世賞遍善,則有道之時,祿爵不足以答有德;欲以世罰遍惡,由無道之時,囹圄不足以容多奸也。《書》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殃祥兼生前死後之賞罰,現世不足以盡之也。
3、肉軀生死不足以報善惡
今必曰,富貴福澤,為善徵乎,則是必為善人之所好也,然達人志士,且有棄之而不居者焉,今必曰,剖肝碎首,為惡報乎,是必為善人之所畏也,然忠臣義士,且有殺身成仁,致命遂志者焉,是知死後之必有賞罰矣。絕德酬以公孤,以後之德,更何以報?殺人者死,而劇盜巨憝,殺百千萬命者,一身之死,曷足以償?是知死後之必有賞罰矣。曹馬之奸,刃未推胸,而子孫有為帝者;逄干之忠,腦已塗地,而其後亦竟泯泯,天道寧或非耶?是知死後之必有賞罰矣。聖帝明王,雖九五崇高,善業猶在;作奸犯法,雖粉身碎骨,惡跡仍存,斷不以肉軀之禍福,能消神靈之善惡者也,是知死後必有賞罰矣。
4、現世禍福不足以報心神
世上之予奪,視在形跡,天主之禍福,注在心神。人犯刑辟,雖悔恨願改,帝王未有赦之者,而天主則無不赦。人無惡行,雖中心具無數惡想,即有措諸行為,而人不及覺,帝王未有罪之者,而天主則無不罪。仁義忠信,先澤其性,後澤其形;貪詐淫虐,先污其心,後污其體。世苦世樂,特身受之耳,心性不與也,豈有神靈為良為丑,徒使形骸食報乎?是知死後之必有賞罰矣。
5、賞罰不止為下人而設
或曰:賞罰之說,為庸下人設也,上知則否。曰:虞廷二十二人,皆聖賢也,乃雲三載考績,黜陟幽明,胡以賞罰之於上智也更嚴,豈專為庸下人設乎?是知死後之必有賞罰矣。
第十六節 賞罰迥別人世
可以言言,非天堂之況;可以語語,非地獄之景,蓋二者之苦樂,迥異人世矣。
一、地獄之苦
大約地獄之苦有二,一為覺苦,一為失苦。
1、覺苦
覺苦者,所被之焚灼,所觸之臭穢,所嘗種種之痛楚是也。失苦者,永失見天主之望,此念所注,摧肝裂肺,過於千百矛盾之交。而又暴火烹煉其形神,此火烈厲無儔,以世上之火視之,猶畫火之視真火也。
2、魔鬼殘善
獄中之掌戮即鬼魔,其力甚大,其妒恨我人類甚深,凡可以加虐者,必盡其力。其間同苦之人雖多,絕無相寬慰者,即生平父子兄弟,至是亦如仇敵而相賊害,蓋痛極所迫也。故地獄之火,最為慘毒,最為酷烈,其一息難盡受地上諸苦以易之,甚所甘心。故在此者,度一刻,如度萬年,而又無他冀望,惟冀天主速銷滅已,而卒不可得。其所在地之中心,昏冥無光,極為迫窄,偶有隙明,惟見厲鬼妖威,及諸苦態惡狀。
3、無終之殃
古聖人云:地獄之事,使人略睹其萬分之一,必立時驚悸以死。彼刻刻親嘗其況者,又何如耶,蓋雖千家喙齊號,不足鳴其斯須之苦。總之論罪之重,則罰有輕重,但最輕者,亦逾於世上之酷刑也。人在世時,雖大惡人真心吁主,主未有不憐之者。至此則為所棄絕,哀號徹天,曾不足動主之憫焉,此苦乃無終之殃也。
二、天堂之福
1、內慶與外慶
天堂福有二,曰外慶,曰內慶,內慶者,神靈之慶;外慶者,肉身復活之慶。
2、四端
⑴堅好
總歸四端,一者堅好,四體百骸,諸苦不侵,火不灼,水不濡,刀兵不害也。
⑵身光
一者身光七倍於旭日。
⑶神快
一者神快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⑷無礙
一者無礙,凡金石之物,皆能直越之也。
3、全備之福
昔人云:人生三世,母腹為一世,此世為一世,天堂為一世。以今世界視天堂,猶以母腹視今世也,其廣大也可知矣。天國之福,雖有大小,但各備其量,無冀於外,如人穿衣,雖有長短,各稱其體而俱適也。昔聖若翰,天主賜以神目,俾略見天堂之樂,若翰曰:「目之所未睹,耳之所未聞,口之所不能形容也。」彼外景如此,況內景乎?
三、當慮人生歸宿
總之天堂地獄之二景,最利害,最真實,又最迫近。慎毋耽目前之計,不慮永遠。或恃空空之論,任其淪墜也。
第十七節 愛仇復仇說
一、當釋怨而愛仇
犯而不校,橫逆自返,洵成德之粹語也。且天主垂訓,寧人負我,毋我負人;寧有不計之怨,毋有或遺之德。而甘受屈抑於世者,必大蒙振拔於天也。或見七克中,有子被殺,母反縱其仇者,遂疑天學同異端之冤親平等,不知史冊載及此事,以見如此大仇,尚且忍得,彼小怨而終日介介者,何慘刻之甚也。
二、不必私自復仇
且人之被殺,未有無因,如有罪而被殺,似不必圖報;使無罪而被殺,不特國法有三章之約,更難逃天主之刑威也,何必為私自復仇之舉哉。
三、當為主而釋怨
或曰,春秋大復仇,獨不曰,春秋嘉釋怨乎?且不事復仇,總由愛天主之情而發。彼人終日獲罪於主,主猶愛之而不加滅;彼獲罪於我之事,較之獲罪於主者,不啻萬之一,奈何欲必反乎?雖我之所仇,尚為主之所愛。
四、釋怨以求主赦
經曰,如我亦免負我債者,吾時時負罪債於主,猶求主之矜宥,他人偶一負我,遂至不能釋乎?故吾主有言,我於人,非一一而較不置者;天主於我,亦非一一鞠治而不赦也。
五、含忍以成君子
大約居上者貴盡法,平等者貴含忍。有忍乃有濟,有容德乃大。以德報怨,雖曰無以報德,而寬深之仁則,亦不失為君子,宣尼豈無所取而言之歟。
六、當因天主而釋仇
奈何今之人,侈言不共天,不反兵。竟不捫心於平日,事親事兄之道何如。甚至真有仇不共載,義不反兵者,或為權勢所撓,或為阿堵所誘,未有不甘為共天,欣然反兵者矣。何獨至於天主赦人而疑之哉,可慨也夫!
第十八節 禁妾守貞之訓
一、有明訓則不可犯
有以不娶妾之說語余者,謂若是,則厘降二女,亦吾子之所深斥歟。曰:奚止於舜,凡古之侯王,固有一娶九女,一娶十二女之禮矣。然天下之事,有不待教而知其罪者,如殺人貪淫之類是也。但耶穌未降,未有明訓,既有明訓,則斷斷不可犯矣。
二、娶妾延後不合正道
或以為無後不孝奈何。不知得子與否,不在有妾無妾。縱使必因妾得,亦所謂得之不以其道也。得子猶得位也,君子未償不欲仕也,又惡不由其道。況聖賢者,法天者也,法天者之訓不可違,況天主自立之訓哉。
三、上帝恨惡娶妾淫行
追原始造人類,一夫一婦,允合情理之中。後人淫願太奢,強借無後之說,以肆其淫惡耳。甚至有棄正耦 而愛嬖倖,遠家室而比頑童。此上帝所痛惡,而舉世習之,不以為非,何耶?
四、西士守貞之意
1、司職祭祀
若西士之守貞不娶,不特奉天主之訓,其關係於天下生死安危,亦大矣。絕一身最難絕之欲,以救萬民不可窮之災。一者司大祭,非守貞不能。耶穌以其慘難,仰獻大父,以消威怒,以激矜憐,下民有罪,得不遽罰。每日彌撒之禮,司祭代耶穌獻也。無守貞,則無祭祀,上帝震怒,降殃速矣。
2、告解罪惡
一者告解罪惡,非守貞不能。人雖修持甚密,而不有大過,必有小疵,縱免行慝,或得心違,必告解始脫。無守貞則無告解,而人俱為下墜之品矣。
3、遠遊敷教
一者遠遊敷教,非守貞不能。婚姻之人,上顧父母,下顧妻子,自然不容離家,則四方之人,誰從聞天主聖誨,改非易俗,而升天國乎?
4、耐習大勞
一者耐習大勞,非守貞不能。凡司教者,視民如子,一有病疾傾危,不問風雨晝夜,寒暑遠近,竭疲以赴。或游他方,經奇險狂濤。過赤道之炎熱,人物俱腐,經北極之嚴冷,半載冰舟。非真元不鑿之人,概不敢冒此苦矣。
5、通徹奧理
一者通徹奧理,非守貞不能。性天二字,義極玄微。昏人聰明,莫如女色。自二十迄三十餘,又嗜欲更熾之年,學習工夫,正在其際。一經娶妻,不惟明悟易昏,理不能達,而曰暮構思,殫精竭神,亦且身邀短折。
五、西士守貞以利萬民
故博學大智,十七者皆不娶之士焉。若乃性孤僻而不婚,潔名譽而不肯婚,或異端滅倫而不敢婚,皆明拂造物主生生之意,誠無足取。顧不婚不宦者,人猶美之,況西土之守貞,大利於四方萬民者哉。
第十九節 祀先當循正道
一、孝親正旨
天主教中,第四誡曰,孝敬父母。所謂孝敬者,生則敬而養之,死則葬而追而思之謂也。飲食者,生人之事,形骸之需。死則棄形存神,既免饑渴,何須嘉旨。
二、祭祖正旨
試觀苾苾芬芬。一奠之後,總入生人口腹,奚會沾及先人,特以子孫事死如生,事亡如存,舍此籩豆大房,亦無以為展敬致孝之地;而又不容朝夕羞行,竟埒於生人之事,則祀蒸嘗,互舉於四時之祭焉。然世遠則情絕,故親盡則祧,非始祖與有功之宗,亦不復祭,此猶就有位者言也。若庶人原不立廟,祭墓而已。
三、祭祖正道
今之禮法,或非古典,而禮因義起者,亦可遵用。
1、合祀先祖
古者,四民祭不迨祖;今則凡我所能憶者,皆合祀之,此一本遁承之意。雖非古典,而亦可守者也。
2、掃墓獻祭
古者有廟祭,而無墓祭。故寒食野祭,歐陽氏深非之。然瞻彼松柏,能無春露秋霜之感。則今之掃墓而獻,雖非古典,而亦可守者也。
3、生辰諱日之祭
古者有四時之祭,而無生辰諱日之祭。然生之辰,則吾祖父得有其身之日。死之日,乃後人抱痛終天之日。敬展如在,烏能已矣。此雖非古典,而亦可守者也。
4、燕爾新婚之祭
古者冠婚,告廟而已,不設祭也。今則加爾元服,燕爾新婚,自始祖以下,俱奠焉。此雖非古典,而亦可守者也。
5、設像之祭
若古者祭祀,用子弟為屍。今則易之以像設,此又今制之更妥於古者。總之祀先者,報也,非祈也,蓋為人後者之孝思也。非供已死者之需求也。自後世餓鬼之說興,始有祖宗不食則飢之惑矣。
四、祭祖邪說
自後世妖卜之主興,始有先人索祭祀之疑矣。自後世閻王之說興,始有冥司需賂賄之論矣。而且親死,則祈救逆天之佛,超度則資功不德之僧,念阿彌謂黃阡白串,皆可作地府金銀,焚關牒,信片楮雙封,便可作冥途憑據。
五、當禁絕祭祖邪說
此等妖妄不根,吾儒所宜禁絕。昔之伊洛關閩,原籠斥而不用。即今縉紳大夫之家,亦有屢世相承,終不信行佛法者。世俗不以致敬致恪,仰答先王祀典為是,反以不追薦焚楮為非,此不過異端之語,誠無足怪,獨儒其冠服者,亦從而附會之,此豈名教中所宜然乎。
第二十節 世俗鬼神皆非
一、後人失先王祭祀之義
昔先王既類於上帝,則六宗亦禋,山川亦望,君神亦遍。祉有祀,稷有祭,年有祈,歲有饗,詳觀先王制祀之意,而嘆後人之盡失其義也。
二、上帝主宰萬物
今以天學按之,所謂上帝者,即主宰萬物之上帝也。
三、諸神受命於上帝
上帝常命諸神,分司天下矣。九重之天各有運動之神焉。六宗者,即司日月星辰之神也。邦國府邑,各有一神護守之。即城社山川者,亦有一神護守之。凡一人必有一神護守之。凡物之一類,亦有一神護守之。
四、一切歸功於上帝
年有祈,亦祈之上帝;歲有賽,亦歸功於造物。夫人受上帝之恩固大,受諸神守之恩亦不少,但諸神悉受命於上帝,以司下土人物,則其功仍歸之帝也。況其榮福,本來克足,雖施大功於人。絕無所冀望於人,但令人睹茲三光河嶽之奠,百穀之繁植,因而感謝大主,信愛謙事,則諸神之心,即不啻大慰矣。
五、今世淫祀之非
1、祭祀偽撰之鬼神
乃今世悉以道家所偽撰,為鬼神本職而禮之。城隍當境,無非已死之前人;玉帝天師,悉由世人之贈號;歲時祭謝,捏天地水府為三官;侍從神祗,扯馬趙溫關為四將。蓋世俗之鬼神,悉非先王祀典之鬼神矣。
2、歸禍福之權於偶像
古者能御大患則祀之,捍大災則祀之,有功德於民則祀之。今則秦政、項籍,屢有血食之祀;妒女、五通,遍立春秋之祀。吳魏而禮雲長,荊楚而祀子胥,何謂也哉。然徒仰慕其人而敬之,猶可也,乃禍福惟彼是求焉,予奪惟彼是畏焉,舉降殃降祥之權,悉歸於愚民所豎之土木。
3、以人事而祀鬼神
試以文廟律之,則種種皆淫祀矣。夫文廟二丁之外,何有摻一蹄一角而獻者乎?是明知文宣正大,不可得而諂;他神邪媚,可得而瀆也。甚至私自黜陟,升降任意;裝束遨遊,一如人事;顛倒悖理,了無顧忌。總之未嘗格致,見人間事體如此,想鬼神亦當然耳。
六、感嘆世人的無知
嗚呼!梵宮霄峙,道觀彌山;野寺淫祠,幾遍海內。幸上主至仁無際,不即刑滅,竟不知愈大寬之於今日者,愈重戮之於死後也。嗟今之人,不亦大愚矣哉。
第二十一節 氣質所以不齊
一、天命之性皆善
或問人生智愚強弱,良暴壽夭,判然不齊,其性有善惡乎,天主有厚薄其間乎,抑氣化之自然,雖造物者亦無如之何耶?
1、天命之性質善
予曰:天命之性,本來皆善,堯舜之與桀跖,無以異也。顧所謂善者,質善耳,非德善也。
2、因性為善逆性為惡
性固可以為仁,但不得以性中有仁,而遂為仁人,行仁則為仁人。行不仁則為不仁人也。性固可以為義,但不得以性中有義,而遂為義人,行義則為義人,行不義則為不義人矣。譬如一幅良楮,可以繪佳像,而拙工以繪丑像,楮不任罪。一秉好筆,可寫美字,而拙手以寫惡字,筆不任罪。人性自可為善,凡為惡者,人自悖性而行,非性之罪也。
二、氣質之說有三
1、父母之氣
若夫氣質之說有三:一者父母之血氣。血氣少而清者,其子弱以智;血氣盛而強者,其子濁以愚。
2、山川之氣
一者此方山川之秀,而仁智之樂因之。如江南之人,概多文秀;北土之人,概多質直也。
3、教育之影響
一者教育之遲速,父師之賢不肖,境地之觀摩,習染之深淺耳。
三、心主善惡之權
蓋稟受不齊,不過明愚勇怯之異。若為善去惡之權,主張在心者,非氣質所能蔽。
四、氣質無礙於成善成惡
不能生而知之,獨不曰學而知之,困而知之乎?不能安而行之,獨不曰利而行之,勉強而行之乎?況剛明者,往往作過;愚怯者,往往不能為大惡。即如生質貞潔者固美,生質好淫,而能反之於貞,則為力雖難,為功更大。生質溫和者固美,生質易怒,而克之歸於和,其事更苦,其功倍盛。此天主所以任氣化之不齊,而不強之使齊者也。
五、三仇為靈魂之累
故天學稱肉身,世俗,邪魔,為三仇,深為靈魂之累。
1、肉身
肉身即氣質之謂也。
2、世俗
世俗則所習之頹風,苟非卓立,難免污染,或懼違眾受譏,聊亦苟且相和。
3、邪魔
邪魔恆以非義投入我念,但魔能誘我,不能強我。誘惑在彼,主持在己。初發一念,機不系我,隨時遏除,不惟無罪,且有克己之功。
六、聖人克勝三仇之法
1、淡泊以養肉身
故聖人之御肉身也,不使血氣過盛,寧靜淡泊以養之,俾神靈能制嗜欲。
2、特立獨行以御世俗
其御世俗也,天下非之不顧,一國非之不顧。眾濁我清,眾醉我醒。
3、作神功以御邪魔
其御邪魔也,念吾主之五傷,畫十字,呼聖號。而又時加省察,隨起隨禁,不使想成也。昔一聖人默禱,主呼之曰:「爾欲我去爾惡念,使不自起乎。」曰:「不欲也,但祈加我戰勝之力耳。」將不遇敵者,是不欲成功受賞也。故天主許魔鬼在世,試煉人心,以玉成其德行焉。
七、氣質無礙於賞善罰惡
若開物成務之哲,訓世設教之聖,天主使其稟受稍美於他人,非獨厚一人也。厚一人,正以厚眾人,而其於人總無厚薄也。至於壽夭,有命自天。但寡慾善養,或可消愆卻病,泄越暴殄,或速致病夭亡。然人而善,壽固增其德業,夭亦速邀其天賞。人而惡,壽則日積愆尤,夭則早受地獄。天主不以壽夭為輕重,猶之不以貴賤貧富為輕重也。
第二十二節 聖事寓奧於績
天主降世定教,人遵行之七禮,謂之聖事之七跡。其外儀甚淺甚略,世俗見之,不笑則異,不知此正造物玄機,非人識量所能測度。其精義,非悉通格物窮理之學,及超性達天之學者,不能盡解也。予亦聞其粗而已,今即粗中之略提之。
一、領洗之禮
所謂七事者,一曰領洗。將入教者,立於堂之外,示向者未事天主,尚在門外人也,乃代父率之,身必以父生,茲稱代父,示向者靈魂以罪如死,今始生矣。於是以古之聖者名其人,示爾名既易矣,今之爾,非向之爾矣,當毋習於舊矣。又欲法彼所為,更祈之代請天主,為我介紹也。以鹽付使食之,百物和之以鹽則固,且有滋味,授以鹽者,示天主之訓,真切有味,而更堅其心志,俾不壞也。然後引之跪於主前,又以油畫十字於項,於胸。於項者,壯其毅任也;於胸者,正其愛欲也,乃俾之追悔前非。悔訖,乃受洗。其辭曰:某,我洗爾,因父,及子,及聖神名者,亞孟。以水滌額時,誦此數語,其水遂有赦人夙愆之力,示外以有形之水洗其身,內以無形之聖佑,洗其神之夙染也。乃舉白以覆之,示受洗既訖。靈魂蠲潔,如此白然。顧欲善保,不然,則復污之矣,惟性亦猶是也,可不密為防束乎?又舉燭使持之,示受洗後,心性光明,如此燭然。顧燭欲善覆,不然則風滅之矣,惟心亦猶是也,可不兢保持乎?於是拜手稽首而起。天主赦人前非,專恃此心悔改。必立領洗之禮者,一則所以別乎教外之人,一則示罪惡獲宥,不恃自己之力,而全依天主之功也。
二、堅振之禮
二曰堅振。西土有佳木一種,生美油以塗人身,則肢體堅固。其油聖過傅人,示外堅其力,而上主內固其神也,故其體謂之堅振。領洗者,譬以發散之藥去疾;受油者,譬之服補劑也。蓋天主命之如是,不論何物,能力隨生,水遂有滌心之量,油遂有鞏性之權矣。
三、告解之禮
三曰告解。入教之後,復有過慝,或言或行或想,則免冠跪於司教之側,悉吐所犯於其前,司教代主釋之,而命之以補贖之事。人既獲罪,雖痛悔願改,必告解者,一欲人羞告,則必羞犯,當羞於未犯之前而不犯,不當羞於既犯之後而不告。羞犯為恤恥,羞告為匿非。二欲見其無護過之心。天主固無所不知,人有過而但不敢欺天主,豈謂之不自匿,惟直吐於司教之前,而絕無所隱,則真不護其過者也。凡領洗,受油,告解,必先之以痛悔誓改之心,望赦之願。若無悔心者,則洗猶未洗,解猶未解也。凡阻於勢而不獲行二者之工,則以此心真悔,亦能獲罪之赦矣。勢可以行而不行,雖極悔於心,不邀宥也。凡領洗受油,一生止可一舉,告解則日行之而不礙也。
四、聖體之禮
四曰領聖體。古教祭天主也,以羊羔;今祭天主也,以耶穌體血。所謂體血者,耶穌受難之先一夕,眾徒咸聚,乃付麥餅而囑之曰:「汝食此,即我體也。」復酌葡萄酒而授之曰:「汝飲此,即我血也。」蓋萬物變化,悉聽天主之命。命餅為體,則遂為體矣;命酒為血,則遂為血矣。故今祭上帝,惟以酒餅二物。司教者代耶穌之位,誦其言,則餅即為體,酒即為血,明此理而無大過,可領聖體焉。然天主不顯其容,而隱於麥酒之形,主欲降臨愛主者之胸中,而與之相洽。使顯本像,則人必畏懼而不敢領。且吾主聖躬,無極光麗,人未升天時,固不欲令之見也。七事皆屬奧理,而此一端,尤為深妙,須專書備論乃曉,茲不多述。
五、臨死終傅之禮
五曰臨死終傳之禮。以聖油畫五官,即蒙天主提拔洪恩矣。
六、神品之禮
六曰品級,即教中以官師撫治人之神者。
七、婚姻之禮
七曰婚姻之禮。凡夫婦始配合,掌教於大祭時,定其儀焉。此七跡者,乃人生升降之權衡也。不然,雖有絕倫德行,不能有望於上升矣。
第二十三節 神功萬不可已
一、事天之功有二
有謂存心養性,所以事天,我教中誦祈瞻禮,俱屬粗跡,可不必為。
1、行事仰合天主
予嘗聞利西泰之說已,事天之功有二:一者以行事仰合天主;一者以心神默與天主晤契。行事合天主,即存心養性之謂,而心神默契,非徒對越而已。
2、寄心於道德之源
蓋人之心,必有所寄。不寄於善,即寄於惡。置其心於聲色貨利,則日進於邪慝;寄其心於道德仁義,則日立乎高明。天主者,道德之源,而仁義之海也。我以此心日洽焉,誠日入於善之機矣。況為善去惡,多恃上帝寵綏,人惟自恃厥力,是以行而多蹶。
二、誦祈之功
誦祈者,所以乞寵綏於上帝也。且誦祈之中,有為君父祈者,則即以動我忠君愛親之心;有為天下萬民祈者,則即以生我民胞物與之思;有為我仇祈者,則即以廓我情恕理遣之量;有為已死祈者,則即作我存順沒寧之想。難而祈忍,則益固堅貞之力;得意而祈佑,則隨絕我驕溢之端;有過而祈赦,則彌進我遷善之志。而且祈忍祈勇、祈謙祈勤、祈畏、祈愛、祈信、祈望,當此請禱之時,即是力行之始。則又有恭敬天主之文、惜慕天主之文、畏懼天主之文、瞻怙天主之文、稱羨天主之文、感謝天主之文,稽首誦經之際,彌全昭事之功。夫人心所欲為,力或不副;上帝所佑,無事不得。故真心吁主,非徒見之空言,實能邀主福庇。則不出戶庭,而德日成於己,功日加於人矣。
三、聚會之功
1、以合致和
且天下之善,莫大於和,而不善莫大乎不和。合則情密,和則相愛,相愛則視人如己,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合則疏,疏則不和,不和則相惡,相惡則專己自私,而忮妒殘貪,無所不起。是故有瞻禮之日以致眾。又有聖會之期以相萃,互相講解,勸勉效法,以合致和,和致愛,愛致種種之善。
2、補助身心
而會遇時,司教闡經談道,半語只言,皆補助身心之藥石。
3、篤守誡命
遇諸主日,則思化育生成之恩。因念我即竭力致命不足仰答毫末,況一切誡命善事可不守乎?
4、效法聖賢
遇聖人諸瞻禮日,則思彼亦人也,能自克修,成此巨績,萬世而下,敬事若茲。我獨不可猛厲前進,使盛德至善,法彼攸行乎。
四、神功成就德行
是故教中之規,瞻禮有單,修會有所;早有課,夕有禱;誦念有珠,總牘有經。或默想,或神領,總之息息念念,期與上帝通洽,以成就德行也。若夫習異端之作用,誦悖理之空談,匪無功,罪難逭矣。
第二十四節 空中自然變化
一、空中變化之俚談
有謂空中風雲雷雨,自天而降者。有謂流星慧孛,麗於天體者。至謂潤澤則雨師之揮灑,怒號則風伯之鼓吹,虩震則雷公奮武,閃爍則電母搖光。此等俚談,非特愚俗相傳,即文人亦或仍演說之,概由不窮物理所致。
二、空中變化之正理
夫空中變化,乃格致學中之一端,有專書備論,今則聊述大旨。
1、天空分二域三際
自地而上,二百六十里有奇,為氣域。氣域而上,至於月天,為元火之界,界中不容物入。
2、氣域分三際
氣域分為三際,近地者為和際,中為冷際,近火者為熱際,種種變化,悉在氣中。
3、雲的生成
故登高山之巔,則雷雨風雲咸出其下,水火土為天行所吸,則同騰聚於氣中。郁然成雲。
4、雨的生成
上達冷際,受冷所化,則散為雨。
5、雷的生成
當其未散,火在於中,為氣水所束,不得出走。則殷殷有聲。
6、閃電的生成
及於得路,破裂而走遂成大響,而電正其光之奔飛者也。
7、霹靂楔的生成
若土之升,亦在氣中,為奔炎所煉,遂成霹靂楔,同電降地,即拾則可得之。入土久,仍化為土矣。
8、流星慧星的成成
若盛夏炎熱,水氣乾,不能升,火土獨上,勢重則久礙,為孛為慧;勢輕則奔散而為流星焉。
9、雷霆的生成
火既破氣而出,成為雷霆。若火已盡,則不復風。
10、風雷交作之理
或火勢盛,未得及土,橫行地上,則往往風雷交作。
11、有風不雨之理
其有風而不雨者,火之升也,不受水迫,即退下土,為氣遏抑,未獲遽達,遂橫奔動氣而為風耳。
12、有雨無風之理
水上而火不上,則有雨而無風。
13、有風無雨之理
火上而水不上,則有風而無雨。
14、風雨並作之理
火土並蒸,則或風止而繼之以雨,或甚而風以散之,或甚則風雨並作,總視其勢之先後盛衰焉。
15、霧雨之理
水土並上,土多於水則為霧。有霧不收則成雨者,水氣亦勝也。
16、黃霾晝晦之理
土自獨上,奔散之際,則成黃霾晝晦。或與火俱,則隨風而至。
17、雨露之理
水升僅到氣之和際,則為雨為露。
18、霜雪冰雹之理
入於冷際,遂成霜雪。入冷再深,則為雹,雹之大小,視入淺深。然雹在夏,而冬反無者,夏時炎烈上升之勢,銳然直入冷之最深處,故結而為雹。冬則上升之勢緩,僅入冷際,遂為霜雪也。
19、夏兩科雪之理
故夏雲直銳而狹,俄頂之內,便可成澤。至於隔隴,或分晴雨。冬雲需緩而廣,非經數曰云氣不成。及其成雨,施被亦遠。
20、空中變化自然合理
種種變化,悉出自然。而其所從,咸因天德日光所照,能吸引下地之四元。惟月亦然,如離於箕則多風,離於畢則多雨。諸星之德,各能施效。顧七政經星,性情不齊,有阻有悖之勢。同度相值,則能阻其本效,使不得遂。故天文之家。推此年之纏度,即可知此年之水旱,茲皆天地固然之理矣。
21、天主掌管空中變化
惟製造天地之主,可以易固然之運,有當致乾溢而降之福澤者,有本屬調順而施之災罰者。
三、空中變化辟妄
1、龍無化育之權
如今人誤解雲從龍之說,妄疑雲雨系彼所致。不知所謂龍者,乃天上之星名也,非特水中鱗蟲之長也。化育之權,豈有托之畜者哉?
2、祀土神求雨可笑
乃一遇水旱,則向土神而祝之,取蝦蟆魚鱉而祀之。僧人誦經,道士步罡,向魑魅而祈禱,禱之不應,不能自悟其誤,反以為心有未誠,術有未盡,而多方作法,至於一步一稽首,乞憐蛇蟲。幸自然之運至,則又歸功於彼,而祭之謝之。此不但可痛恨,實可大笑。使傳之他方,而曰:我縉紳大夫,至於庶人,舉動如此,不知視我為何等也。
四、雷霆擊人非天主之罰
或又曰:「雷霆擊人,為天主之罰乎?」曰:人必有死,但不無故而死,必有所以致死之由。或死於疾病,或死於殺傷,則亦有水淹而死者,火焚而死者。死於雷,死於水火原無以異,特以其自空轟轟遂而下,遂若獨此為非常之罰耳。試觀雷霆所擊,或在無罪之孩童,或在不靈之木石,豈必死於雷者,惡於水火哉?若人之死生,不拘何等,俱出天主之命,被雷所擊豈非有天主之意乎。
第二十五節 魔鬼能為變幻
一、魔鬼是墮落的天神
魔鬼者,天主所造,本與天神同類。其巨露際弗爾,乃諸神中最尊鉅者,恃其尊鉅,傲慢背主,罰而為魔,而其黨亦與之俱墜已。
二、魔鬼網羅萬民
然雖受地獄之苦,其本性之智力仍在,遊行地上,網羅萬民,其謀甚深,其計甚巧,其能甚大,其布置其多方,使人不著於此,則觸於彼。蓋緣魔既失升天之望,因妒人類之能升,合力畢攻,阻絕天路。諸所作為,無非使人心想,顛倒迷惑,背主積罪,永墜冥獄,與己同受無疆之苦耳。
三、魔鬼誘人之法
是故或煽人血氣,使淫念勃然,敗倫拂性;或動人殺心,使剛愎念怒,爭鬥傷殘;或因狡黠之士,鼓其神思,俾各設教門;或因好修之士,亂其明悟,俾北適南轅;或假卜筮以呈奇,或托五行以示幻,或以符咒與人,使之呼召往來;或以邪術衛人,使之吞針浴火;或托於無知之物,使石言木徙;或依於禽獸之身,使豕立犬啼;或藏神佛像內,能動能言,宣洩微隱;或憑巫覡妖身,測福測禍,妄言未來;或於眾僧誦經之場,俾甘露時來,天花亂墜;或於羽流設醮之壇,俾玄鶴翔舞,彩雲佇凝;或入赤子之口,自言前世事緣,使人信因果之非誣;或入畜類之中,自道我某家子,俾人惑輪迴之變化;或於夢寐之際,大肆誘感;或因心志有疑,乘機播弄;或生風鼓浪,使人祭祀請祈;或現形傳語,使人心驚膽裂;或假祖宗之像,以示子孫;或假仙佛之號,以遊人世,與之相狎;或取他人財物以富之,如今之五通,受其秘密,能使生平所惡者見災。如妖僧之咒術,變幻萬端,言之不盡。
四、世人以訛傳訛
雖緣魔構,半以人訛。
1、文人造謠
一則文人墨士,喜造瑋言奇論,聳駭見聞。
2、佛道自撰
則衲子羽流,自撰殊蹤怪跡,證彼教法。
3、愚民傳播
一則無識愚民,偶得影響一言,浪說傳播。
五、格物理以決疑
蓋古今來所載無窮異事,真者十無一二,偽者十有八九。源流既明,物理一格,舉世惑之而不能決者,我可斷其由然矣。
第二十六節 輕棄世福為先
一、事天主正旨
1、世禍非天主所報
客有誚予者,謂禍福予奪,出於天主。何不使事之者,蒙富貴福澤耶?余曰,子以為事天主者,將求富貴利達耶?殊不然矣。夫世福者,善人處之,惡人亦處之,非天主所以報我也。
2、為善先正其志
且為善者,必先正其志。志在富貴利達,則立念已差,所為之善,悉自私自利之情耳,烏足尚哉!夫奉事真主,豈遂得位乎?豈遂多財乎?豈遂吉祥如意乎?豈遂聲名騰達乎?似與世俗之人,無以大異。
二、後世真禍福
1、後世禍福之別
不知此世者,冬日也;後世則春日矣。冬日百卉凋零,草木之有生意者,與無生意者,總不可辨,迄於春至,則生意具者,萌芽滋長;無者不過斫伐為薪,以供甑炊而已。
2、後世禍福之別
人在世時,事天主者,與不事天主者,亦無以辨。至於既死,一者登化光之天,一者付冥阱之爨已。
三、世福之念最懷人心
1、阻喪善德
且世福之念,最壞人心,阻喪善德。必富而後可,則掊克攘奪,不足以厭其心;必貴而後可,則悻進僭竊,無以激其恥;必得名而後可,則欺世誣民,不足以竟其術。
2、四心奪志
其未得之也,有羨心;其既得之也,有傲心;得之而恐其復失敢,有畏心;不幸而一旦喪之也,有悲心。終其身為四心所奪,尚有清虛之哀以趨道哉。
3、無所不為
而貪想所使,無事不為。或冀蔭庇於五行風水,或占終身於星相夢卜,或乞福佑於野廟天堂,種種奇狀態,皆世福一念肇之矣。
四、當以上帝鑒歆為悅
夫身處巍峨之勢,何如神靈不屈於物慾之足貴也?家藏陶頓之饒,何如中心克足乎道義之為富也?外有赫赫之譽,何如隱微為上帝鑒歆之可悅也?
五、古君子遠避世福
古之君子,恆恐以權勢在己生其驕態,其履高位也,如登危梯焉;恆恐以積貯過多,府蓄辜怨,其處富厚也,如居叢剌焉;恆恐以諛聞動眾,喪我真德,其避虛譽也,如避盜賊焉。故有辭爵棄位,遁世潔修者;有散巨資於人,以儉約澹泊終其身者;有埋名鏟跡,暗然不章不露者。彼視一切美利榮華,威聲勢耀,庸夫俗子艷心咋舌者,如草上露,日出遂晞;如枝上花,朝榮夕隕;如鏡中像,一掩不見;如夢中境,一醒輒空。得不得,何足以系其心與,乃以不獲富貴吉祥,為天學無效驗,洵鄙人之識也哉。
第二十七節 受苦為大吉祥
一、人因世福受騙
異端妄言以語眾曰:求官位,得官位;求男女,得男女;求長壽,得長壽。今誦其經而祈請者眾矣,試問果得其所求否?乃不悟其妄,終身信之,何也?
二、學道之士不戀世福
若天學則異,是彼官位、男女、長壽,摻於上主之手,求之良易,上主亦不之吝。然而學道之士,不之求也。求勝世禍,不致失望。求賜愛貧之德、求賜一切忍受患難、求賜輕忽世界。若己死亡,不戀在世虛妄之福。
三、窘難是益德之資
故曰:窘難者,益德之資。又曰:為義而被窘難者,乃真福。又曰:市天國之價,艱難而已。苦患勵德,如他山之石硎玉也。今夫金入於火,雖有焚灼之形,然經鍛煉而益精矣;水過於峽,雖有束縛之勢,然經抑遏而益迅矣;吾生之頓挫險阻,亦融性之火,騰德之峽也。
四、成大德者俱不辭苦
自古迄今,成大德者,俱不辭苦。其甚者,委命證道,或剝膚鑿眼,或火炙鼎烹;其或倒懸橫截,或碎體分肢。其次亦被撻被貶,被辱被訕。又其次奔走勞疲,冒犯寒暑,甘受饑渴,沖歷風波,至有一生慶譽,不逄拂意之遭,則遂懼天主棄我也,乃自取苦焉。或避家野處,或辭世卻華,或露宿仰吁,或赤日跪禱,或披棕束棘,或揮鞭繩撻。其於一切苦患,不惟不去之,且受之。不惟受之,且索之。故凡疾病坎坷,貧賤困頓,飢侮勞役。種種不順之境,悉以為上主玉成我德之具,欣然忍納。而遇人之非道加我者,亦不生報復心,惟益勵我德也。
五、罪惡皆因厭苦
夫世上萬端罪惡,皆自厭苦始;端德行,皆自茹苦始。厭苦,則有非分之願。當其得之,則有恣睢之行;若使不得,日抱怨望之心。恣睢,則為淫為奢,為驕為逸;怨望,則為妒為爭,為竊為亂。
六、經苦煉方可升天堂
苟能茹苦,唯湯火白刃,可前蹈也;驚濤絕澗,可履冒也;監門臣虜,可安作也;凍餓勞頓,可寧耐也。若而人者,臨難不避,見利不動;立朝則直,臨陣則勇;財不苟取,名不苟得;富而不淫,貧而不諂;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孟子不云乎:天將降大任於是人,必先苦其心志云云,增益其所不能。夫升九天之上,侍元尊之側,友神聖之群,享無窮之福,所謂大任,孰過於是,而可不經苦練泰然安受也哉。
七、事主之苦即是樂
故曰:為主而死者,乃是常生;為主而貧者,乃是常裕;為主而失位者,乃是常貴;為主而流竄者,乃是得其本鄉;為主而勞苦者,乃是常安樂。
八、憐憫世上罪人
世亦有肯受苦之人,而所為一非,竟等無用。吾甚憐之,而思有以救之也。天之生斯民也眾矣,生民悉大父之子,則誰非我昆季者?而觸目所觀,不達者十九,予用不勝悲惋,而撫襟欲絕也。
九、普世無無過之人
或曰:子何言之過也,普世豈無善人哉,而皆下墮耶?
曰:試令諸人,捫心自思,生平果無一過失否?果有過失,而哀悔洗滌否?縱敢於人前大言無過者,必不敢對天主言無過也,若是,則吾言豈過哉!人生不能無過,過而不改,罪遂著矣。猶身不能無病,病不求醫,病遂危矣。
十、救過不必辯華夷
或曰:舍此間相傳之道,而取外夷新立之說以救過,不亦悖乎?曰:方家之藥,強半自海外載至者,苟可與病相濟,豈曰不生我土而不用乎?苟可與過相補,豈曰不出吾邦而不取乎?地有華夷,天無彼此。庶民相見,則曰,子其郡人也,我某郡人也,自帝王觀之咸屬統蒞之百姓矣。子不摻帝王之心,而存庶民之見,宜乎以地自隘,不以天自廣也。
或曰:夷之一字,終難消受。
十一、華夷之辯
1、舜禹也是夷狄
曰:大舜亦消得「東夷」二字,大禹亦消得「羌」字,由余消得一「戎」字。
2、華夷之別不在地域
所謂「夷」者,特以地遠言耳。
3、華夷之別不在文物
不然,則以聲名文物之自矜耳。如徒取聲名文物,則後世之紛華靡麗,豈勝於羲農之不衫不履;娼優之珠玉錦繡,豈過於孝弟力田,鄙薄無儀哉。且如吾吳越之地,昔未嘗入中國版圖也,被發文身。昔未嘗衣冠文物也,至於文明極盛,豈得亦謂之蠻邦而不重哉?
4、華夷之別在乎心
況所稱大西歐邏巴者,文章學問,規模製作,原不異吾土也。輦轂幾甸,地之華也;千萬里外,地之夷也。克認真主,修身慎行,心之華也;迷失原本,恣行不義,心之夷也。不以心辨,而以地辨,恐所謂好辨者,不在是也。
十二、西士傳道招人嫉恨
若曰:界限截然,則雖兄弟既分之財,猶不得侵,而況於他國哉。若泛溟九萬者,非特心不利我土地,並其勢不能代此居守也。
1、西士觸人隱慝
予觀西士之居於此者,無求於人,不兢於物,世人往往恨妒譏訕,甚至欲擊欲殺焉。則以所傳之道,所晰之理,多觸人隱慝耳。
2、西士拂人之情
世俗所甚信者老佛,而毅然斥之,則拂人情矣;世俗所重者淫祀,而毅然斥之,則拂人情矣;世俗所甚嗜者美色,至富貴之子,姬媵偏多,狡童之好,更過家室,而毅然斥之則拂人情矣。
3、西士勸人改過遷善
嗚呼!俗疾既深,施以對疾之劑,固宜有暝眩之勢。然雖至於欲擊且殺,不能不加服焉者。則以教人事天,大原所在,良知有不容泯滅處;而諭人於善,平旦好惡,有未盡牿亡故耳。
十三、西士變化風俗之志
或曰:以子之位卑而力微也,乃欲胥天下而易之,不亦難乎?
1、得上主之意
曰:苟得上主之意,位雖卑,力雖微,自可以有所為;不得上主之意,縱位高力大者,恐不能遂其志也。
2、盡昆弟之職
夫天主轉移人心甚易,然或善或惡,且聽之人而不強,吾安敢以強天下。但夙志所矢,則願人人同認大父,得返本鄉,盡我昆弟之職耳。顧天地之內,善人雖多,亦自有不可化誨之流。使無此等,則地獄為空設矣。地獄不虛設,此等固必有也。
3、身體而力行
昔吾主耶穌有言:以善語陳惡人前,猶以珍寶置豕前,必踐污之。主教之珍寶,吾豈敢謂世,且必踐污也而不陳哉。然予則用是有甚悲也。悲夫種種之理,極明之,而極能言之,而猶不能悉體而盡行之也。
第二十八節 天地之終有期
一、天地必有盡期
乾坤必有盡期,天主降世時,所親口詳諭。又先知聖人,預記天主降世,生於聖母之童身,及無數超性事跡,俱一一驗證,則以終盡之期,定然無謬也。
二、天地盡期之意
所謂天地盡者,非其形體毀,歸於無有,乃運動止,功用隱,而化育息也。宇宙非一大試院乎?生人非入試士子乎?人類之生既畢,如試事已竣,牆雖不折毀,而種種供給之具,可以不復設矣。
三、天地終盡之期
1、天地之運已過其半
有謂天地一周,如人一生,開闢之初,是為天地孩時;洪水之世,是謂幼時;耶穌降生,是為壯時;過此則為耋為頤,而將抵於終矣。夫降生之距開闢,僅五千餘年耳,豈天地之運已過半乎?
2、天地之運僅得四分之一
有謂經星既周,為天地盡期。蓋天主既生此星,使之運行,豈有未周而即已之理?夫經星以七十年為一度,二萬五千餘歲而一周耳,則今日天地之運,僅得四分之一耳。此二說,皆以人見推測之論。
3、天地之終無人得知
惟耶穌雲,天地之終如霹靂而至,雖在天之神,不識其時。
四、天地終盡之兆
故經不載其期,而但載其將終之兆。
1、天下惟人天主一教
終期將至,當是時,普天之下,不論人物蠻夷之國,咸惟天主一教是從。
2、偽天主橫行
乃有偽天主者生於此,依魔之力,能作靈異,三年之內,蹤足跡遍天下。凡教人以此委命者,更多於千萬年以來致命之士也。
3、災患大起
此人旋被天神擊死,然後災患大起。天運違序,三光失明,空中恆震,響過雷霆,火矛火劍,怪異疊興,家國並斗,疫厲並行,海濤沸濫,漂溺人物,全地大震。山陵城郭宮室,悉皆崩裂。江河橫行,人靡所棲,惟願早亡。蓋不復可以為人間世矣。
五、天地終盡之日
至於末日,天降大火,生民動植,咸殄無遺。天永不行,地永不生。凡滓濁之氣,以火煅煉,悉入地獄。茲時地體,澄徹如玻璃。月光如日,日光七倍於今。天星麗耀,皆過舊時。夫乾坤本為人設,此時宇宙之內,既不生人,則天地可廢滅,然而存之,且加美焉。欲升天諸人,睹茲而彌感大恩也。
六、天地不周而復始
或曰:天地既終之後,或者復起化育,如初開闢時乎?或於此天之外,更造天地以生育人物乎?曰:天既恆寂,地既晶明,化育之功,從何復起。蓋天主全能,造天堂廣大之美好無量,有不可計數之聖人,不可指限之天神,能事已足,何必更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