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穌會思想文獻匯編 · 第二十三冊:陸銘恩《釋客問》
釋客問
泰西聖奧思定會士陸銘恩撰
釋客問 目錄
釋客問目錄 533
釋客問敘 538
釋客問上卷 539
第一節 天主創造主宰 539
第二節 天主即上帝 541
第三節 天地非由道生 541
第四節 太極非造物者 543
第五節 天非理 543
第六節 天地非由氣生 544
第七節 天地實為物 545
第八節 盤古非造物者 545
第九節 事天主非僭分 545
第十節 事天主乃人本分 546
第十一節 天主生人 546
第十二節 人有靈魂 547
第十三節 應究生死之理 547
第十四節 天主賦人靈性 548
第十五節 人之壽夭與天主無私 548
第十六節 貧富貴賤乃造物次序 549
第十七節 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550
第十八節 佛非造物者 550
第十九節 輪迴托生不合正理 553
第二十節 拜紙相非拜天主 555
第二十一節 不當拜佛、菩薩、義士之相 556
第二十二節 不當敬鬼神 556
第二十三節 占卦不合正理 557
第二十四節 算命系虛浮偽說 559
第二十五節 燒紙錢不合正理 559
第二十六節 時日無吉凶 560
第二十七節 不可妄信風水 560
第二十八節 堪輿不合正理 561
第二十九節 娶妾不合正理 561
第三十節 一夫一妻是正道 561
第三十一節 男女有別之理 562
第三十二節 庶子不合天主聖意 562
第三十三節 模質為天主造物之理 563
第三十四節 拜北斗不能延命 563
第三十五節 天之形體 564
第三十六節 地之形體 564
第三十七節 日月之形體與日月之蝕 564
第三十八節 辟羿妻奔月之妄 565
第三十九節 辟月中丹桂之妄 565
第四十節 辟嫦娥、丹桂、雷神之說 565
第四十一節 (闕節) 566
第四十二節 風、雲、雷、雨、流星之理 566
第四十三節 雷霆擊人 566
第四十四節 四行之理 567
第四十五節 儒者亦當進教 567
第四十六節 行善為有所為而為 568
第四十七節 睡夢之理 570
第四十七節 天主在天之外 570
第四十九節 用夷變夏之理 570
第五十節 天主教之書無文氣辯 571
第五十一節 西士無不軌之事 571
釋客問下卷 573
第一節 天主存在 573
第二節 天主系無原之原 574
第三節 天主惟一 575
第四節 天主之神 575
第五節 天主無始無終 576
第六節 天王無所不能 577
第七節 天主無所不在 577
第八節 天主無所不知 578
第九節 天主全善全美 579
第十節 天主保存萬物 579
第十一節 天主無形質 579
第十二節 天主三位一體 580
第十三節 天主父生天主子 580
第十四節 天主父子共發聖神 581
第十五節 天主造物之意 581
第十六節 天主生天神之意 582
第十七節 天主生路際弗爾之因 582
第十八節 天主許魔鬼誘人之意 583
第十九節 天主許魔鬼在世之意 584
第二十節 魔鬼誘惑世人之因 584
第二十一節 天主許魔鬼在世誘人 585
第二十二節 天堂真福 585
第二十三節 地獄永苦 586
第二十四節 天堂地獄之憑據 587
第二十五節 天堂地獄為賞善罰惡之所 587
第二十六節 天主造人類元祖 588
第二十七節 天主生人之意 588
第二十八節 靈魂之理 589
第二十九節 三魂之別 590
第三十節 天主不勞於造生靈魂 591
第三十一節 天主不苦於審判人靈 591
第三十二節 靈魂受得賞罰 592
第三十三節 天主降生要旨 592
第三十四節 天主降生之說 592
第三十五節 天主第二位降生之理 593
第三十六節 天主降生之意 594
第三十七節 天主降生之事 596
第三十八節 天主受難之因 597
第三十九節 耶穌的神人二性 597
第四十節 耶穌被釘十架乃其聖意 598
第四十一節 民康物阜繫於天主聖意 598
第四十二節 拜十架之意 599
第四十三節 天主降生實據 600
第四十四節 耶穌生如德亞國緣由 600
第四十五節 天主審判人靈魂 600
第四十六節 私審判 601
第四十七節 公審判 601
第四十八節 天主教食素持珠之義 602
第四十九節 天主教之齋 603
第五十節 勿見事有難行而強辯 604
第五十一節 聖賢之理當合天主聖意 604
第五十二節 主日敬拜天主之義 605
第五十三節 進教事主勿待 605
釋客問敘
甚哉!天主之公賦,人之公受,莫過於理。理者何?辨是非,別邪正之公證也。況晤對天主聖教之重事,可無用以辨之、別之乎?客有每問者,必於枝蔓重複之說,答者繁於應對之勞,於是將與客常言者,擇詞淺而要理該而明,不事句語文飾,止求人人可解。中分各端,去其枝蔓重複之說,伸其瞭然分晰之理,錄之於篇,名曰《釋客問》。如人為商賈,欲知金銀之真偽,則用取試石以試之。欲人察教之邪正是非,用此為試石雲耳。
時康熙三十三年歲次甲戍
距耶穌降生一千六百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泰西聖奧斯定會士陸銘恩謹題
釋客問上卷
泰西聖奧思定會士陸銘恩撰
第一節 天主創造主宰
客曰:天主教向所未聞,而一旦奉行,似乎怪異,只得與君辯明。上古聖賢皆歸功於天而已,未有言天主者,請究其說。
答曰:天主非他,即造天、造地、造神、人與萬物之大主宰也。其本性原是純神,無形無像,非可以耳目視聽者;自有萬德萬福,圓滿無缺,並無福德可加;常生常王,無有終盡;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
何謂無所不能?蓋天主造成天地神人萬物,不用材料,不費時刻,不勞心力,以其全能從無中化成萬物,一命即有。若要另造千百天地,比現在天地更大更妙,亦一命而就有;若要滅現在天地神人萬物,亦一命而即滅,皆歸於原舊全無矣。天主既造天地神人萬物,又時時刻刻扶持保存,若有頃刻相離,則萬物皆滅。
何謂無所不在?蓋天主本體通透天地萬物,如火氣通透燒紅之鐵。天主全在萬物大小精粗之中,如吾人靈魂全在身中,亦全在四體百肢一般。
何謂無所不知?蓋事物已往、現存、未來,皆在天主眼前,粲如指掌,則萬神萬人隱微念頭,天主皆洞達盡知,纖毫無遺焉。欲再究其妙理,請看下卷詳論數端而自明。
子云上古聖賢皆歸功於天而已,未有言天主者,亦未思乎古經賢傳、帝典王謨矣。噫!古聖賢皆欽崇一大主宰,即雲上帝是也。《周頌》曰:「執競武王,無競維烈,不顯成康,上帝是皇。」又曰:「於皇來牟,將受厥明,明昭上帝。」《商頌》曰:「聖敬日躋,昭假遲遲,上帝是祇。」《雅》云:「蕩蕩上帝,下民之辟。」又曰:「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易》曰:「聖人烹以享上帝。」又曰:「帝出乎震。」《禮》曰:「五者備當,上帝其饗。」又曰:「天子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湯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又曰:「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金滕》周公曰:「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孔子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事上帝。」明道曰:「天下賢人,皆上帝之臣。」歷觀古籍,其語上帝者不一而足。但釋上帝未明,言其事則上帝,而直言天主,吾又不安。第古聖賢實知一大主宰,而欽崇之也。
奈何今之人,誦其詩,讀其書,而奉行佛老?況有而無所信者若此,不獨忤違乎古聖賢之道,而正忤違乎天理也。且有以釋老為虛無,而又拜佛菩薩者,豈非自相矛盾、不知正理之驗與?猶病者請多醫,一曰此病當用此藥,彼曰不然,只病應服只藥。醫士不和,信從莫定,其病者必至於長逝矣。今人之所行者何異?是非常相反如光黑者。然有光則黑不能在,有黑而光不能存,況百工尚有一定之規矩,何靈魂重事,豈可反無定法乎?
即所謂天地人物之上有一大主,以其全能化成萬有,以其全知開人物類,各得其所也。如國必有統理之君,國內咸順其命,安可謂天地人物之無主,而曰天自天,地自地,人物自人物?斯言也,猶謂國無君,人無父母,草木無根,江河無源,房屋樓台自造自成,世有此論乎?必雲先有一大根、大本、大源也,化成萬有,而為天地人物之先。無始無終,能始終萬物之妙有,所謂天主也。此道之彰明,奚啻日之光也哉?
雖然有談之而莫聽,聽之而莫信者,有如眼病焉。有此病者,苦於光明而樂於黑暗,貴國而受其病者眾矣。故其不但不愛原本之理,而且有恨焉。蓋其靈魂昏迷之甚也,常愛慕在黑暗之間,而效呼魂之賤。鳥,其鳥皆飛於夜間,愛食或爛或不爛之物,恨此道理者亦然。其常行為黑暗者,止愛戀其本身,雖義不義之物皆取也。悲夫!此為能朽之樂,如財勢機騙美色,故溺於意,而不效乎鶚之貴鳥。其鳥不止飛於晝,且飛空中之上,要察日光之射,而為百鳥之皇后者。人慾行事於晝,當效鶚鳥之事,亦當丟其念頭於天上焉。察萬物之上有一大根原——真主,而遵守其道理,則死後常生,受萬萬年無窮之樂;不然下地獄受萬萬年無窮之苦,予以略究其說。
第二節 天主即上帝
客曰:上帝自為上帝,天主自為天主,豈得以聖賢所言之上帝即為汝們之天主耶?
答曰:子既雲天主教向所未聞,今曰上帝自為上帝,天主自為天主,子果知天主否?知,何始雲向所未聞;不知,又何雲上帝自為上帝,天主自為天主耶?斯言實違正理矣。嗟乎!蓋人未曉物之情,何能分開耶?子言皆相反。上古聖賢,能認得天主,有憑據也,予始已述之。所以子何得雲「豈得以聖賢所言之上帝即汝們之天主耶?」然上帝有天主之全事情,真為天主也,名異而同焉。子分之,固非上帝無天主全事情;子分之,亦非蓋天主止自有自為者,則上帝不能自為自有,固萬物獨有一大憾。予始有答,有一大根原,合理不過,即天主也,豈獨為我們之天主耶?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豈上有二尊乎?
又曰:既上帝自為上帝,天主自為天主,子言何有次序?曰:「豈得以聖賢所言之上帝。」蓋此言本意是,上古聖賢止認得上帝,不認得別事物者,因別事物不是上帝也。嗟乎!古聖賢認得多事物之情,不然不是聖賢。既非聖賢,何能著經典乎,即為汝們之典經耶?
第三節 天地非由道生
客曰:不過道生天地耳。
答曰:《易》云:「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請問,太極與道同否?曰同。蓋《易》雲太極者,道也。又解曰,理即太極也。又曰,太極則為道之全體。予曰:既是朱子云天即理也,又曰性即理也,又曰理為法則也,子思云:「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如此太極、道、性、率性、理、天、法則都同也。朱子云:「道者,日用事物當然之理,皆性之德,無物不有,無時不然。」然則無事物不為太極、道、率性、性、理、天、法則,並無事物不生天地及天地各物。物自生矣,並萬事物不過於人之動作而已。子解放此迷路園也,太極、道等都不過於人之動作而已,子解放此迷路園也。
或曰:不同。予曰:則《易》之言不著就是,太極者,道也;反太極,則為道之全體。
又曰:既不同,則天繫於太極,命繫於天,性繫於命,率性繫於性,道繫於率性,則道豈生得天地耶?蓋萬物大根原全不繫於別物者,不然何得謂大根原耶?曰道生天地,性率玄孫,生其高祖焉。
又曰:既修道之謂教,則道修得,修得豈生得天地耶?蓋大根原自有萬德萬福,不然有缺也,有缺不是全能全知及有終盡。有終盡,萬物何來乎?
又曰:道既是日用事物當行之理,皆性之德,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則事物該在於道並及地之先。因道繫於物,無物則無道。不然,虛無者,有道無天地無物者。或曰有物,請問那時事物那裡出來,那裡托賴得耶?因形軀在不得,若無天地所託賴者,又事都繫於人,那時無人。蓋無天地,則事物在,不得無事物、無道,道豈生得天地乎?不然,道不是日用事物,當行之理,皆性之德,無物不有,子言不獨相反,且褻瀆上帝及古聖賢。子始曰:古聖賢皆歸功於天而已,若真認道生天地,何不歸功於道,而歸功於天乎?
又問:子道活甚不活,何能俾得生活天神人並禽獸乎?或曰:活曰道,無物不有,因何石頭水火風等不耶?又曰:道既活,有靈明否?無靈明,何施得與天神並人靈明乎?物豈能施得所無者?道有靈明,道無物不有,則無物無靈明者,為何禽獸無推論,草木石等不能覺得乎?有靈明不獨該有覺,且該推論也。
又問:子云不過道生天地耳,有何憑據?或曰:《易》與《鑑》之言,《鑑》之言也。曰:豈不思其又云:「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變化而庶類繁矣。」相傳首出御世者曰盤古氏,又曰渾敦氏,釋其「相傳」二字,出脫三王五帝以前許多疑信不安之意。既雲出脫三王五帝以前許多疑信不安,何又敢雲盤古起中國乎?自已相反,豈該信耶?又南軒氏曰:「堯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經。」又曰:「作史者當自伏羲造端。」太史公曰:「夫神農以前吾不知矣。」又中國曆書不經秦火,可為公證,不容疑也。子又有何憑乎?曰:《易》有云:「太極生兩儀。」又曰:「太極者道也。」予曰:中國曆書以經秦火…
又曰:既有憑據,為何南軒氏、太史公敢雲堯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經等言乎?既有子顯現其憑據也。
又雖道家有雲「元始天尊」。嗚呼!其名不過稱老子耳,老子與我同類也,則並肩者不知凡幾矣,何得謂天尊也乎?斯言也,豈合人之靈明耶?
第四節 太極非造物者
客曰:太極為生萬物之原,可為天地萬物造者。
答曰:《易》云:「太極者,道也。」又解曰:「理即太極也。」又曰:「太極則為道之全體。」子應察乎太極為三者耶,抑一者耶?為一,無物無太極,因太極者道也,則無物不為生萬物之原,並無物不可為天地萬物造者,及各物亦自生也;為三者,則子言反《易》之言矣。
又既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何四象再回生得乾坤乎?信斯言,猶信我孫再回生我者,為得自始也乎?又貴國典籍未載太極有靈明之體,既無靈明,何能造得天地等?太極者,不過為萬物之元質料也。
第五節 天非理
客曰:天即理也。
答曰:子之言雖出朱子,豈不思其又曰「性即理」也,亦曰「理為法則」也?既是,因何子不言天即性也乎?請問其三說同耶否耶?若同,天者、性者、法則者,皆不能分也。嗟乎!各物有法則,各有性,各有當行之理,則各物即天也,豈不謬哉!
又曰:既理為法則也,即天不過為法則也。《易》云:「理即太極也。」則太極即天也。太極者,道也。道無物不有,無物無。嗟乎!天者、性者、理者、太極者,當有分別,所以天自不渾為理與太極也明矣。應分晰而朱子不分者何耶?
又理者,不過為造之規則,猶造文章焉,其理必定先在人之明悟中運行其理以成文章,其理不過為文章之法則耳,豈理自能文章耶?可見天地中有理,猶國有律法,其律法都系今國君所立,以定宰治得本國,而齊治之權全屬乎君,則律法豈有自立亦自明國耶?理即為依附於物者,有天地則有天地之理,有人物則有人物之理,亦從有生之後推論而言,若無天地人物,則理尚無從以附,謂天即理可乎,不可乎?
第六節 天地非由氣生
客曰:氣之輕清者上為天,氣之重濁者下為地,天地亦二氣結撰而成。
答曰:氣既有清濁,豈為得大根原耶?夫大根原自為萬美萬妙之原也,則常在,斷無變易。氣有清濁,自非美妙之原也。氣常變,因繫於清濁。物不繫於濁者,常在而不能變,因為清而無濁,如天神焉。
若子斯言為是,則萬物有多大根原矣?何也?曰:氣也、天也、地也、並其交發之氣也。要知大根原惟一,不然非根原。子前曰不過道生天地,今雲二氣結撰而成,何其自相矛盾耶?子之言皆為陷阱,系索而自綑倒其中也。
又氣亦依賴於物耳,試與子言之。氤氳者,天地之氣也,如呼吸者,人與禽獸之氣一也。有天地然後有氤氳,有人物然後有呼吸,子以天地為氣之所為,不幾以氤氳生天地,以呼吸為人,不亦大可笑乎?
或曰:元氣為一,此元氣化生萬物也。曰:元氣既為元行之中,止可謂太極。氣者不可造為之主,因元氣無靈能如理道天地者焉。既無靈能,何能施得天地萬物之相乎?既不能有其相,何能造得天地萬物乎?所以造天地萬物,必定屬至明之主,方能造得,元氣豈有此大能?無此大能,何得謂天地之主乎?
或曰:天為父,地為母,天地自能生人物者,何謂另有主宰造天地萬物耶?曰:此妄言也。凡自己無能無知,斷斷不能施於他物者,如雪自無熱,何能施他物為熱乎,蓋物各從其本類,必不能越其類之分焉。猶禽獸止有覺魂,止能生得覺魂之禽獸,斷不能越生靈性之體,百類皆然。天然二物而無生活,何能施生,有生活之性耶?
夫天覆乎人,地載乎人,所以止有覆載之用,止可稱為覆載者,稱之為父母,決不可也。天地之外,另有造天地之人物主,為人大父母者,猶房屋瓦洞地檯亦不過為房屋覆載者,自然室中必有家主焉。
第七節 天地實為物
客曰:據子之說,則以天地為一物,不亦褻瀆也乎?
答曰:子之言,亦不知物者解說之謂也。物者,則所是者,或所有者,不然不為物也,且為虛無矣。則稱天地為物,豈褻瀆也乎?事者,為百事件繫於我人之意耳。
第八節 盤古非造物者
客曰:盤古為天地主,似盤古可為造天地萬物者?
答曰:《鑑》云:「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變化而庶類繁矣。」相傳首出御世者曰盤古氏,又曰渾敦氏,釋其「相傳」二字,出脫三王五帝以前許多疑信不安之意。古史既疑,又何信得盤古為天地主乎?
又曰:大根原依理,該有一個,並不繫於別物者,不然不是大根原。今依《鑑》雲,盤古不止是大根原,且繫於百萬類者,豈可為造天地乎?
又曰:既盤古為渾敦氏,豈生得天地乎?蓋渾敦,解說虛無者。虛無豈生得天地乎?不然,冷生得火之熱者。渾敦或又解說渾亂者,或事物無序者、或事物之參雜者,如此,盤古不過為虛無也,或為渾亂也,或無次序也,或參雜也,則虛無或渾亂等為生天地造物主宰也。
又曰:既渾敦解說事物之渾亂,或事物之無次序,或其參雜者,則事物比盤古先在,不然有不得事物之渾亂等,猶濁水先該有水而後濁之,始曰濁水,事物參雜等,皆該有事物而後參雜之也,如此,子欺慢萬物造主。
又盤古既是人類,不過為中國開創之人君,何能稱得為天地造物主乎?
第九節 事天主非僭分
客曰:天子祭天地者,禮也;汝們祭天事天,豈非僭分乎?
答曰:天子祭天地,禮也,天子祭以犧牲;予輩奉事天主,祭向不同也,安得謂僭分乎?
第十節 事天主乃人本分
客曰:我們孝敬父母,乃分之當然,而貴教事天,亦系窮高極遠之想,何舍本而逐末也乎?
答曰:子始乎上古聖賢皆歸功於天而已,即前雲天子祭天地者禮也。孔子云:「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事上帝。」儒者順孔子之道,亦拜孔子,則子言相反,及從古聖賢天子至儒者皆系窮高極遠之想,亦舍本而逐末也?各教亦然。
又曰:悲夫!子無一言不冒瀆大根原。其本乃是萬福美妙、無原之原,造物主宰也,何更重父母於大根原之不如乎?又,既孝敬父母乃子輩分之當然,為何上古聖賢皆歸功於天而已?何《雅》云:「蕩蕩上帝,下民之辟。」等言乎?因何滿州舍父母來貴國,及有官守者舍父母至京都以奉事天子乎?
又請問:因何該孝敬父母乎?必曰:因生養我們者。況該孝敬一大父母,生存統治萬有乎?不然上古聖賢皆錯,敬誠奉帝皆錯也。
又,天主十誡首命我們欽崇天主在萬物之上,第四誡命孝敬父母,如此第一大本分是欽崇天主之命,次孝敬父母,若其命不犯天主道理者,則又豈舍本而逐末也乎?子言亦道聽而途說耳。
第十一節 天主生人
客曰:人為父母所生,汝雲天主所生,似屬難解?
答曰:人為父母所生,子前雲天為父,地為母,天地自能生人物者,何謂另有父母所生,似屬難解。
又,子欲豁然而悟,當先知造人之始。天主初造人,止一男名亞當、一女名厄襪。此二人為我們人之元祖,普天下萬民皆從此二人生出。雖然父母生人,不過將本體精血傳生兒女肉軀,其肉軀之五官、臟腑、百骸,及其相稱大小比例、骨節筋脈、諸絡分明、血氣貫通等,父母全然不然,皆是天主全知全能也。天主用父母生人,猶如工匠用器具做成有形像之物。若問父母所生兒女其五官等是如何造成,猶問器具自鳴鐘轉輪消息如何造法也。
子不聞真西山曰:「生我者父母,然所以生之者,則在於天也。天賦我以氣,賦我以形,父母固我之父母,而天亦我之父母也。」因靈魂全不繫於父母,乃天主所賦,如男人在母胎大約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賦一靈魂,女人在母胎大約八十日成胎,天主即賦一靈魂,其靈魂與肉身相結合,即有人全性,就成為人。嗚呼!人雖父母所生,實天主生之也,吾人安可昧昧不察,既察又安可徒知也哉?
第十二節 人有靈魂
客曰:人死則木石等爾,何靈魂之有?
答曰:據子之言,貴國因何自天子至於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拜佛菩薩乎?所拜既無肉軀,豈非拜其靈魂而何?不然何憑曰,某佛菩薩有靈感,及神主曰某公神主耶?又,既人無靈魂,何能生活,而亦何能推論乎?
或曰:凡能活者,皆賴於氣。曰:人並禽獸皆有氣,因何自古迄今,未見禽獸推論?人尚宰食其肉。又,禽獸傷其同類等及傷人者,何國律無罰禽獸之條乎?又,草木水等物皆有氣者,不特無推論,並不能言乎,則人另其氣之外有靈魂,扶其生活,而推論忖度者。噫!豈不聞《家語》有云:「宰我問鬼神於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氣,有魂。氣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而魂氣歸於天,此之謂神。』」《禮記》曰:「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宋儒云:「人死則魂升而魄降。」非言靈魂而何?其詳載之下卷第廿八端。
第十三節 應究生死之理
客曰:未知生,焉知死。死之一說,儒者罕談。
答曰:子言為孔子之說。蓋其弟子季路「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人不知生死事情,是愚蒙者等爾。若子要曉得生死之情,該學行善之事,才能知死事情者。夫生死為本然之事,時時不斷有者。然子未知生死之情,誰有罪耶?欲究其理,應守天主教規,方能通焉。嗟乎!儒者有多談生死之事,於十二端可見,何謂罕談乎?
第十四節 天主賦人靈性
客曰:性既屬天賦,何以有善惡之分耶?
答曰:聖教止雲靈性惟天主所賦,未言屬天賦也。儒者曰性屬天賦,釋氏曰性屬佛賦,既出於天與佛,何以有善惡之分耶?即父母生子女有行善而孝者,亦有行惡而不孝者,子所行各異。即一人而言,一時或行善,一時或行惡,何以有善惡之分耶?
又問:人與禽獸同食一飯一水,因何人食之俾長存人,禽獸食之俾長禽獸,必定是因飯水順各獨之性情。天主賦靈性於人,亦各人順其本意之事情,則善惡之分,皆屬於人之本意耳。
又,嗟乎!人則有本主張,動止語默皆順其本主意,所以有善惡之不齋也。天主賦靈性,即賦其主張,而不勉強其行。若天主有強迫人之所行,而絕其主張,吾儕實與禽獸等耳。則天主賦主張都為空虛之功焉。人有主張用其本主意,行善則為功,行惡則為罪,天主因之賞罰焉。況天主亦賦各人本天理,其理為默啟吾儕,以別善惡之行,引吾儕應行善之行,而絕惡念者。而善惡之分,實在乎人分之也。即孟子有云:「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今子實弗思耳矣。
第十五節 人之壽夭與天主無私
客曰:人既為天主所生,何不使天下之人壽皆百歲,何為壽夭之不齊也?尚得謂天主之無私乎?
答曰:子非儒徒即佛徒。儒曰:天生乎人。釋曰:佛生乎人。請問:天與佛何不使天下之人壽皆百歲,而皈依其教者?子云上帝、佛之無私也,其都該斯言,因為萬教公言也,始前雲耳。
又曰:既天主欲人壽皆百歲或千歲等,那時亦有人問得亦然。
又請問:為何陶冶於一丘土,做多樣器皿者,或大小精粗之別、貴賤方圓之殊、紅黑各色之不同耶?
即子支用而言,同一銀也,何以有支之買菜,支之買布,或用之多寡,或舍或藏之不齊也?推之無物不然。倘有人責之曰:「子有偏私耳,何其用之不齊耶?」子必曰:「我之物應隨吾用之,與子何涉焉?」斯答也,實正理矣,即冶亦然。因丘土為其本材料,做之亦隨其意,雖有不齊,豈有私乎?況天主用吾人壽夭順其聖意也哉,固吾人系天主之所做,而全賴於天主者,天主為本主用,順其聖意,何有私乎?孟子曰:「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又曰:人之不久活者,正天主人慈之意耳。蓋天主欲速賞罰乎善惡,因地上行賞不足善者,因天本為萬福樂所在,地為苦所,地上立功,始有賞焉。天主豈許善人久活,而遲延其賞,惡人久活而加其罪乎?天主本為慷慨,而實愷悌,所以壽之不齊者,欲速賞乎善人,而或速罰乎惡人。若人壽均齊,則善者久其賞,惡者其罪更加罰亦因之而重矣。私乎?不私乎?
又曰:凡有形像之物,皆系四行之氣而存,天主許其用天本性,而不強迫其效驗。其四行之氣調和,發生萬物而亦存萬有者。四行之氣常相爭,不拘勝形軀,或病或死,或飲食無度,而使其不調者,非病或死,而或夭耶。若男女色慾不節者亦然。孩童之病繫於父母氣者,因父母構精之際有病,其生兒女因之亦病。或在胎中,母食不宜之物,或怒氣,其害皆歸子女之軀。乳哺之日,母不慎之亦然,所以有多殃也。如此天主以罰吾人,人亦不知察,而常其反理,其命豈不應出罰乎?天主至公而無私也明矣。而人有謂其私者,亦自私之也。
人祖未得罪天主,吾人不獨不死,且活升於天堂。人祖犯聖命,得罪天主,始罰有死,猶人謀叛國家而罰其死,君豈有私乎?天主之罰近之。
第十六節 貧富貴賤乃造物次序
客曰:天主至公,何為富貴貧賤之不同耶?
答曰:儒雲天至公,釋雲佛至公,道雲一般。既然,何為富貴貧賤之不同耶?各教該分晰斯言也。
又曰:天主造成萬物,皆欲有次序,若同為一等,何能有次序?吾人同是富貴,豈有次序乎?何則?無人願執役,故欲有權位,常相爭相詈,無一人歸服於人,無農工商賈等,則天下豈有次序,而人豈有衣與食居室乎?有富貴貧賤,愈發顯天主至公、全能、全智、全善者。若萬有是一等,固無次序,亦不足觀。因無文彩,譬畫相若,全為一色,固無次序,文彩僅可為畫像,何異搽抹也哉?!若萬物為一等,不獨人不能活,即活亦受多苦。假如萬物皆歸稻,何有衣、火水、居室、器皿、六畜等乎?若皆歸布,亦何有各物乎?既無各物,何能生活得耶?
又如宮內或貴家中該有百樣器皿,如金銀銅瓦等器,皆為有用,皆事得於朝廷者,瓦之器更常用於金銀之器。天下是一大朝,宜有百器皿以事於第一大皇帝,所以天下該有上等、中等、下等人焉。朝中亦有百官以事天子者,若為一等,不止無次序,且為常亂也。天下為公朝,人人為一等,豈不是常亂焉,則人安可同乎?富貴正所以蔭庇貧賤者,貧賤正所以養事富貴者。孟子曰:「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
第十七節 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客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何謂也?
答曰:天主本為全能全知,萬物已往、現存、未來,皆在天主眼前,燦如指掌。因天主通達各物本性,體內外纖毫不遺分,定其始終者,死生有命此也。
宇宙萬物皆天主所造,何獨富貴乎?前已有答,無容再贅。
第十八節 佛非造物者
客曰:有天子亦有百官,有天主亦有神佛,乃貴教不拜神佛,此何謂也?
答曰:百官既應拜,何以有褻慢而控之者,即天子亦有殺之者?或曰:民之所控,君之所殺,為其殘害斯民,違君命矣。若上而致其君、下澤乎民則不然。即吾人安可拜佛哉?佛為小西洋天竺國一傲慢黑人,系淨梵王子摩耶夫人所生,其自說:「上天下地,惟我獨尊。」則褻慢父母尊貴等,豈不該慢瀆他乎?
又曰:佛有父母所生,豈能為大根原乎?佛未生以前,而天地萬物都有,天地有無,於佛無相涉,何能佛為生天地萬物耶?
又,佛經曰:佛生天地人等。既無生天地人物之功,怎麼能得為天地神人之主,而為上下獨尊者乎?曰:妙引證哉!此決定以佛經亂說為真,且都是邪說也。因佛是人,怎麼能得為天地神人之主,而為上下獨尊者乎?
又曰:佛既為上下獨尊,佛生那時有天地人物等,不然佛無父母生得,他亦無人物自比得,曰上天下地、惟我獨尊,則佛豈生得天地人物乎?此是佛之始教也。後和尚有攻異端之徒,覺其言自相矛盾,暗設新教。嗟乎!何異以水洗炭,何能去其黑乎?且陷阱更迷道也。曰:萬物皆同一類而無別,悉歸於佛者。曰:則萬物自己生也,因佛是天地人等,天地人等是佛,則天地人等自己生也,豈有此理乎?
又曰:既萬物悉為歸於佛,則天子、男女、強弱、善惡、人、草木、天地、孔孟等都為佛者,都歸佛也。國君何以殺盜賊賞善人,因何宰禽獸食其肉,不宰人而食之?何女有產而男不然耶?人生人,馬生馬,桃生桃,各類皆然,何人不生馬,馬不生人?都歸為佛者,又萬物歸於佛,則佛受得缺,受得缺豈能為得造天地萬物耶?因萬物大根原是全能全智全善者,論詳載在下卷述天主事情之端。
又曰:既佛造萬有,該統治萬物,佛統治不得萬物,因萬物歸為佛,若佛統治萬物,止統治自己也。
又,既佛造萬有,萬物歸為佛,則佛造萬物止造自己,造自己則先佛是虛無者,虛無豈生得自己乎?
又,和尚曰救度靈神於輪迴六道者,依其言,萬物歸佛也,則和尚救度靈神救度佛也。可憐佛哉!因從開闢天地數千年始有和尚,只數千年中佛在於地獄受多樣之苦,不然佛分開於人物者。
又,既萬物都歸為佛,則和尚或罵人恨人,罵恨於佛者。又和尚誦經於佛,祈求於佛,誦經祈求自己也。又和尚食不俱之物,食佛也。又人生子女一次,生佛者。哀哉佛矣!蓋佛不止一次為天子、痲瘋、強盜,一次童女,一次產婦、妓者,一次光棍,善人、惡人、和尚、道士、理氣,一次為天地,一次有靈神,一次無靈神,博學愚蒙者等。且一時為此,萬物相反者,及時時不斷。佛有生有死,其教相反如光黑者,然誰言光黑相合乎?嗚呼!所以萬物該各有分焉,而實統御於一大根原,無始而為萬物始,無終而為萬物終者,則天主也。
又,萬有皆歸為佛者,則佛與道一也。儒曰:道生天地萬物,無物無道。釋曰:無物無佛也。道之不能生天地,無容再述,則佛之不能生天地愈可知矣。何和尚設其名曰佛,而不直言之曰道,非無所為也,正欲昏迷於人,因其無功而坐享催科之無擾也。
又,和尚曰,佛有三寶,燃燈為已往佛者,釋迦為現在佛者,彌勒為未來佛者。請問:只三寶為三佛,或獨為一佛?為一則燃燈還在,亦彌勒現在,如此和尚曰有三寶是妄言也。為三則三佛相分開也,分開則萬物歸不得為佛也。
又,三佛都有始有終,何能為萬物根原耶?造萬物之主該常時時不斷在,及存養所生之物,不然物已自能存得。噫!物自不能存,詳載下卷。論天主為保存萬有之篇,物既自能存得,為何人常常有死乎?各物亦然,人之所愛莫過常在,若自己能存,為何不存耶?請問:三寶中誰生天地萬物耶?或曰:燃燈生萬物,曰:不是。因已往了,並該其所生之物亦已往,佛消滅,其所生萬物亦然。即釋迦亦生不得天地人物,因釋迦不曾在時,天地人物開闢已久。彌勒亦生不得,因其未來物不曾在,生不得別物者。不然,人不曾生,生得別人者。萬曰:燃燈生萬物,釋迦現在存萬物,釋迦將亡,彌勒又存之。曰:則萬物有三個造成之主,並萬物歸不得佛者,因有三個佛者。既物歸得佛,或歸燃燈,則萬物不曾在。歸了燃燈,或於釋迦,或於彌勒,既是燃燈不亡,釋迦亦將不能亡,因都該歸於彌勒者。又既萬物歸得於佛,則萬物分開於佛者,不然,物變化得於自己者有六道,萬物亦分開於佛者,因釋氏雲六道,後人都歸於佛者,如此萬物都分開也。
又,上古聖賢不獨不拜而尚辟之。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楊墨又近理,所以其害為尤甚。學者當如淫聲美色以遠之,不爾,則駿駿然入於其中矣。」佛之不可拜也明甚。至於敕封諸廟,不過帝王所封耳。天主純神也,帝皇人也,純神能封神,人則不能封神。試觀各廟土木,相皆系人所立,亦用人開光點精而後靈。蓋自我立之,我拜之,自我點精而使其靈,反自我諂媚而畏,其之愚蒙若此耶。今子省察人有智者,敢不敢拜佛耶?我們進教者,亦拜天神及聖人聖女,蓋都全順天主道理及聖命,猶臣民有順天子之命而為天子寵愛者,即國人該愛拜而敬之,因得天子寵愛者,但不當拜之如天子。我們教中愛拜天神、聖人、聖女亦然。人逆天主之命,豈不該褻慢之,如褻慢謀叛天子命者之人焉?
第十九節 輪迴托生不合正理
客曰:輪迴之說,貴教亦不信耶?
答曰:輪迴之說,經史未傳,不過佛氏創造。萬有生命首繫於天主,次屬於本魂者,魂為本身模也。依理,一質本然有一模者,如一陽本然有一陰者、一陰有一陽然。反理,一陰有二陽,則反理,一質有二模者乎?各模有本效驗,各質亦然。既人托生禽獸,則禽獸該有本性事情,並當有人性之事情,則有智、仁、記三司,因何禽獸從古以來無推論、愛欲、記含乎?禽獸所被人托生,必有隻三司之效驗,如火不拘所在常燒,蓋其本性為燒也。三司在禽獸中應用本性之效驗,不然無三司,則無托也。
又曰:既人托生禽獸,兩魂渾相同結合,相結合則人、禽獸兩魂渾為一個,兩魂為一,請問那禽獸所被人托生,有智、仁、記三司否?有隻等禽獸托生變人,人不託生於禽獸,因人存其智、仁、記三司者;無三司則人無托生且散滅矣,因失其智、仁、記三司者。豈有此理耶?蓋人魂本為神,神變化不得,因無形相,全是神體,無相剋,蓋不繫於四行也。神既變化得於禽獸,貴國拜祖宗、菩薩等,拜禽獸者,有是理乎?因此人既托生於禽獸,兩魂不結合,則人性與禽獸性有分開,分開該各性有本效驗。禽獸效驗,禽獸所被人托生,一時當有明悟、愛欲、記含三司,並一時該無明悟等司,及該一時為禽獸,並為人焉,世上豈有此理歟?蓋人性禽獸性相反如冷熱,冷熱一瞬息中不能同存於一處,因相反焉。人性同禽獸性亦然。
或曰:佛氏有言,後世有異水,靈神飲此,頻忘先世之事。曰:則靈神已頓滅,何則如火熱頓滅,其火體亦頓滅,靈神三司雖有相分開,而但頓滅一司,並其靈神皆頓滅。蓋三司相結合於靈神,如一果相結合其色、味、香焉,若色頓滅,其果之味與香則與之俱頓滅,靈神頓忘先世之事亦然。
或曰:靈神止頓忘先世之事,不頓忘現世之事。曰:則靈神頓不忘焉,不然記不得現者之事,又既記得現在之事,靈神托生於禽獸,因何現在不用其三司乎?
或曰:靈神飲此異水,頓忘如風顛也,曰:如此,善人不但受報於其先德行,且受罰也。嗟乎!只是子等救度效驗哉?又靈神是佛,佛是靈神,則佛頓忘如風顛也。又風顛不頓忘先現之事,止其公覺受損壞,所以雖其三司好有亂講別動作一般。
又請問:那異水那裡出來耶?或曰:出於佛。再問:那異水或是迷魂湯,是佛否?是佛,靈神食迷魂湯,飲佛也。飲佛則佛都歸為靈神,靈神歸不得為佛,不然人食豬肉等,都歸為豬肉等,世上有此理耶?或曰:那異水不是佛。曰:則佛分開於異水,亦各物有分開,並萬物歸不得為佛也。
又曰:因何肉身不飲此異水?或曰:肉身亦飲。曰:此言背佛氏之言也。其異水本名是迷魂湯,如是肉身與靈神不同焉,則物有分開耶。
又問:那異水與斯世所用之水同類否?同類,則非異水也。因何我們食此水,無頓忘先世之事耶?不同類則兩水分別,及各物有分開,並歸不得為佛者。
又曰:今世之人必藉前世之魂而托生,則人所生之數,一定有限,生生世世在在處處不外此生人之數,但易姓名而已,何上古地廣人稀,三代而後生齒日繁,民居漸稠密也?只時中該有無數托生焉。假如前人托生於禽獸,那禽獸死後或托生否?托生,第二個死後亦該托生別禽獸,至今亦然。既然今禽獸各當有萬人並萬禽獸魂,及該一質一時有萬萬相反模者,及一陽當有萬陰者。若禽獸者後不託生別禽獸則消滅。請問人魂托生,那禽獸消滅並人魂消滅否?無消滅,該托生於百萬禽獸,及無數人魂都歸於一個禽獸;若人魂並消滅,不該拜上賢、人、佛、菩薩、祖宗,因都歸於虛無,豈該拜虛無者乎?或和尚曰:都歸佛也,只胡言,前已辯之。
又曰:既好人托生富貴人,古聖賢皆托生於富貴之人,為何從其時至今,無聽聞貴國中有聖人如古時者乎?若古賢托生,該現在於富貴中並存其本善者,不然都無托生,或托生禽獸,或散滅,此言豈不是褻慢上古聖賢乎?因該常存其善,如火不拘所在,常存本熱,顯現本性之事情;不然或無火,或散滅。今常見多富貴人,無見為聖如孔子等,所以托生都是不經之談。或上古魂都消滅矣。或曰:敝國中常有隻聖人。曰:既有,因何不解明其本道理?因既為聖人,該可憐人,教其本道理,不然非為聖人。若教其道理,古今賢人道理不相反。如《鑑》云:「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變化而庶類繁矣。」相傳首出御世者盤古氏,又曰渾敦氏,釋其「相傳」二字,出脫三皇五帝以前,許多疑信不安之意,既疑惑,疑何信得其為首出同御世者乎?《易》曰:「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何四象再回生得乾坤乎?南軒氏曰:「堯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經。」又曰:「作史者當自伏羲造端。」太史公曰:「夫神農以前,吾不知矣。」又瓊山曰:「混沌初開,乾坤始奠。」別相反者。
又曰:既善人托生富貴以賞其善,貴國古時有多聖天子,該賞其善托生於富貴,不止有賞,且有罰焉,因雖極富貴,比不得於天子,縱比得其富貴,都歸臣子之分,臣豈比得天子之尊乎?或曰:古天子托生於天子。曰:《鑑》云:「上代有多天子,殘賊之極,如桀紂等」。上古天子托生於桀紂等,則不止賞其善,且罰之也。豈有此理,並豈有托生乎?
又托生亂說始於佛氏,漢朝以前貴國都無此邪教,漢以前無數人已死,都無救度,因無和尚,可憐古人哉!亦可憐今之貧人,和尚不救度其靈神,因無錢財畀和尚,如常時看見。若和尚是善人,並其教為真,雖貧窮之人,都該可憐其靈神而救度之,不然非慈悲也。則和尚不理其教,及不理靈神者,止私理欲救人之財帛耳。
又假如人果托生於禽獸,則吾人不當騎馬,不當用牛耕種,恐此牛馬或系吾先人托生,亦未可定,豈不是悖理之事?又使人托生為人,則世人娶妻妾、使婢僕,恐萬一系先人托生,豈不大壞人倫?是托生一事,可知必無。又人類元祖不過兩人,一男一女,其兩人死,若果托生,亦不過托生兩人而已,後世無數之人皆從何來?則托生之說,萬不可信。然既知靈神不滅,又不託生,其已離肉身究竟何往?
夫靈魂只有兩處,一處是萬福萬樂所在,就是天堂;一處是萬難萬苦所在,就是地獄。天堂是我們本家,但不是佛教錯講之西天,今所講天堂比我們眼目所見之形天更大、更高、更妙、更齊整,永靜不動,善人靈神已離肉身,即升其上,受享永遠無窮福樂,子省察,若聖教人,該信佛妄言否耶?
第二十節 拜紙相非拜天主
客曰:汝們天主相亦紙所畫然,則汝們亦拜紙也乎?
答曰:今各城皆有龍牌所拜,子云拜木牌耶?抑非拜木牌耶?必曰:拜龍牌者,正以伸臣子敬愛之心所寄也,非拜其木也。則豈曰吾儕所拜聖像者不然乎?天主純神之體,充塞乎天地之間,無所不在,無處不然,即我等昭事之心,亦無處不可,不過借聖相存吾心,表吾敬耳。若謂聖相即是天主,何小視天主,何褻瀆天主也乎?然以各廟相為木土者蓋亦有說。即觀音而言,野史偽傳為古時女也,古時之人未必靈感,縱有靈感,其靈有限,據云千百化身,亦止限於千百之數。常觀貴國在在處處無不奉事觀音者,若廟廟相請,家家相迎,其靈限於千百之數,則有至有不至者,其至者拜觀音,不至者非拜土木而何?且觀音遵佛氏之教,無夫婦,絕人倫,其身已死,其魂安有靈感,何能作乎威福以佑人也?信而奉之者亦且惑耳。
第二十一節 不當拜佛、菩薩、義士之相
客曰:天主有神,忠臣義士亦有神,乃以汝所拜者則謂有神,我們所拜者則謂木石,何出言之不順耶?
答曰:天主有神,若子意謂天主相有神也,此是妄言妄證也。蓋聖相都無活,豈有神乎?神者本為活神體,聖相止為天主之形相。天主聖相都無神,況佛、菩薩、忠臣義士之相寧有神也乎?佛、菩薩都是人,有始有終,何靈感?即其在日,都無靈感,死後豈有保佑耶?若有,為何自己不保佑常在乎?自己保不得,豈能保佑人耶?忠臣義士亦然,所以我們說佛等相都止為木石,天主無始無終,常生常王,無所不在,無處不然,其靈感無限盡也,因此該拜天主聖相,不當拜佛、菩薩、義士之相也。
第二十二節 不當敬鬼神
客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豈非言鬼神之當敬耶?
答曰:孔子之言鬼神與子之言鬼神大相遠絕。子言鬼神,則以古時之人為鬼神也,子前雲人死則與木石等耳,則古人豈為得鬼神乎?不然木石有鬼神者。又云:「天主有神,忠臣義士亦有神,乃以汝們所拜者則謂有神,我們所拜者則謂木石,何出言之不順耶?」請解只自己相反之言也。孔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程註:「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跡也。」孔子程子亦何曾說人該拜耶?子何得云:「豈非言鬼神之當敬耶?」
又曰:天地之用功,造化之跡,其德盛矣。依子云,豈非言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跡之當敬耶?只造化萬物無數,則無物不該敬拜無數次也。嗟乎!子言不依背正理,且背古聖賢之教也。
第二十三節 占卦不合正理
客曰:貴教不占卦,然則聖人作《易》,亦不合理乎?
答曰:據中儒雲,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後有太極,是為五運。夫太極既居五運之末,則太極非自始者明矣,太極既非自始,何生得兩儀耶?
又《鑑》曰:「伏羲人頭蛇身,女媧鍊石補天,神農牛頭人身。」太史公曰:「夫神農以前,吾不知矣。」如此,《鑑》曰「伏羲人頭蛇身,女媧鍊石補天」不相合。南軒氏曰:「堯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經。」堯舜在三皇數百年之後,如此恐記著方策者有錯誤。說聖人作《易》以教人占卦雲,因怕因上古人無文字章句,不過卦盡而已,其理乃寄於卦盡爻辭之中。
又曰:人靈神本坐位者,心也;心之本坐位者,人身中間也。伏羲既蛇身則無人心,無人心自無靈神,無靈神安有明悟?無明悟安得為人耶?夫頭者,明悟既合本坐位也,神農牛頭,豈有明悟,無明悟何有推論,無推論亦何能為人耶?女媧鍊石補天,若天鍊石可補,因何從女媧至今無人鍊石補之乎?又天能損壞,從女媧至今貴國書載有萬萬年,因何只萬萬年無人鍊石補天乎?既天不能損壞,女媧豈鍊石補之乎?此言皆不合理,豈信得伏羲為人頭蛇身、神農牛頭人身乎?信此說者,非褻慢如何?所以方策中有多事錯誤也。能信得占卦,有憑據耶?占卦之事,都不該信。固萬有本性體並其事情都有定也,時時不斷焉,如慣常可見。若今人生不得人頭蛇身及牛頭人身者,豈古人生得乎?不然萬有性體並其事情不定也,世間豈有此理耶?天本形軀性體不能朽得,因無對克,亦不繫於四行之氣,女媧豈鍊石補得乎?亦不該信上賢做《易》以教人占者,占卦邪教止起於管、輅、京三子之說,所謂論蛇雀子父財官等語,以為趨利避害之術也。
又曰:用占可知該不該做何事,或壽夭病死能得財官等否。不知萬物亦其效驗都繫於天主之聖意,猶治理其國都系於皇帝之意。若皇帝要賜官某人、不要與別人者,占卦同皇帝意有何相涉乎?或曰:雖然,但用占以能知皇帝之意者。請問:占有靈明否?無靈明何以通得皇帝之意乎?有靈明皇帝同占商量或顯現其意否?無商量豈占能知得皇帝之意乎?有商量即委任某人止系於皇帝之意,因商量後惟皇帝決定其事,不然不是皇帝,因無能決定某人做官。另貴國時時不斷有百萬占者,只占入宮否入。可憐君哉!寢食無閒不入,君該一時中分開於萬分,古聖賢亦然,豈有此理?或曰:不然,蓋我們用占,不過祈求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等保我們,以能得造化,則得財帛、子女、官等。我們求都不繫於占者,止用占以能得易,知有造化否而已,古賢都用占,所以祈求其保我們。曰:全不可信。上賢用占,予前有答,但既用占,上賢在那時,自己報不得死,死後豈能保得人耶?
又曰:古賢在之時,用占祈鬼神保他,死後豈有能報人耶?另上賢求報於鬼神,依此,鬼神有能,上賢都無能,豈當求其報人耶?又程子曰:「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跡也。」則古聖賢求鬼神、求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跡,此是無數者,豈聖賢祈求無數者,造化乎?
又曰:鬼神不過造化之跡,則即為造化之效驗,豈發生造化乎?不然子生得其本父親者。
又曰:有人用占祈求上賢並鬼神,報其亦容易能得行邪淫、計較、偷盜、瞞騙等凡人幫不好之事,都是不好之人,依此,占人輕慢上賢及鬼神之極,以其為萬惡本源也。有人報人為盜,他亦為盜者,報人殺人,他亦為殺人者。上賢鬼神報人行邪、淫、賊、盜等,則都為不好之人,天下豈有此理乎?所以上賢及鬼神豈報得人邪?
又曰:不拘緣由同於效驗,該有符節,以發其效驗,不然發不得占,同造化無符節,豈有效驗乎?譬如風燒不得物,蓋風都無火事情以燒得物者;目不能聽,因目無符節同耳者;耳不能視,因耳無符節同目者;占不過虛浮動作者,豈有物事情以同其符節耶?無符節,何能俾得造化乎?
又曰:物現在不能相合於未在者,占卦之時即現在,造化未在,占豈能付與造化乎?不然人還未在生得別人者。
又曰:若占能付得人造化,該常有其效驗者。如火常燒、水常濕等。占不然,則占不能付與於造化。或曰:多次有效驗者。曰:萬物用占不用占,自然都常有效驗焉。
又曰:占既有效驗,其用亦有利益,因何人避不得官罰耶?為何詞狀中用多謊言妄證乎?則更托賴謊詞妄證於占焉。如何貴國人多是貧難者,亦都用占也。大西洋從來不但有占,且甚辟之,因反天理也。其國雖不盡富貴,決無懸磬之嗟。即西儒在貴國人未有丑其甚麼物,且西儒與其多樣之物,其西儒都為博學之人,如慣常顯明者,所以前朝見用,今又蒙朝廷委任,治理天文,則更好亦更容易順正理而輕慢占卦焉。又曰:萬萬百事該有定法,如百工有定規者。萬事定法為天理,所以天主付與各人本天理者。順天理能得吉,逆天理則得凶,吉凶都繫於天主,以賞罰吾人,有罪降凶,有全善降吉者。占不止在定法,且不過於庶浮動作者矣。
或曰:貴教不占,然則盡合正理已乎?曰:占反正理已先言之,用占然則盡合正理乎?又曰:我輩有天主十誡?十誡之內,乃敬主愛人忠群孝親之事,非大中至正,而何既合正理?何用占乎哉?
第二十四節 算命系虛浮偽說
客曰:貴教不算命,何也?
答曰:算命虛浮之說,同占卦也,所以辯其偽如同辯占焉。即子思有云:「居《易》以俟命。」俟之也,非算之也。明理君子可不察乎?
第二十五節 燒紙錢不合正理
客曰:中國祭祀之禮,必以紙錢燒化為敬,何貴教之不用耶?
答曰:祀先之禮,薦其時食,事亡如事存耳。假如祖先存日,子孫與以偽銀,必艴然怒。今以紙錢燒與祖先,何事亡不如存日也?三代以上,不曾有紙,安得有紙錢?子以祭無紙錢而曰不敬,豈三代之人與唐上諸賢,皆屬不敬者與?況蔡倫始開其毒,世人不察正理,習俗為是,故不足。惜而明理君子亦相緣習,不亦大可笑也乎?
或曰:既紙之物燒後自能變化錢銀、房屋、人等物,以為人死之用。請問燒後因何變得各人等物,以為人死之用,如用活者,惟變得灰耳?嗟乎!變化超越萬物體能,若石不能變化得為人,各物亦然,何紙灰變化銀人乎?子前曰:「人死則與木石等耳,何靈魂之有?」既是貴國祭祀之禮以紙錢,何所敬耶?
又曰:「未知生,焉知死。」死生之事,人常看見,子既不知;死後之事,子未見,何曉得以紙錢燒化為銀乎?悲夫!人死不但要有形之物,雖有亦不能用,因其靈是神也,不然不是神。又既靈神死後要財帛,人死之時,為何不帶去本財帛乎?
第二十六節 時日無吉凶
客曰:日子原有吉凶,不信何也?
答曰:吾試舉一事而言之,人之婚姻,誰不擇吉而成?然同日娶親,白髮相守者有之,兒女眾多者有之,又不獲偕老者有之,終身不育者有之,琴瑟不和者有之,何同時婚姻而後來之禍福迥別?昔紂以甲子亡,武王以甲子興,時日之吉凶果何憑乎,只虛浮胡說,與占卦算命同類,所以破亦同理也。
第二十七節 不可妄信風水
客曰:葬親當擇風水,貴教不擇,似乎不妥?
答曰:人子事親,死葬以禮,不過如宋儒所謂,避其五患,使封樹無暴風之擾,隧域無暗水之浸,斯人子之心無所遺憾耳。今人因以為利曰,葬某山可以發科名,葬某山可以發財帛。則其葬親非葬親也,不過藉親之骸骨而求富貴耳。苟無科名財帛,不知其親葬耶,否耶?且《家禮》雲,人因爭各房風水,而致日久令親於暴露者有之,又貪風水而令其親於高山絕險窮谷深淵以致遙遠難祀者有之。死葬以禮,不可妄信也明矣。
第二十八節 堪輿不合正理
客曰:堪輿之家,觀山似乎有驗?
答曰:堪輿之家,豈有不葬其親也哉?其度地相穴,當必至精,宜先有以自驗矣。乃楊筠松作《憾龍經》,曾文迪作《青囊序》,未能倡大其後人。即今祖其術者,子孫未必富貴顯達,豈真善為人謀、而不善為己謀耶?只邪術,同占卦同,其理可辯也。
第二十九節 娶妾不合正理
客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貴教不娶妾何也?
答曰:據子之言,則伯夷叔齊應有不孝之污,何稱之曰聖人也?何其愚蒙若是耶?或曰:先賢、聖稱之不一也。嗟乎!聖人則百行悉備,無後而可以為聖人,則無後亦何傷於不孝也?況誅不孝,律有嚴條,而不及於無後之舉,何矧其為大也乎?蓋子之有無,非吾人可得自主,而全繫於天主之聖意也。雖朱子云:「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不過為娶妻而言,非為娶妾也。且孝之一道,在體親之心、菽水承歡、繼志述事之為,非謂有子而得孝之稱。且世之人孰不有子,而不得一孝之名?郭巨埋兒,反居於孝之列,則非以有子而稱也明矣。況娶妾違乎天理,天主初生人止一男一女,故一陰一陽謂之正道,若有二,則邪而不正。夫一女不得有二男,一男亦不得有二女,同是一理一情。夫婦彼此相結信,若彼此有邪淫,則夫婦反於婚配之信。且娶妾夫婦多致不和,妻妾相妒,兒女相爭,家人各有偏向,合家不寧矣。所以聖教嚴禁娶妾者。
又曰:既無後為大不孝者,佛家不但嚴禁娶妾,且禁娶妻,則全無後,亦存不得人類,因何貴國不但罰誅之,而且養愛之乎?
第三十節 一夫一妻是正道
客曰:堯以二女妻舜,然則聖人且有過與?
答曰:孔子、孟子、曾子、子思等,非聖賢也哉,皆一而無二。然堯妻以二女,而舜受以姐妹也。《易》云:「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豈聖人撰之而聖人反之?不同行,志必不和而乖爭,聖人安可以致人乖爭也?但要知一陽當有一陰,一陰當有一陽,如一天一地,一日一月,各有符節而不紊焉,安可以耳目為理也哉?《易》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第三十一節 男女有別之理
客曰:「天主生人,何以有男女之別,此實難解。」
答曰:請問,何以有天地、晝夜、雨睛、冷熱、雲雷、日月星之各別、各動焉?即月有盈虧,海有潮涸,禽獸有雌雄、牝牡,木有桃李之各別,亦何為也哉?況桃不為李,李不為桃,稻不為麥,麥不為稻乎,各類亦然。即子亦該答吾問,因為萬教公者愚哉?萬物當有次序,以依各物本類,傳生而保存。若禽獸無雌雄、牝牡,人無男女,安有傳生而保存其類哉?
又雖天主常常從虛無中能化成男女,或止男或止女。不要如是者,因人無父母妻子戚屬之親,豈有和愛而順命,天下安有寧日哉?所以天主可憐吾人,生男女而相育,即五倫始於此。不觀孔子系《易》云:「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安可讀其詞,而不思其義乎?
第三十二節 庶子不合天主聖意
客曰:靈魂既屬天主賦我們,娶妾既不合天主之命,因何天主亦賦庶子之魂乎?豈非亦合於天主好生之德、人倫之重事乎?
答曰:子或信天,或信佛等,靈神既屬其賦,子輩娶妾既不合天與佛之命,因何天佛亦賦庶子之魂乎?豈非亦合於天佛等好生之德、人倫之重事乎?
又曰:既豈非亦合於佛好生之德、人倫之重事乎,為何佛教不止嚴禁娶妾,且嚴禁娶妻耶?
又曰:佛家雲萬物都歸為佛也,則佛氏與人、物者亦然,因何子輩自己命,相反之命就是嚴禁娶妻與妾,子輩都有妻並多有妾耶?
又曰:既萬物都歸為佛,則子輩都是佛也,子輩祈求佛?官、財帛等,祈求於自己也;亦和尚誦經於佛,誦經自己也。不然,佛分開於各物,子解汝只迷路圓也。嗟乎!天主既賦萬有本性,該許各行其本性之效,精血相結合,若全為潔淨,因男女相合之際,無病或無別阻礙,本然生肉身,其肉身以成,而存者要本靈模,則靈魂也,所以天主賦之靈魂。不然天主阻礙各物之效驗,則天主空虛賦他本性。猶撒種然,其地與谷俱好,自然發生,雖谷系竊盜一般,若谷因偷盜無發生,是古怪之事;則雖有妾不合天主之命,而生者亦猶是也。好生之德,人倫之重,止有一男一女,因合理也。有妾不但不合天主之命,且犯天理。前有答犯天理,豈合得天主聖意耶?
第三十三節 模質為天主造物之理
客曰:天之生物,各有陰陽之理乎?
答曰:《易》云:「一陰一陽之謂道。」又曰:「太極生兩儀」,則陰陽;「兩儀生四象」,則太陰、太陽、少陰、少陽。然一陰一陽之謂道,即道本為乾坤、日月、大小星辰。朱子曰:「道者,日用事物,當行之理,皆性之德,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則無物不為天地、日月、大小星辰也。子思云:「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則一陰一陽全歸道者,修陰陽之謂教也。《匯》曰:「陰氣流行之謂陽,陽氣凝聚之謂陰。」如此陰陽一也,猶人或行流或疑黃蠟為蠟也。
若女為陰,男為陽,或陽為男精,陰為女精,此是止女為陰或其精也;及止男為陽或其精也,禽獸陰陽亦然。若陰陽諸說,模質二者,萬物有以該成各物全本之性。譬如各人有靈魂,有肉身,其肉身為質,靈魂為靈模;草木身為質,生魂為模;天、地、水、風、濕等各有本模質者,與該成其性焉。所以天主生物,賦各各模質者。
第三十四節 拜北斗不能延命
客曰:北斗主人之生死,拜之延命,不知是否?
答曰:天有南北邊,曰北極南極者,不過如門斗樞耳。或云:有以北斗為北極者。嗟乎!星之體類乎天,但其為更透光者。因其體更易受得日之光,樞紐之北斗,安有靈魂覺耶?無靈覺安能主人之生死,拜之延命耶?拜之如拜門斗也,子問之,吾安得不哂?
第三十五節 天之形體
客曰:天之形體如何?
答曰:天之形體,堅而透光。天主造天,用水為其質,其透光為模者,模質相結而天成焉。其雖無靈覺,無朽爛,蓋都不繫於四行之氣,亦無對克,所以常在也。
第三十六節 地之形體
客曰:地之形體如何?
答曰:地之形體重而黑,天主從虛無中化成地,常定而不動。若有動,春夏秋冬四季年年不一也。蓋天下之域有異,或熱如小西洋,或冷如沙漠,有六月常晝,六月常夜者。若有遷移,必有新域。貴國自古至今,四季如一,可知地常安妥矣。
第三十七節 日月之形體與日月之蝕
客曰:日月之形體如何?日月之蝕又何也?
答曰:日形體堅圓而極光明,月形體堅圓而黑暗,其光皆系來於日頭之射影也。欲知日月之食,當知其周旋普天下。譬如月在貴國地上,日在下,若地遮日光,月之缺光,則為月蝕也。日天高於月天,若日月旋行相對,月遮日光則為日蝕。若月全遮,則為全蝕;不全遮,亦不全蝕也。月蝕亦然。
日周行完程於三百六十五日三時,其周行完為一年。冬之初起,日頭亦起,才回從南邊向北,到夏至,日子漸漸起長。夏至起,日頭亦起,再回南邊,那時日子漸漸短也。進教者更有定算焉,則從聖多默瞻禮,至聖若翰保弟斯大瞻禮前二日,而日子有長。從聖若翰保弟斯大瞻禮,至聖多默瞻禮,日子有短也。
第三十八節 辟羿妻奔月之妄
客曰:有雲羿妻偷王母藥服,遂奔月宮,以為嫦娥,不知是否?
答曰:此乃道家妖談,非明理君子所當信者。月形軀不過一堅圓球,圓球豈有宮乎,無宮安能居住耶?又月所在炎熱難當,因近日頭,並近火界域,豈能活得物耶?又雲萬形軀屬四行之氣,以活及存者其生活久不得,而慣常可知。並人止僅一百歲,嫦娥至今有四千年,豈能還在耶?
或曰:羿妻變為仙女。曰:既羿妻以變,其亦不在。因變化解說一物變於別物者,譬如人食飯菜,六畜食後都變化於人身者,不然人不止有本身,其有以個個食物本身者,豈有此理?羿妻既變化,豈有本身乎?
又曰:既古時有此藥,因何今時無耶?若今時有,何貴國人不用此藥耶?有用為何不奔月宮?有奔則月宮不止羿妻在也,及多男女矣。若此,因何子等獨信羿妻服藥能奔月宮,別人雖服藥不能奔乎?為何王母服藥無奔月宮乎?今無此藥,自然古亦無。又既羿妻偷王母藥服,亦奔月宮,何能走得耶?因從地至月,所在無路無水,何能奔得?凡形軀奔走,必要堅凝之路焉?
第三十九節 辟月中丹桂之妄
客曰:月中既無嫦娥,豈無丹桂?
答曰:月形軀中有黑點者,如人面有黑痣一般。所以愚人見之,想其黑點以為丹桂者。況月之處,炎不能活物,都與樹相剋,豈得生存丹桂之樹也乎?
第四十節 辟嫦娥、丹桂、雷神之說
客曰:嫦娥、丹桂、雷神,皆有書載,汝曰無此,然則書亦無足乎?
答曰:古人信經不信傳。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凡百事跡,當以心究其理,辯其是非,不可以耳食目食遂為確據。但今之人,不以心為心,而以耳目為心者,不知凡幾矣,深為可惜,深為可笑!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斯語誠然!
第四十一節 (闕節)
第四十二節 風、雲、雷、雨、流星之理
客曰:有謂風雲雷雨自天而降者,有謂流星降於天體者,有謂潤澤則雨師之揮灑,怒號則風伯之鼓吹,震響則雷公之奮武、電武搖光,其說多端,不知是否?
答曰:風有三界域,下界在地面,中界在更高,上界又更高於中界焉。日頭熱氣及天星之氣於地上,拔起其乾氣,只地氣因濕熱為輕也,本然上升,升至第二界之風,若其洶濕熱之氣,其才回下涌動第一界風,所以有吹風也。云為水之濕氣,其氣一星拔起,升至第二界之風,其風冷,造水濕氣為濃厚,即為雲,其雲變化為雨也。
雷光為大熱氣者,雲者於大洶湧拋棄也。其閃電者,為小熱氣也,雲者相觸發火熱氣,只發火發氣為閃電者,其閃電舜息中消滅也。
雷響者為雲相觸及多次熱氣進雲中,其雲因近於第二界之風,為濃厚熱氣要出,因雲濃厚出來,不得那時熱氣於洶湧破其雲者,所以有響焉。
流星不過熱氣,其氣到於第二界之風,冷氣洶湧,丟拋熱氣,所以愚人見之說為流星者。則豈為□於天體,並豈潤澤為雨師之揮灑,怒號為風伯之鼓吹,響震為雷公之奮武、電母搖光乎?
第四十三節 雷霆擊人
客曰:雷霆擊人,此乃天主之罰乎?
答曰:天主至公,無善不賞,無惡不罰,所以幾次用雷霆以罰惡人,多次不用者,但許雷霆擊人,因不要阻礙物本性之效驗。不然物無定效驗,都為常亂也,即我們難用物也。然天主阻礙火不燒、水不濕、風不吹、地不堅、日不光、月不盈虧,各物效驗亦然。天下人不但用物順其本意,且都為常亂,猶天子統治本國,該多次罰大罪人,幾次當許其罪者。蓋天子若要罰萬罪人,亦不但無次序,且都為亂也。統治主該容及罰多罪者,所以天主多次罰惡人,亦常許萬物發其本性效者,但幾次阻礙物本性效者,以顯現其全能,並其仁愛人之恩,吾人始知敬畏也。
又假如天子立國法以治其國,若常阻礙律法效驗,不止一國常亂,且天子自相反也,天主治萬物亦然。
第四十四節 四行之理
客曰:自古以來,皆曰五行,金、木、水、火、土,西洋則曰四行,水、火、氣、土,何也?
答曰:子欲明只道理,先該知四行本性之事情。則火十分為熱,並有燥氣,差不多亦然。土十分為干,並冷氣,差不多亦然。水十分為冷,並有濕氣,差不多亦然。風十分為濕,並有熱氣,差不多亦然。形軀之物都包涵四行之氣,則熱乾濕冷也。四行不是形軀本體,止為形軀體附賴者,然形軀有飢愛食干之物,有渴愛食濕之物,日用常行之事也,都不愛食金木二者,依理,金木豈為元行者乎?
第四十五節 儒者亦當進教
客曰:我輩遵守儒教,力行不倦,盡足存養,奚用進教也乎?
答曰:既是,請問堯是儒否?革封人有祝其富壽、多男子,帝曰:「多男子則多懼,富則多事,壽則多辱。」況堯不止是儒者,且為天子也,尚不盡足存養,不然無此三憂也。如此,雖子輩遵守儒教,力行不倦,都不盡足存養。因人心息止不得到能得本所向,如萬物祈求本所向,猶石要下墜,因萬重之物,本然求下所在;輕物如火求上所在,因輕物之所向要上升,不然息止不得。若無別物阻礙,人心亦然常求其本向,就是其本造恩之主,所以雖人遵守不拘何教,其心息止不得,雖教為聖也。教者,不是人本造主,遵守聖教,不過所用引人能得其真所向已耳。如人要朝天子,先必行路,方能得到而朝之,聖教亦然。蓋是正路以能得人心所向也。如此,雖教是聖人遵守,力行不倦,亦不能盡足存養。此聖教是天主之道理,則以人能得其本所向,該遵守天主聖命也。其詳明載在下卷。
又曰:子云止理肉身,不理靈魂。靈魂實為人至尊者,因靈魂,神也,所存養是神,惟行公道之事,省察其本來歷,然後明得其授造之事情者,以常愛慕之,及死後享其無窮快樂。靈魂無消無滅常在,所以相似於天神,肉身為人之下分,常願能得財帛,不分義與否,邪淫等事常愛行者,死後全歸土也,所以相似禽獸,皆為古聖賢所不行者,不然豈是聖賢也?行善之事,自然該力行不倦,但有功勞,不然豈為得聖賢乎?天主聖教全引人以能得萬德之事,豈無用進教乎哉?
又曰:既遵守儒教,力行不倦,盡足存養,奚用常愛慕榮職?既得之愛戀未已,尚欲尊榮乎?因何儒者多有宗佛老之教耶?則遵守儒教,力行不倦,無盡足存養也,不然,奚用進佛教乎哉?且佛教為邪教,予前已述。
第四十六節 行善為有所為而為
客曰:人之為善,當率性而為,不可有所為而為。若畏天主而為善,豈非有所為而為乎?
答曰:子前云:「我輩遵守儒教,力行不倦,盡足存養。」今曰:「人之為善當率性而為」等言,曰:依子言,盡足存養繫於力行不倦,以能遵守儒教者,則以人之為善,可有所為而為,不然,則子曰「我輩遵守儒」等言皆不著也。
又曰:力行與率性不同,因力行有功,率性無功,不然,不拘人順所本性者有功勞。依子言,以盡足存養,該力行不倦,則以人之為善,可有所為而為也。子言皆孩童頑耍,仰吐口水自回其面也。
又曰:凡人要做事,該有本意所向。如讀書者,以為得智識,並為得爵位者;為商賈者,以為得財帛,百工亦然。不然能不得其所向,或其做都是亂焉。或為如瘋顛,或如禽獸之行,瘋顛禽獸都率本性而為,不然無性也。有性本然有率性,如火自然燒,則以率性依理可有,所為而為,即天理也。天理教人孝敬父母,蓋生養吾人,則依天理,豈不當敬拜一大父母?所養生吾人,天主是也。或曰:率性同天理一也。曰:禽獸等物都率其性。蓋率性之謂道,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則禽獸等物有天理,有天理有智、仁、記靈魂三司者,豈有此理?不然,則禽獸等物能言與推論,及有人全事情者。今禽獸等物無天理,則率性與天理不同焉。
又曰:修道之謂教,則以為善該修率性,不然無教者。天理同,立教者止能得修率性,即率性與天理不同焉。則人之為善,當修率性而為,並可有所為而為焉,不然依理修不得率性也。
又譬如天子該有律法,不然,依理治不得國家,且一國都為常亂也。有性該有天理,與治性其率焉。不然性從其率,都是一常亂焉。可見如瘋顛賊盜瞞騙等不好之人,該知與人為善,可有所為而為已。
又曰:古聖賢為善,因何皆歸功於天而已,拜天可有所為而為否?不可!古聖賢之言不著則:「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事上帝。」《詩》云:「蕩蕩上帝,下民之辟」等,予前有述,無容再贅。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則該有所為而為焉。不然兒女不可敬畏父母,及臣民不當敬畏朝廷。或曰:該敬朝廷因其為本國主,亦當敬畏其父母,蓋為生養之恩也,則豈非有所為而為乎?何況該敬畏一個大根原,無始無終,常生常王,天地大主,常造生養保存萬有乎?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則該有所謂而為焉,並可畏天主而為善也。
又曰:既人為善,當率性而為,不可有所為而為,則孔孟等聖賢之道理,有何利乎?為何國有多先生以此道理教於小子耶?若有隻道理以教人為聖賢,豈非有所為而為乎?孔子曰:「君子之道四」,則以為君子有四所為而為,子思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則君子之道有所為而為也。又曰:「君子居《易》以俟命。」則君子有所為而為也。《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第四十七節 睡夢之理
客曰:然則夢乃靈魂之所發耶?
答曰:明達此理,先該知道睡之緣由者。睡之緣由,因脾胃之稀熱氣升上於腦囊者中,腦囊為冷也,聽以脾胃之稀熱氣在腦囊做為濃厚者,塞外五官之孔,如日頭熱氣與天星之氣拔起,地之乾氣升至於中風之界,中界風冷,故地氣熱為濃厚遮日,脾胃之稀熱氣升在腦囊中亦然。若氣極濃厚,睡為極熟;不甚濃厚,睡亦不甚熟。那進公覺用其相做夢也,猶水渾濁之極為濃厚,斯時不見人面,但慢慢水清,若略清,雖照人面不明,亦照得人面者。人睡中,公覺用其相做夢者亦然。
第四十七節 天主在天之外
客曰:天上之外,尚有何耶?
答曰:止天主在也。蓋天主本為純神,性體無限,盡天主萬變移不得於其全能。天上之外,造得千百新天地,比現在更好更妙,天主常在天上外者,不然,天主要化新天地,該新去那邊,則天主變移得,變移得不是天主也。
或曰:天上外都是空者,無所在,何能天主在得耶?曰:天主不曾化成天地萬有在那裡乎?天主止在如現在,現在與自己者,天主本為純神,神不倚賴於物者,若倚賴於物,物該在於天主之先,若此萬物是天主也,豈有此理?則天主不曾造萬有,該在與自己者焉。
第四十九節 用夷變夏之理
客曰: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夷者也。
答曰:子何不聞,佛教是小西洋天竺黑人國來耶?但亦未察教之合理與否,合理當遵守,否則棄之。物該次序,不然皆為錯亂。萬物該歸一大根本也,如一家有一家長,一府有一守,一省有一撫院,一國有一君,皇天止有一日,天上天下該有一大主,統治萬有,並該有一定法,以治臣民者。貴國有多相反之教,豈有定法乎?無定法,何能夷人變夏耶?且夏該變於夷者也。常聞先儒有雲「東海西海,心同理同」之說,斯語誠然,人何多疑而不至察乎?
第五十節 天主教之書無文氣辯
客曰:吾觀貴教之書,多無文氣。
答曰:請問,為何先生教初學者,不教做文章耶?自然不教,因初學未達文章之意,認得字後,始教之也。故西儒做書有用文氣,有無用文氣者也。
第五十一節 西士無不軌之事
客曰:或者西士在中國藉傳教之名,而謀為不軌之事?
答曰:未聞海外之人謀中國也。西洋之距中國九萬里之遙,三年航海,而謂以數儒生謀為不軌之事,萬無此理。且西洋國君豈肯違離故土,舍父母妻子,萬死一生跋涉勞苦,老死他鄉,以謀萬不可幾之利?然忠臣義士為君致命者,莫不望爵祿富貴,不及其本身,必及其子孫。況然一身無妻無子,既不為己身之榮享,又不為子孫之基業,人而出此,非愚則狂,而謂無求無欲、不婚不宦者為之乎?又凡有謀於人國者,必內外相通,前後相應。乃以九萬里之遙,航海而來,非三年不至,且海外風濤難以逆料,求一字相傳,奚啻登天,況其他乎?雖至愚者不應作是想,雖至愚者亦不應作是語矣。
又西士在中國有一百二十年,從到至今尚有多在朝中,侍君左右,治理天文。前朝受隆寵,現今又受特恩。若西士有謀不軌之意,君不知覺否?若有其意,如此之久,豈能隱藏其意者?當今朝廷特典隆恩,朝內錫建天主堂一座,可謂信如手足矣。又論播傳,明顯西士皆為忠臣義士者,所以許其國內不拘所在,構做天主堂,以傳其聖道理,錫諭於左。
大學士伊桑阿欽奉上諭:
前部議將各處天主堂照舊存留,止令西洋人供奉,已經准行。現在西洋人治理曆法,前用兵之際,製造軍器,效力勤勞,近隨征阿羅素,亦有勞績,並無為惡亂行之處。將伊等之教,目為邪教禁止,殊屬無辜,爾內閣同。特諭。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初二日諭
禮部尚書降一級臣顧巴代等謹題為欽奉
上諭事:該臣等會議得查得西洋人仰慕聖化,由萬里航海而來,現今治理曆法,用兵之際,力造軍器火炮,差往阿羅素,誠心效力,克成其事,勞績甚多。各省居住西洋人,並無為惡亂行之處,又並非左道惑眾異端生事。喇嘛僧道等寺廟,尚容人燒香行走,西洋人並無違法之事,反行禁止,似屬不宜,相應將各處天主堂俱照舊。
釋客問上卷終
釋客問下卷
第一節 天主存在
客曰:有天主何憑據耶?
答曰:天主二字,是造天地神人萬有之主宰。當初無天地萬物,而後始有,必定先有造之者,因凡物不能自成,猶房屋必先有工匠架造而後成。有兒子必先有父母所生而後有。若無工匠,豈有房屋?無父母,豈有兒子?況無造物者,豈有天地萬物乎?即見萬物之次序,可明白有主宰掌管,不然萬物必亂。何則?如一國無王,一家無長,其國其家必亂。天地萬物之次序從來無錯亂,豈曰無主宰掌管耶?猶吾人雖未到京都親覲天子,但看國內次序無亂,諒京都必有一天子掌管其國,即一省有一撫院,一府有一太守,一縣有一縣令。可見一國有一天子,國內之人咸從其命,不然無次序,一國必亂。又子仰看日月星辰之次序,年年四季如一;太陽皆向東邊上,月則初八上弦,十五則對月相望,月月皆然;潮水依月,月上水長,月落水退,日日如一;春夏秋冬四季,年年不差一點。春則種植,樹生萌芽而開花,夏則結實,秋則缺葉,冬則有寒,夏則有熱,春秋皆暖,從來未見四季有亂。即禽獸同類本性,如犬本性吠,天下之犬吠相似;鳥鳴各類各別,其聲空中雖多而不渾雜。草木亦然,李樹今年生李,推之次年、十年所生如一;桃樹生桃,李樹不生桃,桃不生李,各樹亦然。看萬物次序,可見有主掌管,不然就亂,一時亦不能相合相連也。
或曰:如是者皆自然現成之事,何有天主掌管乎?曰:此妄言也。若天地萬物無主宰,斷然無次序不能安平,猶一國數百年皆為太平,百姓相愛而不相爭,家給人足,小人皆順大人之命。若有人曰:此國太平皆是自然現成之事,何有皇帝掌管乎?此言可信否?決不可信!因國內無君,則敬畏無人,聽命無人,則人人都要為尊,各欲順其自便之意,無禮無律何有太平耶?況天地萬物之次序,千年如一,分毫不差,豈無主掌管乎?
又即見世間多樣美好之物,天地齊整,安得不認有主掌管?果非現成自然者,如有一大房屋,外面極齊整,裡面有多景致,有多珍寶,花園、果品、六畜、禽魚諸物皆備其內,若人見此屋,自然問其屋是何人掌管,而積聚斯物耶?或曰:無人掌其珍寶品物,皆是自然而有,斯言可信否?果然,是可笑之言。必曰:此屋之齊整,珍寶布列,禽獸畜豈無主人掌管,斷斷不信,子未知耳。子今仰觀天之日月星辰□其上,群鳥噪於空中,海中之魚,大小異類,山川精秀,草木茂盛,五穀六畜,果品諸類備辦在世,以養吾人,子想只等之事,豈無主掌管?自然有主,予所稱天主是也。
第二節 天主系無原之原
客曰:天地萬物既為天主所生,天主又何人生之耶?
答曰:天主無所從來,因為萬物之根而無根,萬物之原而無原者。萬物有始有終,如草木禽獸等;有始無終,如天地神及人之靈魂,因皆天主之所生故有始。惟天主無始無終,常生常王,為萬有根原,猶樹之花果枝葉皆從一根生出,無根即無樹,又不能有別根而生其根者。萬物都從天主生出,無天主無萬物也。若天主有從來之原,非天主也。因那一根生天主、為天主,那根在天主之先,必定為尊貴於天主,猶父親生子,父必在其先,所以父為尊,而子為卑。若天主有所生之原,何得謂無原之原乎?
又即各人良知良能,該想曰:我雖為父母所生,父母為祖父所生,祖父曾祖所生,歷而推之,所自出之祖是何人生之也?必定有無原之原而為生人者,就是天主也。其尊無對,其貴無尚,先萬物無始之始,以為萬有之原也。所以生物之能為其本職,賞善罰惡之權為其主,至公無私,無善不賞,無惡不罰,萬世之前如萬世之後,不能變移,吾人奉敬之不能增其榮光,吾人逆其性命不能減其榮福,因其榮光榮福皆是自有,非由人來也。若國君之權,臣民尊之則為天子,逆之則為獨夫,因天子之榮光皆由於百姓。天主萬福充滿,本自有於生人之前,如生人之後。無所不能,無所不知。若有所不能隨其聖意,便非天主;若有所不知不能管治萬物,審判人之所行,賞罰人之善惡,亦非天主。如天子無賞罰之權,何得謂天子乎?所以天主之威明令人可懼,天主之全善令人可愛。天主玄妙之事無窮也,奚能言其萬分之一乎?則豈有人生之耶?
又問:萬物既天所生,天又何人生之耶?有人生之,則那人在天之先,為更大更貴於天也,如此上古聖賢歸功於天有大錯;蓋不歸功於一大根原不錯,則聖賢為天一大根原也。如此,萬有之原依理皆為一,不然不是大根原。只一大根原,惟為天主也,則天主無物能生之也明矣!
第三節 天主惟一
客曰:天地之大,不知有幾個天主?
答曰:子始云:「上古聖賢皆歸功於天而已。」請問:「天地之大,不知有幾個天?」或曰:天止一個,因上帝當有一個。悲夫!既上帝不是天主,況大根原該為一個,因是造萬物之主宰。既上帝是天主,依子言,古聖賢認天主亦惟一,不然,何其皆歸功於天而已,且皆歸功於多天焉。子思云:「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嗟乎!天主乃是純神之體,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前已有述,不必再言。猶一國止有一王,一家止有一長。若國有二王,家有二長,國家必亂,不能安平。天地萬物古至今次序無錯,則豈有二主乎?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又豈上有二尊乎?天主自有全備諸德權能,其造成萬物止惟自主。若有二主,萬物必須有異,只一個所有,必定那一個所無,所有為全善,所無非全善,非全善必須有虧於善,既不得為全善,何能為得至純無雜之主乎?
又若有二主,各有本權,各有本意,只一個所願,彼一個或不願;一個要造某物,一個或要壞某物;一以能造,一以能阻;假如一主欲日往南行,一主欲日往北行;一主欲冬,一主欲夏;豈不錯亂?今既明白看見日月諸星各行其道,春夏秋冬四時八節,又萬物變化,其行動、其次第、其向本等,千年如一,一毫不錯亂,則推論明知掌管萬物者,必定是一主而無二,有二主不得謂全能,既不得謂全能,何能為生天地萬物主宰乎?
第四節 天主之神
客曰:天主之神則如何?
答曰:太陽早出之際,若有紅色後有雲蔽,或變異其色,人見之曰,只日色皆為風雨之兆,但太陽本體無黃白色等,因太陽本體止是光明也,亦變不得。雖人常說太陽有紅白變黃之色,其多色之故,因天地中有多樣之氣,其氣發生多樣之色也。
我們要論天主之妙處亦為如此。因論不得其真聖體,止可論得如其聖效驗者,所以我們稱其多樣之名。若我們想天主,如刑罰惡人,稱其為公罰;如赦人罪,稱其為仁愛;如化生萬有,稱其為全能;如統治萬物,稱其為全知。因其各事情,我們稱其個個名者。雖然人論天主事情,稱其只多名也,其妙處都不相分開,因都是一成純神體。如太陽無紅色或白變黃之色,不過為人之意想耳。太陽止有一極光,其光超越萬色之上,如此天主無那妙處如我想。且天主是一純神之體,超越萬妙之事,但稱其此等名者,因我們明悟於一個名字,覺不得其聖體妙處也。其無形無相,非可以耳目視聽者;自有萬德萬福、圓滿無缺,並無福德可加;常生常王,無有窮盡;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全是玄妙性體;天神不能通達,何我們人能通達耶?若天神與人能通達其聖性者,何得謂天主也!因神人之明悟皆有窮盡。如日光有窮之物,無一人能定仰其光,而無一人能盡究其光;海水雖深而有底,亦無一人能見其底。此有限之物,吾人尚不能盡究其事,況天主純神之妙,吾人安能盡達乎?猶杯棬不能盡載海中之水,因杯之器小,海之水多。人之明悟比天主純性之妙,奚啻杯與海水之足譬哉?則人何能盡達天主玄妙之事耶?
又曰:如我們靈魂之事情全通,不得因是神也,何況人能通明得天主之妙處乎?但如人認得靈魂為其效驗,就是靈魂俾活肉身,使其動長及推論愛記得等事情。如此人雖通達不得天主之妙聖體,但認得天主者,蓋時時不斷見多樣之效驗,而萬物化育並其次序等。
第五節 天主無始無終
客曰:天主無始無終,何也?
答曰:天主乃自有者,其有非由外來之有,所以為無始之有始也。若天主有始,必須有時無也,天主既有時無,必定先有施其有者。此施其有者,又可推論其有從何而來,或曰如此之遠,人之明悟,自不能推論到於無窮際,斷然有所止其所止者。必無有所從始,而為自有者。曰:所稱無始之自有者,天主是也。猶萬出於千,千出於百,百出於十,十齣於一,其一乃為諸數之始,而無別數在其先,何必再問一之一從何來乎?若一從有於別一,一非一,乃為二等耳。天主乃為萬有之始無始者,萬物之原無原者,何必再問其始乎?
天主不能有終,若天主能有終,非天主也,何則?凡屬能終之物,其緣故有二:其一,由物之內有相剋之情,如人肉身有水火氣土之異情而相剋,所以能終,其餘形質之物亦然。天主至靈無形,則無異情相背,無相背何有終耶?其二,由於物之外,因物有施其有者,而常保存都繫於天主之聖意,如熱氣都於屬火或於太陽者,無火與太陽,必無熱之氣,萬物都繫於天主之聖意亦然。若天主不賦賜各物其有,本然無物者,若天主不保存各物之有,就滅而歸虛無者,惟天主自有,所以無始無終也。
第六節 天王無所不能
客曰:天主無所不能,何也?
答曰:天主無所不能,乃為全能也。凡物之能從物之性,性愈尊,其能愈大。如人之能大於禽獸之能,因人之性尊於禽獸之性;天神之能大於人之能,因天神之性尊於人之性。天主之性,至尊無對,至高無匹,圓全無缺,其能必為全能而無所不及。
凡物從其性之事情,如太陽是光之原,蓋天主賦其本體為萬形光之原,所以凡物能受得光者,都是太陽來也,如月星辰之光,都是於太陽來者。如是,凡有其有,都是於天主來也。天主無所不能,因其本性無始無終,所以從無中化成萬有,不為全能,斷天主不能出於無中之萬有,則天主豈不為全能者乎?
第七節 天主無所不在
客曰:天主無所不在,何也?
答曰:天主無所不在,蓋天主本體通達萬有,如火氣通達燒紅之鐵,而分開於物者。因凡造者,當在於其所造之先。天主保存凡所造者,無物無所天主不在焉。凡造者,必近合於所造之物,如手動某物,手必須近合於某物,以動得他。天主為萬物之原,並常存他,所以必常合於物者,則天主無物無所不在焉。
天主有四樣之在:第一樣之在,曰以其權能在,就是萬物都屬於天主之權能。如一國臣民無一不屬國君,所以君之權能在於一國。天主亦然,因萬所萬有無一不屬於天主者,所以其能無所無物不在焉。第二樣之在,曰以其體在,猶予坐一椅,予體止在此椅之內,而不在此椅之外。天主以其體在無所不在亦然,因天主性體通達萬物之內,如靈魂在人,通活遍身。天主尊體,通透充滿萬所,因此萬物之運動保存必原於天主在其內,所以天主全在萬物大小精粗之中,不然其物消滅。如人之靈魂不在一肢,其肢死而不動。天主是如無底之海,萬物如一包面放在海中,其面外水無所不包,內無所不透,天主透達萬物之內外亦然。所以萬所萬物不能包容天主尊體,而天主惟包涵萬物萬所,因其性體為無窮際焉。第三樣之在,曰以其現在或以目在,就是萬物現在於天主之前。如予在客堂,凡在客堂之物皆在予前。雖我身不移動,客堂諸物各各顯現於我。如此凡已過、現在、未來之事物,其所運動並神人之意思言行,都在天主之前而,無不常見焉。第四樣之在,曰以其寵愛在,就是凡進教之人無罪,得天主聖愛。因人忠心尊守天主聖教之十誡,如臣民忠心敬事尊守天子之命,能得其寵愛焉。只寵愛之在,止天主在於進教無罪人之靈魂,別三樣之在,無人無物無所天主不在,不然萬物就都再歸於舊虛無者。
第八節 天主無所不知
客曰:天主無所不知,何也?
答曰:天主無所不知,乃全知之謂也。凡已過、現在、未來事物,並神人思念言動,天主瞭然明達,無一不知。天主為造生萬物之主宰,則以造保存統治他,必定該知道各物之事情。天主是至公之主,而賞善罰惡之權惟在天主之手,則必知神人心思言行之善惡,以賞罰者。天主不獨知已過、現在、未來之事物,且其知為無際之知。天主從無始至無終常見萬有,如人登高樓,地下之人或有已過者,或有現過者,或有未到者,一舉目而即見,天主超越乎萬事物之上,所以事物之前後現在,一舉目而無不知焉。
第九節 天主全善全美
客曰:天主是萬善萬美之原,何也?
答曰:天主乃為萬善之善,無善不備;萬美之美,無美不全是也。天主賦賜各類本性之事情,譬如天主賦各人一妙靈魂,其靈魂包涵明悟、愛欲、記含三妙之司,賦太陽其美光,亦賦各物其本性之處,如吾人常看見。如此天主,必定為萬善萬美之原,不然賦賜不得各物本性之妙處,猶光無一不發於太陽,河水無一不出於大海,萬物之美善亦無一不出於天主者。
第十節 天主保存萬物
客曰:天主為保存萬物,何也?
答曰:天主時時不斷保存萬物,若一舜息中不保存,則萬物就滅而歸於原舊全無矣。猶火熱,水亦保存其熱,若火離於水,其水就歸於原舊本冷者,天主保存萬有亦然。又猶太陽光照天下,若一時不照,即都歸暗也,天主俾生萬有並存其有亦然。可見萬有並其保存,都繫於天主之聖意也。
第十一節 天主無形質
客曰:天主無形質,何也?
答曰:天主至靈純神之性,緣無形質也。凡有形質之物,必有限際,而為彼所汪容者,既為彼所包容,其所必大於其形質,如刀藏於鞘內,刀為質,鞘為所,其鞘必大於刀。天主玄妙之性為無際,豈有所可以容載?既無所能容載,必無形質矣。
又天主無所不在,處處在,若天主有形質,人人都看見他,自開闢到今,無一人看見得天主,則其無形質也。此理甚明,無容多贅。
第十二節 天主三位一體
客曰:天主止有一個,何能包涵三位乎?
答曰:此為天主聖性之奧,超越人性之上,吾人安能知也哉?但欲略知其意者,非譬之不能也。天主第一位為父,天主第二位為子,天主第三位為聖神,雖位有三,而實一個天主。因三位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體也。即三位何有先後大小之分耶?如人止有一個靈魂,但包涵三司,即明悟、愛欲、記含也。明悟不是記含,愛欲不是明悟,亦不是記含。蓋有多事物,人能通明其理,或忘記他,或恨愛他,但通明其理不是愛恨,亦不是記得他;而恨愛事物者,不是通明,亦不是記得。因通明事物,惟明悟之本分;記得事物,惟記含之本分;愛事物,惟愛欲之本分。如此,三司者不同焉。但三司只為一靈魂也,明悟是靈魂,愛欲是靈魂,記含是靈魂,但不是三靈魂,止一靈魂也。如是止有一個天主,包涵三位焉。其父之位不是子位,聖神位不是父之位及不是子之位,雖父是真主,子是真主,亦聖神是真主,不是三個天主,止是一個天主也。
第十三節 天主父生天主子
客曰:天主父生天主子,何也?
答曰:夫天主第一位曰父,第二位曰子,與人父母之生子大相遠絕。何則?所謂天主第一位生第二位者,繫於自己本體之所生,猶太陽生光,此光非由別物而生,繫於太陽本體而生也,則無先後之別可知矣。因一有太陽即有光,天主父生子亦然。
又可比之人對鏡,即見自己本像在鏡中,纖悉無異,此相從何來乎?緣發於自己之本體,豈有費力時刻傳類之事哉,一照而即有也。但人之能止可生虛像,而不能生實體之活像,因照掩而像滅耳。若天主父照見自己之全能全善全福,如人照鏡,與己不殊,故生出之像與自己全體相同,只像又非虛像也,真實與父全能善福同為一體,所謂第二位子矣。
又可比於人之想念,如我胸中想自己之體像、自己之才德,即胸中生一肖己之像。若有生活像之能,則此像便是第二位我矣,何有異乎?但人無其能,即想念之虛像尚有能存,因想存而像成,想止而像止也。天主不然,天主一想自己之全能善福,其所生之像又為靈活真實全能善福,與己無異焉。若此,何有先後之殊,天主父從無始照見與想念本體,故從無始生出子也。
第十四節 天主父子共發聖神
客曰:天主父與天主子發出聖神何也?
答曰:第三位為聖神者,繫於天主父與天主子互相親相愛之情,欲明其理,先當明人親愛之情何如,方可自悟也。如父母愛子,何人不願其子才智、尊榮、壽樂等乎?但人之愛,徒有其願而不能全施其志也。天主不然,天主聖愛本為實體之愛,天主父與天主子互相親愛,本體之妙、本體全能善福即從本體之全能善福實實發出,是所謂第三位聖神也。天主父與子從無始互相親愛,本體之妙故從無始亦發第三位聖神。由此觀之,雖位有三,而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體也,則何有分於先後、大小、貴賤乎?引三位一體之奧,雖人之明悟不能究,而實為至理存焉。若雲天主從無始獨有一位,並無別位互同其福樂者,則天主之福樂似孑然孤立,便缺而不全。若雲有多天主,又非至尊無匹、至高無上而為萬物之主宰也。
第十五節 天主造物之意
客曰:天主造天地萬物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造天地萬物有二意:第一意是發顯其聖妙事情者,第二意是為人。天主造天地萬物不是為自己用,天主是純神,用不著有形之物。又其本體有萬好萬福,全備無缺,都不須外物者。有天地神人萬物,天主之福毫無加增;無天地神人萬物,天主之福毫無減少。其造天地萬物,都是為我們而用,天主更愛我們人於父母愛兒女者。父母為兒女,先造房屋,預備田地家具財物,然後交與兒女享用。天主亦是如此,造天蓋我們,造地載我們,造日月諸星光照我們,生五穀、百果、六畜、禽魚養育服事我們,生金、銀、銅、鐵、線、麻等物皆畀與我們費用者也。
第十六節 天主生天神之意
客曰:天主生天神有何意也?
答曰:當初天主造天地之後,未生人之前,從無中化成無數神以奉敬天主,順其聖命,聽遵其旨,並令天神立功後享天堂之永福。其本體無形相,是靈體無雜,明悟極高,其神無數,分為九品,時時不斷在天主之前,如天子朝內有百職以聽天子之命。天神為天主使用者,或要加恩於人,或出令以顯現人,皆是天神降來報於人者。又天主命天神為護守人類,凡人從母胎中,有一位天神至死常在身傍護守其靈魂;並肉身之生,即引導人為善,若人有善念頭,皆系護守天神指引。但人聽隨其默啟之事,不敢為惡,死後同其升天堂,共享無窮福樂者也。
天主從無中化成神,即顯現其聖意,則天主為其本造主,神之本分為服侍而聽命,則順其聖意。而奉敬者,賞其享天主無盡之福樂,逆其聖命而自恃者,罰其下地獄受無窮之苦。
天神中有一神明悟極高,才能極大極美好,其名稱路際弗爾,其見自己之妙,即生驕傲妄想,能與天主相似,欲諸神俱歸於伊。三分神其中大約有一分順之,其二分之心極忠極謙,尊天主聖命,認其為本造之主,此神稱天神也,天主即賞其在天堂,報其尊敬之心,堅定於善,永不變易;其餘順路際弗爾者,天主俱革天神之位,罰為魔鬼,俾下地獄,受其驕傲永遠之苦,其心已定於惡矣,永不能改移也。
第十七節 天主生路際弗爾之因
客曰:天主既為全知全善,為何而生驕傲之路際弗爾乎?知而生之,陷之地獄,似未仁也;不知而生之,是未全知也。斯二者何居?
答曰:子當將此言自悟也。子之所信,非佛即天,若佛與天既為全知全善,為何而生貴國人多為惡而不善者,如盜賊、貪妬、嗜殺、光棍等乎?知而生之,陷於地獄,似未仁也;不知而生之,是未全知也,二者何居?子亦當解明其理也。此言何異孩童頑耍,仰吐口水,自回其面。
嗟乎!天主交付神人本主意,以用他立功恭敬天主之聖意然。神人用好其本主意能升天堂,享天主之榮福樂;若神人用不好其主意,天主罰其丟棄於地獄,受無窮之苦。天主初生神人,即發明其聖意者,後神人各用本主意,逆天主之命,所以刑罰之,只罪全繫於神人自主意,原來都不繫於天主聖意也。孔子曰:「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則為善或不為善都在人之主意耳。天主若生神人無主意,則無功無罪,豈有賞罰乎?所以天主生神人,賦其主意,以立功後賞其功;若有過犯,罰其罪惡。天主既甘心生神人,賦其主張,不該阻礙其主張。若天主強迫神人主意,天主豈非空賦其主意耶?如有人白白畀財帛我用,順我主意,若我用其財帛,彼即阻之,豈非空畀我耶?所以吾人無主意則無罪無功,不然亦該賞罰禽獸之動作,則人本身之動如少則壯,壯則老,行走等動作,亦該賞罰者。又天主要神人順本意者,正發顯其全善,因不要強迫神人之主意,而賞罰神人之功罪,始發明其至公,不然天主豈賞罰他乎?再欲究明其理,請詳看上卷十四端可也。
天主從無中化成無數天神,其中有一個頭品天神名稱路際弗爾,看見其本性美妙才能最大,用本主意即生驕傲之罪,天主即革天神之位,罰做魔鬼,其美妙變為醜惡,丟棄於地獄,受其驕傲當罰之刑。若路際弗爾要謙讓,奉敬天主之命,在其主意之上如別天神焉。
猶國君甘心舉一下民,立為眾臣之首,然此民不獨不謝其君之隆恩,且自誇而逆命,要與國君並其位,同其尊,國君罰其罪,去其位,可乎?不可乎?曾子論聖帝之本分曰:「此謂唯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可,則天主刑罰路際弗爾,去其位,俾下地獄,必為至公之事;不可,則臣民不當順其國君之命,且當與國君並其位,同其尊,豈有此理乎?
第十八節 天主許魔鬼誘人之意
客曰:天主使魔鬼引人為惡,復又致人於地獄之苦,豈非天主愛人下地獄也乎?
答曰:子信天或信佛,因何他使魔鬼引人為惡,復又致人陷於惡之罪,豈非天佛愛人陷於惡也乎?噫!子言大錯矣。天主豈有使魔鬼引人為惡乎?且天主用魔鬼以罰人之罪,如天子用侍衛百官、用皂穎以罰不法之徒,不然天子百官是不公,天主不形罰惡人亦然,豈有此理,因天主是萬公之原也。
又惡人常愛行奸歹之事,所以天主許魔鬼引其行惡之事也。又天主許魔鬼誘善人,因其人雖善,常有小過,亦許魔鬼誘之。善人知覺其誘,乃更加謹慎奉敬天主,痛悔其過失。如父親愛善子,欲其希聖希賢,雖有小過,皆警責而無恕。由此觀之,天主不使魔鬼引人為惡,惟用以刑罰人罪而已矣。
第十九節 天主許魔鬼在世之意
客曰:魔鬼既會害人,天主何不禁止其在世害人乎?
答曰:天主禁止魔鬼容易之極,能禁而不禁者,有多深意焉。但講兩端:世人或有真為善者,或有偽為善者,其內不同而外動作相似,天主固知之,但用魔鬼試探其為善之真偽。若真善,魔鬼誘之,人德行愈堅愈密;若為假善,魔鬼誘之,人德行必散而消滅。猶金、銅外面相似,用鍛煉分其真偽,若金愈鍛其色愈光,若銅在金中,火鍛之必為消滅。天主用魔鬼試探人,以顯明別人其善為真或假者。
天主又許魔鬼在世,以加聖人之功勞。善人在世功勞愈大,死後賞報更大。善人戰勝魔鬼誘惑,功勞愈大。譬如當兵,無仇相戰無功,有戰得勝後天子始賞其功,更勇更大賞。天主用魔鬼以增聖人之功,若無魔鬼誘惑,人何有得勝,無勝無賞。魔鬼誘聖人,令其愈懇切奉敬天主。可見天主許魔在世,亦為加恩於聖人,並許罰惡人者。如天子有侍衛以罰惡人,天主用魔鬼在世亦然。
第二十節 魔鬼誘惑世人之因
客曰:魔鬼誘惑於人,有何意也?
答曰:魔鬼看見天主生人,俾升天堂,以補其缺,滿其空位焉。並見自己本性為尊,人性為卑,能得其所失之永福,所忘之尊位,發怒不已,故生嫉妒,以陷人類,所用千般百計,誘惑擾亂人心,阻人為善。或誘人立邪教,做偽經,以祭禮崇敬魔鬼如本主,求其降福免禍,人陷於罪,升不得天上,受享其失之榮福,且下地獄,共受無限量之苦。
猶若藩王謀反,天子必罰之,並革去其位。倘天子將其位賜與一卑賤之人,那藩王自然極怒,其人必用多樣之計,以令其不能得其所失之位,且得天子之怒,如同其得謀反之罪。魔鬼恨人者亦然。魔鬼雖在世上,常帶地獄之永苦。
第二十一節 天主許魔鬼在世誘人
客曰:魔鬼既下地獄,必不能出此世間,何以在此誘引於人,此是難解?
答曰:魔鬼雖下於地獄,若天主命或許他出得在於世,以刑罰人之罪,其常帶地獄之永苦,猶天子命。凡惡人常在監中,若天子幾次命他出來,以用他順天子之意,有何不便乎?
又曰:魔鬼下地獄,既出不得,世間有多魔鬼,不曾下地獄,但此魔鬼亦常帶地獄之苦,天主常用此魔鬼以罰人之罪,前已有答,無容再辯。
第二十二節 天堂真福
客曰:天堂之福如何?
答曰:天主造天有兩樣:一樣是我們人目能見之天,日月星辰□其上,此為蓋人之天。第二樣之天,今人目不能見,稱天堂也,為賞善之本所,萬福充滿,天神及聖人、聖女靈魂在此,親見天主,享無量無窮之福樂。人在世為善,順守天主聖教規訓,死後皆升其上,又享永遠之福。天主造天堂,預備萬福有上,以勉勵人行善,逆損氣血之偏情,多加肉身以苦功,若無賞可望,誰欲為善耶?如當兵者無望爵祿之賞,誰願奮其白刃之難;讀書者無望希聖希賢、圖謀榮貴,何願受寒窗之苦;若死後無天堂福樂之賞,誰人在世甘受貧賤而為善乎?又因天主報賞不在於世,世上之賞罰有盡故。現世有順守十誡之訓,而未蒙賞者,有多為惡及愛富貴未受其罰,豈非賞罰之必在死後乎?不然天主忘人為善之功,任人為惡之便,何得雲天主至公、無善不賞、無惡不罰乎?豈有此理!
天堂永福,世上無福可比,人目從來未見,耳從來未聞,心思從來想不到。天主所預備善人之福樂,即將普世之人所享快樂,並各人聰明想像奇樂,並歸享於一人之身,亦難比天堂福樂纖毫耳。另為無窮之福也,世上之福皆為偽福,而且不我自主,不我久享,何能稱之為福耶?並其中藏有多苦焉。何則?其福不過三者而已,一曰多子女,二曰多壽,三曰多財帛。不知多子女,多其養育之勞;多年歲,多其衰弱之病;多財帛,多其營謀得失之苦。即革封之祝帝堯之辭可知矣,曰:「嘻!請祝聖人!使聖人富貴,多男子。」帝曰:「多男子則多懼,富則多事,壽則多辱,福乎?否乎?」即天子日有萬機之苦,而況於奔逐者乎?嗚呼!其年不過百歲,快樂幾何?財帛無益,聲名何保?所以天堂之福樂,彼所無苦、無病、無痛、無闕,靈魂升至其所,安樂無比,因已得其向。明悟親見天主玄妙事情,愛欲得享天主榮福,常時愛天主在萬有之上,萬美積聚,滿足其願,無別可望,因皆得了其可定之向;又無別所懼,因已得天主寵愛,永不能忘失。即天主之愛勝於父母愛兒女,永永再不能得罪天主,永不死而常生,雖歷億萬年亦然,此為天堂無窮之真福樂也如此。
第二十三節 地獄永苦
客曰:地獄之苦何也?
答曰:地獄在地中間,為受罰之本所,萬苦充滿,魔鬼同為惡之人共罰此處。其獄中之苦不可勝言,世上無苦可比,因今世苦如畫苦,地獄之苦乃為真苦。何則?世苦雖大,不能久,亦不為全苦。地獄之苦,內外皆備。內苦者何?想天主無盡之善、無窮之福、無比之美,皆永失無窮之福樂,不得見天主之至善至美,時刻獨結此想,其苦無比。外苦者不止一端,因地獄充滿酷毒之火,魔鬼百計之害,其火永熾不滅,魔鬼之害永不息,人之靈魂永不死。受其永苦,雖億萬年,尚如初起,永遠無盡,昏黑無光,其中火熾烈熱,又有寒凍,慘極!魔鬼或拿人在火中,或拿在冰霜之內,口常吞毒穢難吞之味,鼻常嗅臭氣,目常見魔鬼怪異丑像,耳常聞殘酷涕泣之聲,其身無肢無節不受其苦。因人在世遍體得罪天主,死後遍體無不一受其罰,理之當然,地獄之苦如此。
第二十四節 天堂地獄之憑據
客曰:天堂地獄有何憑據?
答曰:此為甚合理之事,即人之明悟可想也。因天主至公,無善不賞,無惡不罰,賞善無窮福,罰惡無窮苦。人得罪天主,其罪重大無窮,罰以無窮之苦,理之當然。若天主無賞善罰惡之權,不是天主也。如天子無權以賞罰臣民,何得為天子?若此,則無人順其命,畏其威,所以天子必有權以賞賢能在於職位,以罰惡人於監牢與桁楊耳。天主亦然,所以造天堂以賞人之善,造地獄以罰人之罪,並警惕人為惡耳。既天子有賞罰之權,若有善不賞,有惡不罰,不是公道之主。天主無賞罰亦然,豈有此理乎?則該有賞罰之所在,即天堂地獄也。如天子有爵祿以賞善之人,亦有監牢等苦以罰為惡之人,此理詳載次端,觀之而愈明。
第二十五節 天堂地獄為賞善罰惡之所
客曰:天堂地獄,不過警惕愚夫愚婦之意。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乃現世之天堂地獄也。
答曰:天上有主否?無主則古聖賢歸功於天,天子祭天地皆不著有主。此主公否?不公,則上帝為不公,及古聖賢皆是不公,因皆歸功於不公之主;若公,則該賞人之善,罰人之惡。曾子云:「唯仁人放流之進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唯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何況上主無賞善罰惡乎?既有,則當有定處以賞善人,就是天堂;亦該有定所以罰惡人,就是地獄。只兩所在,豈止警惕愚夫愚婦之意乎?不公必無賞罰,何《湯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請問,成湯亦為愚夫愚婦乎?又《書》曰:「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賞罰不獨是現世之天堂地獄也,不然上主不但不公,且古聖賢不能受其賞,不能受賞,何《詩》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三後在天。」《書》曰:「乃命於帝庭。」又曰:「茲殷先多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而何?有天堂,必有地獄可知矣,不然在上、在天、在帝左右,不止於文王三後等。且凡善惡之人皆在上、在天、在帝左右耳,則上帝為不公也,因賞惡人如賞善人,豈有此理?則該有賞罰之所,就是天堂地獄也。
依典藉有善而未蒙報,惡而未加譴者,即顏子之夭而貧,盜跖之壽而富。若非天堂之福、地獄之苦,何以報顏子、盜跖之不爽也乎!
第二十六節 天主造人類元祖
客曰:天主造人,用何物以造之也?
答曰:天地萬物齊備後,天主始用土做成人身,即賦一妙靈性,即靈魂也。其靈魂與肉身相結合,賦肉身之生活,即有人性,全就成為人,其名稱亞當,譯言天下萬有之皇也。天主俾亞當睡熟,取其肋一骨,化成一女肉身,即賦一妙靈魂,其女名稱厄襪,譯言萬人之母。只兩人為我們之元祖,普天下萬民皆由此兩人生出也。
第二十七節 天主生人之意
客曰:天主生人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不是造我們在世間但為生兒女,相傳本類,即聚財帛,留揚名聲,飲食宴樂等,天主原生人類在世間行善去惡,誠心奉敬天主,為本造之恩主,愛慕如本父,報其洪恩,死後賞在天堂,享天主本體永遠之福樂。人在世不久,不過為暫居,天堂乃是我們本家。我們今在世間,如行路一般,故世上之物要看路旁經過者,不要留戀在心。我們在世間,又如兵馬在戰陣中,當發其勇力,戰勝立功,後有賞兵馬。當交戰時不受賞,俟戰勝之日,始賞其功勞。世人常有不明此意者,想望進教後賞其富壽、多男子,以定他心,勸勉他行善。如此想頭,猶如要做官之人想望朝廷先賞他金帛,引導其受職一般。天主原許天堂之福,豈有天主賞金帛買爾心,請爾升天堂,受永遠福樂,世間豈有此理耶?
第二十八節 靈魂之理
客曰:有靈魂何憑據也?
答曰:若子要明其據,先該知道靈魂之事情,始能明得有靈魂之憑據也。靈魂雖人人止有一個,但其事情並其效驗有多分也。稱靈魂,因其交付肉身之活命,不然肉身不能生活也。猶或日或火,交付凡物其熱,不然別物無熱者。活者,解說自己裡面動作也。
靈性解說靈魂之本體性,體不是靈魂,體之付外,其靈魂如為神體,稱靈神也,氣者止為性體付外之形軀也,形軀不能推論,不然凡形軀推論得既是,因何禽獸等形軀不能推論乎?靈魂為人之神尊體也,肉身為人之下形體也,其體雖下為,更尊於氣。蓋氣是體之付外者,氣止為體之效驗如熱者,不過或日或火之效驗耳。即問之博學之士,何有曰熱?即為火與日之體乎?況靈性體為尊,與氣不同甚遠也,不然氣為人體,則氣該成人之性體,誰可雲熱?該成日與火之本性體乎?可見人則有靈魂焉。其靈魂如同身,該成人全性,稱靈模也。如推論亦通達道理,稱明悟也。如有願或愛或慕或有恨,稱愛欲也。如有主意,稱主張也。如有記得,稱記含也。如真實判斷,分別邪正之事,稱理也。如清明通達凡道理,稱神明也。靈魂雖止是一個,有多名字,蓋其事情並其效驗為多也。猶一人有多手藝,如裁縫、木匠、鐵匠等,雖是一人,有多藝名焉。又如一人有多子女,所稱皆為個個子女之父。氣豈有隻事情並效驗乎?蓋氣不是體,亦無生活。不然,凡氣有生命也。若欲其詳,請看上卷第十一、十二及十九端可也。
或曰:心者身之主也,凡身之動,咸聽命焉。是心即為身之所以然,豈心之外別有所謂靈魂乎?曰:既心身之主也,而無別所以然,何聖賢雲人有靈性,則豈非心之外別有所謂靈魂乎?或曰:靈性與心同然也。曰:人死有心,因何不推論耶?或曰:因其神已散。曰:若此,心與神明有分也,不然何心不散耶?嗚呼!神明不能散滅焉,試為子言之。
又曰:既性與心同然也,朱子云:「性即理也。」又曰:「天即理也。」又云:「理為法則也。」《易》曰:「太極者,道也。」又曰:「理即太極也。」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如此,心是理、天、法則、太極、道也。上古聖賢皆歸功於天而已,則皆歸功於心而已,歸功於心則皆歸功於自己而已,蓋各人有心也。又《易》曰:「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則心生兩儀等,各人有心,則各人生兩儀等。又曰:朱子云:「道者,日用事物當行之理,皆性之德,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則心者,日用事物當行之理等,子解放只迷路園也。
又曰:朱子云:「理為法則也。」法則不過為事物之次序,次序止為天理效驗,如此太極、道、心、性、天止為天理效驗也,豈有理乎?則神明、心、性、道等都相分開也。
又曰:神明為神體,心者為形軀也。神體無形相,不消不滅常常在,蓋不繫於四行,而無相剋之情;形軀消滅,因屬於四行,而有相剋之敝,則神明與心有分開也。
《家語》有云:「宰我問鬼神於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氣有魂,氣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而魂氣歸天,此之謂神。』」《禮記》曰:「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宋儒云:「人死則魂升而魄降。」非言靈魂而何蓋依子言,人死其心之神亦散,何孔子、《禮記》等雲,人已死,其魂升於天,則人另其心者,有靈魂可知矣。
第二十九節 三魂之別
客曰:有聞魂有三樣,不知是否?
答曰:然。但有三等,各不同焉。下等稱生魂,則草木之魂也。其能扶草木生長,若草木被砍枯朽,其魂即滅。中等稱覺魂,則禽獸之魂也。其能扶禽獸生長知覺運動,而不能推論道理,因無明悟,禽獸死,其魂消滅,蓋草木禽獸之魂全繫於本身也。上等之魂稱靈魂,包涵生覺二魂之德,所以其能扶人生長、知覺、運動,復能推論道理,透達萬事物之情。只靈魂不倚賴肉身,所以身死而靈魂常在,不死不滅。蓋天主之所付,而全不繫於父母也。男人在母胎大約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賦一靈魂;女人在母胎大約八十日成胎,天主即付一靈魂,其靈魂與肉軀相結合,即有人全性,就成為人。生覺二魂,倚賴於形體,所以身死其魂隨之亦滅。靈魂不死不滅之憑據,不必再述之,前端已略言其憑據。請問,若靈魂能消滅,何貴國自天子至於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佛、菩薩乎?拜既無其肉軀,非拜其靈魂如何?不然,何憑曰某佛、菩薩靈感,及牌位曰某公神主耶?
又曰:天下人不畏死禽獸,而畏死人。何也?豈非其人雖死,尚有未死之分,如驚懼者非靈魂而何?靈魂既不死不滅,後世定有安頓之所止有兩處,因人靈魂止有兩樣,或為善,或為惡。為善死後受賞,在安樂之所,則曰天堂;為惡死後受罰,在苦難之所,則曰地獄。靈魂或得二者之罰賞,樂則永其樂,苦則永其苦,而無息日也。猶天子舉一人於朝,或罰於監。天子不革其位,何人敢革?天子不赦其罪,何人敢赦乎?則何輪迴之謬哉!
第三十節 天主不勞於造生靈魂
客曰:靈性既天主所賦,一日所生,吾不知其幾許。然天主日日畀以靈性,天主不亦勞乎?
答曰:《太甲》曰:「顧視天之明命。」《書》曰:「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則人之明德、恆性,非天之明命,上帝之降衷而何然?一日有生,吾不知其幾許。然上帝日日俾以明命,上帝不亦勞乎?噫!子以天主與人同也,誤矣!天神本為純神,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自有萬德萬福,圓滿無缺,並無福德可加,常生常王,無有終盡,其妙處無窮,予述之不一也。若天主造化而任其勞,豈有玄妙之事乎?天主從無中生出萬有,不勞心力,不費時刻,不用材料,一命即有,若要另造千百天地,比現在天地更大更妙,亦一命即有;若要滅現在天地神人萬物,亦一命即滅,皆歸於原舊全無矣。由此觀之,則天主日日所付,雖億萬靈性,時時不斷,豈有勞乎?請看次端而愈明。
第三十一節 天主不苦於審判人靈
客曰:人死其靈魂皆歸於天主,則天主終日不閒,拿此靈魂,何其苦也?
答曰:天主既不勞於畀人靈魂,又何苦於判其靈魂耶?問既同,則答亦同也。
又曰:人死時節,天主即付其靈魂一大光,以通明其工者,或善或惡。斯時,雖有億萬之靈魂,個個一瞬息中通明本工,則天主豈有苦耶?不觀之太陽,雖無靈覺,有限之物,天主付其極光,能照四方,亦人人明白見。凡物在其面前,太陽照臨天下,有六千八百九十三年,其光無變無損,不朽不爛。況其造物者,雖時時不斷,或俾或交付,凡靈魂光以自明其本工,豈有苦耶?子當猛然自反,開其明悟,以力想本之妙事焉。
第三十二節 靈魂受得賞罰
客曰:縱有靈魂為惡,天主必罰;既無肉身,靈魂何所藉以為痛耶?
答曰:子意以為死後無賞罰,此妄言也。請觀論天堂地獄之賞罰可知矣。
又曰:依儒教,神明同肉身相結合,身是形軀,神明是神體,何得相結合成人之全性耶?因何人死後其神明已散,即歸得其舊陰陽乎?陰陽是形軀也,為何神明受得各形物之像,以認得其物?因何神德受得快樂耶?《禮》曰:「五者備當,上帝其饗。」《易》曰:「聖人烹以享上帝。」既神受得享,則受得苦矣。
又曰:既神受不得樂,為何貴國人獻香茶、五牲等形之物於死人乎?噫!雖有形之物罰不得神,則亦畀不得樂於神,但天主賞罰得他。蓋天主不止是純神,且為全能至公,則賞罰得善惡之神。靈魂受得善惡,依理受得其善惡之所當報也。
第三十三節 天主降生要旨
客曰:天主則為天主,又何必降生為人?
答曰:天主降生,原有無限妙理,然其要旨總有三端:一曰降生之說,一曰降生之意,一曰降生之事,亦就其可見可聞之大意而約言之而已。
第三十四節 天主降生之說
客曰:何謂降生之說?
答曰:天主第二位子降生為人,不因人工,為第三位聖神之功。聖神用聖母瑪利亞腹中淨血成胎,天主付以純美靈魂,天主第二位子即時降合,與之締結懷孕於聖母瑪利亞。九月而誕生,聖母童身無損,如日光照入玻璃瓶內,日光出入,玻璃瓶不破。聖母懷孕及生產,依然童身。蓋天主降生不用人道配合,皆系天主全能神功。試思天主從無物中能化成天地萬物,則從童身之母而降生,亦何難之有?所謂天主降生者,天主性與人性結合於一位,名為耶穌,故耶穌亦為真人、真天主。論其為人,系天主所造,其知能諸德皆為有限;論其為天主,即是造物之主,其全能、全知、全善皆限量。天主降生,非向在天,後降於地。天主無所不在,未降生前亦在於地,降生後亦不離天。所謂降生,不過天主至尊無對,下結合於至卑之人性,故謂之降。天主降生為人,非天主化本性而成人,亦非化其人性而為天主,又非兩性交合共成一體。人性與天主性各自分明有別,兩性同在於耶穌一位。但耶穌雖具兩性,其位惟一,猶如人之靈魂與肉身兩者共成一人也。
第三十五節 天主第二位降生之理
客曰:天主既為一個,包涵三位,何降生得第二個,那二位不降生乎?
答曰:若子要通明只妙道理,該記得予前述天主惟一,但包涵三位,其位有分也。猶雖各人止有一靈魂,其靈魂包涵三司,即明悟、記含、愛欲,愛欲不是明悟、記含,記含也不是愛欲、明悟,雖三司有分開,而止一靈魂也。
譬如,雖靈魂認得盡者,說不得只認得是愛欲之工。因愛欲不是所認得之司,止為所愛之司,認得之工止是明悟司之本分。但明悟愛欲止是一靈魂。並是真說靈魂有工於腦中,及有工於心中者,但如心中有工,是愛欲;如腦中有工,是明悟,則兩個司不同,雖兩個是一靈魂也。
又譬如以明悟能認得,凡物先該有其物之本相,只物之相同明悟相結合,即明悟認得其物。只認得之相,不是愛欲之相,所以愛欲同他結合不得。因愛欲之相,止為好之相。如此,天主第二位降生,相結合於人之性,第一位與第三位不相結合於人之性,三位都相分開,雖三位止為一天主也。再欲說明其理,請看本卷十二端可也。
第三十六節 天主降生之意
客曰:何謂降生之意?
答曰:天主造天地萬物為人享用,養存其生命,此種之恩雖大,比不得降生為人受難之恩。因只洪恩乃是超性之恩,顯揚天主愛人之至極。天主降生,親口教人其妙道理,亦贖人罪,此恩畀人本性之恩遠如天淵之隔,雖人時刻不斷一心愛慕天主,難報其萬分之一耳。天主生天地,以顯揚其全能;降生救贖人,以顯揚其全仁也。
當初天主造天地之後,生男女兩人,男名亞當,女名厄襪,只兩人為人類之原祖。天主生他,即付其心內極好諸德,被滿七情,安平肉身,及齊整世界。諸福備足,寒熱艱難等苦未有也。不病不死,定年已滿,生活升天,受無窮之樂,其子孫世世俱享此福。奈何原祖受此洪恩,就背天主,犯其聖命,天主罰焉。所以肉身始有萬苦,靈魂大壞,其罪。為萬罪之根,人落為魔鬼之仆,失天主之聖寵,乃為天主之仇,不能升天,因天堂之路斷絕,所以人類失享天主榮福之樂。其罪雖亞當一人自犯,傳染於後世,因人為其子孫。亞當為萬人之原祖,其罪為人之原罪。譬如源水濁,流下之水亦濁;父親白,生子亦白;父親黑,生子亦黑;樹根壞,其枝幹亦壞。亞當為吾人之原祖,其犯大罪,則所生之子孫亦有罪也。又如人犯重罪,天子罰之,並罰其子孫,永不能登於職位。何一人之罪流傳,其罰若是耶?因其罪重也,人類之不能升天亦猶是也。
亞當之罪無窮,則其應受之罰亦宜無窮。猶人得罪平常之人,其罪為小,其罰亦為輕,贖罪不用多價;得罪尊貴之人,其罪為大,其罰為重,則贖罪之價亦重也。倘獲罪國君,其罪為更大,其罰無可贖,因國君為尊高也。天主尊貴無比,凡人並天神比於天主,亦不啻如比一滴水於滄海之水。蓋海之水,雖多有窮,天主為無窮之主,人得罪天主,其惡無極,其罰亦系無限。所以雖天神及萬人齊贖人罪,不能贖其罪萬分之一。因要贖無窮之罪惡,該用無窮之功勞。天神並人之功勞,皆為有限有限之功,何能補得無限之罪乎?
天主至公,無惡不罰,無善不賞,依人罪,當受無窮之罰。依天主仁慈,不忍人類盡下地獄。但白白寬赦人罪,何以見主宰罰惡之全義?盡罰人下於地獄,受無窮之苦,不顯天主仁慈之心,獨赦則傷義,獨罰則傷仁。天主發其全知之妙,所以自要降生,以代人還無窮之債,補無窮之缺,天主顯其至公之義;用無窮之功,以贖無限之罪,天主顯其至慈之仁。如有人欠人一萬銀,雖盡家業不能還其萬分之一,彼告官而問取,官為公正者審明,命此人債還彼債,或在牢監以到其死。官審如是,不顯愛民之心,因其人窮極,果然不能還;若免其償還,不顯公義之情,蓋彼不還此人之債。若官要顯揚其慈仁至義兩情,將自己之銀,代彼人償還那一萬銀。如是,官顯揚其公道,因全還其債;亦顯其愛民之心,因甘心代窮人償債也。
天主降生,代吾人受難,以救贖我們之罪,全還補人之債。只不是其當然之事,不過天主大發其仁慈,可憐吾人,甘心代我們全補人罪,受難被釘十字架,顯揚其公義,補贖我們之債,開天路引我們升天堂,享無限之福,顯揚其無窮之仁慈也。
雖天主受苦受死,不減其尊焉,且可貴可重也。何則?人死有輕賤,有貴重,不在計其死之凌辱,且在受死之緣故,緣故不善,死可賤可輕;緣故善,死可貴可重。譬如強盜死,雖無大凌辱,必為可賤可輕,為其死之故為惡也;忠臣義士,或為本君或為守城保民被殺,雖死時受大凌辱,必為可貴可重。若國君為保萬民而死,其死豈非更尊貴耶?
天主受死之緣故,不是為本身之罪,正是為救贖萬人之罪,及開天堂之門,免人受永苦。其死善之緣故安可計?其貴其重,又安可比哉!
天主降生,名稱耶穌,譯言救世者,其在世三十三年,親訓其聖教,教人認得天主,改惡遷善。彼時選十二位宗徒,顯出甚多聖跡,姑舍而後言之。受難之期既至,自己甘心交付於惡人之手,以受其苦難,被釘十字架死,萬世人罪債全贖於此。並開天之路,而人能升天堂。天主耶穌死後第三日而復活,四十日之內多次顯現,宗徒訂正其聖規。至四十日滿,在宗徒弟子一百二十人面前,午時,天主耶穌自己升天上焉。將升天時,諭十二位宗徒分行天下,遍報於萬民,天主降生以贖人罪,天門已開,及命其勸化萬方之人奉事天主,進天堂之正路。宗徒依天主聖諭,四方播傳聖教,多國無數君臣、博士、農民一心奉事天主而為聖人也。其後萬國常有多博學之士傳天主聖教,如予輩鐸德,到貴國以勸人順從天主聖教,奉事天主,不過承天主命引人升天享無限之福。況貴國是聰明之人,何忘其本主大父而不省察,反以佛、菩薩為主、為父,而奉敬之耶?猶有一童子,本是尊貴者所生之子,有被小人瞞騙說道,爾是我之子。童子無知,信其言,隨到其家,奉敬如本父,命其耕田、採薪、牧牛等。其童子長大,明悟雖開,不知認本父及本家本鄉之路。偶然有人經過其地,認得此童子為某大人之子,召而問之,子為何在此耕田粗衣而受其苦耶,爾非只小人之子,爾親父至尊至貴,家業無比,爾本父在某處,若子要歸本家,我引爾到本鄉可也。此童子聽聞那人之言,豈不歡欣感謝其人,而即離小人之家,以歸本鄉,受本父之洪恩乎?吾人本是天主親生之子,天主預備天堂之榮福以為吾人受享,奈被魔鬼瞞騙而失榮福,至死後止有同其受無窮之苦。予輩鐸德從大西洋來與子等講明,子等本父止是造天地、宰萬物、至尊無對、至高無匹天主也。今勸化子等專心順守天主聖教,即引導子等行本鄉之路以至本家,則為死後升天堂,享本父之家業,受無限榮福。予輩鐸德引導子等認子本父,豈非為愛慕子等靈魂,不捨得其下地獄受永遠之苦乎?所以予輩大發切愛之心,輕賤世上之福,離本國本鄉來傳聖教,勸化萬人從本親父之聖意,雖萬里程途,波濤艱險,歷猛獸蠻彞而有所不避也。冒此而來者,予輩為何而來乎?費用皆來自本國,不過止要人人為善,以得升天,享永永之福。可見只聖教為真也,實實有愛慕人之情,因為天主生人如父生子,人當奉其聖命如子之順父命也,不然則犯不孝之罪。天主又為人之恩主,時時刻刻降恩於人,人當報謝其洪恩,不然則為忘恩之徒,而犯背本父之罪。
天主代人受萬千苦難,以贖人罪,人當奉事如本恩主,不然犯無情之大罪。子不從本父之命,自不能得父親家財,理有當然;人不順天主聖命,豈得天堂之榮福?凡不報謝人惠者,其人自不再加恩;人不報謝天主無比之恩,豈天主再加其恩乎?奴僕不奉敬本主,不能得主人之愛;天主為人本主人,不奉事天主,豈得天主之寵愛?且受其怒其罰耳。吾人不從天主聖教,犯大不孝、大忘恩、大無情之罪,豈可得升天享其永福?按罪而受苦者斷斷也。
第三十七節 天主降生之事
客曰:何謂降生之事?
答曰:降生事跡,經典載之詳矣,如舉其略而已。天主降生之時,為漢哀帝元壽二年。降生之夜,夜光如晝,九品天神皆降來朝拜,空中作樂誦云:「上天永福於大主,下地安和於人。」天上顯現異星,引導外國三王各來朝覲,奉獻多寶貝,不約而來,同日而至。降生之地,曰如德亞國。此時天下萬國皆習於異端,惟如德亞始存天主正教,先知聖人預言降生之事,以為人後征符,載在經典。主降生之名曰耶穌,譯言救世者,居世三十三年,所顯之聖跡甚多,人神俱所不能。一則令人推之立教者,斷非尋常,必定有天主權能,方能行此。一則令人知所傳之道皆為正教之憑據奇蹟,如命風息即息,命海浪平即平,命草木枯即枯,以五餅二魚飽飫五千餘人,如跛者、僂者、聾者、瘖瞽者、瘋疸者、癩疾者等,不用藥餌,諭痊即痊,負魔命退即退,及死已葬四日者,命活即復活,降生之事者,其略如此。
第三十八節 天主受難之因
客曰:天神為神,豈受得難乎?
答曰:前三十四端已講,天主耶穌之位包涵二性,即天主性與人性。兩性相結合於一位,名為耶穌。所謂天主受苦難,不是天主三位一體之體,不過是第二位降合人性肉身之體。因天主三位一體之體,萬不能受苦,若使苦難可侵,便非天主。但天主降生,既是天主性與人性相結合,其兩性名稱則互相通共。以此之故,所以受難釘十字架死等,雖單系人性之事,其稱謂亦與天主本性相通共,因而雲天主受難釘十字架死。猶如人身受傷時,其靈魂雖不能傷,但因靈魂與肉身連合共成一人,所以不但云人之肉身受傷,而雲某人受傷,此之謂也。
第三十九節 耶穌的神人二性
客曰:天主有母而無父,不怪異之事也乎?
答曰:真西山曰:「生我者父母,然所以生之者則在於天也。天賦我以氣,賦我以形,父母固我之父母,而天亦我之父母也。」曰:人有父母,亦天賦人以氣,付人以形,不亦怪異之事乎?又既天賦人以氣,賦人以形,父母甚麼賦人乎?自然賦靈性與身之締結也,然人以締結其靈性於其身,止有父母並其本靈,形止為天賦他,何怪異天主耶穌如人性有母而無父,反如天主性有父而無母乎?
噫!子不知,分開天主耶穌之一位有兩性,有天主性,有人性。如人有靈魂,亦有身,兩者共成一人之性,天主耶穌兩性成其一位亦然。耶穌如天主性,則有父而無母;如人之性,則有母而無父,乃以天主用聖母純淨之血,以成天主耶穌之聖軀。然天主之自能從無物中而生萬有,況用聖母純淨之血化成耶穌聖軀,有何難乎?
第四十節 耶穌被釘十架乃其聖意
客曰:天主耶穌何不默化惡黨,令致無此被釘之事乎?
答曰:雖天主耶穌能默化與禁止惡黨無被釘之事,不要如是者,蓋人都有本主意以行,順其主張。天主不要強迫人之主意,予前已詳言,無容再贅。請看上卷第十四端,並本卷第十七端,始可豁然之道理,即孟子有云:「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又曰:既吾主耶穌默化惡黨,令致無被釘者天主乎。實辜負其降生之聖意,何得救贖萬人之罪,何得補還萬人無窮之債於天主耶?請看本卷第三十六端可知矣。
第四十一節 民康物阜繫於天主聖意
客曰:三代以上,唐堯虞舜乃聖帝明王之治,尚且教化斯民,時雍風變,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豈以耶穌自稱之曰天主,其教化斯民,既不能使民康物阜,時雍風變,則亦己矣,反被惡黨之釘,何天主尚不及聖帝明王也乎?
答曰:子或信天或信佛等,既天或佛是造天地萬物之主宰,該常在常有權能。既然,為何今世不時雍風變,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乎?豈以上帝或佛自稱之謂萬有之主,其教化斯民,而不能使民康物阜,時雍風變,何上帝或佛尚不及聖帝明王也乎?
或曰:予不論上帝等,止論三代以上耳。曰:則時雍風變,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全繫於天子耶?既是貴國三代後有多皇帝,其權勢更大於三代以上,因何其時無時雍風變、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乎?
或曰:三代後無聖帝明王。曰:有無都是人,其權能有始有終,亦無權俾下雨,及使不得地多生珍寶財帛,而致令於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
又曰:既帝為聖,時雍風變、民康物阜等全繫於他,則聖帝天上天下有全能,為何皆歸功於天而已?因何有生有死耶?因何貴國人都拜天或佛等,而不拜聖帝耶?何子前曰,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耶?降祥降殃,儒曰都從天降來,釋曰都從佛降來,無一人曰於聖帝降來,則聖帝非全能也。
嗟乎!子做聖帝,更尊更高於大根原哉!子不知民康物阜等首繫於天主聖意,人要否該順天主聖意,次繫於臣民有多地方,以耕得多田。三代以上,地廣人稀,田畝無限,地土高腴,種則不計畝,收則四倍於今,果物遍野,六畜繁衍,凡有欲者,皆取滿其意而後已。又在於人之行,做善有時雍風變、民康物阜,做不善無時雍風變等地上真福。止在做善之事,死後升天,予已詳言在本卷二十五端。後在於皇帝愛臣民,矜恤之,薄稅斂,並統治有方,賞善罰惡古時。萬國新創,國君皆愛民如兄弟,因國始而人稀也。無仇敵相爭則無費用,衣食各足則無盜賊,無兵車則稅斂從薄,此君民安堵如此,亦何嘗非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乎,不止貴國然也。上古有萬國,數百年皆然也。則三代以上,民康物阜,不屬於皇帝之權,亦不繫於帝之聖可知矣。嗟乎!予前多證萬物該有一大根原,生存統治萬有之主,其全能無對,則天主也。及第二位白白降生為人,以甘心贖萬罪人之債,若天主耶穌要用其權能,不止負其降生之聖意,且強迫惡黨主意,何難之有?其不可,不必多言矣。
第四十二節 拜十架之意
客曰:耶穌既釘十字架而死,貴教當不忍見此刑具,方為賢肖之子。乃以立為聖號,而拜之此,又何解?
答曰:天主白白降生,亦甘受苦難,以贖萬人之罪。既是聖教之人,當然見此刑具,方為賢肖之子。從天主聖意,止當不忍天主苦難之原故,就是萬人之罪,亦各人當痛悔其罪過,並不敢再得罪於天主,方為賢肖之子也。
又曰:貴國人皆拜天子之恩賜,因是皇帝之物也。況我們該拜天主耶穌聖號,就是十字,蓋天主耶穌釘死其上,而本聖血淋漓其上乎。
第四十三節 天主降生實據
客曰:天主降生不過出於西士之口耳。
答曰:貴國有孔子,不過出於士子之口耳,子必曰,豈有此理!蓋中國有多典籍,以證有孔子,其本國為東魯,其墓還在,其後代亦在,則說無孔子豈非狂亂之言乎?況天主聖教有百萬典籍證天主降生,其本房屋及墓現在,其弟子今常不斷傳其聖教,如我們鐸德。子云天主降生不過出於西士之口耳,豈非狂亂之言乎?子細細省察,予答始能通達,不獨該有天主,且該降生焉。
第四十四節 耶穌生如德亞國緣由
客曰:耶穌何不生在中國,乃生於如德亞國何也?
答曰:國君何不都於廣東,而都北京乎?必曰其為一國之主,則國內之地,亦何處不能為都而隨其意耳?況天主本為天上天下第一個大主,萬國之中亦何國不可降生而順其聖意耶?天主降生於如德亞國者,蓋亦有說。如德亞在天下萬國之中,亦當日原祖所居之處,又如德亞人尚未失天主聖教,降生如德亞,其意多端,但謂此者而略言之也。
第四十五節 天主審判人靈魂
客曰:人死,天主審判其靈魂否?
答曰:人死而審判者,理之當然。天主生萬物者以顯其全能,並生以服事吾人。而生人者,以一心奉事天主,死後升天堂,享其無限之福。奈人雖受此之恩,而不認其為本恩主。又天主遣多聖人勸人從守本分,就是奉事本恩主。人不理聖人之勸化,後天主自己降生,受苦以贖人罪,顯其慈悲之至,而人尚不感其無窮之恩,必死後天主重罰於地獄也。譬如有一府人,為惡至極,謀叛本主天子,則先知之加多恩,以動其心,使其自改。又差多朝臣以安慰之,而令其傳命曰:已往之罪不追,但當恪守承命於今也。若人不肯悔改,以受只大恩不已,國君又躬親履其境,面諭而慰之,親手惠之,彼府人尚悍然不顧其本主之命,本主而後屠滅之,則非刑之不恕,而受戮者為其自召也。
人既為惡受大刑,本所不在現世,而在死後,名曰地獄,其苦略言於本卷二十五端。永罰在於死後,者蓋世上為人之時,天主許人用本主意為惡為善,隨其自便後。世乃為天主之時,天主至公,順其聖意,該賞善罰惡,因人之行藏而自定斯時也,人不能阻其刑而脫天主之手,不得不去於天主之台前,以聽判斷生平之所行。審判有兩樣,一為私審判,一為公審判也。
第四十六節 私審判
客曰:請解私審判何也?
答曰:私審判者,是各人各處已死,其靈魂即至天主台前,以聽其平生所行之事。人有善惡之別,天主判之亦異。天主審惡者曰:予生天地萬物為爾享用,又生一美好靈魂交付於爾,時時刻刻降其保存安養之恩,亦為救爾靈魂,降生受難後,命鐸德傳遍我聖教於天下,何爾不從耶?其明言佛、菩薩等皆異端惑世之人,爾等何信而承順之,且忘本父本主之恩,而犯不孝不忠耶?即天主命魔鬼拿其靈魂下地獄,受無窮之苦。對善者曰:爾專心遵守我聖教,錫爾永永不斷享我福樂,即命天神攜其靈魂同升天焉。
第四十七節 公審判
客曰:請解公審判何也?
答曰:天主耶穌在世之時,面諭宗徒,日後自天再降。來之期既至,先從天降來大火,燒滅天下之人並萬物。天主即命天神大發號聲,上通天堂,下透地獄,喚死者復活,萬國萬方墓門即開,噴肉身之灰海,吐肉身宛如未死。善者靈魂降自天堂,惡者靈魂出自地獄,皆與原舊肉身相合,自開闢之人,至判審之日,無一人不復活而聽賞罰。此時士農工商、貴賤大小皆無分別。雖居帝王之位,珍寶之樂無有也,又無權勢可恃,前之富貴尊榮如雲散風滅,止有一身一靈魂,並生平所行之事。因人已復活,永再不死,善惡皆然。善者之肉身,有受四大恩,光倍太陽,輕快如風,不能傷損,萬物不能阻隔;惡者肉身極重,丑黑不可堪言。或曰:人既盡燒毀,又何復活乎?
要知天主全能,原從無中生萬有。當初既能從無中化成天地人物,此時取人之焚化灰塵還人原身,何難之有?況復活之身,不可新造,該真是原舊之身。因人在世時為惡,靈魂並肉身都有分,所以死後該共受罰,理之當然。譬如有人共為盜,官捕之不能釋此而,蓋罪其受罰必固。若人為惡,靈魂與肉身有共,豈可受罰而不共分乎?但靈魂為身之主,故人死止靈魂受罰,而未及肉身。所以大審判之日,天主命人復活,以同靈魂受罰。為善者在世,肉身幫靈魂行苦功,克己淡薄,天主待其復活之日,使其共受,享天堂永永之福焉。
萬民已復活,天主耶穌從天降來,審判萬民,而聖容極其尊嚴,人人畏怕。天主耶穌命天神分開善惡,善者排列於右,惡者列於左。天主即起至公審判,先轉目對惡人曰:爾們果是忘恩之人,我真為爾們恩主,爾在世時背我之恩,予安養保存爾等生命,爾何不報謝此恩。予為爾等本主,又為爾等降生受難救贖,爾們不獨不奉事我,且奉敬魔鬼如本主,而今該罰爾之重罪,我從開闢時,地獄之永苦以備,為爾們為惡之仇,當去受無窮之罰。即地面裂開吞陷惡人,同魔鬼受永遠之罰。地面裂口複合,天主即轉喜色向善人曰:從未開闢天地,天國永福以備,為爾們真福,我友與我上升享無窮之福樂才。天主耶穌天神並善之齊升天上焉。公審判者如此,信與否隨子自擇,但信而專心奉行教誡,死後升天堂,享永永榮福;不信則受地獄無窮之苦。兩路在子之前,任子所欲,皆不能免天主台前審判,至此推委不得,曰未知未聞乎。
第四十八節 天主教食素持珠之義
客曰:貴教食素持珠念經,與和尚何異?
答曰:何自天子至於百官皆持珠,則天子百官亦與和尚何異耶?嗟乎!凡事順人意向,各有分別。如天子百官持珠,意向以為制度服色。和尚意向以為念佛,其念不過阿彌陀佛,口雖誦而心不可解也。天主聖教持珠念經,意惟因日日有習念經幾十端於天主。持素者不過記數而已,以記得完未完其數也,豈持珠與和尚同耶?又和尚之珠無十字,我們之珠有十字,則珠亦不同也。
食素又從天子至於百官皆有齋圜丘之祀,先三日百官皆宿齋宮,即孔子慎齋,近而人人可見者。凡有乾旱水溢,有司示諭令人食素,然則亦與和尚同乎?□若此之齋,其意為祭天地而已。和尚之齋,不知物性,止為奉佛而已。天主聖教之齋,惟有克己淡薄,以容易順天主聖意。如此,聖教食素持珠與和尚大異矣。
第四十九節 天主教之齋
客曰:不齋之日,又食牛肉,此何解也?亦貴教以魚為齋,非怪異之事乎?
答曰:儒者、釋氏之齋,與天主聖教之齋大相懸絕。其禁食六畜,但食得飯菜、荳,一日能多次飽飫,如是之齋,不論男女大小老幼,容易守得口,真是怪異之齋哉。天主聖教之齋,止禁食不俱肉,及一日上午飽食一次,晚食點心而已。天主聖意立只樣之齋,使人克己以容易順守其聖教。蓋人不多食,肉身平安,靈魂易用其三司,即明悟、愛欲、記含。肉身常飽,時時生多不好之氣,昏迷其靈魂,推論不明,亦難用其記含之司,止易用邪淫不好之欲,亦生多樣之病。如日頭於地水之上,拔起多地水之氣,其氣升於第二界之風,做濃雲也,其雲濃遮掩日頭之光不明。人多食,其肉身拔起多氣,升於腦囊,造濃雲,遮明悟之光,所以推論不明,即記含亦受損壞焉。然人一日止一次食菜,其力□為減少,做不得工夫。所以天主可憐人類,雖齋之日,許其食魚。蓋魚者,淡薄之質,魚是水中之物,但進教者不要食魚肉。天主亦不禁不齋之日許食肉,以□其以容易做工夫,及守得別日之齋。又曰:天主生萬物以事人,若不齋之日食不得牛肉,何人用得順其本意耶?嗟乎!及不齋之日,為何儒者不獨食牛,且食豬、雞、鴨、羊、馬、狗等之肉乎?子自誇為儒者,因何食肉耶?既食得凡肉,為食不得牛肉乎?
第五十節 勿見事有難行而強辯
客曰:人亦知有一大主,人亦知有一靈魂,人亦知有此本來之良心,但見事有難行,故不得不為強辯耳。
答曰:人亦知有田,人亦知有五穀,人亦知本來是好之事,但見耕田有難行,故不得不為強辯耳。各工亦然,既無耕田,何有得五穀乎?
又曰:人亦知有書,人亦知讀書學為聖賢,人亦知天子貴德尊位,但見讀書有難行,故不得不為強辯,自然為不得聖賢,不能得天子之賞;人認得天主聖教為正道理,但因見其事有難行,故不得不為強辯,自然,不能得天主之永福,且下地獄受無窮之苦。譬如人亦知有天子,人亦知納糧是公道之事,人亦知順其命為合理,但見納糧與順命有難行,故不得不為強辯,自然天子不賞且罰之也,天主亦然。嗟乎!人本分是行善之事,孔子曰:「如不可求,從吾所好。」人盡本分無難也。孔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則故不得不為強辯合理之事,不但有大罪,且是無情之人。禽獸尚知認其恩主,何人不知乎天主,不止是我們之父母,且為吾人大恩主?凡人受別人恩惠,必有常懷酬謝之情,吾人無時無刻不受天主之恩,如生存保養諸恩,吾人豈可不認此恩主而報謝之乎?如有人不斷常白白送品物與子,子因不要報謝其恩,故不得不為強辯,此是無義無情之人耶。何況子是更大忘情之人,因故意不要感謝。天恩之大恩,常不斷白白賜與子,但故不得不為強辯而忘其大恩也。悲夫!該知道凡人之所收者,皆由其所種,種善則收賞,種惡則收苦而已矣。
第五十一節 聖賢之理當合天主聖意
客曰:貴教所行之事,不知與聖賢之理相合否?
答曰:天子所立律法,不知與臣民之意相合否?嗟乎!臣民之意該相合於天子之律法,不然天子非天子,則臣民為法子,而天子為臣民耳,並其國必亂焉。蓋□□各要立國法以依其本意,有是理乎?所以聖賢即是聖賢,其行事該相合其本造主宰之聖意,不然不是聖人也。
又曰:凡教合理。而為善教者,當教人天上天下上有一人主,統治萬有,以賞善罰惡者,並當講明為善去惡之定法。天主聖教有隻樣事情則合正理者,其聖法稱天主聖教之十誡曰:一欽崇一天主萬物之上,二毋呼天主名字,三守瞻禮之日,四孝敬父母,五毋殺人,六毋行邪淫,七毋偷盜,八毋妄證,九毋願他人妻,十毋貪他人財物。右十誡總歸二者而已,愛慕天主在萬有之上,與夫愛人如己。子省察天主道理合理否?
第五十二節 主日敬拜天主之義
客曰:貴教七日一拜天主,此又何解?
答曰:天主初五日中生萬有以事人,至第六日生人以服事天主,造人為天下萬有之主。天主更愛人於父母愛兒女,若父母為愛兒女,先備田地財帛交與兒女享用,天主亦然。其兒女依理該常感謝其父母之恩,況吾人該常不斷感謝於天主之洪恩乎?所以□□至七日命人停止百工,得以專心感謝天主洪恩,此日名曰「主日」。因天主耶穌復活之日,不論進教本分,此日當聽彌撒,聽講道理。若路途遙遠不能到堂者,在其本處該守瞻禮,停止百工,當念經,看聖教諸,想天主事情,以養其靈魂。當各年有瞻禮,單該記得。主日及大瞻禮之期,該幾次到天主堂聽彌撒,聽講道,詳言其載在多書,不必多贅。進教人日日該拜天主,因時受其多恩,此守主日之禮,是天主之命,吾人當守,猶人該從守其父母之命,況人當從守其大父母之命乎?然百姓該納糧於天子,因其為保一國不陷於仇敵強盜之害,況人該魂之糧於天主,就是遵守天主聖道理行事之事,以天主保存賜人日日之衣食,保人於強仇魔鬼等,死後賞升天堂,享無窮之福樂。
第五十三節 進教事主勿待
客曰:貴教事事皆合正理,人人當拜天主,然我亦有是心,而有待焉。
答曰:子既認得天主道理為真,亦有心從守,因何敢曰而有待乎?然天子有命於子,子敢曰而有待焉?又天主白白畀子無數珍寶,子敢曰受則受耳,而有待焉?嗚呼!天主是天上天下萬物之主,今開子明悟能認得其聖教為真,蓋天主可憐人之洪恩,賜與子並死後賞升天堂,受其無窮之福,豈可雲而有待焉?子生命在子自主,不妨曰有待焉,人之生死止在天主聖意,人從守其道理,為其仇敵,因何不怕其偶然罰下地獄,受無限之苦?不知不信者,尚謂非愚則迷。若子非愚迷者等耳,何不哀哉!
釋客問下卷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