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批註周易 · 睽卦第三十八

求同存異 睽卦告訴我們要求同存異,共同進步。 【題解】 火焰炎炎向上燒,水澤茫茫向下流。這在自然界並不罕見,是一種事物在矛盾和運動的發展中,所出現的背道而馳的睽違乖異現象,用易家的卦象思維來描繪,就是兌下離上,即澤下火上。由於睽與合反,陰陽不調,事理不順,故此卦辭認為,「違背不合的時候,只宜做些小事,方可獲吉」。 將《象傳》的「睽,君子以同而異」,理解為,修養求同存異的品德——睽德,是有哲學根據的。無論是在自然還是在社會,差異和相違的現象都是存在的。如動植物的類別、個體的強弱、活動的範圍與相生相剋,社會領域的國家、民族、階級、階層、集團和黨派的利益不同等。有的人因其不同而過於強調其相異的一面,反對求同的可能,其實並不聰明,而且十分有害。 要而言之,要想辦事成功,就要學會求同存異而不是黨同伐異,就需要修好睽德——善於處理和化解矛盾之德,善於團結一切人,包括反對過自己,且被實踐證明是犯了錯誤的人,抓住事物異中有同,可以歸類劃別的本質一面,以德報怨,以同而異,共求進步。 【原文】 睽①,[《說文》:「睽,目不能相視也。」]小事吉。[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爽曰:「小事者,臣事也。」] 【注釋】 ①睽:卦名。目不相視,乖異,背離、對立等。 【譯文】 睽卦象徵乖離,小事吉利。 【解說】 睽卦離上兌下,卦名稱作火澤睽。睽卦與家人卦的卦形,各爻次序上下相反,相互是綜卦。家和萬事興,不和則一切乖離,所以家人卦後繼以睽卦。睽,原意是目不相視,引申有違背、乖異、背離的意思。上離為火,火性附麗於光明,柔順地向上行進,占據中位又與剛健相應合,因此小事吉祥。 【原文】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①,二女同居②,其志不同行③。說而麗乎明④,[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說,兌。麗,離也。」]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⑤,是以「小事吉」。天地睽⑥而其事同也,[李鼎祚《周易集解》引王肅曰:「高卑雖異,同育萬物。」]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⑦大矣哉! 【注釋】 ①火動而上,澤動而下:睽卦上離下兌,因而說「火動而上,澤動而下」。 ②二女同居:離為中女,兌為少女。三至五互坎,二女同嫁一夫,因而說「二女同居」。 ③其志不同行:離火燃上,澤水流下,因而說「其志不同行」。 ④說而麗乎明:下兌「悅」,上離「麗明」,因而說「說而麗乎明」。說,同「悅」。 ⑤得中而應乎剛:六五柔居上卦之中,九二剛居下卦之中,二五得中,相應為和,因而說「得中而應乎剛」。 ⑥睽:乖離、對立、相反。 ⑦時用:最佳時期的應用。 【譯文】 《彖傳》說:乖離,就像火焰燃燒往上,水澤流動下浸,又像兩個女子同居一室,志向不同而行為各異。下卦和悅地附麗於上卦離的光明,陰爻柔順求進向上直行,得居中正地位而與陽剛者呼應,因此說「小事吉利」。天和地相乖離,但生育萬物的事理卻相同,男人和女人大不一樣,但交感求合的心志相通,天下萬物的形態各異,但稟受天地陰陽氣質的心志卻相類似。乖離之時有待施用的範圍是多麼廣大啊! 【解說】 睽卦上離火下兌澤,火性趨上卻居上,水性趨下卻居下,兩者相去愈去愈遠。離為中女,兌為少女,互坎(三四五爻)為心為志。就如「二女同居」,同為女性而心志不同,相互排斥一樣。「說而麗乎明」,說通「悅」,兌為悅,離為火為附麗為明,是說火的性質是善於附物而且光明喜悅,並且「柔進而上行」。六五居中而應九二之剛,即所謂「得中而應乎剛」,也因此小事吉祥。天地不同但生育萬物之事相同,男女因為不同所以能交感而心志相通,各種生成事因類同,萬物都是因為有差異,卻又無不和合而同。故睽在廣大時空中功用太重要了。 【原文】 《象》曰:上火下澤①,睽。君子以同而異。 【注釋】 ①上火下澤:睽卦,上離為火,下兌為澤。 【譯文】 《象傳》說:上為火下為澤,互相違背,象徵著乖離。君子應效法於此,求大同而存小異。 【解說】 火在上,澤在下,這就是睽卦,稱為火澤睽。火性上炎,澤水下潤,兩者的性質截然不同,君子從中受到啟示,感到萬事萬物恰因不同才相互吸引,並且得以化生萬物。所以君子與人相處講究異中有同,同中有異,這樣能夠相互切磋,不斷進步。 【原文】 初九,悔亡①。喪②馬勿逐③,自復④。[孔穎達《周易正義》:「馬之為物,難可隱藏,時或失之,不相容隱,不須尋求,勢必『自復』。」]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⑤咎也。 【注釋】 ①亡:指消失。 ②喪:指丟失,跑掉。 ③逐:追。 ④復:返回。 ⑤辟:通「避」,避免。 【譯文】 初九,悔恨可以消亡。丟失馬匹,不必追尋,自己會返回。見到惡人沒有過錯。 《象傳》說:「遇見惡人」,是為了避免災禍的方法。 【解說】 互坎(三四五爻)為美脊馬。下兌為毀折,而且初九與九四都是陽爻,不能相應而背離,故曰「喪馬」。九二與六五正應,二必升於五。五必下於二,這樣下卦成震卦。震為出為復。故曰「自復」。初九與九四敵應,故曰「見惡人」。能見惡人說明正邪之間也能求同存異,故「無咎」(以辟咎也,辟即避)。 【原文】 九二,遇主於巷,[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崔覲曰:「遇者,不期而會。」王船山《周易內傳》:「巷,宮中甬道。」]無咎。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①也。 【注釋】 ①失道:走失道路。 【譯文】 九二,小巷中邂逅主人,無過。 《象傳》說:「在小巷中邂逅主人」,說明並沒有違背正道。 【解說】 主,即主人,指六五。九二與六五陰陽相應,上離形中空外實,如里巷之象,加之中間有九四阻隔,所以相遇在巷子裡。二五都位在中正相應,所以「未失道也」,「無咎」。異性相吸,有緣必會相遇。商湯與伊尹的相遇正合此爻義。 商湯娶有莘氏的女兒為妃,經過接觸,湯發現作為陪嫁奴僕的伊尹有著經天緯地之才,於是免掉他的奴隸身份,任命為右相,成為最高執政大臣。後來伊尹為商朝的建立立下汗馬功勞。伊尹不僅是輔佐商湯奪取天下的開國元勛,還是後來三任商朝國君的功臣,因此,伊尹在甲骨卜辭中被列為「舊老臣」之首,受到隆重祭祀,他不僅與湯同祭,還單獨享祀。 伊尹為奴作為陪嫁來到商湯家裡,完全出於自願,他是看到湯的膽識和才智後才決定為其效力的。明君、賢臣志同道合,「遇主於巷」並非偶然。 【原文】 六三,見輿曳①,其牛掣②,[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牛角一低一仰,故稱『掣』。」]其人天③且劓④,[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黥額為天,割鼻為劓。」]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⑤。「無初有終」,遇剛也⑥。 【注釋】 ①曳:拖,拉。 ②掣:牽引。 ③天:這裡是指在額頭割開口子的一種刑罰。 ④劓:割去鼻子的一種刑罰。 ⑤位不當也:這是以六三的爻位爻象為說的。六三以陰爻居陽位,所以說「位不當也」。 ⑥遇剛也:六三乃下卦的上位,與上卦的上位上九相應,上九是陽爻,所以說是「遇剛也」。 【譯文】 六三,看見牛車被拖曳難行,駕車的牛被阻掣住,是一個遭刺額削鼻的人幹的,起初不利,但可得善終。 《象傳》說:「看見牛車被拖曳難行」,說明居位不適當。「起初不利,但可得善終」,說明得到了強者的幫助。 【解說】 天,本來指頭頂,亦即巔的意思,轉義為在額上刺字的刑罰。「劓」是削去鼻子的刑罰。下兌為毀,上離為牝牛,互坎為陷害為險阻,六三與上九相應,但中間九四剛爻擋道(遇剛也),六三又處在上下交界之處等等,所以說「位不當也」。六三本身陰柔,自己的車牛受阻,本人遭受刑罰,所以最初肯定艱難(無初),不過艱難終會消除。六三與上九分別是上下卦的終爻且相互正應,所以最終吉祥(有終)。此爻說明磨合的艱難。 【原文】 九四,睽孤①,[王弼註:「處睽之極,睽道未通,故曰『睽孤』。」]遇元②夫③,交孚④,厲⑤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注釋】 ①睽孤:乖離而獨處的意思。 ②元:大。 ③夫:男子。 ④孚:誠信。 ⑤厲:危險。 【譯文】 九四,乖離之時孤立無援,後遇陽剛的大丈夫,彼此以誠相待,雖有危險,終無過錯。 《象傳》說:「彼此以誠相待,終無過錯」,說明能施行自己的意志。 【解說】 「元」是大,「元夫」是大丈夫的意思。互坎為長男為元夫。九四應當與初九相應,但都是陽爻,不能應援(睽孤)。九四上下皆陰,故為「交孚」,坎險故為「厲」,互坎為志,「交孚」則志願得以施行(志行也)。交孚就是互信,這是合作求同的基礎。 【原文】 六五,悔亡。厥①宗②噬③膚④,[朱熹《周易本義》:「噬膚,言易合。」]往⑤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注釋】 ①厥:其。 ②宗:同族之人。 ③噬:吃。 ④膚:軟肉。 ⑤往:前進。 【譯文】 六五,悔恨消亡,與其宗族親者之關係如咬柔軟的肉一般和順,往前進發又有什麼過錯呢? 《象傳》曰:「與其宗親之關係如咬柔軟的肉一般和順」,說明前往必有喜慶。 【解說】 「厥」是其,「宗」指宗族,兌為口,即是噬(吃),「膚」是柔軟容易咬食的肉。六五陰爻居陽位,柔弱不正,當然有悔。不過與九二陰陽相應,可使「悔亡」。六五為宗族之主,九二與六五正應。二五相上下,五往下到二位,二往上到五位,則出現互艮體,艮一陽在外為膚,就是讓同宗的人吃上好肉(厥宗噬膚),故「往無咎」。古代能吃上肉是喜慶的事情,故「往有慶也」。 【原文】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①,[程頤《易傳》:「負塗,背負泥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②,[歐陽維誠《周易新解》:「張之弧,拉開其弓。」]後說③之弧。匪④寇⑤婚媾⑥,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⑦。 【注釋】 ①負塗:背上塗著泥污。 ②弧:弓。 ③說:通「脫」。 ④匪:通「非」。 ⑤寇:即盜寇。 ⑥婚媾:結婚。 ⑦群疑亡也:各種疑問都消除了。 【譯文】 上九,乖離至極孤獨無援,猶如見肥豬滿身泥巴,又像看見一輛大車滿載鬼怪,起初張弓欲射,後又遲疑將弓放下。原來不是草寇,而是求婚者。往前走遇雨吉祥。 《象傳》說:遇雨吉祥,說明種種疑惑都已消失。 【解說】 睽卦意為反目,反目則各種離奇可見,即豕(豬)、鬼、車、塗(泥)、弧(弓)、寇、雨等等,離為目,故為見。中有互坎(三四五爻),坎為寇,六三雖居坎體,但應上九,即不是盜寇(非寇)而是「婚媾」。下兌為澤,坎為水,象徵澤蒸騰而上化為雨水,六三在坎,與上九正應,故曰「遇雨」。下兌為悅,故遇雨則吉。雨水洗淨一切污濁和假象,則「群疑亡也」。此爻是說因為睽、不合,而互相猜疑,氣氛變得離奇光怪、污穢不堪,只有開誠布公,消除猜疑,才恢複本來乾淨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