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德爾馬契 · 第四十一章
吹牛皮醫不了肚子餓喲,
朝朝雨雨又風風。
——《第十二夜》 [36]
凱萊布·高思提到的那筆交易,是在布爾斯特羅德先生和喬舒亞·李格·費瑟斯通先生之間進行的,它涉及的是屬於斯通大院的田地,雙方已為此交換過一兩次信件。
書寫的後果,誰也說不清楚。一份文件若是刻上石板,儘管面朝下躺在沙灘上,給人遺忘了幾個世紀,或者「在兵荒馬亂中給踩在地下,默默無聞地度過了許多次浩劫」,有朝一日發掘出來,說不定古代某些帝國傳說紛紜的事件——這個世界顯然是散布流言蜚語的好場所——如弒君篡位的內幕,宮闈艷史的秘密,便會真相大白。這種情形在我們渺小的一生中,也是屢見不鮮的,只是規模小得多罷了。正如一塊石頭世世代代給鄉下佬踹在腳下,一旦給學者看到,卻可能成為揭開某些秘密的奇妙線索,經過他的考證,終於靠它確定了入侵的日期,解開了宗教的謎底,一張寫了字的紙也是這樣,它一直默默無聞,只是用來包東西,塞漏洞,最後落到一雙富有經驗的眼睛下,卻變成了一場災難的開端。對於從太陽上觀察天體演變過程的尤利爾 [37] 來說,前者與後者同樣都是巧合。
作過這番崇高的比較之後,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請大家注意市井小人的活動了,他們的騷擾固然不能得到我們的歡心,有時對事物的進展卻能發生重大的決定作用。當然,如果能使他們的數目減少一些,或者想方設法,不讓他們輕易得到生存的機會,那就好了。從社會的角度而言,大家公認,喬舒亞·李格是多餘的。但是像彼得·費瑟斯通那樣的人,他們得不到合乎需要的自己的複製品,又不肯耐心等待,自然只得胡亂弄一個來濫竽充數。現在這份拷貝便是這樣,在外形上他更像他的母親,這種具有蛙形容貌的女性,加上顏色鮮艷的面頰,豐滿美好的身材,在某些情人眼裡,是非常富有魅力的。這結果有時便是生出一位蛙形容貌的男性,自然,這樣的男子是不會得到文明人士的歡迎的。何況他的突然露臉,打破了別人的許多美夢——這正是一個社會累贅所能表現的最卑鄙的方面。
但是李格·費瑟斯通先生儘管具有一切下賤特徵,他頭腦清醒,滴酒不沾。一天從早到晚,他總是衣冠楚楚,打扮得漂漂亮亮,而且冷若冰霜,不愧像一隻青蛙,老彼得生前想到有這麼一個兒子,他幾乎比自己更會盤算,還比自己冷靜得多,便常常暗中格格發笑。我還得補充幾句:他對自己的指甲特別關心,一絲不苟;他還希望娶一位知書識禮的閨閣千金(具體人選尚未確定),她既要容貌出眾,又得出身於殷實的中產階級家庭,具有無可非議的社會關係。總之,他的指甲和禮數,可以與最體面的紳士媲美,儘管他的教養有限,只是在一個海港的中等商行里當過職員或會計之類的職務,但他的抱負也不過如此。他認為費瑟斯通家的人都是鄉巴佬,頭腦簡單,無知無識,而他們則認為,他只是在一個港口市鎮上「教養大的」,是一個不登大雅之堂的怪物,他們的哥哥彼得竟有這麼一個兒子,而且還要繼承他的財產,這真是咄咄怪事。
從斯通大院鑲護壁板客廳的兩扇窗口向外眺望,它的花園和石子路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清潔整齊,李格·費瑟斯通先生這會兒便站在客廳里,反抄著雙手,儼然一副主人的架勢,凝視著這片地方。不過很難確定,他面對窗外是為了想他的心事,還是不願理睬站在屋子中央的那個人,那人兩條腿叉得開開的,兩隻手插在褲兜里,從各方面看,他都與闊綽、冷漠的李格正好相反。他顯然已快滿六十歲,臉色血紅,鬚髮叢生,毛茸茸的鬢髯和濃密捲曲的頭髮已有不少變得灰白。他身板結實,使那套破舊衣服的接縫顯得岌岌可危。這是一個裝模作樣、愛吹法螺的傢伙,哪怕在放煙火的熱鬧場合,他也希望成為眾人注目的中心。別人在台上演戲,他在台下看戲,可是他卻認為,他的評論比演戲本身更引人入勝。
他名叫約翰·拉弗爾斯,有時為了開玩笑,他在簽名後面要加上一個頭銜:「W.A.G.」 [38] ,一邊寫一邊說,他有個老師,是芬伯里人,名叫列奧納德·蘭姆,總要在名字後面寫上「B.A.」,因此他拉弗爾斯出了個主意,把那位著名的校長稱為Bа蘭姆。以上所說,就是拉弗爾斯先生的外表和精神狀態,這兩方面都帶有當時行商客店小房間的那股霉味兒。
「那好吧,喬舒,」他用瓮聲瓮氣的嗓音開始道,「你不妨從這個角度想想:你可憐的母親年紀越來越大了,現在你成了財主,該讓她過幾天舒服日子才對。」
「只要你還活著,我不干。你不死,她怎麼也過不了舒服日子,」李格回答,口氣冷漠,傲慢,「我給她的,都會落進你的腰包。」
「你恨我,喬舒,這我知道。那麼好吧,男子漢大丈夫,不必轉彎抹角,你給我小小一筆錢,讓我可以像像樣樣開個店鋪,我再也不來麻煩你。現在菸草生意正在興旺時期。要是我再不好好做,我就不是人了。為了我自己,我也得像跳蚤叮在羊身上一樣,抓住它不放。我要永遠守住這個買賣。這樣,你可憐的母親就可以過好日子了。我不會再像以前那麼荒唐——都已經五十五出頭的人啦。我也希望有個好好的家,安居樂業。只要我把心思完全用在菸草生意上,我還是有不少辦法和經驗的,像我這樣的人在別處一下子還找不到呢。我不想一次又一次來麻煩你,就這一次,咱們把什麼都辦個了結。喬舒,你想想吧,大丈夫一言為定,也讓你母親從此不再操心,安安穩穩過太平日子。說真的,我始終是愛我的老太婆的!」
「你講完沒有?」李格先生無動於衷地問,眼睛仍望著窗外。
「是的,我講完了。」拉弗爾斯說,從前面桌上抓起帽子,跟演說家似的,把它一揮。
「那好,你聽我說。你講得越多,我越不相信。你越是要我做一件事,我越是有理由絕不做這件事。我小的時候,你踢我,有好吃的東西,你一人獨吞,不讓我和母親嘗一口,你以為,這一切我都忘記了嗎?你跑回家來,總是把什麼都變賣一空,拿了錢一走了事,把我們丟下不管,你以為我也忘記了嗎?我恨不得看到你給綁在大車後面,挨一頓鞭子。我的母親在你眼中是個傻瓜,她沒有權利給我找一個繼父,因此她受到了懲罰。她會拿到她每周的津貼,其他我什麼也不給,而且如果你敢再跨進這棟房子,再到這一帶鄉下找我,我就取消那筆津貼。下一次我再看見你踏進這兒的大門,我就用狗和趕車的鞭子把你轟走。」
李格講到最後一句,驀地旋轉身子,睜大那對結了一層冰的眼睛,瞪著拉弗爾斯。兩人怒目相向,就跟十八年前一樣,那時李格只是一個最不討人喜歡的孩子,可以任意拳打腳踢,拉弗爾斯則是身強力壯的阿多尼斯 [39] ,酒吧間和大飯店的座上客。但是現在位置變了,李格占了上風,要是有人聽到這一席話,也許以為,拉弗爾斯只得像一隻喪家狗,溜之大吉了。其實不然,他扮了個鬼臉,這是他賭錢輸了以後照例有的表情,然後堆起笑容,從口袋裡掏出一隻白蘭地瓶子。
「得啦,喬舒,」他說,裝出甜言蜜語的口氣,「給我一點白蘭地,再給我一枚金幣,讓我作回家的路費,我這就走。一言為定!你放心,我會走得比子彈還快!」
「聽著,」李格說,掏出一串銀匙,「要是我再看到你,我絕不再理睬你。我跟你就像跟一隻烏鴉那樣,毫無瓜葛。你要是再來糾纏,你什麼也撈不到,只能雙手空空回去,你這個討厭的、無恥的、蠻橫的流氓。」
「那太遺憾了,」拉弗爾斯說,裝模作樣地搔搔腦瓜,皺起眉尖,露出懊喪的神氣,「我還是愛你的,說實話,愛你的。我總是喜歡作弄你,跟你鬧著玩,你太像你的母親了,我不應該那麼做。但是白蘭地和金幣就這麼決定了。」
他把酒瓶拉出套子,李格拿著鑰匙,向一隻精緻的老櫟木柜子走去。拉弗爾斯拉出瓶子時發現,皮套子有些鬆了,酒瓶隨時有滑出套子的危險,他無意之間瞥見一張折攏的紙,丟在壁爐的圍欄裡面,他把它撿起,塞在套子裡,免得酒瓶掉出套子。
這時,李格拿了一瓶白蘭地走來,把拉弗爾斯的小酒瓶灌滿,又給了他一枚金幣,既不瞧他,也不跟他搭訕。鎖上柜子以後,李格走到窗口,望著外面,又像開始時一樣,保持著冷若冰霜的表情。拉弗爾斯拿起酒瓶,喝了一口,擰緊蓋子,把它揣進旁邊的口袋,動作故意慢條斯理的,還在他的繼子背後扮了個鬼臉。
「再見,喬舒!不過說不定不會再見了!」拉弗爾斯說,一邊開門,一邊又回頭瞅了一眼。
李格看他走出花園,進了村道。灰暗的天終於下起濛濛細雨來了,樹籬和小路兩旁的草地給雨水洗刷得綠油油的,僱工們背著最後幾捆小麥走進了屋子。拉弗爾斯這個生長在城市裡的浪蕩子,現在不得不邁著艱難的步子,在偏僻的小路上踽踽獨行,在這潮濕、寧靜、勤勞的鄉村中,他顯得多麼不協調,好像是一隻剛從動物園中逃走的狒狒。但是沒有人看他,只有幾隻早已斷奶的小牛向他瞪起了眼睛,也沒人向他皺眉頭,只有幾隻小河鼠發現他走近,趕緊窸窸窣窣逃走了。
他運氣不壞,到了大路上,正好遇到一輛驛車,馬上搭車到了布拉辛,從那裡又坐上了新修通的火車。他對同車的旅客說,自從赫斯吉森 [40] 遭殃以後,如今火車萬無一失了。在大多數場合,拉弗爾斯先生都喜歡擺出一副受過高等教育的面孔,似乎只要他願意,他到處都會受到尊敬。確實,他周圍的人,沒有一個在他眼裡,他總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可以拿他們任意取笑和挖苦,而且他相信,其他人聽到他這些話,都會覺得妙不可言,十分有趣。
現在他也眉飛色舞,扮演著這個角色,好像這次旅行收穫不小,還不時把嘴巴湊在瓶子上,喝一口酒。那張他用來塞緊套子的紙,是一封信,信上的署名是:尼古拉斯·布爾斯特羅德。但拉弗爾斯似乎還不想動它,使它離開目前那個有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