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學案 · 第六章 人生哲學

郎擎霄 《孟子學案》
第一節 孟子人生哲學之根據 孟子之人生哲學,根據其性善論。蓋性善論為孟子全部哲學之中心思想,亦其人生哲學之關鍵也。告子曰生之謂性,其解性字本不誤(其詳見於前章,茲不贅述),孟子又別有積以經驗之心理,歸納而得之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言仁義禮智之端,皆具於性,故性無不善也。其指出仁義禮智為固有,固有即良知也。孟子言良知亦必指出愛親敬長。此為孟子人生哲學之根據。 第二節 孟子人生哲學之原則 吾人既明孟子人生哲學根據於其性善論,茲再敘其方法論。 第一項 擴充固有良知良能 良知良能,為人類所固有。著者於前章曾云:孟子所謂良知良能者,即是大人不失赤子之心。此赤子之心,以先天之本善,具於赤子之時,不論何時何地,皆能表現出之。……仍要賴教育修養之功,以擴充之。 孟子曰: 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公孫丑上》) 不忍人之心,即性善也。先王之政,皆從此出也。由性善而擴充之為堯、舜之徒,達則行先王之政,窮則守先王之道。 又清代陳澧對於孟子所言「擴充」之義,論之甚精,其言曰: 孟子道性善,又言擴充。性善者,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也。擴充者,人皆可以為堯、舜也。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逾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為義也。此三言充即擴充之充也。充實之謂美,亦即擴充之充也。此外擴充之義,觸處皆是。親親敬長,達之天下,擴充也。推恩而保四海,擴充也。集義,養氣,盡心,知性,知天,擴充也。 博學詳說,增益不能,皆擴充也。(《東塾讀書記》) 第二項 尚志 人之能建大功、立大績,勳業卓著、聲施爛然者,操何術以至此哉?夫亦曰基乎尚志而已。心志之剛毅者,不避艱辛,不憚勞苦,黽勉從事,勇往直前,故其一生有進無退,其所成就,較之才具敏妙者為尤多。何也?人縱天資卓犖,然苟無勇敢之氣,則一遇觖望之時、危險之地,即不免志沮神喪,不能有為。若其強幹自持、百撓不變,則雖穎敏不足,終必能達其成就之目的而後止。是故尚志者,品行之中心力也。孟子曰: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告子下》) 古之人得志,澤加於民。不得志,修身見於世。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盡心上》) 剛毅之心志,所以運用其精神,動作其肢體,以立真正希望之基礎也。 第三項 養氣 發揮其性所固有之善將奈何?孟子曰: 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公孫丑上》) 浩然之氣者,形容其意志中篤信健行之狀態也。其潛而為勢力也甚靜穩,其動而為作用也又甚活潑,蓋即《中庸》之所謂誠。而自其動作之方面形容之,一言以蔽之,則仁義之功用而已。 第四項 盡心 人生在世,無論對何事物,必須盡心,自不能苟且敷衍了事。孟子曰: 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也。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盡心上》) 趙岐釋之曰:「性有仁義禮智之端,心以制之,人能盡極其心以思行善,則可謂知其性矣。」 第五項 求放心 蔡孑民曰:人性既善,則常有動而之善之極,唯為欲所引,則往往放其良心而不顧。故曰,人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雖然,已放之良心,非不可以復得也,人自不求之耳。故又曰,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第三節 孟子行為哲學 孟子之行為哲學(亦稱倫理學)頗為複雜,茲略舉綱要於下。 第一項 孝悌 孝者善事父母也,悌者相次第而生也。「孝悌也者,其為仁(通人)之本與。」孝悌實為儒家唯一之人本主義。蓋人之令德為仁,仁之基本為愛,愛之源泉,在親子之間,而尤以愛親之情之發於孩提者為最早。故孔子以孝統攝諸行。言其常,曰養,曰敬,曰諭父母於道;於其沒也,曰善繼志述事。言其變,曰幾諫;於其沒也,曰幹蠱。夫至以繼志述事為孝,則一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事,皆得統攝於其中矣。故曰,孝者,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是亦由家長制度而演至倫理學說之一證也。 至孟子之倫理學說,注重於普遍之觀念,而略於實行之方法。其言德行,亦以孝悌為本。曰: 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盡心上》) 又曰: 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離婁上》) 又曰: 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晳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離婁上》) 又曰: 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底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離婁上》) 至於倫理與政治有互相關係,孟子道之頗詳。 道在邇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離婁上》) 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告子下》) 第二項 義利 孟子定義利為人類行為之反對標準律,一切行為之動機,以義不以利,無許絲毫利己心夾於其間,是即義利分明之說,為孟子行為哲學中之最大特色者也。 孟子主性善,故以仁為本質,而道德之法則,即具於其中。所以知其法則而使人行之各得其宜者,是為義,無義則不能行仁,即偶行之,而亦為無意識之動作。故曰: 仁,人心也。義,人路也。(《告子上》) 義與利之別為何?如曰: 雞鳴而起,孳孳為善者,舜之徒也。雞鳴而起,孳孳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與跖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也。(《盡心上》) 義與利較孰為重要,然取義則舍利,取利則舍義,二者不可得兼。如曰: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告子上》) 利之弊如何,得利非獨有患及身,而尤連禍及於國,其關係重大可知。茲引《孟子》書中論此事之一段,以明利之得失。 宋牼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曰:「先生將何之?」曰:「吾聞秦、楚構兵,我將見楚王說而罷之。楚王不悅,我將見秦王說而罷之。二王我將有所遇焉。」曰:「軻也請無問其詳,願聞其指,說之將何如?」曰:「我將言其不利也。」曰:「先生之志則大矣,先生之號則不可。先生以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於利以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於利也。為人臣者,懷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於仁義而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於仁義也。為人臣者,懷仁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仁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仁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懷仁義以相接,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告子下》) 又曰: 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堂高數仞,榱題數尺,我得志,弗為也。食前方丈,待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為也。般樂飲酒,驅騁田獵,後車千乘,我得志,弗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在我者, 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盡心下》) 曾文正公云:此章言內重則外自輕,亦必義利之介明乃能見此。厥後董仲舒「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張栻「無所為而為之」之說,皆源於孟子。 第三項 對人對己 孟子對於處世為人之方法,又示人以對人對己之態度。其對人之態度如何?如曰: 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捨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為善;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於人者。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公孫丑上》) 又曰: 魯欲使樂正子為政。孟子曰:「吾聞之,喜而不寐。」公孫丑曰:「樂正子強乎?」曰:「否。」「有知慮乎?」曰:「否。」「多聞識乎?」曰:「否。」「然則奚為喜而不寐?」曰:「其為人也好善。」「好善足乎?」曰:「好善優於天下,而況魯國乎?夫苟好善,則四海之內,皆將輕千里而來,告之以善。夫苟不好善,則人將曰:『訑訑,予既已知之矣。』訑訑之聲音顏色,距人於千里之外。士止於千里之外,則讒諂面諛之人至矣。與讒諂面諛之人居,國欲治,可得乎?」(《告子下》) 又曰: 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守約而施博者,善道也。君子之言也,不下帶而道存焉。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人病舍其田而芸人之田。所求於人者重,而所以自任者輕。(《盡心下》) 人之患,在好為人師。(《離婁上》) 不敢言人之不善,不敢為人師,是其對人純取謙虛態度者也。 至其對己態度如何?如曰: 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災,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然後人毀之。國必自伐,然後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離婁上》) 又曰: 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離婁上》) 又曰: 矢人豈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惟恐傷人。巫、匠亦然。故術不可不慎也。孔子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御而不仁,是不智也。不仁不智,無禮無義,人役也。人役而恥為役,由弓人而恥為弓,矢人而恥為矢也。如恥之,莫如為仁。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後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 者,反求諸己而已矣。(《公孫丑上》) 又曰: 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乃若所憂,則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為鄉人也。是則可憂也。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若夫君子所患,則亡矣。非仁無為也,非禮無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不患矣。(《離婁下》) 「行有不得者,則反求諸己。」人待之以橫逆,則必自反曰:「我必不仁也,我必無禮也,我必不忠。」是其對己純取懺悔態度者也。自反而仁矣,而有禮矣,而忠矣,人待之以橫逆如故也,乃曰:「是妄人也,與妄人又何難焉。」則又取不抵抗態度者也。蓋其偉大之精神,終日以不若舜為憂,何暇與常人較雞蟲瑣屑哉?故能成其偉大之人格。 第四項 大丈夫 各家各立有理想的標準人物。道家以為實行道德之模範者,恆謂之真人。墨家則謂之賢者。至儒家則謂之君子,或謂之士。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其所言多與舜、禹、皋陶之言相出入,而條理較詳。要其標準,則不外古昔相傳執中之義焉。至孟子對實行道德之人格者,又別以大丈夫代表之(有時亦稱君子)。其所謂大丈夫者,以浩然之氣為本,嚴取與出處之界,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不為外界非道非義之勢力所左右,即遇困厄,亦且引以為磨鍊身心之藥石,而不以挫其志。蓋應時勢之需要,而論及義勇之價值及效用者也。其言曰: 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盡心下》) 又曰: 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 又曰: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告子下》) 又曰: 廣土眾民,君子欲之,所樂不存焉。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樂之,所性不存焉。君子所性,雖大行不加焉,雖窮居不損焉,分定故也。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其生色也睟然,見於面,盎於背,施於四體,四體不言而喻。(《盡心上》) 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二樂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盡心上》) 觀此足見孟子之胸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