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學案 · 第四章 孟子之中心學說——人性論

郎擎霄 《孟子學案》
第一節 人性論之發凡 《湯誥》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自天而言,則謂之降衷,自人受此衷而言,則謂之性,中土言性,此其嚆矢矣。繼是以還,言性之說自《詩·蒸民》至周秦諸子,漢、唐、宋、明、清諸儒,無慮百十,章太炎氏辨其同異,析為五家。 儒者言性有五家:無善無不善,是告子也;善是孟子也;惡是荀卿也;善惡混是楊子也;善惡以人異殊上中下,是漆雕開、世碩、公孫、王充也。(《國故論衡·辨性上》) 梁任公氏辨之曰,則有三義。 孔子言性也,有三義:據亂世之民性惡;昇平世之民性有善有惡,亦可以為善可以為惡;太平世之民性善。荀子傳其據亂世之言,宓子、漆雕子、世子傳其昇平世之言,孟子傳其太平世之言。(《讀孟子界說》) 然告子之說,受孟子駁,已難存在。楊子、王充二家,亦僅折衷孟、荀之論,無甚宏旨。故儒者言性,要推孟、荀。 孟、荀之言性,既本於孔子,唯孔子於性之為善為惡,未及質言,至孟、荀而始分為二。孔子曰: 性相近也,習相遠也。惟上知與下愚不移。(《論語》) 孔子亦本於《商書》:「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恆即相近之義,相近近於善也,相遠遠於善也。(顧炎武《日知錄》)曲沃衛蒿曰,孔子所謂相近即以性善而言,若性有善有不善,其可謂之相近乎?如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若湯、武之性不善,安能反之,以至於堯、舜邪?湯、武可以反之即性之說,湯、武之不即為堯、舜而必待於反之,即性相近之說也,孔、孟之言性一也。(《日知錄》) 孔子又曰: 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論語》) 言普通人,皆可以學而知之也。又曰: 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論語》) 即孟子之性善。又讀《詩》至「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則嘆為知道,是已有偏於性善說之傾向矣。孔、孟論性相同之處頗多,關於此點陳澧言之甚詳: 性善之說,與「性相近,習相遠」正相發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性善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性相近也。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習相遠也。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性善也。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性相近也。賢者能勿喪耳,習相遠也。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性善也。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性相近也。梏之反覆則其違禽獸不遠矣,習相遠也。孔、孟之言若合節符也。(《東塾讀書記》) 儒家言性,除孔子外,則為子思,其以道德為原於性,曰: 天命之為性,率性之為道,修道之為教。(《中庸》) 言人類之性,本於天命,具有道德之法則,循性而行之,是為道德,又曰: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篇也有此語,誠之作思誠)。……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中庸》) 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中庸》) 人的天性本來是誠的,若能依著這天性做去,若能充分發達天性的誠,這便是「教」,這便是「誠之」的功夫。所謂「誠」者即是發達個人的本性,是已有性善說之傾向,為孟子所自出也。 第二節 孟子之性善論 孔子之有教無類,亦含有性善之意,要自孟子而其說始大明,故孟子為性善論之宗也。《滕文公》篇稱:「孟子道性善。」孟子之主性善也審矣。然孟子之言性善,其主旨僅曰:性可以為善,初不在凡性皆善或必善。公都子之問性善也,述說凡三,曰:「性無善無不善。」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曰:「有性善,有性不善。」皆與性善異。孟子唯答曰: 乃若其情(翟灝《孟子考異》引《四書辨疑》云:「下文二才字與此情字上下相應,情乃才字之誤。」又據胡適按孟子用情字與才字同義,《告子》篇「牛山之木」一章中云:「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又云:「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此豈人之情也哉。」可以為證),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告子上》) 是則孟子所謂善,乃情之可以為善也。情者性之動,窺人情之所向,有可以為善者在溯流窮源,因以窺性之可以為善,此則孟子性善之說也。 然則何以見其情可以為善乎?孟子曰:「如象之性誠惡矣,乃若見舜而忸怩。」此便是其情可以為善。《滕文公》篇又曰:「蓋上世常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有此之發生,亦便是其情可以為善耳。故孟子性善有三種之解釋:如聖人之性是純全善者,尋常人之性是皆有善者,惡人之性是皆仍有善者。故說性善,即是此理,謂人無不善,亦系此理。後儒懷疑孟子者,則不明孟子性善之定義者矣。 孟子言性善為人所具有者,觀其言曰: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公孫丑上》) 此言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也。又曰: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告子上》) 此言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也。又曰: 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則不得食,則將之乎?(《告子下》) 此言辭讓之心(此據《公孫丑》,《告子上》作恭敬之心),人皆有之也。又曰: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曰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滕文公上》) 此言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也。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又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意即指此數者。故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夫此四者,雖不過人情之所向,然既表於外,則其內自必有其源,是即所謂性善也。苟性之不善,尚何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乎? 關於此點,繆鳳林氏有疑問曰: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所以合於性善者何耶?曰:以其合於仁義禮智故。觀其言曰: 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公孫丑上》) 又曰: 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告子上》) 由前之說,則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為仁義禮智之端,擴而充之,則有不可勝用矣。由後之說,則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即為仁義禮智,保而勿失,則無往而不宜矣。孟子曰:「人之有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又曰:「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是則無論仁義禮智之端(即四端)與仁義禮智,皆為人所固有。仁義禮智,世所目為善者也,而皆為人性所固有,性之所以為善也。孟子性可以為善之根據大要如是。 第一項 人的本質同是善 上文引孟子一段中的「才」,便是材料的材。孟子叫作「性」的,只是人本來的質料,所以孟子書中「性」字、「才」字、「情」字可以互相通用。孟子之大旨只是說此天生之本質,含有善的「可能性」。如曰: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離婁下》) 將此句說得淺近一點,就是配得稱為大人的,是因為他未嘗喪失他從母胎帶來的一個善。性是種真情之流的善性,孟子用兩比喻描寫出之,第一以孩提的心理為證: 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盡心上》) 第二以常人心理為證: 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公孫丑上》) 二三歲之孩提知愛其母、敬其兄,普通常人又皆有同情心,在孟子觀之,認為性善之絕對鐵案,無疑義矣。(關於此點,近人有批評之者雲,這兩個比方是否可以確切斷定性善,又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母之愛子,是根於生殖之繼續,所以母之視生下的孩提,即如前在腹內的一塊肉。她這樣強烈愛子之情,實無可出其右者。那二三歲的孩提,得著這一位母親的抱負乳養,總可認識她幾分。那麼這種不能自立的孩提,對於這種可依賴的母親,自然要十二分地愛她。若把這個孩提從生下抱給他乳媼保養,到了二三歲自然是不愛生他的母親,而愛他的乳媼。知敬其兄,亦由朝夕相處,或受其助給,或受父母之教訓,若是自客地歸來的兄,他能自知去敬他嗎?推究這愛敬的原委,未始非因利己的緣故而發生的。再就常人之同情心而論,究其起首也未始非一個利己心罷了。何以見得呢?蓋見人的困害,思即而救之者,其初不過要棄去己心內之悲感,而求己心內之喜悅罷了。豈是起首有利他的心在裡面嗎?擎霄按如此懷疑,誠不知孟子性善之真義也。)茲再將人的本質所舍,是那幾項善的可能性,述之如下: (甲)人同具官能 孟子以為人之秉賦於天,無不具有耳目口鼻,亦莫不舉相似也。以此推知人無不有心,而心亦莫不相類。故曰: 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故龍子曰:「不知足而為屨,我知其不為蕢也。」屨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於味,有同嗜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嗜者也。如使口之於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嗜皆從易牙之於味也?至於味,天下期於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於聲,天下期於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惟目亦然。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嗜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告子上》) 心既相似,則聖人之心,亦眾人之心。聖人之心悅禮義,則眾人之心亦必悅之。彼以此知人性之本善也。 (乙)人同是善端 孟子對於善性為先天的,彼以孩提之心理作研究之資料。故曰: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盡心上》) 又曰: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告子上》) 又曰: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離婁下》) 孟子以為這種的心,皆系生而固有者。故曰: 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告子上》) 董仲舒曰:「性有善端,動之愛父母,善於禽獸,則謂之善。」此孟子之善,此語言孟子之大旨切當。孟子言人性本有種種善端,有觸即發,不待教育。如曰: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公孫丑上》) 此我所固有之善性,可顯明其為絕對之本性,因不論何時何地,是磅礴充塞於人心內。如此之主張,是與心內如素紙,染蒼則蒼,染黃則黃,以為善惡皆是由感覺上與經驗上得來之主張,絕端相反耳。尚有一層,孟子以為先天的善性,無論其是聖賢如堯、舜,不肖如丹朱,頑惡如瞽瞍和象,究其內心,仍是相同。凡人類只有一樣同其的心,仁義禮智,皆固有之。故好善憎惡,好正惡邪,是出乎自然的。惟愚人蔽於邪,致不知禮義。但賢愚之別,又果何在乎?一、因理義之好有深淺。二、因能存其固有之性與否,此即有賢愚判別之故也。據是種原理,好似超經驗派的倫理說,人之心本為生而得之,然其初為簡單之胚胎,以後漸次發展,因人之良心,必待發展,所以個人非但能保其固有之良心,毫無差異,然而是非之意識,於是乎異矣。複次,孟子所謂先天固有之善性,是否如進化派主張,一切皆是生物族類歷代相積之經驗,最後則直覺之能乃顯。因此固有的性,是吾人之祖先從其無始以來經驗化成了特有之遺傳;換言之,就是是否由原始人類即有像如此之善性,或是由祖先的經驗加增,良心的遺傳亦加增,而得此善性乎?若想著孟子那時的時勢地位,可武斷下去,孟子是說何時何地人的固有善性的同的。第一,孟子那時想不到達爾文之進化論之學理,彼言必堯、舜,看古人勝今人,其心目中,並無遺傳觀念。第二,孟子的先天性善說,以為稟天之性,淺言之,就是上帝給我們的。此乃著者對於孟子人同具「善端」之意見,是非未敢臆斷。 (丙)是非之判斷是直覺的 孟子以為性是善的,又是先天的,則是非以為自然而知耳。所謂仁義禮智根於心,此是非之判別,便可將根心之四端做標準,故不學而能,不慮而知,尚要何經驗。人類之情慾,皆系受制於此良知良能之善性,判斷其動機邪正,以為行為的準的,正者是之,邪者非之,故在理性中之是非心,可以做意智中之法律。康德將此直覺的東西,稱為「無上命法」。有「無上命法」在人心中,可以弗求原因而能解釋,無獎勵而能勤奮。故孟子曰,孩提愛親,及長敬兄,又謂見孺子入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及要譽於鄉黨朋友,蓋以無經驗之孩提而愛親敬兄,便是不求原因而能解釋,以路人而援救患者,便是無獎勵而能勤奮,此全與康德直覺說相同者也。 (丁)人同具良知良能 所謂良知,即與生俱來之道德知識也。胡適之曰:孟子的知識論,全是「生知」(knowledge a priori)一派,所以他說四端都是「我固有之也,非由外鑠我也」。四端之中,惻隱之心、羞惡之心和恭敬之心,都近於感情的方面;至於是非之心,便近於知識的方面了。孟子自己都不曾有這種分別,他似乎把四端包在「良知良能」之中,而「良知良能」卻不止這四端,如曰: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盡心上》) 良字有善義。孟子既然把一切不學而能、不慮而知的都認為「良」,故曰: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離婁下》) 仁義本人之良知,而眾人之所以不知為仁義者,以為情慾所蔽而失其性。然有時受外力之感誘,亦能發見於不覺。 孟子所謂良知良能者,即是大人不失之赤子的心。此種赤子之心,以先天的本善,具於赤子之時,不論何時何地,皆能表現出之,如愛親敬兄等是也。老子亦有此意曰:「含德之厚,比於赤子。」又曰:「德歸於嬰兒。」斯語可見老子於赤子之本能異常重視,其所以與孟子異者,即老子要人返於赤子,孟子則要人由赤子之心,加以擴充,此為老、孟不同之要點耳。孟子所謂良知,如芥菜子的小胚胎,仍要賴教育修養之功,以擴充之。若僅守其赤子之本能,縱使不至消沉磨滅,又豈能發揮光大之乎?故應須盡心修養赤子之本能。如曰: 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也。(《盡心上》) 又曰: 山徑之蹊間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盡心下》) 此是說若不將其所具善的本能引伸而擴充之,則邪惡必來蒙蔽,則其天良亦因而虧損矣。孟子此種盡力以光大良知良能,不愧彼謂「吾善養吾浩然之氣」。總之,孟子之教訓,於吾人修養之工夫,實最有力之名言也。 以上四端,系互相表里,一種連貫之學理。一言以蔽之,不過「性本善」三字而已。 性既善矣,為何又有惡乎?曰此乃孟子性善論正面之根據,尚有反證三則以為人之所以陷於惡者,一則由於環境之不良,二則由於自暴自棄,特於下分述之: 第二項 人之不善皆由於「不能盡其才」 胡適之云:人性既然是善的,一切不善的,自然都不是性的本質。孟子以為人性雖有種種善的可能性,但是人多不能使這些可能性充分發達,正如《中庸》所說:「惟天下之至誠,為能盡其性。」天下有幾個這樣「至誠」的人?因此便有許多人漸漸地把本來的善性沉沒了,漸漸地習成惡人,並非性有善惡,只是因為人不能充分發達本來的善性,以致如此,所以他說: 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告子上》) 推原人所以「不能盡其才」的緣故(參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約有下列數種。 (甲)受環境之影響 環境之能力,足以轉移個性者,據生物學家雲,不能順應環境之生物,必遭淘汰。此為進化之定例。此可見環境壓迫物性之能力甚重大也。但此不過物體弗去順應環境,故結果是死亡。人類亦然,而且除了自然的環境外,同時又須順應人事方面的環境。此人事方面之環境,如人與人之交接,於生存的關係上,愈發利害過於天然。所以人類必要求適應於此環境。如此結果,社會反為個人之主人,則做主的社會起了變化,個人自然不能不隨著變化耳。孟子曰: 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告子上》) 彼謂人之作惡,全由環境之引惑力,與性無關也。故設喻以明之。又曰: 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今夫麰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告子上》) 人性固善矣,遇富歲之年,豐衣足食,管弦嘔啞,焉能禁其不懶乎?凶歲之年,人肉相食,轉徙流離,焉能禁其不暴乎?是以陷溺其心者,實因其環境之使然,此所以有惡之起源無疑矣。 (乙)自暴自棄 良好環境之中,亦有不善之人,如以堯為父,而有丹朱;以舜為父,而有商均;以周公為弟,武王為兄,文王為父,太姒為母,而有管、蔡;則甘於自暴自棄之咎,亦非性之不善也。彼又喻之曰: 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告子上》) 此證明自暴自棄,亦非本性不善之論也。又曰: 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 謂之自棄也。(《離婁上》) 如此人有自己暴棄自己的可能性,不肯向善,則不可救耳。但外界之勢力,還有時可以無害於本性,即舉舜之一生為例: 舜之居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游,其所以異於深山之野人者幾希。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盡心上》) (丙)由於「以小害大,以賤害貴」 尚有一個「不得盡其才」之原因,系由於「發」得錯耳。孟子曰: 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告子上》) 哪一體是大的貴的?哪一體是小的賤的?孟子曰: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 此為大人而已矣。(《告子上》) 其實這種議論,大有流弊。胡適之評之云:人的心思不獨立於耳目五官之外的,耳目五官不靈的,還有什麼心思可說?中國古來的讀書人的大病根正在專用記憶力,卻不管別的官能,到後來只變成一班四肢不靈、五官不靈的廢物。 第三節 荀子之性惡論 與孟子性善論最相反者,莫如荀子之性惡論,昔人每謂孟、荀兩趨極端者也。蓋《性惡》一篇,言「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凡九見。其見於他篇者稱是。如今先述其性與偽之義界,次及其立說之根據。荀子曰: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性惡篇》) 又曰: 不可學、不可事之在天者,謂之性(依顧千里校);可學而能、可事而能之在人者,謂之偽。是性偽之分也。(《性惡篇》) 又曰: 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生(依王先謙校)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偽。(《正名篇》) 是則所謂性者,先天固有者也;偽者,後天人為者也。荀子謂人之性惡,其善者偽者,即謂吾人先天所固有者皆惡,其善也,有賴於人為耳。胡適之亦云:「性只是天生成的,偽只是人力做的。」(「偽」字本訓「人為」。)後來的儒者讀了「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把「偽」字看作真偽的偽,便大罵荀卿,不肯再往下讀了。所以荀卿受了許多冤枉。中國自古以來的哲學家都崇拜「天然」過於「人為」,老子、孔子、墨子、莊子、孟子都是如此。大家都以為凡是「天然的」,都比「人為的」好。後來漸漸地把一切「天然的」都看作「真的」,一切「人為的」都看作「假的」。所以後來,「真」字竟可代「天」字,而「偽」字竟變成「」字。獨有荀子極力反對這種崇拜天然的學說,以為「人為的」比「天然的」更好,所以他的性論說性惡的,一切善都是人為的結果。這樣推崇「人為」過於「天然」,乃是荀子哲學的一大特色。 第一項 性惡論之根據(天然說) 荀子性惡之說,自有其根據,茲分述如下: (甲)根據眾人之心理 彼意目欲極色,耳欲極聲,眾人之常情,不待學而能成也,以此知人性之本惡。 一曰,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疾惡與耳目之欲。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按此以性情混言,《禮論篇》同《儒效篇》則二者有別其言曰:「性也者,吾所不能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為也。」又以師法為人之大寶,而師法者,所得乎情,非所受乎性),必出於爭奪,合於犯文(從俞蔭甫校)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性惡篇》) 二曰,人之性飢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 今人之性,飢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飢,見長而不敢先食者,將有所讓也。勞而不敢求息者,將有所代也。夫子之讓乎父,弟之讓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於性而悖於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禮義之文理也。故順情性則不辭讓矣,辭讓則悖於情性矣。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性惡篇》) 三曰,人之性好利而欲得。 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假之有弟兄資財而分者,且順情性,好利而欲得,若是,則兄弟相拂奪矣。且化禮義之文理,若是,則讓乎國人矣。故順情性,則弟兄爭矣;化禮義,則讓乎國人矣。……夫薄願厚,惡願美,狹願廣,貧願富,賤願貴。苟無之中者,必求於外。故富而不願財,貴而不願勢。苟有之中者,必不及於外。用此觀之,人之欲為善者,為性惡也。(《性惡篇》) 四曰,人之性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 故古者聖人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故為之立君上之勢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合於善也。是聖王之治而禮義之化也。今當試(王先謙法:當試,猶嘗試也)去君上之勢,無禮義之化,去法正之治,無刑罰之禁,倚(王念孫謂:倚,立也)而觀天下民人之相與也。若是,則夫強者害弱而奪之,眾者暴寡而嘩之,天下之悖亂而相亡,不待頃矣。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性惡篇》) 言聲色之好,不學而能;禮義之教,強學而始知。眾人之心理,無不如此,即人之性本惡而非善也。 (乙)根據禮義之起源 彼意人性苟善,則先王不必制禮義以化其性。禮義之興,因人無分而爭。無分而爭,非性惡之鐵證乎?故曰: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禮論篇》) 又曰: 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與聖王、貴禮義矣。故檃栝之生,為枸木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立君上,明禮義,為性惡也。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性惡篇》) 又曰: 凡古今天下之所謂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謂惡者,偏險悖亂也。是善惡之分也矣。今誠以人之性,固正理平治邪,則有惡用聖王,惡用禮義哉?雖有聖王禮義,將曷加於正理平治也哉?今不然,人之性惡。故古者聖人以為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故為之立君上之勢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合於善也。是聖王之治,而禮義之化也。(《性惡篇》) 此是謂人的天性有種種情慾,若順情慾為之,定出惡事,可見人性之本惡。因人性本惡,故必須有禮義法度,「以矯飾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方可以為善。是以人之善行,全依人為也。綜其所言,謂性可以為惡,而仍不足以破性可以為善。 第二項 性善論之根據(人為說) (甲)人之為善,由於積靡所成 夫可學而能,可事而成者謂之偽。積靡所成,即由環境之善,積偽而化其性也。故曰: 聖人積思慮,習偽故,以生禮義而起法度。然則禮義法度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性惡論》) 又曰: 凡所貴堯、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然則聖人之於禮義,積偽也,亦猶陶埏而生之也。用此觀之,然則禮義積偽者,豈人之性也哉?……天非私曾、騫、孝己,而外眾人也。然而曾、騫、孝己獨厚於孝之實,而全於孝之名者,何也?以綦於禮義故也。(《性惡篇》) 又曰: 今使塗之人,伏術為學,專心一志,思索熟察,加日縣久,積善而不息,則通於神明,參於天地矣。故聖人者,人之所積而致矣。(《性惡篇》) 皆明積靡之足以移性,則謂「習俗移志」者此也。 (乙)人之為善,由於心能主宰 人亦嘗有處惡劣環境之中,而能為善者,則因心能制性,而不能性所惑,能遠見利害,而不僅圖目前也,故曰: 心平愉,則色不及傭,而可以養目;聲不及傭,而可以養耳;蔬食菜羹,而可以養口;粗布之衣,粗紃之履,而可以養體;居室廬庾,葭藁蓐,尚機筵,而可以養形。故無萬物之美,而可以養樂;無勢利之位,而可以養名。如是,而加天下焉,其為天下多,其和樂少矣。(《正名篇》) 是所謂「重己役物」不惑於性,而自得於心者也,其能為善者,亦非人之性也。 第四節 孟、荀性論之異同 孟言性善,荀言性惡,雖各有異義,自豎一幟,然仍殊途同歸,異中有同,是所言不外去惡成善之道,大有功於人類也。 孟、荀論性,皆因根本觀點不同,其實立意不謀自合。胡適云: 孟子把「性」字來包含一切「善端」,如惻隱之心之類,故說性是善的。荀子把「性」來包含一切「惡端」,如好利之心、耳目之欲之類,故說性是惡的。這都由於根本觀點不同之故。孟子又以為人性含有「良知良能」,故說性善。荀子又不認此說,他說人人雖有一種「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此即吾所謂「可能性」),但是「可以知」未必就知,「可以能」未必就能。故曰:「夫工匠農賈,未嘗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嘗能相為事也。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性惡篇》)例如「目可以見,耳可以聽」,但是「可以見」未必就能見得「明」,「可以聽」未必就能聽得「聰」。這都是駁孟子「良知良能」之說。依此說來,荀子雖說性惡,其實是說性可善可惡。 前節曾引《正名篇》曰:「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生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偽。」是則所謂性者,先天固有者也。偽者,後天人為者也。荀子謂人性惡,其善者偽也,即謂吾人所固有者皆惡,其善也,有賴於人為耳。然觀其立論之根據,則又不能無異辭矣。觀其言曰: 故枸木,必將待檃栝烝矯然後直;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今人無師法,則偏險而不正;無禮義,則悖亂而不治。古者聖王,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是以為之起禮義、製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使皆出於治,合於道者也。(《性惡篇》) 故陶人埏埴而為器,然則器生於陶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故工人斫木而成器,然則器生於工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聖人積思慮,習偽故,以生禮義而起法度。然則禮義法度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夫陶人埏埴而生瓦,然則瓦埴豈陶人之性也哉?工人斫木而生器,然則器木豈工人之性也哉?夫聖人之於禮義也,辟則陶埏而生之也。然則禮義積偽者,豈人之本性也哉!(《性惡篇》) 繆鳳林曰:此言與告子「以人心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之說同一謬誤。夫性之能善,以其可以為善,而其為善也,初不待戕賊其性以為善也。若夫枸木之有待於檃栝烝矯然後直,鈍金之有待於礱厲然後利,與夫埴之有待於埏而生瓦,木之有待於斫而生器,則皆被動之事,惡足以與人之為善相比。木不能自為工人,土不能自為陶者,豈人亦不能自為禮義法度乎?即謂禮義之與法度之起,皆有賴於聖人,然聖人固亦人也,聖人之性固與人無殊也。《性惡篇》曰:「故聖人之所以同於眾,而不過於眾者,性也。」又曰:「凡人之性,堯、舜之與桀、跖,其性一也;君子與小人,其性一也。」前言不可學、不可事之在天者謂之性,所謂不可學與不可事,荀子亦有明確之解釋曰:「今人之性,目可以見,耳可以聽。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目明而耳聰,不可學明矣。」吾人推之原始之禮義法度,初非世所有,而皆生起於聖人。是則原始之禮義法度生於聖人之不可學、不可事之性也明矣。聖人之性既與人無殊,則人人性中皆有禮義法度,皆可生禮義法度更可知矣。 荀子謂性得禮義然後治,而此禮義為人性所固有,是則人性之可以為善也審矣,性惡云乎哉? 吾人所宜注意者,即其可不可與能不能之分別是也。可以為固未必即能為,然不可則必不能,能為則必不以為。易言之,即能根於可,而非可根於能也。塗之人可以為禹(性惡),未必即能為禹,然仍無害可以為禹。正猶性可以為善,未必即能善,然仍無害其可以為善也。立此義為前提,則荀子性惡之說,在在失其根據,而與孟子若出一轍矣。 荀子又曰: 凡生乎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莫不有知;有知之屬,莫不愛其類。今夫大鳥獸則失亡其群匹,越月踰時則必反鉛;過故鄉,則必徘徊焉,鳴號焉,躑躅焉,踟躕焉,然後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能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莫知於人,故人之於其親也,至死無窮。(《禮論篇》) 是則禮義雖制於聖人,而此禮義仍為人性中所有物,初非因人之性惡而外加以禮義也,前所引謂:「子之讓乎父,弟之讓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又謂:「化禮義則讓乎國人。」亦即有知之屬之愛類心之表現,為性而非為矯飾也。末言「人之於其親也,至死無窮」,此則更與孟子「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愛其兄也」如出一轍。「是皆生於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後生之者也」,豈反於性而悖於情哉? 總而言之,孟子雖言性善,實言性可以為善、可以為惡。荀子雖言性惡,實亦言性可以為善、可以為惡。徒以旨有所偏,言有輕重,淺人不察,遂為所蒙。所謂孟主性善、荀主性惡者,為學術界口頭禪,蓋已二千餘年於此矣,庸詎知其間固有互通者在耶?善乎繆鳳林君之言曰:夫使人性固盡善,則惡必無自而起;使人性固盡惡,則善亦必無自而有。性善性惡,則世人亦莫得而論善惡。然世固有善有惡矣,世人亦言善言惡矣,非性之可以為善、可以為惡,又烏足以致此? 第五節 孟子性善論之真價 大凡每一哲學家,其創一學說,無論是非優劣,自有其相當之價值,而況孟子之性善論,行之二千餘年,世人多宗之,奉之為圭臬,則其價值自不待論矣。 第一項 孟子性善論在倫理思想上之價值 我國以儒家為倫理學之大宗,而儒家則於一切精神界科學,悉以倫理學範圍之。哲學心理學,本與倫理學有密切之關係。我國學者僅以是為倫理學之前提,其他曰為政以德,曰孝治天下,是政治學範圍於倫理也。曰國民修其孝悌忠信,可使制挺以撻堅甲利兵,是軍事學範圍於倫理也。攻擊異教,恆以無父無君為辭,是宗教範圍於倫理也。詳定詩古文辭恆以載道述德,是美學範圍於倫理也。曰人之性善,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是人性範圍於倫理也。我國倫理學之範圍,其廣如此,則我國學術,宜若倫理學唯一發達矣。茲僅論孟子性善論在倫理思想上之價值,其他暫置之不論。 性善之說,為孟子倫理思想之精髓。《孟子》書言心性頗多,如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又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等等之精論。而於倫理思想上有莫大之幫助,有莫大之真價。且倫理學者,本人性全部之知識,而尤注重於其關乎精神、關乎社會之兩部,用以發展人類種種之生活,使達於完全。由是觀之,孟子開發人類之性善,實在倫理思想上放一線之曙光也。 第二項 孟子性善論在心理學上之價值 《孟子》書言心性者甚多,本章亦累舉之。如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猶其有四體也。」又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此孟子別有積以經驗之心理,歸納而得之也。著者前曾云:所謂仁義禮智根於心,這是非的判別,便可把根心的四端做標準,所以不學而能、不慮而知,還要什麼經驗呢?人類的情慾,都受制這個良知良能的善性,判斷其動機邪正,以為行為的標準的,此與康德直覺說相似。總之,孟子性善說,其立論如人同具官能,曰人同具良知,其說雖有牽強之處,然在心理學上自有其相當之價值也。 第三項 孟子性善論在教育思想上之價值 孟子性善論既在心理學上有相當之價值,然在教育上亦有價值也。如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此兼言存養,即子思率性修道之義,又有恃於教育矣。又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教育只是要保存此「人之所以異於禽獸」的人性。陸賈承孟子之說曰:天地生人也,以禮義之性;人能察己所受命,則順,順之謂道(此見王充《論衡》所引)。此言人所受於天之性雖善,又在己察而順之,益是歸重教育之意矣。蓋性善論自孟子至於程、朱,數有遷變。程、朱兼言理氣,而謂學者以變化氣質為貴,益見其歸重教育之意焉。 總之,孟子性善論,其中無非以匠成人性、增進人格之事,歸諸教育之功,是以在教育思想上有莫大之價值焉。(詳見後《教育哲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