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今注今譯 · 告子篇 第六

(一)杞柳章 告子1曰:「性2猶杞柳3也;義,猶桮棬4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將戕賊5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6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7!」 今注 1 告子:趙註:「告,姓也。子,男子之通稱也,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嘗學於孟子,而不能純徹性命之理。」焦循《正義》謂:「趙氏以告子名不害,蓋以為即浩生不害。閻氏若璩云:『浩生復氏,與告子各自一人。文選注引墨學有告子勝,勝為告子之名。』」 2 性:質也。謂人生而即具本然之質也。即生之實也。《中庸》:「天命之謂性。」朱註:「性即理也。」故曰:「性者,人生所稟之天理也。」天理者,自然之理也。 3 杞柳:落葉灌木,枝條柔軟,可以為桮棬。 4 桮棬:「桮」,同杯。「棬」屈木盂。即用枝條編為器皿之類。 5 戕賊:猶雲殘害也。 6 率:率領。 7 必子之言夫:「夫」,音扶。作「了吧」解。朱註:「言如此,則天下之人皆以仁義為害性而不肯為,是因子之言而為仁義之禍也。」焦循《正義》曰:「人性所以有仁義者,正以其能變通,異乎物之性也。以己之心,通乎人心,則仁也。知其不宜,變而之乎宜,則義也。仁義由於能變通,人能變通,故性善。物不能變通,故性不善。豈可以草木之性比人之性。杞柳之性,必戕賊之以為桮棬,人之性,但順之即為仁義,故不曰戕賊性以為仁義,而曰戕賊人以為義也。……人有所知,異於草木,且人有所知而能變通,異乎禽獸,故順其不能變者而變通之,即能仁義也。杞柳為桮棬,在形體不在性,性不可變也。人為仁義,在性不在形,性能變也。以人力轉戾杞柳為桮棬,杞柳不知也,以教化順人性為仁義,仍其人自知之,自悟之,非他人力所能轉戾也。」 今譯 告子說:「人生的本性,如同杞柳一樣;世間的仁義,如同杯盤一樣。以人性來勉強行仁義,就像將杞柳用來勉強做杯盤一樣。」孟子說:「你能順著杞柳的本性做杯盤嗎?還是將其斫削杞柳,然後做成杯盤呢?如果定要斫削那杞柳做杯盤,那麼也要斫削人的本性,才能做出仁義嗎?帶領天下人去殘害仁義的人,必定是你的說法了吧!」 章旨 此章辟告子論人性之偏失,仁義,由人之本性而生,非自後天矯揉造作而有也。孟子特強調一「順」字。蓋養性長義,順夫自然也。 (二)湍水章 告子曰:「性,猶湍水1也,決2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孟子曰:「水,信3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4而躍之,可使過顙5;激6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7。」 今注 1 湍水:「湍」,圜也。即瀠洄旋渦之水。 2 決:猶疏導也。 3 信:誠也,實也。 4 搏:擊也。 5 顙:額也。 6 激:水勢被阻遏而濺出也。 7 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朱註:「言性本善,故順之而無不善。本無惡,故反之而後為惡。非本無定體,而可以無所不為也。」焦循《正義》曰:「以杞柳為桮棬,比以人性為仁義,而以人之善由戕賊而成也,不順也。孟子則明示以順其性為善。順其性則善,不順其性則可使為不善,而人性之善明矣。」 今譯 告子說:「人的本性就如同漩渦水一樣,引導它向東,就往東流;引導它向西,就往西流。人性不分善和不善,就像水不分東西一樣。」孟子說:「水性的確沒有東西分別,難道不分上下的嗎?人性的善,就像水向低處流一樣。人性沒有不善,水沒有不向低處流的。現在拍擊水面,讓水跳躍起來,可使它高過額角;阻遏它行進,可使它逆行向山上流。這是水的本性嗎?是外在力量叫它這樣的。一個人可使他不善,他的情形就同這道理一樣。」 章旨 此章辟告子將人性喻如水性無定體之謬說。特強調人性慾善,如水之好下。 (三)生之章 告子曰:「生之謂性1。」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2與?」曰:「然。」「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曰:「然3。」「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4?」 今注 1 生之謂性:趙註:「凡物生同類者皆同性。」焦循《正義》曰:「物生同類者,謂人與人同類,物與物同類。物之中則犬與犬同類,牛與牛同類。人與物不同類,則人與物之性不同。趙氏蓋采孟子之旨而言之,非告子意也。」朱註:「生,指人物之所以知覺運動者而言。」胡毓寰云:「生而俱有,不待人力困學勉行者,是謂本性。」 2 白之謂白:朱註:「猶言凡物之白者,同謂之白,更無差別也。」 3 白羽之白……然:趙註:「孟子以為羽性輕,雪性消,玉性堅,雖俱白,其性不同,問告子。以三白之性同邪?曰:『然。』告子曰然,誠以為同也。」朱註:「白羽以下,孟子再問,而告子曰然,則是謂凡有生者,同是一性矣。」 4 然則犬之性……猶人之性與:朱註:「孟子又言,若果如此,則犬牛與人皆有知覺,皆能運動,其性皆無以異矣。於是告子自知其說之非而不能對也。」 今譯 告子說:「凡是有生命的,就有性。」孟子說:「凡是有生命的,就有性,就如同白的東西,統叫作白的嗎?」告子說:「是的。」孟子說:「白羽的白,如同白雪的白嗎?白雪的白,如同白玉的白嗎?」告子說:「是的。」孟子說:「依照這樣說來,那麼犬的本性如同牛的本性,牛的本性如同人的本性嗎?」 章旨 此章辟告子論「生之謂性」有誤。蓋物性殊異,唯人性本善,與生俱來。 (四)食色章 告子曰:「食色,性也1;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曰:「彼長而我長之2,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故謂之外也。」曰:「異於白馬之白也3,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4也,無以異於長人之長與?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內。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曰:「耆5秦人之炙6,無以異於耆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歟7 ?」 今注 1 食色,性也:「食」,飲食。「色」,美色。謂「甘食悅色」為人之性也。 2 彼長而我長之:趙註:「告子言,見彼人年者長大,故我長敬之。長大者,非在我者也。」「彼長」之長,年長也。「長之」之「長」,尊之也。 3 異於白馬之白也:趙注以「異於白」三字為句。言「長」與「白」不同也。朱注謂「異於」二字為衍文。孔廣森《經學卮言》:「或絕『異』為一句,文義亦通。」按:「於」亦作「乎」。胡毓寰以「異於」可作「異乎」解,此說可從。 4 長馬之長:謂尊重馬之老者也。 5 耆:同嗜。 6 炙:烤肉。 7 然則耆炙亦有外歟:孟子再駁告子,義在內非在外。朱註:「自篇首至此四章,告子之辯屢屈而屢變其說以求勝,卒不聞其能自反而有所疑也。此正其所謂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者,所以卒於鹵莽而不得其正也。」 今譯 告子說:「愛吃好的東西,喜歡美的女色,就是人的本性。仁,是從內心發出的,不是自外面來的。義,是來自外面的,不是從內心發出的。」孟子說:「為什麼仁是發自內的,而義是來自外的呢?」告子說:「好比他年紀比我長,我才以禮貌尊敬他為長輩,不是我預先有敬重他的意思,這就好像看一樣東西的顏色,本來是白的,因此用白的來形容它,這是依照它外表顏色而定的。所以說義是從外面來的。」孟子說:「那麼,白馬的白色同那白人的白色一樣,不知尊重年紀老的馬,是不是也和尊重年紀長的人一樣呢?究竟說尊重年長的人是義呢,還是尊重他年長才合於義呢?」告子說:「是我的胞弟就愛他,是秦人的弟弟就不愛他。可見這完全是由我內心喜悅為主的,所以叫作外。」孟子說:「喜歡吃秦人的烤肉,跟喜歡吃自己的烤肉是一樣的,都是從內心所發出來的,怎麼一定說吃烤肉也是來自外面的?」 章旨 此章喻告子「義外」之惑,言事雖在外,而行其事者均發自於內,藉此說明仁固由內,而義亦由內也。 (五)孟季章 孟季子1問公都子2曰:「何以謂義內也?」曰:「行吾敬,故謂之內3也。」「鄉人長於伯兄4一歲,則誰敬?」曰:「敬兄。」「酌5則誰先?」曰:「先酌鄉人。」「所敬在此,所長在彼,果在外,非由內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將曰:『敬叔父。』曰:『弟為屍6,則誰敬?』彼將曰:『敬弟。』子曰:『惡在其敬叔父也?』彼將曰:『在位7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8敬在兄,斯須9之敬在鄉人。」季子聞之曰:「敬叔父則敬,敬弟則敬,果在外,非由內也。」公都子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然則飲食亦在外也10。」 今注 1 孟季子:朱註:「孟季子,疑孟仲子之弟也。蓋聞孟子之言而未達,故私論之。」焦循《正義》曰:「趙氏佑《溫故錄》云:孟仲子為孟子從昆弟,而學於孟子,則孟季子當亦其倫,何至執告子之言重相駁難,全背孟子,殆別一人。」 2 公都子:孟子弟子。 3 行吾敬,故謂之內:朱註:「所敬之人雖在外,然知其當敬而行吾心之敬以敬之,則不在外也。」 4 伯兄:長兄。古以伯、仲、叔、季為兄弟先後之序也。 5 酌:斟酒。 6 屍:朱註:「屍,祭祀所主以象神,雖子弟為之,然敬之當如祖考也。」 7 在位:居其職位也。此指「弟在屍位」。下文則指「鄉人在賓客之位」而言。 8 庸:常也。 9 斯須:猶須臾。暫時之意。 10 冬日則飲湯……然則飲食亦在外也:趙註:「湯水雖異名,其得寒溫者,中心也。惟敬之所在,亦中心敬之,猶飲食從人所欲,豈可復謂之外也?」湯水之異猶叔父與弟之異,冬則欲其溫,夏則欲其寒,是飲食從人所欲,非人從飲食為轉移也。故飲湯飲水,外也;酌其時宜而飲者,中心也。敬叔父敬弟,外也。酌其所在而敬者,中心也。孟子言位,公都子言時,義之變通,時與位而已矣。孟子學孔子之「時」,而闡發乎通變神化之道,全以隨在轉移為用,所謂集義也。而告子造義外之說,不隨人為轉移,故以勿求於氣,勿求於心,為不動心,與孟子之道適相反。義外之說破,則通變神化之用明矣。 今譯 孟季子問公都子道:「為什麼說義在內呢?」公都子說:「知道對那人當尊敬,使我從內心發出敬意來,所以說是義在內呢!」孟季子說:「有個鄉人比我大哥長一歲,那麼該尊敬哪一個呢?」公都子說:「尊敬大哥。」孟季子說:「如果斟酒應該先斟哪一個呢?」公都子說:「先斟鄉人。」孟季子說:「內心尊敬的是大哥,依事理去尊敬的是鄉人,那麼義果然是在外,不是從內心發出來的。」公都子答不出來,就將這番話告訴了孟子。孟子說:「你問他,平時是尊敬叔父呢?還是尊敬弟弟呢?他一定說:『尊敬叔父。』你再問他:『弟弟做祭祀的神像時,是敬哪一個?』他一定說:『尊敬弟弟。』你就駁他說:『為什麼你剛才說尊敬叔父呢?』他一定說:『因為弟弟在神位。』你也就說:『先斟鄉人。是因鄉人在客位!』平時的尊敬在大哥,暫時尊敬在鄉人。」孟季子聽到這話,又向公都子說:「尊敬叔父,是對長輩的尊敬;尊敬弟弟,是對神像的尊敬。可見『敬』是因人而異的,『義』果然在外,不是從內心發出的。」公都子說:「冬天要喝熱湯,夏天要喝冰水,然則飲食也在外面了。」 章旨 此章申明「義內」之說,重在「行吾敬」一語。 (六)公都章 公都子曰:「告子1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2興則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3,王子比干4。』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與?」孟子曰:「乃若其情5,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6。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7,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8。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9者,不能盡其才者也。詩曰10:『天生蒸民11,有物有則12;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夷13也,故好是懿德14。」 今注 1 告子:已見前章。 2 幽厲:周幽王、厲王之並稱。厲王名胡,夷王之子。幽王名宮湦,宣王之子。皆為暴虐之君。幽、厲俱為古之惡諡。 3 微子啟:紂之庶兄,商帝乙之首子,名開。微,國名,子爵。紂淫亂,屢諫不聽,遂抱祭器而去之。 4 王子比干:紂之叔父,名干。封於比,故曰比干。諫紂三日不去,紂怒,剖其心而死。 5 乃若其情:趙註:「若,順也。……能順此情使之善者,真所謂善也。」朱註:「乃若,發語辭。情者,性之動也。人之情,本但可以為善,而不可以為惡,則性之本善可知矣。」陳澧《東塾讀書記》:「乃若者,因其說而轉之之詞。如象之性誠惡矣;乃若見舜而忸怩,則其情可以為善。可見象之性仍有善。是乃孟子所謂性善也。」蓋性之動為情,下文所言惻隱、羞惡、辭讓、是非,皆情也。 6 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才」「材」古字通。猶「材質」也。按:「性」「情」「才」三字同義。皆指人身本具之資質而言。《荀子·正名》:「情者,性之質也。」《莊子·庚桑楚》:「性者,生之質也。」三者,同一物也。統言為性,析言則材其本體,情其現象也。夫人性本善,能順其性而養之,勿戕賊之,即成為善人矣。若夫為不善,非性本質之罪,是因後天摧殘,善質日消,終至為惡耳。 7 非由外鑠我也:孔廣森《經學卮言》:「《爾雅·釋詁》云:『鑠,美也。』仁義禮智,失之則丑。然美在其中,非由外飾成我美者也。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 8 耳矣:同「而已矣」。 9 倍蓰而無算:「倍」,一倍。「蓰」,五倍。「而」,猶與也。 10 詩曰:《詩經·大雅·蒸民》之篇。 11 蒸民:眾民。「蒸」,《詩經》作烝。 12 有物有則:「物」,事也。「則」,法也。 13 秉夷:「秉」,執也。「夷」,《詩》作彝,常也。 14 懿德:美德也。朱註:「有物必有法,如有耳目,則有聰明之德,有父子,則有慈孝之心,是民所秉執之常性也。故人之情無不好此懿德者,以此觀之,則人性之善可見,而公都子所問之三說,皆不辨而自明矣。」 今譯 公都子問孟子道:「告子說:『人性沒有什麼善,也沒有什麼惡。』有人說:『人性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所以文王武王興起,百姓就喜行善;幽王厲王興起,百姓就喜為惡。』又有人說:『有一種人生性是善的,有一種人生性是不善的。所以堯做君上,卻有不善的象;瞽瞍做父親,卻有大孝的舜;紂是侄子,做到君王,卻有微子啟這樣賢德的庶兄和王子比幹這樣賢德的叔父。』現在夫子說性是善的,那麼他們所說的都不對了嗎?」孟子說:「只要順著本性所發動的情,即可以為善,這就是我說性善的原則。至於人所以會做惡事,乃是後天物慾陷溺了他的心,致使他們泯滅本性,並不是性之本質的罪過。原來惻隱的心,是人人有的;羞惡的心,是人人有的;恭敬的心,是人人有的;是非的心,是人人有的。惻隱的心,就是仁;羞惡的心,就是義;恭敬的心,就是禮;是非的心,就是智。仁、義、禮、智,不是從外面來美化我的,是我本來就有的,不過沒有去想它罷了。所以說,追求它就得到,放棄它就得不到。因此人們的善和不善,有時相差一倍或五倍,甚至無數倍,這皆是不能充分發揮性的本質啊!《詩經》說:『上天生了許多百姓,有了形體事物的現象,就有行為的準則。百姓執著這永恆的真理,沒有一個不愛好這美善的道德。』孔子稱讚道:『做這首詩的人,是深知性情中的道理啊!』所以有了形體事物的現象,就有了行為的準則,百姓都執著這永恆的真理,所以皆愛好這美善的道德。」 章旨 此章申述人性本善,仁義禮智皆根於心,如順其性而養之,即成為善人。 (七)富歲章 孟子曰:「富歲1子弟多賴2;凶歲3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4,其所以陷溺5其心者然也。今夫麥6播種而耰7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8而生,至於日至9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10,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故凡同類者,舉11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故龍子12曰:『不知足而為屨,我知其不為蕢13也。』屨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於味有同耆14也。易牙15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於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易牙之於味也!至於味,天下期16於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於聲,天下期於師曠17,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惟目亦然。至於子都18,天下莫不知其姣19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20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21。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22之悅我口。」 今注 1 富歲:豐年。 2 賴:阮元謂「賴」同懶,惰也。趙註:「賴,善也。」朱註:「賴,藉也。」阮說是也。 3 凶歲:荒年。 4 非天之降才爾殊也:「才」,本質。「爾」,如此。言非天所賦本質如此之異。實因所處環境造成之也。 5 陷溺:陷沒沉溺。朱註:「凶年衣食不足,故有以陷溺其心而為暴。」 6 麥:大麥。 7 耰:覆種。謂農田播種後,又以土覆之。 8 浡然:形容蓬蓬勃勃狀。 9 日至:夏至。 10 磽:地之堅硬瘠薄者。 11 舉:皆。 12 龍子:古賢人。 13 蕢:草器。 14 耆:同嗜。 15 易牙:春秋齊人。又作狄牙。名巫,字易牙。為齊桓公之饔人,最善烹調。 16 期:希望。 17 師曠:春秋晉平公樂師。字子野。善辨音以知吉凶。 18 子都:趙註:「古之姣好者也。」朱註:「子都古之美人也。」焦循《正義》引閻若璩云:「子都古之美人也,亦未詳為男為女。杜氏注左有之,於隱十一年傳云:子都鄭大夫,公孫閼,故鄭風當昭公時,遂以為國中美男之通稱,曰:『不見子都。』」 19 姣:美。 20 然:猶可也。 21 謂理也……同然耳:朱注引程子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體用之謂也。孟子言人心,無不悅理義者,但聖人則先知先覺乎此耳,非有以異於人也。」 22 芻豢:草食曰「芻」,如牛羊。穀食曰豢,如犬豕。 今譯 孟子說:「豐年,子弟多懶惰;荒年,子弟多暴戾。並不是天生材質有如此不同,而是他們的心受環境的迷惑才這樣的啊。現在拿大麥來說:播種以後,再用土掩蓋好。種的地方都相同,種的時候又相同,這苗便蓬蓬勃勃地長起來,到了夏至時,都熟了。雖然所收穫有多少的不同,那是土地有肥薄,雨露的滋養和人工的勤惰不一的緣故啊!所以凡是同類的都很相似。怎麼唯獨對於人性相似就懷疑呢?聖人和我們是同類的。所以龍子說:『雖然不知腳的大小,隨意去做草鞋,但我知道他絕不會做成一個畚箕呢。』草鞋樣式都差不多,就因為天下人的腳都是差不多的形狀。口對於滋味有著同樣的嗜好,易牙是先得到我們所嗜好口味的人。如口對於滋味其性能人人都不同,好像犬馬和我們不同類一樣,那麼天下人為什麼都喜吃易牙所調的味呢?說到口味,天下人都希望吃到易牙烹調的菜,這證明天下人的口味都是差不多的。耳朵也是這樣,對於聲音,天下人都希望能聽到師曠所作的樂曲,這說明天下人的耳朵都差不多的。眼睛也是這樣,對於子都,天下人沒有不曉得他長得很美貌的,不曉得子都的美貌,簡直是沒有眼睛的人。所以說:口對於味,有同樣的嗜好;耳朵對於聲音,有同樣的聽覺;眼睛對於美色,有同樣的感受。至於心,難道獨沒有相同的嗎?心的相同是什麼?就是天理,就是正義。聖人是先得到我們心裡所相同的天理和正義罷了。所以我們心裡喜歡天理和正義,就如同我們嘴巴喜歡吃牛羊犬豕的肉一樣。」 章旨 此仍申述人性本善,以耳目口心之所悅相同以證之。若其不善,乃後天環境所使然。 (八)牛山章 孟子曰:「牛山1之木嘗美矣;以其郊2於大國3也,斧斤4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5,雨露之所潤,非無萌櫱6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7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8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9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10,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11。則其旦晝12之所為,有梏亡之矣13。梏之反覆,則其夜氣14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15。孔子曰:『操16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17。』惟心之謂與?」 今注 1 牛山:朱註:「齊之東南山也。」在今山東臨淄縣南。 2 郊:應作動詞用。即鄰近之義。本義「邑外曰郊」。 3 大國:指齊都。即臨淄。 4 斧斤:「斤」,也。斧之刃縱,斤之刃橫,皆為斫木之具。 5 是其日夜之所息:「是」,猶「夫」也。「息」,休養。有「生長」之義。 6 萌櫱:「萌」,芽也。「櫱」,芽之旁出者也。 7 濯濯:光潔貌。 8 放其良心:朱註:「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謂仁義之心也。」「放」,放失。 9 旦旦:猶日日也。 10 平旦之氣:朱註:「謂未與物接之時,清明之氣也。」「平旦」,破曉時也。 11 幾希:無幾,即不多。 12 旦晝:趙註:「晝日也。」按:「旦晝」與上文「日夜」相對。「日夜」,由日入夜,指黃昏以後至黎明之間。「旦晝」,由朝至晝,指白天之時間言。 13 有梏亡之矣:「有」,同又。「梏」,舊趙本作牿。《說文》:「梏,手械也。牿,牛馬牢也。」二義並不可通。疑「梏」「牿」並捁之形誤。捁,即「攪」。謂平旦所萌良心,至白日又被攪亂消亡矣。《漢書·馬融傳》章懷註:「捁,古文攪字。」可證。《說文》:「攪,亂也。」故趙氏訓「捁」曰亂。 14 夜氣:即平旦之氣。 15 故苟得其養……無物不消:趙註:「誠得其養,若雨露於草木,法度於仁義,何有不長也。誠失其養,若斧斤牛羊之消草木,利慾之消仁義,何有不盡也。」 16 操:把持。 17 鄉:趙註:「鄉,猶里,以喻居也。」朱註:「孔子言心,操之則在此,舍之則失去,其出入無定時,亦無定處如此。孟子引之,以明心之神明不測,得失之易而保守之難,不可頃刻失其養,學者當無時而不用其力,便神清氣定,常如平旦之時,則此心常存,無適而非仁義也。程子曰:『心豈有出入,亦以操舍而言耳。操之之道,敬以直內而已。』」又「鄉」同向,作方向解,亦通。 今譯 孟子說:「齊國牛山的樹木,從前是很茂美的,只因鄰近都城的郊外,人們多把它砍伐去,還怎能保持它的茂美呢?這山上日夜所生長的,雨露所滋潤的,並不是沒有芽杈生長出來,可是牛羊隨時吃掉它,所以才像這樣光禿禿的。人見它光禿禿的,就以為它從來沒有長過森林,這難道是山的本性嗎?存在人身上的,難道真沒有仁義的心嗎?人之所以放失掉他的良心,也和斧子對於樹木一樣,天天砍伐它,還能夠茂美嗎?一個人日夜所生長的,在天明時,沒有和外物接觸以前,神氣清明,他的喜好和厭惡與常人相近很少。但一到白天,又被所做的行為把那清明夜氣擾亂丟失了。如果一再地擾亂丟失,連那點清明夜氣也不能保存,清明夜氣不能保存,就和禽獸相差不遠了。人們看他和禽獸差不多,便以為他原來沒有好的才質;難道這真是人的本性嗎?所以只要得到適當的培養,沒有一物不能生長;假使失去了適當的培養,沒有一物不消亡。孔子說:『把握住便能存在,捨棄了就會亡失。它的進出沒有定期,也不知它一定的居處。』這就是說人心吧!」 章旨 此章再申述上章「人性本善」之旨。說明所以不善,因失其養,而捁亡其良心。尤重一「養」字,養其至善之心也。 (九)無惑章 孟子曰:「無或乎王1之不智也!雖有天下易生之物2也,一日暴3之,十日寒4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5焉何哉!今夫弈6之為數7,小數也;不專心致志8,則不得也。弈秋9,通國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誨二人弈,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弈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10弓繳11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為是其智弗若與12?曰:非然也13。」 今注 1 無或乎王:朱註:「或,與惑同。疑怪也。王,疑指齊王。」 2 易生之物:指草木五穀。 3 暴:同曝。曬之,溫之。 4 十日寒:十日陰寒以殺之。 5 萌:芽也。 6 弈:圍棋。 7 數:技。 8 專心致志:謂專其心,堅其志。 9 弈秋:古之善弈者,名秋。 10 援:引也。 11 繳:音灼。以繳系矢而射也。 12 為是其智弗若與:「為」與「謂」同義。王氏《經傳釋詞》:「言謂是其智弗若也。」趙註:「為是,謂其智不如也。」分「謂」為二,失之。 13 非然也:謂非其智不若,以不專心致志也。 今譯 孟子說:「別怪那齊王不聰明啊!雖是天下最易生長的植物,假如一天曝曬它,十天陰寒它,也就不能生長了。我去見齊王時也很少,當我退出時,那些令他陰寒的小人又和他接近。我就能使他發點芽,但又有什麼用呢?現在拿下圍棋的技能來說,這本是很小的玩意兒罷了。假使一個人不能專心致志,便不得它的精妙。弈秋是國手,現在他教兩個人下圍棋,一個專心致志,把弈秋所教的全記在心中;另一個雖然也在聽,卻一心以為大雁鵝要飛來,想拿起弓,用繩子繫著箭去射它。雖是和人一起共同學習,總趕不上人家好。是因為聰明不如人嗎?不是的,只是不肯專心致志罷了。」 章旨 此章言人君進賢,應專心不二,其智乃出。譬如種樹下棋,雖是小道,如不專心,亦不能有成。所謂「術業有專攻」。 (十)魚我章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1,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2,故不為苟得3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4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5,一豆羹6,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7而與之,行道之人8弗受;蹴爾9而與之,乞人不屑10也。萬鍾11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12?鄉13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14?此之謂失其本心15。」 今注 1 熊掌:亦名熊蹯。《本草綱目》:「熊冬月蟄時不食,飢則舐其掌,故其美在掌。」 2 有甚於生者:趙註:「謂義也。」 3 苟得:朱註:「得,得生也。」「不為苟得」,即不為苟且全生以害義也。 4 辟:同避,謂苟免於死也。 5 簞食:盛飯竹器,圓曰「簞」,方曰「笥」。「食」,音飼。飯也。 6 豆羹:「豆」,刻木為之,盛漿殽器。「羹」,菜肉雜煮食品,或湯類。 7 嘑爾:咄啐之貌。「嘑」,同呼。 8 行道之人:朱註:「路中凡人也。」 9 蹴爾:踐踏。 10 屑:潔也。 11 萬鍾:「鍾」,古量器。受六斛斗。萬鍾,言祿之多也。 12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朱註:「謂所知識之窮乏者感我之惠也。」「得」,通德。「與」,同歟。 13 鄉:同向。昔也。 14 是亦不可以已乎:朱註:「言三者身外之物,其得失比生死為甚輕。鄉為身死猶不肯受呼蹴之食,今乃為此三者而受無禮義之萬鍾,是豈不可以止乎?」已,止也。 15 本心:朱註:「謂羞惡之心。」 今譯 孟子說:「魚,是我所愛好的;熊掌,也是我所愛好的,如果兩樣不能兼得,只有捨棄魚而取熊掌。同樣,生命,是我所愛好的;義禮,也是我所愛好的,如果兩樣不能兼得,只有捨去生命而取義禮。因為生命固然是我愛好的,但我所愛好還有超過生命的,所以不肯苟且得生。死亡是我所憎惡的,但我所憎惡還有超過生命的,所以不肯苟且避患。假使人所愛好沒有超過生命的,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用呢?假使人所憎惡沒有超過死亡的,凡是可以逃避死亡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做呢?照這樣做,就可以保全生命,有時卻不肯用的;照這樣做,就可以避免禍患,有時卻不肯做的。這就是人所愛好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人所憎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不單是賢人有這種羞惡的心,實際上是人人都有的,只不過賢人能使它不喪失罷了!一籃飯,一碗湯,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要餓死。如厲聲呵斥著給人吃,即使飢餓,行路人也不會接受;要是用腳踐踏著給人吃,就連乞丐也不屑一顧。萬鐘的俸祿,就不辨別是否合於禮義而接受了,這萬鐘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房屋的華美,妻妾的侍奉和我所相識的窮朋友感激我的周濟嗎?以前寧願餓死也不肯接受,現在為了房屋的華美卻接受了;以前寧願餓死也不接受,現在為了妻妾侍奉卻接受了;以前寧願餓死也不接受,現在為了我所相識的窮朋友感激我的周濟卻接受了。難道不可以拒絕不受嗎?這就是喪失掉本來的良心了。」 章旨 此章示人當從生死關頭看破富貴利達之私,以存其羞惡之本心。 (十一)人心章 孟子曰:「仁,人心1也;義,人路2也。舍其路而弗由,放3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4而已矣!」 今注 1 人心:朱註:「仁者,心之德也。程子所謂心譬如谷種,仁則其生之性是也。然但謂之仁則人不知其切於己,故反而名之曰『仁心』,則可以見其為此身酬酢萬變之主,而不可須臾失矣。」 2 人路:朱註:「義者,行事之宜。謂之人路,則可以見其為出入往來必由之路,而不可須臾舍矣。」 3 放:亡失也。 4 求其放心:趙註:「人知求雞犬,莫知求其心者,惑也。學問所以求之矣。」朱註:「學問之事,固非一端,然其道則在於求其放心而已。蓋能如是,則志氣清明,義理昭著,而可以上達,不然,則昏昧放逸,雖曰從事於學,而終不能有所發明矣。故程子曰:聖賢千言萬語,只是欲人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復入身來,自能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也。此乃孟子開示切要之言,程子又發明之,曲盡其指,學者宜服膺而勿失也。」 今譯 孟子說:「仁,就是人的本心;義,就是人的大路。拋棄大路而不行走,丟失本心而不尋求,真是可憐啊!有人雞犬丟失了都曉得去尋找,但有人丟失了本心,卻不曉得找尋回來。研究學問的道理,沒有別的,只要把丟失的心找回來就是了。」 章旨 此章強調收其放心,然後方能研究學問。 (十二)今有章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1,屈而不信2;非疾痛害事3也。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4也。」 今注 1 無名之指:手之第四指。 2 信:同伸。下「信」亦同。 3 害事:謂妨害於事也。 4 不知類:不知輕重大小之等類也。 今譯 孟子說:「現在有個人,他的第四指彎曲不能伸直,但並不覺得痛,也不礙什麼事。如果能把這個指頭伸直,就是像秦楚那麼遠的路,也會去醫治。是因為指頭不如人呢!指頭不如人,就知道厭惡;心不如人,就不知道厭惡。這可以說是不知輕重!」 章旨 此章借指為喻,警人不知輕重之施。 (十三)拱把章 孟子曰:「拱把1之桐梓2,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3。」 今注 1 拱把:朱註:「拱,兩手所圍也。把,一手所握也。」 2 桐梓:兩木名。材質堅硬,可供建築及器具之用。 3 至於身……弗思甚也:趙註:「言莫知養身,而養其樹木,失事違務,不得所急,所以誡未達者也。」 今譯 孟子說:「需要兩手合圍,或一手把握的桐樹、梓樹,人要它生長,都曉得怎樣去培植它。至於自身,卻不曉得怎樣去培養,難道愛己身還不如愛桐樹、梓樹嗎?實在太不用心去想了。」 章旨 此章示人只知養樹木,而忘養身,本末倒置。 (十四)人之章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愛;兼所愛,則兼所養也。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體有貴賤,有小大1,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今有場師2,舍其梧檟3,養其棘4,則為賤場師焉。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5人也。飲食之人6,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 今注 1 體有貴賤,有小大:朱註:「賤而小者,口腹也;貴而大者,心志也。」 2 場師:治場圃之人。 3 梧檟:「梧」,梧桐。「檟」,音賈,山楸樹。二者皆材木之美者。 4 棘:「」,音二,酸棗。「棘」,荊棘。二者皆非美材也。 5 狼疾:錯亂也。趙註:「此為狼藉亂不知治疾之人也。」陳天祥《四書辨疑》:「疾本藉字之誤,狼藉,言其亂也。」 6 飲食之人:專養口腹之人也。 今譯 孟子說:「一個人對己身,應該全都是愛惜的。既然全都愛惜,就要多加保養。沒有一尺一寸的皮膚不應該不愛惜,也沒有一尺一寸的皮膚不應該不保養。審察他保養的好不好,無須用其他的方法,只要在自身求取便行了。身體各部有貴賤,也有大小的分別,不要只顧小的口腹之惠,而妨害了大的心志;也不要只注意輕賤的,妨害貴重的。只注意養口腹的,那是小人;養心志的,便是大人。現在有個管理園圃的師傅,捨棄梧檟有用的大木,反而去培養棘無用的雜樹,這是普通的師傅了。只保養一個手指頭,反而失去了肩脊,自己還不知道,這就犯了心志錯亂的毛病。專注意吃喝的人,人人看不起他,因他只知保養小的口腹,而失去大的心志。若專注意飲食之惠的人,又能不失那心志的修養,那麼,口腹的保養豈止為了一尺一寸的皮膚呢?」 章旨 此章承上章之旨再示人養身之方:在於心志之養。 (十五)鈞是章 公都子問曰:「鈞1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2為大人,從其小體3為小人。」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4,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5。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6,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 今注 1 鈞:同均;同也。 2 大體:朱註:「心也。」趙註:「心思禮義。」 3 小體:朱註:「耳目之類也。」趙註:「縱恣情慾。」 4 官:朱註:「官之為言司也。耳司聽,目司視,各有所職,而不能思……而以思為職。」 5 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趙註:「物,事也,利慾之事來交引其精神。」焦循《正義》曰:「物之義為事,耳目之視聽事也,外來之利慾,亦事也。物交物,謂以外來之利慾交於耳目之視聽,斯時若不以心之思治之,則視聽之事蔽於利慾之事。視聽之事所以蔽於利慾之事者,緣利慾之事交接於視聽之事,因而引誘此視聽也。」 6 此天之所與我者:趙註:「比方天所與人性情。」朱註:「此天之此舊本多作比,而趙注亦以比方釋之。今本既多作此,乃未詳孰是?但作比方於義為短,故且從今本雲。」按:阮元、王念孫等皆以趙注「比方」為是,今姑依朱子,且從今本。 今譯 公都子問道:「同樣是人,有的是大人,有的是小人,這是什麼緣故?」孟子說:「依照心志去做,就是大人;隨著感官去做,就是小人。」公都子說:「同樣是人,有的依照心志去做,有的隨著感官去做,這又是什麼緣故?」孟子說:「耳目的官能是不會思考的,外來的聲色很容易蒙蔽它,這聲色的外物和耳目的官能接觸起來,耳目官能就被它引誘而去了。心的官能是主宰思考的,能夠思考,就能獲得義理;不能思考,便得不到。耳目和心都是天賜給我們的,只要先立大體的心,自然那小體耳目就不會被外物所奪了。這就成為大人了。」 章旨 此章示人以立志之學,宜先立其大者。尤其重在一「思」字,此天之所與我者。 (十六)天爵章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1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2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3。」 今注 1 天爵、人爵:朱註:「修其天爵,以為吾分之所當然者耳。人爵從之,蓋不待求之而自至也。」趙註:「天爵以德,人爵以祿。」 2 要:音邀,求也。 3 終亦必亡而已矣:朱註:「修天爵以要人爵,其心固已惑矣。得人爵而棄天爵,則其惑又甚焉。終必並其所得之人爵而亡之也。」 今譯 孟子說:「有天然的爵位,有人世的爵位。能實踐仁義忠信,樂於行善而不厭倦,這就是天然爵位。公卿大夫等官職,就是人世的爵位。古時的人修好了天然的爵位,人世的爵位自然隨著有了。現在的人,修天然的爵位,是藉此來求取人世的爵位,已經得到人世爵位,便拋棄了天然的爵位,真是糊塗到了極點,結果,連人世的爵位也一併丟掉了。」 章旨 此章戒人應修天爵,而樂善好道,不可作偽。 (十七)欲貴章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己者1,弗思耳矣。人之所貴者2,非良貴3也;趙孟4之所貴,趙孟能賤之。詩云5:『既醉以酒,既飽6以德。』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7之味也。令聞廣譽8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9也。」 今注 1 人人有貴於己者:趙註:「人人自有貴者在己身,不思之。在己者,謂仁義廣譽也。」朱註:「貴於己者,謂天爵也。」 2 人之所貴者:朱註:「謂人以爵位加己而後貴也。」 3 良貴:猶言最貴。焦循《正義》曰:「《山海經·西山經》瑾瑜之玉為良。註:良言最善也。故良貴猶雲最貴。」 4 趙孟:晉卿也。王夫之謂:「趙孟,乃泛然之詞,猶今俗雲趙甲錢乙,不必求人以實之。」 5 詩云:《詩經·大雅·既醉》之篇。 6 飽:充足。 7 膏粱:肥肉,美谷也。 8 令聞廣譽:美名也。「令」,善也。「聞」,音問。亦譽也。 9 文繡:文衣繡裳,即華美之服也。 今譯 孟子說:「希望尊貴,是人人所同有的心理。其實人人皆有自己尊貴的地方,只是不去思想罷了。人家所給予的尊貴,並不是最尊貴的。趙孟所能給予人的尊貴,也能奪去尊貴使他貧賤。《詩經》上說:『已經吃醉了好酒,又飽足了美德。』這就是飽足了仁義,所以不用羨慕人家肥肉精飯的美味了。同時有良好的聲名,擴大名譽,稱頌到自身來,所以也不用羨慕人家華美的服飾了。」 章旨 此章戒人慾求貴,當求「飽乎仁義」之良貴。 (十八)仁之章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1。亦終必亡2而已矣。」 今注 1 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朱註:「與,猶助也。仁之能勝不仁,必然之理也。但為之不力,則無以勝不仁,而人遂以為真不能勝,是我之所為,有以助於不仁者也。」 2 終必亡:趙註:「亡,猶無也。亦終必無仁矣。」朱註:「言此人之心,亦且自怠於為仁,終必並與其所為而亡之。」 今譯 孟子說:「仁德必勝過不仁,就像水必勝過火。現在行仁德的人,就像用一杯水去救一車著火的柴,火不能滅,就說水不能勝火。這種說法正是助長那些不仁的氣焰,去做非常不仁的事。最後一定弄到一點仁德都沒有為止!」 章旨 此章勉人盡力行仁,不可推三諉四。 (十九)五穀章 孟子曰:「五穀者,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荑稗1。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今注 1 荑稗:朱註:「荑,音蹄。稗,蒲賣反,讀敗。草之似谷者,其實亦可食;然不能如五穀之美也。但五穀不熟,則反不如荑稗之熟,猶為仁而不熟,則反不如他道之有成,是以為仁必貴乎熟,而不可徒恃其種之美。又不可以仁之難熟,而甘為他道之有成也。」《正義》曰:「謹按不如荑稗,猶孔子言博弈猶賢。孔子非教人學博弈,孟子非教人種荑稗也。」 今譯 孟子說:「五穀,是各樣種子中最好的。若是種得不成熟,還不如似谷的荑稗有用。至於仁,也要能夠修養成熟才好。」 章旨 此章言仁之修養,重在純熟而已。 (二十)羿之章 孟子曰:「羿1之教人射,必志於彀2;學者亦必志於彀。大匠誨人,必以規矩3;學者亦必以規矩。」 今注 1 羿:古之善射者。已見《離婁篇·逢蒙章》。 2 必志於彀:朱註:「志,猶期也。彀,滿也。滿而後發,射之法也。」 3 大匠誨人,必以規矩:趙註:「大匠,攻木工。規,所以為圓也,矩,所以為方也。誨,教也。教人必須規矩,學者以仁義為法式,亦猶大將以規矩者也。」 今譯 孟子說:「羿教人射箭,一定要拉滿了弓;學射的,也一定要拉滿了弓。大匠教人,必定要用圓的規、方的矩,學工匠的,也必用圓的規、方的矩。」 章旨 此章示教與學,必不能離開規矩準繩。 (二十一)任人章 任人1有問屋廬子2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色與禮孰重?」曰:「禮重。」曰:「以禮食,則飢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3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4,以告孟子。孟子曰:「於5答是也何有6!不揣7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8。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9,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10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11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則不得食;則將之乎?逾東家牆而摟12其處子13,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今注 1 任人:任國之人。任,平聲。周末小國,風姓。太昊後。今山東省濟州任城即其地。 2 屋廬子:名連,孟子弟子。 3 親迎:古禮:親至女家迎女以歸也。 4 之鄒:「之」,往也。「鄒」,亦作鄹,古國名。本邾婁國,戰國時,魯穆公改稱鄒。周武王封顓頊於此。故城在今山東省鄒縣東南。 5 於:趙註:「音烏。嘆辭也。」朱註:「於,如字。」 6 何有:朱註:「不難也。」《正義》曰:「於,如字,不讀烏,若於答此任人之說,何難之有?」 7 揣:稱量揣度也。 8 岑樓:朱註:「樓之高銳似山者。」 9 一鉤金:趙註:「一帶鉤之金。」焦循《正義》:「才重三分兩之一。」朱註:「鉤,帶鉤也。金本重而帶鉤小,故輕。喻禮有輕於食色者。」 10 奚翅:「奚」,何也。「翅」,同啻,但也。 11 :戾也。俗謂扭轉也。 12 摟:牽也。曳聚也。 13 處子:處女。 今譯 有個任國人問屋廬子說:「禮和飲食,哪樣重要?」屋廬子說:「禮重要。」任國人又問:「女色和禮,哪個重要?」屋廬子說:「禮重要。」任國人又問:「要依著禮去吃,就要餓死;不按禮去吃,便可獲得吃的。這樣還一定要按照禮嗎?又像親自迎娶,就得不到妻子;不自親迎,就得到妻子。這一定要親自去迎接嗎?」屋廬子答不出。第二天他到鄒國去,便把這番話告訴了孟子。孟子說:「你回答這些話有什麼困難呢?不揣度事物的根本,只是比齊那上面的梢頭,那麼一方寸高的木頭,也可使它高過最高的樓。金子比羽毛重,這難道是指一帶鉤的金子和一車羽毛比量而說的嗎?拿飲食中最重要的和禮節最輕微的相比較,何止飲食較重呢?拿女色中最重大的,和禮節中最輕微的相比較,何止女色較重呢?你去回答他:假使扭轉哥哥的手背而搶奪他的食物,才能得到吃的,不如此,便得不到,那麼,你是不是要去扭轉呢?越過東家的牆去強擄他家的女子,就可得到妻子,不如此,便得不到,那麼,你是不是要去強擄呢?」 章旨 此章言禮當語其實,不可語其變。禮自重於食色。 (二十二)曹交章 曹交1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孟子曰:「然。」「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2!如何則可?」曰:「奚有於是3 ?亦為之而已矣。有人於此,力不能勝一匹雛4,則為無力人矣。今曰舉百鈞5,則為有力人矣。然則舉烏獲6之任,是亦為烏獲而已矣。夫人豈以不勝為患哉?弗為耳。徐行後長者,謂之弟7;疾行先8長者,謂之不弟。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為也。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9,是堯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曰:「交得見於鄒君,可以假館10。願留而受業於門。」曰:「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人病不求耳。子歸而求之,有餘師11。」 今注 1 曹交:趙註:「曹交,曹君之弟。交,名也。」 2 食粟而已:朱註:「言無他材能也。」 3 奚有於是:趙註:「何有於是言乎。」《小爾雅·廣言》:「奚,何也。」 4 一匹雛:一隻小雞。 5 百鈞:「鈞」,古衡名。三十斤也。百鈞,三千斤。 6 烏獲:秦人,秦武王時之力士,能舉千鈞。 7 弟:同悌。 8 先:當後而前也。 9 行:之行二行字,皆讀去聲,余如字。 10 假館:假借館舍以居也。 11 有餘師:猶言隨處是師也。「余」,多也。 今譯 曹交問孟子道:「人人都可以做到像堯舜那樣,有這個說法嗎?」孟子說:「是的。」曹交說:「我聽說周文王身高十尺,商湯身高九尺;現在交有九尺四寸高,只會吃飯罷了,要怎樣才可以成為堯舜呢?」孟子說:「這和身高有什麼關係?只要去實行就好了。譬如有個人在這裡,他的力量不能超過一隻小雞,他就是個沒有力量的人了。現在他說能舉起三千斤重的東西,就算他是有力量的人了。這麼來看,能舉起烏獲所舉的重量,就可以成為現在的烏獲了。談到做人之理,難道怕有什麼困難而做不到的嗎?只因他不肯去做罷了。在長輩後面慢慢地走,叫作悌;急急地走在長輩前面,叫作不悌。慢慢地走,難道人不能夠做到嗎?實是不肯做啊。原來堯舜的道理,不過孝悌二字罷了。你穿堯所穿的衣服,說堯所說的話,做堯所做的事,你也就是堯了;你穿桀的衣服,說桀的話,做桀的事,你也就是桀了。」曹交說:「我能去見鄒君,可向他借一宿舍,希望留在這裡受業於先生的門下。」孟子說:「道理就像大路一樣,豈是那麼難以明曉嗎?只怕人不肯去研究罷了。你回家去研究,隨時隨地都是道理,隨時隨地都有先生。」 章旨 此章言孝悌本乎天性,不假外求,但在為之而已矣。 (二十三)小弁章 公孫丑問曰:「高子1曰:『小弁2,小人之詩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3。」曰:「固4哉,高叟之為5詩也!有人於此,越人關弓而射之6,則己談笑而道7之。無他,疏之也。其兄關弓而射之,則己垂涕泣而道之。無他,戚8之也。小弁之怨,親親也;親親,仁也。固矣夫,高叟之為詩也!」曰:「凱風9何以不怨?」曰:「凱風,親之過小10者也。小弁,親之過大11者也。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磯12,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13。』」 今注 1 高子:齊人。 2 小弁:《詩經·小雅》篇名。趙註:「謂伯奇之作。伯奇,尹吉甫之子。事見蔡邕琴操。」朱註:「周幽王娶申後,生太子宜臼;又得褒姒生伯服,而黜申後,廢宜臼,於是宜臼之傅,為作此詩,以敘其哀痛迫切之情也。」 3 怨:抱怨親之過。 4 固:執滯不通也。 5 為:治也。 6 關弓而射之:關,與彎同。射,讀石音。 7 道:語也。 8 戚:親也。 9 凱風:《詩經·邶風》篇名。朱註:「衛有七子之母,不能安其室,七子作此以自責也。」此采鄭箋之說。焦循《正義》據《詩序》云:「孝子能盡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孔疏有「母遂不嫁」之說。謂七子之母,僅有欲嫁之心,後為七子所感,而不復嫁,故孟子以為過之小者。 10 親之過小:謂其失在一身而已。 11 親之過大:謂所關在天下國家之大也。 12 磯:朱註:「水激石也。」不可磯,言微激之而遽怒也。 13 五十而慕:朱註:「言舜猶怨慕,小弁之怨,不為不孝也。」焦循《正義》曰:「孟子引舜之五十而慕,以證《凱風》之不怨,非以證《小弁》之怨也。」按:焦說與朱注異,茲仍依朱注。 今譯 公孫丑問孟子道:「高子說:『《詩經·小弁》篇,是小人作的詩。』」孟子說:「怎麼見得?」公孫丑說:「他說是為著怨恨呢。」孟子說:「高老的解詩太固執呀!比如有個人在這裡,看見越人彎著弓要射他,便連說帶笑地勸他不要射,這沒有別的,因為同越人是很疏遠的。如果是哥哥彎著弓要射人,必定流著涕淚勸他不要射,這沒有別的,因為是手足的情分啊。《小弁》這篇詩的怨,是親愛他的父親;親愛他的父親,正是仁呢。高老的解詩太固執呀!」公孫丑說:「《凱風》那篇詩,為什麼不怨呢?」孟子說:「《凱風》詩中,母親過錯小;《小弁》詩中,父親過錯大。父親過錯大還不怨,不免太疏遠親思了;母親過錯小還要怨,未免太激動而不容忍母親。疏遠父親,不容忍母親,都是不孝啊!孔子曾說:『舜是最孝順的,到了五十歲,還怨著自己而慕念父母。』」 章旨 此章闡明「仁親」之旨,故《小弁》有怨,而《凱風》不怨。 (二十四)宋章 宋牼1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2。曰:「先生將何之?」曰:「吾聞秦楚構兵3。我將見楚王說4而罷之。楚王不悅,我將見秦王說而罷之。二王,我將有所遇5焉。」曰:「軻6也,請無問其詳,願聞其指7。說之將何如?」曰:「我將言其不利也。」曰:「先生之志則大矣,先生之號8則不可。先生以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於利以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於利也。為人臣者,懷9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10;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義11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於仁義而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於仁義也。為人臣者,懷仁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仁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仁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懷仁義以相接也。然而不王12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 今注 1 宋牼:趙註:「宋人,名牼。」《莊子·天下》篇有宋鈃,《荀子·非十二子》篇亦有宋鈃。楊註:「宋鈃宋人,與孟子尹文子彭蒙慎到同時。孟子作宋牼。鈃與牼同音,口莖反。」按:宋牼宋鈃,蓋為一人。 2 石丘:地名。又作石邱。或雲宋地。 3 構兵:交兵。 4 說:音稅。以言語喻人,使從己也。 5 遇:合也。 6 軻:孟子尊重對方,故自稱名。 7 指:同旨。即「意向」。 8 號:謂用號召之名。 9 懷:內心之思念。 10 接:合,會。 11 仁義:二字乃至道之張本。可化干戈為玉帛。正與「利」有別。孟子平生大經綸大學問即在此「仁義」二字。 12 王:讀旺。謂以德行仁,天下歸往也。 今譯 宋牼將去楚國,孟子在石丘遇見他,就問道:「先生將往哪裡去?」宋牼說:「我聽說秦楚兩國將要交戰,我打算去見楚王,勸說他罷兵。如果楚王不喜歡聽我的話,我打算再去見秦王,勸說他罷兵。這兩個國王中,總有一個會和我意見相合的。」孟子說:「軻也不必請問個仔細,只願聽你所說旨趣,你預備怎麼說?」宋牼說:「我預備說交戰不利啊。」孟子說:「先生的志向很大,先生的口號卻是不可以的。先生用利去勸秦楚的國王,秦楚國王為著貪利,便罷三軍的兵,這三軍將士也高興罷兵而會愛私利了。從此,做臣子的,存著利心去侍奉他的君王;做兒子的,存著利心去侍奉他的父親;做弟弟的,存著利心去侍奉他的哥哥。這樣一來,君臣、父子、兄弟之間,完全拋棄了仁義,只存著利心去交接,這樣還不亡是沒有的。先生如用仁義去勸說秦楚的國王,秦楚國王喜歡了仁義,便罷去三軍的將士,這三軍的將士,都樂於罷兵而喜歡仁義。做臣子的,存著仁義心去侍奉他的國君;做兒子的,存著仁義心去侍奉他的父親;做弟弟的,存著仁義心去侍奉他的哥哥。這樣一來,君臣、父子、兄弟,完全拋棄了利的想法而存著仁義之心來相交接。這樣還不能使人民歸往而治天下,也是沒有的。何必要說利呢?」 章旨 此章因宋牼之遊說,明辨義利之殊。 (二十五)居鄒章 孟子居鄒,季任為任處守1;以幣交,受之而不報2。處3於平陸。儲子4為相;以幣交,受之而不報。他日,由鄒之任,見季子;由平陸之齊,不見儲子。屋廬子喜曰:「連得間矣5。」問曰:「夫子之任見季子,之齊不見儲子:為其為相與?」曰:「非也。書曰6:『享多儀7,儀不及物曰不享8,惟不役9志於享。』為其不成享10也。」屋廬子悅。或問之。屋廬子曰:「季子不得之鄒11,儲子得之平陸12。」 今注 1 季任為任處守:季任,任君之弟。任,小國,風姓。任君朝會於鄰國,季任為之居守其國,故曰「處守」。 2 不報:朱註:「來見則當報之,但以幣交,則不必報也。」 3 處:居也。 4 儲子:齊人,為齊相。 5 連得間矣:屋廬子名連。朱註:「屋廬子知孟子之處此必有義理,故喜得其閒隙而問之。」 6 書曰:《周書·洛誥》之篇。 7 享多儀:「享」,奉獻。「多」,重。言奉獻以禮儀為重也。 8 儀不及物曰不享:「物」,事。「不及」,不足。謂禮儀所當行之事不足,即是不獻享,故曰「不享」。 9 役:用。 10 為其不成享:因其不成獻享之禮,故不享。朱註:「孟子釋書意如此。」按:朱注非,應是孟子釋所以之齊不見儲子之因也。 11 季子不得之鄒:謂季子為君居守,不得越境至鄒,以見孟子,則以幣交而禮已盡。 12 儲子得之平陸:謂儲子為齊相,可以至齊之平陸,乃交但以幣交,可見尊賢之意不足也。趙註:「言君子交接,動不違禮,享見之儀,亢答不差。是以孟子或見或否,各以其宜者也。」 今譯 孟子住在鄒國的時候,季任替他哥哥任君留守任國,使人拿幣帛來交給孟子,孟子接受了,並不答謝他。孟子住在平陸的時候,儲子做齊國的宰相,也使人拿幣帛來交給孟子,孟子接受了,也不答謝他。後來孟子由鄒國到了任國,特去見季任,由平陸到齊國,卻不去見儲子。屋廬子知道後很高興地說:「我可以有機會去請教夫子了。」因問孟子道:「夫子到任國去見任子,到齊國卻不見儲子,是不是因儲子只做個宰相呢?」孟子說:「不是的。《書經》上說:『奉獻禮品應以禮節為重,如果禮節不及禮品,就等於沒有奉獻,因為他沒有誠意。』我不去見儲子,就是因他不成奉獻的禮數。」屋廬子聽了非常悅服。有人問他什麼意思,屋廬子說:「季子有守國的責任,所以不能親自來見孟子;儲子是齊國的宰相,可以到平陸來見孟子的。」 章旨 此章言君子交接之際,皆以禮為準。 (二十六)淳于章 淳于髡1曰:「先名實2者,為人也。後名實者,自為3也。夫子在三卿4之中,名實未加於上下5而去之。仁者6固如此乎?」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賢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湯,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惡污君,不辭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趨7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曰:「魯繆公之時,公儀子8為政,子柳9子思為臣,魯之削10也滋甚。若是乎賢者之無益於國也?」曰:「虞11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繆公用之而霸。不用賢則亡;削,何可得與!」曰:「昔者王豹12處於淇13而河西善謳;綿駒14處於高唐,而齊右善歌;華周15杞梁16之妻,善哭其夫而變國俗。有諸內必形諸外。為其事而無其功者,髡未嘗睹之也。是故無賢者也;有,則髡必識之。」曰:「孔子為魯司寇17,不用18。從而祭,燔肉19不至;不稅冕而行20。不知者以為為肉也;其知者以為為無禮21也。乃孔子則欲以微罪行,不欲為苟去。君子之所為,眾人固不識也。」 今注 1 淳于髡:齊國贅婿,博聞強記,滑稽多變;數使諸侯,未嘗屈辱。 2 名實:朱註:「名,聲譽也。實,事功也。」 3 為:為人、自為、為肉、為無禮之「為」皆讀去聲。 4 三卿:《禮記·王制》:「大國三卿。」按:指司馬、司徒、司空而言。 5 名實未加於上下:朱註:「言上未能正其君,下未能濟其民也。」 6 仁者:朱註:「無私心,而合天理之謂。」 7 趨:讀去聲。志趣,歸向。 8 公儀子:名休,魯博士。相繆公,奉法循理,百官自正。 9 子柳:泄柳也。魯賢士。字子柳。 10 削:國土日削也。「削」,有侵奪義。 11 虞:國名。舜之先封於虞。武王克殷,封虞仲於此。故城在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 12 王豹:衛人,善謳。 13 淇:水名。 14 綿駒:齊人,善歌。處於高唐(齊西邑)而齊右(齊之西部)化之。言齊西之人皆善歌。按焦循《正義》:「謳歌同一長言,而歌依於樂,謳不依於樂。其所以分也。」 15 華周:一作華舟,即華旋,齊國大夫。 16 杞梁:名殖,齊國大夫,莊公伐莒時,與華周共戰死。事見《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及《列女傳》。 17 司寇:官名,古六卿之一。掌刑獄。 18 不用:謂言不見用。 19 燔肉:祭肉。 20 不稅冕而行:「稅」,同脫。「冕」,與祭時所戴禮冠。大夫以上之禮冠,不可作常冠戴之以行者。而孔子乃放置其冕不及,即便離去,喻匆促也。 21 為無禮:「為」,因也。 今譯 淳于髡向孟子說:「先講求名聲和事業的人,是為著利益眾人;後講求名聲和事業的人,是為著獨善己身。夫子位列三卿之中,名聲和事業在上沒能做到匡正國君,在下沒能做到助濟人民,就辭職而去,仁人應該是這樣的嗎?」孟子說:「寧願待在下位,不願用自己的賢才去侍奉不賢的君主,那是伯夷。五次去歸就湯,五次去歸就桀,那是伊尹。不討嫌卑污的國君,不推辭低微的小官,那是柳下惠。這三個人的行徑雖是不同,但他們的趨向卻是一致的。一致的是什麼?便是仁道。君子所求的也不過是仁道罷了,何必一定要行徑相同呢?」淳于髡說:「魯繆公時,公儀子執掌國政,泄柳、子思都是臣子,可是魯國的土地被侵奪更厲害,賢人對於國家的無益,竟是這樣的啊!」孟子說:「虞國不用百里奚就亡了國,秦國用了他,就稱霸諸侯,不用賢人,便遭亡國之痛,連那國土被侵奪的情形也得不到啊!」淳于髡說:「從前王豹住在淇水,河西的人都善於謳;駒住在高唐,齊國西部的人都善於歌。華周和杞梁的妻子,善於哭她們的丈夫,改變了齊國的風俗,所以一個內有才學的人必定會表現出來。若是有才學的人做了這件事,還不能收到功效,我從來沒有見過。所以,現在真是沒有賢人,如果有,我必定知道。」孟子說:「從前孔子做魯國的司寇不受重用,有一次隨魯君祭祀,又沒有分給祭肉,於是孔子連禮帽都來不及脫,便匆忙地走了。不知道的人,以為孔子是為祭肉;知道的人,以為魯君對孔子無禮。殊不知孔子是特借他的小過失而離開,不願苟且地出走。君子行事,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的。」 章旨 此章言君子行事,自有禮義,淳于髡徒夸「名實」,如何識得仁賢。 (二十七)五霸章 孟子曰:「五霸1者,三王2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天子適3諸侯曰巡狩,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4 。春省耕5而補不足,秋省斂6而助不給。入其疆,土地辟7,田野治,養老尊賢,俊傑在位,則有慶8;慶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蕪,遺老失賢,掊克9在位,則有讓10。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11。是故天子討而不伐12,諸侯伐13而不討。五霸者,摟14諸侯以伐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桓公為盛。葵丘15之會;諸侯束牲載書16而不歃血17。初命曰:『誅不孝;無易樹子18;無以妾為妻。』再命曰:『尊賢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無忘賓旅。』四命曰:『士無世官;官事無攝19;取士必得無專殺大夫20。』五命曰:『無曲防21,無遏糴22;無有封而不告23。』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今之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長君之惡24其罪小,逢君之惡25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惡。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 今注 1 五霸:指春秋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莊王之五伯。「霸」,又作伯。 2 三王:指三代夏禹、商湯、周文武之三王。 3 適:往也。 4 述職:諸侯朝於天子,陳述其職守。 5 省耕:省察人民之耕種情形。 6 省斂:「省」,審察。「斂」,收聚。謂審察人民之收成。 7 辟:開拓也。 8 慶:賞。 9 掊克:聚斂朘民之臣。 10 讓:讀上聲,責也。 11 六師移之:「六師」,謂天子之六軍。「移之」,謂討伐而變置之。 12 討而不伐:朱註:「討者,出命以討其罪,而使方伯連師,帥諸侯以伐之也。」 13 伐:奉天子之命,聲其罪以伐之。 14 摟:強牽也。謂「五霸強牽諸侯以伐諸侯,不以王命也。」 15 葵丘:春秋宋地。在今河南省東仁縣境。有葵丘聚。按《考城縣誌》:「葵丘東有盟台。其地名盟台鄉。」 16 束牲載書:「束牲」,謂縛其牲而不殺。「載書」,盟書。 17 歃血:血,謂盟以示信。 18 無易樹子:朱註:「樹,立也。已立世子,不得擅易,初命三事,所以終身正家之要也。」 19 官事無攝:朱註:「當廣求賢才以充之,不可闕人廢事也。」 20 無專殺大夫:大夫有罪,則當請命天子,而後殺之。「專」,擅專也。 21 曲防:曲為堤防,或壅之不使流入鄰國,或決之以鄰國為壑也。 22 遏糴:謂鄰國有災荒,不可閉糴使其民不得食。 23 無有封而不告:謂不得專封國邑而不告於天子。 24 長君之惡:朱註:「君有過不能諫,又順之者,長君之惡也。」 25 逢君之惡:朱註:「君之過未萌,而先意導之者,逢君之惡也。」 今譯 孟子說:「春秋時的五霸,都是三王的罪人;現在的諸侯,又是五霸的罪人;現在的大夫,又是今日諸侯的罪人。天子到諸侯的國里,叫作巡狩;諸侯朝見天子,叫作述職。春天要審察百姓的耕種,並補給他們的不足;秋天要審察百姓的收穫,並補助他們的不足。天子走進諸侯的國境,看見土地已經開闢,田野已經耕種,敬養老人,尊重賢人,有才能的人都有了職位。這樣就有賞,賞的是土地。如果走進他的國境,看見土地皆荒蕪,遺棄老人,不用賢人,聚領剝削的人皆有職位。這樣就要加大懲罰。諸侯一次不來朝見,就降低他的爵位;再不來朝見,就削減他的封地;三次不來朝見,就出動六師征討他,另外立一個諸侯。天子只下令聲討有罪的諸侯,不親自去攻伐。諸侯是奉命攻伐有罪的諸侯,不擅自出令聲討。五霸這些人,竟然強迫諸侯去討伐諸侯,所以說五霸是三王的罪人。五霸當中,要數齊桓公最強盛。他在葵丘會合諸侯時,只是縛好牲畜,上載盟書,並不殺牲取血來立誓言。盟誓第一條說:『誅戮不孝的人,不更換太子,不立妾為妻。』第二條說:『尊重賢人,培植英才,以表揚有德行的人。』第三條說:『尊敬老人,慈愛幼小,不要忘記款待外來的旅客。』第四條說:『士的爵位,不得世襲;官任一職,不得兼差;取拔真才之士,不得擅殺大夫。』第五條說:『不建築曲堤,免害鄰國;不得禁止糴米;不得有所封賞,而不上報天子。』最後又叮嚀說:『凡是我同盟的人,簽約以後,就要攜手合作,一切都要遵照盟約,共同和好。』現在的諸侯,都違反了這五條盟約。所以說現在的諸侯是五霸的罪人啊!任意屈從國君的惡,他的罪還小;先意迎合引誘他國君的惡,他的罪可大了。現在的大夫,都是迎合國君的惡,所以說,現在的大夫,都是現今諸侯的罪人啊!」 章旨 此章痛王道之不行,世風日壞,特指陳大夫諸侯之罪,借警當世。 (二十八)魯欲章 魯欲使慎子1為將軍。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2,謂之殃民。殃民者,不容於堯舜之世。一戰勝齊,遂有南陽3,然且不可。」慎子勃然不悅曰:「此則滑釐所不識也。」曰:「吾明告子。天子之地方千里;不千里,不足以待諸侯4。諸侯之地方百里;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廟之典籍5。周公之封於魯,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而儉6於百里。太公7之封於齊也,亦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也,而儉於百里。今魯方百里者五。子以為有王者作,則魯在所損8乎?在所益乎?徒取諸彼以與此,然且仁者不為;況於殺人以求之乎!君子之事君也,務引其君以當道9,志於仁10而已。」 今注 1 慎子:名滑釐,魯臣。趙註:「慎子善用兵者。」 2 不教民而用之:朱註:「教民者,教之禮義:使之入事父兄,出事長上也。用之,使之戰也。」 3 南陽:齊地名。今山東省鄒縣。 4 待諸侯:朱註:「謂待其朝覲聘問之禮。」 5 宗廟之典籍:朱註:「祭祀會同常制也。」 6 儉:約也,少也。儉於百里,謂少於百里也。 7 太公:即姜尚。 8 損:減之也。 9 當道:朱註:「謂事合於理。」 10 志於仁:謂一心專意在仁。「志」,心之所嚮往也。 今譯 魯國想使慎子做將軍。孟子說:「不教百姓習禮義,就令他們去打仗,這叫作害民。斷不能容於堯舜的時代。即使打勝了齊國,取得了南陽,也是不可以的。」慎子變了臉色,不高興地說:「這種話,我滑釐聽不懂。」孟子說:「我明白地告訴你:周家初定製度,天子之地是方圓千里,沒有方圓千里,就不足以接待諸侯;諸侯之地是方圓百里,沒有方圓百里,就不足以保守宗廟的典制冊籍。周公封在魯國的土地,是方圓百里,並不是周家的土地不夠,而是只給他方圓百里。姜太公封在齊國的土地,也是方圓百里,這並不是周家土地不夠,而是只給他方圓百里。現在魯國已有方圓百里的五倍,你以為有聖王出來,那麼魯國土地,是應該減少,還是增多呢?就是不殺一人去把齊國南陽取來給魯國,仁人尚且不肯做,何況要殺人去求取呢?君子侍奉君上,專在引導他做合於道理的事,存心在仁德上就是了。」 章旨 此章嚴責慎子不可好戰殃民,應引君當道而志於仁。 (二十九)今之章 孟子曰:「今之事君者,皆曰:『我能為君闢土地,充府庫1。』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2也。君不鄉道3,不志於仁,而求富之,是富桀4也。『我能為君約與國5,戰必克。』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君不鄉道,不志於仁;而求為之強6戰,是輔桀也。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7。」 今注 1 闢土地,充府庫:趙註:「闢土地,侵鄰國也;充府庫,重賦斂也。」「辟」,開拓也。「充」,滿也。 2 民賊:殘害良民之蟊賊。 3 鄉道:「鄉」,同向。即嚮往於道也。 4 桀:夏桀,謂若夏桀也。 5 約與國:「約」,要結。「與國」,和好相與之國。今言「盟邦」或「同盟國」。 6 強:有奮力為之之義。 7 不能一朝居也:趙註:「不能自安一朝之間居其位也。」朱註:「言必爭奪而至於危亡也。」 今譯 孟子說:「現在侍奉國君的人,都說:『我能替國君開拓土地,充實府庫。』這是現在所叫的良臣,古時卻叫作民賊呢!國君心不向著道義,志不在施行仁政,還為他想法子求富足,這是等於替夏桀求富足呢!又說:『我能替國君聯結盟國,打仗必定獲勝。』這是現在所叫的良臣,古時卻叫作民賊呢!國君心不向著道義,志不在施行仁政,還想法替他拚命打仗,真是幫助夏桀呢!照現在的做法,不能改變現在的惡劣風俗,就是把天下送給他,也不能有一天的太平啊!」 章旨 此章特戒當時國君,勿以民賊為良臣,自取敗亡之道。 (三十)白圭章 白圭1曰:「吾欲二十而取一2: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3道也。萬室之國,一人陶4,則可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曰:「夫貉,五穀不生,惟黍生之。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飧5;無百官有司6。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國,去人倫,無君子7。如之何其可也?陶以寡,且不可以為國,況無君子乎!欲輕之於堯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於堯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 今注 1 白圭:名丹。趙註:「周人也,節以貨殖,欲省賦利民,使二十而稅。」 2 吾欲二十而取一:謂欲更稅法,二十分取其一分。 3 貉:音陌。北方夷狄之國名。 4 陶:燒窯。 5 饔飧:熟食。朝曰饔,夕曰飧。 6 有司:官吏。 7 去人倫,無君子:趙註:「今之居中國,當行禮義,而欲效夷貉,無人倫之敘、無君子之道,豈可哉?」朱註:「無君臣交際之禮,是去人倫;無百官有司,是去君子。」 今譯 白圭說:「我要將稅率改為由二十分抽取一分,怎麼樣呢?」孟子說:「這種方法是貉國的稅法。譬如有一萬戶的國家,只有一個人燒制窯器,這可以嗎?」白圭說:「不可以的。因為所燒的窯器不夠用。」孟子說:「夷狄貉國這些地方不能生長五穀,只有點黍生長。沒有城郭、宮室、宗廟、祭祀的禮制,沒有諸侯往來送禮宴客諸應酬,也沒有各級官吏的設置,所以賦稅二十分抽取一分就夠了。現居住中國,倘若拋棄各種人倫禮節,不要官吏的設置,那怎麼可以呢?陶器,因燒窯的人少,尚且不夠國人使用,何況沒有各級官吏辦事嗎?所以要想減輕堯舜所定什一的稅率,就是大貉、小貉了。需要加重堯舜所定什一的稅率,就是大桀、小桀了。」 章旨 此章斥白圭主張輕稅之法不可用,以明先王什一稅法甚合理。 (三十一)丹之章 白圭1曰:「丹之治水2也愈3於禹。」孟子曰:「子過矣!禹之治水,水之道4也。是故禹以四海為壑5。今吾子以鄰國為壑6。水逆行,謂之洚水7;洚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惡也。吾子過矣!」 今注 1 白圭:魏昭王臣,名丹,字圭。 2 丹之治水:朱註:「當時諸侯有小水,白圭為之築堤,壅而注之他國。」《韓非子·喻老》:「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故曰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是以白圭無水患。」 3 愈:勝也。猶言「超過」。 4 水之道:朱註:「順水之性也。」《正義》曰:水之道猶雲水之路,謂水所行之路,而禹順導之耳。 5 四海為壑:趙註:「禹除中國之害,以四海為溝壑,以受其害水,故後世賴之。」「壑」,溝也。受水之處也。 6 鄰國為壑:趙註:「今子除水,近注之鄰國,觸於洚水之名,仁人惡為之。」 7 洚水:水不遵道而行也,即洪水。朱註:「水逆行者,下流壅塞,故水逆流。今乃壅水以害人,則與洪水之災無異也。」 今譯 白圭說:「我治水要超過夏禹。」孟子說:「你說錯了。夏禹治水,是順從水性自然,所以夏禹把水引至四海。如今你的鄰國為受水之處。水倒著流灌,叫作洚水。洚水就是泛濫的洪水,是仁人所最厭惡的。你錯了。」 章旨 此章言君子除害,當普及全民。深責白圭不知治水之道。並戒其言大而夸。 (三十二)君子章 孟子曰:「君子不亮1,惡乎執2?」 今注 1 亮:同諒,信也。趙注引《論語》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是重信之至也。」 2 惡乎執:趙註:「君子之道,舍信將安執之。」朱註:「言凡事苟且,無所執持也。」 今譯 孟子說:「君子若是沒有誠信,又怎能堅守住信念呢?」 章旨 此章強調操持、定見,是從誠信中來。 (三十三)樂正章 魯欲使樂正子1為政。孟子曰:「吾聞之,喜而不寐。」公孫丑曰:「樂正子強2乎?」曰:「否!」「有知慮3乎?」曰:「否!」「多聞識4乎?」曰:「否!」「然則奚為喜而不寐?」曰:「其為人也好善。」「好善足乎?」曰:「好善優5於天下,而況魯國乎!夫苟6好善,則四海之內,皆將輕千里7而來,告之以善。夫苟不好善,則人將曰8。『予既已知之矣!』之聲音顏色,距人於千里之外;士止於千里之外,則讒諂面諛9之人至矣。與讒諂面諛之人居,國欲治,可得乎?」 今注 1 樂正子:名克,魯人,孟子弟子。 2 強:有果敢之義。 3 知慮:猶知謀而達也。 4 聞識:猶藝也。朱註:「此三者,皆當世之所尚,而樂正子之所短,故丑疑而歷問之。」 5 優:朱註:「有餘裕也。言雖治天下,而尚有餘力也。」 6 苟:誠也。即「真」義。 7 輕千里:謂不以千里為難也。「輕」,易也。做動詞用。 8 :朱註:「自足其智,不嗜善言之貌。」,音怡。 9 讒諂面諛:「讒」,崇惡飾言以毀善害能也。「諂」,逢迎也。「面諛」,謂當其面諂媚之。 今譯 魯國想要樂正子主持政事。孟子說:「我聽到這消息高興得睡不著覺。」公孫丑說:「樂正子辦事能力很強嗎?」孟子說:「不是。」公孫丑說:「有智謀能決斷大事嗎?」孟子說:「不是。」公孫丑說:「他經驗豐富嗎?」孟子說:「不是。」公孫丑說:「那麼夫子為什麼高興得睡不著呢?」孟子說:「他為人喜歡行善事。」公孫丑說:「喜歡行善就足夠治國了嗎?」孟子說:「喜歡行善,就是治天下都有餘,何況治理魯國呢?真能喜歡行善事,那麼四海之內的百姓,都將不怕千里之遠趕來告訴他的善事。要是真不喜歡善事,人將批評他說:『他自信太強,以為天下的善事,我都早已知道了。』像這種自信太強,不接受他人善言的聲音和面色,就會拒絕善人在千里以外。拒絕善人在千里以外,那麼專事諂媚阿諛的人都來了。同這些人住在一起,要想把國家治好,還能夠做到嗎?」 章旨 此章言從政應具雍容雅量之風範,不貴一才一藝,樂正子好善,正是治國之槃槃大才。 (三十四)陳子章 陳子1曰:「古之君子,何如則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禮,言將行其言也,則就之。禮貌未衰,言弗行也,則去之。2其次:雖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禮,則就之。禮貌衰,則去之。3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飢餓不能出門戶。君聞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從其言也。使飢餓於我土地,吾恥之。』周之4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5 今注 1 陳子:即陳臻,孟子弟子。 2 「迎之致敬有禮」至「則去之」:朱註:「所謂見行可之仕,若孔子於季桓子是也。受女樂而不朝,則去之矣。」 3 「其次」至「禮貌衰,則去之」:朱註:「所謂際可之仕,若孔子於衛靈公是也。故與公游於囿,公仰視蜚雁而後去之。」 4 周之:周濟之。「周」,同賙。 5 「其下」至「免死而已矣」:朱註:「所謂公養之仕也,君之於民,固有周之之義,況此又有悔過之言,所以可受。然未至於飢餓而不能出門戶,則猶不受也,其曰免死而已,則其所受亦有節矣。」 今譯 陳子問:「古時候的君子,要怎樣才可出來做官?」孟子說:「就職情形有三種,離職情形也有三種:國君接待他,非常恭敬而有禮,並且要照他所說的話去做,即可就職;禮節招待沒有改變,卻不能照他的話去做,即可離職。次一等的,國君雖沒能照他的話去做,但是接待時非常恭敬而有禮,即可就職;禮節減退,就可離職。再下一等的,早上沒得吃,晚上沒得吃,飢餓得連門戶都走不出,國君知道了說:『我在大處不能實行他的理想,其次不能聽他的話,叫他在我國受飢餓,我覺得是恥辱。』於是周濟他,這樣也可以接受,只求免於一死罷了。」 章旨 此章言君子為仕而行道,聽言為上;禮節次之;困免而死,斯為下矣。 (三十五)舜發章 孟子曰:「舜發於畎畝之中1,傅說2舉於版築3之間,膠鬲4舉於魚鹽之中,管夷吾舉於士5,孫叔敖6舉于海,百里奚7舉於市。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8其身,行拂9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10,曾11益其所不能。人恆過,然後能改12。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13。征於色,發於聲,而後喻14。入則無法家拂士15,出16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17。」 今注 1 舜發於畎畝之中:「發」,起也。「畎」,田溝。「畝」,田壟。畎畝之中,即田間也。舜初耕於歷山,是起自田間而為天子也。 2 傅說:「說」,讀悅。曾築於傅岩,殷武丁舉以為相。 3 版築:如今「泥水匠」,為營建事。築牆以兩版相夾,置土其中,而以杵築之也。 4 膠鬲:殷賢人,初隱於商,周文王於鬻販魚鹽之中得其人,舉而進之於紂。按:膠鬲之事,見《呂氏春秋·誠廉》篇、《呂氏春秋·貴因》篇,及《國語·晉語》、《韓非子·喻老》篇,皆為紂臣。趙佑《溫故錄》所云:蓋有所本。至「魚鹽之說」,焦循謂別無可證。 5 管夷吾舉於士:「管夷吾」,即管仲。初相公子糾,失敗被囚。友人鮑叔牙薦之於桓公,任以為相。「士」,獄官。 6 孫叔敖:即楚之敖,字孫叔。其父賈被殺,乃竄處淮海之濱,而莊王舉以為相。 7 百里奚:春秋虞人。字井伯。詳見《萬章篇》。 8 空乏:「空」,讀去聲。「空」亦乏也。即匱乏。 9 拂:逆,戾。言所遭遇,屢受挫折。 10 動心忍性:趙註:「動驚其心,堅忍其性,使不違仁。」 11 曾:同增。 12 人恆過,然後能改:趙註:「人常以有繆思過行,不得福,然後施更其所為,以不能為能也。」 13 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趙註:「困,悴於心;衡,橫也。橫塞其慮於胸中,而後作為奇計異策,憤激之說也。」《正義》:「近時通解『作』為興起,謂之謀慮阻塞不通,然後乃能奮興而為善也。此過之窮蹙於己者。」 14 征於色,發於聲,而後喻:朱註:「此又言中人之性,常必有過,然後能改;蓋不能謹於平日,故必事勢窮蹙,以至困於心,橫於慮,然後能奮發興起;不能燭於幾微,故必事理暴著,以至驗於人之色,發於人之聲,然後能警悟而通曉也。」 15 入則無法家拂士:「入」,謂國內也。「拂」,通弼。「法家」,謂法度之世臣也。「拂士」,謂輔弼之賢士也。 16 出:謂國外也。 17 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趙註:「故知能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也。死,亡也。安樂怠惰,使人亡其知能也。」焦循《正義》曰:「趙氏讀知為智,故以知能明之,即德慧術智恆存乎疢疾之義,乃知能可言生,不可言死,故以死為亡。即是安樂怠惰亡其知能。然揆經文之意,然後二字,終不可達,以死為亡,究為曲說。」朱註:「以上文觀之,則知人生全出於憂患,而死亡由於安樂矣。」(次耘按:趙注似曲說,應依朱注。) 今譯 孟子說:「虞舜是由田畝間起來做天子的,傅說是由築牆工人中舉用為相的,膠鬲是由販賣魚鹽商里被薦用的,管仲是從監獄中被舉用的,孫叔敖是隱居在海邊被發掘舉用起來的,百里奚是在街市中做買賣而被舉用的。所以上天要將重大的責任交給這個人,一定先困苦他的心志,勞累他的筋骨,飢餓他的軀體,窮乏他的本身,使他所作所為,動輒受打擊、受挫折;這都是上天有意激發他的心志,堅忍他的性氣,增加他所缺乏的能力。一個人常常犯錯誤,然後才能改好;要有困悴不暢的心境,橫塞不順的思慮,然後才能奮發振作;要徵驗在人家的臉色上,發現在人家的聲音上,然後才可醒悟了解。國內沒有守法度的世臣和輔弼的賢士,國外沒有敵對的國家和外來的禍患,這個國家往往會滅亡的。然後可知:在憂患的環境中才能生存,在安樂的環境中便會死亡。」 章旨 此章述賢聖才德之士,多成於痛苦憂患之中。 (次耘按:古今成大事業者,貧困者居十之八九,富厚者僅十之一二。語云:「風霜孤露之境,易生奇傑;醉生夢死之地,絕少英豪。」盤根錯節,所以別利器也。) (三十六)教亦章 孟子曰:「教亦多術1矣。予不屑2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3之而已矣。」 今注 1 多術:多種方法也。 2 不屑:趙註:「教人之道多術,我不潔其人之行,故不教誨之。」「屑」,潔也。 3 是亦教誨:朱註:「不以其人為潔而拒絕之,所謂不屑之教誨也。其人若能感此,退自修省,則是亦我教誨之也。」 今譯 孟子說:「教導人的方法是有很多的啊!我不屑於教導他,就是已經教導他了。」 章旨 此章言君子教導多方,故特示「不教而教」之妙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