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今注今譯 · 離婁篇 第四

(一)離婁章 孟子曰:「離婁1之明,公輸子2之巧,不以規矩3,不能成方員4。師曠5之聰,不以六律6,不能正五音7。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8。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9也。故曰:『徒善10不足以為政,徒法11不能以自行。』詩12云:『不愆13不忘,率14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聖人既竭15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16,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17,而仁覆天下18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19。』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20也。上無道揆21也;下無法守22也;朝不信道23;工不信度24;君子犯義25,小人犯刑26。國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27,下無學28,賊民29興,喪無日矣!』詩30曰:『天之方蹶31,無然泄泄32。』泄泄,猶沓沓33也。事君無義34,進退無禮35,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故曰:『責難於君36謂之恭;陳善閉邪37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38』。」 今注 1 離婁:古之目明者。一名離朱。《莊子·天地》篇、《駢拇》篇皆言離朱。司馬彪云:「離朱,黃帝時人,百步見秋毫之末,孟子作離婁。」 2 公輸子:名般,一作班。春秋時魯人,故號魯班。 3 規矩:圓曰規,俗謂圓規。方曰矩,俗謂曲尺。 4 方員:即方圓。 5 師曠:春秋時晉平公之樂太師,善知音律。 6 六律:古正樂律之器。黃帝時令伶倫作律。倫截竹為筒,以筒之長短,分別聲音之清濁高下。樂器之音,即依之為準則。陰陽各六,共為十二律。陽為律: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所謂六律也。陰為呂:林鐘、南呂、應鐘、大呂、夾鍾、中呂,所謂六呂也。本文言六律,蓋兼六呂也。 7 五音:宮、商、角、徵、羽也。以清濁高下分之。最下最濁者為宮;次下次濁者為商;在清濁高下之間者為角;次高次清者為徵;最高最清者為羽。 8 堯舜之道……不能平治天下:此言雖聰明聖智,不可無法。法度,當以「仁政為本。如匠者為器,不可無工具;工具,當以規矩為準。又如樂師審音,亦不可無工具;工具,當以六律為度」。 9 仁心仁聞………不行先生之道:朱註:「仁心,愛人之心也;仁聞者,愛人之聲聞於人也;先王之道,仁政是也。」「聞」,讀問。 10 徒善:「善」,善心。「徒」,但也。但有善心,而無具體善政,故曰徒善。 11 徒法:「法」,法治。但有美善法治,而無善人運用法治,故曰徒法。徒善不足以為政,是不偏於人治;徒法不能以自行,是不偏於法治。有治法仍須有治人,然後郅治可期,此孟子政治哲學,亘古今中外而不易者也。 12 詩:《大雅·假樂》篇。 13 愆:過也。 14 率:循也。 15 竭:盡也。 16 準繩:「准」,水平器,測平之工具。「繩」,量直之墨線。 17 不忍人之政:即仁政。如前文所言「制產教民」之法及「井田學校」之制是也。 18 仁覆天下:「覆」,被也。謂其仁可廣被天下。 19 為高必因丘陵二句:「因」,依也。朱註:「丘陵本高,川澤本下;為高下者因之,則用力少而成功多矣。」 20 播其惡於眾:謂播揚其惡,貽害於眾人也。 21 道揆:朱註:「道,義理也。揆,法度也。謂以義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 22 法守:朱註:「謂以法度自守也。」 23 朝不信道:「朝」,音潮,指朝廷。言在朝廷之臣,不信義理。 24 工不信度:「工」,官也。此指百官。言百官不守法度也。 25 君子犯義:「犯」,觸犯也。謂君子觸犯義理之所禁。 26 小人犯刑:謂小人觸犯刑章之所罰。朱註:「君子小人,以位而言也。」 27 上無禮:君不知禮,則無以教民。 28 下無學:臣不學法度,則易與為亂。 29 賊民:逆亂之民也。即暴民。 30 詩:《大雅·板》之篇。 31 蹶:顛覆也。 32 無然泄泄:猶無泄泄然。「泄」,與呭、同。多言也。 33 沓沓:亦作。「沓沓」,即泄泄之意。按:「泄泄」,詞較古,故孟子以沓沓釋之也。 34 事君無義:謂對君不能以義理匡救之。 35 進退無禮:謂己進退周旋無禮讓之節。 36 責難於君:趙註:「責難為之事,使君勉之,謂行堯舜之仁,是為恭臣。」按:「責難」,有責善意。語云:「從善如登。」故曰難。 37 陳善閉邪:趙註:「陳善政,以禁閉君之邪心,是謂敬君。」 38 吾君不能謂之賊:「賊」,害也。趙註:「言吾君不肖,不能行善,因不諫止,此為賊其君也。」 今譯 孟子說:「從前離婁的眼睛那樣明,公輸子的智慧那樣巧,假使不用規矩,就不能製成方圓的器具;師曠耳朵極聰,假使不用六律制定聲音清濁高下,就不能校正五音;所以堯舜治理百姓,假使不行仁政,也就不能平治天下。今天做君長的,雖有仁愛的心和仁愛的聲譽,百姓卻沒有受到他的恩德,不能使後代來效法,這都因為不能實行古聖王的仁政啊!所以說:『但有善心,不足以達成治道;但有法度,不能叫它自行。』《詩經》上說:『不要有過失,不要有遺忘,一切遵照古先聖王舊有的法度。』遵照古先聖王的法度還會有過失,是從來沒有過的。古時聖人已經用盡了眼力,又用那圓的規,方的矩,平的准,直的繩,做個方圓平直的法度,所以後世拿這個器具法度,就應用不盡了。已經用盡了耳力,又用那陰陽的六律六呂,做個校正五音的法度,所以後世拿這個音樂法度,就應用不盡了。已經用盡了心思,又用便民的法度推行仁政,所以聖人的恩德,普遍達及天下百姓了。所以說:堆高,必依借著丘陵;掘深,必依借著川澤;治理國家,不依照古先聖王的法度,可算是明智嗎?因此,只有存仁心的人,才應居在高位;假使沒有仁心卻居高位,這是散播禍害到眾人身上了。可見君上不用正道審度事理,臣下就沒有法度可以遵守;朝廷大臣不信服義理,地方官吏就不信服法度;甚至官吏觸犯道義,百姓觸犯刑章,這樣國家還能存在,全是僥倖啊!所以說:『城郭不堅固,軍備不充足,並不是國家的災患;田野沒有開闢,物資沒有儲聚,也不是國家的患害;但是在上的國君,不知道守禮義,在下的臣子,不曉得學習法度,於是亂民乘機興起,國家離滅亡就沒有多少日子了。』《詩經》上說:『天意要顛覆這個國家,不要這樣泄泄多言不振作了。』『泄泄』就是現在所說『沓沓』的意思。現在的臣子,侍奉君上,不依道義,進退周旋,不依禮法;發表言論,又毀謗先王的教理,這就是所謂沓沓啊!所以說:要求君上做難做的正事,才叫作恭;陳述先王的善道,閉止君上的邪心,才叫作敬;如果說我君不能行善,這叫作賊害他的君。」 章旨 此章言治國當法聖王之道,並強調人治,法治二者須並重。 (二)規矩章 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1也;聖人,人倫2之至也。欲為君,盡3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4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5: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6,名之曰幽厲7;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詩8曰:『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9。』此之謂也。」 今注 1 至:極也,猶今言標準。 2 人倫:人類也。 3 盡:極也,備也。 4 二者,皆法堯舜:堯為君極仁,舜為臣極恭,二人備極君臣之道,故當以之為法也。 5 道二:「道」,指治民之道。朱註:「法堯舜,則盡君臣之道而仁矣;不法堯舜,則慢君賊民而不仁矣。二端之外,更無他道,出乎此則入諸彼矣。可不謹哉?」趙註:「仁則國安,不仁則國危亡。」 6 暴其民甚……身危國削:趙註:「甚,謂桀紂;不甚,謂幽厲。厲王流於彘,幽王滅於戲,可謂身危國削矣。」「甚」,過也。 7 幽厲:朱註:「幽,暗。厲,虐。皆惡諡也。苟得其實,則雖有孝子慈孫,愛其祖考之甚者,亦不得廢公義而改之。言不仁之禍,必至於此,可懼之甚也。」 8 詩:《大雅·盪》之篇。 9 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鑒」,鏡也。鄭箋:「此言殷之明鏡不遠也。近在夏後之世,謂湯誅桀也。」意謂殷之子孫,當以夏之覆亡為戒。孟子引此,正欲當時諸侯以幽厲為鑑戒。 今譯 孟子說:「規矩,是做方圓最好的標準;聖人,是人類最好的榜樣。要想做國君,就要能夠盡做國君的道理;要想做臣子,就要能夠盡做臣子的道理,這兩樣都只要取法堯舜就是了。不用舜侍奉堯的道理去侍奉君,就是不敬重他的君;不用堯治理百姓的道理去治理百姓,就是殘害百姓。孔子說:『治理百姓有兩條路,仁和不仁罷了。』假使國君過分殘害他的百姓,就身死國亡;不過分的,本身也必遭受危險,弄得國家衰弱。當他身死以後,還替他加上一個惡諡號,叫作幽厲。雖然後來有了孝子慈孫,就是經過一百代也不能改掉。《詩經》上說:『殷商的鏡子不遠,近在夏桀的時代。』便是這個說法。」(也應該拿幽厲做個鏡子,藉以警惕自己。) 章旨 此章仍承上章之旨,言國君當法堯舜之仁,而戒幽厲之暴。 (三)三代章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1。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2。天子不仁,不保四海3;諸侯不仁,不保社稷4;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5;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6。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由7惡醉而強酒8。」 今注 1 三代之得至下二句:朱註:「三代,夏、商、周也。禹、湯、文、武,以仁得之。桀、紂、幽、厲,以不仁失之。」 2 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朱註:「國,謂諸侯之國。」天下之所以安,莫若為仁。仁者,則興存;不仁者,則廢亡。「亦然」,言亦由仁與不仁也。 3 四海:天下之代名詞,猶言四方。 4 社稷:土神曰「社」,穀神曰「稷」。古代諸侯國都,皆立社稷之神。國滅,常變置其社稷,故以社稷為國家之名。 5 宗廟:古大夫有家,家有采邑、宗廟。宗廟,即家廟也。 6 四體:即四肢,此謂全身之代稱。 7 由:同猶。按:南宋初諸本皆作由,今本多作猶。(說見洪邁《容齋隨筆》) 8 強酒:勉強飲酒也。 今譯 孟子說:「夏、商、周三代得天下,是由於有仁德,後來桀紂幽厲失天下,是由於沒有仁德。就是諸侯各國的興廢存亡,原因也是如此。做天子不仁,就不能保有天下;做諸侯不仁,就不能保有國土;做卿大夫不仁,就不能保有祖廟;士人和百姓不仁,就不能保有自身。現在的諸侯既厭惡身死,又恐怕國亡,卻喜歡做不仁的事,就像怕吃醉酒,還要勉強吃酒一樣。」 章旨 此章仍承前章之旨,言國家興廢存亡,皆在仁與不仁,以警惕當時諸侯。 (四)愛人章 孟子曰:「愛人不親反1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2之。詩3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今注 1 反:自反也。即反省。按:儒家思想,重自反以求仁。此言反其仁,反其智,反其敬,皆在求諸於己也。 2 歸:依就也。謂歸依之也。 3 詩:《大雅·文王》之篇。解詳《公孫丑篇》第四章。 今譯 孟子說:「我愛人,人卻不親近我,我就要自反再盡我的仁愛;我治理人,人卻不受我的治理,我就要自反再盡我的智慧;我禮敬人,人卻不回答我,我就要自反再盡我的禮敬。凡是所做的事,有不能如己願的,都從我自身檢討和反省;只要自身純正,天下的人,自然都依就我了。《詩經》上說:『永遠配合著天命,就是自己求得各種的幸福!』」 章旨 此章言諸侯欲求治效,不可責望於人,當反省責己以正身,盡其在我而已。 (五)恆言章 孟子曰:「人有恆言1,皆曰:『天下國家2。』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今注 1 恆言:趙註:「人之常語也。」朱子云:「雖常言之,而未必知其言之有序也;故推言之,而又以家本乎身也。」 2 國家:「國」,謂諸侯之國;「家」,謂公卿大夫之家。趙註:「言天下國家,各依其本,本正則立,本傾則踣,雖曰常言,必須敬慎也。」 今譯 孟子說:「人們有句常說的話,都是籠統地說:『天下國家。』卻不知道這話的本末次序:天下的根本,是在一國;一國的根本,是在一家;一家的根本,是在一身。」 章旨 此章言治國平天下,當以修身為本。本立而道生。 (六)為政章 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1於巨室2;巨室之所慕3,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4德教,溢5乎四海。」 今注 1 得罪:朱註:「謂身不正而取怨怒也。」 2 巨室:朱註:「世臣大家也。」趙註:「謂賢卿大夫之家,人所則效也。」 3 慕:向也;思也。 4 沛然:《廣雅·釋詁》:「沛,大也。」朱註:「盛大流行之貌。」 5 溢:滿也。 今譯 孟子說:「施行政令並沒有什麼困難的,只要修正己身,不得罪那些世臣大家就行了。那些世臣大家所思慕的人,一國的人也會跟著思慕他;一國所思慕的人,天下的人也都會跟著思慕他,這樣,他的道德教化便能盛大流行,充溢四海之內了。」 章旨 此章言為政,當以不得罪於巨室為要,不得罪於巨室,當以修身為要。 (七)天下章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1;斯二者,天2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3,是絕物4也。』涕出而女於吳5。今也小國師大國6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詩7云:『商之孫子,其麗不億8。上帝既命9,侯於周服10。侯服於周,天命靡常11,殷士膚敏12,裸將於京13。』孔子曰:『仁不可為眾14也。』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15也。詩16云:『誰能執熱,逝17不以濯。』」 今注 1 天下有道……弱役強:「役」,服也。謂有道之世尚德,小德小賢役服於大德大賢;無道之世尚力,弱小役服於強國大國也。 2 天:自然之勢也。 3 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朱註:「令,出令以使人也。受命,聽命於人也。」 4 物:朱註:「猶人也。」 5 涕出而女於吳:「女」,讀去聲。作動詞用。謂以女與人也。朱註:「吳,蠻夷之國也。景公羞於為昏,而畏其強,故涕泣而以女與之。」《吳越春秋·闔閭內傳》:「復謀伐齊,齊子使女為質於吳;吳王因為太子波聘齊女。」徐註:「齊景公女,孟子所謂『涕出而女於吳』,即此也。」 6 小國師大國:朱註:「言小國不修德以自強,其般樂怠敖,皆若效大國之所為者,而獨恥受其教命,不可得也。」 7 詩:《大雅·文王》之篇。 8 其麗不億:「麗」,數也。十萬曰億。「不億」,言其數不止十萬也。 9 上帝既命:即天命也。言上帝命周有天下。 10 侯於周服:朱註:「侯,語助。言商之子孫皆服於周。」 11 靡常:無常也。無定也。蓋天命歸於有德者,故無定也。 12 膚敏:「膚」,大也,美也。「敏」,達也。言儀容豐美,才思敏達也。 13 裸將於京:「裸」,讀灌。宗廟之祭,以郁鬯之酒灌地而降神也。「將」,助也。「京」,周之京師也。 14 仁不可為眾:蓋孔子讀此詩而嘆曰:「我周至仁,商孫至眾,以眾遇仁,則眾失其眾,而不可為眾也。」 15 濯:以水自濯其手也。《毛傳》:「所以救熱也。」 16 詩:《大雅·桑柔》之篇。 17 逝:發聲也。即語詞。 今譯 孟子說:「天下有道的時候,德行小的諸侯,侍奉德行大的諸侯,才能小的諸侯,侍奉才能大的諸侯;天下無道的時候,小國受大國的支配,弱國受強國的支配,這兩種情形都是自然的趨勢。依順自然,自能存在;違反自然,必定滅亡。所以齊景公當時受吳國威脅,不得已與吳國聯姻,於是說:『我們既不能命令制服人,又不肯接受別人的命令,這是自絕於人啊!』只好流著眼淚,把女兒嫁到吳國去。現在呢,小國諸侯不修德圖強,處處學習大國諸侯的荒淫行為,卻又認為接受大國的命令是羞恥的。這就像做了學生,卻又認為受教於先生是羞恥的!如果認為接受大國的命令是羞恥的,就不如效法文王施行仁政,果真效法文王,大國只要五年,小國只要七年,必定能把政令推行到天下了!《詩經》上說:『商朝的子孫,數目何止十萬,但是天命周朝有天下,他們只好向周朝臣服。向周朝臣服,是因為天命沒有一定的,總是歸依有德的人,所以商朝的臣子,雖然是儀容俊偉,才思敏達,但他們都要到京城裡,行裸獻的禮,幫助周天子祭祀!』後來孔子讀這詩讚嘆說:『遇著仁德的人,就是人多也沒有用。』所以國君果能喜好仁德,天下就沒有人能和他對抗了。現在的諸侯都想做到天下沒有對抗的人,卻不肯施行仁政,這就像拿熱的東西,卻不用冷水浸手一樣。所以《詩經》上說:『誰能拿熱的東西,不用冷水浸手呢。』」 章旨 此章激勵當時諸侯應修德行仁,以回天意。蓋天命靡常,以仁為歸。 (八)不仁章 孟子曰:「不仁者1,可與言哉2?安其危而利其菑3,樂其所以亡者4。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有孺子5歌曰:『滄浪之水6清兮,可以濯我纓7。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8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9也。』夫人必自侮10,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太甲曰11:『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今注 1 不仁者:謂無德之人也。 2 可與言哉:猶言不可與言。即不足以進「忠言」。《說文》:「直言曰言。」忠亦直也。所謂「人以善謂之忠」,「忠言逆耳利於行」,是也。 3 菑:同災。 4 樂其所以亡者:謂不仁之君,徒知荒淫作樂,而招致危亡之禍也。 5 孺子:趙註:「童子也。」 6 滄浪之水:「浪」,讀郎。《書·禹貢》:「東流為漢,又東為滄浪之水。」鄭註:「今之夏水。」閻氏《四書釋地》引《水經·沔水》註:「武當縣西北漢水中有滄浪洲,漢水經其地,遂得名滄浪之水。武當縣,即今湖北均縣。縣境漢水又名滄浪之水,有滄浪亭,在均縣東門外漢水北岸。水色清碧,可鑑眉目;一遇大雨,則泥土沖入,頓成渾濁也。」金履祥考證:「滄浪之歌,乃是荊楚風謠之舊,故屈原漁父辭亦有此句。或謂夫子自葉適漢而聞孺子之歌。」蓋此歌為民間風謠,漁人歌之,童子亦歌之。 7 纓:冠系也。 8 小子:通為幼弱之稱。此指孔子弟子也。 9 自取之:纓貴足賤,故趙註:「清濁所用,尊卑若此。自取之,喻人善惡見尊賤乃如此。」 10 侮:輕慢也,傷也。趙註:「人先自為可侮慢之行,故見侮慢也;家先自為可毀壞之道,故見毀也;國先自為可誅伐之政,故見伐也。」 11 太甲曰:引偽《古文尚書·商書·太甲》。義詳《公孫丑篇·仁榮章》。 今譯 孟子說:「無德的人,怎能和他說仁義呢。他把危險的,反當作安全可靠;災害的,反看成有利可圖,又喜歡做那些亡國敗家的事。如果這種人還可以和他談仁義,那又怎麼會有亡國敗家的事呢!從前有個童子唱道:『滄浪的水這麼清啊,可以洗滌我帽纓;滄浪的水這麼濁啊,可以洗滌我的髒腳。』孔子聽了,便向學生說:『你們聽啊!水清,就用它來洗滌帽纓;水濁,就用它來洗滌髒腳。這都是那水自取的。』凡是一個人,必定自己先輕慢自己,人才輕慢他;一個大夫家,必定自己先毀壞,然後人才毀壞它;一個國家,必定自取討伐,人才攻打它。《太甲》篇說:『上天降的災禍,還可以逃避;自造的罪孽,那就活不下去了。』就是說的這種情形啊。」 章旨 此章言諸侯、大夫等敗亡之禍,皆由不仁自取。 (九)桀紂章 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1,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2;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3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4。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5也。故為淵驅魚6者獺7也,為叢驅爵8者鸇9也,為湯武驅民者,桀與紂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則諸侯皆為之驅矣;雖欲無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10也。苟為11不畜12,終身不得。苟不志於仁,終身憂辱,以陷於死亡。詩13云:『其何能淑?載胥及溺14。』此之謂也。」 今注 1 也:猶「者」。 2 道:方法;原則。 3 與:王氏《經傳釋詞》:「與,猶為也。讀去聲。」 4 所惡勿施爾也:「爾」,語助,猶雲「而已」。朱註:「民之所惡,則勿施於民。」 5 壙:同曠。空闊之原野也。 6 為淵驅魚:「淵」,深水也。「驅」,古同敺。 7 獺:水獺,喜食魚類。 8 為叢驅爵:「叢」,茂林也。「爵」,同雀。古同音通假。 9 鸇:摯鳥;似鷂。色青黃,鉤嘴,喜擊鳩、鴿、燕、雀等食之。 10 艾:草名。其葉可以灸,干久益善。「三年之艾」,陳久之艾也。朱註:「夫病已深,而欲求干久之艾,固難卒辦,然自今畜之,則猶或可及。不然,則病日益深,死日益迫,而艾終不可得矣。」 11 為:猶使也。亦假設之詞。(王氏《經傳釋詞》) 12 畜:同蓄。儲存也。 13 詩:《大雅·桑柔》之篇。 14 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淑」,善也。「載」,則也。「胥」,相也。「及」,與也。「溺」,陷也。言如今之政,其何能善?但君臣相引以陷於亂亡而已。 今譯 孟子說:「夏桀商紂失去了天下,因為失去了人民。失去了人民,因為失去了民心。由此可以知道,得天下是有方法的:能得到天下的人民,就可得到天下了。要得到天下的人民,也是有方法的:得到他們的心,就可得到人民了。要得到人民的心,也是有方法的:把人民所需要的,聚集起來;人民所厭惡的,不要去施行罷了。人民歸服仁人,就同水向低處奔流,獸向曠野馳走一樣。所以幫著深水處趕魚的是水獺,幫著叢林裡趕雀的是鷹鸇,幫著湯武驅趕人民的是桀和紂啊!現在天下的國君,如果有愛好仁德的,這些諸侯就幫著他趕人民了,他就是不想稱王天下,也不可能了。今天想稱王天下的人,好像已生了七年的痼疾,要找尋三年的陳艾,假使平時不儲積,就一輩子也找不到。所以現在想一統天下的人,如果不把志趣放在仁德上,便一輩子在憂愁恥辱中。《詩經》上說:『這些諸侯怎麼會有好結果呢?他們不過是共同落水滅頂罷了!』就是這個說法啊。」 章旨 此章深冀當時諸侯愛好仁德,以得民心,而王天下。足見孟子之一片婆心。 (十)自暴章 孟子曰:「自暴1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2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3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4,謂之自棄也。仁,人之安宅5也。義,人之正路6也。曠7安宅而弗居,舍8正路而不由:哀哉9!」 今注 1 暴:賊害也。 2 棄:拋棄。 3 非:《說文》:「非,韋也。」「韋」,同違,相背也。「言非禮義」,謂違背禮義也。 4 居仁由義:「居」,安而處之也;「由」,循而行之也。 5 安宅:詳《公孫丑篇·矢人章》。 6 正路:人所共由之路也,即大道。 7 曠:空也。 8 舍:棄也。 9 哀哉:朱註:「言道本固有,而人自絕之,是可哀也。」 今譯 孟子說:「自己殘害自己的,不可和他談論道理;自己放棄自己的責任,不可和他有所作為。他所說的都違背禮義,所以說他是自己殘害自己。認為自身不能處仁行義,所以說他是放棄自己的責任。須知:仁,是極安全的住宅;義,是極正大的道路。現在的人,空著安全的住宅而不住,拋棄正大的道路而不走,真是可悲啊!」 章旨 此章特戒自暴自棄之人,實不知仁義之美。 (十一)道在章 孟子曰:「道在爾1,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2。」 今注 1 爾:通邇。近也。古文本作爾,趙本作邇。 2 人人親其親三句:焦循《正義》曰:「自首章言平治天下,必因先王之道,行先王之法,反覆申明,歸之於居仁由義。何謂仁?親親是也;何謂義?敬長是也。道,即平天下之道也。事,即平天下之事也。指之以在邇在易,要之以其親其長。親其親,則不至於無父;長其長,則不至於無君。堯舜之道,孝弟而已。其為人也孝弟,犯上作亂,未之有也。舍此而高談心性,辨別理欲,所謂求諸遠,求諸難也。」胡毓寰云:「蓋孝弟為仁之本,而仁為修身之基;人人身修,則家齊;家家齊,則國治;國國治,則天下平矣。」 今譯 孟子說:「平天下的道理就在眼前,卻偏要向遠處去求尋;平天下的事情極其容易,卻偏要向難的一邊去求尋。只要人人親愛他的父母,尊敬他的兄長,天下就會太平了。」 章旨 此章孟子特強調平天下大道,至近至易,藉以喚醒世人,親愛敬長,各盡人倫之責。 按康有為氏云:「孔子不言天下治,而言天下平,蓋專重太平之義。以治不過不亂,不足言平也。致太平之道本不易,於親親長長,則人人仁順愷悌,無有爭心,則雖不立君臣官吏,亦可以言族制,可以平天下也。孟子指點道理,無不直截簡易者。」此言至可深玩。「平天下」,實大同之治也。 (十二)居下章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1,民不可得而治也。獲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信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2,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3,不誠其身矣。是故誠者,天之道4也;思誠者,人之道5也。至誠6而不動7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今注 1 獲於上:朱註:「得其上之信任也。」 2 反身不誠:朱註:「反求諸身,而其所以為善之心有不實也。」「誠」,實也。謂心意忠實也。 3 不明乎善:「明善」,猶言致知。蓋知不致,則理不明;理不明,則不知善之當行,而常以偽善相值矣。蓋明善,即明辨。為人首在思考與辨別,孟子特著義利之辨,即明善也。 4 天之道:趙註:「授人誠善之性者,天也。故曰天道。」「天道」,即天賦於人本然之道,其權操之於天者也。所謂「知命」是也。 5 人之道:趙註:「思行其誠以奉天者,人道也。」「人道」,即以人力行之,其權操之在我者也。所謂「行善」是也。 6 至誠:謂誠之極也。 7 動:感應也。朱注引楊氏曰:「動,便是驗處,若獲乎上,信乎友,悅於親之類是也。」 (次耘按:自「居下位」至「人之道也」一節,《禮記·中庸》篇亦有此文。唯字略有小異。趙註:「事上得君,乃可臨民,信友悅親,本在於身。是以曾子三省,大雅矜矜,以誠為貴也。」朱註:「此章述《中庸》孔子之言,見思誠為修身之本,而明善又為思誠之本。乃子思所聞於曾子,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亦與《大學》相表里,學者宜潛心焉。」) 今譯 孟子說:「在下位的人,得不到長官的信任,對百姓就無法治理了。但要得到長官的信任,有個方法:如不能取得朋友的信任,就不能得到長官的信任了。要得到朋友的信任,也有個方法:如侍奉父母,不能得到父母的喜悅,就不能得到朋友的信任了。要得到父母的喜悅,也有個方法:如反省自身,不能有真實行善的心,就不能得到父母的喜悅了。反省自身,有真實行善的心,也有個方法:如果不明本性的善,就不能有真實行善的心了。所以這真實行善的心,就是天性中固有的道理。想做到真誠無偽,原是做人本然的道理啊!將真誠無偽做到了極點,還不能感動人,這是從來沒有的事。如果沒有真誠待人,就絕沒有感動人的道理了。」 章旨 此章示人當以自反思誠為要。 (十三)伯夷章 孟子曰:「伯夷辟1紂,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2,興3曰:『盍歸乎來4!吾聞西伯5善養老者。』太公6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二老者,天下之大老7也;而歸之,是天下之父8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9之內,必為政於天下矣。」 今注 1 辟:同避。 2 作:起也。 3 興:亦起也。 4 盍歸乎來:「盍」,何不也。「來」,句末語助詞。 5 西伯:朱註:「即文王也。紂命為西方諸侯之長,得專征伐,故稱西伯。」 6 太公:《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本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朱註:「文王發政,必先鰥寡孤獨,庶人之老,皆無凍餒,故伯夷、太公來就其養,非求仕也。」 7 大老:言非常之老者。即父老之領袖也。 8 天下之父:朱註:「言齒德皆尊,如眾父然。既得其心,則天下之心不能外矣。」 9 七年:朱註:「七年,以小國而言也。大國五年,在其中矣。」 今譯 孟子說:「當初伯夷遠避商紂之禍亂,住在北海的邊上,聽說文王興起,便感動地說:『何不歸到他這裡來!我聽說西伯最尊敬老人。』太公也遠避商紂的禍亂,住在東海的邊上,聽說文王興起,便感動地說:『何不歸到他這裡來!我聽說西伯最尊敬老人。』這兩位老者,高年碩德,是天下最偉大的老人,還來歸附文王,就等於天下眾人的父親歸附文王一樣。天下眾人的父親都來歸附文王,他的子女還會到哪裡去呢?現在的諸侯,如果能施行文王的仁政,七年之內,必定推行他的政令於天下了。」 章旨 此章勉當時諸侯法文王以行仁政。果能施行仁政,則天下百姓自來歸附矣。 (十四)求也章 孟子曰:「求1也為季氏宰2,無能改於其德3,而賦粟4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5可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6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7!故善戰者服上刑8;連諸侯者9次之;辟草萊10、任土地者11次之。」 今注 1 求:冉求,孔子弟子。 2 季氏宰:趙註:「季氏,魯卿季康子。宰,家臣也。」 3 無能改於其德:「其德」,指季氏之德。季氏所行多違先王之制,孔子深斥冉求不能輔以改其舊行,反為之加倍斂民財粟。此又見《論語·先進》篇。 4 賦粟:「賦」,稅也。《左傳·哀公十二年》:季康子「用田賦」。即指此事。魯本用「丘賦」,今更增「田賦」,是於丘賦之外又增田賦。故杜註:「以示改法重賦。」 5 鳴鼓而攻之:朱注引鄭曰:「聲其罪以責之。」 6 棄:絕也。 7 罪不容於死:朱注引林氏曰:「富其君者,奪民之財耳,而夫子猶惡之;況為土地之故而殺人,使其肝腦塗地,則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雖至於死,猶不足以容之也。」 8 善戰者服上刑:「服」,用也。「上刑」,猶重刑也。朱註:「善戰,孫臏、吳起之徒。」 9 連諸侯者:朱註:「連結諸侯,如蘇秦、張儀之類。」 10 辟草萊:「辟」,開拓也。「萊」,草之總名。「草萊」,謂荒蕪未墾之地也。 11 任土地者:「任」,猶因也。朱註:「如李悝盡地力,商鞅開阡陌之類也。」 今譯 孟子說:「從前冉求做季氏的家臣,不能改好季氏的政德,並且加倍徵收百姓的賦稅。孔子說:『冉求!不像是我的門徒,你們二三子敲著鼓宣布他的罪狀,一齊指責他好了。』從這件事來看,國君不能施行仁政,做臣子的還替他求富,這都是被孔子所拒絕的。況且又替他恃強打仗。為爭奪土地打仗,就殺人滿野;為爭奪城池打仗,就殺人滿城。這正所謂率領土地去吃人的肉,他們的罪,雖一死也不能塞其責!所以好戰的人,應當用極刑;連結諸侯,興起兵禍的人,罪次一等;開墾荒地,窮盡地力,增加打仗實力的人,再次一等。」 章旨 此章言聚斂富君,且棄於孔子;恃強好戰,更為聖人所深惡痛絕。蓋聖人極重視人民生命也。 (十五)存乎章 孟子曰:「存乎人1者,莫良於眸子2;眸子不能掩其惡3。胸中正,則眸子瞭焉4;胸中不正則眸子眊焉5。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6?」 今注 1 存乎人:「存」,察也。察人之邪正也。 2 眸子:目瞳子也。俗稱「眼珠」。 3 不能掩其惡:《大戴禮》云:「目者,心之浮也。」人心之誠偽、善惡、邪正,往往是從眼光中流露出來。所謂傳神正在阿堵中。故「眸子不能掩其惡」。 4 瞭焉:即瞭然。「瞭」,明也。宋人《青箱雜記》述孟子瞭焉眊焉,並作瞭然,眊然。「焉」「然」二字,音同用通。又作語末助詞。 5 眊焉:趙註:「蒙蒙目不明貌。」 6 人焉廋哉:「廋」,匿也,藏也。朱註:「言,亦心之所發,故並此以觀,則人之邪正不可匿矣。」 今譯 孟子說:「觀察人的邪正,沒有比觀察人的眼珠更好的了,因為眼珠不能遮掩他的惡念。心念正,眼珠就明亮;心念不正,眼珠就昏昧。聽了他的說話,再看他的眼珠,人的邪正,哪裡隱藏得住呢?」 章旨 此章特揭出觀人之方,莫善於眸子。蓋目為精神之所聚,此乃孟子獨辨隻眼處。 (十六)恭者章 孟子曰:「恭1者不侮人,儉2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3焉;惡4得為恭儉?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5為哉?」 今注 1 恭:謙遜也。 2 儉:節約也。 3 惟恐不順:趙註:「有好侮奪人之君,恐人不順從其所欲。」 4 惡:讀烏音。 5 聲音笑貌:朱註:「偽為於外也。」 今譯 孟子說:「謙遜的人君,是不會侮慢人的;節約的人君,是不會掠取人的。像那侮慢人、掠取人的人君,只怕人民不順從他,這怎能算是謙遜節約呢?謙遜節約,難道能用聲音笑貌假裝出來嗎?」 章旨 此章孟子為時君竊取恭儉之名而發者。 (十七)淳于章 淳于髡1曰:「男女授受不親2,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3也。」曰:「今天下溺4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5?」 今注 1 淳于髡:姓淳于,名髡(音昆)。齊之辯士。見《史記·滑稽列傳》。 2 男女授受不親:《禮·內則》:「男不言內,女不言外;非祭非喪,不相授器。」朱註:「授,與也;受,取也。古禮:男女不親授受,以遠別也。」 3 權:秤錘。趙註:「權者,反經而善也。」「經」,常也。「權」,變也。男女授受不親,言常道也;嫂溺援之以手,處變道也。蓋變無定法,須隨時隨地權衡輕重使得其宜,是即謂之權。孟子最善言經權之道。 4 今天下溺:朱註:「言今天下大亂,民遭陷溺,亦當從權以援之,不可守先王之正道也。」 5 天下溺……子欲手援天下乎:趙註:「當以道援天下,而道不得行。子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朱註:「直己守道,所以濟時,枉道殉人,徒為失己。」胡毓寰云:「天下事至繁,援嫂事至簡;以至繁之事而欲以只手援之,豈能成乎?」 今譯 淳于髡問道:「男女不能彼此直接用手相接受,這是合於禮嗎?」孟子說:「是合於禮的。」淳于髡道:「如果嫂子掉在水裡,用不用手去救她呢?」孟子說:「嫂子掉到水裡,如不去救她,簡直就是豺狼;男女不能直接用手相接受,這是常禮;嫂子掉到水裡,用手去救她,這是權道。」淳于髡說:「現在天下百姓的痛苦,也像掉在水裡一樣,夫子不肯救他們,是什麼緣故?」孟子說:「天下的百姓掉在水裡,要用道來救他們;嫂子掉在水裡,要用手來救她。你要我用手救天下的百姓嗎?」 章旨 此章言君子救世之心雖切,但不可屈己以枉道。 (十八)公孫章 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1,何也?」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2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夫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3之。父子之間不責善4,責善則離5,離則不祥6莫大焉。」 今注 1 君子之不教子:閻若璩云:「子,謂不肖子也。」按:此解,甚合情理。 2 反夷:謂反傷害情感也。「夷」,傷也。朱註:「教子者,本為愛子也;繼之以怒,則反傷其子矣。」 3 易子而教:朱註:「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不失其為。」 4 責善:相責以善也。朱註:「責善,朋友之道也。」 5 離:乖離,不和也。 6 不祥:「祥」,福也。不祥,即非福。儒家倫理道德,建立在情感上,故家庭以情感為主。若父子不和,則非家庭之福。 今譯 公孫丑問道:「君子不親教他的兒子,是什麼緣故?」孟子說:「在形勢上是有所不能行的。教子必用正道,如用正道教導他,他不聽話,接著便要怒語相加。怒語相加,就反傷了情感。兒子反抗,卻認為『父親教訓我用正道,父親本身也不見得遵守正道』。這就使父子互傷感情了。如果父子互傷感情,就糟透了。所以古人寧願和別人交換兒子教導,父子之間不用善道互相責備,如用善道相責,便親情傷離而不和了。親情不和,非有福之事,沒有比這更不好的事了。」 章旨 此章言父子之情至親,尤其不肖子,不可責善,故君子力主「易子而教之」。 (十九)事孰章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1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2。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養曾晳3,必有酒肉;將徹4,必請所與5;問有餘,必曰『有』。曾晳死,曾元6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7。』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8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今注 1 守身:朱註:「持守其身,使不陷於不義也。」 2 事親,事之本也:朱註:「事親孝,則忠可移於君,順可移於長。身正,則家齊國治而天下平。」 3 曾晳:名點,曾子父也。 4 徹:取也;去也。謂食畢撤去剩餘之酒肉也。 5 請所與:請問其餘欲與誰也。 6 曾元:曾子之子也。 7 曰亡矣二句:「亡」,同無。孔廣森曰:「夫曰『亡矣』者,乃實無也。曾子之必曰有,雖無亦曰有,所謂『孝子唯巧變,故父母安之』。曾元不能,但道其質而已。此與『必曰有』對文,而不雲『必曰亡』,非實有言無明矣。蓋『將以復進也』,亦曾元之辭,言余則無矣,若嗜之,將復作新者以進之爾。」 8 養口體:言曾元但能以飲食養親之口腹;曾子則能承順父母之心,不忍傷之也。此乃「養志」。故曰:「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今譯 孟子說:「侍奉尊長以哪一種為最重要?當以侍奉父母為最重要。保守正道以哪一種為最重要?當以保守自身為最重要。不虧損自身,而能侍奉父母的人,我聽說過;如果虧損自身,還能侍奉父母的人,我從沒有聽說過。天下的人哪個不侍奉尊長呢?侍奉父母,就是侍奉尊長的根本,哪個不保守正道呢?保守自身,就是保守正道的根本。從前曾子奉養他的父親曾晳,每餐必定有酒有肉,待要把剩菜撤下去的時候,一定要請問給誰吃?曾晳問:『還有多餘的沒有?』曾子必定說『有』。曾晳死了,曾元奉養曾子,每餐也必有酒有肉,待要把剩菜撤下去的時候,並不請問給誰吃,曾子問:『還有多餘的沒有?』曾元說:『沒有。』是想再把剩餘的當作第二餐進上來啊!這就是奉養父母的口腹罷了。曾元像曾子,才可稱得上奉養父母的心意了。所以侍奉父母要像曾子這樣才算可以呢!」 章旨 此章言上孝養志,下孝養口體,勉世人事親,當以曾子為法。 (二十)不足章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1也,政不足閒2也。惟大人3為能格4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 今注 1 人不足與適:「與」,猶以也。「適」,同謫,責也。朱註:「言人君用人之非,不足過謫。」 2 政不足閒:「閒」,讀音如諫。非也。朱註:「行政之失,不足非閒。」 3 大人:朱註:「大德之人,正己而物正者也。」 4 格:朱註:「格,正也。徐氏曰:『物之所取正也。書曰:格其非心。』」趙註:「獨得大人為輔臣,乃能正君之非。」 今譯 孟子說:「國君用人不當,不必指責他;行政不當,也不必非難他。只有大德的人才能感化他,改正他心理上的錯誤。如國君重仁德,在下的人就沒有不重仁德的;國君守正義,在下的人就沒有不守正義的;國君行直道,在下的人就沒有不行直道的。只要把國君心理上的錯誤糾正過來,天下就安定了。」 章旨 此章言大臣當以格君心為主:君心正,則臣民自皆隨之而正。 (二十一)不虞章 孟子曰:「有不虞1之譽,有求全2之毀3。」 今注 1 不虞:「虞」,度也。即意度。言非意度所及。 2 求全:求以全其節操也。 3 毀:缺也。器破曰缺。此言名譽被破壞也。朱注引呂氏曰:「行不足致譽,而耦得譽,是謂不虞之譽。求免於毀,而反致毀,是謂求全之毀,言毀譽之言,未必皆實,修己者不可以是遽為憂喜,觀人者不可以是輕為進退。」 今譯 孟子說:「人有意料不到而得來的聲譽,有力求完善而反招來的毀謗。」 章旨 此章言人不可惑於外至之榮辱,應重內在之修養。 (二十二)易言章 孟子曰:「人之易1其言也,無責2耳矣。」 今注 1 易:輕易也。 2 責:韓緘古謂:「當以責任之責解。」甚是。趙註:「言出於身,駟不及舌,不惟其責,則易之矣。」朱註:「人之所以輕易其者,以其未遭失言之責故耳。」 今譯 孟子說:「一般人常輕易地說話,只是他們沒有責任感的緣故罷了。」 章旨 此章告誡人勿輕易言論,放言高論,君子所戒。 (二十三)人患章 孟子曰:「人之患1,在好為人師2。」 今注 1 患:憂也,害也。 2 好為人師:「好」,讀去聲。喜好也。朱注引王勉云:「學問有餘,人資(取也)於己,不得已而應之可也;若好為人師,則自足而不復有進矣,此人之大患也。」趙註:「言君子好謀而成,臨事而懼,時然後言,畏失言也。故曰『師哉!師哉!桐子之命。』不慎則有患矣。」焦循《正義》曰:「周氏廣業孟子章指考證云:『四句似與本章不甚合,恐有誤,似宜在前章駟不及舌句下。』按:故曰二字承上,則非有誤。蓋趙氏以兩章相貫而言,其好為人師之人,即易其言之人,皆由於不知臨事而懼好謀而成也。蓋未能博學詳說,習先聖之道,而執其一端,自以為是,不顧其成,不知其害,用之於君父僚友則輕易其言,以為蹇直。不學者依附之,又輕易其言,高談心性,傳播宗旨,入主出奴,各成門戶;始則害乎風俗人心,繼則禍於朝廷君國。而或且曰:『此正人,此君子』,則不虞之譽也。以上三章相貫,趙氏牽連言之,為知言矣。按:『師哉師哉』二語,出於《揚子法言·學行》篇。古本旁註桐讀為僮,音義云:『與童字同。』」 今譯 孟子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好做人家的老師。」 章旨 此章戒人勿好為人師,而故步自封。 (二十四)樂正章 樂正子1從於子敖2之齊。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3!」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曰:「昔者4。」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館5未定。」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曰:「克有罪。」 今注 1 樂正子:名克,孟子弟子。 2 子敖:王字。趙註:「子敖使而之魯,樂正子隨之來齊也。」 3 子亦來見我乎:時孟子在齊,故樂正子來見孟子。 4 昔者:昨日。《莊子·齊物論》:「今日適越而昔至也。」《經典釋文》引向註:「昔者,昨日之謂也。」 5 舍館:「舍」,止息也。「館」,客舍也。「舍館未定」,言止息之客舍未定也。 今譯 樂正子跟著子敖到了齊國。樂正子來見孟子。孟子說:「你也來見我嗎?」樂正子說:「先生為什麼說這種話呢?」孟子說:「你來了幾天了?」樂正子說:「昨天到的。」孟子說:「既是昨天,那我說這話,不是應該的嗎?」樂正子說:「因為旅舍沒有住定。」孟子說:「你聽說過一定要把旅舍找好,才來求見長者嗎?」樂正子說:「這是克知錯了。」 章旨 此章孟子特誡樂正子失尊師之禮。愛之深而責之切也。 (二十五)子之章 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啜1也。我不意2子學古之道,而以啜也。」 今注 1 徒啜:謂但求飲食而已。「」,食也。「啜」,飲也。蓋樂正子與王同行,絕不是真為啜。孟子特藉此責之耳。 2 不意:猶今言料不到。 今譯 孟子對樂正子說:「你跟隨子敖到齊國來,只是貪圖一些吃喝罷了。我沒有料到你學習古先聖王的大道理,反用來貪圖這些吃喝。」 章旨 此章明責樂正子追隨子敖之非是。 (二十六)無後章 孟子曰:「不孝有三1,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2,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3也。」 今注 1 不孝有三:趙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取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2 不告而娶:「不告」,不稟告父母也。「娶」,謂娶娥皇女英也。詳見《萬章篇·娶妻章》。 3 猶告:朱註:「告者,禮也;不告者,權也。猶告,言與告同也。」又引范氏曰:「天下之道,有正有權,正者,萬世之常,權者,一時之用。常道人皆可守,權非體道者不能用也。蓋權出於不得已者也。若父非瞽瞍,子非大舜,而欲不告而娶,則天下之罪人也。」 今譯 孟子說:「不孝的罪有三種:沒有後嗣是最大的,舜不稟告父母娶妻,也是因為沒有後嗣。如舜要稟告,恐怕父母執拗不允許。所以君子認為不稟告和稟告是一樣合禮的。」 章旨 此章言舜不告而娶,是行權以全孝道。 (二十七)仁之章 孟子曰:「仁之實1,事親2是也;義之實,從兄3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4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5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6。樂則生矣7,生則惡可已8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9。」 今注 1 實:質也。名之對。 2 事親:朱註:「仁主於愛,而愛莫切於事親。」 3 從兄:朱註:「義主於敬,而敬莫先於從兄。」 4 知斯二者:「斯」,此也。二者,仁與義也。智者能辨別事之當為而篤行之。知弗去者,知其當為,守之而不去也。 5 節文:有限度曰節。「文」,質之對。焦循曰:「太過,則失其節,故節之。太質,則無禮敬之容,故文之。」 6 樂斯二者:「樂」,讀洛。「二者」,指事親與從兄。事親從兄,即孝弟也。孝弟為仁義之本,孝弟之至,則通於神明矣。 7 樂則生矣:「樂」,亦讀洛,朱註:「謂油然自生,如草木之有生意也。」 8 惡可已:「惡」,讀烏,何也。朱註:「既有生意,則其暢茂條達,自有不可遏者,所謂惡可已也。」 9 足之蹈之,手之舞之:《禮·樂記》:「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說(同悅)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此言音樂之產生,實由於快樂之情。快樂達於頂點,高歌不足泄其情,不知不覺而手舞足蹈,亦即音樂伴舞之所由生也。 今譯 孟子說:「仁愛的真情,就在侍奉父母上表現出來;義理的真情,就在敬順兄長上表現出來;智慧的真情,就在知道這兩件事情上不肯離去;禮法的真情,就表現在節制和文化這兩件事上,做得不過不及,恰到好處;音樂的真情,就在對這兩件事感到快樂。既然感到快樂,愛親敬長的心便發生了。這種快樂的發生,自是不可遏止,遏止不住,就在不知不覺間,和著節拍連腳也跳起來,手也舞起來了。」 章旨 此章言仁義之實,在事親從兄。而良心真切,皆從此間流露。故喻以歌舞之情,不能自已,蓋有諸中而形於外也。 (二十八)天下章 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1:惟舜為然。不得2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3底豫4;瞽瞍底豫而天下化5;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6:此之謂大孝!」 今注 1 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草芥」,隨地生長,故以為輕賤之喻。趙註:「舜不以天下將歸己為樂,號泣於天。」朱註:「言舜視天下之歸己猶草芥,而惟欲得其親而順之也。」 2 得:朱註:「曲為承順,以得其心之悅而已。」 3 瞽瞍:舜父也。 4 底豫:使至於樂也。「底」,致也,止也。「豫」,樂也。 5 化:使之翕然而從化也。 6 定:止於一也。趙註:「為父子之道者,定也。」朱註:「子孝父慈,各止其所而無不安其位之意,所謂定也。」 今譯 孟子說:「天下百姓都極高興,將要來歸順他;他看天下百姓將要來歸順他,就像草芥一樣的輕微,只有舜能夠如此。舜以為不能得到父母的歡心,就不可以做人;不能承順父母的心,就不可以做人子。舜能竭盡侍奉父母的孝道,終使瞽瞍感動,得到了快樂。能使瞽瞍得到了快樂,天下的百姓也都受到了感化。便知做父親的應當慈愛,做子女的應當孝順,這是一定不移的道理,所以舜稱作大孝。」 章旨 此章贊舜以孝親感化天下。詩云:「孝子不匱,永錫爾類。」此之謂也。 (二十九)舜生章 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1: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2,卒於畢郢3,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4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5,若合符節6。先聖后聖,其揆一也7。」 今注 1 諸馮、負夏、鳴條:趙註:「皆地名。」《正義》曰:「諸馮不可考。」《史記集解》引鄭玄云:「負夏,術地。」《書·湯誓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伊訓》:「造攻自鳴條。」《孔傳》:「地在安邑之西。」安邑,禹都,在今山西西南境。山西在中國北部,而孟子言舜東夷之人,似指所生之地而言。趙註:「在東方夷服之地,故曰東夷之人也。」 2 岐周:趙註:「岐山下周之舊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 3 畢郢:地名。在今陝西西安、咸陽間。亦曰咸陽原,周文王、武王、周公皆葬於此。 4 相去:即相距。 5 得志行乎中國:朱註:「謂舜為天子,文王為方伯,得行其道於天下也。」 6 符節:朱註:「以玉為之,篆刻文字,而中分之,彼此各藏其半。有故,則左右相合以為信也。若合符節,以為同也。」 7 其揆一也:「揆」,度也。言二聖所揆度之道不二也。 今譯 孟子說:「舜生在諸馮這個地方,後來遷居負夏,最後死於鳴條,所以他是東方邊夷的人。文王生在岐周地方,後來死在畢郢,他是西方邊夷的人。他們兩人,就地理來說,彼此相距一千多里;就時代來說,舜是在三代,文王是在周朝,彼此也相差一千多年。但是兩個人得了志,能行其道於中國,是完全相符合的。可見,無論是先前的聖人,還是後來的聖人,他們度量事理,所行的道都是一樣的。」 章旨 此章言聖人異而道同,特舉舜與文王為例證。 (三十)子產章 子產1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2,濟人於溱洧3。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4。歲十一月5徒杠6成,十二月輿梁7成,民未病涉8也。君子平其政9,行辟人10可也,焉得人人而濟之!故為政者,每人而悅之,日亦不足11矣。」 今注 1 子產:姓公孫,名僑。春秋時鄭國賢大夫也。居東里,又稱東里子產。 2 乘輿:輿,車也。乘,讀去聲。一車四馬也。 3 溱洧:二水名。在今河南新鄭縣。匯為雙洎河,入於賈魯河。(溱,源出河南密縣東北聖水峪。洧,源出河南登封縣東陽城山。) 4 惠而不知為政:朱註:「惠,謂私恩小利;政,則有公平正大之禮,綱紀法度之施焉。」孟子以為施政目的,當有利於全民,不應以小惠也。 5 十一月:朱註:「周十一月,夏九月也。周十二月,夏十月也。」按:周建子,以十一月為正月;夏建寅,以十三月為正月。 6 徒杠:《說文》段註:「凡獨木曰槓,駢木曰橋。」「徒」,步行。「徒杠」,今言獨木橋也。「槓」,音剛。 7 輿梁:謂可行車之橋樑也。「梁」,亦橋也。 8 病涉:「病」,苦也。言以涉為苦也。 9 平其政:謂治理政事以便民也。「平」,治也。 10 辟人:「辟」,除也。朱註:「言能平其政,則出行之際,辟除行人,使之避己,亦不為過。況國中之水,當涉者眾,豈能悉以乘輿濟之哉?」 11 日亦不足:猶言時間不夠。 今譯 當初子產治理鄭國的政治,用自己坐的車子,在冬天載百姓渡溱洧二水。孟子說:「這是小惠,卻不知施政的大體。每年十一月趁農事完畢時,先把人行橋修好;到十二月,再把通行車輛的橋修好,這樣百姓自然不會苦於赤足渡水了。在上位的人只要將政事辦理妥善,出行的時候,叫百姓迴避就可以,怎能用自己的座駕渡盡人呢?所以施政的人,要想用小惠討好人,就是每天這樣做,時間也不夠用。」 章旨 此章言執政之人,當施大德,不可用小惠。此雖子產偶一為之,孟子懼人襲為美談,竊虞以為政,故藉以示訓。 (三十一)視臣章 孟子告齊宣王1曰:「君之視臣如手足2,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3;君之視臣如土芥4,則臣視君如寇讎5。」王曰:「禮為舊君有服6;何如斯可為服矣?」曰:「諫行言聽,膏澤7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8,又先9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10:此之謂三有禮焉。如此,則為之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11之,又極12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裡: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 今注 1 告齊宣王:言君臣當以義合,故孟子為齊王深言報施之道。朱註:「孔氏曰:宣王之遇臣下,恩禮衰薄,至於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則其於臣,可謂邈然無敬矣。故君子告之以此。」 2 手足:朱註:「手足腹心,相待一體,恩義之至也。」 3 國人:朱註:「猶言路人。無怨無德也。」 4 土芥:謂視之如土如草也。 5 寇讎:「讎」,同仇。猶言敵人。 6 為舊君有服:《正義》:「舊君:傳云:『大夫為舊君,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大夫去君,歸其宗廟,故服齊衰三月也。言與民同也。何大夫之謂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猶未絕也。』」朱註:「王疑孟子之言太甚,故以此禮為問。」 7 膏澤:猶言恩澤也。 8 導之出疆:朱註:「防剽掠也。」 9 先:先容之也。朱註:「稱道其賢,欲收用之也。」 10 收其田裡:「田裡」,謂田祿里居也。朱註:「三年而後收其田祿里居,前此猶望其歸也。」 11 搏執:趙註:「搏執其親族也。」按:親族,指其父母妻子兄弟也。 12 極:困也。窮也。謂窮之困之於所往之國,使之終死於此,所謂極之也。 今譯 孟子向齊宣王說:「人君看待臣子像手足,臣子就把人君看待像腹心;人君看待臣子像犬馬,臣子就把人君看待像路人;人君看待臣子像土芥,臣子就把人君看待像敵人。」宣王說:「《禮經》上說,凡是侍奉過君的臣子,應替舊君穿孝服三個月。怎樣才可以替舊君穿孝服呢?」孟子說:「臣子進諫時便採用,臣子建議時便聽從,因此,使恩惠施及百姓身上去。當他有事要離開本國時,人君便派人引導他出境,先在他所到的地方宣揚他,等他出國三年不回來,然後收回他的田祿和里居,這是對臣子做了三件有禮的事。這樣,就應替舊君穿孝服。現在做臣子,有進諫並不採用,有建議並不聽從,不能使恩施及百姓身上。當他有事離開本國,人君就派人押著他離境,又派人在他所要去的國家儘量地破壞,使他陷於絕境。他一離開,就收回他的田祿里居。這樣,就叫作敵人。既是敵人,還有什麼孝服可穿呢?」 章旨 此章諷喻宣王應以禮遇臣,勸以仁也。 (三十二)無罪章 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1;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2。」 今注 1 大夫可以去:謂辭去其官職。 2 士可以徙:謂遷地他往。趙註:「惡傷其類,視其下等,懼次及也。」 今譯 孟子說:「國君無故殺了士人,凡是做官的,就可以辭職不幹了。倘若無故殺了百姓,凡是士人,皆可遷往他處去了。」 章旨 此章言君子處世,當見機而作。故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不濟也。 (三十三)君仁章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1。」 今注 1 君仁全二句:此已見前「人不足與適也」《不足章》。朱註:「上篇主言人臣當以正君為急。此章直戒人君,義亦小異耳。」「君仁」,兼指存心行政之公言。「君義」,兼指存心行政之宜言。 今譯 孟子說:「國君能依仁道行事,百姓自然沒有不仁了。國君能依義理行事,百姓自然沒有不義了。」 章旨 此章言國君當正己以正人,上行而下效,所謂君子之德風也。 (三十四)非禮章 孟子曰:「非禮之禮1,非義之義2,大人3弗為。」 今注 1 非禮之禮:趙註:「若禮而非禮,陳質娶婦而長拜之也。」言如婦長於夫,而夫拜之,似敬長之禮,而實非禮也。 2 非義之義:趙註:「藉交報仇,是也。」言如助友以報仇,似交友之義,而實非義也。朱註:「察理不精,故有二者之蔽。」 3 大人:指有德之君子。有德君子,即能以禮義而履其中正者也。 今譯 孟子說:「行之似禮,實際不是禮;行之似義,實際不是義。有德的君子是不會做的。」 章旨 此章言大人立禮義之准,然非察理精者莫能辨。蓋天下真是真非易見,是中之非難明也。 (三十五)中也章 孟子曰:「中1也養不中2,才3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4也。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5之相去6,其間不能以寸7。」 今注 1 中:全也。即大全中正之道也。 2 不中:偏而不全也。一有所偏,則入邪道。 3 才:俊才也。 4 樂有賢父兄:趙註:「樂有父兄之賢以養己。」即樂父兄之賢以己也。 5 不肖:不賢也。 6 相去:猶言相距。 7 不能以寸:謂賢者應負教養不賢者之責,今如不教養,則賢與不賢相距,其間不及一寸地位。極言其相差無幾也。 今譯 孟子說:「合於中道的人應養不合中道的人;有才能的人應教導沒有才能的人,所以人都喜歡有個賢父兄。假如合於中道的父兄,棄絕不合中道的子弟,有才能的父兄棄絕沒有才能的子弟,那麼,賢和不賢,便相差無幾,中間距離最多不到一寸罷了。」 章旨 此章言賢父兄應有教養子弟之責。特重一養字。蓋養有二義:涵育自然之長養,主順其性;薰陶鍛煉之精純,主化其偏。 (三十六)不為章 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1。」 今注 1 人有不為二句:趙註:「言貴廉賤恥,乃有不為;不為非義,義乃可申。」朱注引程子曰:「有不為,知所擇也。惟能有不為,是以可以有為;無所不為者,安能有所為邪?」按:「不為」,指真操守言;「有為」,指義行言。 今譯 孟子說:「一個人須有不為的操守,才能夠有正義的大作為。」 章旨 此章勉人當以操守為第一。 (三十七)言人章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1,當如後患2何!」 今注 1 不善:即惡也。 2 後患:趙註:「好言人惡,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好言人惡,受者必懷恨而圖報復於他日,其後果必不堪設想,故曰後患。 今譯 孟子說:「經常說人家不好的人,要想到將來的後果怎樣。」 章旨 此章深戒稱人之惡者,特借後患以警惕之。 (三十八)仲尼章 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1者。」 今注 1 已甚:「已」,太也。猶言太甚。趙註:「疾之已甚,亂也。」故孟子譏逾牆距門者之太甚。 今譯 孟子說:「孔子處世待人,從不做太過分的事。」 章旨 此章特舉至聖為示範,警人勿做過分之事。 (三十九)惟義章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1,行不必果2,惟義所在。」 今注 1 不必信:謂不必執一守信,有時可通以權變。 2 果:決也。亦信也。凡預期而獲信驗曰果。朱註:「大人言行,不先期於信果。但義之所在,則必從之,卒亦未嘗不信果也。」 今譯 孟子說:「有道德的偉人,說的話不一定守信,做的事不一定果決,但留意於通權達變,而獨以正義為依歸。」 章旨 此章言大人之言行,皆以義理為準繩。 (四十)赤子章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1者也。」 今注 1 赤子之心:「赤子」,即嬰兒。朱註:「赤子之心,純真無偽;大人之所以為大人,正以其不為物誘,而有以全其純一無偽之本然。」趙註:「大人,謂君。國君當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謂也。」按:此說亦可通。 今譯 孟子說:「道德高尚的人,他永遠不失掉他做赤子時的一片純真的心。」 章旨 此章言人之純一真心,永恆不失。 (四十一)養生章 孟子曰:「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1,惟送死2可以當大事。」 今注 1 大事:趙註:「言養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終,行之高者。事不違禮,可謂難矣,故謂之大事。」 2 送死:朱註:「事生固當愛敬,然也人道之常耳。至於送死,則人道之大變。孝子之事親,舍是無以用其力矣。」蓋儒家以孝為仁本,而孝又以喪祭為嚴,故以送死為大事。 今譯 孟子說:「子女奉養父母,雖是盡孝道,還不能夠算得大事。只有父母的殯葬儀禮盡全,才可算得大事。」 章旨 此章言人子奉養雙親固然重要,但送死尤為重要,特示慎終之義。 (四十二)深造章 孟子曰:「君子深造1之2以道3,欲其自得4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5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6逢其原7。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今注 1 深造:「造」,致也,詣也。前進而不已,達於至極之境也。至極之境,乃能入於道也。 2 之:《正義》謂,指「所學」言。下文「自得之」「居之」「資之」「取之」並同。 3 道:謂治學之方。 4 自得:朱註:「言默識心通,自然而得之於己也。」 5 資:藉也。朱註:「則所藉者,深遠而無盡。」藉,借也,因也。 6 左右:朱註:「身之兩旁,言至近而非一處也。」 7 原:同源。謂水之來源處。即無往而不值其所資之本也。 今譯 孟子說:「君子做學問,必定用方法深入到所研究的學問里,希望默識心通,自然地領悟到真理;能自然地領悟到真理,心就會安適地住在那裡;能安適地居住在那裡,一切行事,皆可藉助於它;一切行事皆可藉助它,那麼反用起來,或左或右,到處都可遇到本源,所以君子希望默識心通,能自然地領悟得真理。」 章旨 此章示人治學之方法,當以深致極境而有心得為主。 (四十三)博學章 孟子曰:「博學1而詳說2之,將以反說約3也。」 今注 1 博學:廣博研究之。 2 詳說:詳細說明之。 3 說約:「約」,要也。謂說明簡要之原理也。趙註:「言廣尋道意,詳說其事,要約至義,還反於朴,說之美者也。」朱註:「言所以博學於文,而詳說其理者,非欲以夸多而斗靡也。欲其融會貫通,有以反而說到至約之地耳。」焦循《正義》曰:「《說文·言部》云:『說,說釋也。《詩·衛風·氓》篇云:猶可說也。箋云:說,解也。』」 今譯 孟子說:「學者不但要廣博地研究,並且要詳細地說明,這就是將它反轉來說明最精要的原理啊!」 章旨 此章示人為學之方,當由博而反約。 (四十四)善服章 孟子曰:「以善1服人2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養人3,然後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 今注 1 善:美德也。 2 服人:謂使人順服。朱註:「欲以取勝於人。」 3 養人:謂培育人。朱註:「欲其同歸於善。」按:即「善與人同」。 今譯 孟子說:「拿美德來順服人,不會有人順服他的;拿善德來培育人,天下的人都誠心地順服他。不能使天下人誠心地順服他,就能稱王天下,從來沒有這樣的事。」 章旨 此章勉當時人君,應以善德養人。義最精粹,深同易之謙卦微旨。語云:「謙卦六爻皆吉。」蓋孟子確於大易有獨特之見解,於此益顯。 (四十五)無實章 孟子曰:「言無實不祥1。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 今注 1 言無實不祥:趙註:「言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故謂之不祥也。」朱註:「或曰,天下之言,無有實不祥者,惟蔽賢為不祥之實。或曰:言而無實者,不祥;故蔽賢為不祥之實。二說不同,未知孰是,疑或有闕文焉。」按胡毓寰云:「此章意思,分上下兩截,上截謂『言無實』為不祥,下截謂『蔽賢』為不祥。中間無介系組織,致前後意思不連貫,故朱子疑其或有闕文焉。竊意孟子之意:『言無實者,受不祥之名;蔽賢者,受不祥之實。』名者,實之對。下言不祥之實,故知上為不祥之名。祥,善也。不善之名,如被呼為小人是也。不善之實,禍患是也。蓋讒邪蔽忠,則群小競進,國必亂亡;而覆巢之下無完卵,群小亦同被禍焉。故曰蔽賢者受不祥之實。推孟子之意,殆以言無實者,害猶小,蔽賢者,害乃大也。」 今譯 孟子說:「人說話不誠實,固然不好,但這不過是小害。害中最大的,只有蔽塞賢人的讒言,才足以擔當呢!」 章旨 此章為賢病國者而發。 (四十六)徐子章 徐子1曰:「仲尼亟2稱於水曰:『水哉!水哉3!』何取於水也?」孟子曰:「原泉混混4,不舍5晝夜,盈科6而後進,放乎四海7:有本8者如是。是之取爾9!苟為無本,七八月之間雨集10,溝澮11皆盈;其涸12也,可立而待也。故聲聞13過情14,君子恥之15。」 今注 1 徐子:名辟。孟子弟子。 2 亟:讀器。數也,屢也。 3 水哉!水哉:嘆美之辭。 4 原泉混混:「原泉」,即有源之水。「混」,俗作滾。「混混」,湧出貌。 5 舍:止也。 6 盈科:「盈」,滿也。「科」,坎也。 7 放乎四海:「放」,至也。「四海」,猶四方。 8 本:水之源。言泉水有源,久流不竭。趙註:「言有本不竭,無本則涸,虛聲過實,君子恥諸。是以仲尼在川上曰:『逝者如斯。』」 9 是之取爾:「取」,擇選也。言孔子擇選水之優點者此耳。 10 集:聚也。 11 溝澮:田間路旁行水之溝也。朱註:「澮,田間水道也。」 12 涸:水干也。 13 聲聞:名譽。 14 情:實也。 15 恥之:恥其無實而不繼也。 今譯 徐子問孟子道:「從前孔子屢次稱讚水說:『水啊!水啊!』為什麼取意在水呢?」孟子說:「有源的水滾滾地湧出來,日夜不停地流著,等到流滿了坑陷,然後再繼續向前行進,一直流到海里,有本源的就像這樣,所以這點便可取啊!假使沒有本源的水,就像七、八月間大雨驟然注集,田間大小水溝都漲滿了,但雨一停止,就乾涸極快,可以站在旁邊等待著。所以虛名超過了事實,君子認為是可恥的。」 章旨 此章特借水有本源為喻,以明君子之學,亦應有其本源,不可做浮光掠影之談。 (四十七)人之章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1!庶民去之,君子存之2。舜明於庶物3,察於人倫4,由仁義行5,非行仁義也。」 今注 1 幾希:微少也。「幾」,讀去聲。 2 去之、存之:「之」,指仁義。「去之」,是去仁義;存之,是存仁義。焦循《正義》:「飲食男女,人有此性,禽獸亦有此性,未嘗異也。乃人之性善,禽獸之性不善者;人能知義,禽獸不能知義也。因此,心之所知而存之,則異於禽獸;舍而去之,則同於禽獸矣。庶民不能存,則賴君子而存之。此孟子道性善之本旨也。」 3 明於庶物:「明」,則有以識其理。「庶」,眾也。「物」,事物。 4 察於人倫:「察」,知也。「倫」,序也,理也。察則有以盡其理之詳也。 5 由仁義行:朱註:「仁義已根於心,而所行皆從此出;非以仁義為美,而後勉強行之,所謂安而行之也。此則聖人之事,不待存之,而無不存矣。」趙註:「言人與禽獸,俱含天氣,就利辟(同避)害,其間不希,眾人皆然,君子則否。聖人超絕,識仁義之生於己也。」按:天氣,天空自然之氣也。如氣候自然之現象,有陰晴寒暑等。 今譯 孟子說:「人和禽獸不同的地方,只在極微少的一點,就是人的天性具有仁義罷了。眾人不知仁義,往往把它拋棄掉,君子隨時知道仁義可貴而保存它。大舜能明辨一切事物的理性,察知做人的大道,完全順著天性的仁義去做,並不是認為仁義有利於己而勉強去做的。」 章旨 此章強調人性本善,君子全順自然之性而由仁義行。 (四十八)旨酒章 孟子曰:「禹惡旨酒1,而好善言2;湯執中3,立賢無方4;文王視民如傷5,望道而未之見6;武王不泄邇,不忘遠7。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8者,仰而思之9,夜以繼日10;幸而得之11,坐以待旦12。」 今注 1 旨酒:美酒也。朱註:「《戰國策》曰:儀狄作酒,禹飲而甘之,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遂疏儀狄,而絕旨酒。」 2 善言:美言也。《書》作「昌言」。 3 執中:謂守中正之道,即全體大用之道也。 4 立賢無方:「方」,常也。言賢則立之,無固定之常法,但問其才德,不問其出身及籍貫也。 5 視民如傷:謂民已安定,而視之猶若有傷,極言文王愛民深切之情。 6 望道而未之見:朱註:「而讀為如……道已至矣,而望之猶若未見,聖人之愛民深而求道切如此,不自滿足,終日乾乾之心也。」 7 不泄邇,不忘遠:趙註:「泄,狎;邇,近也。不泄狎近賢,不遺忘遠善;近謂朝臣,遠謂諸侯也。」朱註:「邇者,人所易狎,而不泄;遠者,人所易忽,而不忘;德之甚,仁之至也。」 8 不合:趙註:「己行有不合也。」 9 仰而思之:仰望而思考之,言參諸天也。 10 夜以繼日:言思之勤也。 11 得之:言得可通之理也。 12 坐以待旦:言急欲加以施行也。 今譯 孟子說:「夏禹厭惡美酒,但喜歡合理的言論;商湯持守中正的道理,用賢才沒有一定的常法,不追問他的名望和資格;文王看到安定的百姓好像受傷似的,望著大道已在眼前,好像沒有看見似的;武王不怠慢近在身邊的臣子,更不遺忘遠在他方的諸侯。周公想融合夏商周三代聖人的美德,推行禹湯文武所做的善事,倘若自己所做的有和他們不合的地方,就仰著頭想,從夜間直到白天,幸而想通了,忽然得到事理的精微,於是坐著等待天亮,以便立刻去施行。」 章旨 此章總論禹、湯、文、武、周公五聖人所存幾希之心,闡發仁民施政之德。 (四十九)王者章 孟子曰:「王者之跡熄1而詩亡2;詩亡,然後春秋作3。晉之乘4,楚之檮杌5,魯之春秋6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7;其文,則史8。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9!』」 今注 1 王者之跡熄:「王者,謂聖王也。」俞樾曰:「跡,即車轍馬跡之跡。」 2 詩亡:朱註:「謂《黍離》降為國風,而雅亡也。」蔣伯潛云:「《黍離》為《詩·王風》篇名,《王風》所采本周都王城之詩,今降而列入《國風》,則王都之雅亡,而頌揚文武成康等詩,從此無人再詠,故曰『詩亡』也。」又云:「周室盛時,有采詩之官,曰『軒使者』,故各國風詩,均得上之太師,及平王東遷以後,政令不行於諸侯,故采詩之官亦廢,於是各國之詩無人采輯,故《詩經》之詩,至春秋中世以前為止。所謂『詩亡』當即指此。」 3 春秋作:「春秋」,各國史記之通稱也。顧炎武曰:「《詩》亡而列國之事不可得而見,於是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出焉,是之謂詩亡而後春秋作也。」按:《春秋》之作,乃孔子假史記之文,以正匡邪也。 4 乘:載也。史所以記載事實,故晉史以為名。 5 檮杌:本惡獸名。史記惡人之事以垂戒,故楚史以為名。 6 春秋:杜預云:「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故《春秋》為編年史。 7 其事,則齊桓晉文:「其事」,各國史記所載之事也。朱註:「春秋之時,五霸迭興,而桓文為盛。」故舉以概括之。 8 其文,則史:「其文」,各國史記之文也。「史」,文勝質也。《論語·雍也》篇:「文勝質則史。」 9 其義,則丘竊取之矣:「其義」,謂各國史記所寓褒貶之義也。「竊」,自謙之辭。私也。「竊取之」,謂私取之而著於《春秋經》者。俞樾曰:「孔子作《春秋》,其文其事,本之舊史;其義,則所謂『筆則筆,削則削,游夏之徒,不能贊一辭』者。」 今譯 孟子說:「周家自平王東遷以後,巡狩採風的事都不存在了,含有諷刺善惡的詩篇也隨之消亡。這些詩篇消亡了,各國的史書都繼續地創興起來。例如,晉國的《乘》,楚國的《檮杌》,魯國的《春秋》,名稱雖不同,記事的性質卻都是一樣。裡面記載的事,就是齊桓、晉文的霸業,裡面所寫的文字,就是史官文勝於質的記述。孔子說:『各國史書的內容大義,由我私自取而採用它了。』」 章旨 此章述詩亡而孔子作《春秋》,是繼歷代聖人之道統,以保存「幾希」之義。「幾希」之義者,即微言大義也。 (五十)私淑章 孟子曰:「君子之澤1,五世2而斬3;小人之澤,五世而斬。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4。」 今注 1 澤:趙註:「澤者,滋潤之澤。大德大凶,流及後世,自高祖至玄孫,善惡之氣乃斷,故曰五世而斬。」焦循《正義》曰:「趙氏以君子為大德,小人為大凶,其善惡之氣流於後世,猶水之潤澤。」朱註:「猶言流風餘韻也。」 2 世:通謂三十年為一世。朱註:「父子相繼為一世。」蔣伯潛云:「師生相傳亦為一世也。」 3 斬:絕也。 4 予私淑諸人也:「淑」,善也。趙註:「我私善之於賢人耳。」朱註:「人,謂子思之門人。」蔣伯潛曰:「自孔子而曾子,而子思,而子思之門人,傳至孟子,恰好五世,故謂未得為孔子之徒,而尚得私淑於人也。」又焦循《正義》:「淑與叔通,拾也。私淑諸人,即私拾諸人也。」義亦可。 今譯 孟子說:「在位的君子,他的德澤,大概流傳到五代以後就完了;不在位的平民,他的德澤,大概流傳到五代以後也就完了。我雖沒能夠做孔子的門徒,幸虧還能得自那些傳授的人私淑自己呢!」 章旨 此章孟子以得道統於孔子自任;並以「私淑」存幾希之意。(按陸稼書云:「所私淑者,正是仁義。」) (五十一)可以章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無取1,取傷廉2。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3。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4。」 今注 1 可以取,可以無取:「取」,收受也。朱註:「先言可以者,略見而自許之辭也。後言可以無者,深察而自疑之辭也。」 2 取傷廉:「廉」,有分辨,不苟取也。若過取則害於廉矣。 3 與傷惠:「惠」,有益於人了。若過與則害於惠矣。如《論語》謂公西華為孔子使齊,而取冉有五秉之粟,在公西華則為傷廉,在冉有則為傷惠。 4 死傷勇:「勇」,不畏死。今言敢犧牲。若過死則反害其勇矣。夫過猶不及。如子路死衛孔悝之難,是為傷勇。 今譯 孟子說:「乍看起來,像是可以取的利益;仔細一想,又覺得不可以取。倘若取了,反而有害於清廉。乍看起來,像是可以把這種利益給人;仔細一想,又覺得不可以給。倘若給了,反而有害於恩惠。乍看起來,像是可以為這件事而死,仔細一想,又覺得不可以死。倘若死了,反而有害於義勇。」 章旨 此章諭人審辨義理之法,而君子識理明透,見事真切,務守中道而已。 (五十二)逢蒙章 逢蒙學射於羿1,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2,於是殺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曰:「薄3乎云爾,惡得無罪!鄭人使子濯孺子4侵衛;衛使庾公之斯5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吾死矣夫!』問其仆6曰:『追我者誰也?』其仆曰:『廋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謂也?』曰:『庾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他7,尹公之他,學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8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9何為不執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曰:『小人10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雖然,今日之事,君事11也;我不敢廢。』抽矢扣輪,去其金12,發乘矢13而後反。」 今注 1 逢蒙學射於羿:《左傳·襄公四年》:「后羿自鉏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用寒浞……以為己相,……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烹)之。」逢蒙,羿之家眾也。 2 愈己:勝己也。《論語》:「女與回也孰愈。」《皇疏》:「愈,勝也。」 3 薄:輕微也。 4 子濯孺子:趙註:「鄭大夫。」 5 庾公之斯:趙註:「衛大夫。」 6 仆:御者。 7 尹公之他:朱註:「衛人也。」按:「之」字,是助詞。古人姓與名之間,往往加「之」字,如孟之反介之推之類是也。焦循《正義》曰:「《左傳·襄公十四年》云:衛公出奔齊,孫氏追之。……初,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二子追公,公孫丁御公。子魚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軥(同軶,亦作軛)而還。尹公佗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注云:『子魚,庾公差。』孔氏《正義》云:『孟子云雲,其姓名,與此略同,行義與此正反,不應一人之身有此二行。孟子辨士之說,或當假為之辭,此傳應是實也』。」 8 端人:正人也。朱註:「孺子以尹公正人,知其取友心正,故度庾公必不害己。」 9 夫子:指子濯孺子。 10 小人:庾公之斯自稱。 11 君事:即公事。蓋君命之事也。 12 金:鏃也。 13 乘矢:四矢也。古以四馬為一乘,故物四為乘也。 按:《左傳·襄公十四年》亦載此事。毛氏《四書剩言》:「孟子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事,按:《左傳·襄公十四年》是孫林父追衛獻公事,非鄭侵衛,而衛使追也。且是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非庾公差學射於尹公佗。春秋戰國時期,其記事不同多類此。」 今譯 逢蒙隨著后羿學習射箭,把羿的射法完全學會了。他想天下人只有羿的本領勝過他,於是就殺死了羿。孟子說:「這件事,羿也有罪呢!」公明儀說:「羿似乎是沒有罪的。」孟子說:「他的罪不過比逢蒙輕微些,怎能沒有罪呢?當初鄭人派將領子濯孺子暗地裡打衛國,衛國即派庾公之斯追他。子濯孺子說:『今天我舊病又發作,不能拿弓,我只得等死了。』因問他的御人說:『追我的是什麼人?』御人說:『是庾公之斯。』子濯孺子說:『那我可以活命了。』御人說:『庾公之斯是衛國最會射箭的人,夫子卻說:「那我可以活命了。」這是怎麼說的呢?』子濯孺子說:『庾公之斯學射箭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箭於我。尹公之他是個正派人,他擇交朋友,一定是正派的。』庾公之斯追到了,便問道:『夫子為什麼不拿弓?』子濯孺子說:『今天我舊疾發作,拿不了弓箭了。』庾公之斯說:『小人跟尹公之他學射箭,尹公之他跟夫子學射箭,我不忍心用夫子所教的射法,反傷害夫子。雖是這樣,今天的事是奉君命的公事,我不能徇私情而廢公事。』抽出箭來,扣在車輪上,把鋒利的箭頭折去,向空中射了四箭,然後回去了。」 章旨 此章論取友不可不慎,尤重「端人」二字。 (五十三)西子章 孟子曰:「西子1蒙不潔2,則人皆掩鼻3而過之;雖有惡人4,齋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5。」 今注 1 西子:古之美女西施也。 2 蒙不潔:朱註:「蒙,猶冒也。不潔,污穢之物也。」 3 掩鼻:朱註:「惡其臭也。」 4 惡人:朱註:「貌丑者也。」 5 可以祀上帝:趙註:「貌雖丑,而齋戒沐浴,自治潔淨,可以侍上帝之祀。言人當自治以仁義,乃為善也。」胡毓寰云:「本雖善人,苟一旦為惡,則眾皆棄之;本雖惡人,苟能革心為善,亦可列於君子之林也。」 今譯 孟子說:「西施貌美,身上若沾染了污穢的東西,人們就會掩著鼻子走過去。但是貌丑的人,只要心地純潔,把身體洗滌乾淨,就可以去祭祀上帝了。」 章旨 此章系喻體,特誡世人勿重視貌之美醜,應以心意行善為指歸。 (五十四)言性章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1也,則故2而已矣。故者,以利3為本。所惡於智者,為其鑿4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則無惡於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5也;如智者,亦行其所無事,則智亦大矣!天之高也,星辰6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7,可坐而致8也。」 今注 1 性:生之實也;人物生而稟受自然之理也。告子曰:「生之謂性。」是也。 2 則故:「則」,法也,效也。「故」本也。即已然之跡。 3 利:朱註:「利,猶順也。語其自然之勢也。」 4 鑿:穿鑿也;造作也。趙註:「惡人慾用智而妄穿鑿,不順物之性而改道以養之。」焦循《正義》曰:「鑿有二義:其一為空,《荀子·哀公》篇云:『五鑿為正是也。』其一為細,《楚辭·離騷》云:『精瓊靡以為粻。』注云:『精,鑿也。凡物精之,則細小是也,鑿其內則空,鑿其外則細,空虛細小,皆非大智,下言所行無事則智大。』此孟子自明鑿字之意。」 5 行其所無事:「其」,猶之也。趙註:「禹之用智,決江疏河,因水之性,因地之宜,行其空虛無事之處。」焦循《正義》:「禹鑿山穿地,不能無事,正所以使水行所無事;若禹只憑空論,無有實事,則水轉不能無事矣。」朱註:「禹之行水,則因其自然之勢而導之,未嘗以私智穿鑿而有所事,是以水得其潤下之性而不為害也。」 6 星辰:《尚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註:「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會。」疏:「四方中星,總謂二十八宿也。……日行遲,月行疾,每月之朔,月行及日,而與之會,其必在宿分,二十八宿是日月所會之處。辰,時也。集會有時,故謂之辰。日月所會於四方中心,俱是二十八宿;舉其人目所見,以星言之;論其日月所會,以辰言之;其實一物,故星辰共文。」 7 日至:謂冬至夏至,千歲之日至,指冬至。朱註:「天雖高,星辰雖遠,然求其已然之跡,則其運有常,雖千歲之久,其日至之度,可坐而得;況於事物之近,若因其故而求之,豈有不得其理者?而何以穿鑿為哉?必言日至者,造歷者以上古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為曆元也。」 8 致:朱註:「致,推極也。推極知識,欲其知無不盡也。」 今譯 孟子說:「天下人要研究萬物的本性,只要在它過去的事物中推求就可以了。這已然的跡象,必須以自然為本。那些討嫌的耍小聰明的人,他們專好違反自然,都是穿鑿附會,出自私意的。如果聰明人能像禹引水流行一樣,我就不會厭惡他們了。禹引水流行,全是順著水的自然趨勢,好像沒有做過這件事情一樣。如果聰明的人也能順著自然的趨勢,如同禹行水到了沒有做過這件事情一樣,那麼他的聰明也夠大了。譬如天是那樣高,星辰是那樣遠,假使推求它運行的常軌,雖是千年久遠的冬至,都可以坐著推算出來的。」 章旨 此章言大智,莫非順應自然,以推及事物之原理;而小智穿鑿,往往戕害事物之本性。 (五十五)公行章 公行子1有子之喪,右師2往吊。入門,有進3而與右師言者。有就4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孟子不與右師言。右師不悅,曰:「諸君子皆與言,孟子獨不與言,是簡5也。」孟子聞之,曰:「禮6,朝廷不歷位7而相與言,不逾階而相揖8也。我欲行禮,子敖以我為簡,不亦異9乎!」 今注 1 公行子:齊國大夫。主班行之官。 2 右師:趙註:「齊貴臣王,字子敖。」 3 進:前也。是右師甫入門尚未就位時,即趨迎而揖之,即所謂逾階。(趙佑《溫故錄》說) 4 就:是己就右師之位而與之言,即所謂「歷位」。 5 簡:慢略也。趙註:「右師謂孟子簡其無德,故不與言,是以不悅。」 6 禮:《周禮》也。 7 朝廷不歷位:朱註:「是時齊卿大夫以君命吊,各有位次。若《周禮》,凡有爵者之喪禮,則職喪其禁令,序其事,故云朝廷也。」「歷」,更涉也。「位」,是本身所立位次。「不歷位」,是不得離開己位而更涉他人之位也。 8 不逾階而相揖:謂班次各有固定台階,不得逾越而相揖也。 9 異:怪異。即奇怪也。 今譯 齊國大夫公行子辦理兒子的喪事,卿大夫們都奉君命前往弔唁,所以右師也去弔唁。右師一進門,有的進前同右師說話,有的走到右師座位旁同右師說話,只有孟子獨不同右師說話。右師便不高興,對人家說:「諸位都來和我王說話,獨孟子不和我王說話,這是輕慢我王啊!」孟子聽到王的話,就說:「照《禮經》上說,這種地方的禮節和朝廷所行的一樣:每人有固定的位次,不可隨便走到別人面前去攀談,也不可越過自己班次去同人作揖,我是遵行這個禮法。子敖認為我太簡慢,不是很奇怪嗎?」 章旨 此章言孟子持禮守己,不肯阿附幸臣。益見聖賢氣象,壁立千仞。 (五十六)異於章 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1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2。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3。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4,則君子必自反5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6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7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8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9哉?於禽獸又何難10焉?』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11,無一朝之患12也。乃若所憂則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為鄉人也,是則可憂也。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若夫君子所患則亡13矣。非仁無為也,非禮無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不患14矣。」 今注 1 存心:趙註:「存,在也。」《禮運》:「處其所存。」鄭註:「存,察也。」焦循《正義》:「趙氏以在釋存,蓋在為察。在心,即省察其心。下文自反,皆察也。」 2 愛人、敬人:朱註:「此仁禮之施。」 3 愛之、敬之:朱註:「此仁禮之驗。」 4 橫逆:朱註:「謂強暴不順理也。」橫,應讀去聲。 5 自反:自我檢討也。 6 物:猶事也。 7 由:與「猶」同。 8 妄人:趙註:「妄作之人,無知者。」 9 奚擇:猶言有何分別。 10 何難:猶言不足視為敵對而與之校也。「難」,敵也。又詰責也。 11 終身之憂:趙註:「君子之憂,憂不如堯舜也。」 12 一朝之患:謂驟來之禍,如「橫逆之來」是。焦循《正義》曰:「《禮記·檀弓》云: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喪三年以為極,亡則弗忘之矣。故君子有終身之憂,而無一朝之患。鄭氏註:以終身之憂為念其親,無一朝之患為毀不滅性。蓋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此二語古當有之,子思引以說人子之念親,孟子引之說君子之待橫逆,故下申言之。」 13 亡:同無。 14 君子不患:趙註:「君子行仁行禮,本不致患;如有一朝橫來之患,非己愆也,故君子歸天,不以為患。」 今譯 孟子說:「君子所以不同於人的地方,因為他常反省自己,君子常用仁來省察自己,用禮來省察自己。仁德的人,就能愛人;講禮的人,就能敬人;能愛人的,人也常愛他;能敬人的,人也常敬他。假使有個人在這裡,他以強橫態度來對待我,君子就必反問自己:『我一定有不仁的地方,或有無禮的地方,不然這件事怎會落到我的身上?』等到自反合乎仁了,自反也有禮了,他的強橫態度仍然不變,君子又必反問自己:『我一定還有不盡忠的地方。』等到自己反省也盡忠了,他的強橫態度仍然不變,君子這時才感慨地說:『他不過是一個妄誕的人。這樣和禽獸有什麼分別呢?對於禽獸,又何必計較呢?』所以君子有一生的憂愁,沒有一旦的禍患。至於君子所憂愁的:舜是個人,我也是個人,舜做好榜樣在天下,可以流傳到後代,我還不免做個鄉巴佬,這卻是值得憂愁的。憂愁又怎麼辦呢?我要做到像舜一樣就好了。如講到君子的憂愁是沒有的,除仁德的事,是不去做的;除禮義的事,是不去行的。倘若有突然來臨的禍患,那不是自己的過錯,君子坦然地就不以為禍患。」 章旨 此章言君子自我反省之嚴密,一言一行,均以蹈仁執禮為依歸。 (五十七)禹稷章 禹稷當平世1,三過其門而不入;孔子賢2之。顏子當亂世3,居於陋巷,一簞食,一瓢飲,人不堪其憂,顏子不改其樂;孔子賢之。孟子曰:「禹稷顏回同道4。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飢者,由己飢5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顏子,易地則皆然6。今有同室之人斗者,救之,雖被髮纓冠7而救之可也。鄉鄰8有斗者,被髮纓冠而往救之,則惑9也;雖閉戶可也。」 今注 1 禹稷當平世:《日知錄》云:「孟子曰:『禹稷當平世,三過其門不入。』考之書曰:『啟呱呱而泣,子弗子。』此禹事也。而稷亦因之受名。」按:此皆連類而及之也。即古文中單見雙法。「平世」,治平有道之世。 2 賢:善也。作動詞用,有讚美義。 3 亂世:戰亂無道之世。 4 同道:謂同致力於仁善之道。朱註:「聖賢之道,進則救民,退則修己。」亦本書《盡心篇》:「古之人,得志,澤加於民;不得志,修身見於世。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之旨。《論語·述而》篇:「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義亦相合。 5 己飢:朱註:「禹稷身任其職,故以為己責而救之急也。」 6 易地則皆然:謂禹稷窮必樂道,顏子達亦急救民也。朱註:「聖賢之心,無所偏倚,隨感而應,各盡其道。」 7 被髮纓冠:「被」,同披。「被發」,謂披散其發。「纓」,冠系。趙註:「纓冠者,以冠纓貫頭也。」焦循《正義》:「急於戴冠,不及使纓攝於頸,而與冠並加於頭,是以纓為冠,故云纓冠。趙氏此注精矣。」 8 鄉鄰:趙註:「鄉鄰,同鄉也。同室相救,是其理也,喻禹稷。走赴鄉鄰,非其事,顏子所以闔戶而高枕也。」 9 惑:迷亂也。 今譯 夏禹、后稷處在唐虞的太平時代,后稷忙著稼穡,夏禹忙著治水,禹三次經過家門都沒進去。孔子很稱讚他們。顏子在這春秋的混亂時代,住在狹小的巷子裡,每日吃一小籃的飯,喝一小瓢的水,在他人早受不了這種困難,顏子還是不改變他的樂趣。孔子也很讚美他。孟子批評說:「夏禹、后稷和顏子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夏禹想天下有淹溺在水裡的人,如同自己把他們淹在水裡一樣;后稷想天下有受飢餓的人,如同自己使他們受飢餓一樣。所以才像這樣著急呢!夏禹、后稷和顏回,假使彼此交換個地位,都會依照自己的地位去做。譬如現在有同住一所房子的人打架,要去勸阻他們,雖是披散頭髮,連帽纓塞在帽里,頂在頭上,急忙地去勸阻,也是應該的。不過,如有同住一鄉的人打起架來,也是披散頭髮,連帽纓塞在帽里頂在頭上,急忙地去勸阻,就不免迷惑了。這種情形就是關著門不管,也是可以的。」 章旨 此章孟子特別推尊顏子可同禹稷,闡明聖賢有志一同:「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按:全章尤重「同道」二字。 (五十八)匡章章 公都子曰:「匡章1,通國2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游,又從而禮貌之3。敢問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4,一不孝也;博奕5,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6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7,四不孝也;好勇斗很8,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9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10之大者。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11哉!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12子,終身不養13焉。其設心14以為:不若是,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而已矣。」 今注 1 匡章:趙註:「齊人也。」亦云孟子弟子(見高誘注《呂氏春秋》)。 2 通國:全國也。 3 禮貌之:趙註:「禮之以顏色喜悅之貌也。」朱註:「敬之也。」 4 養:奉養也,供養也。 5 博奕:「博」,《說文》作簙,局戲,六著十二棋也。今已失傳。「奕」,圍棋。 6 從:讀去聲,同縱,放縱也。 7 戮:羞辱。 8 很:《說文》:「很,盭也。」盭,同戾,乖暴也。又鬩也。爭訟也。 9 遇:合也。 10 賊恩:傷害天性之恩。 11 夫妻子母之屬:朱註:「言章子非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屬。」 12 屏:讀炳音。棄絕也。 13 不養:趙註:「終身不為妻子所養也。」蓋章子以不得供養其父,故終身不敢為妻子所養也。 14 設心:「設」,施也。「設心」,猶言用心也。 今譯 公都子問孟子道:「匡章這個人,全國的人都說他不孝,夫子卻同他來往,又用禮貌對待他,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孟子說:「世俗所說不孝的事有五種:手腳懶得勞動,不肯做事,不顧供養父母,這是第一種不孝;喜歡賭博圍棋,愛好喝酒,不顧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貪得貨財,私心妻子,不顧供養父母,這是第三種不孝;放縱耳目之欲,嗜好聲色,致使父母受辱,這是第四種不孝;倚恃勇力,喜歡和人家打鬥爭訟,以致危害到父母,這是第五種不孝。章子在這五種不孝中,犯了哪一種呢?章子枉受不孝之名,是由於兒子要求父親從事正道,以致意見不合。用善道相責,是處朋友的道理。父子間相責為善,是最傷害天性的恩情。章子難道不想有夫妻父子的天倫之樂嗎?只因得罪了父親,不得近身奉養,只好休退妻子,遠離親子,一輩子不受妻子的奉養。他的用心在於,不這樣做,罪過更大了。這是章子的坦白的態度,他實在了不起。」 章旨 此章示人應有「眾惡必察」之心,勿為世俗之見所惑。於此可見,聖賢至公至仁之心矣。 (五十九)曾子章 曾子居武城1,有越寇2;或曰:「寇至,盍去諸?」曰:「無寓3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寇退,則曰4:「修我牆屋,我將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5。寇至,則先去以為民望6;寇退,則反。殆於7不可?」沈猶行8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猶有負芻9之禍,從先生者七十人,未有與10焉。」子思居於衛,有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子思曰:「如伋11去,君誰與守12?」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師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13也。曾子子思,易地則皆然。」 今注 1 武城:魯下邑名。在今山東費縣西南。 2 越寇:越兵攻魯也。 3 寓:趙註:「寓,寄也,曾子欲去,戒其守人曰:『無寄人於我室,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4 曰:語詞也。孔廣森曰:「按兩寇退文復,以前十一字皆曾子屬武城人語,言無毀傷我薪木;假令寇退,則急修我牆屋,我猶反耳,此曰字義如『曰為改歲』之曰,語辭也。」 5 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朱註:「言武城之大夫,事曾子忠誠恭敬也。」 6 為民望:朱註:「言使民望而效之。」 7 於:王引之曰:「猶為也。」 8 沈猶行:曾子的弟子,姓沈猶,名行。 9 負芻:人名。朱註:「言曾子嘗舍於沈猶氏,時有負芻者作亂,來攻沈猶氏。曾子率其弟子去之,不與其難。言師賓不與臣同。」錢大昕《潛研堂問答》云:「《春秋》有曹伯負薪,《史記》有楚王負薪,負薪為人名審矣。」 10 與:讀去聲,參與也。 11 伋:子思名。 12 君誰與守:言君與誰守此社稷。 13 微:猶賤也。趙註:「孟子以為二人同道:曾子為武城人作師,則其父兄,故去留無毀。子思,微小也,又為臣,委質為臣當死難,故不去也。子思與曾子,易處同然。」 今譯 曾子住在魯國的武城,有越國兵來侵略,有人對曾子說:「敵兵快來了,何不走呢?」曾子便吩咐看守屋子的人說:「不要讓他人寄住在我的學舍里,免得弄壞了花木。」敵兵退走了,曾子就說:「修好我的牆屋,我要回來了。」等到敵兵退去,曾子又回到武城,學生們私自議論說:「武城的邑宰待先生這樣忠誠和尊敬:那敵兵一到,就先走避,做個不好樣子給百姓看;敵兵一退,就回來了。這怕於情理上似乎不可以吧!」有個學生沈猶行說:「這不是你們所了解的。從前我沈猶氏家裡,有個叫負薪的人作亂,這時候隨先生住在我家中有七十個人,全都跟先生走了,沒有一個參加這事的。」當子思住在衛國時,有齊國士兵來侵略,有人對子思說:「敵兵快來了,何不離開此地呢?」子思說:「假使我孔伋走了,還有哪個人和衛君共守國家呢?」孟子評論說:「曾子、子思是同道的:曾子是師長,處於父兄的地位,可以避開;子思是臣子,處在卑微的地位,不可以離開。如果曾子、子思調換了一個地位,兩人都會照自己應行之事去做的。」 章旨 此章孟子論大賢各行其是,易地皆然。 (六十)儲子章 儲子1曰:「王使人2夫子,果有以異於人乎?」孟子曰:「何以異於人哉?堯舜與人同3耳。」 今注 1 儲子:齊人也。焦循《正義》曰:「儲子見《戰國策·燕策》,謂齊宣王破燕者。」 2 :一作瞰,竊視也。 3 堯舜與人同:趙註:「人生同受法於天地之形,我當何以異於人哉?且堯舜之貌與凡人同耳,其所以異,乃以仁義之道在於內也。」 今譯 齊人儲子對孟子說:「齊王私下派人來偷看夫子,以為夫子的相貌,果然和眾人不同嗎?」孟子說:「和眾人有什麼兩樣?就是堯舜也同眾人一樣啊!」 章旨 此章言聖賢外貌,與眾人皆同,其不同者,獨心存仁義之道耳。 (六十一)齊人章 齊人有一妻一妾1,而處室者;其良人2出,則必饜3酒肉而後反4。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5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6來。吾將7良人之所之8也。」蚤9起,施10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11,無與立談者。卒12之東郭墦間13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14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15而終身16也。今若此!」與其妾訕17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18。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19從外來,驕其妻妾。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20矣! 今注 1 一妻一妾:「妻」,齊也,與夫齊體。「妾」,副室也。俗言妻為大老婆,妾為小老婆。 2 良人:夫也。 3 饜:飽也。 4 反:同返,回也。 5 盡富貴:趙註:「盡富貴者,夫詐言其姓名也。」 6 顯者:即富貴人也。 7 :竊視也。 8 之:往也。 9 蚤:同早。 10 施:同迤,斜行。 11 國中:城中也。(見《周禮·司士》) 12 卒:終也。 13 東郭墦間:「郭」,外城。「墦」,冢也。 14 顧:有左視右盼意。 15 仰望:仰賴指望,有倚恃意。 16 終身:終其一生也。 17 訕:讀汕。謗也。朱註:「怨詈也。」 18 中庭:即庭中,堂階前也。 19 施施:趙註:「猶扁扁,喜悅之貌。」朱註:「喜悅自得之貌。」「扁扁」,同翩翩。 20 幾希:微少也。「希」,同稀。朱注引趙氏曰:「言今之求富貴者,皆以枉曲之道,昏夜乞哀以求之,而以驕人於白日,與斯人何以異哉!」 今譯 齊國有一個人娶了一妻一妾,同住在家中。這位丈夫每次出去,必定吃飽了酒肉才回來,他妻子問他和什麼人在一塊吃喝,他說都是些富貴的人。於是,妻子告訴妾說:「我們丈夫一出去,必定吃飽了酒肉才回來。問他和些什麼人在一塊吃喝,他說儘是富貴的人,可是從來沒有富貴的人來過我們家,我倒想偷偷地看他到了些什麼地方去。」於是第二天早上,她便遠遠地跟著丈夫走,走遍了全城,沒見一個人和她丈夫談話,最後走到東門城外的墓地,就向那上墳的人討些剩下來的酒肉吃,吃得不夠,又左顧右盼,走到別處上墳的人那兒去討,這就是他所吃飽酒肉的方法了。他妻子回來告訴妾說:「丈夫是我們依靠一輩子的人,哪裡想到他竟然這樣沒出息。」於是她便和妾痛罵丈夫,並相對著在堂前哭泣。可是她們的丈夫還不曉得是怎麼一回事,仍然得意揚揚地從外面走進來,在他的妻妾面前顯得很驕傲。由君子來看,這世間上一般人用來求升官發財得到利益的醜態,若是被他的妻妾看見了,還不覺得羞恥,不相對哭泣的人,實在太少了啊! 章旨 此章特借齊人為喻,以諷刺世人營求富貴利達之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