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田試筆 · 論習慣與改變成法之不易[84]
我覺得那第一個編造這故事的人一定很認識習慣的力量。據說一個鄉下女人,把一隻小犢自初生時便抱在手裡撫摸,這樣繼續下去,習慣成自然,到了它長成大牛了,她還抱得起它。因為,習慣實在是一個凶暴而又狡猾的女教師。她的威權偷偷地漸漸地插足於我們裡面!可是由這溫和卑微的開始,藉了時間的幫助把它安插妥當之後,她便對我們擺出一副凶暴而專制的面孔,我們連抬起眼睛去反抗的自由都沒有了。我們看見她到處都違反自然的律法。「習慣對於任何事都是最有效的教師。」(老普林尼)
我相信柏拉圖在他的《理想國》里所說的岩洞,也相信那些常常放棄醫理去遷就習俗的醫生。我也相信那使他的肚子習於服毒的國王[85],以及據阿爾伯(Albert le Grand)說那慣吃蜘蛛的女子。
在那新印度(Indes nouvelles)[86]地區,人們發見許多大國,並且在極不同的氣候裡面把蜘蛛養肥之後才拿來吃,同時也吃蝗蟲、螞蟻、壁虎和蝙蝠(在饑荒的時候一隻蝦蟆可以賣六金幣);他們把這些東西用各種醬汁來烹調。還有些國家對於他們肉類及其他食物簡直是致命的毒藥。「大哉習慣之力:獵人在雪中過夜或在山頂曝日;拳術家們為夾鞭所擊傷而絲毫不呻吟。」(西塞羅)
這些對於我們來說陌生的例子其實並不足怪,如果我們反省平常的經驗,習慣怎麼地麻木我們的官能。我們用不著去找尋那些相傳住在尼羅河邊的民族[87],或者哲學家們對於天樂的解釋[88]。據說那些堅實的天體在轉動的時候互相摩擦衝擊,自然產生一種奇妙的和諧,這和諧的抑揚頓挫造成了星辰的轉變和舞蹈。可是無論這音響多麼大,普天下的生物的聽覺,像埃及人的聽覺給尼羅河不斷的水聲所催眠一樣,竟不能聽到這連綿不斷的和諧。鞋匠,磨坊工匠,和鐵匠們,如果也像我們一樣驚詫,會不能忍受那打擊他們耳鼓的聲音。我的香味上衣[89]很能娛悅我的鼻子,可是如果接連穿上三天,就只有旁人聞得到它的香氣了。尤奇怪的是,即使經過長久的閒歇,習慣依然能夠把痕跡留在我們的官能上,並且影響它,住在鐘樓附近的人都有這種經驗。我住在家裡一個塔樓上,那上面一個大鐘每天無論早晚都敲著聖瑪利亞頌歌。這叮噹的聲音使我的樓閣都震動了。雖然頭幾次我覺得簡直不能忍受,不久我便習熟了,不獨不覺得騷擾,並且常常不致為它吵醒了。
柏拉圖責備一個孩子作石彈戲。他答道:「你為一件小事責備我。」柏拉圖反駁道:「習慣並不是小事。」
我覺得我們最大的惡習從最柔嫩的童年便成癖,而我們教育主要部分在保姆的手裡。許多母親看見她們的小孩拗折雞的頸脖,和追打貓狗為戲,覺得很好玩;不止一個愚蠢的父親,看見他的兒子打罵一個不能自衛的農夫成奴僕,以為這是一種尚武精神的好兆頭,或者看見他用惡意的奸巧和詭計取勝他的同伴,以為這是智慧的表示。不知道這些都是殘酷、凶暴和叛逆的真正種子和根基:它們在那裡萌芽,很壯碩地舒展起來,並且在習慣的手裡欣欣向榮。藉口年紀太輕或世故太少而寬恕這些劣根性,實在是一個危險的教育法。第一,那是天性在說話,而天性的聲音越清純越幼稚,也就越脆弱越新奇。其次,欺詐的醜惡並不在乎金錢或一根針之差異,而且在它本身。
我覺得與其像他們那樣推斷說:「他只偷一根針而已,決不會偷錢的」,毋寧這樣說:「既然他騙針,為什麼不騙錢呢?」這準確些。我們要小心教導小孩因為惡習的本質而憎惡惡習,並且指出這些惡習的天生醜惡,使他們不僅在行為上逃避,而尤其在心裡要逃避;使他們連想起來也覺得厭惡,無論惡習戴的是什麼面具。
我知道很清楚,由於自幼被教導走平坦的大道,並且不肯把詭計和姦巧混在童年遊戲裡(而且,我們得知道,小孩遊戲並非遊戲,而是認真的行為),所以無論怎樣輕微的消遣,我都由衷地,出自天性而毫不費力地,對於欺騙表示極端的厭惡。我玩紙牌,賬目總算清楚,無論所賭的是一兩文錢,或者一筆大款;無論是同我妻子女兒玩耍,輸贏滿不在意,或者我認真賭博的時候。隨時隨地,我自己的眼睛便足以使我站直,沒有誰更嚴密地注視我,也沒有誰更受我敬畏的。
我剛在家裡看見一個原籍南特的侏儒,他生來便沒有手臂,但他訓練兩隻腳去做兩隻手要做的事,訓練得那麼透徹,他的腳事實上已經一半忘記了天生的作用。他索性稱腳為手。他斬削,裝子彈和放槍,穿針,縫紉,寫字,脫帽子梳頭,打牌和擲骰子,並且洗牌和搖骰子跟任何人都一樣敏捷。我給他的錢(因為他靠這樣表演來餬口),他用腳拿走,正如我們用手一樣。我小時候還看見一個,因為沒有手的緣故,用頸的折皺來揮舞一把雙手劍,一枝戟,把它們拋到空中,又接回來,擲匕首,揮鞭子,跟法國任何一個御者都一樣純熟。
可是習慣的效力特別從我們心靈上所產生的印象顯現出來,在那裡所遇到的抵抗力是更小的。有什麼習慣不可以加諸我們的信仰和判斷力呢?無論怎樣奇怪的意見(且別提那些宗教的大騙技,許多國家和卓越的人士都被愚弄的。因為宗教既然超越我們理性的能力,除非特別得到神恩感召,在這些問題上面迷誤是比較可原諒的),關於其他事物的無論怎樣怪異的意見,習慣不任意隨處植樹起來呢?難怪一個古人這樣喊道:「一個自然哲學家,就是說,一個大自然的觀察者和測量者,竟還在一些為習慣所奴役的頭腦找尋證據,有更加可羞麼?」(西塞羅)
我相信人類想像力所能夠的幻想,無論多麼瘋狂,都可以在某些風俗找到實例,因而為我們的理性所樹立和扶持。有些民族以背相向作見禮,並且從不抬頭瞻望他們所要尊敬的人。有一個國家,國王吐痰的時候,他那最寵愛的妃嬪伸手去接。另一個國家,國王左右最顯赫的大臣鞠躬去用布拾起污物。
讓我們在這裡偷閒來講個故事罷。一個法國紳士常常用手揩鼻涕,這是件我們的習慣最難容忍的事。為要替自己辯護(他是有名善辯的),他問我究竟這骯髒的排泄物有什麼權利,可以要求我們用一塊美麗的白布去接它,並且,尤甚的,把它包起來,小心放在身上呢?這可不比那把它隨意亂扔,像我們處置其他排泄物一樣更可怕更噁心麼?我覺得他所說並非無理由:習慣使我不覺得這做法奇怪,但當人家說及其他國度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就覺得很討厭。
奇蹟的存在總是根據我們對自然的愚昧,而不是根據自然的本質,對於事物的熟視,往往蒙住了判斷力的眼睛。野蠻人之於我們無論在那方面,都不會比我們對於他們更奇異,也不會更有根據:這是任何人都要承認的,如果他檢閱過這些新發見的例子之後,曉得怎樣對自己的經驗加以反省,並且正確地比較。人類的理性是一種染液,分量大體相等地滲入我們一切見解和風俗,無論這些見解和風俗所取的是什麼形式:無數的質地,無數的種類。
回到本題罷。有些民族除掉國王的妻子外,誰對他說話都要經由一隻傳聲筒。在同一個國度里,處女暴露私處,已婚婦女卻遮住,小心隱藏。另一個地方另一種風俗與此類似,貞潔只在結婚後才被看重,因為少女們可以任意取樂,而且,既受孕之後,公開用藥打胎。有些地方生意人結婚,參加婚禮的商人在他之前和新娘子睡覺,睡的人越多,她越有臉子,越有結實能幹的名聲。官吏結婚同樣進行,貴族一樣,其他人也如此,除了農夫或下等人,這時由領主來睡。雖然這樣,婚禮時還叮囑新娘篤守婦道。有些地方有男妓院,甚至男人可以跟男人結婚。有些地方女人和男人並肩作戰,不獨打仗,還可以指揮。有些地方不獨鼻子戴有戒指,嘴唇、兩頰、腳趾也戴,並且用很沉重的金條穿過乳房和臀部。有些地方食東西的時候,在兩股、睪丸和腳掌上揩手。有些地方承繼人不是兒子而是兄弟和侄子,到他死只有侄子才能承繼,但王位承繼除外。有些地方習俗分配共同的財產,由最高的官吏負責所有土地的耕種,和依照每個人的需要分配收穫。有些地方悲哭小孩們的夭折,卻慶祝老人們的死。有些地方人們和他們的女人十個十二個睡在一張床上。有些地方女人的丈夫如果暴卒可以再婚,其他的卻不能。有些地方女人那麼被人看輕,女孩一生出來便被殺死,男人們向鄰國買女人來滿足他們的需要。有些地方丈夫可以毫無理由出妻,女人卻無論什麼理由都不能離開丈夫。有些地方如果女人不生育,丈夫可以把她出賣。有些地方人們把死者烹煮,打成漿,然後混在酒里飲。有些地方最可貴的葬禮就是被狗吃掉,另一些地方則被鳥吃。有些地方人們相信,那些幸福的靈魂逍遙自在地活在樂園,具備了種種舒適的好東西,而且就是這些靈魂發出我們所聽見的回聲。有些地方人們在水裡打仗,游泳的時候射箭百發百中。有些地方當你走進王宮的時候,為要表示服從,你得聳肩低頭,並把鞋脫掉。有些地方那些看守尼姑的太監連鼻和嘴唇都要被削掉,以免還有被愛之虞。教士們自己挖掉眼睛,以便和他們的幽靈交通,並接受神諭。有些地方每個人可以自己任意供奉一個神:獵人供奉獅子或狐狸,漁夫供奉某一種魚;每個人的行為和熱情都可以造成偶像:太陽、月亮和大地是主要的神祇,發誓的方式就是一面摸著地一面望著太陽;獸肉和魚都是生食。有些地方最隆重的發誓,就是以一個本地享令名的死者名字,用手摸著他的墳墓賭咒。有些地方國王送給他的部屬的新年禮物是一把火。當使者把火帶到的時候,家家的舊火都要滅掉,那些國王治下的百姓就得每個親自到主子的家裡來取火,否則以叛逆論處。有些地方國王為專心奉神(這是常有的事),禪讓他的王位,他的第一個承繼者也要同樣做法,把王位讓給第三個承繼人。有些地方人們因事務需要而改變政體:任意罷免國王,用元老替代來治國,有時候甚至把統治權交給民眾。有些地方男人女人都受割禮,行同樣的洗禮。有些地方一個兵士如果在一次或數次戰爭中,能夠斬七個敵人的首級獻給國王,便被封為貴族。有些地方人們生活在「靈魂朽死」這野蠻不平常的信仰之下。有些地方女人生小孩既不叫痛也不驚慌。有些地方婦女兩腿戴鎧甲,如果虱子咬她們,就得反過來咬虱子,以盡慈悲的義務。如果國王看中她們,在獻出童貞前她們不敢嫁人。有些地方人們互相見禮的時候,把一隻手指放在地上,然後又舉向天上。有些地方男人用頭頂來承東西,而女人用肩膀。女人站立小便,男人蹲著。有些地方送血液作為友誼的表示,焚香來供奉他所崇敬的人,當神靈一般。有些地方不獨四代之內的親戚不能通婚,任何遠親都不能通婚。有些地方小孩吃奶到四歲,有時到十二歲,而就在這地方,人們相信嬰兒生下來第一天吃奶可以致命。有些地方父親專管懲罰兒子,而母親分開懲罰女兒,懲罰的方法是把他們倒吊起來用煙熏。有一個民族替女人行割禮。有些地方吃各種青草,除了不吃覺得氣味臭惡的以外,竟無別的抉擇。有些地方什麼都是洞開的,無論多麼富豪和華麗的大廈,都沒有門,沒有窗戶,沒有可以鎖的箱子,在那裡盜竊的刑罰兩倍於其他地方。有些地方人們像猴子般,用牙齒來弄死虱子,而覺得用指甲釘死不雅觀。有些地方人們永不理髮或剪指甲。別一個地方只修右手的指甲,讓左手的指甲長長作美麗的裝飾。有些地方讓全身右邊的毛髮儘量生長,把左邊的剃光。這地方的鄰近有些人留前面的頭髮,另一些留後面的毛髮,而把另一方面的剃掉。有些地方父親租出兒女,丈夫租出妻子給客人玩樂。有些地方可以合法地和母親生孩子,父親可以跟女兒和兒子混在一起。有些地方聚會吃喝玩樂的時候,互相借用自己的兒女,不管什麼親戚關係。
這裡以人肉為生,那裡殺死上年紀的父親是孝心表現,另一處父親指定那些還懷在母親腹中的小孩,那一個當保留和撫育,那一個當拋棄和殺死。有些地方年邁的丈夫讓妻子替年青人服務,另一些地方的婦女,人人共享,不算不守婦道。在某些國家,她們甚至在裙子邊上掛上美麗的纓子,睡過幾個男人就掛幾個,作為榮譽的標記。
習慣不是也造就了一個女兒國嗎[90]?不是把武器交給她們,組成軍隊和進行戰鬥嗎?整個哲學無法灌輸進最有智慧者腦袋的東西,習慣不是單憑自己的規則,便把最粗野的人教會了?
因為我們知道一些國家,舉國上下不僅不怕死,而且歡迎死。某些地方七歲的小孩就能忍受鞭笞,一直到被鞭死也臉不改容。有些地方的財富那麼被人輕視,就是城裡最卑賤的人也不肯屈身去拾起一個裝滿金錢的錢袋。我們還認識有些地方物產非常豐饒,可是那最平常也最鮮美的食品就是麵包、青菜和白水。
習慣可不曾在希俄斯島(Chio)那地方造成這奇蹟麼?七百年間,沒有人記得曾經有一個婦人或女子失掉她的貞節。
總之,據我的幻想,沒有什麼習慣不做或做不到的。無怪乎品達羅斯(Pindaros)(有人告訴我)稱習慣為「世界的女王及皇后」了。
有人被看見正在打他父親,回答說這是他的家風,他的父親曾經同樣打他的祖父,他的祖父也同樣地打他的曾祖父,並指著他兒子說:「他到了我的年紀也將一樣打我。」
他的父親被他在街上生拉硬拽,橫加虐待,到了一道門前,卻喝令兒子住手,因為他當年只把父親拉到那裡,這是他們家庭祖傳的兒子虐待父親的界限。
亞里士多德說,女人扯頭髮,咬指甲,吃木炭和泥土,既出於習慣,也因為病態。男人與男人發生關係,出於習慣更多於天性。
良心的律法,我們以為出自天性的,其實出自習慣。每個人既在心中崇敬那在他四周被大家接受和嘉許的意見和習俗,他就不能遺棄它們而沒有懊悔,或遵照它們而不深自嘉許。
過去的克里特島(Crète)居民,當他們要詛咒一個人的時候,便禱告神明讓他纏上某種惡習慣。
可是習慣力量的最大效果,就是抓住和箝住我們得那麼厲害,以致很難擺脫她的爪子,恢復我們的自由,去討論和研究她的法令。真的,既然我們自幼便把習慣和母親的奶汁同時吸入,而世界向我們嬰孩的眼睛露出同一的面孔,我們仿佛生來就是為跟著同一條徑走的。在我們四周發見的一般流行的想像,跟著我們父親的種子滲入我們靈魂,便顯得自然而且普遍。
所以一切脫離習慣的範圍的,我們便以為脫離理性的範圍:天知道大多數時候是怎樣不合理的!
每個人聽到一句格言立刻說這句話怎麼關係到他本人,假如他像我們習於自省的人學會了那樣去做,就會發覺與其說這是一句好格言,不如說是對於他的判斷力的平凡愚鈍一下很好的鞭撻。但是當我們接到真理的告誡和教訓,當作給一般人,而不是給自己的。我們每個人都不把它實施於我們的習俗,而只愚蠢地毫無用處地把它們背誦。
讓我們回頭談習慣的無上主權罷。那些在自由和自治中生長的民族,覺得其他一切政體都是反常的和不自然的。習於專治政體的人們亦是一樣。無論命運供給他們怎樣的方便去變革,即使他們費了極大的力量,擺脫了一個天怒人怨的君主,他們很迅速地,並且用了同樣大的力量,去樹立另一個,因為他們不能下決心去憎惡一個專治的政體。
習慣使每個人都滿足於大自然把他安插的所在:蘇格蘭的野人無所用於都蘭(la Touraine)。斯基泰人亦無用於色薩利(Thessalie)。
大流士問希臘人,怎樣才會使他們採取印度那把死去的父親吃掉的習慣(因為這是印度的風俗,相信沒有比腹部更適宜於做他們父親的墳墓的),他們回答無論怎樣都不會這樣做;可是,當他試去說服那些印度人,要他們放棄自己的習慣,採取希臘人的風俗,燒掉他們父親的屍首,他們顯得更驚怖。人人都如是,既然習俗遮掩了事物的真相。
無論開端多麼偉大和神異,
漸漸在人心顯得平平無奇。(盧克萊修)
有一次,我有機會去為我們的一種風俗辯護,這風俗是我們四周許多地方都毫無異議地接受的。和一般人不同,我不願意僅僅由法律和事例的力量去建樹,而不斷地追究其來源。我發覺它的基礎那麼薄弱,不禁失去興趣,雖然我的任務是要對別人把它證實。
柏拉圖就是用這個他以為是最主要的單方,從事驅逐當時那些違反自然的愛情:他要輿論貶責它們,詩人,甚至每個人都要編造一些關於它們的可怕故事。有了這單方,最美麗的女兒是不會再吸引她們父親的愛,最漂亮的兄弟亦不會吸引他們姊妹的愛。提埃斯忒斯(Thyeste)、俄狄浦斯(Œdipe)和馬加勒士(Macareus)這些寓言[91],帶著詩的魔力,便足以把這健全的信仰滲入小孩們幼嫩的頭腦里。
公開的確是一種美德,它的用處已經幾乎盡人皆知。但是要依照理性去討論或為它辯護之困難,正和依照習慣、法律、訓條去替它辯護之容易相等。原始和普遍的理性是很難探討的,我們的大師們只輕輕地掠過,或者,簡直連碰都不敢碰,立刻投身到習慣的神龕:在那裡可以大吹大擂,享受一種易得的勝利。那些堅持去找尋來源的遭遇更完全的失敗,他們不得不接受野蠻的觀點。試看克里西波斯,在那散布於他的著作的許多段文章里,對於任何亂倫的結合都顯得那麼不重視。
誰想擺脫習慣這猛烈的偏見,他會發覺許多被一般人毫無疑惑地接受的事體,沒有別的根據,除了那些隨它而來的習慣的白鬍須和皺紋。但是,一經撕掉面具之後,把事體交託給真理和理性,他就會感到他的判斷顛倒錯亂,雖然已回復到一個更可靠的境況。比方說,我到時要問他:看著一個民族被逼去服從一些他毫不了解的法律,一切家事如婚姻、賜贈、遺囑、買賣都受制於一些他並不懂的條例,這些條例既非用他自己的文字寫和發表,到必要時他還得用錢去僱人解釋和運用,還有比這更離奇的事麼?這些法律沒有遵照伊索克拉底(Isocrate)的巧妙主意,他勸國王讓人民貿易自由,不必交稅而且有利可圖,而對他們的糾紛和鬥爭要殘酷,併科以重金。可是這些法律卻根據一種怪誕的主意,把理性本身標價,把法律當作出賣品。我很感激命運,因為歷史家告訴我們,第一個反對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把拉丁羅馬帝國法律加諸我們的是一個加斯科尼人,是我的同鄉。
還有什麼更野蠻於看見一個國家,在那裡根據合法的習慣,裁判權是出賣的,裁判是用現款買來的,在那裡那些買不起的人便無從得著正義是合乎法律的,而且這貨品那麼被重視,以致在政府治理裡面,除了原有的教會,貴族和人民三種階級外,還組成那專事支配法律的第四種階級的人。這階級因為掌握著法律,對於生命財產有無上權威,在貴族裡自成一個集團。因此便產生了兩重的法律,榮譽法律和正義的法律,兩者在許多方面往往互相矛盾。前者處罰一個忍受欺騙的人,後者處罰一個報復欺騙的人,其嚴厲的程度正相等。根據軍法,誰容忍侮辱便要失掉榮譽和尊貴,而根據民法,誰報復同樣的侮辱便要被處死刑(誰因為榮譽被侵犯,訴諸法律以求直,便要失掉榮譽;誰不訴諸法律,他就要受法律處罰)。而這兩個這麼不同的部分,其實只是為同一個主人負責:一個主持和平,一個主持戰爭;一個主持利益,一個主持榮譽;一個主持智識,一個主持道德;一個主持言論,一個主持行為;一個主持公道,一個主持勇敢;一個主持正義,一個主持武力,一個穿長袍,一個穿白短褂。
至於那無關輕重的事,譬如穿衣裳,誰願意回到它們那原來的用處(那就是為了身體的服用和舒適,它們的美觀和嫵媚全在此),我給他指出一些我認為最古怪的東西:我們的四方帽子[92],那掛在我們女人頭上的用天鵝絨疊成的長尾巴及其五光十色的裝飾,還有我們羞於稱呼的肢體的無用的模型,我們都把它在大庭廣眾中炫耀。可是這些考慮並不妨礙一個人去遵從大眾的作風。不過,在另一方面,我覺得一切離奇古怪的風氣都是從瘋狂或野心的矯情而來,而非來自理性。一個聰明人對於內在的思想和意見,應該把自己的心靈遠離一般群眾,保持它的自由,讓它有自由判斷一切的力量。可是對於外表,他應該依照那被大家接受的式樣和風氣。社會對於我們的思想毫無關係,可是在此之外,如我們的行為、工作、命運和生命,卻應該完全為社會服務,交託給大眾的意見。那賢哲偉大的蘇格拉底拒絕去反抗判官——即使是極不公不義的判官——以自救,便是最好的榜樣。因為一切規矩中的規矩,一切法律中的法律,就是每個人要遵守他所居留地方的法律:
恪守自己的國法是無上的善。(希臘格言)
還有這另一套。我很懷疑改革一條無論怎麼壞的成法可得到的明顯的利益,會超過它所包含的壞處;因為政府是一個各部分密切組成的機構,要搖動一部分而不致影響其餘是不可能的。圖里昂(Thurion)的立法者頒布這命令:誰提議取消一條舊法或建立一條新法,得在頸上帶著一條索子去見民眾,以便萬一他的革新不為每個人所贊成時,他就要立刻被絞死。斯巴達的立法官畢生事業,就是要從他公民取得一個不侵犯他任何的法令的諾言。斯巴達監察官很粗暴地割掉夫里尼(Phrinys)增添在琴上的兩根弦,絲毫也不費心去考慮這增添是否較善,或和弦是否更豐滿。對於他,只要是對於舊習慣的改變便是有充分理由譴責了。馬賽城那生滿了銹的正義之劍的意義就在此。
我討厭任何一種的改革,而且很有理由這樣做,因為我目擊它的慘烈的效果。已經墜壓著我們這許多年的改革[93]雖非一切由它做,但我們可以有充分理由說,它意外地產生了一切,甚至那後來不因它或反對它而發生的災害和毀滅。這改革應該負起一切責任。
唉,我竟受了我自己的利矢所傷!(奧維德)
那些搖動政體的人首先要身受其禍。作亂的果實很少為作亂的人所得,他把水搞混了給別的漁人。這君主政體的統一和組織,這偉大的建築,既為改革所摧毀和消融(尤其是在後期)之後,自由的入口便開給同樣的災害了。一個古代作家說,王室尊嚴的衰落,從頂到中部是沒有從中部到基礎那麼容易完成的。
但是如果改革家為害較大,那些很熱忱地追隨的模仿者錯誤更大,他們已經感受過並懲罰過那些恐怖和災禍。假如在惡行里也有榮譽的程度之分,這些模仿者當然遠不及前者創始的榮光和首先嘗試的勇氣。
種種式式的新擾亂,很容易從這富饒的源泉取得榜樣和模範,來騷擾我們政府。就是在那些為了補救前一個壞處的法律里,也可以看到對於各種惡企圖的傳授和寬宥。於是修昔底德(Thucydide)關於當時內戰所說的話又降臨於我們身上,那就是為了原宥那些公共的惡習,我們用比較溫和的名字來稱呼它們,偽造並且和緩它們的真正頭銜。目的可是要改造我們的良心和信仰,「多誠實的藉口!」(泰倫提烏斯)但革新的最好的藉口都是極危險的。
切勿改弦換易轍。(李維)
所以我覺得,坦白地說罷,一個人未免太妄自尊大了,如果他對於自己的意見那麼重視,以至於為了實現之故,不惜推翻公共的治安,並且帶給自己的國家那麼多不可避免的壞處,跟著內戰而來的那麼可怕的風俗腐敗,以及動搖關係那麼重大的事體。為了阻止一些可爭辯的錯誤,先造成許多大眾周知的確鑿的災害,豈不是處理不善麼?還有比違背自己良心和正常知識更糟糕的壞事嗎?
羅馬的元老院在宗教的職務上與人民意見分歧,斗膽用這遁詞來回答他們:「這事關係眾神比關係他們自己多;眾神會關注對他們的崇拜不被人褻瀆。」(李維)這和古希臘的神諭在米底戰爭之役對德爾斐人的答案正相符,他們因為害怕波斯人的侵略,問神對於神殿的寶庫應該如何處置:搬走或藏起來。神回答說,他們不必移動什麼東西,只要照顧他們自己;因為神可以照料自己的事。
基督教具有極公正極有用的一切標誌,最明顯的莫過於那服從官府和維護民政的嚴厲勸告。神的智慧留給我們一個多麼可驚奇的榜樣:為要超度人類,並實現對死亡和罪惡的光榮勝利,它只願在我們政治制度領導下進行。把一個這麼崇高有益的工作的推進與發展,諉諸我們習俗的盲目和不義。它犧牲了許多寵愛的選民的血,忍受一個長期的光陰浪費,以期這無價果的成熟。
介乎一個服從國法及禮節的人和一個企圖去改變及主宰它們的人之間,有著很大的差異。前者以純樸、服從和模範為辯解理由;無論幹什麼,總不能歸咎於惡意,最壞時也不過是他的不幸:「因為看見那被許多顯赫的紀念碑所保存和證實的古代文明,誰能無動於衷呢?」(西塞羅)此外,伊索克拉底說過,這缺陷接近節制實多於接近過分。
另一個的情形就激烈得多了。因為誰不安分去自由選擇和變革,就等於僭越國權,而且一定堅信自己看見廢除的事物的缺點,以及提倡的事物的長處。
這極平凡的考慮堅定了我的態度,使我年青時,即使在極端膽大妄為的時候,也不敢負起一個那麼重大的責任,為一個那麼重大的學問負責。我不敢在這上面貿然從事,即使在曾經學過的、極容易而妄斷又不會產生惡果的學問上也不敢。我覺得再沒有比這更不義的事情了:用私人幻想的無當(因為私人的理性只有私人的權限)去支配那根深蒂固的公共制度和禮節,並且用一種就是政府對於民法也不能容忍的態度去對付神法。民法雖然比較受人類理性的影響,神法仍舊不失為民法裁判的裁判。神法的極高資格應該用來解釋和擴展習慣的流通,而非任何的變易和革新。如果有時候神意毀棄一些強制我們的規律,目的並不是特許我們仿效。那是神手的傑作,只許我們驚羨,卻不容我們學步。那是他賜給我們的一個奇蹟,印著明顯的特殊意旨,以證實那超出我們的秩序和能力的全能,想學步實在是瘋狂和不敬。我們切勿想追隨,只能驚奇地凝望。這是神性的行為,而不是人性的行為。
戈達[94]很合理地宣言:「關於宗教,我追隨克朗凱尼烏斯(T.Coruncanius)、西庇阿(P.Scipion)和色沃拉(P.Scevola),這些最高的主教,而不追隨芝諾、克勒安提(Cléanthe)或克里西波斯等哲人。」(西塞羅)
上帝知道,在我們目前的糾紛里[95],差不多有一百條規律,重大而且深沉的規律,需要廢除或修改。多少人敢自誇很準確地認識兩方面的理由和根據呢?即使有一個數目,那是一個不足以驚擾我們的數目。但是另一隊人,他們往那裡去呢?在什麼旗幟下離開了隊伍呢?他們的情況,正如應用不得當的劣藥一樣,想要滌除我們裡面的病痛,反而引起發炎、變壞和加劇,病痛仍留在我們身軀裡面。這些藥不能用它的柔弱的效力治好我們,卻把我們弄弱了,以致我們不能再把它除掉,它的應用只能給我們一種持久的內部痛苦。
可是命運,永遠保留著它的權威在我們理性之上,有時賜給我們一個那麼迫切的需要,以致我們的法律不得不讓步。
對於一個何地何事都循規蹈矩的人,抗拒一個用暴力自行引薦的革新侵略,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他處於一個極不利的地位,他面對著的是一個自由行動的人,把一切可以幫助他達到目標的手段都看作合法,不知有限制,而唯一的法律就是圖謀自己利益:
信任小人就等於賜給他為害的力量。(塞內卡)
因為一個健全的政府的日常規則,並不能防備那些非常的事變:它假定各主要部分和職務有一個穩定的軀體,所有人答應遵守和服從。合法的行為是冷靜、沉著和自我克制的,不能抗拒那放蕩無羈的行為。
我們知道,直到現在大家還責備這兩位偉大的人物,屋大維烏斯(Caius Octavius)和小加圖(Caton Le Jeune),一個在蘇拉內戰之役,一個在愷撒內戰之役,寧可讓祖國曆盡極度的窮境,也不肯犧牲國法或作極輕微的改變以來救助它。因為,老實說,當著這些再無別法的最後危機,與其無濟於事地堅持到底,使凶暴的人得有蹂躪一切的機會,倒不如低頭去接受打擊或者還比較聰明些。既然法律不能做所想做的,就不如讓它們做所能做的。就是這樣有人下令要法律睡眠二十四小時[96];有人把一天從日曆撕掉[97];另一次卻把六月變成閏五月[98]。
就是斯巴達人,那麼虔誠地遵守祖國的法律,一方面為國法所限,不能把同一個人選作海軍總司令,另一方面事變又需要來山得重負此責,於是指定一個名叫亞拉古(Aracus)的為海軍總司令,而任命來山得為海軍總督。他們一位大使被差遣去對雅典人建議法律上某種變更,也是用同樣的巧妙。雅典的培里克利(Périclès)推託說:法律一經刻好之後,那牌匾是不能移動的。大使只勸他把牌匾倒轉過來,因為這樣做並沒有明文禁止。就是為了這點,蒲魯達克讚美菲洛皮門(Philopoemen),說他是天賦指揮之才,他不獨會按照法律指揮,並且當公共事務需要這樣做的時候,曉得怎樣指揮法律。
原著第一卷第二十三章
初刊一九四三年《文化先鋒》二卷十六期及十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