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境與意識 · 第六講 意識的狀態

弗洛伊德 《夢境與意識》
一、意識與潛意識 二、無意識的現象 一、意識與潛意識 把心理生活劃分成意識的和潛意識的,這是精神分析所依據的基本前提;精神分析不能接受意識是心理生活的實質的看法,但很樂意把意識看作是心理生活的一種屬性。意識可以和其他屬性共存,也可以不存在。 如果我私下假定,凡對心理學感興趣的人都會讀這本書,我發現他們在這方面也會突然停滯不前:在這裡有了精神分析的第一個術語。對大多數已受過哲學教育的人來說,任何還不是有意識的心理的觀念是如此令人難以置信,以至於在他們看來這似乎是荒謬的,簡直可以用邏輯一駁即倒。因為他們從未研究過催眠術和夢的有關現象——這種現象和病理現象大不相同——才得出這一結論的。因此,他們的意識心理學不能解決夢和催眠的問題。 「意識」一詞是一個建立在最直接、最可靠的知覺基礎上的純描述性的術語。其次,經驗表明,一種心理元素一般說來不是永遠有意識的。相反,意識狀態的特點是瞬息萬變的。一個現在有意識的觀念在片刻之後就不再有意識,雖然在很容易產生的一定條件下還可以再次成為有意識的。那麼,這個觀念在中間階段究竟是什麼,我們對此還一無所知。我們可以說它是潛伏的,它能隨時成為有意識的。假如我們說它是潛意識的,那我們就是在做一個同樣正確的描述。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潛意識一詞是與「潛伏的和能成為有意識的」相一致的。哲學家們無疑會反對說:「不,潛意識一詞在這裡並不適用;只要這個觀念還處於潛伏狀態,它就根本不是一種心理元素。」在這一點上和他們發生衝突只會引起一場文字戰,而別無他用。 但是我們已經沿著另一條路,通過考慮心理動力在其中起作用的某些經驗,發現了「潛意識」一詞或概念。我們被迫假定,存在著非常強大的心理過程或觀念——一種數量化或實用的因素第一次在這裡得到討論——它可以在心理生活中產生日常觀念所能產生的一切作用,雖然觀念本身不能成為有意識的。這正是精神分析論要點之所在。由於有一定的力量和這些觀念相抗衡,這些觀念就不能成為有意識的。否則的話,它們就能成為有意識的,於是我們就會發現這些觀念和其他公認的心理元素究竟有多大的差別。在精神分析技術中已經發現了一種方法,用這種方法可以把那個抗衡的力量消除,可以使還有問題的那些觀念成為有意識的,這個事實使這一理論無可辯駁。我們把這些觀念在成為有意識的之前所存在的狀態稱為壓抑,並且斷言產生和保持這種壓抑的力量在分析工作中被理解為抵抗。 因此,我們是從壓抑理論中獲得潛意識概念的。雖然壓抑為我們提供了潛意識的原型,但是通常的方法使之成為有意識的。這種對心理動力學的洞察,必然影響到我們的術語和描述。那種潛伏的、只在描述意義上而非動力學意義上的潛意識,我們稱為前意識;而把潛意識一詞留給那種被壓抑的動力學上的潛意識。這樣我們就有三個術語,即意識、前意識和潛意識,它們不再具有純描述意義。前意識可能比潛意識更接近意識,既然已經把潛意識稱為心理的,那麼我們會毫不猶豫地把潛伏的前意識也稱為心理的。但是,與此相反的是,為什麼我們不願意和哲學家們保持一致,卻要一致地從有意識的心理活動中區分出前意識和潛意識呢?哲學家也許會認為,應該把前意識和潛意識描述為「類心理的」兩種類型或兩種水準,和諧就會建立起來。但是,在闡明二者關係的說明中,無盡的困難就會接踵而至;這樣定義的兩種心理,在幾乎每一個其他方面都和公認為心理的東西相一致,這個重要的事實從它們或最重要的部分還不為人所知的時候起,就被迫處於一種偏見的背景中。 只要我們不忘記,雖然在描述性意義上有兩種潛意識,但在動力學意義上則只有一種潛意識,現在就可以舒適地著手研究這三個術語了——意識、前意識和潛意識。為便於說明,在很多情況下可以對這種劃分不予理睬,但在另一些情況下,這種劃分就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了。同時人們多少已經習慣了潛意識一詞的這兩種意義,並且能把它們運用得很好。就我所見,要避免這種意義上的不明確是不可能的,意識和潛意識之間的劃分終究不過是一個要麼必須「肯定」,要麼必須「否定」的知覺問題,而知覺本身的行動並沒有告訴我們一件東西為什麼被知覺或不被知覺。誰也沒有權力抱怨,因為實際現象所表達的潛在的動力因素就是意義不明確的。然而,在精神分析的進一步發展中已經證明,這些劃分也是不夠的。這已在多方面清楚地表明了: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心理過程的連貫組織,我們稱為他的自我。這個自我包括意識,它控制著能動性的通路——也就是把興奮排放到外部世界中去的道路。正是心理上的這個機構調節著它自身的一切形成過程,這個自我一到晚上就去睡覺了,即使在這個時候它仍然對夢起著稽查作用。自我還由此起著壓抑作用,用壓抑的方法不僅把某些心理傾向排除在意識之外,而且禁止它們採取其他表現形式或活動。在分析中,這些被排斥的傾向和自我形成對立,自我對被壓抑表現出抵抗,分析就面臨著把這些抵抗排除的任務。現在發現,當我們在分析期間把某些任務擺在病人面前時,他便陷入困境;當他的聯想應當接近被壓抑的東西時,他卻聯想不下去了。於是我們告訴他,他被一種抵抗支配著,但他意識不到這個事實,即使他從不舒服的感覺中猜測到,有一種抵抗正在身上起作用。他既不知道這是什麼,又不知道如何描述它。由於這種抵抗來源於他的自我並屬於自我,這是毫無問題的,因此,我們發現自己處在一種意料之外的情境中。在自我本身也發現了某種潛意識的東西。它的行為就像被壓抑的東西一樣,雖然這種東西本身不是有意識的,但會產生很大的影響,要使它成為有意識的,就需要做特殊的工作。從分析實踐的觀點來看,這種觀察的結果是,如果我們堅持以前那種習慣的表達方式,並試圖從意識和潛意識的爭論中發現神經症,我們就會陷入無盡的混亂和困境之中。根據對心理結構條件的理解,我們將不得不用另一種對立來代替這種對立,即有組織的自我,以及被壓抑的、從中分裂出去的自我之間的對立。 不過,對潛意識概念來說,新的觀察結果甚至更為重要。動力學方面的考慮促使我們做出第一次更正,對心理結構的知識則導致第二次更正。我們承認,潛意識並不和被壓抑的東西相一致,而一切被壓抑的東西都是潛意識的,這也是真實的。但不是說所有潛意識的都是被壓抑的。自我的一部分,天知道這是多麼重要的一部分,也可以是潛意識的,毫無疑問是潛意識的。這種屬於自我的潛意識不像前意識那樣是潛伏的;這樣的話,它如果不成為有意識的,就無法被激活,而使它成為有意識的過程就不會遇到這麼大的困難。當我們發現自己面臨著必須假定有一個不被壓抑的第三種潛意識時,我們必須承認,成為潛意識的這種性質對我們來說已開始失去意義了,它成了可能具有多種含義的一種性質。這樣就不能像所希望的那樣,使它成為深遠的、必然性結論的依據。然而我們必須當心,不要忽視了這種性質,作為最後的一點,究竟是成為意識的還是潛意識的,這種性質是看透深蘊心理學之奧秘的唯一的一束光。 二、無意識的現象 我希望能以少量語言儘可能明白地解釋「無意識」這個術語在精神分析中的意義,並且僅限於在精神分析中的意義。 一個出現在自我意識中的概念,或任何其他心理元素,過一會兒就有可能消失,再過一段時間則又有可能重新出現。由此,我們說,它在記憶中並沒有發生變化,它的再度出現並不是我們感官重新感覺的結果。對於這一點,我們習慣於這樣解釋:假定在一定的時間裡,概念只存在於心中,卻潛伏在意識里。至於它這樣做時採取了什麼形式,我們尚無法猜測。 正是在這一點上,我們將遇到哲學上的反對意見,他們認為潛伏的概念並不是心理學的對象,而是一種物理現象,即概念重複出現的物理傾向。但是我們可以回答說,這種理論遠遠超出了心理學的範圍,這只是以未經證明的假定來辯論「意識」與「心理」兩個術語是否一樣。否認心理學有權以自己的方式來解釋它最普通的事實(如記憶)顯然是錯誤的。 現在讓我們把這樣的概念稱為「有意識」的概念:它出現在我們的意識中,同時,我們知道這個概念,我們把它看成是「有意識」的唯一含義。至於潛伏的概念,如果我們假設它們在心理中存在,就像在記憶中那樣,那麼就用「無意識」來表示它。 因此,我們無法覺察無意識的概念,但考慮到其他的證據或跡象,無論如何都應該承認它的存在。 如果除了記憶的事實或與無意識有關的聯想外,沒有其他經驗能使我們做出判斷,那麼我們的工作就只能是毫無趣味的描述和分類罷了。但是著名的「催眠後暗示」的實驗告訴我們堅持區分意識與無意識的重要性,這似乎提升了它的價值。 在這個實驗中,正如伯恩海姆所完成的那樣,一個人進入催眠狀態,然後醒來。當他處於催眠狀態時,醫生要求他在醒後固定的時刻,如半小時之後,完成固定的動作;他醒來後,意識健全,處於正常狀態,他記不起催眠的事情,然而在預定的時刻,他頭腦中會突然出現做類似事情的衝動,於是他有意識地做了這件事,但是並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對於這種現象無法做其他解釋,只能說這時一個人心理中的指令是處於潛伏的狀態,或者說是處於無意識的狀態,直到預定的時刻來臨才成為意識。但它並不是整體進入意識,而僅僅成為要完成的行動的概念。與這個概念,即醫生的影響、指令和對催眠狀態的回憶相聯繫的所有其他觀念即使在以後也仍然處於潛伏狀態。 從這樣的實驗中還可以學到更多的東西。我們從關於這種現象的動態觀點的純粹描述出發,在催眠中命令行動的觀念不但在某個時刻可以成為意識的對象,而且有更加突出的一點,就是這種思想會增加主動性:只要意識到它的存在,就會轉變為行動。對於行動的實際刺激是醫生的命令,不難看到,醫生命令的觀念也會成為主動的。這種最後的觀念並不會出現在意識中,它的結果,即行動的念頭也是如此,它仍然是無意識的,因此它同時是主動的和無意識的。 催眠後暗示是實驗室的產物,是人為的事實。但是如果我們接受關於歇斯底里現象的理論(這個理論首先是由皮埃爾·雅內提出的,是由布羅伊爾和我進行實驗的),那麼我們就會對許多自然的事實束手無策,這些事實甚至更加清楚、更加明顯地表現了催眠後暗示的心理性質。 歇斯底里病人的心理中充滿了主動的、無意識的觀念,他的所有症狀都出自這類觀念。事實上,大部分歇斯底里最明顯的特點都受到它們的控制。如果歇斯底里的婦女嘔吐,那麼很可能是由於懷孕的觀念,但是她並沒有關於這種觀念的知識,雖然採用精神分析的技術程序很容易從她的心理中測出來,並且使她意識到。例如,她產生了痙攣或者完成了「發作」的動作,她甚至無法設想要做的動作,但可以從旁觀者的表情感覺到這些動作。不管怎樣,分析表明她完成的動作是部分地、戲劇性地重現她一生中的某種意外,在發作時,這種記憶在無意識中變成主動的。 於是,我們通過對精神病人現象的分析,懂得了潛伏的或者無意識的觀念並不一定是軟弱的,這種觀念在心理中的存在具有最有說服力的間接證明;也可以說,它得到了意識的直接證明。我們認為,引進在兩種潛伏的或者無意識念頭之間的根本差別的概念,從而增加我們的知識並進行分類,是合理的。我們習慣於認為每一種潛伏的念頭都是這樣的,它是軟弱的,一旦它變得強大,就會產生意識。我們現在相信,有一些潛伏的念頭不管它們如何強,也不會滲透到意識中去。因此,我們可以把第一種類型的潛伏念頭稱為前意識;而用無意識指後一種類型,即我們在神經症中研究的那種類型。無意識這個術語以前只在純粹的描述意義上使用,現在則包含了更多的東西。它不但指一般的潛伏的觀念,而且特別指那些具有一定動態性質的觀念,那些儘管強烈而有主動性卻仍然不會進入意識的觀念。 在繼續進行闡述之前,我想談談在這裡有可能產生的兩點異議。第一點異議可能這樣認為:與其贊同關於我們對一無所知的無意識觀念的假說,還不如假設意識是可以分裂的。這樣,一部分觀念或心理活動就可以構成孤立的意識,脫離有意識心理活動的主體。著名的病理案例,如阿扎姆醫生的病例,似乎表明這種意識的分裂並不是一種空幻的設想。 我冒昧地強烈反對這種理論,這是一種毫無根據的假設,是對「意識」的濫用。我們沒有權力把這個詞的意義推廣到這種程度,使它能夠包括那種自己無法意識到的意識。如果哲學家認為,一種無法意識的觀念的存在是難以接受的,那麼一種無法意識到的意識的存在看來就更有異議了。像阿扎姆醫生描述成意識分裂的情形一樣,如果看成意識的轉移就更好了,這種機能,或者隨便稱它為什麼,在兩種不同的心理情結之間震盪,它們交替成為意識和無意識。 如果把我們的理論應用於正常心理學的結論,可能有人會提出別的異議,這些結論主要是從對病理條件的研究中得到的。我們可以用其他的事實來回答它,這就是從精神分析得到的知識。經常在健康人身上發生的某些機能的缺陷,如失語、記憶和說話的差錯、遺忘名字等,可以很容易地證明,與神經症的症狀同樣依賴於強烈的無意識觀念的作用。在後面的討論里,我們還會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論據。 按照前意識與無意識觀念的區別,我們就會離開分類的領域而形成一種有關心理行為的機能和動態關係的觀點。我們發現,一種前意識的活動進入意識並沒有什麼困難,而無意識的活動只能保持自身狀態,被排除在意識之外。 我們現在並不知道這兩種形式的心理行為究竟是一樣的,還是從它們產生時起就有根本性的區別,但是我們可以問,為什麼它們會在心理活動的過程中變得不同?對於後一個問題,精神分析給出了明確的回答。無意識活動的產物進入意識並非絕對不可能,但是要達到這個目的需要付出相當大的努力。當我們自己想做到這一點時,就會明顯地產生一種被拒絕的感覺,必須將其克服;當它在病人身上產生時,我們毫無疑問地會發現它的跡象,我們把它稱為抗拒。 無意識的觀念是一種被排斥在意識之外的活力,有一種力量反對它們被意識接受,但並不排斥其他的觀念,即前意識的觀念。精神分析毫不懷疑,對無意識觀念的抗拒是由它們內容所包含的傾向引起的。於是得到了可以用我們現階段知識來描述的最有希望的理論。在構成心理活動的過程中,無意識是一個正常的不可避免的階段。每一種心理行為一開始都是無意識的,它或者保持這種狀態,或者發展成意識,這取決於它是否受到阻礙。前意識與無意識活動之間的區別並不是原來就有的,而是在拒絕產生後出現的。只有在這之後,前意識觀念與無意識觀念之間的差別才有理論價值和實際意義,前者可以出現在意識中,並且在任何時候都能重新出現,後者則做不到這一點。對這種意識與無意識活動之間的假設關係可以做一個粗略而恰當的類比,就是通常照相中的顯像。照相的第一階段是沖洗「底片」,每一張照片都要進行「底片處理」,有些相片拍得好,就可以進行「正片處理」,最後洗出相片來。 但是,前意識與無意識活動的區別,以及認識到存在著將它們分離的障礙,並不是對心理生活進行精神分析研究的最後或者最重要的結果。有一種大部分正常人都會具備的心理產物,它與精神錯亂產生的最粗野的症狀之間有明顯的類似性,在這裡,哲學家並不比精神錯亂者更加理智。我說的是夢,精神分析是以對夢的分析為基礎的。對夢的解析是所有新興科學中,到目前為止所做的最複雜的工作。有一種最普通的夢的形式可以描述如下:白天的心理活動引起了一連串的思想,其中有些保持著活性,逃避了為睡眠做心理準備的一般壓制。晚上,這一串思想成功地找到了與無意識傾向之間的聯繫,這種傾向甚至在做夢者的童年就出現了,但往往是受壓抑的,被排斥在意識之外。藉助於無意識的幫助,這些思想、這些白天心理活動的殘跡又復活了,並且以夢的形式出現在意識之中。這時發生了三件事: (1)這種思想發生了變化,披上了偽裝,發生了改變,代表了伴隨它的無意識部分。 (2)這些思想在它們不應該出現的時刻出現在了意識之中。 (3)部分無意識出現在意識中,它們除了採用這種方式成為意識之外別無他法。 我們學會了發現「殘餘思想」的技巧,即夢中的潛伏思想,把它們與夢的顯像進行比較,就可以知道它們發生的變化以及產生的形式。 在夢中的潛伏思想與我們正常的意識活動的產物沒有什麼不同,它們可以稱作前意識的思想,在清醒時的某些時刻也可以被意識到。但是通過晚上與無意識的傾向聯繫在一起,它們就變得與後者相像了,儘管它是無意識思想的條件,並且服從於控制無意識活動的規律。這使我們有機會學到我們用思辨或者從其他的經驗信息來源無法猜想到的東西,就是與有意識活動截然不同的無意識活動的規律。詳細總結一下無意識的特點,可以使我們在深入研究夢的形成過程中學到有關它們的更多知識。 然而這種要求連一半也沒有得到滿足,對於這裡所得到的結果進行解釋,如果不能深入到夢的分析的最複雜的問題中去,那麼是很困難的。但是我在結束討論前想指出,要理解無意識的變化和過程,就要靠精神分析的方法來研究夢。 無意識初看起來只是一種心理活動的神秘性質。這表明,這種行為是心理範疇的一部分,我們通過其他方面了解了它的性質,它屬於心理活動的系統,值得我們充分注意。無意識的指示價值遠比它作為一種特性重要。有跡象揭示了這樣一種系統,它的某些部分是由意識不到的個別行為構成的。因為需要一個更好的不太含糊的術語,所以我們稱這種系統為「無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