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境與意識 · 第五講 愛與依戀

弗洛伊德 《夢境與意識》
一、依賴關係 二、依戀與興趣 三、愛的態度 四、愛與催眠 一、依賴關係 自我在很大程度上是在認同作用中形成的,認同作用取代了已被放棄的本我的貫注。這些最早的認同作用總是完成自我的一個特殊職能,且以超我的形式和其他自我相分離,而後來,當它強壯起來時,自我就更能經受住認同作用的影響。超我把它在自我中或有關自我的特殊地位歸功於必須從兩個方面考慮的一種因素,即一方面,它是第一種認同作用,是當自我還很脆弱時就發生的認同作用;另一方面,它是俄狄浦斯情結的繼承者,因而把最重要的對象結合到自我當中去。超我和後來的自我所產生的變化之間的關係,大體上就是童年期最初的性慾期和青春期之後,完全成熟的性活動之間的關係。雖然它服從於後來的每一種影響,但它一生仍然保留著從俄狄浦斯情結派生給它的特點——即自我分離並統治自我的能力。它是對自我以前的虛弱和依賴性的一種紀念,成熟的自我則受它的支配。就像兒童被迫服從其父母那樣,自我也服從由它的超我發出的絕對命令。 然而,超我派生於本我最初的對象——貫注,派生於俄狄浦斯情結,對它來說還有更大的意義。這種派生,正如我們已經描述的那樣,把它和本我在種系發生上獲得的東西聯繫起來,並使它成為一個以前的自我結構的再生物。這個自我結構已把它的沉澱物留在了本我中,因此,超我總是和本我密切聯繫著,並能作為它和自我聯繫的代表。它深入到本我之中,並且由於這個理由而比自我更遠離意識。 通過把我們的注意力轉向某些臨床事實——這些事實早已失去其新意,但仍有待於理論探討,我們就能更好地理解這些關係。 在分析工作中有些人以相當獨特的方式行事。當我們滿懷希望地對他們講話、對治療的進展表示滿意時,他們則露出不滿的神情,並且他們的情況總是變得更糟糕。人們一開始把這種情況看作是挑戰和試圖證明他們比醫生更優越,但後來則開始採取一種更深刻、更真實的觀點。人們開始認識到,這種人不僅不能承受任何表揚或稱讚,而且還對治療的進展做出相反的反應,每一種應該引起的,在另一些人身上的確引起了症狀的改善,或不再惡化的那種治療方法,卻在他們身上引起了病情的惡化。這些病人在治療期間病情加劇,而不是好轉,他們往往表現出所謂「消極的治療反應」。 毫無疑問,在這些人身上有某種堅決與康復作對的東西,它害怕接近康復,好像康復是一種危險似的。我們習慣上說,在這些人身上,生病的需要占了渴望康復的上風。假如以通常的方式來分析這種抵抗,那麼,即使丟掉病人對醫生的那種抵抗態度,去掉病人想從疾病中獲得各種好處的那種固戀,大部分抵抗仍然遺留下來。這表明它本身就是恢復健康的一切障礙中最強大的,甚至比諸如自戀的難接近性這種熟悉的障礙更強大。 最後,我們開始認識到,我們正在對付一種所謂「道德的」因素。這是一種負罪感,它要在疾病中獲得滿足,並拒絕放棄忍受病痛的懲罰。我們有理由認為,作為結論這是一個相當令人失望的解釋。但是,就病人而言,這種負罪感是無聲的,並沒有說他是有罪的,他也不覺得有罪,只覺得生病了。這種負罪感只表示一種對極其難以克服的身體康復的抵抗。要使病人相信,這種動機是他繼續生病的原因,這也是特別困難的。他堅持那種更明顯的解釋,即用精神分析法所做的治療對他的病症來說是毫無助益的。 我們的描述適用於這種事態的最極端的例子,但是這個因素在極多的情況下,或許在一切較嚴重的神經症的病例中都應該加以考慮。事實上可能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的這個因素,即自我理想的態度決定著神經症的嚴重性。因此,我們將毫不猶豫地、更全面地探討負罪感在不同條件下藉以表現自己的方式。 對正常的、有意識的負罪感的解釋並沒有什麼困難,應該把它歸於自我和自我理想之間的緊張,並且是由它的批判功能發出的自我譴責的表現。可以推測,神經症中這麼有名的自卑感可能和這種有意識的負罪感密切相關。在兩種非常熟悉的疾病(強迫性神經症和抑鬱症)中,負罪感有過強的意識;自我理想在神經症裡面表現得特別嚴厲,常常極其殘暴地對自我大發雷霆。自我理想在這兩種疾病中的態度,和這種類似性一道表現出具有同樣意義的差異。 在某些形式的強迫性神經症中,負罪感竭力地表現自己,但不能向自我證明自己是正確的。所以,這種病人的自我反抗地轉嫁罪責,並在否定它的同時尋求醫生的支持。對此予以默認是愚蠢的,因為這樣做毫無用處。分析最終表明,超我正受著一直瞞著自我的過程的影響。要發現真正引起負罪感的被壓抑的衝動是可能的。由此可以證明,超我比自我更了解潛意識的本我。 在抑鬱症中,超我獲得對意識控制的印象甚至更加強烈。但在這種病例中,自我不敢貿然反抗,它承認有罪並甘願受罰。我們理解這種差異。問題在於,在強迫性神經症中,應受斥責的衝動從未形成自我的一部分;而在抑鬱症中,超我憤怒的對象則通過認同作用而成為自我的一部分。 當然,還不清楚為什麼負罪感能在這兩種神經症中達到如此非凡的強度;的確,這種事態所表現的主要問題在於另一方面。在相關病例中,負罪感是無潛意識的。 在歇斯底里症和某種歇斯底里症狀態下,基本的條件就是發現這種情況。負罪感用以保持潛意識的機制是容易發現的。歇斯底里症的自我保護自己免受痛苦知覺,它的超我批判威脅說,要採取那種保護自己免受無法忍受的對象——貫注的同樣方式,也就是採取一種壓抑的行動。因此,正是自我應該對這種保留在潛意識中的負罪感負責。一般說來,自我是在超我的支配和命令下進行壓抑的,但是,在這種病例中,它把同樣的武器轉而對準它的嚴厲的監工了。在強迫性神經症里,反向作用占主導地位,但是自我在這裡滿足於和負罪感有關的材料保持距離。 人們可以進一步大膽地假設,大部分負罪感在正常情況下必定是潛意識的,因為良心的根源和屬於潛意識的俄狄浦斯情結緊密相連。如果有人想提出這種矛盾的假設,即正常的人不僅遠比他所想像的要更不道德,而且也遠比他所想像的要更道德,那麼,精神分析就要對論斷的前半句負責,對剩下的那後半句則不會提出異議。 這種潛意識負罪感的加劇會使人成為罪犯,這是個令人驚訝的發現,但無疑是個事實。在許多罪犯中,特別是年輕的罪犯中,人們會發現他們在犯罪之前就存在著一種非常強烈的負罪感。因此,負罪感不是它的結果,而是它的動機,就好像能把這種潛意識的愧疚感,固定到某種真實的和直接的東西上,就是一種寬慰。 在所有這些情況里,超我表現出它和意識的自我無關,而和潛意識的本我卻有密切關係。現在關於它的重要性,我們把它歸之於自我中的前意識言語記憶痕跡。於是,問題也就自然產生了。超我,假如它是潛意識的,它是否還能存在於這種言語表象中,或者假如不是潛意識的,它究竟存在於何處呢?我們的回答雖然不會使我們走得太遠,但是,人們也不可能對此提出懷疑,即超我和自我一樣,是從聽覺印象中獲得的。因為它是自我的一部分,且在很大程度上通過這些言語表象(概念、抽象作用)而和意識相通。但是,超我的貫注能量並非起源於聽知覺(教學、讀書等),而是起源於本我。 我們放在後面回答的那個問題,因此就是:超我主要是怎樣作為一種負罪感來表現自己,另外,又是怎樣發展到這種對自我特別粗暴和嚴厲的地步呢?如果我們先轉向抑鬱症,就會發現,對意識獲得支配權的特彆強烈的超我對自我的大發雷霆,好像它要竭盡全力對此人施虐。按照我們關於施虐狂的觀點,應該說,破壞性成分置身於超我之中,並轉而反對自我。現在在超我中取得支配地位的東西,可以說是對死亡本能的一種純培養。事實上,假如自我不及時轉成躁狂症以免受暴政統治的話,它就常常成功地驅使自我走向死亡。 以某種強迫性神經症的形式進行的良心譴責,也同樣是令人痛苦和煩惱的。但對這裡的情況我們更不清楚。出乎意料的是,強迫性神經症和抑鬱症相反,它不採取自我毀滅的行動,它好像能避免自殺的危險,而且比歇斯底里症能更好地保護自己免遭危險。我們會發現,保證自我安全就是保留了對象這個事實。在強迫性神經症中,通過向前生殖器組織的退行,就可能把愛的衝動轉變成對對象的攻擊衝動。破壞性本能在這裡再次得到釋放,其目的在於毀滅對象,或至少看起來具有這個目的。這些傾向尚未被自我採納,自我用反相作用和預防措施來奮力反對這些傾向,本能則保留在本我中。但是,超我的表現卻好像是說,自我應該為此負責,並且在懲罰這些破壞性意圖時,用它的熱情表明,它們不但是由退行引起的偽裝,而且實際上用恨代替了愛。由於在這兩方面都孤立無援,自我同樣白白地防禦兇惡的本我的煽動,防禦對實施懲罰的良心的責備。但它至少成功地控制了這兩方面的最殘忍的行動,第一個結果便是沒完沒了的自我折磨,最後在它所能達到的範圍內對對象做系統的折磨。 它們用各種方法來對付個人機體內危險的死亡本能的活動,其中一部分通過和性成分的融合而被描繪成無害的,另一部分以攻擊的形式掉過頭來朝向外部世界,而在很大程度上,它們無疑繼續暢行無阻地從事它們內部的工作。那麼,在抑鬱症中超我是怎樣成為死亡本能的一個集結點的呢? 從道德觀上看,對本我的本能的控制可以說是完全非道德的,對自我的本能的控制則力爭成為道德的,而對超我的本能的控制則可能是超道德的,因此,一個人可能變得像本我那樣冷酷無情。出人意料的是,一個人愈是控制他對別人的攻擊性傾向,他就在其自我理想中愈殘暴,就愈有攻擊性。而日常的觀點對這種情況的看法則正好相反:自我理想所建立的標準似乎成為壓制攻擊性的動機。但是,我們前面說過這樣一個事實,即一個人愈控制他的攻擊性,他的自我理想對其自我的攻擊性傾向就愈強烈。這就像是一種移置作用,一種向其自我的轉向,即便是通常的道德品行也有一種嚴厲限制、殘酷禁止的屬性。的確,無情地實施懲罰的那個更高級的存在的概念正是從這裡產生的。 若不引入一個新的假設,我就無法繼續考慮這些問題。據我們所知,超我產生於把父親作為榜樣的一種認同作用。每一種這類認同作用本質上都是失性慾化的,或是升華了的。現在看來,好像當這種轉變發生時,同時會出現一種本能的解離。升華之後,性成分再也沒有力量把以前和它結合的全部破壞性成分都結合起來,這些成分以傾向於攻擊性和破壞性的形式被釋放。這種解離就是理想——它的獨裁的「你必須……」所展示的一般嚴厲性和殘酷性的根源。 讓我們再來看一看強迫性神經症。這裡的情況就不同了。把愛變成攻擊性雖未受到自我力量的影響,卻是在本我中產生的一種攻擊性的結果。但是,這個過程已超出本我,擴展到了超我,超我現在增加了對清白的自我的殘暴統治。但是,我們在這種情況下和在抑鬱症的情況下一樣,通過認同作用占有了力比多的自我便受到超我的懲罰。超我是用以前曾和力比多混合在一起的攻擊性來懲罰自我的。 我們關於自我的觀點趨向清晰,它的各種關係也變得日漸明了了。我們現在已經看到了自我的力量和弱點。自我依靠它和知覺系統的關係而以時序來安排心理過程,使它們服從於「現實檢驗」。通過引入這種思維過程,自我就保持了一種動力釋放的延遲,並控制著運動的通路。當然,後一職能與其說是事實問題,不如說是形式問題。就行動而論,自我的地位就像君主立憲的地位一樣,沒有他的批准,什麼法律也無法通過。但是,他對國會提出的任何議案行使否決權之前都會猶豫不決。起源於外部的一切生活經驗豐富了自我,本我對它來說則是另一個外部世界,自我力圖使本我處於自己的統治之下。它把力比多從本我中撤回,並把本我的對象——貫注轉變成自我結構。在超我的幫助下,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對我們來說還不清楚,但是它利用了貯藏在本我中的過去時代的經驗。 本我的內容藉以深入自我的道路有兩條:一條是直接的,另一條是藉助於自我理想的引導。對許多心理活動來說,它所走的後一條路可能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自我從接受本能到控制它們,從服從本能到抑制它們,就這樣發展起來了。在這個成就中,自我理想承擔了很大一部分,的確,它有一部分是反對本我的那種本能過程的一種反相作用。精神分析是使自我把它對本我的統治向前更推進一步的一個工具。 但是,從其他觀點來看,我們把這同一個自我看做是受三個主人的支使,因此,便面臨三種不同的危險。這三種危險分別來自外界,來自本我的力比多和來自超我的嚴厲性。因為焦慮是一種從危險中退縮的表示,所以就有和這三種危險相應的三種焦慮。就像居住在邊疆的人一樣,自我試圖做世界和本我之間的媒介,它要使本我遵照世界的要求去做,並通過肌肉的活動,使世界適應本我的要求。實際上它的行為就像用分析進行治療的醫生一樣,由於它適應外界的力量而把自己作為一個力比多對象提供給本我,目的在於使本我的力比多依附於它。它不僅是本我的夥伴,而且是向主人求愛的一個順從的奴隸。只要有可能,自我就試圖和本我友好相處。它用前意識的文飾作用把本我的潛意識要求掩蓋起來,甚至當它事實上仍然冷酷無情時,它也假裝出本我對現實的命令表示順從。它給本我和現實的衝突披上了偽裝。如若可能,它也會給超我的衝突披上偽裝。 自我對兩類本能的態度並不是公正的。通過它的認同作用和升華作用,對本我的死亡本能掌握力比多是個幫助,但這樣做會給它帶來成為死亡本能的對象和滅亡的對象的危險。為了能以這種方式給以幫助,它只好用力比多來充斥自身。這樣,自我就成為愛欲的代表,並且從那時起就要求活下去和被人所愛。 但是,既然自我的升華作用導致對本能的解離和對超我中攻擊性本能的解釋,那麼,自我對力比多的鬥爭則面臨著受虐待和死亡的危險。在受到超我的攻擊之苦,甚至屈從於這種攻擊的情況下,自我所遭受的命運就像原生動物被自己創造的裂變物所毀滅一樣。從道德的觀點來看,在超我中起作用的道德品行似乎是同一種裂變物。 在這種從屬關係中,其中有自我的存在,和超我有關的關係或許是最有趣的。 自我是焦慮的真正住所。由於受到三方面的威脅,自我通過從危險知覺或從本我的同樣危險的過程中收回自己的貫注,並把它作為焦慮排放出來,從而使逃避反射得到發展。後來由於引入了保護性貫注(恐懼症的機制),而取代了這個原始的反應。自我所害怕的東西,不論是來自外界,還是來自力比多的危險都無法詳加說明,一方面,我們只知道它具有推翻和消滅的性質,但無法用精神分析來把握,自我只是服從快樂原則的警告;另一方面,我們還能說明,在自我害怕超我的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自我害怕的是良心。後來成為自我理想的更優越的存在曾用閹割來威脅自我,這種對閹割的恐懼可能就是後來對良心的恐懼所聚焦的核心。正是這種恐懼作為良心的恐懼而被保留下來。 「每一種恐懼最終都是對死亡的恐懼」,這個言過其實的警句幾乎毫無意義,無論怎麼說都是不合理的。在我看來,正好相反,把害怕死亡和害怕外界對象(現實性焦慮)及神經症的力比多焦慮區分開來是完全正確的。這給精神分析提出了一個難題,因為死亡是一個具有消極內容的抽象概念,對此我們沒有發現任何與潛意識有關的東西。看來害怕死亡的機制只能是自我大量放棄它的自戀力比多貫注,就是放棄自身,正如在自我感覺焦慮的另一些情況下,自我放棄某個外部對象那樣。我相信對死亡的恐懼與自我和超我之間的相互作用有關。 我們知道對死亡的恐懼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會出現:這兩種情況和焦慮得到發展的其他情境完全相似,這就是說,作為一種對外部危險的反應和作為一種內部的過程。 在抑鬱症中,對死亡的恐懼只有一種解釋:自我之所以放棄自己,是因為它感到自己受到超我的仇恨和迫害,而不是被超我所愛。因此,在自我看來,活著就意味著被愛——為超我所愛。這裡,超我又一次作為本我的代表而出現。超我實現的是保護和拯救的功能,這是和早期由父親實現,而後來則由天意或命運實現的功能相同的。但是,當自我發現自己處在一種真正的極端危險中,而它認為自己無法憑藉自己的力量來脫離這種危險時,必然會得出同樣的結論。它發現自己被一切保護力量所拋棄,只有死路一條。另外,這種情境又和出生時所經歷的第一次很大的焦慮狀態,以及嬰幼兒時期那種渴望的焦慮——由於和起保護作用的母親相分離而引起的焦慮,是一樣的。 這些考慮使我們能把對死亡的恐懼,像對良心的恐懼一樣,視為對閹割恐懼的一種發展。負罪感在神經症中的重大意義使我們可以想像,通常的神經症焦慮在很嚴重的情況下,往往被自我與超我之間產生的焦慮所強化。 我們最終再回到本我上來。本我沒有辦法向自我表示愛或恨,也還不能說它想要什麼,因為它還沒有達到統一的意志。愛欲和死亡的本能在本我內部進行著鬥爭,我們已經發現一組本能是用什麼樣的武器來抵禦另一組本能的。我們可以把本我描述給受那些緘默的、卻受強大的死亡本能支配的愛欲,死亡本能渴望處於平靜狀態,而且讓愛欲這個挑撥離間的傢伙也處於平靜狀態(受快樂原則的慫恿)。但是,或許這樣就會低估愛欲所起的作用。 二、依戀與興趣 現在,讓我們把興趣轉向這樣一個問題:是什麼導致女孩對母親的這種強烈依戀消亡的呢?這種依戀的通常命運是:它註定要讓位於女孩對父親的依戀。這裡偶然發現了一個引導我們進一步研究的事實:發展中的這一步驟並不僅僅包含對象的簡單變化。對母親的疏遠是伴隨著敵意的,對母親的依戀以仇恨告終。這種仇恨可能變得非常顯著而且終其一生,它可能在以後得到精心的過度補償,通常它的一部分被克服,而另一部分則會保持。我們聽到了一長串對母親的譴責和抱怨,這些譴責和抱怨被認為證明了孩子的敵對情感;這些譴責和抱怨的有效性有很大差異,其中一些顯然是屬於文飾作用的,敵對的真正根源有待於發現。如果在此了解精神分析研究的一切細節,我會產生很大的興趣。 對母親的責怪,追溯其最早的根源,是母親給兒童太少的奶水——這被解釋為兒童因喪失愛而反對母親。在我們的家庭中,現在就存在著這種責怪。母親經常沒有足夠的營養提供給她們的孩子,並且僅僅滿足於給孩子餵幾個月、半年或九個月的奶。而在原始的民族中,母親哺乳孩子的時間長達兩三年。通常為孩子哺乳的奶媽的形象會與母親相融合。在這種融合尚未出現時,對母親的這種責怪就會轉變為另一種責怪——責怪母親把熱心餵養她們的奶媽過早地辭退了。不過,無論這些事件的真實情況原本怎樣,兒童對母親的責怪經常都會被證明為是不合理的。相反,兒童對最早期的營養的需求似乎是貪得無厭的,他似乎從未克服失去母乳的痛苦。如果對那個已經能跑會說卻還吮吸母乳的原始人的孩子進行精神分析,其結果表明他們對母親也有同樣的責怪,對此我不會感到驚訝。被毒死的恐懼也可能與斷乳有關。毒藥是使人生病的物品,或許兒童把他們早期疾病的病因也歸結到這種挫折上。 相當程度的智力教育是相信偶然之事的先決條件。原始人和未受教育的人,無疑還有兒童,都能夠給所發生的任何事情一個理由,甚至今天在人類的某個階層中,人們還相信一個人的死亡必與被他人(最可能是醫生)殺害有關。一個神經病患者對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死亡的通常反應,是把引起死亡的責任歸結到自己。 當嬰兒室中出現了另一個嬰兒,他就爆發了對母親的另一種譴責。如有可能,這種譴責就與口欲挫折保持了某種關係:母親不能或不會給這個孩子提供更多的奶水,因為她需要為新生兒準備營養。如果兩個孩子年齡如此接近,以致第一個孩子的奶水受到第二個孩子的損害,在這種情況下,對母親的這種譴責就獲得了一個真實的基礎。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一個兒童並不會因為年幼而注意不到正在發生的事情,即使他只比新生兒大11個月。兒童對闖入者和競爭者所妒忌的不僅僅在哺乳方面,還包括母愛的所有方面。他感到自己的權利被推翻了、被剝削了、被損害了。他把妒忌的仇恨投向新生兒,並怨恨不忠實的母親,這種怨恨經常表現為他的行為變得令人討厭。他可能變得淘氣、易怒和不聽話,並放棄了他在控制排泄中的進步。人們很早就已熟悉了這一切,並承認這一切都是不言自明的,但我們對於這些妒忌衝動的強度、持續存在的頑固性,以及對其日後發展影響的重要性,很少形成一個正確的觀念,尤其是當這種妒忌在兒童後期不斷地受到新的刺激時,更是如此。即便這個兒童碰巧仍為母親所偏愛,結果也差不多。兒童對愛的要求是沒有止境的,他們需要的是專一的愛,不允許他人與之分享。 兒童對母親所懷敵意的根源,在於他多樣化的性願望。這些願望隨著力比多的發展而變化,而且大部分不能得到滿足。如果母親禁止孩子與生殖器有關的快感活動,經常採用嚴厲的威脅方式和各種令人不快的動作,而這些活動歸根結底又是她自己介紹給孩子的,那麼最強烈的挫折就會在陽具欲期發生。人們會認為,這些理由足以說明女孩疏遠母親的原因。如果真是如此,人們就會推斷,這種對母親的厭惡感必然起源於兒童性慾的特徵、兒童對愛的要求的無節制性特徵和他們性願望的不可實現性。的確可以認為,兒童的第一個愛戀關係註定是要消亡的,其原因正是因為它是第一個愛戀關係,也是因為這些早期的對對象的貫注,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強烈的攻擊性傾向總是伴隨著強烈的愛,兒童對其對象的愛愈強烈,對來自對象的失望和挫折就愈敏感。最後,這種愛就必定會屈從於積累起來的仇恨。 關於在性愛貫注中存在著一種諸如上述原始心理矛盾的觀點,可能會遭到反對。人們可能指出,正是母親與孩子關係這種特性,以同樣的必然性導致了兒童的愛的毀滅;因為雖然是最溫柔的撫養,也無法避免運用強制手段和採用各種約束,而且任何這種對兒童自由的干預,作為一種反應,都必定會激起兒童的叛逆性和攻擊性傾向。我認為,關於這些可能性的討論大概是最有趣的,但忽然出現了另一種反對意見,它使我們的興趣有所改變。所有這些因素——冷遇、對愛的失望、妒忌、因禁忌而產生的誘姦,畢竟也都在男孩與母親的關係中起作用,但卻不能使他疏遠母本對象。除非我們能夠找到某種東西,它為女孩所特有,不存在或不以同樣的方式存在於男孩身上,否則,我們就不能解釋女孩對母親依戀的終止現象。 相信我們已經發現了這種特殊因素,而且的確是在期望的地方發現的,儘管是以某種令人吃驚的方式發現的。這種特殊因素存在於「閹割情結」之中,這正是我們所期望發現的地方,解剖學上的差別(兩性間的)最終必將表現為心理學的結果。然而,精神分析表明,女孩堅持母親要對她們缺失一根陰莖負責,她們因此處於不利地位而不原諒母親,這是出乎我們意料的。 我們認為女人也具有閹割情結。儘管該情結的內容在女孩身上與在男孩身上不同,但仍有足夠的理由說女孩有閹割情結。男孩從對女性生殖器的觀察中認識到,他們如此寶貴的器官並非一定要與身體相伴隨,在此之後他們才產生了閹割情結。在這種情結中,當他想起因玩弄那個器官而招致威脅時,便開始信以為真,並處於受閹割的恐懼的影響之下。這種恐懼成為他以後發展的最強烈的動力。女孩的閹割情結也是產生於對異性生殖器的觀察。她們馬上注意到兩性器官的差別,而且必須承認這種區別的意義。她們感到非常委屈,經常表示也要「有像那樣的東西」,認為自己成為受害者,這種忌妒與羨慕將在其發展和性格的形成中,留下不可磨滅的痕跡。即使是在兒童最受寵愛的情況下,如果沒有消耗大量的心理能力,這種忌妒與羨慕是不可克服的。女孩對她沒有陰莖這一事實的承認,絕非意味著她很容易屈服於這個事實。相反,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她會繼續堅持希望自己獲得像陰莖那樣的東西,並且過了許多年後,她仍相信這種可能性。精神分析還表明,當兒童對現實的認識否定了這個願望實現的可能性後,該願望就繼續存在於潛意識中,並保持著相當可觀的貫注能量。這個獲得陰莖的渴望,最終可能會不顧一切地形成某種動機。該動機促使一個成年婦女接受精神分析,而且她們在精神分析中合乎情理地期望得到的東西,如從事智力工作的能力,可能常被認為是這種被壓抑願望的升華的變形。 人們無法懷疑這種對陰莖的忌妒與羨慕的重要性。如果我斷言,忌妒和羨慕在女人心理生活中比在男人心理生活中作用更大,就可以以此為男女不公正的一個實例。我並不認為忌妒和羨慕這些特徵不存在於男人身上,也不認為它們存在於女人身上的根源只在於對陰莖的羨慕,而是傾向於主張,它們在女人身上更加重要的原因在於陰莖嫉妒的影響。然而,有些精神分析專家則表現出一種貶低女孩初期的陰莖嫉妒在陽具欲期的重要性的傾向。他們主張,從女人這種態度中發現的東西,基本上是一個二次結構。該結構是女性在後期發生心理衝突,並倒退到這種早期幼兒衝動的場合中產生的。不過,這是深蘊心理學的一般問題。在許多病理學的異常的本能態度中,會產生下述問題:這些本能行為的強度有多少應歸於早期幼兒的固執作用,又有多少應歸於後期經驗和發展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該問題幾乎一直是我們在關於神經症病因的論述中,提出的那種相互補充的問題。這兩個因素以不同的重要性在病因中起作用,在這方面的作用小些,在另一方面的作用就會大些,以此達到平衡。幼兒期的因素在所有場合中都建立了模式,儘管通常是決定性的,但它並不總是決定著這個問題。正是在這一場合中,我要論證幼兒期因素的優勢。 發現自己被閹割是女孩成長中的一個轉折點。由此出發有三條可能的發展路線:第一條導致性約束或神經症;第二條導致女性性格向「男性化情結」方向轉變;第三條導致正常的女性氣質。 第一條路線的基本內容如下:小女孩至此仍以男性方式生活,她能夠通過使陰蒂興奮獲得快感,並把這種活動與她指向母親的性願望聯繫起來。現在,由於受到陰莖嫉妒的影響,她失去了男性生殖器性慾意義上的快樂。因為與男孩的那個遠為優越的傢伙相比,她的「自愛心」受到了損傷,結果,她放棄了通過手淫從陰蒂中獲得的滿足感,否定了她對母親的愛。與此同時,她大部分的一般性性傾向並未受到經常性的壓抑。無疑,她對母親的疏遠不是突然發生的,一開始她只是把閹割視為個人的不幸,後來才逐漸延伸到其他女人中,最後才延伸到她的母親身上。她的愛是指向她的具有陽具欲望的母親,由於發現母親也被閹割了,她就不可能再把母親作為對象,以致長時期積累起來的仇恨動機占了上風。因此,這就意味著,對於女孩來說,就像對於男孩和後來可能對於男人來說一樣,由於發現女性缺少陰莖,她們的價值就降低了。 神經症患者把其患病的重要原因歸於手淫。他們要手淫為所有的煩惱負責,我們很難使他們認識到自己錯了。然而,事實上,我們應該承認他們是對的,因為手淫是他們幼兒期性慾發泄的動力,而他們的確飽受這種性慾的不良發展之苦。不過,神經症患者大多譴責的是青春期的手淫,大多忘記了早期幼兒的手淫,而這種手淫才是問題真正的癥結所在,應該怎樣幫助兒童戒除手淫,這個問題使我陷入尷尬的境地。我能夠從所涉及的女孩的發展中,提供兒童本人努力擺脫手淫的例子,但她並不總是能成功地擺脫手淫。如果對陰莖嫉妒激起了反對陰莖手淫的強烈衝動,而陰蒂手淫仍拒絕讓步,於是就發生了一場爭奪自由的激烈鬥爭。在這場鬥爭中,女孩似乎自己接替了被其疏遠的母親的角色,並在反對從陰蒂獲取滿足的努力中,表現出自己對低劣的陰蒂的全部不滿。許多年以後,她的手淫活動雖然很早就已被壓抑了,但對手淫的興趣仍然持續存在,應當把這種興趣解釋為一種抑制,是對仍令人擔心的引誘的防禦。這種興趣表現為對那些遇到類似困難的人的同情,它在締結婚姻的行動中起動機的作用,而且的確可以決定對丈夫或愛人的選擇。取締早期幼兒手淫確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或尋常的事。 隨著陰蒂手淫的放棄,女孩也放棄了一定程度的主動性。現在被動性占了優勢,而且在被動的本能衝動的幫助下,女孩基本上完成了向父親的轉移。上述發展的浪潮把女孩在陽具欲期的主動性滌掃殆盡,從而為形成女性氣質清掃了基地。如果主動性在這一滌掃過程中沒有因壓抑而喪失太多,那麼這種女性氣質就可能是正常的。女孩轉向父親的願望最初無疑就是對陰莖的願望,這種願望已遭到母親的拒絕,現在她寄希望於父親。然而,如果對陽具的願望被對嬰兒的願望所取代,也就是說,按照古代的象徵性的「等同式」,幼兒代替了陽具,那麼一種女性氣質也就隨之建立起來了。我們也注意到,早在平靜的陽具欲期,女孩就希望有個寶寶,這當然就是她玩弄布娃娃的意義。不過,這個遊戲實際上並非女性氣質的表現,它是對母親的認同,企圖用主動性代替被動性。她扮演母親的角色,而玩偶則成了她自己,現在她能為寶寶做一切她母親曾為她做的事情。一直到對陽具的願望產生了,布娃娃才變成了來自女孩父親的一個寶貝,此後又變為最強烈的女性願望這一目的。如果後來這種有個寶寶的願望在現實中實現了,女孩就會覺得非常快樂;如果這個寶寶是一個具有女孩所渴望的陽具的小男孩,她就會非常快樂。在「來自父親的寶寶」這一複合描述中,給予充分強調的是嬰兒而不是父親。那種對擁有陽具的古老的男性願望,仍然以同樣的方式依稀可見於業已形成的女性氣質之中。但是,我們或許反而應當承認,這個對陽具的願望是一種十分典型的女性願望。 隨著對陽具——幼兒的願望轉移到她的父親身上,女孩就已進入俄狄浦斯情結的狀態。她對母親的那種重新產生的仇恨,現在大大加強了,因為母親變成了女孩的競爭者,她從女孩父親那裡得到了女孩所想得到的一切。按照我們的觀點,女孩的俄狄浦斯情結,在她前俄狄浦斯時期對母親的依戀中已隱藏了很長時間,但是它仍然十分重要,並為其後產生了種種長久持續的固著作用。對女孩而言,俄狄浦斯狀態是她漫長而艱難發展的結果;它是一種初步的解決,一種不會馬上放棄的寧靜狀態,特別是離潛伏期開端不遠時更是如此。 現在,我們注意到兩性間的區別,對於俄狄浦斯情結與閹割情結來說,這種區別可能是十分重要的。對於男孩而言,他的俄狄浦斯情結是從陽具性慾階段自然地發展起來的。在這一情結中,男孩對其母親產生欲望而且希望擺脫作為競爭者的父親。然而,閹割情結的恐懼卻迫使他放棄這種態度。在認識到失去陰莖的危險後,俄狄浦斯情結遭到拋棄、壓抑,在最正常的情況下,遭到徹底的摧毀,而且嚴厲的超我作為繼承者建立起來了。在女孩身上發生的情況幾乎是相反的。閹割情結是為俄狄浦斯情結做準備而不是毀壞它,她因受陰莖嫉妒的影響而放棄對母親的依戀,並且進入俄狄浦斯狀態,就仿佛進入了避難所一樣。由於不存在閹割情結的恐懼,女孩便缺少了一種引導男孩克服俄狄浦斯情結的主要動機。她們在這一情結中停留了或長或短的時間,後來才摧毀該情結,即使如此,也摧毀得不徹底。在這些情況下,超我的形成必定受到妨礙,它無法得到使它具有文化意義的力量和獨立性。而且,當我們向女權主義者指出這個因素對一般女性特徵所具有的影響時,她們並不高興。 我們曾提到把女人的男性氣質情結的發展,當作發現女人閹割後的第二個可能的反應。在此我們的意思是,女孩似乎拒絕承認這個不受歡迎的事實,她甚至誇大以前的男性氣質,堅持陰蒂活動,進行挑戰性的反叛,她逃避到對具有陽具欲期的母親或對父親的認同中。支持這一結果的決定因素會是什麼呢?我們只能假定它是某種氣質上的因素,是較高程度的主動性,諸如男性普遍特徵那樣的東西。然而,不管它可能是什麼,這個過程的本質在於:在發展的這一階段中,女孩避開了那股為轉向女性氣質開道的被動性浪潮。這樣一種男性氣質情結的極端發展,似乎會影響女孩對對象的選擇,使之趨向於明顯的同性戀。當然,精神分析經驗告訴我們,女性同性戀很少是,或者絕不是對幼兒期男性氣質的直接延續。即使對這種女孩而言,她似乎也必然在某個時期把父親作為愛戀對象,並進入俄狄浦斯狀態。但是後來,由於對父親不可避免的失望,她被迫退回到早期的男性氣質情結中。這些失望情緒的重要性不應被誇大,命中注定要成為女性的女孩也會產生這些情緒,儘管這些情緒有不同的作用。氣質因素的優勢似乎無可爭議,但女性同性戀發展的這兩個階段,則充分反映在同性戀者的實踐中。這些同性戀者經常而且明確地相互扮演母親和幼兒,同時又扮演丈夫與妻子。 我在此所說的一切,可以描述為婦女的史前史,它是最近幾年的產物。作為精神分析工作的一個詳盡實例,它可能已經引起了人們的興趣。因為這個例子的主體是婦女,所以在此冒昧地提到幾位婦女的名字,她們對這一研究做了有價值的貢獻。布倫斯維克博士描述了一個神經症案例,該疾病返回到前俄狄浦斯階段的一個固著點,而且根本沒有到達過俄狄浦斯狀態。該例採取忌妒狂想症的形式,證明對其治療是有效的。格魯特博士通過某些可信的觀察,證實了女孩在陽具欲期中轉向母親的不可思議的活動。 三、愛的態度 我們可以把稱作文明社會的理想要求之一作為一個線索。這個要求就是「愛鄰猶愛己」。這一要求是舉世皆知的,並且無疑比基督教還要悠久。基督教把它作為自己最驕傲的主張加以推崇。然而它當然並不十分為人們所熟悉,即使是在各個歷史時代人類對它仍然是陌生的。讓我們以一種天真的態度來對待這一問題,就像是第一次聽到它一樣。於是我們將抑制不住地產生一種驚奇和困惑的情感。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這樣做對我們有什麼好處呢?但是首先,我們如何達到這一目的呢?它怎麼可能實現呢?我的愛對我來說是某種寶貴的東西,我不應當不加考慮地將它拋出。這種愛使我承擔某些義務,為了履行這些義務,我必須準備做出犧牲。如果我愛某一個人,他在某些方面就必須值得我去愛(我在這裡不考慮他可能對我有什麼用,也不考慮他作為性對象對我有什麼可能的重要性,因為這兩種關係對於愛我的鄰居這一告誡所涉及的情況都無足輕重)。如果他在許多方面很像我,以至於我在愛他時能夠愛我自己,那麼他是值得我愛的;如果他是一個比我完美得多的人,能讓我在愛他的同時可以愛我的理想,那麼他也是值得我愛的。再者,如果他是我朋友的兒子,我也必須去愛他,如果他遇到什麼災難的話,我的朋友所感受到的痛苦也就是我的痛苦——我應當去分擔這一痛苦。但是,如果他對我來說是一個陌生人,並且如果他自身沒有什麼有價值的東西,或任何對我的感情生活具有重要意義的東西可以吸引我,那麼要我去愛他是很難的。的確,我這樣做是錯誤的,因為我的愛被自己的親友珍視為一種我偏愛他們的表示。如果我把一個陌生人和他們同等對待,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我去愛他(用那種普遍的博愛去愛他),只是因為他像昆蟲、蚯蚓或草蛇一樣也是地球上的公民,那麼通過我理性的判斷,恐怕他也只能分享我的一小部分的愛,而絕不會得到我全部的愛。如果一個告誡的實施不能夠被認為是理智的話,那麼莊嚴地宣布它又有什麼意義呢? 再進一步觀察,發現了更多的困難。一般來說,這樣一個陌生人不僅不值得我愛,我還必須老實地承認,他更多地引起的是我的敵意甚至憎恨。他似乎對我沒有一絲愛的跡象,並且對我沒有表示絲毫的關心和體諒。如果對他有益,他會毫不猶豫地傷害我,他也絕不會問自己他所取得的利益是否和他傷害我的程度相當,實際上他甚至不需要去獲得什麼利益,只要可以滿足他的欲望,他就會毫無顧忌地嘲笑、侮辱、誹謗我並且向我顯示他的優勢。他越是感到安全,我就越是感到無依無靠,也就越是肯定他會這樣對待我。如果他的行為完全不同,如果他向我表示一個陌生人的關心和克制,我也願意在任何場合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而不顧任何箴言。的確,如果這條莊嚴的聖訓這樣說的話:「愛你的鄰居就像愛你自己一樣」,那麼我就不應當對此表示反對了。還有第二條聖訓,它似乎使我越發不可理解,並且引起我內心更強烈的反感。這就是「愛你的敵人」。然而,如果我仔細考慮這一聖訓,那麼我覺得把它當作一個更嚴重的過分要求是錯誤的。說到底,它與第一條聖訓是一回事。 我想現在能聽到一個高貴的聲音在告誡我:「恰恰是由於你的鄰居不值得你愛,並且相反,他是你的敵人,因此你應當像愛你自己一樣愛他。」於是我明白了這條聖訓不過是一個荒謬的信條,現在當我的鄰居被告誡說愛我要像愛他自己一樣時,他完全可能與我回答的一樣,並且會因為同樣的原因拒絕愛我。我希望他不會有和我同樣的客觀理由,但是他有和我一樣的思想。儘管如此,人類的行為還是顯示了差異性。倫理學忽視了決定這些差異性的因素,並把這些差異性分為「好的」和「壞的」兩類。只要這些不可否認的差異性沒有消除,對偏激的倫理要求的服從就會對文明的目標造成損害,因為它明確地鼓勵人們去做壞事。人們不禁會想起當法國準備廢除死刑時在議會發生的一件事。一個議會成員熱情地支持廢除死刑,他的演講得到陣陣熱烈的掌聲,這時大廳里有一個人說道:「首先會採取行動的是謀殺者。」 隱藏在這一切之後的,也是人們不願意承認的一個真實的因素:人類不是溫和的動物,溫和的動物需要得到愛,當受到攻擊時至多會自衛;而人類這一動物被認為在其本能的天賦中具有很強大的攻擊性。因此,他們的鄰居不僅僅是他們的潛在助手或性對象,而且容易喚起他們攻擊的欲望,即毫無補償地剝削鄰居的勞動力,未經鄰居的允許便與鄰居發生性關係,霸占鄰居的財產,羞辱鄰居,使其痛苦,將其折磨至死。「人對人是狠」。面對這些事實,誰還有勇氣對這個結論提出疑問呢?一般來說,這種殘酷的攻擊性等待著某種刺激或是為某種其他的意圖服務,這種意圖的目標也許用比較溫和的手段就可以達到。在有利於這種攻擊性的情況下,當平時禁止它的精神上的反對力量失去效用時,它也會自動地出現,暴露出人類是一種野獸。對於這種野獸來說,對它的同類的關心是一種異己的東西。 我們在自己的內心深處可以覺察到這一攻擊傾向的存在,而且正確地設想它也存在於其他人身上。這一傾向的存在是擾亂我們和鄰居關係的一個因素,並且迫使文明耗費了如此之高的能量的代價。由於人類的這一原始的互相敵視的緣故,文明社會永遠存在著崩潰的危險。共同的工作利益不會把人們聯合在一起,本能的情感要比理智的利益強得多。文明必須盡其最大的努力來對人類的攻擊本能加以限制,並且運用心理的反作用結構來控制它們的顯現。從此就產生了目的在於促使人們進入自居作用和目標被控制的方法,就有了對性生活的限制,進而有了「愛鄰猶愛己」的理想的聖訓。這一聖訓的合理性實際上在於這樣一個事實,即沒有其他東西像它這樣強烈地反對人類原始的攻擊天性。儘管做了種種嘗試,文明的這些努力目前還沒有取得多少成效。文明希望通過使用暴力打擊罪犯的權力來防止最赤裸裸的野蠻暴行,但是法律是不能夠控制人們用比較謹慎而且狡猾的方法來表現攻擊性的。現在,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擺脫年輕時寄托在自己同伴身上的幻想性期望:我們應當懂得,由於他們的惡意,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多少艱難和痛苦。同時,指責文明試圖從人類活動中消除衝突和競爭是不公平的。這些東西無疑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對抗並不必然成為敵對,它完全被誤用了,並且給敵對創造了一個機會。 在那個文明的原始時期,享受文明利益的一小部分人和被剝奪了這些利益的一大部分人之間的差別達到了極點。至於今天仍存在的原始民族,權威的調查已表明他們的本能生活絕不會因為其自由而受到忌妒。它依附於一些不同類型的約束,但也許比附加於現代文明人身上的約束更為嚴格。 當我們理直氣壯地挑剔文明的現狀,指責它沒有充分滿足使我們幸福的生活計劃所提出的要求,允許本來也許是可以避免的嚴重痛苦存在時,當我們帶著嚴厲的批評試圖發掘它的不完美的根源時,無疑是在行使正當的權利,而不是在表明我們自己是文明的敵人。我們可能希望在我們的文明中逐漸實現這樣的變化:它將更好地滿足我們的要求,並且將不再受到我們的指責。但是我們可能也熟悉這樣一種思想,即文明的本性附有種種困難,它們是不會向任何改革的企圖妥協的。除了我們準備去完成的限制本能的任務之外,我們還注意到一種可以稱為「群體的心理匱乏令」的危險事態。當一個社會的紐帶主要是由其成員相互間的自居作用所組成,而領導者個人卻沒有在群體的形成中發揮應有的重要作用時,這一危險就最具有威脅性。目前美國的文明狀況給予我們一個很好的機會來研究人們所害怕的這種對於文明的損害。但是我將避免對美國文明進行評論,我不希望給人留下一個自己想利用美國的印象。 為什麼親屬動物沒有表現出這樣的文明鬥爭呢?我們不知道。但是很可能有一些動物,比如蜜蜂、螞蟻和白蟻,它們鬥爭了幾千年,然後進入了動物的國家制度,實行了功能的分配和對個體的限制,我們今天對此仍羨慕不已。而我們的現狀的標誌在於,根據自己的感受知道,在任何一個上述動物的王國里或者成為任何一種分配到個體的角色,我們都不會認為自己是幸福的。至於其他動物,很可能在它們的環境影響和它們內部的相互競爭的本能之間已達到了暫時的平衡,因而發展就中止了。在原始人中,原欲的新的發作也許突然引起了破壞本能方面的新的活動。這裡還有許許多多尚未解答的問題。 四、愛與催眠 在某一類情況下,愛不過是性本能以直接的性滿足為目的的對象貫注,當達到了這一目的時,這一貫注就消失了。這就是所謂一般的性感受。但是,正如我們所知,力比多的境況很少如此簡單。指望重新恢復剛剛消失了的需要,無疑是直接對性對象持續貫注的最初動力,也是在不動情的間歇期間「愛上」性對象的最初動力。 在這方面,必須補充另一個因素,它源自人的性生活所走過的特別顯著的發展過程。在其發展過程的第一階段——通常到兒童5歲時結束。他在父母中的某一個人身上發現了他愛的第一個對象,而他所要求滿足的所有性本能都被維繫在這一對象上。只是後來開始的壓抑迫使他放棄這些嬰兒性目的的大部分,並在他與其父母的關係中引起了深刻的改變。兒童仍然與他父母相聯繫,但是通過必須被描述為「其目的受抑制的」本能來聯繫的。他從今以後對所愛的那些對象的感情,就具有了「情感性的」特徵。眾所周知,這些早期的「性感」傾向或多或少仍然強烈地保持在潛意識中,以至於在某種意義上,整個源頭的傾向繼續存在著。正如在青春期,出現了新的非常強烈的直接指向性目的的衝動。在不利的情況下,它們以性感傾向的形式與持續存在的「情感的」傾向保持分離。於是在我們面前呈現出這樣一幅圖景:它的兩個方面都被某些文學流派如此得意地典型化。一個男人會對他深深崇拜的女人表現出痴情的迷戀,但這個女人不使他興奮,那麼他只會與他並不「愛」並且很少思念,甚至看不起的女人交往。然而更常見的是,青年人成功地在非性感的、神聖的愛和性感的、世俗的愛之間找到了某種程度的平衡,他與其性對象的關係具有了未抑制的本能和目的受抑制的本能相互作用的特徵。任何人所愛的深度——與他純粹性感的欲望相比較,可以通過由目的受抑制的情感本能所包含的多少來加以測定。 就愛這個問題而言,我們總是為性估價過高的現象而感到吃驚,也就是這樣一個事實:被愛的對象享有某種程度上的免受挑剔,其所有特徵比沒有被愛的人或者比他本人還沒有被愛的時候,都評價得高些。如果性感的衝動或多或少有效地被壓抑或被阻止,那麼產生的感覺就是,將按其精神上的優點從性感上愛上這個對象,然而恰恰相反,這些優點實際上僅僅是靠其性感上的魅力而被賦予這個對象的。 在這方面造成判斷失誤的傾向是理想化的傾向。但是現在更容易發現我們的方向。我們看到,對待對象與對待自我的方式是一樣的。當我們處於愛的狀態時,相當的自戀力比多溢到了對象上,甚至在許多愛的選擇形式中,對象起著代替我們自己的某種未實現的理想的作用。這是顯而易見的。我們愛它,是因為為了自我所努力追求的完善性。我們以這種迂迴的方式作為取得滿足自戀的手段。 如果這種性估價過高和愛進一步加強,那麼對這幅圖景的解釋就變得更加準確無誤。那種直接指向性滿足的衝動傾向,現在可能完全處於次要地位,正如年輕人的熾熱情感經常發生的那樣:自我變得愈益謙卑,對象則變得愈益高貴,直到它最後占據自我的整個自愛,這樣,其自我犧牲就作為自然的後果而出現。可以這樣說,這個對象耗盡了這個自我。謙讓、限制自戀和自我傷害這些特點,出現在愛的每一個場合,在極端的場合中,它們只是被強化。作為抵消性感要求的結果,它們仍然處於至高無上的權威中。 這特別容易發生在不愉快的和不能得到滿足的愛中。因為不管怎樣,每一次性的滿足總是涉及性估價過高的降低。同時伴隨自我對對象的「奉獻」——與對抽象觀念的崇高奉獻不再有別,歸諸自我理想的這種功能完全不再起作用了。由這種動因所激發的批判也沉默了。該對象所做的和要求的一切都是無可指責的。良心也不適用於為該對象而做的任何事情。在這盲目的愛中,冷酷無情達到了犯罪的程度。整個狀況完全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該對象被置於自我理想的位置上。 現在確定認同作用和諸如可以被描述為「著迷」或「屈服」的愛的極端發展之間的差別就容易了。在認同作用情況下,自我用對象的特性豐富自己,它把對象「內向投射」於自己,正如費倫茨在1909年所表達的那樣。而在愛的極端發展情況下,自我是貧乏的,它使自己屈從於對象,它用對象取代自己最重要的部分。然而,更細密的考慮即刻清楚表明:這種解釋製造出並不真實存在的對比錯覺。簡單地說,不存在貧乏或豐富的問題。甚至把愛的極端情況描述為自我把對象內向投射於自身這樣一種狀態,也是可能的。另一區分也許更好地適於發現事情的本質。在認同作用情況下,對象喪失或被放棄了,然後它在自我內部再次被建立起來,仿效失去了的對象,自我本身又發生了部分的改變。在另一種情況下,對象被保留,通過並以自我為代價出現了對對象的過度貫注。但這裡再次出現了困難。認同作用以放棄對象貫注為前提嗎?當對象被保留時就不能存在認同作用嗎?在我們著手討論這些微妙的問題之前,已經漸漸明白:還有另一種選擇把握事情的真正本質,即對象被置於自我還是被置於理想的位置上。 從愛到催眠顯然僅有一步之遙。這二者一致的方面是明顯的。主體對催眠師就像對被愛的對象一樣,都有同樣謙卑的馴順,同樣的盲從,同樣缺乏評判。主體自身的創造性同樣出現呆滯:沒有人會懷疑,催眠師步入了自我理想的地位。僅僅是在催眠中,一切甚至更清晰並更強烈,以至於用催眠解釋愛比用其他方式更為中肯。催眠師是唯一的對象,除他之外主體沒有注意到任何人。自我以似夢的方式體驗到催眠師要求或斷言的無論什麼東西,這一事實使我們回想到,在自我理想的特定功能中忽略了論述它檢驗事物實在性的功能。毫不奇怪,如果自我的實在性是由通常行使檢驗事物實在性職能的心理動因所保證的話,自我就會把一個知覺當作是實在的。完全缺乏其性目的不受抑制的衝動,進一步有助於這種極端純粹的現象。催眠關係是對所愛的某人無限的奉獻,而且排除了性的滿足。而實際情況是,這種滿足只是暫時被抑制了,仍然在未來某一時刻作為可能的目的而處於次要地位。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說,催眠關係,如果這一表述被許可的話,是具有兩個成員的群體形式。把催眠與一種群體形式相比較並不是一個好對象,因為它與一種群體形式是等同的,這樣說確實是真的。從該群體的複雜構造當中,它為我們分離出一種因素——個人對領袖的行為。催眠通過它的數量限制與群體形式區分開來,正像它通過缺乏直接的性傾向而與愛本身區分開來一樣。在這方面,它處於群體形式和愛這兩者的中間位置。 正是那些目的被抑制的性衝動,才在人們之間取得如此持久的聯繫,這一點是有趣的。這從如下事實中容易得到理解。它們不能得到完全的滿足,而其目的未被抑制的性衝動,則通過能量的釋放——每當性目的被達到時——而受到格外的降低。當性感的愛被滿足時,其命運是消失。對這種愛來說,要能持續存在,它必須從一開始就與純粹情感的成分,即與其目的受抑制的情感成分相混合,或者它本身必須經歷這樣的轉變。 要不是催眠本身顯示出理性解釋還不能令人滿意的某些特徵,那麼它就會為我們直接解決群體的力比多成分之謎了。迄今為止,我們把催眠解釋為排除了直接性傾向的一種愛的狀態。在催眠中仍然存在著許多未得到解釋的和神秘的東西。它包含著麻痹的額外因素,這種因素源自某個強者和某個弱者之間的關係,可能提供像動物中出現的驚恐性催眠的轉變。它得以產生的方式及其與睡眠的關係尚不清楚。某人信服催眠令人困惑的方面,而其他人又完全抵抗催眠,這使人注意到仍然有未知的某種因素。這種因素在催眠中得到了實現,也許只是使得催眠顯示的純粹力比多傾向成為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其他方面出現完全暗示性的順從,被催眠者的道德良心也可能顯示出抵抗。但這可以歸咎於如下事實:在通常實施的催眠中,可能仍然保留著某種認識,即所發生的東西僅僅是一種遊戲,是對生活更為重要的另一情境非真實的再現。 通過上述討論,我們完全能夠為群體,至少是我們迄今所考慮到的那種群體的力比多構成提出一個公式。也就是這樣的群體:一個未能通過太過「組織化」而次生地獲得個人特徵的群體。這種原始群體是一些這樣的個人:他們把完全相同的對象置於他們自我理想的位置上,結果在他們的自我中使他們自己彼此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