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漫步 · 藝術生活[6]——藝術生活與同情

宗白華 《美學漫步》
你想要了解「光」麼? 你可曾同那疏林透射的斜陽共舞? 你可曾同那黃昏初現的冷月齊顫? 你可曾同那藍天閃閃的星光合奏? 你想了解「春」麼? 你的心琴可有那蝴蝶翅的翩翩情致? 你的歌曲可有那黃鶯兒的千囀不窮? 你的呼吸可有那玫瑰粉的一縷溫馨? 諸君!藝術的生活就是同情的生活呀!無限的同情對於自然,無限的同情對於人生,無限的同情對於星天雲月,鳥語泉鳴,無限的同情對於死生離合,喜笑悲啼。這就是藝術感覺的發生,這也是藝術創造的目的! 諸君!我們這個世界,本是一個物質的世界,本是一個冷酷的世界。你看,大宇長宙的中間何等黑暗呀!何等森寒呀!但是,它能進化、能活動、能創造,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它有「光」,因為它有「熱」! 諸君!我們這個人生,本是一個機械的人生,本是一個自利的人生。你看,社會民族中間何等黑暗呀!何等森寒呀!但是,它也能進化、能活動、能創造,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它有「情」,因為它有「同情」! 同情是社會結合的原始,同情是社會進化的軌道,同情是小己解放的第一步,同情是社會協作的原動力。我們為人生向上發展計,為社會幸福進化計,不可不謀人類「同情心」的涵養與發展。哲學家和科學家,兢兢然求人類思想見解的一致,宗教家與倫理學家,兢兢然求人類意志行為的一致,而真能結合人類情緒感覺的一致者,厥唯藝術而已。一曲悲歌,千人泣下;一幅畫境,行者駐足,世界上能融化人感覺情緒於一爐者,能有過於美術的麼?美感的動機,起於同感。我們讀一首詩,如不能設身處地,直感那詩中的境界,則不能了解那首詩的美。我們看一幅畫,如不能神遊其中,如歷其境,則不能了解這幅畫的美。我們在朝陽中看見了一枝帶露的花,感覺著它生命的新鮮,生意的無盡,自由發展,無所掛礙,便覺得有無窮的不可言說的美。 譬如兩張琴,彈了一琴的一弦,別張琴上,同音的弦,方能共鳴。自然中間美的諧和,藝術中間美的音樂,也唯有同此弦音,方能合奏。所以,有無窮的美,深藏若虛,唯有心人,乃能得之。 但是,我們心琴上的弦音,本來色彩無窮,一個藝術家果能深透心理,扣著心弦,聊歌一曲,即得共鳴。所以藝術的作用,即是能使社會上大多數的心琴,同入於一曲音樂而已。 這話怎講?我們知道,一個學術思想,還很不難得全社會的贊同。因為思想,可以根據事實,解決是非。我們又知道,一件事業舉動,也還不難得全社會的同情。因為事業,可以根據利害,決定從違。這兩種都有客觀的標準,不難強令社會於一致。但是,說到情緒感覺上的事,卻是極為主觀,很難一致的了。我以為美的,你或者以為丑。你以為甘的,我或者以為苦。並且,各有其實際,決不能強以為同。所以,情緒感覺,不是爭辯的問題,乃是直覺自決的問題。但是,一個社會中感情完全不一致,卻又是社會的缺憾與危機。因為「同情」本是維繫社會最重要的工具。同情消滅,則社會解體。 藝術的目的是融社會的感覺情緒於一致,譬如一段人生,一幅自然,各人遇之,因地位關係之差別,感覺情緒,毫不相同。但是,這一段人生,若是描寫於小說之中,彈奏於音樂之里,這一幅自然,若是繪畫於圖冊之上,歌詠於情詞之中,則必引起全社會的注意與同感,而最能使全社會情感蕩漾於一波之上者,尤莫如音樂。所以,中國古代聖哲極注重「樂教」。他們知道,唯有音樂,能調和社會的情感,堅固社會的組織。 不單是藝術的目的,是謀社會同情心的發展與鞏固。本來,藝術的起源,就是由人類社會「同情心」的向外擴張到大宇宙自然里去。法國哲學家居友(Guyau)[7]在他的名著《藝術為社會現象》中,論之甚詳。我們人群社會中,所以能結合與維持者,是因為有一種社會的同情。我們根據這種同情,覺著全社會人類都是同等,都是一樣的情感嗜好,愛惡悲樂。同我之所以為「我」,沒有什麼大分別。於是,人我之界不嚴,有時以他人之喜為喜,以他人之悲為悲。看見他人的痛苦,如同身受。這時候,小我的範圍解放,人於社會大我之圈,和全人類的情緒感覺一致顫動,古來的宗教家如釋迦、耶穌,一生都在這個境界中。 但是,我們這種對於人類社會的同情,還可以擴充張大到普遍的自然中去。因為自然中也有生命,有精神,有情緒感覺意志,和我們的心理一樣。你看一個歌詠自然的詩人,走到自然中間,看見了一枝花,覺得花能解語,遇著了一隻鳥,覺得鳥亦知情,聽見了泉聲,以為是情調,會著了一叢小草,一片蝴蝶,覺得也能互相了解,悄悄地訴說他們的情,他們的夢,他們的想望。無論山水雲樹,月色星光,都是我們有知覺、有感情的姊妹同胞。這時候,我們拿社會同情的眼光,運用到全宇宙里,覺得全宇宙就是一個大同情的社會組織,什麼星呀,月呀,雲呀,水呀,禽獸呀,草木呀,都是一個同情社會中間的眷屬。這時候,不發生極高的美感麼?這個大同情的自然,不就是一個純潔的高尚的美術世界麼?詩人、藝術家,在這個境界中,無有不發生藝術的衝動,或舞歌或繪畫,或雕刻創造,皆由於對於自然,對於人生,起了極深厚的同情,深心中的衝動,想將這個寶愛的自然,寶愛的人生,由自己的能力再實現一遍。 藝術世界的中心是同情,同情的發生由於空想,同情的結局入於創造。於是,所謂藝術生活者,就是現實生活以外一個空想的同情的創造的生活而已。 看了羅丹雕刻以後 「……藝術是精神和物質的奮鬥……藝術是精神的生命貫注到物質界中,使無生命的表現生命,無精神的表現精神。……藝術是自然的重現,是提高的自然。……」抱了這幾種對於藝術的直覺見解走到歐洲,經過巴黎,徘徊於羅浮藝術之宮,摩挲於羅丹雕刻之院,然後我的思想大變了。否,不是變了,是深沉了。 我們知道我們一生生命的迷途中,往往會忽然遇著一剎那的電光,破開雲霧,照矚前途黑暗的道路。一照之後,我們才確定了方向,直往前趨,不復遲疑。縱使本來已經是走著了這條道路,但是今後才確有把握,更增了一番信仰。 我這次看見了羅丹的雕刻,就是看到了這一種光明。我自己自幼的人生觀和自然觀是相信創造的活力是我們生命的根源,也是自然的內在的真實。你看那自然何等調和,何等完滿,何等神秘不可思議!你看那自然中何處不是生命,何處不是活動,何處不是優美光明!這大自然的全體不就是一個理性的數學、情緒的音樂、意志的波瀾麼?一言蔽之,我感知這宇宙的圖畫是個大優美精神的表現。但是年事長了,經驗多了,同這個實際世界衝突久了,曉得這空間中有一種冷靜的、無情的、對抗的物質,為我們自我表現、意志活動的阻礙,是不可動搖的事實。又曉得這人事中有許多悲慘的、冷酷的、愁悶的、齷齪的現狀,也是不可動搖的事實。這個世界不是已經美滿的世界,乃是向著美滿方面戰鬥進化的世界。你試看那棵綠葉的小樹,他從黑暗冷濕的土地里向著日光,向著空氣,作無止境的戰鬥。終竟枝葉扶疏,搖盪於青天白雲中,表現著不可言說的美。一切有機生命皆憑藉物質扶搖而入於精神的美。大自然中有一種不可思議的活力,推動無生界以入於有機界,從有機界以至於最高的生命、理性、情緒、感覺。這個活力是一切生命的源泉,也是一切「美」的源泉。 自然無往而不美。何以故?以其處處表現這種不可思議的活力故。照相片無往而美。何以故?以其只攝取了自然的表面,而不能表現自然底面的精神故。(除非照相者以藝術的手段處理它)藝術家的圖畫、雕刻卻又無往而不美,何以故?以其能從藝術家自心的精神,以表現自然的精神,使藝術的創作,如自然的創作故。 什麼叫做美?……「自然」是美的,這是事實。諸君若不相信,只要走出諸君的書室,仰看那檐頭金黃色的秋葉在光波中顫動;或是來到池邊柳樹下俯看那白雲青天在水波中蕩漾,包管你有一種說不出的快感。這種感覺就叫做「美」。我前幾天在此地斯蒂丹博物院裡徘徊了一天,看了許多荷蘭畫家的名畫,以為最美的當莫過於大藝術家的圖畫、雕刻了,哪曉得今天早晨起來走到附近綠堡森林中去看日出,忽然覺得自然的美終不是一切藝術所能完全達到的。你看空中的光、色,那花草的動,雲水的波瀾,有什麼藝術家能夠完全表現得出?所以自然始終是一切美的源泉,是一切藝術的範本。藝術最後的目的,不外乎將這種瞬息變化,起滅無常的「自然美的印象」,借著圖畫、雕刻的作用,扣留下來使它普遍化、永久化。什麼叫做普遍化、永久化?這就是說一幅自然美的好景往往在深山叢林中,不是人人能享受的;並且瞬息變動、起滅無常,不是人時時能享受的。(……「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藝術的功用就是將它描摹下來,使人人可以普遍地、時時地享受。藝術的目的就在於此,而美的真泉仍在自然。 那麼,一定有人要說我是藝術派中的什麼「自然主義」「印象主義」了。這一層我還有申說。普通所謂自然主義是刻劃自然的表面,入於細微。那末能夠細密而真切地攝取自然印象莫過於照片了。然而我們人人知道照片沒有圖畫的美,照片沒有藝術的價值。這是什麼緣故呢?照片不是自然最真實的攝影麼?若是藝術以純粹描寫自然為標準,總要讓照片一籌,而照片又確是沒有圖畫的美。難道藝術的目的不是在表現自然的真相麼?這個問題很可令人注意。我們再分析一下。 (一)向來的大藝術家如荷蘭的倫勃朗、德國的丟勒、法國的羅丹都是承認自然是藝術的標準模範,藝術的目的是表現最真實的自然。他們的藝術創作依了這個理想都成了第一流的藝術品。 (二)照片所攝的自然之影比以上諸公的藝術傑作更加真切、更加細密,但是確沒有「美」的價值,更不能與以上諸公的藝術品媲美。 (三)從這兩條矛盾的前提得來結論如下:若不是諸大藝術家的藝術觀念……以表現自然真相為藝術的最後目的……有根本錯誤之處,就是照片所攝取的並不是真實自然。而藝術家所表現的自然,方是真實的自然! 果然!諸大藝術家的藝術觀念並不錯誤。照片所攝非自然之真。惟有藝術才能真實表現自然。 諸君聽了此話,一定有點驚詫,怎麼照片還不及圖畫的真實呢? 羅丹說:「果然!照片說謊,而藝術真實。」這話含意深厚,非解釋不可。請聽我慢慢說來。 我們知道「自然」是無時無處不在「動」中的。物即是動,動即是物,不能分離。這種「動象」,積微成著,瞬息變化,不可捉摸。能捉摸者,已非是動;非是動者,即非自然。照片於物象轉變之中,攝取一角,強動象以為靜象,已非物之真相了。況且動者是生命之表示,精神的作用;描寫動者,即是表現生命,描寫精神。自然萬象無不在「活動」中,即是無不在「精神」中,無不在「生命」中。藝術家要想借圖畫、雕刻等以表現自然之真,當然要能表現動象,才能表現精神、表現生命。這種「動象的表現」,是藝術最後目的,也就是藝術與照片根本不同之處了。 藝術能表現「動」,照片不能表現「動」。「動」是自然的「真相」,所以羅丹說:「照片說謊,而藝術真實。」 但是藝術是否能表現「動」呢?藝術怎樣能表現「動」呢?關於第一個問題要我們的直接經驗來解決。我們拿一張照片和一張名畫來比看。我們就覺得照片中風景雖逼真,但是木板板地沒有生動之氣,不同我們當時所直接看見的自然真境有生命,有活動;我們再看那張名畫中景致,雖不能將自然中光氣雲色完全表現出來,但我們已經感覺它裡面山水、人物栩栩如生,仿佛如入真境了。我們再拿一張照片攝的《行步的人》和羅丹雕刻的《行步的人》一比較,就覺得照片中人提起了一隻腳,而凝住不動,好像麻木了一樣;而羅丹的石刻確是在那裡走動,仿佛要姍姍而去了。這種「動象的表現」要諸君親來羅丹博物院裡參觀一下,就相信藝術能表現「動」,而照片不能。 那麼藝術又怎樣會能表現出「動象」呢?這個問題是藝術家的大秘密。我非藝術家,本無從回答;並且各個藝術家的秘密不同。我現在且把羅丹自己的話介紹出來: 羅丹說:「你們問我的雕刻怎樣會能表現這種『動象』?其實這個秘密很簡單。我們要先確定『動』是從一個現狀轉變到第二個現狀。畫家與雕刻家之表現『動象』就在能表現出這個現狀中間的過程。他要能在雕刻或圖畫中表示出那第一個現狀,於不知不覺中轉化入第二現狀,使我們觀者能在這作品中,同時看見第一現狀過去的痕跡和第二現狀初生的影子,然後『動象』就儼然在我們的眼前了。」 這是羅丹創造動象的秘密。羅丹認定「動」是宇宙的真相,惟有「動象」可以表示生命,表示精神,表示那自然背後所深藏的不可思議的東西。這是羅丹的世界觀,這是羅丹的藝術觀。 羅丹自己深入於自然的中心,直感著自然的生命呼吸、理想情緒,曉得自然中的萬種形象,千變百化,無不是一個深沉濃摯的大精神……宇宙活力……所表現。這個自然的活力憑藉著物質,表現出花,表現出光,表現出雲樹山水,以至於鳶飛魚躍、美人英雄。所謂自然的內容,就是一種生命精神的物質表現而已。 藝術家要模仿自然,並不是真去刻劃那自然的表面形式,乃是直接去體會自然的精神,感覺那自然憑藉物質以表現萬相的過程,然後以自己的精神、理想情緒、感覺意志,貫注到物質裡面製作萬形,使物質而精神化。 「自然」本是個大藝術家,藝術也是個「小自然」。藝術創造的過程,是物質的精神化;自然創造的過程,是精神的物質化;首尾不同,而其結局同為一極真、極美、極善的靈魂和肉體的協調,心物一致的藝術品。 羅丹深明此理,他的雕刻是從形象裡面發展,表現出精神生命,不講求外表形式的光滑美滿。但他的雕刻中確沒有一條曲線、一塊平面而不有所表示生意躍動,神致活潑,如同自然之真。羅丹真可謂能使物質而精神化了。 羅丹的雕刻最喜歡錶現人類的各種情感動作,因為情感動作是人性最真切的表示。羅丹和古希臘雕刻的區別也就在此。希臘雕刻注重形式的美,講求表面的美,講求表面的完滿工整,這是理性的表現。羅丹的雕刻注重內容的表示,講求精神的活潑躍動。所以希臘的雕刻可稱為「自然的幾何學」,羅丹的雕刻可稱為「自然的心理學」。 自然無往而不美。普通人所謂丑的如老嫗病骸,在藝術家眼中無不是美,因為也是自然的一種表現。果然!這種奇醜怪狀只要一從藝術家手腕下經過,立刻就變成了極可愛的美術品了。藝術家是無往而非「美」的創造者,只要他能真把自然表現了。 所以羅丹的雕刻無所選擇,有奇醜的嫫母,有愁慘的人生,有笑、有哭、有至高純潔的理想、有人類根性中的獸慾。他眼中所看的無不是美,他雕刻出了,果然是美。 他說:「藝術家只要寫出他所看見的就是了,不必多求。」這話含有至理。我們要曉得藝術家眼光中所看見的世界和普通人的不同。他的眼光要深刻些、要精密些。他看見的不止是自然人生的表面,乃是自然人生的核心。他感覺自然和人生的現象是含有意義的,是有表示的。你看一個人的面目,他的表示何其多。他表示了年齡、經驗、嗜好、品行、性質,以及當時的情感思想。一言蔽之,一個人的面目中,藏蘊著一個人過去的生命史和一個時代文化的潮流。這種人生界和自然界精神方面的表現,非藝術家深刻的眼光,不能看得十分真切。但藝術家不單是能看出人類和動物界處處有精神的表示。他看了一枝花、一塊石、一灣泉水,都是在那裡表現一段詩魂。能將這種靈肉一致的自然現象和人生現象描寫出來,自然是生意躍動、神采奕奕、仿佛如「自然」之真了。 羅丹眼光精明,他看見這宇宙雖然物品繁富,儀態萬千,但綜而觀之,是一幅意志的圖畫。他看見這人生雖然波瀾起伏、曲折多端,但合而觀之,是一曲情緒的音樂。情緒意志是自然之真,表現而為動。所以動者是精神的美,靜者是物質的美。世上沒有完全靜的物質,所以羅丹寫動不寫靜。 羅丹的雕刻不單是表現人類普遍精神(如喜、怒、哀、樂、愛、惡、欲),他同時注意時代精神。他曉得一個偉大的時代必須有偉大的藝術品,將時代精神表現出來遺傳後世。他於是搜尋現代的時代精神究竟在哪裡?他在這十九、二十世紀潮流複雜思想矛盾的時代中,搜尋出幾種基本精神:(1)勞動。十九、二十世紀是勞動神聖時代。勞動是一切問題的中心。於是羅丹創造《勞動塔》(未成)。(2)精神勞動。十九、二十世紀科學工業發達,是精神勞動極昌盛時代,不可不特別表示,於是羅丹創造《思想的人》和《巴爾扎克夜起著文之像》。(3)戀愛。精神的與肉體的戀愛,是現時代人類主要的衝動。於是羅丹在許多雕刻中表現之(《接吻》)。 我對於羅丹觀察要完了。羅丹一生工作不息,創作繁富。他是個真理的搜尋者,他是個美鄉的醉夢者,他是個精神和肉體的勞動者。他生於一千八百四十年,死於近年。生時受人攻擊非難,如一切偉大的天才那樣。 原載《少年中國》第2卷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