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民族性格與信念 · 第二章 學術環境

威廉·詹姆斯有個理論:如果有位科學家是個鰥夫又帶著個馬上要學走路的小孩,假如有人能說服他允許把孩子的腳弄出水泡,那麼結果將證明當水泡痊癒時,孩子便自然學會了走路,就像練習過並摔過許多跤那樣。因為他身上走路所需要的機能會自動成熟起來,就像子宮裡嬰兒的呼吸所需要的機能會自動成熟起來那樣。美國老式大學的情況也許可用來支持這一理論。 從大約1885到1910年的25年里,哈佛學院出現了一批有趣的哲學家。為什麼非得是在哈佛呢?只要哲學是對睿智思想的自由追求,在它所出現的環境裡就必須有個性強、洞察力突出的人,他們有觀察世上自己周圍事物的習慣,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特殊的經驗或嗜好。而哲學家當教授的現象只是偶然現象或者說幾乎是一種異常現象。無拘無束地對一切問題進行思考是一種經模仿習得的習慣,而不是需要闡述的一個科目。如果哲學家有自己獨到見解體系的話,那麼這個體系也是模糊的、冒險的、未經考驗的、還沒成熟到可搬上課堂的,這倒不是說誰要是學習它就會面臨很多的危險。正如羅伊斯喜歡引用《奧義書》[1]中的話所說的那樣,真正的哲學家就像犀牛,總愛獨自漫步。人們也料到可能會有人追隨他,甚至會有人伴他而行,雖然對他來說與不少人為伍既有刺激又有危險。如果他走入了他們之中,在對某些觀點進行辯論時,他仍將形隻影單,因為他的同行者並提不出對別人說來很有說服力的論據,只能拿出跟他的思考大同小異的東西。正如蘇格拉底所知,他的問題和答案的價值完全在於出自他思想深處的論點的萌芽,這種萌芽就像一個夢境或一位天神,還不知道將把他帶到何方。如果哲學家必須自己掙錢餬口而不是乞討(有些哲學家認為自己的職業掙不到錢也只能變相乞討),那麼更保險的謀生方法是像斯賓諾莎那樣去擦透鏡或者蓄著白鬍子、戴著黑便帽坐在參觀者寥寥的博物館門口,賣展品說明書並替人看管雨傘。在未來的共和政體裡,這些合法的謀生手段不會影響他們的思考,還能讓他們冷靜地注目這個真實的世界獨特的一隅,而他們要做的正經事恰恰是去理解這個世界。或者,如果性情溫和又學究氣十足,他們或許該去當教師,教點哲學以外的東西。或者,如果他們不會教別的只能教哲學,那麼至少不要教他們自己的哲學而是教古典派的哲學,因為人類已經有了接受或抵制這種哲學的思想準備——最好是選擇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文明的倫理學和迷人的比喻,對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學說,大家都有所了解則是件很不錯的事,沒有什麼人相信也不是什麼壞事。真正的哲學家充其量也只能部分地完成其使命,而這會使他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方向,或者他會有幾個自願的夥伴跟他風雨同舟。他難以大聲疾呼或向一大群人發表演講;他必須經年累月地保持沉默,因為他在觀察緩慢移動的星辰,其運行軌道還是有可能預見的(儘管很困難)。他就像正在用榨汁機將心中所有的東西都壓碎,直到他的生命以及那些東西的秘密一起流淌出來。 斯賓諾莎 斯賓諾莎(1632—1677),西方近代哲學史重要的理性主義者,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這位偉大的哲學家在幹著簡單低下的工作時,卻一刻也未曾停止過哲學思考,而且簡單低下的工作還使他比較容易地保持了思想上的自由,而這就是桑塔亞那認為的19世紀的哈佛學院哲學教授們所缺少的。 在大學裡聚集、培養哲學家的傾向不應是可以自由思考、高雅研究的時代的現象,這種經院式的做法屬於中世紀和德國。其原因並不難找。當存在著哲學的正統觀念並且要求思維成為辯護工具,為用金錢激勵哲學研究的做法辯護時,哲學本身即變成了大家合夥研究的、守舊的東西,就需要有教學、資助、宣傳的中心。基本的問題由教會、政府或時代思潮解決,教授(其本人就是學校培養出來的)的職責是把學問傳授給下一代搞哲學的人,他的教學是否有點獨到的見識或者是否有說服力,那就看他自己修來的水平了。信奉基督教的國家裡所有的中小學、大學原先建立時就是要保持並闡釋這種傳統。如果說有時候哲學似乎在這些學校里只占了一個很小的位置(例如在老式的美國學院裡),那僅僅是因為哲學這個學科的訓練與教育都被籠罩在一種特殊的信念與倫理體系之下,這就造成了幾乎沒必要從理論上去教哲學的狀況。即便在那些哲學爭論很常見的大學裡,哲學守舊和學究氣的特點也同樣很明顯。它主要不是靠深思而是靠爭論來生存,總是圍著論據、異議、悖論、對策這些東西繞來繞去,似乎為的是將一切好像顯然錯誤的東西進行重構,重構的方法無非是作點表面的巧妙變化或在論證上繞點彎。其論題與其說是對世界的認識,不如說是那些時常很愚昧的教授彼此爭論時所說的東西。要不然,當時代對經院哲學忍無可忍時,正統觀念就會求助於直覺知識;由於擔心只有形式而無實質,它也許會藉故根本不考慮問題的邏輯性和可能性,只要能抓住貌似最受歡迎、最令人鼓舞的問題便萬事大吉。這時教授們和藹的說教就變得像牧師在傳教,非常彬彬有禮、非常溫柔。 1725年的哈佛學院 哈佛學院當初建校時是培養清教禮儀和教義牧師的。隨著加爾文主義的逐漸消失,就在那裡留下了空白,那空白宛若一個空模子,於是在理性已有改變的這個世界上,表達同樣直覺的一種哲學便得以不知不覺地注入並充滿這個模子。學術界的團體就像社會上的人一樣,會受也許已經忘記的早先印象的影響而長久地隱約搖擺。甚至當變化開始左右他們理想的精神時,他們早先曾為之獻身的使命感仍然會在他們的心中逗留不去,也許還會完全復活,就像19世紀牛津研究古文物和詩歌的天主教團體那樣。在美國的學術界,柏拉圖哲學和天主教哲學的傳統從未紮下過根;只有加爾文主義的傳統披著某種現代的偽裝復活後,才在美國撥動了人們敬畏與熱忱的隱秘心弦。哈佛是波士頓核心集團的神學院和書院,對一切以波士頓人為中心的自由主義運動和文學運動哈佛自然都會作出反應。在宗教方面,它先是支持唯一神教派,後來又持中立的態度。在哲學上,它一直滿足於跟新英格蘭的其他大學具有相同的水平,也就是說滿足於學院院長的水平,因為院長職務通常由牧師擔任,他總是把自己那崇高的觀點放進畢業典禮時的講道中或者放進他平時的系列講座中,講座的對象是四年級學生,內容是基督教教義或者進化論。這樣的哲學傳授對於19世紀中葉那些高貴的學者來說已經足夠了,甚至對愛默生那樣有造詣的哲人也不算少。然而事物不可能是靜止的,而波士頓又是個有名的不平凡的地方。當本國文學的表現力似乎已經枯竭時,智力上的抱負就會採取其他形式。這是個科學的時代、哲學的時代、講究歷史學識的時代,德國的殊榮不會讓波士頓安然地睡覺。既然波士頓有一座了不起的公共圖書館,同時還希望建一座了不起的藝術博物館,它就不能建一座了不起的大學嗎?從某種意義上說,哈佛已經是所大學了,因為這所學院(儘管只此一所)周圍有若干個職業學校,比較著名的是那些法律學校和醫學學校。在這些學校里,社區服務所需要的技能以及有前途的好職業所需要的知識都在教學範圍之內,並且取得了顯著的成功。這種職業學校的數量還可以增加(後來的實際情況也正是如此),直到各種職業的訓練都有相應的學校提供。然而碰巧描述性科學、語言、數學和哲學是任何職業也用不上的學科,除非做教師把學到的東西再教給學生。除了把這種學科納入學院的必修課程之外,則沒有其他可行的辦法將它們放進哈佛的教學系統,不然的話就籌不到錢,也找不到學生來學習這種裝飾性的學問。 哈佛先生像 作為哈佛大學的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捐助者,約翰·哈佛的塑像永遠地立在了哈佛校園裡。 雖然這種情況看起來似乎是客觀的並不相干的因素,可是我卻認為它對哈佛哲學家的情緒和素質影響很大,因為它不但影響了他們教育年輕人的責任心和對教學投入的精力,也影響了他們思辨的積極性。教學是一種令人愉悅的、需要有父親般的責任心的藝術,特別是當教學對象是聰明而又熱情的年輕人的時候(大多數美國大學生都是如此)。可是他又像表演藝術,表演雖然要反覆排練,卻必須適合只看一次表演的觀眾。講演者必須遷就聽眾的不耐煩心理、審美情趣、接受能力、固有的偏見以及他們的根本利益;他不應使他們感到厭煩,不能讓他們感到困惑,也不應使他們感到沮喪。他的思想必須像流水那樣永遠活躍,必須嚴謹得能記錄成文。講座開始的鈴聲一響,他就必須直奔主題、出口成章;講座結束的時間一到,他的話題也要剛好告一段落。就像《浮士德》中的惡魔靡菲斯特所說的那樣,他總要留一手,不敢把自己最獨到的見解告訴聽講者。可是由於他留下的那一手是精神上的東西,留下來常常等於丟失掉。因為那不僅僅是怕不被理解的問題或怕得罪人的問題;而對一百來張年輕的仰望著的面孔,一個人不會毫無顧慮地親口說出自己的想法。為了心安理得地發揮影響,他需要某種支持。除非他覺得自己只是傳達一種全社會傳統思想的工具,否則他就會顯得刻薄或輕率,或咄咄逼人。如果要求他講課時風度優雅、態度謙遜、有說服力,那麼就不能是他在講課,而是科學和博愛在借他的口講課。當時哈佛學院和美國教育的狀況通常都對那裡的哲學家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影響:它要求哲學家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因為他們是頭腦清醒的教師、是在指導公眾,就好像他們是牧師;而當時的狀況又使他們有同樣強烈的精神上的孤獨感,他們感到形隻影單、不得不完全依靠自己,因為他們又像沒有教會組織的牧師,不僅沒有共同的可傳播的哲學學說,而且社會也並不指望他們有共同的學說。他們是以雙重身份被聘用的:真正的哲學家和受歡迎的教授。他們之中有些人把這些矛盾的東西協調得很好,他們必須為學術公眾服務並且取悅學術公眾,當我們從這種公眾的特徵來看問題時更是如此。雖然絕大多數美國人的政治與倫理觀點(即便有點模糊)非常保守,可是他們的民主天性以及環境的力量造就了一種可以迎接最激進的革命所帶來的一切後果的教育制度。雖然沒有人妄想強行抑制私人財產、宗教信仰或家庭,但是美國的教育卻忽視這些東西,而且只管徑自前行就好像這些東西並不存在。兒童年紀很小時便進了免費的公立小學,即便是給年紀已經大起來的男孩子上課,教師也主要是未婚的女子,她們敏感、忠誠、脆弱;在她們的影響下,學生們很容易把學問和思想方面的東西與生活中活生生的事情和感情分割開來,這種分離現象可以說獨具美國特色。那學問和思想方面的東西被裹在了女性的面紗里,也可以說罩在了玻璃下面。課程所涉及的範圍很廣,可是內容卻很簡單、很有趣,每門課學生可選修也可以不修。學生選學的課程可以是他感興趣的課程,也可以是他將來的工作或職業所需要的知識。在這種情況下年輕人若通情達理便應該自學並互相切磋。可他們卻像猴子那樣嬉鬧玩耍,他們打情罵俏,私下裡淨是突發的奇想和怪念頭,就像是一群年輕的超人。他們十分熱衷於在學校里搞惡作劇與校際間的體育比賽。他們喜歡自己的父母,常常是從憐憫的角度喜歡,家對他們來說更是個神聖的地方,只因為他們難得待在家中。在個人習慣上、交友上、對事物的看法上,他們完全是我行我素。兄弟姐妹們常常會選擇不同的宗教信仰。街巷、學校、青少年俱樂部、雜誌、通俗小說為他們提供精神食糧。在缺少權威和傳統的情況下,榜樣和現實社會習俗的力量更加難以抗拒,同時年輕人的這種獨立性也削弱了他們頭腦中產生獨到見解的能力,因為他們的我行我素使產生獨到見解的基礎變得更薄弱、土壤更貧瘠。跟所有其他國家一樣,美國也自然而然並無準則地形成了一套統一的道德標準和多數人都採用的說話方式。少數文化水平高的人曾試圖保持自己的個性並將之注入自己的生活和精神里,可他們的努力並不很成功。他們把自己的男孩送進教師全是男性的中學,甚至送到鄉下去讀寄宿學校,那些寄宿學校的校舍多少有點哥德式的樣子,飲食起居則是英國式的。還有一些其他半土半洋的社會機構和團體組織,一般是天主教辦的或猶太人辦的,它們都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再有就是富翁階層,他們愛好廣泛,對藝術方面的人和事很感興趣。這些與眾不同的東西對那些培育了它們的人來說也許很重要,可也只不過是美國生活表面上的一些亮點和波紋,而對於能夠正確觀察事物的人來說,它們根本不顯眼。這些上等機構和組織中的弟子們一旦投身於企業或政治,便會本能地需要與環境一致的保護色,變成跟普通的美國人別無二致。他們本地的個性畢竟脫離不了民族個性的範圍,他們嘗試特殊教育時的態度,並不十分認真,而他們置身其中的公眾活動和環境的影響卻勢不可擋。美國生活是一種強溶劑。幾乎就在新移民還沒學會英語之前,它就以有力、自信、挑戰的聲音和眼神將他嚇住了,因此無論異己的理性的東西多麼頑強,它似乎總能將其中和並溶入本地的友好、自鳴得意、不愛動腦筋、樂天知命的氛圍中。讓我們以美國的天主教徒為例,美國名義上的天主教徒有數百數千萬,他們常常好像虔誠地保持著其先輩的信仰。這種信仰形成於羅馬帝國衰落時期,他對今生的許多幻想業已破滅,而對來世的幻想卻細大不捐。它的教義古老、玄奧、富有想像力、複雜、主張禁慾、專橫、偏執。它對未經神明啟示的自負的人(例如美國人)的方方面面都持強硬的否定態度。美國生活中的一切都跟天主教的教義格格不入。然而美國的天主教徒卻完全平安無事。他談起任何事(甚至談起宗教)的語調都具有興高采烈的美國特點。他所生活的環境從精神上對他的宗教信仰充滿著敵意,在這種情況下他竟然能平靜、和睦、愉快地生活,這真是個奇妙的現象。就像購買金礦股份一樣,他似乎在自己的教會裡投了資,這無疑是一種極好的有燦爛前途的做法;或許他掩飾(甚至對自己也掩飾)了對這種做法不切實際的熱情,以為這樣便可以無論在今生還是在來世都能發跡。他會告訴你他的教會是世界上值得皈依的最好的教會,教會裡的牧師就跟社會上的警察一樣都是很出色的人。教會的修女仍跟他自己的姐妹們一樣都是可愛的高尚淑女。他們那個教區是個欣欣向榮的教區,總在改建教堂,創立新學校、孤兒院、慈善機構、兄弟會以及其他永久性的社團。無可比擬的是他們的教區無論為了什麼目的都能籌到大筆的錢,或者即便暫時出現什麼麻煩,有一個事實是不會改變的,那就是美國總是有三位紅衣主教,天主教是世界上最大的宗教。對自己的教會懷著這樣的依戀之情會使他跟信奉新教的鄰居和睦相處,不會發生什麼嚴重的衝突。他們平等地生活與交往著。他們各自的宗教信仰在各自的家族中傳承,那只是神聖的私事,不帶任何政治色彩。公眾(主要是在學的大學生)中存在的就是這樣的教育,社會就處在這種理性單純的氛圍中,哈佛的哲學家的教學必須適應這樣的學生,在某種程度上也要使他們的哲學適應這樣的公眾和學生。學生們很聰明、很有抱負也很有能力「做事」;他們喜歡已經進入他們生活的那些事情,雖然對其他的事一概不知卻仍然感到心滿意足。他們對過去的一切總有幾分不屑一顧的心態。他們沒有服從權威的習慣,不知道權威也許有著合理的依據。他們從本能上就不相信自己所不理解的東西會是什麼優秀的東西。對於政治與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他們思想上雖然沒有框框卻懵懵懂懂,好像覺得那些問題實際上並無關緊要。他們認為人們對那樣的問題盡可以各抒己見。歐洲的大學生時常熱烈地討論政治、哲學和藝術的發展趨勢,而在美國的大學生中間根本沒有這種現象。美國學生所做的是吸收本地的傳統的東西,包括體育和社會的習俗;他們的大學生活便是他們真正的教育,這包括友誼、合作、自由等內容。在19世紀80年代,哈佛校園裡興起一種老式的不修邊幅、尋求歡樂的風氣。在那個時期,波士頓和坎布里奇在某些方面很像狄更斯筆下的倫敦:同樣地乏味的財富,同樣的高談闊論,同樣的急功近利,同樣的骯髒偏僻的街道——這些窮街陋巷的空氣中都有一股得過且過的腐朽味道,同樣的古怪人物,同樣地想出風頭的幽默,再加一點可怕的東西——有人駭人聽聞地懷疑有些居民可能私下裡淨干傷天害理的事。對在學的大學生來說,生活似乎充滿了滑稽可笑的事和粗俗的鬧劇,其實日月只是善意地展示著一件又一件平淡無奇的事情。他們擁擠地貼在叮叮噹噹的馬車上,外套的領子遮擋著耳朵,兩腳躲在厚厚的稻草里,一路顛簸,花費長長的半個小時趕往波士頓。他們在那裡享受與姑娘們交朋友的快樂,或者去劇院看戲,或者美美地吃一頓。夏日裡,在畢業班舉辦畢業聚會的那天和畢業典禮的時候,波士頓的姑娘們和有頭有臉的長者便會來哈佛回訪,領頭的是馬薩諸塞州州長,他乘坐的是租來的四匹馬拉的馬車,為首的還有當地的演說家和詩人。他們談笑風生,滿嘴都是傳統的觀點。與其說他們很想敦促年輕人在事業上起步,倒不如說他們急於炫耀自己的風趣,急於用飲料、用一大堆青春的回憶來溫暖自己的心。這樣的大學生活是一種田園詩式的、隨意性很強的、充滿幽默的生活,它缺乏出色的想像力,缺乏應有的學識的灌輸,缺乏通俗曉暢的宗教:學生們空虛、浮躁,飄飄然地忙於毫無價值的活動,因此他們畢業後倒是能立即適應單調乏味的社會生活。他們愛美的東西,可是卻見不到。那些零星的宜人風景或藝術作品雖然也許能抵消難看的前景,卻是美學意義上的大雜燴,看到它們的感覺就像在參觀博物館。沒有浸透著激情與素養的美,沒有與雅致、高尚的事物密切相連的美。當然,每個國家的上空都有一片藍天;新英格蘭也有燦爛的晚霞、厚厚的積雪,人們可以很方便地去海邊和樹林中度假。你會注意到為自己家鄉贏得影響的某種尋常的技術或事情也會被大家仔細地研究、得到不少讚譽。人們會指出哪裡的老牆角的暗紅色牆磚已經風化,上面出現了青苔;會指出這兒或那兒的窗玻璃雖然經歷過無數的房客和女僕卻仍然完好無損,只不過上百年的陽光已經把它曬成了紫色;最為可貴的是那些細高的榆樹,樹冠在空中舒展如蓋,遮蔽著下面的古老的街道和草地。不過,大自然給予這些東西的柔情似乎原本是為其他東西準備的——那是某種更重要的東西。不但美國的民族精神早先就已經有點變得冷漠與貧瘠(導致這種改變的因素是新教、移民的湧入和對物質任務的專注),而且老一輩人身上的美好情感又難以傳給年輕的一代。年輕人喜歡隨心所欲,照理說者應該受到鼓勵與尊重。他們有一種只跟年齡和能力與自己差不多的人交往的天性。比如在農民中,年輕的與年老的就迥然不同。教師和學生就像不同種類的動物,又像奶牛和擠奶女工,彼此是互助的關係;他們之間在一段時間裡可以互利互惠,可是卻難以促膝談心。這種情況表明美國有才智的人沒把心思集中在與才智有關的事情上。他們的任務、他們的樂趣把不同年齡的人分割了開來。能把他們聯合起來的東西是理念,是不受個人感情影響的利益,是文學、歷史、哲學等學科。離開這些東西,他們就會難以忘掉彼此的劣勢。 19世紀末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圖書館 桑塔亞那擔心美國的學生無法利用在學校的時間好好學習,因為這些人一有時間就「像猴子那樣嬉鬧玩耍,打情罵俏」 。 1823年的哈佛大學 從哈佛畢業意味著開始了邁向成功的步伐,但是桑塔亞那卻對19世紀的哈佛學院抱著深沉的憂慮,因為學生們從這裡畢業,「空虛、浮躁,飄飄然地忙於毫無價值的活動」。 當然,以客觀的標準來衡量,大學四年的學習並沒學到什麼東西,等於浪費了時間;然而儘管美國成年男人在自己的事業中非常講究實際,他們卻不會因為妻子兒女喜歡變著花樣玩而生氣。他表現的謙遜十分感人,他們好像在對自己說:「讓心肝寶貝們去盡情地玩吧,只要他們高興就行。我們這些大男人拚命工作還不就是為了他們的幸福嗎?」生活的最高追求肯定是生活中的歡樂,然而美國的女人和大學生是否得到了生活中的歡樂呢?那歡樂是否就是最終的目標呢? 威廉·詹姆斯有個理論:如果有位科學家是個鰥夫又帶著個馬上要學走路的小孩,假如有人能說服他允許把孩子的腳弄出水泡,那麼結果將證明當水泡痊癒時,孩子便自然學會了走路,就像練習過並摔過許多跤那樣。因為他身上走路所需要的機能會自動成熟起來,就像子宮裡嬰兒的呼吸所需要的機能會自動成熟起來那樣。美國老式大學的情況也許可用來支持這一理論。那種學校讓年輕人的腦袋起了四年水泡,阻止他們練習任何有用的東西,可是四年結束後,人們卻發現在絕大部分工作中,他們竟然能夠跟那些一直在實踐、始終沒離開過辦公桌的同齡人幹得一樣好,甚至幹得比他們的同齡人還好得多。人性與人的聰慧是自動成熟起來的,只要不去壓制或扭曲它們就足夠了。大學生活把年輕人從對金錢的追求、從虛偽、從女人的控制中解放了出來。在這段時間裡,他可以依其本性成長。即便這種成長沒得到大才大智或淵博學問的指導,他卻也沒受過十分邪惡的東西的教唆。如果知識領域裡的東西沒有一直吸引著他,我們能肯定成長本身有什麼實實在在的東西或對人很重要的東西(比如說在哲學範疇內)可提供給他嗎?他至少了解到知識這種東西是存在的並且對知識給人的好處和影響有了清楚的認識。 1858年哈佛大學的學生合唱團 大學生活把年輕人從對金錢的追求、從虛偽、從女人的控制中解放了出來。在這段時間裡,他可以依其本性成長。即便這種成長沒得到大才大智或淵博學問的指導,它卻也沒受過十分邪惡的東西的教唆。 哈佛進行改革時(我相信所有的大學如今都進行了改革),其首要的目的不是改善大學生活或使大學更具學術氣氛,雖然在某些學術圈子裡順便也收到了這樣的效果。哈佛改革的目的實際上是要擴大教學範圍,使學校的規模更上一層樓。每個大城市、任何一個國家的首都或地區的首府自然希望擁有符合「大學」這個詞的本意的大學:學科齊全的教學機構或一組教學機構,其教學能培養各行各業的人才,教學內容包括所有的藝術門類和科學中的各種學科。這樣的大學迴避了教育,迴避了對某種道德和理智傳統的傳播。教育也許只是人們事先很禮貌的說法。教師當然不應該手攬著少年的肩膀,充當家長或兄長;他應該是某門學科的專家,他一方面在大學裡開講座,另一方面也許私下裡在搞調查研究,有幾個學生做他的助手,他對這幾個學生則進行專業訓練。似乎沒有理由要求這樣的學府里的教授或學生都住在一起,或者要求他們有基本相同的宗教信仰、道德標準、教養背景,或者要求他們都講同樣的語言。剛好相反,只要他們每個人在自己的專業領域裡有足夠的能力,那麼他們越是不拘一格,就越能夠使他們的「大學」變得更完善。對聽講者也不必加以限制,就像對去教堂、劇院、市圖書館的聽眾、觀眾、讀者那樣,不應有年齡、性別、種族、造詣方面的要求。他們應該是自行決定到大學裡來的,來致力於自己所選擇的研究科目,只要他們認為那研究有用處就行。也沒有必要限制他們提出的課題,或者非得把他們的課題分配到系裡去,除非是為了便於管理。教授有責任開創新的學科,因為這個世界非常複雜,人類對它的認識非常膚淺而且五花八門,所以隨著人們興趣和看法的變化,他們總會從每樣事物中發現新的組合形式和新的內容。 哈佛校長:詹姆斯·沃爾克 詹姆斯·沃爾克於1853年至1860年擔任哈佛大學的校長,同時他還是一名哲學家。 隨著哈佛大學的發展,所有這些特點都或多或少地清楚地顯露了出來。不過它的改革都遠遠地尚未完成。它的核心仍然是個學院,其贊助者仍是當地人,舊傳統仍然根深蒂固,教育對象還是一千或兩千本科生。每門學科都缺少專家,付給專家的報酬還沒有著落,從道德和社會行為標準上來說,人們還不能夠完全接納從國外吸引來的人才。對本科生的學習要求並不十分嚴格,除了本科生還有一批畢業後繼續留校學習的研究生或從別的學院吸引來的研究生。這些研究生等於是未來教授的培養對象,像在德國那樣身上帶著博士的標籤。每個學科的教師們都仿佛變成了一個委員會,這是個有幾分登記處功能的委員會,需負責給他們精心培養出的學生找職位。於是大學就有機會在全國乃至在國際上發揮作用,從各地吸引傑出的人才和年輕有抱負的學生,同時向四面八方送出自己有見識、有學問的門徒。 我認為大家都可以理解在這樣的地方、在這樣的危急關頭,哲學本應該發揮顯著的作用,此外它本應該具有多重特性。無論其內容明確還是含蓄,總該有適合哈佛這種學院的某種哲學。一個數百年來所有的有文化的波士頓人接受教育的地方不能違背它的道德準則、掩飾它的宗教疑惑。它必須把它那嚴肅、忠實、勇於革新的精神傳遞下去。不過,同時還應該有適合哈佛大學的哲學。哈佛傳統信念的主要部分即是信仰自由、是對知識與真理的探究。為了傳統哲學的利益,有必要考慮世界上所有的意見,有必要把時代精神與前輩的精神結合在一起。因此,在哈佛沒有任何一種深奧的見解受到壓制。教授們可以是勤奮的,可以是冷靜的,也可以貌似一神論者,並不要求一位教授必須跟別的教授一樣。我相信,為了學校的健全發展,哲學系若增添了佛教學者、伊斯蘭教學者、天主教學者,學校當局肯定會很高興,當然前提是那學者似乎要懂規矩,要能夠跟學校的學術機器步調一致,要能夠吸引足夠數量的學生。然而這種行政當局批准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這種自由里沒有愉悅可言,空中飄散著些許地獄之火的怪味道。你可以願意想什麼就想什麼,但是你必須把你的信念或懷疑奉獻給鼓勵所有的人、幫助所有的事向前進的共同任務。如果信仰的問題讓你感到不勝其煩,你還可以做無神論者。這樣的氛圍不是智慧的氛圍,也不是科學的氛圍,而是責任的氛圍。 在大學的學術生活和學術方法方面,改革也同樣很不徹底。教學內容絕大部分還是學院的教學內容,還是學院的那些科目,這些東西完全可以讓助教去教;可是現在卻由教授以講座的形式講授,課量過大,內容又經常重複。聽講的學生往往心不在焉,他們人文學科的基礎太差;求知慾並不強烈。研究生(很像那些年輕小姐)聽課時注意力更集中些,很想什麼都不漏掉,可是他們的基礎也好不了多少並且常常表現得更遲鈍;他們的遲鈍是那種天真的笨頭笨腦。因此,哲學教授不得不吃力地逆水行舟。有時候他只好向現實屈服。例如,他湊巧提到了達爾文而眼前的學生卻一臉茫然,他就會解釋一番:「查爾斯·達爾文,《物種起源》的作者,那是部劃時代的偉大著作,於1859年出版。」另外還有些時候,他也許會完全沉浸在理想中,想像著自己正在真正的大學裡講解那些不朽的觀念,那也等於講給整個世界聽,他感到很興奮,因為他跟大量的群眾建立了聯繫,那些群眾受到了他演講的激勵。他幻想著自己眼前有一排排的博學的男女,他們熟悉世上所有令人疑惑的問題,經受得住各種見解的衝突,為任何革命的出現做好了準備;無論他發表什麼樣的意見也難以使他們的心裡感到震驚或者使他們的精神進一步崩潰。正相反,既嚴峻又溫柔的赤裸裸事實對他們來說也許是一種愉快的解脫。他可以幻想片刻,幻想自己是來自光明王國的某種英雄,正下到地獄,將浸著道理的麵包片扔進咆哮的偏見和猖狂的謬論張開的大嘴中。或者,如果他教的是人數不多的小班或只有兩三個學生圍攏在他身旁,他也許會想像他正在播撒被愛焐暖的智慧的種子,撒進自己那些真正弟子的心裡,那兒便是真理未來的歸宿。如果現實跟這些夢想距離不大,如果哈佛真是一座成熟的大學,那麼那裡的哲學家也許能夠將他們的學說的純度大幅度地提高。實際上,哈佛的哲學剛好有一個相反的優點:它忠實地體現了這塊地方和眼前的這段時間所提供的複雜靈感。雖然這所大學是地方性的、道德上極拘謹的學校,可它又是向科學領域敞開窗口的學校;這裡的哲學家中至少有兩位天賦極高、有強烈的感情,他們信仰虔誠、性格浪漫,但是又專心於對自然界事實的研究,關注世上觀念的發展趨勢。他們倆都感到自己身負兩種責任:有責任如實地描述事物,有責任發現它們之中有利於人類某些固有願望的因素。雖然他們倆對待這兩種責任同樣十分執著,可是在性情、教育背景、愛好等方面卻大不相同。威廉·詹姆斯被人稱為經驗論者,喬賽亞·羅伊斯則是位唯心論者。他們是非常好的朋友,互相的影響很大。他們之間的差異使他們的聯合反映了典型的英國和美國哲學的現狀,因為英國和美國的哲學都分為英國古哲學派和德國哲學派。好像所有這些還不夠複雜似的,他們還不得不將自己的精力分割開,大部分精力用於履行教授的職責,完成日常的教學任務,只能用剩餘的精力做學問、進行思考、創作文學作品。然而,即使是這種分散精力的條件也有好的一面。哲學院的工作性質有如黏合劑,可以把不同的人黏合在一起,同時它又涉及到人們共同的實際利益;哈佛的哲學學派若想成為充滿活力的學派,學派里既自由又合作,那就需要促進其「血液循環」,而哲學院的工作正好有助於這種循環的持續。哲學院裡有一種綜合的動力,這動力一半來自慣例,一半來自道德標準,哲學院的生活是一種單純的、高尚的、令人激動的生活。其中每個人都在努力地研究矛盾——他所感到的事物中的矛盾,或許還有他自己身上的矛盾;大家都決心找到某種可靠的解決矛盾的辦法,或者至少勇敢地去承受它。這是理性生活中清冽的早晨,天陰沉沉的可是卻正在放晴。 早期哈佛大學物理系圖書館 * * * [1] 《奧義書》,印度古代吠陀教義的思辨作品,是後世各派印度哲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