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與人 · 我是傻瓜

舍伍德 《馬與人》
這對我來說是一次沉重的打擊,是有生以來不得不面對的最痛苦的一次。這一切都是由我自己的愚蠢所致。有時想起這事,我還會想哭,想罵或打自己一頓。或許,即便到了過去許久之後的現在,說起這事還會讓我有種袒露自己的卑鄙而獲得的滿足感。 這事發生在十月某個下午的三點鐘,我當時正坐在「俄亥俄州桑德斯基市秋季馬術慢速和快速賽」[3]的大看台上。 說實話,我覺得有點傻,竟坐在這個大看台上。那年夏天,在我和哈里·懷特海德一起離開家鄉之前,我和一個叫博特的黑人找了一份差事,哈里有兩匹馬要參加那年秋天舉辦的一系列馬賽,我倆就給其中一匹馬當馬童[4]。母親知道後哭了,我姐姐米爾德里德也哭了,她想在那年秋天去學校找一份教書的工作,於是在我離開前的那個禮拜,她倆就在家裡大發雷霆,破口大罵。她倆都覺得這很丟人,我們家竟然有人給賽馬當馬童。米爾德里德會覺得我幹的事兒會妨礙她得到期盼已久的工作。 但不管怎麼說,我總得工作吧,再說了,此外也沒有我能幹的活兒。一個笨手笨腳的大小伙子,都十九了,總不能老待在屋裡瞎晃悠吧,再說了,我個子太高了,也不能幹給人打理草坪、賣報的活兒。小個子男人可以靠嬌小的體型博得人們同情,所以總能從我手上搶走工作。有個傢伙一直對所有需要打理草坪或清理水箱的人說,他正在為讀大學存錢,而我常會徹夜想辦法該怎麼收拾他一頓而不被人發現。我總想開一輛貨車碾過他,或他走在街上被一塊磚頭砸中。不過,別管他了。 我和哈里一起得到了這個工作,他也喜歡博特。我們一起相處得很愉快。博特是一個大個子黑人,身子懶洋洋地伸展著,眼神溫柔、友好,打起架來就像傑克·約翰遜一樣。他有一匹叫「布塞弗勒斯」的大黑賽馬,它是一匹參加快速賽的種馬,如果全力跑的話,它能跑出2分09秒或2分10秒的成績來。而我有一匹叫「弗里茲博士」的小閹馬,如果哈里想讓它贏,那它整個秋天的比賽都不會輸。 我們在七月下旬,乘坐一輛兩匹馬拉的篷車離開了家,之後一直到十一月下旬之前,我們都輾轉於各種馬賽和馬會之間。我以後會說,那是一段蜜桃般甜美的日子。現在我有時會想,那些在家裡規規矩矩長大的男孩,永遠也不會交到像博特那樣的好心黑人做最好的朋友,他們會上中學和大學,從不偷東西,不怎么喝醉,也沒有跟會說髒話的人學罵人,或者在馬會時,穿著長袖襯衫和髒馬褲走到大看台前,而大看台上全是穿戴整齊的人——說這些有什麼用呢?這些人什麼都不懂。他們沒有這樣的緣分。 但我有。博特教會我如何給馬擦拭傷口,如何在賽後給馬纏上繃帶並給馬散熱,還有很多沒人知道的有用的事兒。他能把馬腿上的繃帶纏得相當漂亮,甚至如果用的是與馬膚色一樣的繃帶,你會誤以為那就是它的皮膚。我想博特也曾是個賽馬手,如果他不是黑人的話,他也會成為像墨菲、沃爾特·考克斯一樣的頂級賽馬手的。 真有意思。你在周六或周日來到縣政府的小鎮,馬會將在下周二開幕,並一直會持續到周五下午。「弗里茲博士」會在周二下午跑出2分25秒的成績。而在周四下午,「布塞弗勒斯」會在「混速」賽中擊敗對手。期間你有很多時間可以到處轉轉,聽別人吹牛,看博特如何把那些得意揚揚、說大話的人懟得啞口無言,你會聽到一些有關馬和人之間的事情,如果再留點心,把你所聽、所感、所見的東西都歸納起來,那會讓你受用餘生。 等到周末馬賽結束,哈里跑回家處理他的馬房事務之後,你和博特就得把兩匹馬拴在馬車上,為了防止馬跑得過快,渾身過熱,只能緩慢平穩地駕車駛過鄉村,奔赴下一場馬賽。 萬能的主啊,瞧瞧路邊那些漂亮的山核桃樹、山毛櫸樹、橡樹……棕色的、紅色的,多麼好聞。博特唱著名叫《深河》的歌,鄉下姑娘們立在窗前。你大可以趾高氣揚地說自己上過大學,我知道我是在哪兒受的教育。 此刻,你在周六下午來到一個沿途小鎮,博特說:「我們在這兒歇一會兒。」於是你就在那兒休息。 你把馬牽到馬廄里餵料,拿出一套好看的衣服穿上。 鎮上都是在四下張望的農夫,他們能看出你是賽馬人,而孩子們也許從來沒見過黑人,當我倆走到大街上時,他們都嚇得撒腿就跑。 那是在頒布禁酒令以及諸如此類的蠢事之前,於是你走進一家酒館,所有愛扯閒篇兒的人都圍上來,總有一個人會假裝自己喜歡賽馬,並且懂一點賽馬,他說著說著就開始提問題。而你所做的就是吹牛,拚命吹牛說你有什麼樣的馬,我說所有的馬都是我的,然後某個傢伙就說:「你要不要來杯威士忌?」博特當即眨了眨眼,似乎在說:「哦,好吧,沒問題,那就喝一點吧。我跟你分一夸脫。」媽的。 但我想講的不是這些。我們十一月下旬回到了家,我答應母親會永遠退出賽馬界。有很多事情你必須答應母親,否則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所以,比起我離開家鄉去賽馬的時候,我們鎮上已沒有多少可乾的工作了,所以我去了桑達斯基,找了個不錯的工作,給一個人照顧馬匹,這個人擁有一個牲口運輸隊,經營著送貨、倉儲、煤炭和房地產生意。那是一份不錯的活兒,伙食很好,每周能休息一天,還可以在一個大馬房裡擁有一張小床,大部分工作只是給一些還算不錯的老馬鏟點草料和燕麥吃,這些爛貨是不可能參加快速賽的。這份工作我還算滿意,可以寄錢回家。 然後,就像我一開始告訴你的那樣,桑達斯基的秋季賽開始了,而我有一天的假期,於是就去看了比賽。我在中午收了工,穿上我體面的衣服,戴上前一個星期六剛買的棕色圓頂禮帽,還配了一個立領。 起初,我和幾個哥們兒去市區轉了轉。我一直對自己說:「我要撐足面子。」於是我就這麼做了。我口袋裡有四十美元,於是就走進「西屋」,這是一家大飯店,我來到了雪茄攤前。「給我三支二十五美分的雪茄。」我說。大廳里和酒吧站著許多馬夫、陌生人以及來自別的鎮子的穿戴整齊的人,我混跡於他們中間。酒吧里有拿著一根手杖、打著溫莎領結[5]的傢伙,看著他讓我覺得噁心。我覺得男人就得有男人樣,穿著得體就行,別擺出那樣一副架子來。所以我把他推到一邊,動作有點粗暴,隨後要了一杯威士忌。他看著我,似乎覺得他想要放肆一把,但他改變了主意,什麼也沒說。然後我又要了一杯威士忌,只想給他擺點樣子看看,之後就走了出去,獨自一人騎馬去看馬賽。到了那兒後我買了個大看台的最佳位置,我沒買包廂,那就太裝腔作勢了。 就這樣,我開心地坐在大看台,看著下面那些馬童牽馬出來,他們穿著髒兮兮的馬褲,馬毯在肩膀上蕩來蕩去,樣子就和我去年一樣。這兩件事我都挺喜歡,坐在上面我覺得很氣派,而在下面時,抬頭看著那些吹牛的人,也會覺得很氣派,很了不起。只要你拿捏得好,一件事就會和另一件事一樣好。我經常這樣說。 嗯,那天在大看台,就在我面前,有個傢伙跟兩個和我同齡的姑娘一起。那個年輕人倒是挺不錯的。他是那種或許上過大學,然後成了律師或編輯的人,但他並不自戀。這些人當中有一些還是不錯的,他就是其中之一。 他是和妹妹以及另一個女孩坐在一起的,妹妹越過他的肩膀四處張望,最初不是有意的,並不打算挑起什麼事——她不是那種人——隨後她的眼神就和我的眼神恰好相遇了。 你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天啊,她可真是個甜心美人!她身穿一件柔軟的連衣裙,顏色近乎某種藍,看起來不是精工細作的,但縫製得很好。這一點我還是挺了解的。她盯著我看的時候,我臉紅了,她也一樣。她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美好的女孩。她並不自戀,而且能用正確的語法,又不像老師,我的意思是說,她很不錯。我想,她爸爸或許是個有錢人,但並不像有些人那樣那麼目中無人。他或許在家鄉開了一家藥店或乾貨店,抑或別的什麼店面。她從來沒有和我說起過,我也沒有問。 如果你要問的話,我家人也很好。我祖父是威爾斯人,在老家威爾斯他是個……算了,不提也罷。 第一場預賽和第一場正賽落幕後,那個和兩個姑娘一起的年輕小伙子丟下她倆去下注了。我知道他要做什麼,但他沒有像有些人那樣嚷著說大話,讓人都知道他懂行。他不是那種人。嗯,他回來後,我聽到他告訴那兩個姑娘他要押哪匹馬,預賽開跑後,他們都半站起身來,表現得很興奮,跟下注的人一樣滿頭是汗,他們押的那匹馬最後差點就贏了,他們以為它能一鼓作氣跑到底,但它沒能做到,它想衝刺的時候已沒力氣了。 然後,很快,準備爭取跑進2分18秒的快速賽的馬登場了,其中有一匹我還認識。這匹馬的牽繩上掛著鮑勃·弗倫奇的名字,但鮑勃並不是它的主人。它的主人是俄亥俄州瑪麗埃塔的馬瑟斯先生。 這位馬瑟斯先生很有錢,是經營煤礦或別的什麼生意的,他在鄉下有個很大的地方,酷愛養賽馬,不過,他是個長老會會員之類的人,而且他老婆可能也是,或許比他本人還要嚴厲。所以他本人從不賽馬,俄亥俄州的賽馬場有傳言說,每回他的馬準備參賽時,他就把它交給鮑勃·弗倫奇,並對他的妻子撒謊說把馬給賣了。 於是,鮑勃就擁有了這些馬,用它為所欲為,這事兒你不能怪鮑勃,至少,我從來沒有怪過他。有時它能跑贏,有時跑不贏。我在當馬童的時候,從來不會關注這些。我只想知道我的馬能跑,如果你想它跑得快,它就可以一馬當先。 就如同我之前說的那樣,鮑勃帶著馬瑟斯先生的一匹馬參加了這場比賽,它的名字叫什麼「阿布特·本·阿亨」[6],速度快得驚人。它是一匹閹馬,能跑2分21秒,還能提高0.08秒或0.09秒。 就像我跟你說的那樣,一年前,我和博特出去了,博特認識一個黑人,他為馬瑟斯先生工作,有一天我們去了他那裡,當時我們在瑪麗埃塔馬會上沒有比賽,我們的老闆哈里也回家了。 除了那個黑人之外,所有人都去了馬會。他帶我們參觀了馬瑟斯先生的大房子,他和博特就背著馬瑟斯先生的老婆,從馬瑟斯先生私藏在臥室衣櫃裡的酒中拿了一瓶出來。他還帶我們看了「阿亨」的馬房。博特一心想當個駕車的賽馬人,但作為一個黑人,他沒有什麼機會。他和另一個黑人把那一整瓶酒都喝光了,博特有點喝高了。 於是,那個黑人讓博特帶著這匹叫「阿布特·本·阿亨」的馬,在馬瑟斯先生的農場跑道上遛了一英里[7]。馬瑟斯先生有一個孩子,是個女兒,有點病態,長得也不怎麼樣,她回家後,我們趕緊匆匆忙忙把「阿布特·本·阿亨」帶回了馬房。 我只想把一切原原本本地說給你聽。在桑達斯基,我在馬會的那天下午,這個帶著兩個姑娘的小伙子急壞了,他輸了錢。其中一個姑娘是他女朋友,另一個是他的妹妹。我已經搞清楚了。 「我靠,」我自言自語道,「我要把內幕說給他聽。」 我碰了碰他的肩膀,他的態度很好。他和姑娘們自始至終都對我很好。這讓我很欣慰。 於是,他往後一靠,我給他講了「阿布特·本·阿亨」的內幕。「第一場預賽一分錢也別押,因為它會像一頭拉犁的牛一樣走,不過,第一場預賽結束後,馬上下去,把所有的錢都押上。」我就是這麼跟他說的。 這麼說吧,我從來沒見過比他更善解人意的人。有個胖子坐在那個小姑娘旁邊,那時她已經看了我兩眼,我也看了她,我們倆的臉都紅了,於是那人便轉過身去,叫那個胖子站起來和我換個位置,好讓我和他的人坐一起。 我靠,真他媽絕了。於是我就坐在了那裡。我真是個笨蛋,竟然在「西屋」酒吧里尋歡作樂,就因為那個手拿一根手杖,打著領帶的男人站在那裡,我就在那裡瞎搞一氣,純粹為了炫耀而喝了威士忌。 她當然知道我喝了酒,我就站在她邊上,她能聞到我的酒氣。我真想把自己從那座大看台上踢下去,然後繞著賽道跑一圈,創下比那年參賽的大多數老馬還快的紀錄。 那個女孩也不是那種傻姑娘。當時我恨不得給她一條口香糖、潤喉糖、甘草糖,或者有什麼就給她什麼。我很開心地發現口袋裡有幾支二十五美分的雪茄,於是立刻給了那個傢伙一支,自己也點上了一支。然後那個胖子站起來,我們換了位置,我就在那裡,就在她身邊一屁股坐了下來。 兄妹倆和哥哥的女朋友分別介紹起自己,他女朋友叫埃莉諾·伍德伯里小姐,父親是俄亥俄州提芬的酒桶製造商。哥哥叫威爾伯·韋森,他妹妹叫露西·韋森小姐。 我想大概就因為他們有這麼好聽的名字,才讓我失去了理智。一個曾經和賽馬打過交道,並且給人照顧馬匹,還干過馬匹運輸和庫管的人,和其他人相比,好不到哪去,也差不到哪去。我常這麼想,也這麼說過。 但你知道小伙子的德行。她穿著漂亮的衣服,長著一雙漂亮的眼睛,還有她看我的眼神,這些都包含著什麼。在這之前,她越過哥哥的肩膀看我,我回望了她一眼,我們倆都臉紅了。 我總不能在她面前像個傻子似的,對吧? 但我自己還是犯了傻,我就是那麼傻。我說我叫沃爾特·馬瑟斯,來自俄亥俄的瑪麗埃塔,隨後對他們仨說起了最扯淡的謊話。我說我父親是「阿布特·本·阿亨」的主人,他把這匹馬交給了鮑勃·弗蘭奇去比賽,因為我們家是顯貴,所以不方便以那種方式來賽馬,我指的是,打著自己的名號來賽馬。那時我就這麼撒著謊,他們仨就這麼靠近聽著,露西·韋森小姐的雙眼閃著光,我乾脆就把謊話說到了底。 我說起我們在瑪麗埃塔的家,說起了在俄亥俄河上有一座山,山上有一座大馬廄和一棟大磚房,但我分寸掌握得好,不至於說得太誇張。我只說個開頭,其他的讓他們自己去想。我裝出一副不太願意說這些的樣子。我們家可沒有什麼生產桶的廠,並且,就我所知,我們一直窮得要死,但從不向任何人索要任何東西,至於我祖父,他在威爾斯——算了,不提也罷。 我們像是認識多年的老友一樣聊天,我繼續跟他們說,我父親一直覺得這個叫鮑勃·弗蘭奇的人不怎么正直,於是就悄悄派我來桑達斯基,以備不時之需。 我把我所知的一切有關「2分18秒步速賽」的事兒全都糊弄了一遍,「阿布特·本·阿亨」就是參加這項比賽的。 我說它在第一場熱身賽時會像一匹瘸腿的牛一樣輸掉比賽,等那之後,它再回到場上,就會把其他馬打個落花流水。為了增加我所說的可信度,我從口袋裡拿出三十美元,把錢交給威爾伯·韋森先生,問他是否介意在第一場熱身賽後,下去在「阿布特·本·阿亨」身上押點錢,押多少他看著辦。我說我不能讓鮑勃·弗蘭奇和其他馬童看到我。 果不其然,第一場熱身賽打響之後,「阿布特·本·阿亨」邁著步子,跑上了非衝刺的直道,看上去就像一匹木馬或病馬,最後跑了倒數第一。隨後,這位威爾伯·韋森先生去了大看台下面投注的地方,留下我和那兩個姑娘在一起,隨後伍德伯里小姐馬上朝另一個方向望去,而露西·韋森,你懂吧,似乎用她的肩膀碰了碰我。我倒不是說,緊緊挨著我。你知道女人會怎麼做。她們會靠近你,但也不會太放肆。你知道她們會怎樣。我靠。 隨後,他們讓我受了打擊。我並不知道,他們那時合計了一下,決定讓威爾伯·韋森去押五十美元,而那兩個女孩各自拿出了自己的十美元。當時我感到一陣噁心,不過隨後會更噁心。 至於那匹叫「阿布特·本·阿亨」的閹馬,以及他們能否贏錢,我倒不是特別擔心。結局還是不錯的。「阿亨」在接下來三場預賽中跑得賊快,就仿佛要在別人發現之前,把一蒲式耳[8]壞雞蛋送到市場上似的,而威爾伯·韋森已經以九比二的賠率贏了錢。不過有別的事困擾著我。 因為威爾伯在贏了錢回來後就一直在和伍德伯里小姐聊天,而露西·韋森和我就一起被晾在了一邊,仿佛我倆被丟在了荒島。天啊,要是我能正直點就好了,要不然想到什麼法子讓我變得正直也行。這裡並沒有我說的什麼沃爾特·馬瑟斯,根本不存在這麼一個人,如果真有這麼一個人的話,我明天就去俄亥俄的瑪麗埃塔殺了他。 我就是個大笨蛋。不久之後,馬賽就結束了,威爾伯走下看台收錢,隨後我們騎馬去了市區,他請我們在「西屋」餐館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還點了一瓶香檳。 我和那個女孩待在一起,她並不怎麼說話,我話也不多。有一件事我是清楚的。她不喜歡我,就因為我謊稱我父親很有錢。你知道就會有人因為……真他媽的。有一種姑娘,你一輩子只能見一面,如果不能抓住這個機會,就會永遠錯過,那還不如從橋上跳下去算了。她們會從內心深處某個地方打量你,這不是勾引,而是說——你想娶這位姑娘,想要送她鮮花和漂亮衣裳,想和她一起生幾個孩子,不聽拉格泰姆[9],只聽動聽的音樂。我靠。 在桑達斯基附近,河灣對面有一個叫「雪松角」的地方。我們吃過晚飯後,一起划船去了那裡。威爾伯、露西小姐和伍德伯里小姐都在,伍德伯里小姐要去趕十點回俄亥俄提芬的火車,因為像這樣帶著兩個姑娘出門可不能馬虎,不能錯過任何一趟火車,否則就得整夜待在外面了。 威爾伯自己掏錢租了船,一共花了十五美元,如果我不聽他說起,就不會知道他花了這麼多錢,他不是那種打腫臉充胖子的人。 我們在「雪松角」沒待多久,因為那裡只有一夥兒粗俗的傢伙。 那裡有為說大話的人準備的大舞廳和餐廳,還有一片可以去散步的沙灘,我們去了之後才發現那裡黑漆漆的。 她幾乎不怎麼說話,我也不吱聲,我當時一想到我母親就由衷高興,她總教我們這些孩子在桌上用叉子吃飯,不能大口喝湯,並且讓我們在賽馬場邊看比賽時不能像個流氓一樣大聲嚷嚷,舉止粗魯。 隨後,威爾伯和他女朋友到沙灘上去了,我和露西就待在那塊黑漆漆的地方,那裡有一些老樹的根須,河水有股東西被洗過的味道,自那之後,直到我們回到船上以及他倆去趕火車之前,什麼也沒有發生。我倆就在那兒眨巴眼睛。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坐著的這個地方黑漆漆的,就如同我說過的那樣,老樹的根須就像手臂般向外伸著,空氣中有股水洗的味道,夜晚——如果你伸出手去就能感受得到——如此溫暖,如此溫柔,又如此黑暗,甜蜜如柑橘。 我快要哭了,快要爆粗口了,好想跳起來,跳一段舞蹈,我當時如此瘋狂,如此高興,又如此難過。 威爾伯與女友外出回來後,露西看到他走近後說:「我們現在得去趕火車了。」她也一樣,快要哭了,但她永遠不會知道我所知道的事情,也不會如我般鬧騰起來。隨後,在威爾伯和伍德伯里小姐來到我們身邊之後,她抬起頭來,快速地吻了吻我,隨後就轉過頭去,她全身都在顫抖——我靠。 有時我希望自己能得癌並死去。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我們坐上船,駛過海灣,去趕之前說的火車,河上也是黑漆漆的。她悄悄對我說,她和我或許可以下船,在水上漫步,這聽起來很傻,但我知道她的意思。 隨後,我們很快來到了火車站,那裡有一大群說大話的人,就像那群去馬會的人一樣,他們就像牛轉圈碾磨一樣聚在一起,而我應該怎麼和她說呢?「用不了多久你就會給我寫信,我也會給你寫。」她只丟下了這麼一句話。 我獲得了像乾草棚突然著火般難遇的機會,巨大的機會。 沒準兒她真會給我寫信,寄去瑪麗埃塔,但這封信不會有人回復,它會被美國當局在信封上蓋一個「查無此人」,或者隨便蓋的什麼話。 我裝成了一個大人物——就當著她的面,當著天底下如此端莊、身段嬌美的一個女人的面。真是絕了——我曾有一個多大的機會啊! 隨後,火車進站了,她上了車,威爾伯·韋森走來與我握了握手,伍德伯里小姐也很友好地朝我彎腰致意,我看了看她,隨後火車開動,我就像一個孩子般失聲大哭起來。 天啊,我本該把丹·帕琪[10]抽打得像一輛破貨車般追著火車跑,但是,我的天啊,那又有什麼用呢?你見到過像我這樣的傻瓜嗎? 我敢向你打賭——如果此刻我斷了一條手臂,或者火車壓過我的腳——我也不會去看醫生的。我會就地坐下,讓傷口就這麼疼下去——我會這麼做的。 我敢向你打賭——如果我不喝醉,然後像個傻瓜似的去撒這個謊——或許就永遠不會當著這樣的女人的面撒謊。 我希望那個戴著溫莎領帶、手拿手杖的人能在這裡。我會把他揍成爛泥。打得他眼睛縫針。他是一個大傻子——他就是個傻子。 我不是一個傻子的話,你就去給我找個傻子來,我會辭掉工作,當個流浪漢,把我的工作給他。我對工作、賺錢,對給我這樣的傻子賺錢已經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