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氏文通 · 實字卷之四 同動助動四之四

馬建忠 《馬氏文通》
同動助動四之四 【5.7】凡動字所以記行也。然有不記行而惟言不動之境者,如「有」「無」「似」「在」等字,則謂之「同動」,以其同乎動字之用也。有不記行而惟言將動之勢者,如「可」「足」「能」「得」等字,則謂之「助動」,以其常助動字為功也。 【5.7.1】有、無 兩字,用法不一,有有起詞有止詞者,有有起詞而止詞則隱見不常者。若記人物之有無,而不明言其為何者所有、何者所無,則有止詞而無起詞者常也。「在」字必有起詞,而後系者為止詞、為轉詞無常。他同動如常例。 [706]禮大學: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物」與「事」,「有」之起詞;「本末」「終始」,皆其止詞也。 [707]孟樑上:庖有肥肉,*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四句「有」字,各有起詞與止詞也。 [708]莊秋水:夫物,量無窮,時無止,分無常,終始無故。——四句「無」字,各有起、止兩詞。 [709]左莊二十八:宗邑無主,則民不威;疆場無主,則啟戎心。——兩「無」字為讀同上。① [710]孟離下: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有」「無」二字對待為句,各有起、止兩詞。 間以「所」字合動字,繫於「有」「無」兩字之後以為止詞者,「所」字篇內已引證矣。 [711]禮大學: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忿懥」動字也,「所」字合之,置於「有」字之後,所以為其止詞也,猶雲「忿懥之事」了。故「所忿懥」三字合成為「有」之止詞。「有所恐懼」等句同解。 [712]史遊俠列傳序:此亦有所長,非苟而已也。 [713]又滑稽列傳:楚莊王之時,有所愛馬。② [714]又:世無遠有所之。 [715]漢食貨志: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 [716]又東方朔傳:竊有所恨,不勝大願。 [717]論八佾:君子無所爭。——「所爭」二字,「無」之止詞,猶雲「君子無爭之事」也。 [718]又: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猶雲「無所禱之處也,奧灶動乎哉!」 [719]漢高帝紀:高祖因狎侮諸客,遂坐上坐,無所詘。 [720]又蘇武傳:子為父死,無所恨。 [721]又陳湯傳:彼亡則無所之,守則不能自保。 [722]又於定國傳:論議無所拂。——諸引句皆以「所」字合於動字,置於「有」「無」兩字之後而各為其止詞也。 「有」「無」兩字後習用「以」字介詞以系動字於後,而止詞則隱而不書。 [723]孟樑上:『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以刃與政,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兩言「有以異」,又兩言「無以異」,「異」,動字也,以「以」字介於「有」「無」兩字之後,其實「有」「無」兩字之止詞隱而未書。「有以異乎」者,猶雲「果有何以相異」也。「無以異也」者,猶雲「實無何以相異」也。「何」字乃「有」「無」之止詞,今不明書,下同。 [724]荀子榮辱:知慮材性,固有以賢人矣,夫不知其與己無以異也。③ [725]易繫辭: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 [726]又: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其疏云:『聖人有其神妙以能見天下深賾之至理也』,『聖人有其微妙以見天下萬物之動也』,是則「有」之止詞乃「其神妙」與「其微妙」也,而「以」後諸字乃所以記「神妙」與「微妙」之功效耳。 [727]漢賈誼傳: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 [728]莊人間世:予其有以語我來! [729]韓送石處士序:先生有以自老,無求於人,其肯為某來耶? [730]論子張:無以為也,仲尼不可毀也。——猶雲「無事以為」也。 [731]莊逍遙遊:瞽者無以與乎文章之觀,聾者無以與乎鐘鼓之聲。——猶雲「瞽者無目以與」也,「聾者無耳以與」也。 [732]漢賈捐之傳:臣愚以為非冠帶之國,禹貢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無以為。 [733]史平原君列傳:得十九人,余無可取者,無以滿二十人。 [734]韓與崔羣書:仆無以自全活者。 [735]又上張僕射書:抑而行之,必發狂疾。上無以承事於公,忘其將所以報德者;下無以自立,喪失其所以為心。——諸引句,「有」「無」兩字後必有止詞隱而未書者,而後以「以」字為介,即以言所「有」所「無」字功用也。 間有以「與」字為介者,句法亦同。 [736]左哀八:魯雖無與立,必有與斃。——猶雲「魯雖無人與立,必有人與斃」也。是「人」字乃「有」「無」兩字之止詞,今雖不明書,而其意已顯然矣。 「有」字後緊接動字,則有「惟有」之解。 [737]論衛靈公: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殺」動字也,緊接「有」字,幷未間以介字,則作「惟有」之解。猶雲「志士仁人決不求生以害仁,惟有殺身以成仁而已。」「無」字作「不」字解者常也。 [738]孟公下: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猶雲「故君子惟有不戰而已,戰則必勝」也。 [739]左宣十五:受命以出,有死無霣。——猶雲「受君命以出,惟有死耳,決無廢墜君命之理。」 [740]又: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有」後緊接「斃」字,「斃」,動字也,「以國」者,所以狀「斃」也,此句內「有以」二字不連,不同前例,猶雲「城下之盟,寧以國斃,不能從也。」「寧」與「惟有」同意。 以上各節,所引「有」「無」兩字,皆有起詞。 凡記人物之有無,惟有止詞而無起詞,約指代字篇內,「有」「無」兩字或以為代字者,以其隱指某人故耳。今以「有」「無」兩字列於同動,故類及之。 [741]孟梁下:今有璞玉於此。——今以璞玉置之當前,於此見有璞玉焉,至何人有此璞玉則不言也。故「有」字見為無起詞者此也,而「璞玉」實為之止詞也。 [742]論語學而:有朋自遠方來。 [743]又子罕:有美玉於斯。 [744]又雍也:如有復我者。 [745]又先進:有民人焉,有社稷焉。 [746]又憲問: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 [747]又陽貨:不有博奕者乎? [748]孟子梁惠王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 [749]又滕文公上:有為神農之言者。 [750]又滕文以下:今有人日攘其鄰之雞者。 [751]又離婁下:有進而與右師言者,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 [752]又滕文公下:有童子以黍肉餉。 [753]又萬章上: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 [754]又滕文公下:有人於此。 [755]又盡心上:有事君人者∣有安社稷臣者。——等句,只言有其人耳,而並未言有於何人者,故皆無起詞。 以上所引「有」字,於約指代字篇內作為「某人」之解者,以其隱有「人」字故耳。 至[756]孟梁惠王下:王之臣有托其妻子於其友而之楚游者。——「王之臣」乃約數之母,非起詞也,猶雲「王臣之中有如是之人者。」 故[757]孟梁惠王下:古之人有行之者。 [758]孟離婁上: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等句,胥是道也。 [759]又滕文公上: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句內「上世」二字,非起詞,亦非約母,只記時之加語耳,不可不辨也。惟如是句法,鮮有用「無」字者。 [760孟樑上: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猶雲「仲尼徒中無人道及桓文之事」也,舍此則僅見矣。「無」字作為「無人」之解,此約指代字篇所以作為代字,使學者易於領悟,今既別以同動,故以類焉。 [761]莊逍遙遊:窮髮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魚焉,其廣數千里,未有知其修者。 [762]又: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 [763]又齊物論: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無也者,有未始有無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無也者。 [764]又則陽:有國於蝸之左角者曰觸氏,有國於蝸之右角者曰蠻氏。 [765]又:通達之中有魏,於魏中有梁,於梁中有王。 [766]又外物:周昨來,有中道而呼者。周顧視,車轍中有鮒魚焉。——諸「有」字句法同上。 [767]韓應科目與人書:今又有有力者當其前矣。 [768]又上張僕射書:其中不可者,有自九月至明年二月之終皆晨入夜歸。——諸「有」字同上。 「有」「無」兩字用以決事之有無者,亦惟有止詞而無起詞,其止詞概為讀。④且「有」「無」兩字,先後乎其止詞無定。 [769]禮大學: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所」字至「者」字,讀也,「有」之止詞,以其先乎「有」字,故加「之」字以代止詞;又以有弗辭「未」字,故「之」字先乎「有」字。 [770]又: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之」字所以指前讀也。前引兩句,「有」「無」兩字皆後乎讀,惟有止詞而無起詞也。曰「未有」,曰「無之」,皆決辭也⑤。 [771]又: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也。——猶雲「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未有也。」——後兩句同此。此「有」字則先讀矣,句意同前。 [772]論里仁:蓋有之矣。——「之」指前文,「有」者,決辭也。⑥ [773]又述而:蓋有不知而作之者。——句義同前。 [774]孟梁下:於傳有之。——「之」亦指上文。 [775]又公上:自生民以來未有夫子也。——「夫子」,止詞。 [776]又公下: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猶雲「君子而可以貨取者未之有也。」「焉有」者,設問以反決也。 至[777]孟子滕文公下云: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778]漢書司馬相如傳云:且夫王者固未有不始於憂勤而終於佚樂者也。——兩句,則「未有」兩字錯置於讀之間,猶雲「枉己者能直人者未之有也。」他句仿此。 [779]韓文歐陽生哀辭云:自詹以上,皆為閩越官,至州佐縣令者,累累有焉。——「有」字仍為決辭。⑦ 統觀諸所引者,所有「有」與「未有」,惟以決有無其事耳,故其事為止詞。而未言為何者所有,故無起詞。如此句法,固不勝書,而「無」字往往以「未有」二字代之,故罕見焉。「無」字代「不」字,常語也,此不載,載諸狀字篇內。 如句首不言「無」而言「不有」者,則往往有假設之辭。 [780]左僖十;不有廢也,君何以興! [781]又僖二十八: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上者,誰扞牧圉? [782]又文十二: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四引「不有」,挺接上文,皆在句首,解若「若無」之意。 至[783]又僖二十八云:以君之靈,不有寧也。——「不有」二字非在句首,則無「若無」口氣矣。 ○1這裡所說『兩「無」字為讀』,意即「無」字所在的「宗邑無主」「疆場無主」是讀。 ○2[713]「馬」是「有」的止詞,「所愛」是「馬」的修飾語,與他例不侔。 ○3此例引文不全,全文是:『小人莫不延頸舉踵而願曰:「知慮材性,固有以賢人矣!」夫不知其與己無以異也。』 ○4後「止詞」原誤為「起詞」,章氏失校。 ○5⑥⑦這裡所說「決辭」,指判斷的語氣,與【4. 4. 2】節所說「決詞」不同。 【5.7.2】 在 字言人物所處之境,同動也。其止詞則名字、動字皆可。然有介以「於」字者,有不介者,意無少異也。 無介字者。 [784]左桓六:季梁在,何益?——單言「在」字而無止詞,與內動無異。 [785]禮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三「在」之後,皆以動字承之,以明「大學之道」所在之事也。 [786]其後云: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所謂齊家在修其身者,云云。——諸「在」字與上同義。 [787]孟離上: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三引「在」字後皆以名字為止詞。 [788]又告上:所敬在此,所長在彼。——兩「在」字後以代字為止詞。 [789]史馮唐列傳:今吾每飯,意未嘗不在巨鹿也。——「巨鹿」地名,後於「在」字,而無介字以間之。 [790]左文元:楚國之舉,恆在少者。 [791]又宣十二:晉師在敖鄗之間。 [792]又:參之肉將在晉軍。 [793]又僖十五:羣臣敢在下風。 [794]韓上於襄陽書:其故在下之人負其能不肯諂其上,上之人負其位不肯顧其下。 [795]又送孟秀才序:其要在詳擇而固交之。——諸所引「在」字後,或為名,或為讀,或為頓,皆無介字。 介以「於」字者。 [796]史信陵君列傳:安在公子能急人之困也?——猶雲「公子能急人之困在於何也?」「安」狀字,有「於何」之解,此為「在」之轉詞。與 [797]孟子梁惠王上:惡在其為民父母也?——同一句法,「惡」然字,亦有「於何」之解。所引兩讀,各為「在」字起詞。 至[798]禮大學:心不在焉。——「焉」代字,解「於此」也,而為「在」之轉詞。 [799]漢鼌錯傳:安邊境,立功名,在於良將。——「於良將」,「在」之轉詞。 [800]史淮陰侯列傳:貴賤在於骨法,憂喜在於容色,成敗在於決斷。——三「在」字後所有名字,皆以「於」字介焉。 [801]左僖二十七: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於是」二字雖先「在」字,乃轉詞也。 [802]漢賈誼傳:俗吏之所務,在於刀筆筐篋。 [803]又:太子之善,在於早諭教與選左右。——兩引「在」字,其後一為名字,一為動字,皆有「於」字以介焉。 [804]韓黃家賊事宜狀:假如盡殺其人,盡得其地,在於國計不為有益。——「在」後名字,亦以「於」字為介。 「在」字之於句也,有不明書者。 [805]《秦策》: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猶言「在於朝」「在於市」也。 [806]《莊?達生》:人之所取畏者,袵席之上,飮食之間,而不知為之戒者,過也。——猶雲「人之所取畏者,在袵席之上,飮食之間」雲。此句並無介字,然則必有同乎動字者隱而未書,解以「在」字,於義最順。 【5.7.3】其它同動字為似、類等字。至如、若等字,雖為狀字,而其用與動字無異,亦可列入同動字也。① 似。 [807]論鄉黨:屛氣似不息者。——廣韻:『「似」,「類」也,「象」也。』故「不息者」,可為「似」之表詞。 [808]莊秋水: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稊米之在大倉乎?——「不似」二字,所以決言前後兩讀之不相同也。煞以「乎」字,則設問而為反決之辭。 [809]左宣十:『征舒似女。』對曰:『亦似君。』——兩「似」字後,一代一名。 [810]史曹相國世家:君似不及也。——然則「似」字後或為名字,或代字,或讀皆可,此其所以同乎動字也。 類。 [811]魏策:夫物多相類而非也,幽莠之幼也似禾,驪牛之黃也似虎,白骨疑象,武夫類玉,此皆似之而非者也。——三言「似」字,兩言「類」字,皆有相象之意,故兩字用法亦同。 [812]左莊八:曰:『非君也,不類。』——「不類」者,「不類君」也。 [813]國策:王類欲令若為之。——猶雲「王似欲令若為之」也。 [814]史酷吏列傳: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類後一讀,以為表詞。是則「類」字後或名字,或代字,或讀皆可。 然[815]漢書賈誼傳: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類」字疏作「皆」字,然解作「似」字,則辭意較婉,亦無不可。 [816]韓答崔立之書:退自取所試讀之,乃類於俳優之辭。——「類」後以「於」字為介,於義亦順。 然[817]昌黎為韓滂墓志銘則云:為文詞,一旦奇偉驟長,不類舊常。——則「類」字後並無「於」字為介矣。蓋「類」字後如系名字,可介「於」字,若讀,介以「於」字則不順也。 「如」字為用不一,而作「同」「若」之解者,其後皆有名、代等字以為止詞,或為表詞亦可,與動字無異,故列入同動字。「若」字亦然。 如。 [818]史黥布列傳:出就舍,帳御飮食從官,如漢王居。——「如漢王居」者,「與漢王居相同」也。 [819]又信陵君列傳:復博如故。——「如故」者,「與前無異」也。 [820]又高帝本紀:誠如父言,不敢忘德。 [821]又:項羽使人還報懷王,懷王曰:『如約。』——「如父言」者,「同父所言」也,「如約」者,「照所約」也。亦有「齊」「同」之意。 [822]又陸賈傳:太尉亦報如之。——「如之」者,「與之同」也。 [823]又項羽本紀:勞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賞。——「如此」者,「同前所云」也。 [824]論雍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不如」者,「不同」也,比辭也。是則凡言「如之何」「如何」「如是」等語,皆此例也。 若。 [825]史淮陰侯列傳:果若人言,狡兔死,良狗亨;高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天下已定,我固當亨。——「果若人言」者,「誠如人言」也。 [826]莊秋水:聞道百以為莫己若者,我之謂也。 [827]又:計人之所知,若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時,不若未生之時。——「若」與「不若」者,即「如」與「不如」也。是則凡言「何若」「曷若」者,均此矣。 ○1馬氏說:『至「如」「若」等字雖為狀字,而其用與動字無異,亦可列入同動字也』,這是說一個詞可以同時屬於兩個詞類,這種說涯非常不妥。如果要把這幾個字分屬兩個詞類,應該以用法不同為根據。如果它後面有名、代字(包括用叫名字的讀)做止詞(包括承上省略)或轉詞,它就是動字;如果它後面是動字、靜字(包括末了帶可作「似的」講的「者」字),它就是狀字。 助動字 【5.8】「可」「足」「能」「得」等字,助動字也。不直言動字之行,而惟言將動之勢,故其後必有動字以續之者,即所以言其所助之行也。 【5.8.1】可、足兩助動字後,所續其它動字,概有受動之解,前有證矣。然既曰助動字矣,則所助動字或為受動,或為內、外動諸字,亦無不助也。 [828]孟樑上:不違農時,榖不可勝食也;數*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目也。——「可」字後續以「勝食」「勝用」等動字,皆受動也。 [829]莊齊物論: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使」字後於「可」字,受動也。 [830]孟樑上:王之所大欲,可得聞與?——「得聞」者何?「大欲」也。故「得聞」外動字也,①「可」字助之。 [831]又離下: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坐內動字也,「可」字助之。 [832]莊天運:名,公器也,不可多取。——「取」外動字也,「可」字先之。 [833]韓論淮西事宜狀:兵之勝負,實在賞罰,賞厚可令廉士動心,罰重可令凶人喪魄,然可集事。不可愛惜所費,憚於行刑。——凡四引「可」字,皆助外動字也。「然可」者,猶雲「然後可」也,此唐人公文語也。 [834]孟公下:其心曰『是何足與言仁義也』云爾。——「足」字後續以「言」字,亦受動也。 [835]左宣十二:戰而不捷,參之肉其足食乎?——「食」字後於「足」字,亦受動也。 [836]左昭十二:是四國者,專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所畏者「四國」也,「足」字助之,「畏」字亦可視同受動。 [837]韓董公行狀:凡所謀議於上者,不足道也。 [838]又薦侯喜進士狀:此乃市道之事,又何足貴乎? [839]又論淮西狀:太山壓卵,未足為喻。——凡「足」後動字,概為受動,故重引以明之。 [840]韓上張僕射第二書:諫不足聽者,辭不足感心也;樂不可舍者,患不能切身也。——「聽」「感」在「足」後,②「舍」在「可」後,皆成受動。 總之,凡動字後乎「可」「足」助動字後,皆可轉為受動有如此者。「得」字後之動字亦然,然不常見。 [841]左閔二:先為之極,又焉得立?③——「焉得立」者,即「何得見立為太子」也,故「立」字在「得」字後,亦轉為受動矣。④ 此以上言「可」「足」兩助動字。 ○1「聞」為外動字,不包括「得」。 下[859]「可得食」,馬氏解作『「可」「得」兩助動字連用』。是。 ○2此句「聽」後原缺「感」字,今補。 ○3[841]宜屬【5.8.3】節。 ○4這一節原來引例次序混亂,今作適當調整。馬氏對這些例句中主要動詞的性質,有的說是受動,有的說是外動,還夾雑一個內動,有點顛來倒去,並且所定性質又不盡恰當。[828]「勝食」「勝用」的「勝」是外動;[834]的起詞是代字「是」,對於它,「言」不是受動;[832]的起詞是「名」,對待它,「取」不是外動而是受動;[839]「為喻」的「為」不是受動而是所謂斷詞(決詞)。 【5.8.2】凡動字為能字所助者,概非受動,以「能」字明有使然之意。 [842]孟樑上:孰能一之?——「一」,外動字,後乎「能」字,有「使之為一」之解。 [843]又告下:我能為君闢土地,充府庫。——「能辟」「能充」者,皆有「使然」之意。 [844]左隱十一: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餬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 [845]左宣十二: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846]莊秋水:至德者,火弗能熱,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獸弗能賊。非謂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寧於禍福,謹於去就,莫之能害也。——諸引「能」字,所助者皆外動字也。 [847]禮中庸: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云云。——「能盡其性」者,猶雲「設如能盡其性」也。經生家即以「能」字有假設之意。不知凡挺接之句,或重迭前文,如「能盡其性」之類,皆寓有假設之語氣,不必以用「能」字為然也。 [848]左昭二十六:能貨子猶,為高氏後,粟五千庾。 [849]韓平淮西碑:予不能事事,其何以見於郊廟! [850]又董公行狀:彼不能事君,能以臣事公乎?公能事彼,而有不能事君乎?——諸引讀,所有「能……乎」,皆有假設口氣。 [851]又上張僕射第二書:進若習熟,則無危墮之憂,退能便捷,則免激射之虞。——經生家以句內「若」「能」兩字互用,即以「能」解「若」與「若使」之明證,蓋刻舟膠柱之見也。 「唯」「能」二字連為常,前論「為」字,意有未盡,今更引以明之。 [852]禮中庸:唯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云云。——「為能」二字相連與上「唯」字相應,中庸習用之。蓋「為」字斷辭也。 [853]孟子梁惠王上:惟士為能。——一句,與此正同。 [854]莊秋水:雖然,夫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故以眾小不勝為大勝也。為大勝者,唯聖人能之。①——此與中庸句法少異。 [855]又知北游:唯無所傷者,為能與人相將迎。 [856]吳語:越滅吳,上征上國,宋鄭魯衛陳蔡執玉之如皆入朝。夫惟能下其羣臣以集其謀故也。——兩引「唯」「能」之句,一有「為」字,一無之。 ①[854]中兩「能」字,至少第二個「能」字應是外動字,非助動字。 【5.8.3】得。 [857]孟公下: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 [858]又:得侍同朝甚喜。——「得」解如「能」字,故「已」「侍」兩字,皆為「得」字所助也。 [859]左宣十二:不捷,參之肉將在晉軍,可得食乎!——「可」「得」兩助動字連用,並助「食」字。 [860]又襄三十一:逢執事之不閒而未得見,又不獲聞命,未知見時。 [861]又昭元:若野賜之,是委君貺於草莽也,是寡大夫不得列諸卿也。不寧唯是,又使圉蒙其先君,將不得為寡君老,其蔑以復矣。 [862]韓論淮西狀:農夫織婦不得安業。 [863]又行難:吾不忍赤子之不得乳於其母也。——「得」字後諸動字概為外動而為所助也。① ○1馬氏說[860]以次諸例『「得」字後諸動字概為外動』,很成問題。 [860]的「見」如作「接見」講,是受動,[861]的「老」依舊注作「稱老」講,則是內動,[863]的「乳」作「餵奶」講,是受動。 【5.8.4】助動之後,往往介以「以」字而直接所助之動字者,明其所以助也。 可以 [864]孟梁下:然則小固不可以敵大,寡固不可以敵眾,弱固不可以敵強。——「小固不可以敵大」者,猶雲「小固不可以之敵大」也。「以之」者,即「以小」也。「之」代「小」字,而為「以」字之司詞,為其見於上文,故不書明,詳於介字篇。①「敵」,外動字,為「可」字所助。下二句仿此。 [865]又梁下:吾何修而可以比於先王觀也?——「可以比」者,猶雲「可以所修者比」也。「以」之司詞已見上文,故不書。然有書明者。如: [866]孟公下: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一句,猶雲「焉有君子而以貨可取」也,「貨」為「以」之司詞。至如 [867]又公下:不識王之不可以為湯武,則是不明也。 [868]又滕上:今滕絕長補短,將五十里也,猶可以為善國。 [869]又萬上: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諸句,「以」字司詞,皆其句之起詞也。②如是,以「以」字為受動字,亦無不可,蓋「以」字可作「用」字解。 [870]左隱十一: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我不可以後之」者,猶雲「不可以我後之」也,與前引同。 [871]又昭十五:吾不可以欲城而邇奸,所喪滋多。——「以」之司詞在上文。 [872]秦策:寡人聞之,毛羽不豐滿者,不可以高飛;文章不成者,不可以誅罰;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政教不順者,不可以煩大臣。 [873]齊策:蘇秦之事,可以請行,可以令楚王亟欲下東國,可以益割於楚,可以忠太子而使楚益入地,可以為楚王走太子,可以忠太子使之亟去,可以惡蘇秦於薛公,可以為蘇秦請封於楚,可以使人說薛公以善蘇子,可以使蘇子自解於薛公。 [874]史淮陰侯列傳:臣聞敗軍之將,不可以言勇,亡國之大夫,不可以圖存。 [875]莊秋水:梁麗可以沖城而不可以窒穴,言殊器也。 [876]又養生主: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877]又至樂:褚小者不可以懷大,綆短者不可以汲深。 [878]又馬蹄: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 [879]又在宥:敢問治身奈何而可以長久?——諸所引句,「可」後「以」字,其司詞非其起詞,即其前文,故不重書也。「可以」兩子,經籍習用有如此者。 足以。 [880]孟樑上:吾力足以舉原鈞,而不足以舉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則王許之乎?——「力足以舉」者,猶雲「以力足舉」也。「以」字司詞,仍為起詞,與「可」字後「以」字無異。 [881]又萬下: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祿足以代」者,即「其祿足以之代」也。 [882]左隱五: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 [883]楚語:圉聞國之寶六而已。明王聖人能制議百物以輔相國家,則寶之;玉足以庇蔭嘉榖,使無水旱之災,則寶之;龜足以憲臧否,則寶之;珠足以御火災,則寶之;金足以御兵亂,則寶之。山林藪澤足以備財用,則寶之。若夫*囂之美,楚雖蠻夷,不能寶也。 [884]史項羽本紀: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 [885]又汲鄭列傳:然御史大夫張湯,智足以拒諫,詐足以飾非。 [886]又貨殖列傳: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費。 [887]莊秋水:由此觀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細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窮至大之域? [888]又人間世:夫支離其形者,猶足以養其身,終其天年,又況支離其欲速則不德者乎! [889]史趙世家: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學不足以制今。 [890]莊知北游:生者喑醷物也,雖有壽夭,相去幾何;須臾之說也,奚足以為堯桀之是非? [891]又在宥:而佞人之心,翦翦者又奚足以語至道!——諸引句,「足」字後「以」字司詞,皆不明書。 能以。 [892]孟公上:曰:『有。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諸侯,有天下。』——「皆能以朝諸侯」者,猶雲「皆能以百里之地朝諸侯」也。蓋所能「朝諸侯」者,徒以有「百里之地」也。「以」字司詞見於上文,故不書明,與「可」「足」兩助動後「以」字相同。 [893]又離上: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能以」與「足以」對用,用法無異。 [894]左僖二十七: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 [895]莊天道: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於臣。 [896]荀子議兵:弓矢不調,則羿不能以中微。——三引「能以」皆同上。 得以。 [897]史叔孫通列傳:秦以不早定扶蘇,令趙高得以詐立胡亥,自使滅祀。——「得以詐立」者,猶雲「以不早定扶蘇之故,趙高能詐立」也。「得以」與「能以」同解。惟「得以」兩字,經史不習見,故不多引。 ○1此指【7.3.3】節。 ○2[869]「可」與「以」不連,「以」字司詞是「其方」,不是句的起詞。 【5.8.5】又助動諸字,亦可單用,而無其它動字為續者,蓋所助動字已見前文,故不重言也。前文無所助動字而亦單用者,則非助動字矣。 「可」字單用。 [898]孟梁下:臣弒其君可乎?——「可乎」者,「可弒其君乎」也。「弒」字在前,故「可」字雖單用,而其後當有「弒」字意,不言而喻。 [899]又樑上:曰:『何由知吾可也?』——「可」字後有「保民」之意。 [900]左宣十一: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 [901]又襄二十七:天生五材,民幷用之,廢一不可。 [902]又昭五:可。苟有其備,何故不可? [903]又定元:若從君者,則貌而出者入可也,寇而出者行可也。 [904]又莊九: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 [905]又僖二十二: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 [906]莊秋水:然則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 [907]史李斯列傳:必秦國之所生然後可。 [908]又廉頗列傳: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 [909]又屈賈列傳:推此志也,雖與日月爭光可也。 [910]漢賈誼傳:今而有過,帝令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死可也,滅之可也。若夫東縛之,系紲之,輸之司寇,編之徒官,司寇小吏,詈罵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眾庶見也。 [911]論先進: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諸所引「可」字,或殿助字,或否,無不單用,而所助動字既在前文,故不重言也。 「足」字單用不常見。 「能」字單用。 [912]左文元:『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兩答所問,一曰「不能」,一曰「能」,「能」字皆單用。蓋茨所助動字即「行」字,已在前文,故不重言耳。 [913]孟告下: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能」者,即「徐行」耳。 [914]左昭十二:『若問遠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對曰:『能。』——一問一答,「能」字單用同上。 [915]秦策:一年之後,為帝若未能,於以禁王之為帝有餘。——「未能」者,「未能為帝」也,倒用法。 [916]莊秋水:雖然,夫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與孟子「徐行」句同法。 [917]論語憲問: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亦此例也。 「可」「得」連用與「得」字單用。 [918]孟公下:前日願見而不可得。 [919]又滕上:然後中國可得而食也。① [920]又滕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 [921]又告下:國欲治,可得乎? [922]史刺客列傳:秦兵旦暮渡易水,則雖欲長侍足下,豈可得哉!——「可得」兩字連用為常。 [923]孟盡上:見且由不得亟,而況得而臣之乎!——「得」字單用。惟「臣」為「得」字所助,間以「而」字,另有例也。 [924]左襄二十七:若保是言也,欲辭福祿得乎?——「得」字單用,猶雲「能辭福祿乎」。 [925]又昭三十一:事君,臣之所不得也,敢逃刑命! [926]又襄十四:夫二子者,或*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兩引「得」字同上。 ①[919]「得」助「食」,間以「而」字,與下[923]同。 【5.8.6】「可」「足」二字,間有用如靜字者,則非助動字矣。 [927]左隱元:子封曰:『可矣。』 [928]又:公聞其期,曰:『可矣。』——「可矣」者,言其時之可也,故「可」字用如表詞。 [929]漢朱雲傳:臣得下從龍逄比干游於地下足矣。——「足矣」者,亦表詞也。 [930]孟告下:地非不足也,而儉於百里。——「足」字雖有受動之意,①而用如表詞。 [931]漢文帝紀:太僕見馬遺財足。 [932]史張釋之列傳:法如是足也。——同上。 ○1此「足」為「充足」義,無受動之意。 【5.8.7】然「可」「足」「能」「得」諸字用如外動字者常也。① [933]史汲鄭列傳:使人可其奏。——所「可」者「其奏」也,故「可」為外動字。 [934]韓柳州廟碑:吾侯聞之,得無不可於意否?——猶雲「吾侯於意得無不以所聞之事為可」也。是恐其所不可者為所聞之事也,故「可」字止詞隱寓上文。 [935]孟樑上:為肥甘不足於口與?輕暖不足於體與?——「足」字用如內動字,故「於口」「於體」其轉詞也。 [936]燕策:於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馬至者三。——「不能期年」者,「未及期年」也,此「能」字之又一解也。 至「得」字之為外動字,經書習見,不勝引也。 ○1本節頭上說是「可」等常用如外動,但所舉例中,[933]的「可」,[936]的「能」可說是用如外動;[934]的「可」,[935]的「足」似均為靜字,應屬上【5.8.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