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氏文通 · 實字卷之三 賓次三之三

馬建忠 《馬氏文通》
賓次三之三 【3.3】名、代諸字,凡為動字之止詞與為介字之司詞者,則在賓次,已詳言矣。又句讀中,凡名字用以記地、記時、記價值、記度量、記里數,類無介字為先者,皆可視同賓次。今且臚證於下。 【3.3.1】記地之式有四:一,所在之地;二,從來之地;三,所經之地;四,所至之地。①史籍中記所在之地與所至之地,間無介字為先,故所記之列於賓次。② 記所在之地。 [156]史大宛列傳:於是天子始種苜宿、蒲陶肥饒地。——「肥饒地」者,記所種之地也,猶言「種之於肥饒之地」。今無介字以先之,「肥饒地」視同賓次。 [157]又張耳陳余列傳:項羽為天下宰不平,盡王諸將善地,徙故王王惡地。——「善地」「惡地」者,猶言「王之於善地惡地」也。 [158]又刺客列傳:見燕使者咸陽宮。——「咸陽宮」,猶言「見之於咸陽宮」也。 [159]又項羽本紀:於是楚軍夜擊坑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新安城南」者,「坑之於新安城南」也。 [160]莊逍遙遊:立之塗,匠者不顧。——「立之塗」者,「立之於塗」也。 以上所引,皆記所在之地。 記所至之地。 [161]史遊俠列傳:及徙豪富茂陵也,解家貧不中訾。——「徙豪富茂陵」者,猶言「徙之於茂陵」也。此記所至之地,亦無介字為先。 [162]漢高帝紀: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驪山。——「送之於驪山」也。 其它記地之式,有介字、動字為先者,無庸贅論。 ○1參【5.4】節與【10.4.1】節。 ○2此處用「故」字,似乎『無介字為先』是列於賓次的原因,下【3.3.2】【3.3.4】節所說皆與此相同。但上文說『凡為動字之止詞與為介字之司詞者,則在賓次』,第二章(代字章)也舉了很多例子。 【3.3.2】記時之式有四:一,事成之時;二,既往之時;三,幾時之久;四,未來之時。凡此四時,類無介字為先,故亦列於賓次。 [163]莊庚桑楚:南榮趎贏糧七日七夜,至老子之所。——「七日七夜」,記路程之久。 [164]又徐無鬼:子不聞夫越之流人乎?去國數日,見其所知而喜。去國旬月,見其所嘗見於國中者喜。及期年也,見似人者而喜矣。——「數日」「旬月」「期年」等語,皆記去國久也。 [165]左僖二十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十九年」者,記既往至今之時也。 [166]莊養生主: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十九年」者同上。① [167]漢李廣傳:將軍其率師東轅,彌節白檀,以臨右北平盛秋。——「盛秋」者,諭以日後師至之日也。② [168]漢賈誼傳:是時賈生年二十餘,最為少。——「是時」與「二十餘」者,皆記時也。③ [169]莊逍遙遊: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宿」與「三月」皆記聚糧之久也。 [170]史張釋之傳:張廷尉事景帝歲余。——「歲余」者,記所事之久也。 [171]漢傅常等傳:元始中,錄功臣不以罪絕者。——「元始中」,記其時也。 至於春秋之記年月日,與傳中之追記一事而言「初」者,皆記其時也。 [172]論語子路:三年有成∣為邦百年∣教民七年。——則記始終成事之久。 經史記事,所在皆有,皆無介字為先,故以列於賓次。 ①[166]「刀」後無動字,「十九年」應認為是語詞。 ②楊云:王氏漢書補註引王先慎說云:『「臨盛秋」即後世所謂「防秋」。唐書邢君牙傳:「田神功為兗鄆節度使,使君牙將兵屯好畤防盛秋」是也。』案:王說是也。據此,則「盛秋」乃動字「臨」字之止詞,與尋常記時間之詞不同。 ③楊云:「二十餘」乃以滋靜字為「年」之表詞,非是記時之詞,不當與「是時」並論。 【3.3.3】又記地記時之語,率用「上」「下」「左」「右」「內」「外」「中」「間」「邊」「側」等字,綴於地名、人名、時代之下,概無介字為先。蓋「上」「下」「內」「外」諸字,即所以代介字之用,故泰西文字遇有此等字義,皆為介字。 [173]漢陸賈傳:居蠻夷中久,殊失禮義。——「蠻夷中」,言所處之地。 [174]又: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乎?——其一「馬上」者,言其處也。 [175]又:賈以此游漢廷公卿間。——「間」者同上。 [176]史叔孫通傳:何足置之齒牙間?——「間」者同上。 [177]又:為綿蕞野外習之。——「野外」者,亦言處也。 [178]韓張中丞後傳敘: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處其下。——「巡上」「其下」者,皆指所處之位也。 [179]齊策:臣之所聞,攻戰之道非師者,雖有百萬之軍,北之堂上,雖有闔閭吳起之將,禽之戶內,千丈之城,拔之尊俎之間,百尺之沖,折之袵席之上。——曰「上」曰「內」曰「間」曰「上」者,皆言其所也。 [180]史魏其列傳:所賜金陳之廊廡下。 [181]又:屏居藍田南山下。①——兩言「下」,皆指其處也。 [182]又匈奴傳:天子自將兵待邊。——「邊」字單用,亦記地也。② [183]又張耳陳余列傳:遣人追殺王姊道中。——「道中」者,指其處也。 [184]又淮陰侯列傳:斬成安君泜水上。——「泜水上」者,記地也。 [185]又信陵君列傳:公子起為壽侯生前。——「侯生前」者,指處也。 [186]又刺客列傳:卒於邑悲哀而死政之旁。——「政之旁」,言死之所也。 [187]莊逍遙遊:楚之南有冥靈者。 [188]又:窮髮之北有冥海者。 [189]又:翱翔蓬蒿之間。 [190]又:往見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陽。——「南」「北」「間」「山」「陽」諸字,皆指其所也。③ [191]又徐無鬼:久矣夫,莫以眞人之言謦欬吾君之側乎!——「側」者,亦指處也。 [192]漢張禹傳:上親拜壽禹床下。——「床下」者,指其處也。 [193]又外戚傳:手書對牘背。——「對牘背」者,記手書之處。 [194]又路溫舒傳: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下」者,指其處也。 [195]韓送楊少尹序:於時公卿設供張,祖道都門外。——「外」者,亦指其所也。 [196]莊秋水:我知之濠上也。——「濠上」記地。 [197]史陸賈傳:一歲中往來過他客,率不過再三過。——「一歲中」者,猶雲「於一歲之中」也。 [198]漢王尊傳:一尊之身,王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三期之間」,亦言其時之久也。 [199]莊庚桑楚:千世之後,其必有人與人相食者也。——「千世之後」指將來之時也。 [200]韓新修滕王閣記: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數日之間」同上。 [201]左成九:莒恃其陋而不修城郭,浹辰之間,而楚克其三都,無備也夫!——「浹辰之間」亦同上。④ [202]韓送殷員外序:酒半……云云。——「酒半」者,宴會之中也。⑤ 以上所引「中」「外」「間」「後」「半」諸字,皆以記時,而無介字先之者。 [203]莊秋水: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濠梁之上」記地,而先以「於」字為介。 [204]又庚桑楚:吾語女,大亂之本,必生於堯舜之間。——「堯舜之間」記時。 [205]漢汲鄭傳:黯質責湯於上前。——「上前」記其處。 [206]史平原君列傳:公相與歃此血於堂下。——「堂下」者,指其所。 以上所引「上」「下」「間」等字,皆記地記時,更以介字先之者。 ○1章云:此為漢書竇嬰傳文,史記「下」上有「之」字。 ○2楊云:此「邊」字謂「邊境」,已獨立成一名詞,不當與附在名詞之下之「上」「下」「左」「右」「內」「外」等詞並論。 ○3楊云:「山」字與「南」「北」「間」「陽」諸字,虛實不同,不當並列。 ○4楊云:「千世之後」,固指將來之時。韓文與左傳皆敘已然之事實,何乃雲『同上』耶? ○5「半」是數詞,與「上」「下」等不同。 【3.3.4】凡記價值、度量、里數之文,皆無介字為先,故以列於賓次。 [207]莊田子方:背逡巡,足二分垂在外。——「二分」者,言足垂石外之度也。 [208]又逍遙遊:請買其方百金。——「百金」者,言買方之價也。 [209]史陸賈傳:賜陸生橐中裝直千金。——「千金」言橐金所值之價也。① [210]漢東方朔傳:朱儒長三尺余,奉一囊粟,錢二百四十。——「三尺余」「一嚢」及「二百四十」,凡皆言度量也。 [211]又霍光傳:長財七尺三寸。——「七尺三寸」,言身度也。 [212]史晏子列傳:今子長八尺,乃為人仆御。——「八尺」者,亦言身度也。 [213]莊達生:孔子觀於呂梁,縣水三千仞,流沫四十里。——「三千仞」言度,「四十里」言裡。 [214]史十二諸侯年表序:齊晉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或百里,或五十里。——「百里」「五十里」,言所封之里數。 [215]又馮唐傳: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差六級。——「六級」者,言所差之度。 [216]又魏其列傳:生平毀程不識不直一錢。——「一錢」者,言所直也。② [217]又貨殖列傳:自*雍以東至河華,膏壤沃野千里。——「千里」者,言沃野之里數也。 [218]漢李廣傳:未到匈奴陳列二里所止。——「二里所」者,二里余也,言相間之里數也。 [219]史留侯世家:父去里所。——「里所」同上文。 [220]漢溝洫志:水適至堤平,計出地上五尺所。——「五尺所」言出地之度也。 [221]又趙充國傳: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萬餘枚,皆在水次。——「六萬餘枚」言伐木之數也。 [222]史廉頗列傳:廉頗為之一飯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馬,以示尚可用。——「斗米」「肉十斤」③者,言所食之量也。 [223]又大宛列傳:烏孫在大宛東北可二千里。——「二千里」者,言相去之里數也。 [224]又:控弦者可一二十萬。——「一二十萬」言數也。 [225]又留侯世家:為鐵椎,重百二十斤。——「百二十斤」,記量也。 [226]漢外戚傳:昏夜平善,鄉晨傅絝襪,欲起,因失衣,不能言,晝漏上十刻而崩。——「十刻」者,記漏度也。 [227]又賈山傳:又為阿房之殿,殿高數十仞,東西五里,南北千步。——「數十仞」言高度也,「五里」「千步」,言廣袤之度也。 [228]又: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五十步」廣度也,「三丈」者,相間之度也。 上引諸書,或言價,或言度、量、里數,皆無介字為先者,故以列於賓次。 ①②楊云:「直」是外動字,「千金」「一錢」乃止詞,本不當有介詞,馬氏列入無介字為先者,不合。 ③「斗米」應作「斗」,「肉十斤」應作「十斤」。 【3.3.5】更有名字不為起詞而置先動字,或言所事之緣由,或言所用之官,或狀形似者,皆可視同賓次。 [229]史陸賈傳:乃病免家居。——「病」者,因「病」而「免」,言「免」之緣由也。「家」者,言所居之處,狀其「居」也。「病」「家」二字,名也,而各在「免」「居」兩動字之先,既非起詞,故視同賓次。 [230]又留侯世家:陛下輕士善駕,臣等義不受辱。——「義」者,言「不受辱」之故也,余同上。 [231]又商君列傳:我言若,王色不許我。——「色」者,王所見於面者,以見其「不許」也。 [232]又禮書:二者心戰,未能自決。——「心戰」者,交戰於心中也。 [233]莊知北游:故九竅者胎生,八竅者卵生。——「胎」「卵」者,言所從生也。 [234]漢萬石君傳:萬石君必朝服見之。——「朝服」者,言往見之容也。 [235]史魏其列傳:乃效女兒呫囁耳語。——「耳語」者,以「耳」與「語」也。 [236]又:腹誹而心謗。——「腹」「心」者,所用之官司也。 [237]又平原君傳:十九人相與目笑之。——「目」者,所以「笑」也。 [238]又:毛遂左手持盤血而右手招十九人曰。——「左手」「右手」者,皆所以為事也。 [239]韓上於相公書:手披目視,口詠其言,心惟其義。——「手」「目」與「心」,皆所用之官司也。 [240]又潮州謝表:故遣刺史面問百姓疾苦。——「面問」者,猶身親問也。 [241]又進學解:先生口不絕吟於六藝之文,手不停披於百家之編。——「口」「手」同上。 [242]漢萬石君傳:因長老肉袒固謝罪,改之乃許。——「肉袒」者,形「謝罪」之狀也。 [243]漢汲鄭傳:黯褊心不能無少望。——「褊心」者,言所以「望」之故也。 [244]史信陵君傳:公子威振天下。——「威」者,所以「振天下」者也。 他如屈原傳之「蟬蛻」,賈誼過秦論之「席捲」,韓文之「蜂屯」「蟻雑」「刃迎」「縷解」「神思」「鬼設」等語,諸名之先於動字者,皆所以狀之也,故視同賓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