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氏文通 · 實字卷之二 接讀代字二之四

馬建忠 《馬氏文通》
接讀代字二之四 【2.3】接讀代字,頂接前文,自成一讀也。字有三:一「其」字,獨踞讀首。二「所」字,常位讀領。三「者」字,以煞讀腳。三字所指,不一其義,而用法殊焉。 【2.3.1】其字領讀,獨踞其首,用法有二:一在主次,一在偏次。 【2.3.1.1】「其」在主次者,有前詞為名而「其」字頂接者。 [323]史十二諸侯年表序:齊晉秦楚,其在成周微甚。——「齊晉秦楚」,四國本名也,「其」頂指之,合「在成周」三字以成讀,「其」乃主次也。「微甚」者,「齊晉秦楚」之表詞也。如是「其在成周」四字一讀,參於句中。以下所引皆仿此。 [324]韓原毀:古之君子,其責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輕以約。——兩「其」字皆頂指「古之君子」,余同上。 [325]又原道:噫,後之人,其欲聞仁義道德之說,孰從而聽之?——「其」字指「後之人」,而為「欲聞」之主次。「孰從而聽之」者,猶雲「後之人從何人而聽之」也.「孰」字賓次先置,其例見後。 [326]荀子議兵: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烮。劫之以埶,隱之以阸,忸之以慶賞,鰍之以刑罪,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斗無由也。——「其」字兩用,直頂「秦人」。 [327]韓送文暢師序:浮屠師文暢,喜文章,其週遊天下,凡有行,必請於搢神先生,以求詠歌其所志。——兩「其」字,第一「其」字,直指「文暢」,而為「週遊」之主次,以成一讀。 [328]又師說:古之聖人,其出人也遠矣,猶且從師而問焉。——「其」字直接「古之聖人」。 [329]又張中丞後敘:二公之賢,其講之精矣。——「其」字直接「二公」。 【2.3.1.2】有前詞為代字而「其」字直接者。 [330]莊秋水:此其過江河之流,不可為量數。——「其」頂接「此」字。「此」,代字也,今為前詞,「其過江河之流」為讀,「不可為量數」為句,而「此其」二字連用,似成一語,細按之,則各為句讀之主次。 [331]又:此其比萬物也,不似毫末之在於馬體乎?——法同。 下引「是其」「彼其」皆同「此其」。 [332]荀子榮辱:是其為相縣也,機直夫芻豢稻梁之縣糟糠爾哉! [333]莊駢拇: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彼其」二字相連,而第二句則「彼」字不用,惟用「其」字。是則「彼其」二字,各為主次而非一語也明矣。然則「此其」與「是其」亦當然矣。此句「彼」字乃句中之賓次,今先置焉,又以「之」字重指。此例詳後。 [334]莊人間世:且也彼其所保其所與眾異,以義譽之,不亦遠乎! [335]韓答尉遲生書:後其得之,必有以取之也。 [336]左哀十一:夫其柔服,求済其欲也。 [337]漢東方朔傳:是其不可一也。——所用「彼其」「夫其」「是其」皆同上。 [338]韓送齊暤下第序:古之所謂公無私者,其取捨進退,無擇於親疏遠近,惟其宜可焉。——「者」亦代字,「其」字直接。 [339]荀子議兵: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無禮義忠信,焉慮率用賞慶刑罰埶詐,除阸其下,獲其功用而已矣。——「者」「其」二字相接,各為句讀。① ①章云:此句應與上文『不足以盡人之力致人之死』連屬,馬氏刪去「也」字,以之屬下句,而謂『「者其」二字相接』,大誤。 今案:章說是,惟引文不全,不便理解。全文為:『凡人之動也,為賞慶為之,則見害傷焉止矣。故賞慶刑罰埶不足以盡人之力、致人之死、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無禮義忠信,焉慮率用賞慶刑罰埶詐除阸其下,獲其功用而已矣。大寇則至,使之持危城則必畔,遇敵處戰則必北……』 【2.3.1.3】有前詞在前句,而「其」字指之以綴其後者,蓋皆以「其」字為讀之主次也。 [340]孟離下: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有人於此」為句,「其」指其人,自成一讀以附之。 [341]漢刑法志:有君如是其賢也。——「有君」為句,「其」指「君」,猶雲「有君其為賢也如是」。① [342]莊德充符:平者,水停之盛也,其可以為法也,內保之而外不盪也。——「平」者,水平也,「其」指「水平」,自為一讀,而成下句之起詞。 ①案:【7.1.3】亦引此例,但彼處認為句中「其」字『加否與文義無涉』,說與此異。參[7.1.3]節注③。 【2.3.1.4】「其」字在偏次也,前詞先置,而「其」字下必接名字,「其」字冠讀首以頂指焉。間有所指前詞或空寄句首,而不必自為句讀者,如是則「其」字與前詞若相連屬者然。總之,接讀「其」字,以「其」與前詞緊接,而又自為一讀,故以別於指名「其」字耳。 [343]左僖七:夫諸侯之會,其德刑禮義,無國不記。記奸之位,君盟替矣。——「其」者頂指「諸侯之會」也,猶雲「會中所有之德刑禮義,無國不記之」也,故「其」字為偏次,而「其德刑禮義」為「記」之止詞,今先置焉。其例見後。 [344]孟盡上:君子居是國也,其君用之,則安富尊榮。——「其」指「君子」,而附於「君」,以領一讀。① [345]史遊俠列傳: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今遊俠」三字單置於首,「其」字附於名以頂指焉,迭成數讀,直至「赴士之阨困」,然後續書「既已存亡死生矣」一句,上接「今遊俠」之起詞,猶復迭拖數句。句讀起伏,聲調婉轉,最為可法。 [346]韓贈崔復州序:雖然,幽遠之小民,其足跡未嘗至城邑,苟有不得其所,能自直於郷里之吏者鮮矣,況能自辨於縣吏乎?能自辨於縣吏者鮮矣,況能自辨於刺史之庭乎?——「幽遠之小民」五字,乃「能自辨於縣吏」句之起詞,②今置於首,以「其」字附於「足跡」,直接以領讀,間於其中,文勢展宕,下續兩句,再跌一層,可法。 [347]孟滕下:梓匠輪輿,其志將以求食也。——「其」附「志」字,在偏次。直接「梓匠輪輿」。惟「梓匠輪輿」後無坐動以為句,則四字空而無著。實則於義當雲「梓匠輪輿之志」,又不成痂,故用「其」字,所以緩其氣也。 [348]韓送楊少尹序:今楊與二疏,其意豈異也?——句法與上同。 [349]又師說: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其」字之用,亦與上同。 [350]史老莊列傳:子所言者,其人與骨皆已朽矣,獨其言在耳。——「者其」二字連用,「其」在偏次。 ○1楊云:「其」指上文「國」字,非指「君子」。 ○2「幽遠之小民」首先應是「能自直於郷里之吏」之起詞,然後為「能自辨於縣吏」之起詞,承前省。 【2.3.2】所字常位領讀,或隸外動,或隸介字,而必先焉。讀有起詞,「所」字後之。 [351]莊天運: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人之所引」,讀也,「所」,指「彼」,「引」,外動也,「所」為「引」之止詞而先焉。「人」者,讀之起詞,而「所」後焉。故「所」適居一讀之領,常也。「非引人也」句,「彼」其起詞也。 [352]禮大學:孝者,所以事君也。——「以」介字,「所」隸焉而居其先。余同上。 「所」字必居賓次,其用法視其前詞之先後有無為別。 【2.3.3.1】前詞先乎「所」字者,有近與「所」字相連者焉,有遠在前文者焉。而其近者則有為名字焉,有為代字焉,要當各為疏證者也。 前詞為名字。 [353]漢食貨志:爵者上之所擅,岀於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兩「所」字一指「爵」,一指「粟」,而「爵」「粟」皆先「所」字,「所」字又為「擅」「種」之止詞,位賓而先焉。 [354]左昭二十五:唯是楄柎所以藉干者,請無及先君。——「所」指「楄柎」,「楄柎」先置,「所」為「以」所司,而亦先焉。 [355]韓藍田丞廳壁記:丞之職所以貳令。——「丞之職」,「所」之前詞也,「所」乃「以」之司詞而先焉。 [356]又毛穎傳:穎為人強記而便敏,自結繩之代以及秦事,無不纂錄,陰陽、卜筮、占相、醫方、族氏、山經、地誌、字書、圖畫、九流、百家、天人之書,及至浮屠老子外國之說,皆所詳悉。——「所」統指以上諸學。 [357]左襄十四賅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兩「所」字皆指「南鄙之田」。 [358]左昭四:冀之北土,馬之所生,無興國焉。——「所」指冀北之地。 [359]漢王尊傳:尊撥劇整亂,誅暴禁邪,皆前所稀有,名將所不及。——兩「所」字皆指前事。 [360]左襄三十一: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所」指「大官大邑」。 [361]莊逍遙遊:今子之言,大而無用,眾所同去也。——「所」指「子之言」。 [362]漢儒林傳:六學者王教之典籍,先聖所以明天道,正人倫,致至治之成法也。——「所」指「六學」,而司於「以」字。 [363]韓柳子厚墓志銘:播州非人所居。——「所」指「播州」。以上所引諸書,「所」之前詞皆名也,而先置焉。 前詞為代字。 [364]史魏其傳:諸所與交通,與非豪桀大猾。——「所」指「諸」字,為「與」字之司詞而先焉。「諸」者,指示代字也(例另詳)。「交通」之起詞,即前文之「灌夫」也。猶雲「諸凡灌夫所與交通之人,與一非豪桀大猾」也。 [365]史遊俠列傳:諸所嘗施,唯恐見之。——「所」指「諸」字,同上,猶雲「諸凡魯朱家所嘗施,唯恐見之。——「所」指「諸」字,同上,猶雲「諸凡魯朱家所嘗誘之人唯恐人見之」。 [366]韓徐偃王廟碑:凡所以君國子民待四方,一出於仁義。——「所」指「凡」字,「凡」亦指示代字也。 [37]莊天運: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所」指「彼」字,「彼」代字也。 [368]漢高帝紀:三者皆人傑,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所」指「此」字,而隸於「以」字。 [369]又賈誼傳:此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所以禮貎大臣而厲其節也。——兩「所」字皆指「此」字,而「此」字只一見者,可見「此」「所」兩字之不相連也,而「所」指「此」字益明矣。 [370]史李斯列傳:此五帝三王之所以與敵也。 [371]又張耳陳余列傳:此臣之所謂傳檄而千里定者也。——兩「所」字皆指「此」字。 [372]孟告下: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為也。——兩「所」字皆指「徐行者」。 [373]莊庚桑楚:此三言者,趎之所患也。——「所」指「此三言者」。① 上引諸書,「所」字前詞皆代字也。 有以「所」字遠指,包舉前文者,此蓋與前節以「此」字為前詞者句法相似。 [374]韓盤谷序:大丈夫之遇知於 天子,用力於當世者之所為也。 [375]又:大丈夫不遇於時者之所為也。——兩「所」字皆指段,猶雲「此大丈夫之」云云。 [376]漢賈誼工作:所以明有敬也。 [377]又:所以明有孝也。 [378]又:所以明有度也。 [379]又:所以長恩且明有仁也。——四「所」子皆各指前文四段。設加「此」字,與前節所引句法與異。 [380]左襄二十一:祁大夫所不能也。——「所」字指前事。 [381]左襄三十一:抑心所謂危,亦以告也。——「所」指論子皮以尹何為邑事,在前文甚遠。凡此句法,皆以煞段也。 ①[372]「徐行者」及[373]。「此三言者」的「者」非代字,應為助讀之助字,參【9.7】節。 【2.3.2.2】前詞後乎「所」字者,亦有名、代之分。 前詞為名字。 [382]孟滕下: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哉?抑亦盜跖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所居之室」「所食之粟」兩「所」字,一指「室」,一指「粟」,皆置其後。 [383]史匈奴列傳:天所立大單于,敬問皇帝與恙。——「所」指「大單于」,猶雲「大單于,天之所立,敬問皇帝無恙。」 [384]又:匈奴所與我界甌脫外棄地,匈奴非能至也。——「所」指「棄地」也。 [385]又:悉復收秦所使蒙恬所奪匈奴地者。——上「所」指「蒙恬」,下「所」指「地」,皆各後焉。 [386]漢賈誼傳:漢之所置傳相方握其事。——「所」指「傳相」。 [387]燕策:將軍自為計則可矣,而亦何以報先王之所以遇將軍之意乎?——「所」指本句下「意」字。 [388]燕策: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於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兩「所」字一指「理」,一指「心」,皆在其後。 [389]史李斯列傳:所賜長子書及符璽皆在胡亥所。——上「所」字指下「書」及「符璽」。 [390]論述而:子之所慎,齊戰疾。——「所」指三端。 [391]韓與柳中丞書:雖國家故所失地,旬歲可坐而得。——「所」指「地」 [392]又與鄭而公書:前後人所與及裴押衙所送錢物,幷委樊舍人主之。——兩「所」字皆指「錢物」。 [393]漢陸賈傳:所死家得寶劍車騎侍從者。——「所」指「家」,猶雲「成死之家」也。 [394]韓黃家賊事宜狀:比工作所發諸道南討兵馬,例皆不諳山川,不伏水土。——「所」指下文「兵馬」。以上所書,「所」之前詞皆名也而後置者。 「所」字前置後而為代字者,概為「者」字。 [395]孟告上: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所」指「者」字,原其所以放心之事與斧斤伐木與異,故「者」亦空指事理耳。 [396]又:拱把之桐梓,今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所」指「者」,即雲「皆知所以養之之術」也。 [397]禮大學: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所」指「者」者,皆據人而言。 [398]漢賈誼傳:及秦而不然,其俗固非貴辭讓也,所上者告訐也;固非貴禮義也,所上者刑罰也。——兩「所」各指「者」字,猶雲「其俗所上之事」也。 [399]莊德充符:所愛其母者,非愛其形也,愛使其形者也。——「所」指「者」字,猶雲「所愛於其母之故」也。 [400]齊策:視吾家所寡有者。——「所」指「者」,即雲「視吾家所寡有之物」也。 [401]莊養生主: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所」指「者」,猶雲「臣所好之事」也。 [402]史酷吏列傳:所愛者撓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誅滅之。——猶雲「其所愛之人」「其所憎之人」也。 [403]莊法篋:闔四竟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曲者,曷嘗不法聖人哉!——猶雲「所以為此之道」也。 [404]又達生: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與?——猶雲「所以疑神之道」也。 [405]史蕭相國世家:漢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圖書也。——「所」指「者」,「所以具知」云云者,猶雲「所以具知如此之故」也。凡「所以者」之句,皆原其故也。 [406]漢循吏傳: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原民所以如此之故也。 [407]史蕭相國世家:上所為數問君者,畏君傾動關中。——「所」乃「為」字司詞,指「者」字,亦原故之詞氣也。若此句法,凡書盡有,蓋不及博引也。 【2.3.2.3】有以「所」字行之領起者,則其前詞詳觀上下文,有可不言而喻者。 [408]禮大學: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 [409]又:所謂誠其意者。——乃承上文而言。猶雲「上文之謂修身在正其心者」,「上文之謂誠其意者」雲。 [410]趙策: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此推言世人所以貴士之道,「所」字突起者,不言而喻也。① 更有傳中誓文以「所」字領起者,而杜注與經學家直謂「所」字系當時誓詞②,蓋曾未細味其文,故武斷耳。 [411]左文十三:所不歸爾帑者有如河。——「所」指「者」,此句含「余如」兩字,猶雲「余如不歸爾帑有如何」雲。蓋誓文必有假設之詞。③ [412]又定三:余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此加「余」「有」兩字,益明矣。猶雲「余如有濟漢而南之事有若大川。」 [413]又襄二十三:所不請於君焚丹書者有如日。——猶雲「余如有不請君焚丹書之心。」 [414]又襄二十五: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此倒文也。猶雲「嬰如有不唯與忠君利社稷之人有如上帝」也。 [415]又僖二十四: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猶雲「余如有不與舅氏同心之事有如白水」雲。 [416]又定六:所不以為中軍司馬者有如先君。——猶雲「余如有不以為中軍司馬之事」也。 [417]論雍也:予所否者天厭之。——猶雲「余如有不安之心天厭之。」註疏解「所」字亦云誓辭,④蓋未知「所」「者」兩字互指之例耳。 ①[410]原在『更有傳中誓文以「所」字領起者……故武斷耳』一段後,今移前。 ②章云:此雲『杜注與經學家直謂「所」字系當時誓詞』,考杜注並無以「所」為誓詞解。孔穎達疏亦僅以「有如」為誓詞而不言「所」。惟阮元校勘記於僖二十四年傳稱『誓詞多雲「所不」。』所云經學家或即指此。 ③章云:經傳釋詞九云:『「所」猶「若」也,「或」也。』馬氏說本此。 ④章云:正義云:『「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者,此誓辭也。』惟朱熹集注云:『「所」,誓辭也。』馬氏殆指朱注而言。 【2.3.2.4】經史中「所」字先乎動字而上下文並無為所指者,直可視如所指之名。若「所」字前加以「有」「無」之字,其用法尤習見也。 [418]禮中庸: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隊,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六「所」字皆先其動字,其先後並無為所指者。其意猶雲「舟車人力所可通到之處,天地覆載之宙合,日月照臨之乾坤,霜露降澤之田土,凡有血復氣之人云雲」,不必明言所指諸名而其意可知。故「所」合動字,直視同名字也。 [419]又: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子」者孝也,猶雲「以孝事父未能」也。 [420]史貨殖列傳: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所至」者,凡至之國也,猶雲「所至之國其君云云」。 [421]又:以所多易所鮮。——即以己多之物易其少物也。 [422]論為政:所損益可知也。——「所損益」者,猶雲「損益之禮」也。 [423]孟告下:則魯在所損乎,在所益乎?——猶雲「當損當益之國」也。 [424]孟盡下:仁者以其所愛及所不愛,不仁者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所愛」與「所不愛」,即以代人民、土地也。 [425]史韓非列傳: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敬而滅其所丑。——「所說」代與說之人,「所敬」「所丑」者,即所敬所丑之事也。 [426]孟離下:又極之於其所往。——「所往」者,所往之地也。 [427]史酷吏列傳: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所治」「所欲罪」,皆指人也,猶雲「湯所欲治之人即上意所欲罪者與監史深禍者。」「予」,「與」也。① [428]孟萬上:吾聞觀近臣以其所為主,觀遠臣以其所主。——「其所為主」者「遠臣」也,「其所主」者,「近臣」也。 [429]莊胠篋:罔*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餘里。——「所布」「所刺」者,猶言水陸可漁可食可耕之地也。 [430]漢陸賈傳:令我日聞所不聞。——「所不聞」之事也。 [431]又叔孫通傳:吾不忍為公所為,公所為不合古。——「所為」之禮儀也。 [432]漢賈誼傳:夫天子之所嘗敬,眾庶之所嘗寵,死而死耳,賤人安宜得如此而頓辱之哉!——「所敬」「所寵」者即大臣也。 [433]漢司馬相如傳:今割齊民以附夷狄,弊所恃以事無用。——「所恃」者中國之民也。 [434]韓上於相公書:所觀變於前,所守易於內,亦其理宜也。——「所觀」者,言外景也,「所守」者,言內心也。 [435]又答崔立之書:苦家庭衣食不足,謀於所親。——猶言「其所親之戚友」也。 [436]莊養生主: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響然,奏刀騞然。——猶雲「手肩足膝接於牛身之處其奏刀如是」也。 [437]齊策:故明主察相,誠欲以伯王也為志,則戰攻非所先。——「非所先」者,不當先之事也。以上所引,皆「所」合動字,即以代所指之名字為用也。 ①章云:馬解誤也。下文曰:『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傳蓋謂湯迎合上意,所治之獄,如其人為上所欲加之以罪者,則發交苛刻之監史;如其人為上意所欲釋者,則發交寬平之監史。「即」,「若」也;「予」,動字,非連字。今案:章說是,但為照顧馬氏解說,本文未在『所欲罪』後加逗號。 【2.3.2.5】「所」合動字,其先或加「無」字者,所以決其事之無也;加「有」字則反是。而「所」字實仍為其後動字之止詞。蓋所為決「有」「無」者,即「所」字所指之事物也。 [438]史曹相國世家:舉事無所變更。——猶雲「無變更之事」也,「所」為「變更」之止詞,即指變更之事。下仿此。 [439]又酷吏列傳: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同上。 [440]又魏其傳:蚡事魏其無所不可。——即雲「無不可之事」也,同上。 [441]又:夫無所發怒,乃罵臨汝侯。——猶雲「夫正無發怒之處。」 [442]漢傳常等傳:樓蘭龜茲數反覆而不誅,無所懲艾。——猶雲「將無懲艾之事。」 [443]史淮陰侯列傳:非信無所與計事者。——猶雲「非信無與計事之人。」 [444]論先進:於吾言無所不說。——即「無不說之言」也。 [445]韓代張籍書:無所能人,乃宜以盲廢,有所能人,雖盲,廢於俗輩,不當廢於行古人之道者。——「無所能人」即「人之無能為者」也。 [446]又樊紹述墓志銘:其富若生蓄,萬物必具,海含地負,放恣橫從,無所統紀。——即雲「無有統紀其財富」者。至若 [447]禮檀弓:君之臣免於罪,則有先人之敝廬在,君無所辱命。 [448]左成二:能進不能退,君無所辱命。 [449]公襄二十七:無所用盟,請使公子鱄約之。——高郵王氏以「所」字為語助解,不知「無所辱命」。「焉」,「於此」也,「所」代「於此」者,以轉詞在先,「於」字省故也。其例詳後。故「所」在「無」後,為止詞與為轉詞,其義判然也。 [450]漢疏廣傳:數問其家金余尚有幾所。 [451]史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復還。——「所」合名、靜諸字。師古云:『幾所者,幾許也。』故「里所」者,「里許」也,非代字也。因附識焉。 【2.3.3】者字必煞讀腳,所謂語已詞也。說文謂之別事之辭,增韻謂之即物之辭者,以其有所指也。惟「者」字煞讀義若起詞,故以列入接讀代字。其成讀也,為用有七:一為句之起詞,二為止詞,三為表詞,四為司詞,五居偏次者,六用若加語者,七有假設詞氣者。 【2.3.3.1】「者」字煞讀為句之起詞也。 [452]孟子上:為此詩者,其知道乎!——「其」指人,猶雲「為此詩之人其知道乎!」故「為詩者」乃「知道」之起詞也。 [453]孟盡上: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猶雲「知命之人」也,「知命者」乃全句之起詞。 [454]孟公上:以力假人者霸,霸必有大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兩「者」讀皆各為其句之起詞也。 [455]孟盡上: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其句法同上。 [456]史蕭相國世家:誰可代君者?——猶雲「可代君之人是誰」,問詞,故倒文也,詳後。「可代君者」句之起詞也。① [457]韓何蕃傳:為禮部者,率蕃所不合者。——猶雲「為禮部之人,概皆是不與蕃相合之人。」句義同上。 [458]史遊俠傳: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兩讀皆煞「者」字,各為句之起詞。 [459]漢劉向傳:夫執狐疑之心者,來讒賊之口。持不斷之意者,開羣枉之門。——兩「者」讀,皆各為下句之起詞。 [460]齊策:今夫鵠的非咎罪於也,便弓引弩而射之,中者則善,不中則愧。少長貴賤,則同心於貫之者,何也?惡其示人以難也。——猶雲「能中之人則以為善,不中之人則愧。」故「中者」為句之起詞。下句「不中」兩字,既有「不」字,故不加「者」字也。其下「少長貴賤則同心於貫之者」,乃「何也」之起詞,猶雲「其心如是果何為」也。 [461]莊天運:以富為是者不能讓祿,以顯為是者不能讓名,親權者不能與人柄。——三「者」讀,皆各為句之起詞。 [462]荀子議兵:好士者強,不好士者弱。——句法同上。 [463]韓柳子厚墓志銘:衡湘以南為進士者,皆以子厚為師。——猶雲「衡湘以南凡為進士之人皆師子厚」也。 [464]史貨殖列傳:故善治生者,能擇人而任時。——句法同上。 [465]又:若至力農畜工虞商賈,為權利以成福,大者傾郡,中者傾縣,下者傾鄉里者,不可勝數。——猶雲「至如盡力於農工商為權利以成富厚,其大者傾郡,中者傾縣,下者傾一鄉等,人多至不可量數」,諸讀皆為「不可勝數」,諸讀皆為「不可勝數」之起詞。 [466]又項羽本紀: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奪項王天下者必為沛公。」 [467]莊徐無鬼:夫為天下者,亦奚以異乎牧馬哉?亦去其害馬者而已矣。——「為天下者」,乃下句之起詞也。 ①對[456],馬氏有兩種不同的說法,此處說「可代君者」為句之起詞;下[536]與此例重,又說「誰」在主次,為起詞。 【2.3.3.2】為止詞者。 [468]孟滕上: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夷者也。——所「聞」者用夏禮變夷俗之道,所「未聞」者反乎此之說也。故兩「者」讀,乃「聞」之止詞。 [469]史封禪書:於是進而論次自古以來用事於鬼神者。——所「論次」者即自古以來用事於鬼神者,故為止詞。 [470]又酷吏列傳:善視有勢者,即無勢者視之如奴。——所「善視」者有勢之人,故「有勢者」為止詞,「即無勢者」乃假設之讀,見下。 [471]韓送韓御史序:吏得盡償其所亡四十萬斛者。——所「償」者即所亡四十萬斛之米。 [472]史灌夫傳:亦欲倚灌夫引繩批根生平慕之後棄之者。——所欲「引繩批根」者,即先慕後棄之人。 [473]又匈奴列傳:冒頓立斬不射善馬者。——所「斬」者不射善馬之人。 [474]漢高帝紀: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王將相者。——句法同上。 「有」「無」二字後所有之讀,①習以「者」字為煞者。 [475]孟樑上: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是猶雲「仁而遺其親者未有也,仁而後其君者未有也。」 [476]又: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如雲「仲尼之徒之中無有道桓文之事之人也。」他如: [477]孟公下: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 [478]趙策:是以外客游談之士無敢盡忠於前者。 [479]孟梁下:王之臣有托其妻子於其友而之楚游者無非事者」古之人有行之者。 [480]又樑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有復於王者。 [481]又滕上: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 [482]又公下: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之者。 [483]又盡上:有事君人者|有安社稷者。 [484]又公下:必有得天時者矣。 [485]史平準書: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486]又酷吏列傳: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 [487]韓竇公墓志銘:卒莫與公有怨嫌者。② [488]左閔二:鶴有乘軒者。 [489]韓上宰相書:將有介於其側者。 [490]秦策:由此觀之,惡有不戰者乎?——等句,皆此類也。 ①『「有」「無」二字』原只作『「有」字』,今據引例改。 ②「怨嫌者」不成一「者」字讀,「有怨嫌者」才是一讀。「有」在讀內,不在讀外,與他例不恈。 【2.3.3.3】用若表詞者。 [491]孟公上: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與人為善者」,乃句之表詞。 凡有表詞之句,即起詞與語詞同為一事,而以此表彼之為若斯也。表詞概為靜字肖名字已然之境也。故表、起兩詞,先後之次皆同,蓋兩者同語一事也,其詳見後。 [492]孟公上:量敵而後進,慮勝而後會,是畏三軍者也。——「畏三軍者」,表詞也,猶雲「其進其會如此,是即畏三軍之人」也。他如: [493]孟梁下:以大事小者,樂天者也。 [494]又: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 [495]又公上: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 [496]又告上: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等句,所有起、表兩詞,皆「者」字所煞之讀。 [497]史伯夷列傳:此其尤大彰明較著者也。——「此」為起詞,其表詞即「者」字。① [498]又平原君列傳:公等錄錄,所謂因人成事者也。——猶雲「公等錄錄,即所謂因人成事之人」,故「因人成事者」之讀,乃「所」字表詞,②而「所」字即指「公等」也。 [499]又張耳陳余列傳:趙人多為張耳陳余耳目者。——猶雲「趙人中之為張陳之耳目者其人不少」也。「張陳耳目者」,乃「多」之表詞也。③ [500]又酷吏列傳:是類有以吾謀告者。——「有以吾謀告之者」,乃「是」之表詞,蓋彼此相類,必有所同者矣。 [501]論先進:回也,非助我者也。——「助我者」乃「回」之表詞,猶雲「非助我之人」也。 [502]史日者列傳:此夫為盜不操矛弧者也,攻而不用弦刃者也。——兩「者」讀,皆「此」之表詞。 ①『其表詞即「者」字』一句,「字」後疑脫「讀」字。此句表詞應為「尤大彰明較著者」一讀。 ②[498]下說『「因人成事者」之讀乃「所」字表詞』,殊覺費解。此句「公等」為起詞,「錄錄」與「所謂因人成事者」皆為表詞。 ③楊云:馬氏上二句解釋文意當矣。依其說而剖文句之組織,則「為張耳陳余耳目者」當為起詞,「多」當為表詞,「趙人」當為省略介詞「於」字之轉詞矣。而下文又雲『「張耳陳余耳目者」乃「多」之表詞也』,是又以「多」為起詞,「張耳陳余耳目者」為表詞……今細按二說,前說是,後說非也。蓋馬氏誤認此文「為」字為斷詞,果為斷詞,則文但當雲『趙人多為張耳陳余耳目』,不必贅一「者」字矣。蓋此「為」字乃「做」字之義,系某些動字,非馬氏所謂斷詞。 【2.3.3.4】為司詞者。 [503]史刺客列傳:士為知己者死,女為說己者容。——「知己者」「說己者」兩讀,皆「為」之司詞。 [504]韓張中丞傳後敘:親祭於其所謂雙廟者。——「其所謂雙廟者」乃「於」之司詞。 [505]又答侯繼書:猶將愈於汲及於時俗之所爭,既不得而怨天尤人者。——第一「於」後一長讀,皆「於」之司詞也。 [506]漢高帝紀: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猶雲「加惠於王侯中有功之人。」 [507]莊徐無鬼:夫為天下者亦奚以異乎牧馬者哉?亦去其害馬者而已矣。——「牧馬者」乃「乎」之司詞。「乎」猶「於」也。 【2.3.3.5】為司詞者。 [508]孟樑上:曰:『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何以異?』——「不為者」與「不能者」,皆屬於「形」字,故居偏次而先焉。 [509]史平原君列傳:臣願得笑臣者頭。——猶雲「得笑臣之人之頭」也。 [510]論述而:子食於有喪者之側。——猶雲「有喪之人之側」也。 [511]漢鼌錯傳:此與東方之戍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功相萬也。——當於「功」字下略頓,塾師往往點於「者」字後者,蓋未能離析辨讀也。猶雲「與此等戍卒之功相較遠矣」。 [512]又司馬遷傳:是仆終已不得舒憤懣以曉左右,則長逝者魂魄,私恨無窮。——猶雲「逝者之魂魄」也。前所引「者」煞之讀,皆在偏次。 【2.3.3.6】用如加語者。加語者,前有名、代諸字,後續他語以表名、代之為何若也,義若靜字者然。 [513]史河渠書:佗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勝言。——「披山通道者」所以記「佗渠」之何若也。「渠」,名也。「者」以指焉,而成一讀。 [514]又平準書: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諸」,代字也,「者」以指之,讀加於後,以言其何若也。 [515]又曹相國世家:擇郡國吏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一讀,後乎「郡國吏」,以貌其何若也。① [516]韓張君墓碣銘: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辭者,凡所言,必傳世行後。』——「天下之名能文辭者」,後乎「夫子」,所以記其何如人也。② [517]東周策:君必施於今之窮士,不必且為大人者,故能得欲矣。——「不必且為大人者」,記如何之「窮士」也。 [518]史信陵君列傳:於是公子立自責,似若無所容者。——此一讀記「公子」之「容」也。③ [519]又刺客列傳:請益其車騎壯士可為足下輔翼者。——此一讀以言所「益」之「壯士」應何如也。 ○1章云:「長者」複詞,乃有德行者之稱,「者」字不當單用。 ○2楊云:「天下之名能文辭者」乃表詞,非加語也。 ○3楊云:「似若無所容者」是發句,非加語。 今案:「似……者」這類句子,為古代漢語一種凝固格式,句尾的「者」為助詞,非代字。 【2.3.3.7】有假設詞氣者。 [520]孟梁下:樂民之眾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其句意若雲「人君如能樂民之樂,憂民之憂,民亦樂其樂而憂其憂矣。」 [521]孟離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猶雲「如有不合之道,則必仰而思之」雲。 [522]史項羽本紀:猛如虎,很如羊,貪如狼,強不可使者,皆斬之。——猶雲「軍中若是之人」雲。 [523]又平準書: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猶雲「如有能告之人,以其半與之」也。 [524]又汲鄭列傳:合己者善待之,不合己者,不能忍見。——猶雲「其今如合己也,則善待之,否則不能忍見」也。 其它如一切誓辭,皆含「如有」二字,即在此例。 [525]左文十三:所不歸爾帑者,有如河。——猶云云「余如有不歸爾帑之事,則有如河。」 [526]又定三:余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 [527]又哀十四:所不殺子者,有如陳宗。——皆有假設之詞也。 【2.3.3.8】句讀中有「所」「者」兩字,或「所以者」三字並用者,概為推原事故之詞,前已言之矣。而句讀之長者,或單以「者」字殿之,而並無所指者,亦以明其故也,則「者」字惟以提頓其句讀已耳。 [528]史屈原列傳:人君無愚智賢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為,舉賢以自佐,然亡國破家相隨屬,而聖君治國累世而不見者,其所謂忠者不忠,而所謂賢者不賢也。——自「人君」起成套「而不見者」止,皆一氣呵成,而殿以「者」字,則句調略頓,以明以上諸句遞相聯屬,而句意則推原其故也。 [529]又貨殖列傳:由此觀之,賢人深謀於廊廟,論議朝廷,守信死節,隱居岩穴之士,設為名高者,安歸乎?歸於富厚也。——此段言賢人出仕與隱居之故,亦以「者」字煞諸讀後 。至以後諸段,厲數在軍之壯士,閭巷之少年,與夫趙女鄭姬,博戲馳逐之徒,以及舞文弄法之吏士各段,皆以「者」字為煞,以言其皆為利之故耳。 [530]漢張釋之傳: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猶雲「吾以其人屬於廷尉之故,欲致之族耳」。 [531]史李斯列傳:斯,上蔡閭巷布衣也,上幸擢為丞相,封為通侯,子孫皆至尊位重祿者,故將以存亡安危屬臣也,豈可負哉!——明上擢用之故,將以安危屬臣也。 [532]又貨殖列傳:夫使孔子名布揚於天下者,子貢先後之也。 [533]又張陳列傳:然而慈父孝子,莫敢*刃公之腹中者者,畏秦法耳。 [534]莊山木:向也不怒而今也怒者,向也虛而今也實也。——然則凡有「者」字為煞而無所指者,概言故也。 至靜字動字狀字單用,有以「者」字殿之者,各詳於後,此不贅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