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族入侵 · 第二篇 民族大遷徙

德爾布呂克 《蠻族入侵》
1 日耳曼人為主體的古羅馬軍隊 第一篇的題目是「古羅馬人與日耳曼人的衝突」,現在到了第二篇,題目是「民族大遷徙」。按照直到目前依然得到公認的傳統觀點,兩者並置是不正確的,將後者放到前者的底下似乎更為妥當:民族大遷徙不正是「古羅馬人與日耳曼人的衝突」的關鍵點和決定性因素嗎? 不,事實不是如此。實際交戰和軍事史意義上的古羅馬-日耳曼衝突在3世紀就結束了。隨著3世紀的結束,有能力與日耳曼人作戰的羅馬軍事體系、羅馬軍隊不復存在。羅馬國家、羅馬世界帝國無疑延續了下來,在接下來的一個世紀裡幾乎保住了全部疆域,而且在失去西部省份後又在東半部分存在了整整一千年。但是,令這一體系得以持存的軍事力量不再屬於羅馬人了。早在4世紀,保衛羅馬國家的就不是軍團了。羅馬續命的方式是招攬一些蠻族為自己效力,利用他們擊退另一些威脅和壓迫羅馬的蠻族。衝突的雙方無疑仍然是羅馬人和日耳曼人,但交戰的雙方不再是羅馬人和日耳曼人;真正在打仗的是日耳曼人和其他蠻族(匈人和斯拉夫人),敵人同樣也是蠻族。 前一篇中講述的羅馬人自己過去的軍事體系崩潰後,羅馬帝國的蠻族僱傭兵體制引發了「民族大遷徙」。 「民族大遷徙」這個名稱近年來多有爭議,尤其是有人提出,這種遷徙絕不是五六世紀獨有的,而是在整個世界史中都有的。與古典時代向中世紀轉折期的人群移動相比,十字軍東征和歐洲人殖民美洲同樣有資格被稱作「民族大遷徙」。這是完全正確的,儘管如此,保留這個曾經被普遍認可名稱的特指含義似乎仍然是有好處的。即便恆常的、永遠不會徹底結束的人群遷徙確實存在,每個時代都有其特殊的現象與形態,儘可能為每一次遷徙起上專有名詞總是好的。除了匈人來襲和之後的斯拉夫人遷徙,「民族大遷徙」主要指日耳曼部落遷居到羅馬帝國的土地上。 過去有一種觀點認為,日耳曼人遷居應該被視為持續的大規模征服和威壓行動:朝氣蓬勃的日耳曼人終於湧入了老態龍鐘的羅馬帝國。前一篇中的討論已經表明,事實並非如此:與其說羅馬軍團被日耳曼人打敗了,不如說被後者取代了。我們要描繪的場景不是羅馬人與日耳曼人接連不斷的鬥爭,而是轉型期的形勢,這種形勢導致羅馬世界帝國變成了羅馬土地上的一大群日耳曼王國,它展現了士兵不再是羅馬人而是日耳曼人的羅馬帝國。1 從愷撒的時候起,事實上是從第二次布匿戰爭起,異族僱傭兵——最早是投射手和騎兵——就構成了羅馬軍隊的一部分。蠻族成分甚至強有力地滲透到了軍團中。即便蠻族輔助部隊的比例時有增加,甚至可能持續增加,但奧古斯都憑藉他的政治智慧找到了恢復和保存軍團羅馬本色的路徑與手段,之後一直這樣到3世紀為止。據記載,馬可·奧勒留曾收買日耳曼人對付日耳曼人(「emit et Germanorum auxilia contra Germanos」)。卡拉卡拉的後繼者譴責他說,他贈予蠻族的賞賜與發給全軍的軍餉一樣多。2 但在3世紀的內戰中,蠻族成分愈發占據上風。加里恩努斯在赫魯利人瑙羅巴圖斯(Herulian Naulobatus)的幫助下擊敗了哥特人,於是將執政官徽記賜給了瑙羅巴圖斯。 羅馬軍團名義上還存在,但性質已經改變,墮落成了衰弱的民兵。除了這些退化的軍團,還有少數軍團採用了蠻族僱傭兵部隊的體系,從而保持了戰鬥力。戴克里先麾下的約維安(Joviani)軍團和赫拉克勒斯軍團就是例子。當年真正的羅馬軍團兵制以紀律為基礎。軍團行列中不光有受戰士天然本能的感召、主動為馬爾斯獻身的志願兵,也有徵召來的新兵,他們起初只是體質達標,是軍事訓練和百夫長的嚴厲管教讓他們變成了合用的士兵。這一強項現在沒有了,只剩下前面一個要素,也就是天然的好戰本能。哪怕是文明民族也總有這樣一些人,用塔西佗描述日耳曼人的話說,他們寧願靠鮮血而非勞作為生,他們有強烈的軍事榮譽感,或者只是有一股血勇之氣。但是,這種人的數目總是很少的,不足以建成奧古斯都或塞維魯那般規模的軍隊。他們足以讓羅馬人的特色在少數單位中始終占據主導地位,但訓練有素的軍團本色已經失去了。他們的外貌和戰法都類似於蠻族,而蠻族的戰鬥力自然也是來自天生的個人膽色與團隊精神。 古羅馬軍制是逐步轉向新形態的,但最終完成時非常迅速。完成階段開始於3世紀前中期,到了3世紀末期的戴克里先時期就已經完成。依然存在的羅馬成分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羅馬人。由君士坦丁統領出征義大利,在米爾維安大橋(Milvian Bridge)一戰擊敗馬克森提烏斯(Maxentius)皇帝,然後攻占羅馬城的軍隊已經是蠻族為主了。佐西姆斯(Zosimus)[31]告訴我們,君士坦丁的部隊召集自從屬的蠻族——日耳曼人、凱爾特人和布立吞人。3如果這些部隊將十字架奉為自身標誌,那主要不是因為君士坦丁想擁有不懼怕卡皮托利歐山諸神的部隊——因為日耳曼人和凱爾特人不可能害怕這些神靈——而主要是因為羅馬市民中有一個遭到馬克森提烏斯鎮壓的強大基督教派系,君士坦丁則希望將這夥人爭取過來。與日耳曼戰士國王一樣,君士坦丁身邊有一群「扈從」,這批新貴取代了舊的元老和騎士階層。 在整個4世紀,我們經常能發現羅馬元素與日耳曼元素並立。斯特拉斯堡會戰前,軍隊統帥尤利安(Julian)做了一番激勵士氣的演講,其中勉勵將士「恢復羅馬舊日的榮光」(「Romanae majestati reddere proprium decus」),還把敵方打成蠻族(阿米阿努斯,16.12.31)。但是,聽講的這支軍隊不單單如戰記所說是包含一部分日耳曼人,而是顯然以日耳曼人為真正的主力:克努提人(Cornuti)、布拉奇亞提人(Bracciati)和巴達維亞人也均有提及。他們在進攻時高唱「戰歌」,並在不久之後用日耳曼人的方式將尤利安舉到盾牌上,將他選為皇帝。4當西哥特人渡過多瑙河,真正的「民族大遷徙」如洪水般捲來時,羅馬史家為我們描述了第一場大戰的情景:「蠻族」唱起紀念祖先的英雄讚歌,「羅馬人」則高呼「戰歌」。5 不久前,考古發掘活動發現了一條不尋常的證據,展現了公元4世紀時羅馬軍隊的日耳曼化程度。多瑙河與多布羅加[32](Dobrudscha)的夾角地帶有三道不同時期建立的防線。現在已經證明,最古老的一道防線是面朝南方的低矮土牆,大概是由蠻族建造,用來抵禦羅馬人的。第二道防線是比第一道高的土牆,完全符合日耳曼長城的特徵,大概也是在同一時期由羅馬人修建的。第三道防線是石牆,修建年代可以肯定是4世紀。但是,它本身及附屬的工事完全是中世紀早期日耳曼地區的風貌。它們不可能是日耳曼人自己修建的,當時的日耳曼人依然很不願意做苦工。然而,下令修建並具體規劃的長官已經是日耳曼人了。他們不再生活在羅馬的軍事傳統下,但與軍事體系的方方面面一樣——因而,工事也不例外——他們轉向從故鄉帶過來的理念,然後運用充足的資源,按照他們在羅馬境內看到的例子加以發揚。6 在這一時期,「barbarus」(字面意思是「蠻族」)是指稱士兵的術語;軍費被叫作「fiscus barbaricus」(「蠻族費用」)。7 我們不應該被這樣一個事實誤導:當時的文獻仍然在談論羅馬的制度、羅馬的名譽、羅馬人的勇氣。就連普羅柯比(Procopius)[33]——儘管他本人到處說羅馬打勝仗主要是蠻族的功勞——到了6世紀還在談「羅馬人的勇氣」戰勝了蠻族,因為勝利是在皇帝的旗幟下取得的。8 於是,從3世紀末開始,羅馬軍隊就是由形形色色的僱傭兵單位組成的。這些部隊有大量——有可能已經占大部分了——純蠻族,也就是日耳曼人,他們作戰勇敢,但作戰以外極難控御,尤其是在和平時期。如果有紀律的軍團的譁變已經夠頻繁了,那麼時至今日,皇帝和帝國都要完全仰仗這些蠻族群體的善意了。在帝國的前兩個世紀,效力於皇帝的日耳曼人總感覺自己只是輔助部隊。由於有過必罰、有仇必報的軍團就站在身邊,所以日耳曼人從沒想過造反。如今,民族意義上的羅馬人單位——它們仍然叫作軍團——數量稀少,而且本身就包含蠻族,他們與異族僱傭兵的心態非常類似。如果日耳曼戰士發現契約中的某一處細節沒有被履行,或者他們的要求沒有被滿足,那麼就沒有什麼能阻止今天還在領皇糧的日耳曼戰士明天就對之前的統帥刀兵相向。 顯然,這種性質的軍隊在實力、效率和作戰意願方面遠遠不及過去的軍團。即便有君士坦丁這樣的皇帝表面上完全恢復了皇權的統一與威勢,但這依然只是表象,因為少了當年軍團的牢固根基——軍隊紀律。 現在,我們對羅馬帝國的衰弱對精神生活產生的長久影響做一個簡短觀察。為了替代缺失的軍事力量,君士坦丁與規模龐大的主教聯合體基督教會結盟。如果他的軍團還能像古代的軍團那樣支持他的話,羅馬皇帝大概不會——說得明白點,絕對不會——容忍這支君王般的勢力存在於身旁,而且軍團還能給他一支鎮壓如此自信、獨立的新興教會勢力的力量。教會能從德西烏斯到戴克里先的歷次迫害中成功生存下來固然有殉教烈士的原因,但一個同樣重要的原因就是,衰弱的羅馬國家不復擁有當年的軍威。 隨著古典文明的淪落,教會的生存空間打開了。守護長城多年的高效邊防體系不復存在。日耳曼人強渡萊茵河和多瑙河,從黑海揚帆起航,橫跨地中海,駛入大洋,沒有任何地方能抵擋他們的劫掠。除了擄走為奴者,其餘居民都被他們無情殺害。甚至今天還有60多座法國城市保留著當時被焚毀——在嘲諷的大笑中,就像羅馬人筆下的阿勒曼尼(Alamanni)王切諾多瑪(Chnodomar)那樣9——和毀後重建的痕跡,新城內的建築緊緊貼在一起,還有圍牆保護。在過去幾個世紀的和平時代,城市是開放的,而且往往得以廣泛地延展,此時卻換上了狹窄的街道,周長也儘可能小,以利自衛。在當時建造,屹立千年,直到被現代修路工或考古隊員用鶴嘴鋤再次拆掉為止的厚重城牆和塔樓中,我們發現了石柱、雕像、雕帶、樑柱的遺蹟,上面常常有標明建造年代的銘文,而且蠻族放火的痕跡尚存。但是,我們在遠離這些要塞城市大門外的地方找到了神廟和圓形劇院被毀的遺址,這讓我們可以猜想當年開闊城市的規模。10那時的羅馬帝國比奧古斯都時期的人口更多,文明生活的各種資源更豐富,同時它也變得過於軟弱,不能保衛自己的文明,因為它失去了常備軍,也就是訓練有素的軍團。富有愛國心的修辭學家辛奈西烏斯(Synesius)在阿卡狄奧斯(Arcadius)[34]在位期間徒勞地控訴: 在我們容忍武裝的西徐亞人(即哥特人)四處遊蕩之前,我們應該號召全民拿起刀劍矛槍——我們這個人口眾多的民族將戰爭的榮耀交給異族人,這是可恥的,哪怕是他們對我們有用處的時候,也是可恥的——這些武裝分子毫無疑問想要統治我們,於是,我們這些沒受過軍事訓練的人就不得不與老練的戰士交手。我們必須再次喚醒古代羅馬的精神,親自上陣作戰,革除一切與蠻族相通之物,將他們從一切官職和元老院裡趕出去;因為在內心裡,他們終究只對那些我們羅馬人一貫推崇備至的尊位抱有愧意。要是忒彌斯和阿瑞斯看到身披獸皮的野蠻人在指揮羅馬軍旗下的士兵,或者將羊皮放在一邊,迅速換上托加長袍,與羅馬官員共同商議和決定羅馬帝國的事務,兩位神靈定會掩面!當他們坐在執政官旁的尊位上,位列高貴的羅馬人之前,當他們一離開元老院議事廳,便換回自己的獸皮,與本族人取笑托加長袍時,他們會打趣說,穿托加長袍的人拔不出劍來。這些野蠻人,曾經是我們的好家僕,現在卻想統治我們的國家!如果他們的軍隊和領袖決定起事,再與他們遍布帝國、充當奴隸的無數同胞會合起來,那我們就大禍臨頭了。11 天真的作家兼古物研究者弗拉維烏斯·韋格蒂烏斯·雷納圖斯(Flavius Vegetius Renatus)在同樣的情懷下著手研究古代作者,描述了羅馬人當年憑藉羅馬偉大的基石——羅馬軍制——取得了什麼成就,古人遵循什麼樣的軍事規範,還說這套規範必須重新建立並被奉為典例,以此挽救帝國,恢復舊日的威力。於是,他創作出了一本沿用千百年的軍人手冊,但崩潰中的帝國是不能用演說或書本救回來的。 羅馬軍中的日耳曼僱傭兵與滅亡西羅馬帝國的那支軍隊還是不同的。僱傭兵遠離家鄉,適應了他們效勞的國家的政治傳統與社會習俗;或者,如果他們保留了異族性質,但由於時日尚短,根基太淺,那麼他們還不能自行建立長久的統治。儘管他們在第一次布匿戰爭後背叛迦太基,威脅過這座他們曾經效勞的城邦,但他們最終還是被打敗了,而且漢尼拔髮動第二次布匿戰爭憑藉的也是同樣的部隊。我們所說的「民族大遷徙」及其所有不可計量的後果都源於一個事實:進入羅馬軍隊服役的終於不再僅僅是單個戰士組成的大型部隊,而是帶著妻子、兒女和全部家產遷到羅馬境內的整個部族,以日耳曼民族的身份構成了羅馬軍隊。 不管數目有多麼大,個人身份參軍與保留自身社會結構、政治組織的全族集體參軍是大不一樣的。儘管如此,從一種情況轉變為另一種情況的可能性是日耳曼人的特點導致的。這是一個徹底的好戰民族,完全由好戰的本能、衝動和激情控制,由此提供了一個永不枯竭的募兵來源;不光是這樣,整個日耳曼民族都做好了出於任何目的、按照任何他們不熟悉的形式打仗的準備,就像他們以前去攻打相鄰部族那樣。有人可能會認為,日耳曼人開始民族大遷徙是因為人口日益增長,而原來的地域過於狹小。事實並非如此,他們是作為軍事組織出征的,他們渴求的是軍餉、戰利品、冒險和榮耀。在少數個例中,土地稀缺無疑會迫使某些人遷居;在另一些情況下,動機是來自其他敵人的壓力。即便如此,這兩個原因只能解釋個別遷徙行動或邊境衝突。對世界史來說,決定性的因素是:日耳曼部落是龐大的戰士團體,他們遷徙是為了戰爭、軍餉、戰利品和統治。他們進入羅馬帝國不是為了尋找土地,成為農民,靠耕作生活——他們通常是把老家拋荒的——而是為了想要參與其中的軍事活動。 在3、4、5世紀,羅馬人與日耳曼人關係的特點就是日耳曼人給羅馬人當兵和日耳曼人與羅馬人為敵的來迴轉換。在這個過程中,日耳曼人實實在在地征服了萊茵河、多瑙河、不列顛島的一些邊境地帶。當地人口儘管沒有被完全驅逐,但也大大減少並遭到強力鎮壓,於是新主人們能夠逐漸消化剩下的人。在義大利、高盧大部、西班牙和阿非利加,手握實權的日耳曼國王和統帥們為自己的地位找到了法理依據,但沒有立即徹底將這些行省從帝國中分離出去。即便是奧多亞塞(Odoacer),他在廢黜羅馬城的西羅馬皇帝之後也不是以主權國家的國王身份統治義大利,而是一名被東羅馬皇帝冊封為帝國西部總管的日耳曼酋長。西哥特國王狄奧多里克大王(Theodoric the Great)儘管大權在握,但對尊位別無希求。12 這種形式、這種假象漸漸地消散了。於是,一批獨立的日耳曼王國在高盧、西班牙、阿非利加和義大利的羅馬土地上興起了:東哥特王國、西哥特王國、勃艮第王國、法蘭克王國和汪達爾王國。 在這一時期的大小戰鬥中,只有4世紀的兩場會戰——斯特拉斯堡會戰和阿德里安堡會戰(Adrianople)——留下了從軍事史角度來看有一定可靠性的記載。 由於缺少文獻,我對君士坦丁大帝的征戰史、米爾維安大橋會戰13和5世紀的卡塔隆平原會戰(Catalaunian Fields)沒有什麼好講的。直到6世紀,我們才再次對貝利撒留(Belisarius)與納爾西斯有了比較詳盡可靠的信息。 2 斯特拉斯堡會戰 阿勒曼尼人於3世紀下半葉突破日耳曼長城,並於350年利用君士坦提烏斯(Constantius)與瑪格嫩提烏斯(Magnentius)兩位羅馬皇帝內戰的時機,占據萊茵河右岸的土地之後,又占據了萊茵河與孚日山脈之間的阿爾薩斯地區。尤利安是君士坦提烏斯任命的愷撒[35],負責治理高盧。他決定將阿勒曼尼人趕回萊茵河對岸。不僅如此,他還要在戰場上重挫敵軍,以防其日後重返。他沒有用襲擊的手段將萊茵河近處的阿勒曼尼人全部逐出,而僅僅進行了幾次騷擾,同時率領主力嚴守邊境,於孚日山徑的出口察伯恩(Zabern)附近建立了堅固的軍營。萊茵河遠處的阿勒曼尼人迅速趕來支援阿爾薩斯的同胞,這正中尤利安的下懷。得知大批阿勒曼尼人越過萊茵河,集結於斯特拉斯堡附近後,他便立即率軍出擊。 有兩個來源詳細記載了這場戰鬥:一位是阿米阿努斯,他當時是尤利安手下的一名軍官;一位是修辭學家利巴尼烏斯(Libanius),他是尤利安統帥的密友,還為其寫了一篇流傳至今的悼詞。阿米阿努斯和利巴尼烏斯的原始材料很可能是同一份,那就是尤利安本人的回憶錄。 利巴尼烏斯極其強調統帥精妙的作戰方案。他指出,尤利安本來可以阻止蠻族渡河,但他不想這樣做,因為他不願意只打一支小規模的先遣隊。但是,利巴尼烏斯接下來說,尤利安也在注意不要讓敵人全部渡過萊茵河,因為他之後了解到,阿勒曼尼人已經集結了全部適合上陣的男丁。只打一小撮敵人,他覺得不夠;與敵人的全部軍力大戰似乎又太過危險和不理智。 從這條頗有啟發性的原則出發,我們可以得出雙方兵力對比的結論。阿米阿努斯告訴我們,尤利安的軍隊有1.3萬人。我們在另一處相關段落有過解釋,這個數字或許有些小,但與真實數字相差不會太大。把人數估算為1.3萬至1.5萬人是一個比較穩妥的說法。 至於阿勒曼尼人的兵力,羅馬人給出的數字一貫是誇大的,此處不值得再重複一遍。根據尤利安的戰略方案,我們可以得出一個有把握的結論:尤利安認為在敵軍兵力稍弱於己方,又不是遠遠弱於己方時發起進攻是重要的。戰鬥結果表明他的估計是正確的,因此我們不妨假定阿勒曼尼人的兵力在0.6萬到1萬人之間。 阿米阿努斯的記述與利巴尼烏斯筆下尤利安的戰略思維存在一定分歧。他寫道,羅馬統帥從察伯恩出發,走到中午時分停了下來,準備等到次日再開戰。第二天,看到將士們躍躍欲試,他這才即刻進軍。哪怕只是停歇半日,他也會讓敵軍兵力大大增加。察伯恩到斯特拉斯堡的距離至少有18英里(約9千米)。因此,實際情況可能是統帥願意並且意圖立即交戰,但為了激勵頂著8月的驕陽艱苦行軍的部隊士氣,他做出一番好像這個決定是將士們自行做出的樣子,因為他給人留下的印象是他想要就地紮營。 會戰地點無法確定。只有以下內容是清楚的:羅馬人不僅有數量優勢,更有戰略優勢,因為一旦形勢危急,他們身後是察伯恩的堅固大營,而阿勒曼尼人身後是萊茵河水。頑強好戰的日耳曼人對形勢的估計可能恰恰相反,認為無路可退才能將自身實力發揮到最強。 日耳曼人由7位國王(也就是酋長:古老意義上的principes)統領,為首者是指揮左翼騎兵的切諾多瑪。之前數年,切諾多瑪橫掃高盧,勢不可擋,還在劫掠焚毀羅馬人的城市之後譏笑他們。羅馬人為我們描繪的切諾多瑪形象是:胯下一匹口吐白沫的駿馬,身披一領鮮亮的鎧甲,自詡膂力強悍,手持一柄特別長的矛,頭髮纏著一條紅帶,一馬當先,率領麾下騎兵四處衝殺,他一貫是勇猛的戰士,如今更成為優秀的統帥。 阿勒曼尼人右翼由步兵組成,守於幾處天然屏障,阿米阿努斯在一個地方將這些屏障稱作「隱秘的陷阱」(「insidiae clandestinae et obscurae」),在另一個地方稱作內有戰士的「壕溝」。利巴尼烏斯提到一條引水渠、一片蘆葦叢和一處沼澤,日耳曼人在這些地方設下了埋伏。羅馬軍左翼注意到這些困難時心生猶豫。讓左翼向前推進的人大概是尤利安本人,或者只是大聲喊出命令,或者是率領一支200名騎兵的小分隊支援左翼。從地形角度看,左翼在一開始似乎根本沒有配屬騎兵,但在左翼真正到了敵軍陣前時,側翼保護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事。但是,敵軍隨後馬上被擊退和受到追擊。 雙方的大隊騎兵都布置在地勢開闊的另一側。切諾多瑪統率的日耳曼騎兵發起正面衝鋒,右手揮舞兵器,口中狂呼,長發飛揚,眼中閃著暴烈的光芒:「右手兵器長伸,咬牙切齒,樣子可怕,要包抄我方的騎兵隊。這些不同尋常的狂野戰士頭髮飄在身後,雙眼放射出狂熱。」(「tela dextris explicantes involavere nostrorum equitum turmas, frendentes immania, eorumque ultra solitum saevientium comae fluentes horrebant et elucebat quidam ex oculis furor.」)騎兵中混有輕步兵,羅馬騎兵抵擋不住敵軍衝鋒的氣勢,轉身後退。 據文獻記載,統帥此時親自衝到潰兵面前,說服他們返回去執行任務。兩位作者都記下了演說內容——當然,兩者不盡相同——利巴尼烏斯將他比作忒拉蒙之子埃阿斯[36],阿米尼烏斯將他比作蘇拉,蘇拉據說在一場與米特拉達梯的戰鬥中曾用類似的方法讓麾下將士返身再戰。軍事史中經常能發現統帥做出如此舉動,但涉及的軍隊規模越大,這種記載就越可以確切斷定是假的,最多只有在規模極小的分隊情況下可能是真的。已經在逃跑中、受到敵軍重壓的部隊是不可能單憑語言就擋住的,尤其是騎兵。一旦大批騎兵在恐懼中開始逃竄,除非遇到實體障礙物或筋疲力盡才會不得不停下,否則是攔不住的。霍恩洛爾主君克拉夫特(Prince Kraft Hoh-enlohe)[37]的《軍事通信》(1:78)有一處重要段落,講述了指揮官在阻擋被恐懼壓倒的騎兵單位時是何其無力,哪怕其實並沒有敵人在追趕。士兵們聽不到他說話,人群向後方狂奔好幾里,根本擋不住。凡是潰兵止住退勢、重新發起進攻的情況都只有在新部署的生力軍的幫助下才能做到。憑藉更詳盡的現代軍事史資料,我們能夠肯定地辨別這種記載的真偽。將這種比對應用於此處是有益的。哈布斯堡王朝的作者們告訴我們,卡爾大公在阿斯佩恩會戰中將一面營旗搶到手中,便穩固了動搖的陣線;他用閃電般的目光盯了某人一眼,用電射般的眼神看了看另一個人,又用魔法似的目光凝視第三個人,就這樣扭轉了整個戰局。通過細緻比對同時期的多方記載,我們發現當時有整整17個擲彈兵營的奧地利預備隊投入了戰線。那些偏愛壯舉的作者們覺得,與聲名顯赫的統帥的英勇事跡相比,這一點實在不值一提。 如果更細緻地考察羅馬文獻的話,我們就會發現,這場與阿勒曼尼人的交戰中也發生了非常類似的事。阿米阿努斯對騎兵回身再戰的記載相當籠統。在後世佐西姆斯的報告中(3.4),我們甚至發現了潰逃騎兵不聽勸告,不肯再戰的明確記載。這才是實情,阿米阿努斯接下來的敘述也能看出這一點。他寫道,阿勒曼尼騎兵戰勝羅馬騎兵後撲向了羅馬的步兵。假如他們還要與羅馬騎兵打的話,他們是做不到這件事的。 我們從無數古代戰例中了解到,步兵側翼受到騎兵攻擊是何其兇險的事。由此可見,切諾多瑪不僅能掌控手下將士,也懂得如何統領他們。但我們也認識到,古羅馬戰術在當時遺風尚存,而尤利安是一名有能力應對危局的稱職將軍。阿米阿努斯在前面告訴我們,尤利安令一多半部隊組成了與蠻族對立的正面;而他現在又說,當阿勒曼尼騎兵轉向羅馬步兵時,克努提人和布拉奇亞提人高呼「戰歌」。這無疑意味著,這兩個單位此時才進入戰場,因此之前是布置在第二、第三梯隊或預備隊中,現在上前迎戰敵軍的側翼進攻。法薩盧斯會戰中愷撒的右翼也是如此:提前預備好一支步兵,以應對敵軍騎兵的側翼攻擊。這種戰法肯定沉澱在了羅馬人的傳統中。即便不是這樣,尤利安也是一名熟知《愷撒戰記》的文化人。 在愷撒那裡,這一翼的反擊決定了勝負。斯特拉斯堡會戰則有所不同,此處的援軍只是將戰鬥拖入了僵局。但與此同時,羅馬軍已經在另一側打勝了。儘管騎兵遁走,但羅馬軍右翼無疑還是具有相當大的數量優勢,再加上得勝來援的左翼,其最終擊敗了阿勒曼尼人。 按照阿米阿努斯的說法,羅馬軍有243人陣亡,包括4名高級軍官。這一數目似乎與極其殘酷血腥的戰鬥描寫存在矛盾,但未必是不準確的(通常估計是死傷1500人)。羅馬騎兵根本沒有受到敵軍衝擊,逃跑時有可能幾乎毫髮無損。之後步兵又頂住了側翼攻擊,這時阿勒曼尼人已經落敗,戰鬥有可能很快就結束了。 切諾多瑪王及其全部扈從都被羅馬人俘虜。大批日耳曼軍隊在逃跑途中死在了萊茵河水裡。 3 阿德里安堡會戰 在被從亞洲腹地遷來匈人的壓迫下,西哥特人出現在了萊茵河下游,並要求與羅馬帝國結盟。羅馬人欣然允諾,允許這批蠻族渡河,指望著憑藉這支強兵改善帝國邊防。但只過了一小段時間,羅馬人與新盟友就圍繞理應送達的補給品發生了糾紛。「如野獸般」殺人劫掠的哥特人衝進了巴爾幹半島一帶的羅馬行省。此外,其他一些人也加入了他們:東哥特人的大部——他們來自多瑙河上游——在羅馬軍中服役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了;再就是逃跑的奴隸,尤其是色雷斯[38](Thrace)礦工。 東羅馬皇帝瓦倫斯(Valens)正與波斯人交戰。他派出的第一支部隊得到西羅馬皇帝格拉蒂安(Gratian)派遣的援軍支持,成功將哥特人趕回了多布羅加地區,但沒能將其徹底擊敗。由於哥特人現在得到了阿蘭人乃至多瑙河上游的匈人支援,因此羅馬諸將不敢貿然發動會戰。於是,東羅馬軍撤回君士坦丁堡,西羅馬軍則前往伊利亞庫姆[39](Illyricum)。1色雷斯只留下了由干將塞巴斯蒂阿努斯(Sebastianus)指揮的2000名精銳部隊,以300人為一隊,負責抓捕在當地劫掠的哥特股匪。2 得知消息後,瓦倫斯立即與波斯議和,率領現在空出來的部隊轉進。西羅馬皇帝、瓦倫斯之侄格拉蒂安則從高盧率軍前往會合。 哥特人集結於巴爾幹南部的貝里亞(Beroea,今舊扎戈拉,Stara Zagora)附近。貝里亞是起自希普卡山口(Schipka Pass)公路的終點。兩位羅馬皇帝的任務是首先合兵一處,然後一起對哥特人發動會戰。哥特人的任務則是阻止羅馬兩軍會合,然後各個擊破。 格拉蒂安先走沿多瑙河修建的大路,然後經菲利普波利斯(Philippopolis),沿馬里查河(Moritza)穿過今塞爾維亞,朝阿德里安堡和更遠處的君士坦丁堡方向前進。因此,哥特人可以輕易占據這條路線中部的某處,也就是菲利普波利斯一帶,從而將對方兩軍隔開。但是,這一行動很難成功,因為那個時候的羅馬人還沒把修建堅固軍營的本領忘掉。此外,兩路羅馬軍有精心布置的掩護,又有當地的多座堅城為根基,無疑有能力繞過哥特軍實現會合,不會給敵軍進攻的機會。假如哥特人將陣地設在緊貼山口的地方,將山口堵死的話,羅馬軍仍然可以走別的路繞過哥特人,而且有可能兩面夾擊哥特人。因此,哥特人若是試圖用這樣的方式將兩路羅馬人隔開,那只會正中羅馬人下懷;另外,哥特人在這段時間裡還不能分散到鄉間,不得不停止對當地的劫掠活動,羅馬人對此就更歡迎了。 哥特人由菲列迪根公爵(Duke Fridigern)率領。從他在上述條件下是如何履行職責,帶領族人走向勝利的情形來看,他是一位明於戰略的智者。 圖4 阿德里安堡會戰周邊形勢圖 他沒有將陣地設在兩路羅馬軍之間,完全放開了沿馬里查河延伸的大路,甚至從貝里亞轉移到了更東邊的卡比爾(Cabyle,今揚博爾,Jamboli)。3但是,當瓦倫斯從阿德里安堡出發,穿過馬里查河谷朝菲利普波利斯進軍時,他接到了一個令他驚愕的報告:哥特人出現在他身後的阿德里安堡附近,威脅到了通往君士坦丁堡的道路。甚至有人在馬里查公路,羅馬軍後方發現了哥特騎兵,這很容易讓人相信哥特人的意圖是切斷皇帝與阿德里安堡的聯繫。 接報後,瓦倫斯立即掉頭撤退。但是,馬里查公路上的哥特人可能只是偵察巡邏隊而已。瓦倫斯不經一戰就回了阿德里安堡。 現在,瓦倫斯可以靜守城中,等待另一路羅馬軍到來。在這種情況下,哥特人的前出行動肯定是沒有好處,但也沒有損失。他們絕不能直接阻止羅馬兩軍會師,但如果他們不想冒險同時與兩位皇帝會戰的話,那麼從色雷斯平原或貝里亞附近的陣地撤回多瑙河下游都是同樣容易的。不過,插入敵軍身後還給了哥特人一些其他機會。他們現在切斷了敵方運送補給的線路,而且可以劫掠直到君士坦丁堡為止、之前受戰火荼毒較少的色雷斯農業區。要想引誘皇帝在格拉蒂安還沒到的時候就提前開戰,最有利的刺激因素莫過於皇帝後方有哥特人活動。事實上,會戰甚至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哥特人占據的位置讓羅馬軍隊的補給運不上來。 我們的文獻聲稱,瓦倫斯是因為嫉妒剛剛戰勝阿勒曼尼人的一支——蘭提恩斯部(Lentienses)——的侄子格拉蒂安,所以才被引誘開戰的。大概是佞臣們將皇帝推入了這次魯莽的行動中。當然,阿德里安堡戰敗後,失望而憤怒的人們自然會問:另一路軍隊已經在上默西亞(Upper Moesia,今屬塞爾維亞)境內了,皇帝怎麼會不等他們到來就發動會戰呢?誰能知道這個決定是不是果真受到了嫉妒衝動的影響?即使我們假定阿米阿努斯的記載來自皇帝側近,誰又能說自己能認清最隱秘的動機呢?不過,如今格拉蒂安已經到了附近,之前向侄子求援的瓦倫斯畢竟沒有不等援軍抵達就發動決戰,除非他相信自己不得不開戰,或者確信自己有必勝的把握,這是很明白的。我認為嫉妒動因說純屬營中謠傳。 據記載,皇帝得到的報告是哥特兵力不超過1萬人。與嫉妒另一位皇帝和近臣諂媚相比,這個做出決策的動機無疑更合邏輯。手握優勢兵力的皇帝坐視蠻族蹂躪都城門前的繁榮省份,這樣看起來豈不是有些消極? 不過,菲列迪根引誘皇帝出戰還有另一個手段。他派一名基督教牧師(有人曾懷疑此人是不是烏爾菲拉本人)去羅馬軍營,向皇帝提議休戰,條件是將色雷斯省連同糧食牲畜一併交給哥特人。除了公開傳訊以外,牧師還帶來一封公爵的密信,請皇帝率軍出城,威懾哥特人,使其更願意求和。 瓦倫斯若非確信自己占據上風,那麼哥特人的這條計策就太過粗陋,不足以引誘皇帝在格拉蒂安尚未抵達、戰機不成熟的狀況下開戰。但從羅馬大營對形勢的判斷而言,菲列迪根的信息似乎並不是那麼不自然;事實上,我們甚至可以懷疑它是不是至少包含了部分真實意圖。畢竟,哥特人的野心僅限於給羅馬人當僱傭兵,吃得飽、拿高薪,而且哥特酋長們後來同意的條件確實很接近菲列迪根此處提出的條款。但文獻中沒有寫到的是,皇帝怎麼竟然會希望締結這樣的和約。如果羅馬軍不僅沒有懲罰野蠻人,報復他們對國土造成的破壞,反而將一個省份拱手讓給他們,那麼羅馬的威勢和皇帝個人的聲望都會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如果瓦倫斯感覺實力不足以動手,他可以等待格拉蒂安的援軍,這是當然之理。 事實上,我們還知道瓦倫斯拒絕了求和提議,出城攻打哥特人。一切都指向一個事實:瓦倫斯始終感到勝券在握,不管他是要打一場大戰,還是想憑藉占優勢的大軍迫使哥特人簽訂條約。 第二天早晨,瓦倫斯出城向哥特人進軍,行軍途中又來了兩次菲列迪根的使節。當然,這兩人只是無名小卒,而非哥特顯貴,羅馬人雖然對其並無真正的信任,但還是同意了菲列迪根交換人質的提議。據記載,兩軍對面列陣完畢之時,利齊美爾(Richomer)將軍在另一人拒絕後說願意承擔這個危險的任務。據說,當羅馬戰線上的一處擅自開戰,大戰隨後展開時,利齊美爾已經踏上了前往哥特軍的道路。 這段記載不太可能發生。菲列迪根派出了另一位使節,這是可以理解的,不管他的意圖是佯裝恐懼,進一步引誘羅馬人進攻,還是用談判拖延時間,因為阿拉底亞斯(Alatheus)和薩夫拉克斯(Safrax)統領的騎兵隊之前大概是被派出去劫掠了,當時不在陣中,然後恰好趕在戰鬥開始時歸隊。但我們必須問:瓦倫斯為什麼會同意交換人質? 儘管瓦倫斯不想割地求和,但為了吸引哥特人的注意力,將其拖住直到格拉蒂安抵達,說明他有可能希望展開談判。不過,在堅固的大營中談判應該會更安全。皇帝可能是怕哥特人溜走,而現在他們既然逃不了,他也就同意了交換人質,目的不是用色雷斯來獎賞哥特人的暴行,而是讓他們安下心來,保持集結狀態,同時等待格拉蒂安的到來。不過,他為什麼不早一些止步仍然是一個問題。 有人或許會得出一個結論:瓦倫斯雖然之前感覺勝券在握,可到了最後一刻,他意識到自己低估了哥特人,對方兵力遠遠比他過去認為的多。但這樣的態度轉變不可能在文獻中被如此徹底地忽略,而且肯定會讓皇帝立即停止前進。考慮到武器的攻擊範圍較短,兩軍距離必須近至幾百步以內才能自行開戰。但在那時,羅馬大本營了解敵方兵力肯定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軍隊部署完成後的行動速度很慢,統帥如果在部署過程中不能親自看到敵軍兵力,就會派軍官到前線去觀察。臨開戰只有幾個小時了,瓦倫斯對敵軍兵力的掌握的確切程度不可能低於訓練有素的軍官給出的估計。此時,唯一有可能讓羅馬人意外的因素是阿拉底亞斯和薩夫拉克斯的騎兵,但文獻中完全看不出這支騎兵的抵達與談判的決定有任何關聯。因此,羅馬大本營直到最後一刻仍然自信有必勝的把握,這是無可置疑的。否則,他們肯定會提前停止進軍,利用談判之機將部隊撤回營地,等待西羅馬軍的到來。如果說瓦倫斯在最後一刻還是同意了敵方提出的人質交換,或者說那時退軍已經來不及了,那我們只能有一個解釋:瓦倫斯大概從一開始就在糾結要不要等待格拉蒂安,如今看到擺好陣勢的哥特軍,他就神經崩潰了。 文獻中完全沒有記述這場會戰的戰術層面。我們只知道哥特騎兵首次突擊就撕開了羅馬騎兵的陣形(一部分羅馬騎兵是瓦倫斯從敘利亞帶回來的阿拉伯人),之後羅馬軍隊幾乎被屠戮殆盡。皇帝本人不知所蹤,沒有人知道他是怎麼死的。 我們不能從羅馬的慘敗推出哥特人占有很大兵力優勢的結論。我們不僅應該想起坎尼會戰,也應該牢記一點:在古代,戰敗的一方通常會損失慘重,很容易被全殲。 即使我們不能指望從戰鬥記載中了解任何戰術方面的內容,而且會戰的政治-軍事關係仍然不清不楚,但從軍事史角度來看,這場會戰依然很有意義,主要是因為它再次向我們展現了一名作為原生戰略家的日耳曼酋長,另一個原因是兵力估計——哥特人只有1萬人的報告,正是它引誘羅馬皇帝發起了會戰。 阿米尼烏斯將這個報告保留了下來,並補充說它是錯誤的,但他並沒有告訴我們哥特軍的實際兵力。由於他只在開頭講了之前有大批蠻族渡過多瑙河,而另一位同時期的作者,歐納庇烏斯(Eunapius,第6章)[40]估計哥特人的適役人數近20萬,於是現代學者們就認為這1萬人只是先遣隊,但阿米阿努斯從未提及這一點;事實上,從上下文就能完全排除這種解讀。阿米阿努斯說羅馬巡邏隊確定自己看到的兵力不超過1萬人,原文是「斥候稱,據自己所見,他們總共有1萬人(不確定斥候怎麼會犯這樣的錯誤)」。(「incertum, quo errore procursatoribus omnem illam multitudinis partem, quam viderant, in numero decem milum esse firmantibus.」)這一報告說服了皇帝出兵進攻。如果我們將報告的意思理解為,巡邏隊只是親眼看到了一支數目不明的大軍中的1萬人,那麼「不確定斥候怎麼會犯這樣的錯誤」和皇帝突然決定進攻就講不通了。報告只是說,阿德里安堡一帶駐紮了不過萬人的大隊蠻族。 但阿米阿努斯說報告是錯誤的。如果它還有些許可信度的話,那麼錯誤肯定是有限度的。瓦倫斯攻擊的軍隊——他以為自己對面只有1萬人——不可能事實上有20萬人,甚至10萬人都不可能。 下述觀點是站不住腳的:瓦倫斯以為自己在截擊一支哥特人的劫掠隊,卻意外撞上了駐紮在別處的哥特兵主力。菲列迪根的遣使行為證明他們要對付的不是劫掠隊,否則阿米阿努斯的全部記載都要重新理解,而且瓦倫斯肯定在行軍途中就會意識到錯誤。畢竟,哥特人發起的談判為羅馬人提供了兩倍的時間和退走的機會。在戰鬥實際打響之前,羅馬皇帝肯定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因此,瓦倫斯開戰時顯然認為敵軍——菲列迪根公爵親自統領,還派出使節的哥特主力——約有1萬人。阿米阿努斯肯定地說哥特兵力要超過此數,但差別不可能達到3倍那麼多,甚至兩倍都不可能,因為哪怕是2萬人和1萬人的區別,羅馬將領在進軍途中肯定也會注意到。如果羅馬人觀察到了差別,卻沒有人建議先等格拉蒂安到了再說,此事殊無可能。如果有人提出了這樣的建議,那麼史料中肯定會有提及,並通過阿米阿努斯詳盡的記述傳下來。而在災禍發生後,人們最起勁地宣揚的內容卻無過於當初意見正確者的大聲警告,而我們完全找不見這種內容,甚至沒有正面記載說哥特兵力遠遠超過1萬人,而只有「報告有誤」這個極其籠統的表述。因此,報告的錯誤不可能很嚴重,大概主要與開戰時才到來的那一部分騎兵有關。據此,我們可以說哥特兵力或有1.2萬人,最多1.5萬人。 上述結論得到了阿米阿努斯一處表述的確認。他寫道,羅馬進軍途中曾發現敵軍圍起了圓形車陣:「發現敵軍用車圍成了圓圈,確認了斥候報告的信息。」(「hostium carpenta cernuntur, quae ad speciem rotunditatis detornata digestaque exploratorum relatione adfirmabantur.」)在前一年的戰役中,阿米阿努斯用同樣的方式描述了哥特人圍成的圓形車陣:「許多車被擺成了一個圓圈。」(「ad orbis rotundi figuram multitudine digesta plaustrorum.」)(31.7.5)。在不能精確劃定範圍的情況下,我們還是可以說,這樣的車陣只能圍住一支規模相當有限的軍隊。將上萬輛車圍成一個圓圈要耗費許多天的時間,再加上地形限制,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從陣中走出也是同理,那只會讓軍隊完全喪失行動自由。考慮到圓圈的大小,在車陣設立期間,每個人與他的車、車上的財物、他的牲畜都會離得很遠,不僅場面會亂成一團,工事也根本無法使用。若要車陣保數萬大軍周全,肯定得分成幾個陣,但阿米阿努斯在每一處都說只有一個陣。 哥特人的進軍路線進一步確證了我們的結論。他們從卡比爾出發,向阿德里安堡的方向行軍。今天有兩條路穿過兩城之間的山,分別在登薩河的左岸與右岸,都不在河谷內,反而有許多處遠離河谷。41829年,迪比奇將軍(General Diebitsch)曾在東路行軍,當時也是8月份,與西哥特人一樣。毛奇在記述這場戰爭的史書中(第359頁)寫道: 在帕帕斯科伊(Papaskjoi,今波波沃,Popowo)的遠端,地形變得崎嶇,有比較深的溝谷。當地大部分岩石都是裸露的,沒有土壤覆蓋,將熱量都反射了出去,行軍極其艱苦。土耳其人事先將當地服務旅人的水井盡數搗毀,部隊缺水嚴重。最終,他們在走了18英里(約29千米)之後在小鎮大山口鎮(Bujuk Derbent)過夜,次日又休整了一天。第7軍之前在庫丘克山口(Kutschuk Derbent)就停過一次。俄軍在這片石頭荒原受的苦比翻越巴爾幹山脈時還要多。天氣熱得受不了,發燒的人越來越多。大山口是一道極難穿越的狹徑。 毛奇寫道(第358頁),西邊的另一條路要好走得多,但它在登薩河的右岸,而登薩河與馬里查河在阿德里安堡附近交匯,只能從橋上通過(第361頁)。 當時的基本路況必然也是類似的,當時所遇到的情形必然也是類似的,由此可得,哥特人只有一條可用的行動路線,那就是登薩河左岸經大山口鎮的東路。他們既不能分兵兩路,東西並進,也不能全軍走西路。山路起於阿德里安堡以北14英里至18英里(約22.5千米至29千米)處的崇山峻岭,接著是丘陵地帶,然後逐漸進入地勢小有起伏的原野,阿德里安堡就在那裡。兩條路出山的位置相距約9英里(約14.5千米),之間是登薩河。如果羅馬人偶然提前得知哥特人進軍的消息,走西路的部隊就會暴露於側翼攻擊之下,或者剛出山就撞上敵軍主力。這時,另一路軍會被深河登薩河隔開。即使眼前沒有羅馬軍,這樣的障礙也是很不方便的。據阿米阿努斯記載,哥特人走的是阿德里安堡和君士坦丁堡之間的道路,也就是西路,因此必須先渡過登薩河。 於是,假如菲列迪根是兩路並進,他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走出山路就撞上羅馬軍,那樣一來,還沒等左軍趕來支援,右軍就已經被打敗了。但是,如果他們單走一路,而瓦倫斯已經守在那裡,那麼前軍就只得先行開戰,後軍還要一兩日才能趕上來,無力支援。只有當部隊規模小到足夠走一條路,整個行軍縱隊的長度不超過一日路程時,哥特人才會冒險進軍。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羅馬人打上來,哥特人才能迅速部署迎戰。 小部隊做不成大軍能做成的事,但大軍也並非做得成小部隊能做成的所有事。 根據毛奇的記載(第359頁),迪比奇之所以在1829年進軍阿德里安堡時取道東路,是因為這樣不必渡過城市附近的河流,而且河水能保護右翼,抵擋任何來自菲利普波利斯可能的行動。378年,哥特人的情況如出一轍。他們想要繞過阿德里安堡,走上通往君士坦丁堡的道路。當他們從卡比爾開拔時,瓦倫斯要麼還在阿德里安堡,要麼剛剛踏上通往菲利普波利斯方向的馬里查河谷道路。如果他偶然提早得知哥特人進軍,他就可以在登薩河西側的山路出口等著哥特人,這樣一來,哥特人在出山和渡河時都會兇險萬分。而走東路的話,羅馬人肯定不會在哥特人進軍途中找麻煩。 我們可以假定,哥特人進軍時沒有把全部輜重都帶上。因為搶來的財寶、牲畜和奴隸,所以輜重規模肯定相當龐大,大概與護送隊一起留在遠離當前戰場的東北邊後方。獨立部隊有可能也不隨主力行動,一批阿蘭人發現了格拉蒂安部並發生遭遇戰。但無論如何,肯定有一定數目的僕役隨同哥特軍主力,特別是存在大量婦女,很可能也有一些兒童。因此,即便戰士不超過1.5萬人,行軍縱隊肯定得有3萬人,只走一條路,再加上大車的話,長度也會有整整一天的路程了。 現在回來看戰鬥結果。文獻中沒有講哥特人的優勢是什麼——他們的騎兵為什麼無可置疑地優越於羅馬軍,為什麼羅馬步兵沒有像斯特拉斯堡會戰那樣堅持戰鬥。在斯特拉斯堡,羅馬一方肯定具有相當的數量優勢;而在阿德里安堡,我們可以假定雙方的差別不會很大。接到敵軍兵力只有1萬人的消息時,瓦倫斯便自信勝券在握。因此,他的部隊大概要比1萬多上幾千,阿米阿努斯也明確寫道,羅馬一方兵多且精。 既然找不到一方完全戰敗的直接軍事原因,我們就傾向於認為羅馬帝國的內在政治弱點,也就是叛國,發揮了作用,或者至少是誠心不足。 當尤利安皇帝暴死於美索不達米亞時,軍隊先後擁立約維安和瓦倫提尼安,可瓦倫提尼安忽略了一點:儘管尤利安沒有兒女,但其離世時卻並非沒有繼承人。君士坦丁的後代里還有尤利安的表兄普羅柯比一支。普羅柯比起而捍衛自己的權利,最終雖然被擊敗了,但新都君士坦丁堡內有許多人表現出對他的同情,於是新興帝室內部長期存在緊張關係。5此外,瓦倫斯是一名堅定的阿里烏斯派教徒(Arian)。當他第一批派出去反擊哥特人的將軍戰敗歸來時,他們當著他的面說,戰敗的原因是皇帝不接受真正的信仰。6他率軍離開君士坦丁堡時,有一名牧師來找他,要求將沒收的教堂還給真正的信徒。牧師說,皇帝若是不歸還教堂,就從戰場上回不來。7不過,君士坦丁堡有傳言稱,由於皇帝在圓形劇場遭到斥責,所以他已經發誓班師時要將都城夷為平地。8這些故事是教會作家傳下來的,細節上不完全可信。其中有一位教會作家名叫蘇格拉底,他說騎兵背叛了皇帝,沒有加入戰鬥。這一情節不能視為來自可靠史料的真憑實據,因為阿米阿努斯完全沒寫有背叛行為。儘管如此,執政的瓦倫斯皇帝肯定面臨著來自兩方面的挑戰,感到自己的權勢地位不確定。因此,如果我們認為阿德里安堡會戰的結果——它有著無遠弗屆的意義——不是由純軍事因素決定的,而是受到了政治動因,也就是羅馬內部政局的影響,那也算不得離譜。 4 軍隊兵力 正確估算大軍兵力是很難的,對統帥來說,哪怕是點兵也並不像想像中那麼簡單。如果統帥只是把手下諸將報上來的數字加起來,那當然很容易,但問題是不知道這些數字是否可靠。一個對傷病人員、請假人員、退伍人員、非戰鬥人員有掌握和登記的組織不可能被憑空創造出來,就算被創造出來,維護起來也不容易。凱撒利亞的普羅柯比(Procopius of Caesarea)為我們留下了關於貝利撒留戰績的記錄,他寫道(《波斯戰記》De Bello Persico 1.18),波斯國王有一種特殊的清點戰士數目的方法。出征時,戰士們一個挨一個從寶座上的國王面前走過,每人扔一支箭在國王身前的筐里,然後將筐封存。回朝時,戰士們還是從國王面前走過,每人取出一支箭,這樣就知道損失了多少戰士。這則小故事比希臘人的傳說——薛西斯將上百萬將士趕到一個圍場中——少了些傳奇成分,充分表明了獲得可靠兵力報告之難。因此,根據文獻來估算「民族大遷徙」過程中日耳曼各部的兵力規模是有益的,相關記載有不少。 特雷貝里烏斯·波利歐(Trebellius Pollio)[41]寫道,公元267年有32萬名哥特戰士侵入羅馬帝國。他還寫道,朱通人(Iuthungi,晚期阿勒曼尼人的一支)進入義大利時對奧勒良皇帝聲稱有4萬騎兵和8萬步兵。奧勒良之後的普羅布斯皇帝親筆致書元老院,說他在277年的戰役中殺死了40萬日耳曼人。 據希羅尼穆斯(Hieronymus)[42]記載,370年左右兵臨萊茵河的勃艮第人有8萬之眾。 如前所述,歐納庇烏斯稱376年渡過多瑙河的西哥特戰士有20萬人。 普羅柯比(3.4)告訴我們,東哥特人進入義大利時同樣有20萬人,維蒂吉斯(Vitiges)率領15萬人圍攻貝利撒留防守的羅馬城。 佐西姆斯說,公元404年,拉達蓋蘇斯(Radagaisus)率領40萬人進入義大利;馬爾切利努斯(Marcellinus)[43]說是20萬;奧羅修斯(Orosius)[44]則說這支軍隊由多個民族構成,其中僅哥特人就有20萬。 據約達尼斯(Jordanes)記載,公元539年,希爾德伯特國王(King Theudibert)率領20萬法蘭克人現身於義大利,但與貝利撒留照面後不戰而退。普羅柯比說(《哥特戰記》2.28),法蘭克使節甚至自稱有50萬戰士。 約達尼斯說,451年時的阿提拉大軍有50萬人,《雜史》(His-toria Miscella)[45]給出的數字是70萬。 文獻中還有各種更誇張的關於日耳曼人的軍隊規模的數字,佐西姆斯(2.15)的記載也是如出一轍,他說君士坦丁皇帝率領不少於9萬步兵和8000騎兵進軍義大利,並在米爾維安大橋打敗了馬克森提烏斯皇帝,儘管後者至少有17萬步兵和1.8萬騎兵。 文獻中的記述符合給出的數字。阿米阿努斯是這樣寫阿勒曼尼人的(28.59):「他們是一個龐大的民族。自從初次現身,他們經受過每一種可能的失敗打擊,但新一代的年輕人總會迅速成長起來,讓人以為他們好像幾百年來不曾有任何損失。」緊接著,阿米阿努斯對勃艮第人做了類似的描述,之後對西哥特人也是如此(31.4),他說西哥特人像海灘上的沙子一樣多。公元320年前後,納扎利烏斯(Nazarius)[46]對法蘭克人也是同樣的提法。1 另一組數字給了我們一幅截然不同的圖景,我們必須將其與前面給出的數字做一比較。 我們已經發現,斯特拉斯堡會戰中的阿勒曼尼人兵力約為6000至1萬,最多是1萬;阿德里安堡會戰中的西哥特人兵力可能在1.2萬到1.5萬之間,絕對不超過1.5萬。 據同時代的馬爾科斯(Malchus)記載,芝諾皇帝[47](zeno)曾與狄奧多里克大王(Theodoric the Great)的對手,東哥特首領狄奧多里克·斯特拉波(Theodoric Strabo)立約,規定後者為皇帝提供1.3萬名戰士,由皇帝供應糧餉。整體語境表明,這1.3萬人就是東哥特主力。 教父神學家蘇格拉底·斯科拉斯蒂庫斯(Socrates Scholasticus)告訴我們,勃艮第人在匈人的壓迫下皈依基督教,並藉助新神的力量用3000人打敗了1萬名匈人。 根據維克多·維滕西斯(Victor Vitensis)(1.1)的記載,蓋塞里克(Gaiseric)率領汪達爾人渡海去阿非利加時做過一次人口普查,結果是8萬人。但作者又說,只有無知之人才會相信這8萬人都是持刃披甲的戰士。事實上,維滕西斯說的這個數字里包含了老人、兒童和奴隸。過了不到一百年,查士丁尼皇帝派貝利撒留從汪達爾人手中收復阿非利加時給了他1.5萬名士兵,而且連這些都沒有全部用上。5000名騎兵足以重創汪達爾人,使其再也不能恢復元氣。2 我們還可以為這組再加上一個數字。與前面講過的君士坦丁率領9.8萬人參加米爾維安大橋會戰的說法不同,另一位同時代的人給出的數字是最多2.5萬人。3 顯然,我們列出的這兩組數字是互斥的。如果四五世紀時真的有幾十萬人的大軍,那麼區區1萬到2.5萬人就不可能取得米爾維安大橋或阿德里安堡這樣決定性的勝利。歷史學家早就意識到了這是不可能的,但終究要做出一個選擇,於是他們沒有認可第二組數字,而是接受了第一組。4他們相信,第二組數字很容易解釋。說君士坦丁兵員不滿2.5萬人的那位頌詞作者是貨真價實的吹捧者。說勃艮第人只有3000名戰士的教父想要證明基督教的上帝在弱者當中依然有力。說蓋塞里克自號8萬人是詐稱的主教對汪達爾人充滿敵意。狄奧多里克·斯特拉波提供的1.3萬名東哥特人只是全族的一小部分。最後,報告給瓦倫斯皇帝的1萬名哥特人也不是主力,而是一支分隊。再說了,阿米阿努斯明白地補充說報告有誤。 就我們而言,我們已經決定相信相反的解讀。 更確切的文獻批判考察已經表明,說阿德里安堡有1萬名哥特人的報告指的不是一支分隊,而是羅馬人進入戰場時相信對面的敵方全軍就是1萬人。從之後的經過來看,即便這一信念有誤,偏差的程度也不會很大。 這場戰役的戰略局勢進一步確證了上述結論。我們能夠確定哥特人的行軍路線,而且知道這條路線的條件絕不可能支持幾十萬大軍的行動。事實上,只要一支部隊的規模大大超過1萬至1.5萬人,行軍就是不可能的。將部隊圍在當中的車陣的說法同理。5 阿德里安堡會戰最重要的資料來源是阿米阿努斯·馬爾切利努斯,就算有點錯謬,他也是一個見多識廣、值得信賴的人。 因此,我們發現的兵力規模——它得到了斯特拉斯堡會戰的佐證——可以被認為是確切的,毫無疑問在我們設定的限度標準之內。這一點對其他數字同樣具有決定性意義。如果說世界史中流傳下來的數字往往是不確切的,那麼它們總歸有可以互相比對的優點。只要我們找到了一個可靠的、可供比較的數字,史冊中常有的那些虛妄數字就會馬上消散。如果阿德里安堡會戰中的哥特軍最多只有1.5萬人,那麼「民族大遷徙」期間數以十萬計的兵力記載就可以全部丟掉了,因為西哥特人無疑是日耳曼遷徙各部中人數最多、力量最強的部族之一。東哥特人和汪達爾人、勃艮第人和倫巴第人、拉達蓋蘇斯和奧多亞塞麾下的兵力都不可能大幅度超過西哥特人;事實上,大部分情況下肯定要遠遠不及西哥特人。 一部分西哥特人可能沒有參戰,甚至有一批西哥特人還留在多瑙河以北。但是,之前加入親緣部落的東哥特人替代了這些人。 現在,我們必須更仔細地看一看史學界此前相對忽視的第二組數字。 東哥特首領狄奧多里克送入芝諾皇帝軍中的1.3萬人不可能只是哥特人中的一小部分。6這種解讀不過是日耳曼人數極多的流俗之見的產物。協議是皇帝強力施壓的結果,皇帝的目標是挑撥兩名對立的哥特人酋長之間的關係。當他與其中一位立約時,那這一位肯定是兩人中較強的一位。如果他只提供了哥特人中的一小部分,那麼大部分哥特人馬上就會與另一位狄奧多里克聯手,將戰爭繼續下去,而不是任由自己靠邊站。只有安撫占決定性多數的哥特人及其首領,皇帝才有希望把這些正在帝國腹心劫掠肆虐的蠻族徵召來,對其發號施令。如果我們再來考察一下文獻中1.3萬人這個毫無疑問準確的數字,那麼我們不僅不能將其視為一支分隊的人數,反而不妨做一番猜想,也許這正是一種國土傭僕(Landsknecht)時期司空見慣的現象的早期案例:僱傭兵隊長為了把更多的錢揣進自家腰包而虛報兵額。7由於長期以來,並不是所有哥特人都追隨這位狄奧多里克,所以他手下其實很可能只有6000人到8000人,儘管協議上寫的是1.3萬人。 如此來看,這個於史有據、重複出現的數字不僅排除了日耳曼大軍數以十萬計的概念,而且與我們對阿德里安堡西哥特軍參戰人數的估計,即1.2萬至1.5萬人完全相符。 取得東哥特領導權後,阿馬里家族的狄奧多里克(Theodoric the Amalian)在義大利與奧多亞塞打了幾年仗,軍隊縱橫往來。有一次,東哥特人在帕維亞(Pavia)集結了全族的力量。如果他有20萬戰士,那全族規模就應該在100萬上下。史家不以為意,用文獻並沒有說他們全在城內而是在一座城郊要塞的說法來自我安慰。8若想了解在一地供養20萬人幾周時間——哪怕在現代運輸、公路、鐵路、金錢、組織和補給齊備的條件下——意味著什麼,那就應該讀一讀糧秣部部長恩格爾哈德(Engelhard)關於1870年梅斯(Metz)戰役之前德軍補給狀況的回憶錄。9 現在來看勃艮第人。既然可以排除「8萬說」了,我們就必須考察另一個數字是不是正確,也就是他們皈依基督教、擊敗匈人時只有3000人。 雅恩(Jahn)在《勃艮第史》(Geschichte der Burǵunder)一書中討論了前一個數字,並據其得出了若干結論。10更謹慎的賓丁(Binding)只說到這個程度:「明確了解諸羅馬-日耳曼王國時期日耳曼各部與羅馬兵力的對比是困難的。」但如果對兵力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在8萬人和3000人之間搖擺不定,那麼在事件經過和勃艮第人所處條件方面就仍然會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後一處記載(3000人)的文獻價值當然很薄弱。蘇格拉底·斯科拉斯蒂庫斯教父讓勃艮第人顯得儘可能弱小的傾向昭然若揭,而且他本人對勃艮第人和事件發生的時代都沒有準確的了解。他的敘述是用一句完全脫離歷史環境的話結尾的:阿里烏斯派主教巴爾巴斯(Barbas)大約在同時去世,時為狄奧多西皇帝登基後的第十七任執政官,瓦倫提尼安登基後的第三任執政官,即公元430年。「大約在同時」這個表述無論如何都是錯誤的,或許要做極其寬泛的解讀,因為勃艮第人早在413年就皈依基督教了。11考慮到年代的模糊性,我們至少可以提出這樣一個假說,即該事件的發生時間還要再晚幾年,具體講就是435年勃艮第人大敗於匈人之後。據蘇格拉底本人說,勃艮第人之前在匈人手下受了很多苦,被殺者甚多。 如果我們假設蘇格拉底聽到或讀到的這個事件其實發生在435年之後,那麼3000人的數字就有現實性了。如果我們只是在討論一個虛構作家編出來的故事,其目的是宣揚基督徒面對異教徒以少勝多的話,那我們就必須問一問,他為什麼沒有反過來寫,將異教徒的人數編得大一些。不管在當時還是其他任何時代,反過來的寫法在心懷偏見的作者中間都是普遍的主流,不這樣寫反而令人好奇。比如,如果勃艮第人實際上有1萬人,然後蘇格拉底寫1萬名勃艮第人打敗了3萬或4萬名匈人,誰會覺得不尋常呢?但是,他寫勃艮第人只有3000名,這就只能解釋為他有真憑實據。勃艮第人不是部落聯合體,而是單個部落。他們被打敗過兩次——290年左右被哥特人打敗,435年左右被匈人打敗——文獻中都描述為滅族之禍。12他們第二次被打敗時的國王是岡特(Gunther),這件事留下的印象延續了幾個世紀之久,由此也可見,他們敗得有多慘痛。當這個部族定居在那片至今以他們為名的地區時,文獻中說,他們是遷入部族的「殘部」(reliquiae)。綜合上述各點,我們必須說,我們沒有正面的理由來質疑3000人這個數字,如果實際比3000人多,差別也不會太大,最多肯定不會超過5000人。 我們的研究與《高盧戰記》形成了一個有趣的對照。愷撒給出的高盧和日耳曼軍隊的兵員數目也有彼此矛盾的情況。當然,一方只包括一個數字,其他數字都屬於另一方。學者們認為必須相信在其中占據多數的數字,於是為了將數字調和起來,他們便採取權宜之計,改動了不協調的那一段的文字。對戰術和戰略情況的客觀分析表明,愷撒恰恰是在那一段說漏了嘴,道出了真相(第5卷,第34章),我們必須把握好這個觀點,不能將其餘的數字都視為有意的誇張。 在他們的兵力概念中,歷史上所有時代的人都一樣。1829年,迪比奇翻越巴爾幹山脈時,一名被派出去偵查的奧斯曼軍官對帕夏長官回報道:「數清森林裡有多少片葉子都比數清敵軍有多少個人容易。」事實上,迪比奇手下有2.5萬人。這段記載出自毛奇寫的《1828-1829年俄土戰爭史》第345頁及第349頁。 當西哥特人渡過多瑙河時,阿米阿努斯用薛西斯進軍的情景來描述他們的兵力。他說,古時候波斯王不能一個個地清點軍隊人數,在德里斯科(Doriscus)只能按單位來計算的日子好像回來了;自那以後從未有如此不可計量的大軍綿延多個省份,將平原和大山都遮住了。既然我們已經證明,給阿米阿努斯及其同時代人留下不可計量之印象的哥特大軍只有不超過1.5萬名戰士,算上所有被派出去的部隊可能有1.8萬人,那麼從我們自己的角度出發,作者將其比擬為薛西斯進軍或許也就可以接受了。我們或許還可以得出結論,波斯王麾下的戰士沒有210萬人,沒有80萬人,沒有50萬人,也沒有10萬人,可能只有1.5萬到2.5萬人。文獻學家信古不疑,但既然阿米阿努斯已經不算是古典作者了,對他加以批判懷疑就比對希羅多德要更容易。如果我們首先在考察阿米阿努斯時習慣了懷疑,之後再用其他時代的分析和心理標準來評判希羅多德及其同時代人士時,心裡就會少幾分褻瀆先賢的恐懼感。 現在,我們要從現有的結論再推進一步,回溯到我們日耳曼人最早期歷史中發現的數字,並在兩個時代之間建立關聯。人們一貫假設日耳曼人口在400年間有了顯著增長,而且正是人口增長推動了「民族大遷徙」。我們已經知道,這個假設是完全錯誤的。就算是在遷徙期間,日耳曼人也不是很多。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他們的經濟狀況還和以前一樣。自始至終,日耳曼人的首要營生都是打仗,而不是種地。如果他們在這一時期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增長,那必然也會建立城市。但他們還是像阿米尼烏斯時代那樣沒有城市,而且只是很鬆散地依附於土地,因為他們主要是放牧打獵,農業成分很小。由於食物產量提升得很少,人口也不可能顯著增加。全族總人口可以通過將領地擴張到黑海而倍增,但單個部落的人數、人口密度不可能顯著提高,不會超過每平方千米4.6人這個數字多少。人口的自然增長在蠻族部落中很少——高生育率被同樣高的死亡率所抵消——通常不會導致文明水平的提升,而是不斷帶來對外的壓力:與相鄰部落開戰,與羅馬開戰,但吸收剩餘人口的首要因素還是參加羅馬軍隊。 就單支軍隊和單個部落的人數估算而言,一個令人煩心的因素是「部落」概念的不確定性。對早期來說,我們能夠從萊茵河與易北河之間的部落數量推算出,一個部落的面積平均約為2000平方英里(約5180平方千米)。在這樣大的範圍內,一個人能夠在一天時間內來到部落大會的會場,而由6000人左右組成的大會仍然能進行統一的討論與決策。但這並不是說當時就沒有土地大得多、人口多得多的個別部落。在那種情況下,部落整體是由酋長和長老會議代表的。不過,這種整體就很鬆散了。一個或少數幾個氏族在長老或者一大批氏族在酋長的帶領下都可能分道揚鑣;同理,幾個小部落或部落分支也可以組合成更大的單元。「民族大遷徙」時期也是如此。韋德米爾酋長(Prince Wedemir)帶著一部分東哥特人加入了西哥特人;一部分魯吉人(Rugii)加入了東哥特人;汪達爾人分成了斯林加部(Silingae)和奧斯丁加部(Asdingae),當他們渡海去阿非利加時還有阿蘭人和哥特人相隨。 因此,對於我們遇到的林林總總的部落,任何平均數目或通常數目都是得不出來的。我們能確定的只有一點:任何一個大遷徙時代的部落兵力都不會超過1.5萬。1.5萬名戰士加上婦孺,總數至少就有6萬,再算上奴隸就是7萬左右。要統一行動,這樣一群人的規模就已經太大了,必須分成幾批或者幾路。由於戰士只能短暫地離開家人和大車,所以領導者必須極其用心和謹慎才能將幾乎全部戰士集合在一起,大多數情況很可能只能集結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戰士。 我們在前文將3世紀前中期的羅馬帝國人口估算為9000萬。這是最小值,我們大可以假設人口多達1.5億。如此龐大的人口竟然會被一個個男丁數目不超過0.5萬到1.5萬的蠻族部落擊敗,這果真是可以想像的嗎? 我相信,世界史上意義最重大的結論莫過於:這就是事實。直到現在,對兵力的極度誇大讓我們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事實上,模糊感覺到尚存疑點的學者們甚至曾從相反的方向摸索解釋,試圖通過縮減羅馬的人口數來解釋羅馬人的落敗,但那不是事實。當羅馬帝國被規模很小的蠻族軍隊擊敗時,它依然擁有大量的人口和兵力。這一點對它之前和之後的世界史都有啟示作用。 在第1卷中,我們確信就連最優秀、嚴守紀律、戰術素養高超的羅馬軍團老兵也只能與同等數目的日耳曼軍隊打個平手。馬略和愷撒之所以能征服日耳曼人,只是因為巨大的數量優勢。但是,單憑數量優勢仍然不足以取勝。我們現在要承認這一點。即便在三四世紀,羅馬帝國依然能夠輕鬆拿出10倍於敵的武裝人員來對抗蠻族入侵者。我們或許也應該問一問,當時已經出現的以物易物的經濟體系能否為這麼多人提供給養,不過現在權且將其放在一邊。我們只需要明白一點:一旦常備軍,也就是有紀律的軍團消失了,匆匆徵召聚集起來的市民和農夫就絕對打不過蠻族。我們很難想像凶暴的哥特人、阿勒曼尼人、法蘭克人、汪達爾人、阿蘭人、蘇維匯人和倫巴第人給和平的羅馬人留下了何其駭人的印象。古代文明淪為塵埃,人民慘遭屠戮。羅馬人告訴我們,哥特人將農夫拉犁的右手砍掉,倫巴第人在祭壇上玷污修女。但男人們、父親們、兄弟們卻無力保護財物、聲譽或自己的身體。西哥特人逼近庇里牛斯山時,有幾位羅馬貴族拉著手下的農夫試圖擋住山口。13奧弗涅(Auvergne)居民英勇地抵擋了尤里克(Euric)國王一段時間。14當汪達爾人奪取阿非利加,威脅義大利時,瓦倫提尼安皇帝多次頒布敕令號召羅馬人民自衛,這些敕令後來收錄於法典之中,傳承至今。第一份敕令首先承諾不會將羅馬公民強征入伍,但公民仍然有協助修建城牆、守衛城牆與城門的義務。第二份敕令接踵而至,將可怕的蓋塞里克已經從迦太基揚帆起航的消息公之於眾。他們並非孤立無援,因為皇帝已經派遣埃提烏斯(Aetius)和西吉斯烏爾德(Sigiswuld)率軍前往,但敵軍不知何時就會登陸,鑒於信任公民保衛自身財產的力量和勇氣,皇帝特允許公民自行武裝,忠誠篤定,同心互助,保衛其土地與財物,此舉不違背平時的公民法。15貝利撒留在羅馬城被哥特人圍困時,市民主動拿起武器支持。貝利撒留悅納了他們的好意,但沒有將其編入戰鬥部隊,因為他擔心市民會在戰鬥過程中被嚇倒,影響到全軍。於是,他給市民們分配了一個只能看、不能打的位置,擺出一支軍隊的樣子,從而吸引一部分敵軍兵力。16據我們所知,羅馬人——哪怕只是被抓的壯丁——尚有膽量嘗試與日耳曼人交戰的例子只有這些了。面對日耳曼楔形陣或大隊騎兵的狂暴突擊,人數再多的羅馬單位也會作鳥獸散,這一點從一開始就是明白的。「越厚的草越好割。」阿拉里克(Alaric)這樣回複試圖憑藉龐大數量嚇退自己的羅馬人。17 可以這樣說,當年愷撒的軍團不願出發與阿里奧維斯塔交手,他們感到的恐懼在「民族大遷徙」發生的事情中得到了遲來的合理化。之後幾百年的種種事件一再要求我們從「職業軍人無比優越於無紀律徵召兵」的視角去考察,我們確定的「民族大遷徙」時期蠻族兵員數目再一次讓我們懂得了這一點。 5 民族大遷徙時期的日耳曼軍隊 日耳曼部落好戰的遊牧生活必然會對其社會狀況和政治組織產生強大的影響。在他們的老家,由長老領導的氏族各自生活在村莊裡,而長老也是共同體內自由人中的一員。一批這樣的氏族構成了部落,部落上有一個或幾個酋長家族,有戰事則從中選擇一人為公爵。這種簡單的制度安排之前還能行得通,但面對現在的軍事遠征就不夠用了。 即便在最古老的時候,從酋長或公爵的領地發展成王國也是常有的事,這種王國要麼世襲傳代,要麼消散無形。如今,長久延續的君主制勢在必行。日耳曼部落面臨的戰略使命總是與政治緊密相關,既有與其他部落的關係,也有與羅馬帝國——羅馬皇帝,或者爭奪寶座的各路皇帝或偽帝——的關係。如果日耳曼人作為一個戰鬥單元、一支部隊進入羅馬或拜占庭之主麾下服役,那麼該部國王就會以日耳曼酋長的身份被任命為羅馬將帥,成為部落與帝國之間的紐帶。東哥特國王狄奧多里克大王就是奉芝諾皇帝的命令,以宮禁軍總管(Maǵister militum praesentalis)的身份進軍義大利的。1 但是,這些新建立的君主國之間有著顯著的性質差異。 汪達爾王蓋塞里克在位近半個世紀,但他沒過幾年就丟掉了自己只是皇帝屬下阿非利加總督的偽裝。建位稱號的他有足夠強的實力來創立完全獨立的自家王朝。他發布的繼位令當然不是基於長子繼承權,但也明定了尊卑之分,而且確實得到了遵守。最後一位汪達爾王格里馬(Gelimer)是他的曾孫。 東哥特王狄奧多里克的實力當然不亞於蓋塞里克,但他沒有留下兒子,連女婿都沒有。他將王位傳給了外孫,由外孫的母親攝政。但是,當幼王艾薩拉里克(Athalaric)未及成年就去世時,阿瑪拉遜莎(Amalasuntha)保不住自己的太后之位,恰逢與查士丁尼皇帝的戰爭爆發,於是東哥特人就回歸了純粹的選王制。 西哥特人同樣延續了選王制,中間只有幾代世襲國王打斷選王制。 法蘭克人則經歷了完全不同的發展過程。汪達爾王國和哥特王國都是由一個征服者部族建立的,法蘭克王國則是由一名征服者國王建立的。法蘭克王國境內的日耳曼人比其他王國都要多得多,但大部分要麼留在原地,要麼雖然進入以前的羅馬境內,但也只走幾天路程的距離。墨洛溫王朝的君主(Merovingian monarchy)不是阿拉里克、蓋塞里克或狄奧多里克那樣的統兵國主,而是源於一個部落的酋長,即薩利安部的克洛維(Clovis the Salian),他的功績在於被許多其他親屬部落承認為王,而且征服了一大片羅馬土地。這就斷絕了回到選王制的可能性,因為根本沒有軍人大會。推舉維蒂吉斯、托提拉(Totila)或泰阿斯(Teias)為王的軍隊包含了大部分哥特人,以至於這樣的推舉可以被視為人民意願的表達。而從法蘭克王國建立以來,聚集在法蘭克國王麾下的軍隊就只占全體法蘭克人的一小部分。墨洛溫王室數百年男嗣不絕,一個強大的世襲王朝就這樣建立了,即便王國經歷多次分裂和內戰,王室卻延續了下來。 制度變動自上而下地席捲了日耳曼人的整個政治和軍事體系。 我們前面估計西哥特人的兵力在1萬至1.5萬之間。這樣一支並非短時出戰,而是常年征伐,穿梭敵境的隊伍需要比百戶更完善的組織形式。國王或公爵不能直接將命令傳達給100個長老,必須有非臨時的常設機構負責上傳下達。同樣地,最小的單元也不能是百戶。羅馬百夫長手下有一整套初級軍官、士官和一等兵的班子。即便是只有100人的現代連隊也至少需要2名軍官和10名至12名士官。但日耳曼的百戶當然要比羅馬的百人隊大得多,而且往往不只是人多的問題,最重要的是百戶很可能包括全部的家屬。羅馬百夫長只需要管好手下兵丁做事。士兵的武器、軍餉、給養都由軍需官負責,百人隊最多負責分配、監管和維護。大多數情況下,日耳曼百戶要自籌給養——統帥基本不設也不管軍需部門——而且不僅要管戰士本人,還要管戰士全家。就算劫掠得再狠,如果沒有規模龐大的村社經濟,那麼供養這麼多人是完全不可能的。他們在老家生活的農業村社現在不夠用了。他們不僅要以集體為單位搶奪然後瓜分戰利品,而且要以集體為單位持續供應大量補給。假如要單個家庭自己養活自己,全軍馬上就會分散開來,成為敵人的囊中之物。搶來的財物必須進行持續的分配,先分給各個百戶,再由百戶分給個人。派出去的人馬不得不是小股,但搶回來的東西則必須視為集體財產並進行相應的分配,這樣才能保持主力聚而不散。至於百戶對內和對外的各項事務,長老還需要手下的管事去做。 因此,在日耳曼人最初的政治架構中沒有百戶以外的劃分,現在國王會任命高級官員來指揮更大的單位或管轄更廣的地域,即「王伴」(comite),也就是「伯爵」(count),王伴之上是「公爵」(duke),但並不是王伴的上級,其地位完全取決於個人位階和執掌。 不過,我們在更低一級發現了指向真正軍階的跡象,至少有一個民族是這樣。在流傳至今的很多西哥特法典中,我們都發現了千戶(thiuphadi, millenarii)和十戶(decani),分別是百戶的上級和下級。 我們還發現有「五百戶」(quinǵentenarius),它不應該被視為千戶和百戶之間的一級長官,而是因為相當一部分千戶遠小於其他千戶,所以才做出這樣的區分。 從十戶到百戶,從百戶到千戶,千戶之上、王伴或公爵之下可能還有一級。我們不能將上述構成理解為班、連、團、軍這樣整齊劃一的編制架構,其中的一級必然具有和保留了完全不同於其他層級的特性。那就是原始的基本組織——百戶。 當然,即便在我們這裡,連隊也具有重要的差別,精神凝聚力要比班或者營高得多。日耳曼的百戶更是如此。十戶只是百戶的下屬單位,千戶則是為了指揮靈便而集合起來的百戶。但是,百戶是獨立的存在。幾個百戶可以用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派屬到一個千戶下;一個百戶也可以用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劃分成幾個十戶。但是,百戶是不能被輕易打散或編成的。編成百戶是不可想像的,因為百戶同時也是自然而形成的產物,也就是氏族。分割百戶要容易一些,但那必然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而不是簡簡單單的小事,因為百戶不僅是自然的軍事單位,它還是經濟單元。對於軍事遠征所需的村社經濟活動來說,千戶太大,十戶又太小,只能有一個適中的單元,一個履行該職能的組織。隨行的牲畜、大車、給養、武器等共有財產只能屬於百戶。因此,千戶長只在軍事和法律方面是百戶長的上級,而十戶長只是百戶長的代官和工具。比如,千戶和十戶都不能有效地表達公共意志。儘管上面有千戶,下面有十戶,但百戶基本上仍然和以前一樣,甚至在「民族大遷徙」期間也是如此。 達恩(Dahn)已經發現,當哥特人在西班牙和義大利定居下來時,家族或氏族明顯仍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2在法律事務以及與外敵修好關係,降服、抵抗外敵——在這些情況下,多個相對獨立的團體會自行組成小規模的、極其鞏固的有機單元——等情況中,氏族行使著重要的職能。我們從後世的西哥特法律中還能發現百戶長在古代的重要性。法律規定棄軍逃亡的百戶長應判死刑,千戶長隻字不提,十戶長罰金為5個索利達金幣(solidi)。 法條還規定,收取的罰金——包括千戶長和十戶長繳納的部分——要在百戶內部分配。因此,百戶是真正的共同體。 我們只在確實遠走他鄉的民族中發現了千戶,也就是哥特人和汪達爾人。同樣的詞有可能在兩個民族中有著不同的含義。3無論如何,最好的解釋是遷徙的軍事需求。就此而言,我們不必要從種族上區分東日耳曼人和西日耳曼人。不管百戶與其上下級單位的區分是多麼得明確,我們仍然必須做出這樣的假定:從現實角度來看,上述區分和名稱很快就自相混淆起來。起初人數相等的單位後來變得很不平均,這是戰爭的自然結果。經過了1814年的半年戰鬥,西里西亞集團軍的14個民兵營被編為4個營。可見,現代軍隊的編制不時地要進行這樣的平均化整編,日耳曼的軍隊中或許有時也會發生同樣的事。蓋塞里克率領部民遷徙阿非利加時的千戶就是這樣的組織,我們在前文中有過解釋。 於是,我們被引向了一個觀點:儘管百戶在遷徙期間依然重要,但它們的日子已經屈指可數了。賦予百戶新生的狀況同時也在將百戶推向解體。來自上級的組織意志約束著百戶。在戰爭、遷徙以及最重要的一點,在整個百戶的首腦,也就是長老的影響下,許多百戶都解體了。 除了少數酋長家族,古代日耳曼人沒有貴族,長老是自由人中的一員。而到了「民族大遷徙」時代,我們在日耳曼人中間發現貴族勢力遠勝以往。我們能夠設想出這一新興階層的兩大根源:國王侍臣和長老家族(hunni families)。毫無疑問,一大批貴族源自為新興君主服務得人:為宮廷、軍隊將校、行政管理而設立的官職帶來了名望財富並演變為世官。後文會詳談這一主題。 但是,「民族大遷徙」時期的君主制本身還很年輕,從中不足以迅速崛起一個全新的階層,一個以先祖為地位根基的階層。這種貴族必然要更古老和更獨立,只能是過去的族長(heads of clans)。畢竟,即便是在古代,酋長家族(Princely families)與長老家族就有彼此融合的傾向,哪怕兩者有著看得見的差別。每當一小批百戶在一名酋長家族子弟的帶領下脫離原來的部落,或者一個百戶規模變得太大而分家的時候,幾個新的百戶家族就會冒出來。但是,最早成為名門富戶的長老家族地位要更高,類似情況在各處都有發生。4民族大遷徙以及民族大遷徙之前,劫掠羅馬地盤的成功行動都會抬升長老家族的地位,使其高於大眾而近於酋長。於是,從長老中就產生了一個古時候沒有的貴族階層。 氏族村社經濟只能完全由族長,也就是長老操持,除此別無他法。古時候,氏族成員出征歸來後要瓜分戰利品,由長老在當時所有人的嫉妒目光下主持,分完以後,一切如常。現在,大部分戰利品根本不會分給大家,而是由族長掌握和管理,按照他的判斷和需要再分發。在持續作戰的情況下,控制和控訴族長都難以施行,而且每個人都要仰賴長老的獨斷,因為再也沒有人能靠自己生活了。在老家,他們很少種地,主要靠放牧為生。現在,他們經常連續多年根本不種莊稼,而且除了役畜,只有少數牲畜能隨同遠行。拉采爾(Ratzel)在《政治地理學》(Politische Geo raphie)第63頁寫道:「遷徙會帶來許多損失,1874年,布爾人(Boers)從德蘭士瓦(Transvaal)向西遷徙時帶了1萬頭牛和5000匹馬,1878年到達馬拉蘭(Damaraland)時只剩下了2000頭牛和30匹到40匹馬。」 當東哥特王狄奧多里克將逃避克洛維的阿勒曼尼人殘部安置在雷蒂亞時,他命令他們穿過雷蒂亞時用自己的牲畜交換諾里庫姆(Noricum)市民的牲畜(「itineris lonǵinquitate defecti……ut illorum provectio adjuvetur」:「飽受長途奔波之苦……前行必須有補充」)。5 汪達爾人從多瑙河出發,翻越庇里牛斯山,最後到阿非利加的過程中絕對不可能一路趕著奶牛和各種小牲口走。同樣地,西哥特人從黑海出發,橫穿巴爾幹半島和義大利,越過阿爾卑斯山到高盧和西班牙的途中也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當然,他們經過的土地相當富庶,足以養活幾千戶日耳曼人,但這畢竟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統帥要把一部分精力投入到維持秩序和分配食物上。統帥必須將配給分發到個人,同時確保接下來的幾天、幾周補給充足,要預備幾個月的分量或許也是常事。除了食品和財寶,日耳曼人從不習兵事的羅馬人那裡能得到的最重要戰利品就是人口本身;羅馬人淪為奴隸,被迫隨行。在人口稠密、缺乏守備的地區,如果他們養得起的話,他們就能抓到幾十萬俘虜。不過,一支日耳曼軍隊,比如,它有1萬名成年男子和3萬名婦孺,如果再加上3萬到4萬名奴隸,那麼它的機動性和戰鬥力會變成怎樣?6我們可以設想,長老會儘可能多地占有所需的奴隸,以便為社群服務。但自由人個體更希望將自己的戰利品換成首飾、寶石、黃金和武器;除此之外,只要他還在遷徙,他就必須繼續過著之前的樸素生活。 於是,遷徙過程的狀況導致長老的威勢、權力和財產大大超過了普通人。根本上說,他的財產無疑是公產,屬於整個氏族,但這些財產的處置權由長老獨享,這種公產與私戶的區分也就逐漸淡化乃至泯滅了。長老是富人,富而愈富,並將財富留給了家人。 古時候,長老無疑是選舉產生的,但過不了多久,人民選出來的長老常常就會同出一族。選舉制就這樣逐漸發展成世襲主張,乃至於世襲權力。既然長老家族已經主宰了全族的經濟活動,幾乎要供養全族的生活,那麼當一位長老去世後,跳過他的家族,從普通人中另選長老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長老之位自然會父子相傳,在這種情況下,長老家族就不再是自由人平民中的一員,而是有了特殊的地位。那就是貴族的地位。人民過去只有酋長貴族,現在又有了低一等的貴族。 如前所述,由於多少具有偶然性的特殊原因,汪達爾人形成了大遷徙各部中最強大的王權。上層貴族(貴人派,Optimates)兩度反抗蓋塞里克,但都被擊敗和被降服(公元442年)。 巴伐利亞人(馬克曼尼部)、阿勒曼尼人(施瓦本部,Swabi-ans;赫門杜里部,Hermunduri;求桑吉部,Juthungi)、法蘭克人(沙馬維部,Chamavi;查圖里部,Chattuarii;巴達維亞部;蘇加布里部,Sugambri;烏畢部;登科特里部,Tencteri;瑪爾西部;布魯克特里部;卡狄部)只是遷移到了不遠處的相鄰地界,或者其實並沒有遷徙,不過是擴張到了原有地域之外。於是,他們根本沒有將羅馬化的凱爾特人,甚至還有羅馬化的日耳曼人原住民從他們搶占的地盤——起自萊茵河與多瑙河兩岸,直到阿爾卑斯山、孚日山脈和英吉利海峽的入口——趕走。很多情況下,原住民與征服者生活在一起,逐漸日耳曼化或者重新日耳曼化。我們後來發現有一些依附於日耳曼貴族的大莊園,它們往往還能看出羅馬村莊的樣子,最主要是在巴伐利亞,前面提到的其他地區也有。7這一過程必然與征服有關,也就是說,羅馬人的村莊請求日耳曼酋長或長老庇護,以臣服和貢品作為回報。從最早開始,這種依附關係和利用非自由人勞動力的形式就普遍存在於日耳曼人中間。我們不需要假定只有少數酋長家族(李提家族,Liti;阿迪奧尼家族,Aldioni;巴查爾基家族,Barschalki)才獲得了大莊園佃戶上交的貢品;百戶長同樣可以提供庇護,抓住機會成為奴隸主。由於巴伐利亞人和阿勒曼尼人占據南德意志地區時還不存在以酋長為首的統一組織,所以奴隸主階層發展得尤為強勢。斯特拉斯堡會戰時,阿米阿努斯可以說阿勒曼尼人由7個王(reǵes)和10個reǵales統領。這些王顯然就是塔西佗所說的「principes」,也就是阿米尼烏斯那樣的酋長。至於「reǵales」這個詞的意思,我們只能略過了。無論如何,公爵直到後來才成為常設的最高掌權者,高於阿勒曼尼人和巴伐利亞人的其他貴族;阿勒曼尼公爵很快就再次消失了,而巴伐利亞公爵很可能是被法蘭克人征服之後才創設的。巴伐利亞和阿勒曼尼法典都承認貴族應得更多貢品。在巴伐利亞人中間,後來除公爵家族之外還有5家大貴族。 在不列顛島上,原住民與日耳曼征服者的關係類似於巴伐利亞人和阿勒曼尼人;一部分原住民作為屬民生活在日耳曼人中間,逐漸就被同化了。過去的酋長家族上升到了小王的位置,過去的長老則成了上層貴族,也就是伯爵(earl)[48]。 與占領過程相關聯,萊茵河左岸的法蘭克人地區也形成了大莊園,8但受到崛起的墨洛溫王室壓制,於是與同時期的其他所有日耳曼部落不同,這裡沒有發展出貴族階層。國王只通過手下的伯爵施行統治;長老(hunno或tunǵinus)則淪落到村長的地位。 我們在日耳曼人的初始狀況中發現了王權和大貴族發展的機會,兩者在「民族大遷徙」過程中都出現了:規律是王權越強,則貴族越弱,法蘭克王國是貴族衰弱到完全不存在的極端情況;王權越弱,則貴族越強。巴伐利亞人和阿勒曼尼人根本沒有國王,盎格魯-撒克遜人有多個小王,西哥特人則是選王。 不管是哪一種發展過程,有一樣東西是到處都在逐漸消失的:古代日耳曼政治體系的基本單元,氏族-百戶。在新興貴族階層已經形成或正在形成的時候,它便在脫離自己生髮的土壤。自然地,國王設立的高級官職有不小的部分會由這些貴族充任,於是以服務王室為根基的貴族與出自民眾的貴族便彼此融合。即便百戶現在選出一位新長老,或者繼續選即將離任的舊長老,甚至由國王指定一名長老,關係都不會和以前一樣了。新長老的祖上沒有出過長老,財產也不多,只能從底層重新來過;他又成了單純的管事之人,而百戶本身與長老不再有宗主關係,於是變成了一個更鬆散的組織。 長老當年與氏族自我疏離,如今留下了一盤散沙。他並非一個人離開,而是會帶上一批才能卓越的人作為自己的隨從,為自己服務。這種主從關係因戰爭而成為可能,其動力則是政治抱負。軍事架構——例如合百戶為千戶,分百戶為十戶——進一步削弱了百戶的力量。如果百戶長不再有根底,而是來自任命,那百戶就更弱了。 最後,在奪取的廣大地域上定居和擴張對舊的百戶制度造成了毀滅性的影響;它的一切存在條件都改變了。 百戶不再聚居於一處。共同體不復存在。在羅馬境內,日耳曼人散居於羅馬化的人民中間。在日耳曼的地界,他們開始排斥軍旅生活,越來越傾向於耕種土地。大的氏族村落分成了幾個小村,每個人都住在自家田地附近。新貴再也不能從族長中產生了。如今,百戶只是作為宗域下的片區存在,最後也走向了消亡。 在最早的時候,氏族是共同體,土地公有,大家一起生活,一起勞作,一起做生意,一起打仗。氏族成員不可能是真正的親戚,論血緣可能離得非常遠。現在,共同體生活結束了,特別是土地公有制轉向土地私有制,於是發揮氏族僅存的功能——福利、監護、償命金——具體的界限就必須樹立起來。各個部落的做法有所不同,有的部落將五服之間的關係定為氏族的邊界,有的是六服乃至七服。 後世史料中,我們有時在戰鬥中看到這種古代的氏族集體。在《貝奧武夫》[49]中,氏族內有一人怯戰,全族都要受罰。9但隨著「民族大遷徙」的結束,作為軍隊單位的氏族失去了最後的蹤跡,只留下了名字[軍隊(troop)與村莊(Dorf)是同源詞]。 6 日耳曼人與古羅馬人的混居 如果說部落作為整體進入羅馬軍隊服役是導致古典世界衰落、獨特的新政治體系(古羅馬-日耳曼體制)最終形成的決定性因素,那我們仍然不可能為該進程定出一個明確的開端。羅馬人從最早的時候起就與邊境的蠻族結盟,約定共同抵禦侵犯當地的外敵,既保衛了蠻族自身,也保衛了羅馬帝國。從與留居本土的部落立約開始,下一步就是將這些部落遷到邊境,然後進一步內遷,為其劃定一片區域,最後與羅馬人混居。 通常認為,「民族大遷徙」的開端是西哥特人在匈人的壓力下來到多瑙河畔,進入羅馬境內成為帝國的盟友,但之後在阿德里安堡會戰中擊敗了羅馬軍隊和羅馬皇帝本人。不管是羅馬接納哥特人,雙方發生衝突,還是哥特人取勝,這些都完全不是新事物。儘管如此,它仍然是決定性的時點。之前發生的類似事件沒有直接的、延續的後續影響;蠻族退了回去,沒有留下任何影響,所以只是「民族大遷徙」先聲而已。 但是,阿德里安堡戰敗後,羅馬帝國再也沒有恢復元氣。儘管狄奧多西再次重建了皇帝對外的威勢,帝國又延續了幾代人的時間,但隨著獨立日耳曼王國在羅馬土地上建立起來,日耳曼人的運動雖然一時得以停止,後來卻走上了高潮,而且日耳曼人再也沒有被打退回去。 羅馬人與西哥特人的衝突因食物供給而起。被譴責供應不足的羅馬官員到底有沒有過錯,這個問題我們放在一邊,因為哪怕官員的目光再長遠,心思再細密,供應包括婦女、兒童、奴隸在內的全族所需都是一項極難的任務。哥特人提出的要求也絕不客氣。 看文獻的話,我們不清楚在阿德里安堡遇害的瓦倫斯皇帝的繼任者狄奧多西最後是怎樣解決哥特人的。據說他打了幾場勝仗,但肯定不是大勝。哥特人留在了羅馬帝國境內,而且重新為皇帝服役。某些地區被劃給了哥特人。原住民或者因為先前的劫掠而被迫離開,或者在官員的命令下撤出。我們必須設想哥特人在這裡,在羅馬腹地過著和他們的祖先一樣的生活:住在簡陋分散的村落里(除非他們還住在自己的大車或羅馬農舍中),主要靠放牧為生,不事農耕,羅馬方面會提供穀物接濟。當然,他們的數目不會很大。聚居於一處,長期供應是很難的;但當他們分散開來居住時,為其提供住所和更多食物就變得可能了。 但是,羅馬帝國機體內的這個異物不久又鬧出了動靜,這是自然會發生的事。新的衝突爆發了。這些日耳曼戰士向來覺得流血強取比流汗苦幹更光榮,如今周圍滿是觸手可及的精美物件,他們怎麼可能放著不動呢? 阿拉里克率領西哥特人進軍義大利,將羅馬城付之一炬;阿陶爾夫(Ataulf)又率領他們從義大利轉往高盧。他們到達時,汪達爾人、阿蘭人、蘇維匯人已穿過無人守衛的高盧,到西班牙定居去了。 關於5世紀期間被日耳曼人占領的前羅馬行省的情況,勃艮第人留給我們的信息最多。他們有一部《編年公告》(Notices of the Choronicles)和一部法典《貢達巴德法典》(lex Gundobada)流傳至今。 勃艮第人源於日耳曼東部地區,首先移居沃姆斯(Worms)一帶的萊茵河左岸,結果在岡特王的統領下慘敗於匈人;幾年後(443年),埃提烏斯將其安置於薩泡蒂亞(Sapaudia)的新家,也就是今天的薩伏伊(Savoy)。編年史家普洛斯珀·提洛(Prosper Tiro)告訴我們:「將薩泡蒂亞賜予勃艮第人殘部,讓他們與薩泡蒂亞的原住民分地而居。」(「Sapaudia Burgundionum reliquiis datur cum indigenis dividenda」) 14年後(456年或457年),另一名熟悉該地區的編年史家阿旺什的馬略(Marius von Avenches)記載道:「今歲,勃艮第人占據高盧一部,與高盧諸元老分其地。」(「eo anno Burgundiones partem Galliae occupaverunt, terrasque cum Gallicis senatoribus diviserunt.」)後來又有一位編年史家弗萊德加(Fredegar)說,勃艮第人是被想要擺脫沉重稅負的羅馬人自己請來的。 根據這些記述,勃艮第人兩次——第一次是定居薩伏伊,第二次是拓展到里昂和羅訥河以外——都不是作為征服者到來的,而是與羅馬人簽訂了協議。同時期的阿蘭人,1以及419年移居加龍(Garonne)河的西哥特人也是如此。 具體的移民協議條款沒有流傳下來,但它們與文獻中提及的羅馬軍隊借宿民宅的規程存在關聯,都被稱為「hospitalitas」。貢達巴德王(473-516年在位)在法典第54款中規定:「本族分得三分之一的奴隸與三分之二的耕地,凡已經從本族或祖先獲得奴隸與耕地者,不許向分得居住地的土民索要三分之一的奴隸或三分之二的耕地。」他還說不少人無視這條命令,因此,他要求族人歸還非法強占的土地,以便向來受苛待的羅馬人得以安居。 同樣地,西哥特法典中也有一條規定,田產在哥特人與羅馬人之間的劃分落實後便不得改變;羅馬人不能索要屬於哥特人的三分之二,哥特人也不能索要屬於羅馬人的三分之一。 最後,我們了解到奧多亞塞之所以廢除了末任羅馬皇帝,是因為日耳曼人索要三分之一的土地,而羅馬人不同意。勃艮第人和西哥特人都拿了三分之二,因此,奧多亞塞的部民只要三分之一好像已經夠少的了。 此處正是歷史文獻的關鍵內容,我們必須憑藉它得出一幅關於日耳曼人是如何散居和定居於羅馬人之間的圖景,之後的整個歷史進程都由此奠定。 關於羅馬帝國境內的農業組織形式,有三類田產需要考慮:小農的田產,小農要靠自己和家人耕種土地,可能還有一名男性或女性奴隸幫工;一般地主的田產,一般地主有奴隸為其勞作,自己不用下地,只是進行日常的監督指揮,如果住在城裡的話,就委託一名經理督促耕作;最後是大地主的田產,大地主或許也會像一般地主那樣親自經營田產或由經理代管,但大部分情況下還是會將田產分給佃戶,佃戶是半自由的奴隸,耕作方式和小農一樣,部分收成要交給地主,還要按照需要為東家服勞役。在這三類裡面,第一類無疑非常罕見;前自耕農大部分都淪為佃戶,這樣做當然失去了完整的自由,卻從富豪地主那裡獲得了強大的經濟支持和法律庇護作為回報。第二類是大規模的奴隸勞動,這種勞動形式即使還有零星存在,肯定也不常見,只有自己住在城內、城外有田地的公民才會經常使用。絕大部分土地都屬於由佃農耕種的大地主。2 顯然,能分給勃艮第人的只能是第三類。佃農不能分地,因為分了地他就無地可用了。要是分到的地還及不上一名佃戶的全部租地,勃艮第人至少有一條不會滿意:那樣一來,他就必須自己下田了。畢竟,他不是被叫來種地的,而是專門當戰士保護地方的。甚至到了70年後,勃艮第王西吉斯蒙德(Sigismund)在寫信給阿納斯塔修斯皇帝(Emperor Anastasius)時依然將族人稱作帝國軍人(milites)。日耳曼人之前很少進行耕種,男人更是不干農活。他們主要靠放牧和打獵生活。於是,他們要隨時做好集體上陣的準備。要是成了農民,他們就不能這樣做了,在許多時節,農民如果想要種好莊稼,就完全不能離開土地,其他的時候也只能短暫離開。但是,如果勃艮第人出征時只帶空閒下來的人,那樣人數就太少了,做不成事;上陣的時候,他們必須帶上儘可能多的兵力。 但是,他們的人數還是太少,不能占滿大片土地。勃艮第人當然沒有在443年就馬上去占地,但在之後一代人的時間裡做到了這一點,採用的方法是向每一個先前的農莊裡插人,一個勃艮第農夫對應一個羅馬農夫,最起碼有一大部分農莊是這樣做的。雅恩(《勃艮第史》1:389)按照過去被認為可信的最好數目估計,443年遷入該地區的勃艮第男丁計9.39萬名(總計28.17萬人)。但因為我們估計的男丁數減少到了3000人至5000人,所以定居過程的整個前提條件都完全改變了。 最後,我們得出的結論是勃艮第人占領土地是分階段逐步進行的。西哥特人也是如此,他們最初定居在加龍河畔,之後逐漸占領了直到羅亞爾(Loire)河和羅訥河的全部土地,向南則越過羅訥河到達阿爾卑斯山,最後拿下了西班牙大部。我們不可能假定一個滿足於耕種被分得的農莊,從此安頓下來的部族會在短短几年後就再次全體遷移,到別處去占一片差不多的土地。恰恰相反,東哥特人與查士丁尼皇帝交戰時曾說,他們願意撤出整個義大利,只要波河(Po)以北的土地就心滿意足3:這足以表明,儘管他們在義大利已經居住了50年時間,但還是沒有辦法作為農民安居在那裡。 那麼,在由一定數目的奴隸參與耕種的中等大小的田地上,分地有沒有可能發生?這種情況也是很難想像的。中等地主主要住在城裡。按照顯存的管理條例和稅則,這些地主要繳納田賦,如果地產不再歸其所有,則免納此稅。4但是,從羅馬人和日耳曼人的角度來看,分割這種中等田產都是不可接受的。 接管這種田產的勃艮第人會陷入尷尬的處境。他完全不懂種地的知識,個性也不適合耕作;安排日常農務、將收成賣個好價錢,尤其是必不可少的記賬都不符合他的本性。他只能雇一個經理,但就連監督經理也超出了他的能力和興趣範圍。毫無疑問,新主人肯定不能對分得的三分之二田地進行有效的重組。蠻族人對大農莊只有一種可能的利用方式,那就是分給佃戶耕種。據塔西佗記載,他們早在老家就熟悉這種耕作形式了。但是,佃農制不適合中小田產。即便在古代日耳曼地區,手下有一名佃農的普通自由民也很少;那樣一來,他當然就要允許佃農建立家庭,收成不好的年份里除了佃農本人還要供養其全家,而歉收的年份可算不得少。大農莊的可支配物資很多,歉收時還有別的指望。另外,三四名佃農是養不起主人全家的,得有多得多的佃農才行。於是,在中等規模的農場裡耕作的農夫不是佃農,而是僱工。從任何一個方面看,靠佃農耕種都是大規模的活動。 據此,唯一適合與日耳曼人分成的農場類型就是由佃農耕作的大農莊。 我們在前面引用過勃艮第法典里的一條,要求羅馬人交出三分之二農田和三分之一農夫。該條接下來又規定,羅馬人與勃艮第人各得農舍、果園(葡萄園)、森林和林間空地的一半。三種不同比例的劃分——三分之二、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必然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要加以解釋。5具體的解釋大致如下所述。 羅馬地主交出的三分之二耕地主要是佃戶的田地,餘下的三分之一裡面有部分是佃戶的,但主要是自耕地,同時還保留了一半林地、果園和葡萄園。為了繼續耕種保留地,他必須留下三分之二的奴隸,因為奴隸不只是下地幹活,還要幹家務活和手藝活,這部分人數是不能減少的,或者說根本不需要減少,因為大部分耕地都已經交出去了。 那麼,勃艮第人要怎麼用三分之一的奴隸耕種三分之二的土地?我們或許可以假設,勃艮第人自己帶來了大量奴隸,可以填補耕種所需的缺額。但是,他們也可能進行了一種完全不同的安排。 我們已經看到,按照分地的前提條件和目的,只有大田產才符合其目標。 全體勃艮第人都能分到地,一個羅馬大地主配一個勃艮第人,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儘管他們人數稀少,但做到一比一分配還是嫌人多,尤其是最初移居薩泡蒂亞的時候。 因此,只有日耳曼貴族和首領才能分到羅馬人的地。編年史中講勃艮第人與「元老」(「senators」)——按照當時的口語,元老就是貴族、大地主的意思——分地的那一段應該按照字面理解。 現在,我們掌握的材料能夠解決羅馬人要交出三分之二的農田,卻只交出三分之一奴隸這個表面的矛盾了。一部分佃農的屋子也交了出去,交的時候已經無人居住,普通勃艮第自由民就搬了進去。 文獻中記載的移民分地模式完全不適合日耳曼群眾:小田滿足不了他們,大田他們又管不了。事實上,日耳曼人在農業方面仍然是完全不開化、不發達的。從過去氏族下的准共產主義生活方式轉向個體經營模式只能逐步進行,再加上他們起初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動力,所以推進得就更慢了。他們的主流思想只能是保持傳統的戰士生活狀態,而不是儘快拋棄它。 這是一個讓日耳曼人的組織適應羅馬文明的問題。讓這些粗野的戰士在羅馬人中間延續舊日生活是不可能的。然而,通過從文獻中搜集到的資料,我們得到了一幅生動而又能夠理解的新情勢的圖景。羅馬地主先前供養蠻族僱傭兵花了大量的食物和稅款,但每次打起仗都要準備遭到這些人最無情的劫掠,如今土地交了出去,負擔也少了一些。 日耳曼人分成中等規模的群伙進駐大農莊,首領占有房屋、場院、果園、葡萄園、森林的半數,耕地及其上佃戶農舍的三分之二。首領的同宗或屬民及其家屬則安置到原本就無人居住,或者專門清空的農舍中,想幹活的時候就憑藉自己的知識種一種地。但是,他們仍然認為自己的本業是打仗,也期望以打仗為主要生計來源。如果某一年不打仗,他們就必須靠收成或積蓄生活。如果有仗可打,長官不會給他們發錢,但會提供給養和承諾戰利品。 戰士地位不僅包括個人的勇氣和使用武器的本領,還要有依照命令出征的能力。除非去的地方緊挨著,否則出征都需要不能個人自備的補給裝備。戰士需要遠超出個人攜帶量的口糧,需要備用武器,生病或受傷時還需要有人照料。個人拿不出這一切所需要的車輛和役畜。就連相當於中等地主的人也辦不到。因此就需要一種掌握必要物資的常設組織,就像過去的氏族那樣。 如果車茹喜部及其同盟曾圍困阿里索堡數周或數月時間,那麼每個地區派來的一群人馬都要在那裡由氏族成員提供食物和補給,因為即便是只有五六次開拔、持續五六個星期的戰役所需的補給量都是極大的。這樣的組織同樣活躍在遷徙途中。 從文獻中可以得出結論,日耳曼人在定居後滿足了這一的需求。 我們觀察到,分給首領的田產不是完全的自由財產。當然,份地會傳給後代,但不能任意出售或分割;繼承的條件是男嗣不絕,女兒不得繼承。勃艮第法典的某些表述似乎暗示了家族共有財產觀念的存在。6個人不能任意出售份地,除非他有另外的田產。凡從國王處獲賜田產者,都有義務竭誠忠君的義務(第一條第四節)。 由此我相信自己可以得出結論:新生的日耳曼大地主對定居農莊的部落民有一定的扶助義務。當然,勃艮第和別處的法典里都找不到任何這種規定,但這可能一方面用不著專門規定;另一方面也很難寫成法條。凡是古代氏族觀念尚存的地方,不管它削弱到了什麼程度,那裡都會有傳統的家長制村社精神。每一個定居在羅馬莊園中的團體都保留了古代氏族的某些性質。遇有戰事,不需要專門規定——按照日耳曼人的標準——分到一大部分田產和奴隸,由其直接支配的首領動用這些物資。沒有專門的法律負責這一塊。 我們不能說這一因素在多大範圍上、多長時間內實際有效。當然,我們不能完全否認它。但除此之外,現在又多了日耳曼人完全從羅馬人手中接過來的官員系統。日耳曼國王在每個地區設置一名伯爵和僚屬,負責將羅馬人上交的物資發放給軍隊。在東哥特和西哥特王國,羅馬稅務系統得以保留,但市民完稅時可以不納錢幣,改交糧食。在西哥特法律中,我們找到了關於上交穀物及各項物資的條文,還規定了對不實官員的懲處措施。7東哥特人那裡也經常提及倉庫。8 勃艮第人與西哥特人地域的逐步擴張與我們的觀念有著很深的關聯。他們的平民不認為自己會長久定居在農莊裡,只是暫居而已,就像他們以前在萊茵河畔或者東邊的日耳曼內陸一樣。只要國王和酋長要求遷往別處,他們絕不會反對。在這個過程中,國王是得利的,他的權力和收入都增多了;貴族家的幼子也得利了,他們或者已經有定居的農莊,或者即將從國王處獲賜農莊。最終,勃艮第王國的面積大概有4.3萬至5.4萬平方英里(約11萬至14萬平方千米),分成30個左右的伯爵領或者說大區。因此,一個伯爵平均不會超過200名戰士。9 然而,許多戰士已經不再是普通氏族成員的身份了,而是為新的領主或國王派來的伯爵服務。日耳曼移民過程中獲得了龐大的產業,絕大部分好處都歸了一小撮人。我們可能會問:普通自由民為什麼要忍受這種狀況?是有些不盡合理,但是,那麼多戰士不可能一下子都變成大領主,他們中的許多人為新領主服務,從而保留了戰士地位,進而間接地分享了田產所得。因為領主們正想要戰士為自己服務。在這個過程中,古老的氏族觀念和凝聚力瓦解了。 按照前人的觀點,羅馬人交出了全部土地的整整三分之二用來安置日耳曼人,這就是一場歷史上絕無僅有的產權革命。現在,我們已經不再秉持這個觀點。 既然不存在涉及全部產權關係的大變革,當時實際出現的是一種適應以物易物經濟狀況的新軍制。我們甚至不必假定在那些確實交割土地的地方,財產被任意剝奪的地主們一定就蒙受了損失。「三分之二耕地、一半農舍、三分之一奴隸」這一基本表述未必適用於羅馬人的全部產業,畢竟,羅馬人的產業有許多種類,分布在許多地區。因而,僅就指定給移民居住的農莊或村莊這種說法才算準確。10 在我們描繪的圖景中,瓜分土地時可能會考慮具體情況,只分富豪地主的產業,從而保證了一定程度的公平性。因此,損失是容易容忍的。 中等地主若是有三分之二的土地被沒收,他承受的不只是巨額經濟損失,更是滅頂之災,他的整個社會地位都會改變;而少了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產業的大地主仍然能保住社會地位。 內戰結束後,屋大維要把退伍士兵安置在義大利,唯一的辦法就是將整片地區的大量平民趕走,再把沒收來的土地分給士兵。與此相比,將土地分給蠻族勃艮第人和哥特人的損失大概還算輕得多。 羅馬作者曾寫道,羅馬人在蠻族統治下的日子比以前還要好,因為羅馬治下的稅收負擔已經到了不堪承受的地步。如果此言屬實,我們可以這樣解釋:不僅直接交出去的土地並不是很多,而且幾乎所有賦稅都是本地就能籌集到的農作物。遠距離上貢帶來的負擔太大,以至於最終變得不可能了。但考慮到貴金屬供應不足,改納錢幣也很難。此外,如果和平協議能保障羅馬人不受周邊蠻族與同胞的劫掠,那麼情況確實會有改善。 貢達巴德王時期的一首詩寫實地描繪了羅馬貴族對日耳曼「客人」(hospites),這些在自家莊園裡紮下了根,要與自己長久共同生活的人有怎樣的感受。這首詩是主教兼詩人西頓尼烏斯·阿波林阿瑞斯(Sidonius Apollinaris)寄給一位朋友的,以表未能寫詩慶賀友人婚禮的歉意。詩的譯文如下: 當我坐在長毛中間,耳中儘是日耳曼人的語言,還要擺出莊嚴的儀容,誇獎貪吃不厭、頭髮上沾著髒兮兮黃油的勃艮第人唱的歌曲時,即便我還可以做別的事,我又怎麼能寫得出婚禮賀詞呢?還能說什麼呢?我的詩情已經因此枯竭。塔利雅從蠻人的里爾琴旁逃走,因為她看見身邊有一名七尺大漢,於是把六音步都忘到了腦後。你的眼睛,你的耳朵,你的鼻子真是幸福啊,不用大早晨就被散發著大蒜和洋蔥味道的十樣東西(是飯鍋還是咯咯笑)攪擾。你不會有天剛亮就有一群連阿爾喀諾俄斯的廚房都餵不飽的大漢衝過來要吃的,就像上了年紀的叔叔或者保姆的丈夫一樣。不過,繆斯女神現在一言不發,插科打諢都沒詞了,所以這篇東西就不要叫它諷刺詩了。[50] 羅馬文人的笑話或許不錯,但我們還是更喜歡在宴席上放聲高歌的七尺大漢。如果西頓尼烏斯·阿波林阿瑞斯能屈尊記下一首被他嘲笑的日耳曼歌謠,或者哪怕是客人們對岡特王之死的一點追憶,對參加對抗阿提拉的卡塔隆平原大戰的一點記述,我們都會欣然丟掉這位詩人的全部詩歌手法。 寫到此處,我們主要考查的是勃艮第人與西哥特人的分地定居情況。這並不意味著其他日耳曼部落也經歷了類似的發展過程。 迄今為止,人們一直認為汪達爾人與其他人大不相同。他們從一開始就採取了不同於羅馬的政治姿態。勃艮第國王願意接受埃提烏斯分給他們的土地,認為自己歸根結底是皇帝手下的軍人,而且西羅馬帝國覆滅後,他們依然自認是君士坦丁堡皇帝的兵將——至少他們自稱如此。西哥特人也認為自己的王國是羅馬帝國的一部分。蓋塞里克則武力奪取阿非利加,並很快將它完全變成了自己的王國。之後,他沒有將部民分散到全境各地,而是集中於都城迦太基近郊的祖基塔納(Zeugitana)地區;按照普羅柯比和維克多·維滕西斯的記載,他還趕走了所有羅馬人。但如果我們想深一層就會發現,有一種情況至少不是不可能發生:汪達爾人的經歷與其他日耳曼部落其實是很類似的。他們的地盤甚至比西哥特人還要大得多,但人數卻很可能更少,大概不超過0.8萬到1.2萬名戰士。因此,他們自然不會分散到整條北非海岸線上。肥沃的突尼西亞地區足以養活他們,維持聚居也有利於備戰。國王在偏遠地區設置的民政官員只有小隊人馬作為依仗。問題在於,祖基塔納到底是確實被征服者清空了,還是說也存在分地的情況,讓羅馬人得以保留一定的財產。我們手頭的資料能提供的信息有限,因為兩位作者都強烈敵視汪達爾人,不遺餘力地抹黑他們,渲染他們的殘忍和冷血。但是,他們的話也未必就不正確。 在義大利,從奧多亞塞開始實施,後來東哥特人參與的分地行動似乎有一點很奇怪:當地的羅馬人只需交出三分之一的土地,而西哥特人和勃艮第人都拿走了三分之二。但按照我們對條文的解讀,這個差別就失去了意義:歸根到底,分地的影響大小不取決於單個農莊被分走的比例,而在於被奪去的土地總面積。如果說在義大利,單個農莊被分走的土地比較少的話,我們依然不知道被分地的農莊數目是不是比較多。 因此,比分地比例不同更重要的一個事實是,文獻記載東哥特人要交田賦。勃艮第人和西哥特人不用交,這是當然的,因為分到的地就是給他們的報酬。11但是,狄奧多里克也給兵士發錢——當然不是定期的軍餉,而是年賜。他有一次明確表示,自己沒有像守財奴那樣把收來的稅據為己有,而是都散給了同胞。 關於倫巴第人在義大利的經歷,我們沒有同時代人的可靠記載。根據保羅執事後來的記述,他們似乎只是將羅馬貴族趕走並殺死,然後取而代之。 起初,羅馬土地上的日耳曼部落只有當兵的。他們最早的定居點被視為兵舍。軍隊統帥,也就是日耳曼國王后來接管了民政,任命伯爵取代了之前的羅馬文官,藉此統治疆土。分地並不是這些變革中真正根本性、決定性的方面,就其作用而言,它一部分是減輕稅負,一部分是供給食宿。談及變革,具有決定性的一點是,在日耳曼戰法和軍制的引發和推動下,整個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連同其法律、社會觀念逐漸取代了羅馬人的組織,或者融入其中。 近代歷史上的一系列發展過程或許類同於日耳曼-古羅馬混合政體的形成:我指的是普魯士國家的行政機構。勃艮第人和哥特人一開始全民皆兵,為了滿足軍需才接管了民政和一部分田產;同樣地,普魯士文官體系也是從最初的軍需部門演變來的。國王為每一個大區任命了一位伯爵,管轄面積大致相當於古代的一個日耳曼部落,由此取代了羅馬的國家和地方當局。三十年戰爭之間和之後的布蘭登堡軍隊中負責行軍、兵舍、補給的軍官後來變成了地方管理委員會(Landrate)、戰爭委員會(Kriegskammern)和總督府(Generaldirektorium)。整個國家的文官體系都是從徵收糧秣稅款以供軍需的活動中生髮出來的——從布蘭登堡-普魯士軍隊發展出了普魯士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