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文老檔 · 第四十九冊 天聰六年二月

佚名 《滿文老檔》
第四十九冊 天聰六年二月 二月初一日,【原檔殘缺】鄂米納、諾莫依、諾米達、佟阿圖、圖梅、白楚喀、卓爾木等八大臣,率每二牛錄甲兵一人,赴邊外堵截逃人。 祝二日,巴雅爾圖、章齊率每旗護軍五人往追逃人。 初三日,下書曰:「兵部貝勒奉汗命諭諸申及蒙古屯撥什庫曰:據聞行路之人夜宿或因小事經過,必索工錢等語。今後索工錢者罪之。若不容宿而凍死者,則償其人。至獨身行路之 人,令詳查之,若查出者系逃人,仍以擒獲逃人例給賞。倘不詳查,獨行之人,其人出爾家後,為他人擒獲,仍以容納逃人例罪之。」 是日,汗以大貝勒不豫,往視之,時眾台吉皆集於汗所隨往馬。」 是日,從劉哈俘獲漢人內擇解事者二人留之,以備訊問。【原檔殘缺】 初四日,下書曰:「禮部貝勒奉汗命諭曰:【原檔殘缺】小旗、傘、喇叭哨吶鼓、簫等,出征時仍照舊制攜帶。凡於屯寨周圍街衢行走時,於汗前用小旗三對、傘二柄、校尉六人。大貝勒前用旗二對、傘一柄、校尉四人。諸貝勒前各用旗一對、傘一柄、校尉二人。若赴汗所齊集,不用旗傘,唯准校尉隨從。若各自出城門行,務帶旗傘。若有違例者,由禮部貝勒查實 連同汗在內,每次罰羊一隻。若徇情不罰,則罰爾以羊。凡赴汗所在地,他人旗、傘、校尉概不許用。隨汗行時,止許大貝勒用傘。」 是日,下書曰:「禮部貝勒奉汗命諭曰:諸貝勒大臣,染貂皮製?,緣闊蟒緞披領及帽裝菊花頂者,概令停止。有制皮、緣闊蟒緞披領及帽裝菊花頂而服用者,則拿獲之人取之。有衣服緣細邊、制素氈帽而服用者,聽之。」 初五日,汗幸校場,集其二旗護軍,命擐甲冑,閱其步射、騎射。閱兵畢,命護軍按甲喇、牛錄順序入座,殺牛四、羊十三、宴之。 初六日,副將高鴻中上書於汗。為此上書事,汗曰:「上書陳言固不可禁、然上書必援引前事過失。一味讀書便忘乎所以,乃出非前事之言矣。今爾巴克什等,宜隨時啟迪,以免妄 議前人所行為非也。昔成吉思汗之子察干代,以鋸刀削三川柳為鞭,遂曰:『凡此黎民乃父成吉思汗所鳩集。此三川柳鞭乃我所創也』鄂齊爾蘇勒答曰:『非汗父鳩匠以制此削鞭之刀,爾豈以指掐、以齒齧耶?』凡此大業、國民及一切諸務,皆汗父獨自創立者。今仍以為非,而自作聰明,則遺譏於萬世也。爾等務銘記之,互相啟迪之。」 是日,汗往諸子避痘所,未具旗傘。故禮部啟心郎祁充格議罰羊。達海巴克什、庫爾禪巴克什聞之,遺豁托侍衛奏汗曰:「聞汗今日將復至諸子處。昨因未具旗傘,部人議罰羊。我等 既聞之,則奏聞啟迪。」汗於是命索尼、豁托以羊付禮部貝勒,並解釋曰:「非忘具旗傘也,因往忌地 故不用耳。然未轉告部首領知之,咎在於我。我若廢法,法將何以施行?此羊爾等可收之。今後,凡往忌地,免用儀仗。」 是日,大凌河官員及副將十五員娶妻,各賜彭緞三、綢三、佛頭青布十九、購棉銀五兩之數。 初七日,墨爾根戴青娶扎魯特部根度爾台吉之女為妻。所贈聘禮:馬十匹、雕鞍轡三、豹皮坐鞍一、畫鞍一、石魚皮鞍五,十馬皆馱甲冑。蟒緞一、緞二十一、佛頭青布三十、紅氈二。 初九日,汗率諸貝勒、大臣至先汗陵焚楮錢奠祭。金國定例,逢年臘月二十九日,祭先汗陵。是年祭時,汗因患眼疾,未得親詣。後臨祭,汗痛哭。 十一日,下書曰:「汗曰:命弄部貝勒下書,諸凡以錢及貨物賭博者,概行禁止。若有賭者,則依律罰之。其賭食物者,勿禁。 是日,命正黃旗護軍集於箭亭,各護軍纛額真往查視各項軍械。時汗從其馬群中撥馬十四匹,命蘇達拉往送,諭之曰:「爾攜馬往,與爾纛額真商議,賞給貧而精明、善於治軍械之 人。」 十二日,汗集諸貝勒大臣於內廷筵宴,以戴青貝勒之女冊為東宮福晉。此福晉乃蒙古扎魯特部戴青貝勒之女。汗已冊立中宮福晉、西宮福晉,惟東宮未立福晉。時值選賢,遂遣人往聘此福晉。轉諭其父曰:「我召來觀之,中則留於宮內不中則遣之還。」遂召福晉至,暫憩城外。汗命有眼力者往觀可否留於宮中。觀者前來報於汗曰:「無需眾多人,汗宜斟酌而行。他人觀之豈可相信乎?汗應親往觀之。若可冊為東宮福晉,宜按典禮聘之矣。」汗遂親率從者數人往觀之,迎入內廷,非好多娶,按例需備三福晉。以聘禮設宴。是宴也,殺牛一、羊六,治筵二十席。 十五日,汗幸教場,集正黃旗護軍,命自揚古利額駙以下盡擐甲,以纛旗列於兩翼,閱各甲喇依次演射。次諭大凌河新降三副將曰:「爾等己忘執弓。近來爾等居家無暇射箭,爾等可演試之。」三副將奉命射畢。殺牛二、羊七筵宴。隨汗同往之八旗諸貝勒,亦各赴教場,率護軍演射畢,殺牛羊筵宴。 十六日,以汗納福晉禮,諸貝勒進禮。大貝勒進馱甲冑 木鞍馬一,阿巴泰台吉、濟爾哈朗台吉、豪格台吉、墨爾根戴青、阿濟格台吉,額爾克楚虎爾等六台吉各進馱甲冑雕馬一。 十七日,清明祭墳。汗痛哭。祭畢,汗駐宮城門外,諭曰:「某些大臣何故未來?今比祭墳,除病事外,不宜為他事耽擱。因喪年已久,並非必使爾等痛哭,不過俱來齊立行禮畢,各自 辦理奠祭之事,乃禮也。他旗大臣姑不論,然父汗原有二旗大臣等,有必集之理也。」 十八日,喀喇沁部烏塔齊塔布囊之民,往廣寧山捕獾、貉,獲漢人四名,送來,詢以言,乃遣歸原獲主,或殺或養或賣,聽獲主之便。 二十日,駐甜水站之正白旗人真珠肯:駐甜水站之鑲黃旗人伊爾登;鑲黃旗駐湯河堡之喀爾喀瑪等三人,列為一等,賞無披肩蟒緞披領。 賞伊爾登緣由:拿獲由此逃去之逃人三十三名,由彼逃來之人一百二十三名。共獲一百五十六人。修城列為三等。 賞真味肯緣由拿獲由此逃去之人二十五名,而由彼逃來之人七十二名。共獲逃人九十七名。貝修城列為三等。 賞喀爾喀瑪緣由:拿獲由此逃去之人十九名,由彼逃來人之五十七名。共獲逃人七十六名。修城列為一等。 正藍旗駐海州河口之人伊勒慎;正黃旗駐湯河堡之人薩哈廉、寧古塔正黃旗駐鞍山之喀爾喀瑪、阿球;正藍旗駐張義站之人特木魯;正藍旗駐析木城之人鄂通果、如木遜、楞濟達; 其鑲白旗駐甜水站之人庫魯;正紅旗駐海州之人富岱、列列琿;正黃旗駐鐵嶺之人蘇爾東阿;其鑲白旗駐薩爾滸之人色牛克。以上十四人無過亦無功,免賞。 伊勒慎免賞緣由:獲船七、人四十。又獲由此外逃諸申一名、漢人九名、奸細一名。共獲五十一人,未參與修城。 正黃旗薩哈廉免賞緣由:獲由此逃去之人十六名,由彼前來之人三十名。共獲人四十六名,修城列為一等。 正黃旗喀爾喀瑪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四十二人,其中諸申五名、蒙古一名、漢人三十六名,修城列為三等。 正藍旗特木魯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四十名。修城列為三等。 正藍旗鄂通果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五名,由彼前來之人三十五名。共獲逃人四十名,其修城列為二等。 正藍旗加木遜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兩名,由彼前來之人三十八名。共獲人四十名,修城列為二等。 正黃旗阿球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兩名,及蒙古、漢人三十二名,諸申四人。共獲三十八人,修城列為三等。 鑲白旗庫魯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十一名,由彼前來之人二十二名。共獲人三十三名,其修城列為三等。 正紅旗富岱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諸申兩名,蒙古一名,漢人二十五名,由彼來之奸細四名。共獲三十二人,修城列為一等。 正黃旗寧古塔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十二名,由彼前來之人二十名。共獲三十二人,修城列為一等。 正藍旗楞濟達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六名,由彼前來之人二十四名。共獲三十人。修城列為二等。 正紅旗列列琿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諸申一名、蒙古一名、漢人二十三名,奸細四名。共獲二十九人,修城列為一等。 正黃旗蘇爾東阿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諸申四名、蒙古一名、漢人二十一名。共獲二十六人。修城列為末等。 鑲白旗色牛克免賞緣由:獲由此外逃人六名。修城列為一等。 命更換蘇爾東阿、色牛克二臣。薩哈廉、喀爾喀瑪、特木魯、伊勒慎、鄂通果、庫魯、加木遜、富岱、寧古塔、楞濟達、列列琿、阿球等十二名大臣,仍令留守,駐滿六年。 擢正黃旗游擊李思忠為參將。擢升緣由:自遵化還時,明兵方來攻遵化城。我親列炮,指揮放炮。敵攻三次,末令敵逼近城,時我火藥為敵火箭點燃,諸申、漢兵急步後退。我以鞭策之,言我軍何曾有如此敗走者!遂命歸各自所立之地。此情孟阿圖知之。其後,因阻擊明兵過橋,彼復毀南堡,攻至城門。時我指揮安列炮位,明兵施放鳥槍,我頭部中傷一處。我帶傷出城時,我獨率蔡參將、金游擊、魏備御、楊備御等漢官其四員及穿甲人十餘名出東門,往見孟阿圖。孟阿圖曰:「爾往見察哈爾舅舅」。我又獨往北門見察哈爾舅舅。時我因傷昏迷不省,遂將四官交付察哈爾舅舅。往毛文龍所居島時,命我同雅爾納往刺魚坨,曾獲船五及人十一名。正守船時,敵來奪船,我與雅爾納率兵抵禦明兵,射殺在前,明兵發炮,中我大腿,穿透。雅爾納知之。故擢游擊為一等參將。 擢祖備御為游擊。緣由:於大凌河為八旗催鑄紅衣將軍炮鉛子,共八千五百發,小鉛子八萬五千發,所鑄鉛子,除滿足六甲喇漢軍、八貝勒家發炮之人及各處戰地之需外,尚有剩餘。畫則催造鉛子,夜即巡行各營。去年,鑄紅衣炮三尊。今年,鑄紅衣炮四尊。於海州擒奸細兩名。於瀋陽擒奸細一名。於牛莊擒奸細一名。故擢備御為游擊。 擢游擊佟圖賴為參將。緣由:攻大凌河之日,圖賴率西烏里額駙纛,倡先入壕。遇張道台兵與七甲喇纛並進擊。下馬後,圖賴子身先入。為此,擢游擊為二等參將。 伯吉色原系游擊,因其於永平遇敵不出戰,並且納妓於家。又索王都司金一兩。被人告發,故革其游擊職。所奏之書,並無立功之處。今念其亂時來歸功,授為備御。 擢鑲黃旗李明為備御。緣由:大凌河敵兵出城來奪台時,施放紅衣炮及大將軍炮,敵兵多中炮死。隨軍炮擊張道台兵,足中炮,一馬斃,一馬傷。生擒四人來獻。以炮攻於子章台及馬家湖台、陳興堡等三台,盡克之。大凌河之役,奮畚前進,直抵城壕。攻鄂本堆門,發炮達爾月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