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研究 · 九 「狂人日記」
《狂人日記》本來是我們應該首先要講的,它是五四前夕魯迅發表的第一篇文章,也是中國新文學的第一篇小說,無論從反對中國封建文化來說,無論從中國新文學的誕生來說,令人感到最親切的是魯迅的《狂人日記》。我們的方法則是先研究了魯迅的雜文,研究了魯迅的思想的發展。回頭再來讀魯迅的《狂人日記》,我們認為就容易理解些,否則像這樣的小說,要今天的青年完全理解,是很有困難的。首先是它的內容,相當複雜,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社會現實,魯迅的立場,魯迅的觀點,魯迅的迫切的感情,都交織在小說的字裡行間,難以一下子理得清。而這些同樣在魯迅早期的雜文里存在著,我們現在已經明白了。思想內容之外,就《狂人日記》的技巧說,在魯迅當初是讀了不少的外國短篇小說的結果,它同我們今天寫小說的方法很有不同,接觸起來,也是有些隔膜的。下面我們試著把這篇小說逐章分析一遍,求能對讀者有些幫助。
1
小說全文的分析
一
以日記作為一篇小說的體裁,在五四後新小說里是普遍的,是從外國文學學來的。因為是日記,可以用第一人稱自敘,易於收抒情詩的效果。因為是日記,不是詩,可以容得小說的描寫。狂人日記,又是魯迅從俄國文學學來的,果戈里有他的有名的《狂人日記》。因為是狂人日記,則可以不受日常生活的邏輯的約束,二十四史可以把它當作一頁紙撕了。所以,一篇小說,在短篇里也不算長的,短短的篇幅而能放進中國革命的目標之一——反封建的內容,等於一聲霹靂,真不能不說是偉大的匠心。
魯迅首先用很少的文字給我們製造空氣,換句話說在陌生的讀者面前導引一個狂人出來。這裡一定要很少的文字,因為製造空氣不是小說主要的事情,而且文字多了容易為寫狂人而寫狂人。而空氣又一定是要製造成功的。魯迅小說的第一章便達到了這個目的。
第一章,分作三段。第一段,只有一句話。第三段,也只有一句話。第二段是三個句子。這個格式,對當時中國的讀者完全是新的。新的,然而令人一定要看下去,看作者到底要說些什麼事情。這就是吸引了讀者。
魯迅的格式是新的,是歐化的,然而魯迅的句子完全是漢語式的,絲毫也不蹩扭,這件事情我們也必須指出來。如果魯迅的第一篇小說,像後來寫小說的人的造句一樣,句子很長,不合漢語的習慣,讀起來不順口,那也一定是不行的,讀者就不肯讀它,更談不到它能吸引讀者了。好比這第一句:「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在後來一般的作品裡,就很少有這樣的句子,因為受歐化語法家的影響,我們不敢寫這樣的句子,怕人家挑剔,首先作者自己也挑剔,這樣寫,主語在哪裡呢?動詞是哪一個呢?其實魯迅的第一篇小說的第一句是一個道地的漢語的句子。其餘的句子也都是道地的漢語句子,只是句子裡所敘述的事情,也就是說句與句的連貫同平常生活邏輯不同,——這個倒不令讀者奇怪,因為它是「狂人日記」,讀者正要懂得它的究竟。
魯迅在他的小說的第一句何以一定要說「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這有什麼意義?說別的話不行嗎?這倒確乎是一個問題。然而是很小的一個問題。我們如果在這些問題上面去追究,那我們就不能說是會讀小說了。我們已經說過,這第一章是製造空氣,是要導引一個狂人出來,能夠達到這個目的便行,第一句一定要寫什麼倒確乎是沒有一定的,只要說的話合乎狂人的口氣,合乎狂人的心理。魯迅的文章就合乎狂人的口氣,合乎狂人的心理。魯迅之所以能夠如此,如周遐壽《魯迅小說里的人物》裡面所說的,魯迅在當時接觸到一個狂人,對狂人有了解,在另一方面,魯迅的敘述還是通過生活的真實來的,我們推想作者在開始寫他的小說的時候是「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於是他就把這個做背景來替一個狂人說話了。我們不必再深究,深究便沒有意義。一定要像「索隱」家那樣搞起來,我想我們也一定是勝利的,魯迅當時白天在衙門裡辦公,他寫小說是他的「業餘」時間,總在夜晚,沒有例外。
「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這一匹「狗」恐怕是從果戈里的《狂人日記》裡面引來的,果戈里的《狂人日記》裡面那匹狗起了作用。「趙家」的「趙」與舊日的《百家姓》有關係,所以《阿Q正傳》裡面的趙秀才也姓趙,假洋鬼子便姓錢,《百家姓》是從「趙錢孫李」起頭的。我們這樣說,不屬於「索隱」的範圍,這些事說清楚,足以見魯迅筆下的舊中國的任何事都有其代表性。
「我怕得有理」,這句話當然合乎狂人的心理。這句話也代表了以「狂人」作為覺悟了的中國人的魯迅自己的思想感情。魯迅的這種思想感情表現在《狂人日記》里,也表現在《熱風》的文章里。
二
我們已經說過,魯迅在開始寫他的這篇小說的時候是在晚上,那天晚上可能月光很好,他就從「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寫起,以之作為背景代替狂人說話。第一章寫得很短,不需要費多大的工夫。於是就寫第二章(就小說的體裁說當然是另一天的日記)。第二章開頭乃是這樣的話:「今天全沒月光,我知道不妙。」這是根據前文來學狂人說話。前文是「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現在便說「今天全沒月光,我知道不妙。」妙在話說得沒有邏輯,而有心理的根據。在第二章的起頭這樣一句話確乎合乎狂人的性格,而這一句話是從第一章發展來的。第一章製造空氣,第二章第一句很快地把空氣帶過來了,往下就要發展故事,首先要替小說布置一個所在地出來。所以接著「早上小心出門」以下便寫出所在地來了。替小說寫出所在地,而又不能有描寫,要靠狂人口裡的話。「早上小心出門」以下寫狂人的心理寫得極真實,這個真實我們想是因為有生活的根據的,就是作者以作者自己的生活為根據,把這個生活的輪廓用狂人的心理敘述下來,便成功狂人的話了,小說便真實了。我們有什麼理由這樣說呢?有的。魯迅那時在北京住在紹興會館裡,照例每天早上上衙門,他是很孤獨的人,他走在路上也總是深思的人,他總不免觀察路上的情形,「早上小心出門」以下便是孤獨者魯迅早上在路上之所見。趙貴翁正同《阿Q正傳》里的趙太爺是一類的,魯迅後來在生活當中所遇見的「正人君子」之流,也正是新派的趙貴翁,他們對於愛中國的人,對於要求中國革命的人,如魯迅,真是怕,真是想陷害,所以《狂人日記》便有這樣的文章:「早上小心出門,趙貴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接著「還有七八個人,交頭接耳的議論我。又怕我看見。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是街上的閒人們聚在一塊兒談閒話的速寫。現在作為小說《狂人日記》的背景,寫狂人的性格,作為狂人的話,當然要說交頭接耳議論「我」,「又怕我看見。」實際生活是街上說閒話,聲音小,怕人聽見。在舊社會裡,北京街道很長,到處看見閒人無事交談,那怕是「一日之計在於晨」!魯迅很注意這些事,正如後來在上海寫《知了世界》說上海從早到晚街頭有戲唱一樣見他對街上的關心。如果這裡的「早上出門」不是有北京的街上在那裡作為背景的話,則「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的話是胡為乎來哉,哪裡的閒人也沒有這麼多,哪裡的路也沒有這麼長,看見「一路上的人」,——因為這裡的「出門」分明不是遠行,不是從甲地到乙地去。若魯迅在北京早上出門的事,還有《一件小事》裡面的敘述可證:「我因為生計關係,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我們在這裡也不可犯了「索隱」的毛病,但小說之所以能夠寫得真實,常常是依靠細節上有真的生活作底子的。
「其中最凶的一個人,張著嘴,對我笑了一笑;我便從頭直冷到腳跟,曉得他們布置,都已妥當了。」這便是作者善於把這一段暫作結束,而這個形象是取得很自然的,也就是說這句話確乎是狂人說的,看見街上的人,其中有一個張著嘴笑,他認為「對我笑了一笑」,他認為最凶的一個。
「我可不怕,仍舊走我的路。」狂人的這句話就表現著作者魯迅的一種精神。戰鬥者魯迅常常有這樣的神氣:「我可不怕,仍舊走我的路。」魯迅的這篇小說確乎是魯迅的抒情詩,作為抒情詩的小說不同於抒情詩的特點,就在於它不要有詩的警句,不要詩的精煉,而它的效果很可能勝過詩的警句。魯迅的「我可不怕,仍舊走我的路」的話在這裡證明是如此。接著「前面一夥小孩子,也在那裡議論我;眼色也同趙貴翁一樣,臉色也都鐵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麼仇,他也這樣。忍不住大聲說,『你告訴我!』他們可就跑了。」這裡便是小說,這裡也便是抒情詩。小說者,是說這裡有描寫,描寫路上有一群小孩子在那裡玩耍,他們當然都是交頭接耳的,可是一個狂人走來,認為他們是議論他,就向他們大吼一聲,小孩子當然就跑了。所以這裡的描寫是生動的。抒情詩者,作為一個詩人的魯迅的形象完全繪給我們了,他本著他的進化論的觀點把中國的希望寄在年青一代,但在實際生活當中他有時又感到這個希望可能是渺茫的,小孩子也都不免像趙貴翁,於是詩人魯迅就著急了,這到底是什麼原故呢?「你告訴我!」這句文章,等於屈原的《天問》,愛國詩人要問出一個道理來。魯迅用了他整個的思想感情發出這一問,它的意義是:「孩子呵,你們可要進步!如果你們不進步,還是老一代的封建頭腦,國事將不堪設想!」所以在下一段狂人便說:「這真叫我怕,叫我納罕而且傷心!」
小說寫到這裡,雖然只有不多的文字,空氣已製造成功了,場景也布置出來了,——這是偉大的技巧!作者的主題思想漸漸就可以拿出來,於是很自然地寫了下面的話:「我想,我同趙貴翁有什麼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麼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腳,古久先生很不高興。趙貴翁雖然不認識他,一定也聽到風聲,代抱不平;約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對。」「古久先生」便指著封建中國。狂人代表當時中國的覺醒者,辛亥革命前後以及五四前夕魯迅處在中國的社會裡正像《狂人日記》里的狂人。
三
第三章的開頭還是「晚上」,——當然,很可能還是「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的晚上寫的。
在第三章的第二段,我們應該給以注意。魯迅的立場總是站在被壓迫者方面。他就覺得奇怪,告訴社會上那些被壓迫的人說:你們又不是知縣,不是紳士,不是衙役,不是高利貸者,為什麼怕我呢?我是告訴你們要打倒舊道德!可見封建社會之所謂道德是維護知縣、紳士、衙役、高利貸者的利益的,換句話說是維護剝削階級的利益。所以魯迅是偉大的,他初期不可能有階級觀點,而他從實際生活當中認識被壓迫者不應該害怕革新者的「狂人」!在中國共產黨出世以前,只有魯迅這樣的思想感情——站在被壓迫被剝削者的立場揭穿封建道德的本質,是最進步的思想感情。
第三段又屬於場景的描寫,取了女人打小孩子的形象。這個形象卻不一定是從北京街上攝取來的,在中國各處都有,女人打小孩子確乎總是「嘴裡說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幾口才出氣!』」魯迅便利用這個「咬你幾口」可以很生動地聯到下面的「吃人」。魯迅也認為做母親的這樣打罵小孩是野蠻。女人打小孩當然不是同自己的小孩有什麼仇恨,只是一種壞習慣,很容易自己和解的,所以一面打的時候一面又瞧街上的什麼,魯迅在生活當中很可能遇見了這樣的眼光,此刻便記錄下來。借這個形象來寫狂人的心理,是最合式的,所以《狂人日記》就有這一句:「他(她)眼睛卻看我。」「我出了一驚,遮掩不住;那青面獠牙的一伙人,便都鬨笑起來。」這樣的文章也都是從實生活來的,魯迅在街上走路遇見令他出驚的事多得很,而街上的人,卻都青面獠牙似的鬨笑,——《明天》那篇小說不就是這一類的最悲慘的形象嗎?魯迅的《狂人日記》之所以動人,確乎是因為作者把社會生活以及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都集中起來的。
第三段最後一句:「陳老五趕上前,硬把我拖回家中了。」這可以說是「說時遲那時快」的表現法,由上文忽而轉到下文,而這句的形象又是極真實的,在舊社會裡我們看見瘋子,瘋子在街上走路被他家裡來尋他的人一下子拖回去了。《狂人日記》從這一句起,一直到小說完了,都是狂人關在家中的事情。(這個「家中」,都是魯迅故鄉紹興的「家中」,所以小說在這以下的背景完全離開北京了。)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出魯迅寫小說的技巧,他善於布置,往下只要狂人在家裡的事情就夠了,因為「路上」的事情寫得太精采了,已經製造了空氣,導引了人物,而且狂人之所以為「狂」,讀者已經親切地接近了。
第四〔五〕段所反映的是一件真實的歷史,「他們村裡的一個大惡人,給大家打死了;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即革命志士「徐錫麟是被挖了心,給恩銘的親兵炒食淨盡」。(《范愛農》)這件事對魯迅的刺激太深,這才是真的吃人,比女人口裡「咬你幾口」一種口頭上的話大不同了,所以接著作者就寫了這樣格式的兩行:
想起來,我從頂上直冷到腳跟。
他們會吃人,就未必不會吃我。
在狂人被拖回家之後,「進了書房,便反扣上門,宛然是關了一隻雞鴨」,這是很形象的敘述。然而魯迅的小說不是為敘述而敘述,魯迅的小說是「詩」,詩是作者要說他最要說的話,所以連忙就把作者最為痛心的徐錫麟被挖了心的事實記錄下來。《狂人日記》的主題思想是要說明封建歷史是「吃人」的,那麼作者把徐錫麟被挖了心的事實在這裡記錄一筆,就表示「吃人」兩個字並不是作者故意危言聳聽,讀者在未讀到下文之先已為小說的真實性所說服了,——讀者縱然不一定知道小說的本事,即是徐錫麟被吃的事實,然而是這個事實激動了作者的感情,所以讀者很自然地為作者下筆時的感情所傳染了。藝術是依賴技巧的,偉大的匠心同一般的形式主義不同,總要以真實來感人,不以文章作法之類為能事,用文章作法之類的話,將說魯迅的《狂人日記》寫到這裡開始點題,拈出了「吃人」兩個字。錯當然也不怎麼錯的,然而有些可笑。
下文「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敘敘〔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於是在中國歷史上開始把「仁義道德」的性質同「吃人」連起來了。這是魯迅小說的偉大的主題。很明白,偉大的主題,完全吸引了讀者,是藝術的力量,不是邏輯的力量。若說邏輯,那是社會生活的邏輯,即是中國已不是完全的封建社會,封建的「仁義道德」在社會生活面前已經成了問題,所以人們能夠為魯迅的藝術力量所聳動。
從這一章里又表現出魯迅的反封建的思想是一種啟蒙時期的個人解放思想。「他們會吃人,就未必不會吃我。」所謂「他們」,裡面有佃戶,也有「大哥」,而從後文看來,「大哥,我相信你能說,前天佃戶要減租,你說過不能」,可見「大哥」同佃戶是立於敵對地位的,可見魯迅這時不能從階級上分清敵我。同時,很顯然,魯迅是背叛他的本階級的。呼喊禮教吃人,就是背叛本階級;「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我了」,所謂「人」是求解放的個人。
「大惡人」是革命愛國主義者。魯迅的憤怒的感情要替「大惡人」的被吃作一記錄,但這一件血寫的歷史在小說里沒有法子交代清楚,只好借狂人的口說這一句話:「照我自己想,雖然不是惡人,自從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難說了。」後文又把「瘋子」與「惡人」相提並論。那麼徐錫麟的歷史在小說里雖沒有法子交代清楚(也無須乎交代清楚),然而作者還是從邏輯上告訴了我們的。主要的當然還是藝術的感染作用。魯迅是以「狂人」的姿態出現於五四前夕的中國社會的,同時魯迅念念不忘於辛亥革命時代的「惡人」,這充分說明前期魯迅是革命愛國主義者,是戰鬥的啟蒙主義者。
四
前面的三章是很不容易寫的,魯迅乃能如此成功地寫出,製造了空氣,布置了場景,導引了人物,拿出了主題。往下就比較地容易寫了,好比一條水流一樣,開始難得流動,流動以後水就會暢快地往下流,要怎麼流就怎麼流了。在文章是應該怎麼發揮就怎麼發揮。《狂人日記》的第四章便能很完整地寫出一個形象來,舊日中醫診病的形象。
啟蒙主義者的魯迅對封建社會中醫(包括迷信與欺騙)害人的現象看得太多,他真是深惡而痛絕之,後來的小說和雜文里留有許多記載。現在這裡的一位「何先生」,根據周遐壽《魯迅小說里的人物》所說,是實有其人的,魯迅借狂人的口把他描寫出來。首先寫狂人吃飯,「陳老五送進飯來,一碗菜,一碗蒸魚;這魚的眼睛,白而且硬,張著嘴,同那一夥想吃人的人一樣。」我們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小說家魯迅的本領,他本來是要給讀者介紹「家中」,因為上文已經說到「拖回家中」了,家中的具體情況怎麼樣呢?不能不說一點,當然也不能多費文字,就簡單地寫吃飯,寫一碗蒸魚,這個魚寫得多麼好呵,很自然地「張著嘴,同那一夥想吃人的人一樣。」我們讀著像讀一篇童話,很不厭倦。接著本來就可以寫開門,因為醫生來了,然而魯迅要寫一句狂人的話:「老五,對大哥說,我悶得慌,想到園裡走走。」我們讀著真感到狂人「想到園裡走走」的感情是很重的,這就表現作者的感情是很重的。下面「老五不答應,走了,停一會,可就來開了門。」該寫得多麼精煉,多麼形象,因為狂人是被關在門裡面的。往下才正式地寫醫生。
「我大哥引了一個老頭子,慢慢走來;他滿眼凶光,怕我看出,只是低頭向著地,從眼鏡橫邊暗暗看我。」這幾句話把舊日社會裡家中有了病人請了醫生進屋來的形象寫得逼真,而是通過狂人口說的,狂人的心理也寫得逼真。那般騙人害人的醫生的眼光是最令病人害怕的,而從堅強性格的狂人看來他是「滿眼凶光,怕我看出」。病人親屬引了一個「滿眼凶光」的人進屋,又是極深刻的描寫,是第三章「我那裡猜得到他們的心思,究竟怎樣;況且是要吃的時候」的思想的形象化。「大哥說,『今天你仿佛很好。』我說『是的。』大哥說,『今天請何先生來,給你診一診。』我說『可以!』」這真是善於寫病人親屬的口吻,善於寫狂人的口吻,寫出了狂人的憤怒和納悶。「其實我豈不知道這老頭子是劊子手扮的!無非借了看脈這名目,揣一揣肥瘠:因這功勞,也分一片肉吃。我也不怕;雖然不吃人,膽子卻比他們還壯。伸出兩個拳頭,看他如何下手。」這固然是寫狂人的說話,也確是表現魯迅自己的憤怒,他後來說過,「所謂中國者,其實不過是安排這人肉的筵宴的廚房。」把害人騙人的醫生認為是「劊子手扮的」,決不是誇大其辭,我們看一看《明天》那篇小說里「指甲足有四寸多長」的何小仙罷,在可憐的寶兒的生命的面前,他不是劊子手扮的是什麼?魯迅確是有許多的實際的接觸的,他的小說的概括性是很大的。當然,他概括的人物的形象又是生動的。他又決不放棄他的抒情詩的力量,只要得著機會。「我也不怕;雖然不吃人,膽子卻比他們還壯。伸出兩個拳頭,看他如何下手。」多麼可愛的魯迅的詩句呵!「老頭子坐著,閉了眼睛,摸了好一會,呆了好一會;便張開他鬼眼睛說,『不要亂想。靜靜的養幾天,就好了。』」這當然又是會寫小說,生動的描寫。
在上一段最後的生動的描寫之後,魯迅又有機會寫他的抒情詩了,他這樣寫:「我忍不住,便放聲大笑起來,十分快活。自己曉得這笑聲裡面,有的是義勇和正氣。老頭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這勇氣正氣鎮壓住了。」我們讀著只覺得狂人可愛,也就是小說人物的個性寫得生動。
下一段:「老頭子跨出門,走不多遠,便低聲對大哥說道,『趕緊吃罷!』大哥點點頭。原來也有你!這一件大發現,雖似意外,也在意中:合夥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這裡又表現小說的偉大的技巧,從狂人的耳朵聽見了一個「吃」字,又看見了「大哥點點頭」,於是「合夥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的思想證實了。這是多麼善於寫狂人的心理,寫得多麼自然。這樣的狂人的心理,又反映著作者的立場和觀點,不是偶然寫得出來的。魯迅的觀點是個人解放的觀點,他要求個人解放,他反抗封建,因之小說里的狂人同「大哥」是取著敵對的立場,在五四前夕乃能有這樣偉大的聲音: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五
在第四章里通過何醫生看脈把狂人對「吃人」的憤怒寫得很形象了,但作者還得向讀者提出一些根據來,然後才真是持之有故,不是無的放矢。第五章便提出一些根據的材料,這樣寫:「這幾天是退一步想:假使那老頭子不是劊子手扮的,真是醫生,也仍然是吃人的人。他們的祖師李時珍做的『本草什麼』上,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吃;他還能說自己不吃人麼?」這就說得叫人沒有話答,等於在法庭上拿出的證件,因為割股餌親在封建社會是孝子的標準,用狂人的話說就是「吃人」。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是魯迅所佩服的書,在《南腔北調集》裡面有一篇《經驗》曾說到這部書「含有豐富的寶藏」,大約因為它是藥物的著作,故狂人把人肉這一味藥餌記在它的帳上,應該屬於篇首引言裡說的「記中語誤」之類。總之從子女對父母的義務的實質看來,人肉煎吃是一件標準的事。在後文第十一章里還記有這樣的話:「記得我四五歲時,坐在堂前乘涼!大哥說爺娘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熟了請他吃,才算好人;母親也沒有說不行。一片吃得,整個的自然也吃得。」我們可以推想,這種「藥」,在魯迅做小孩子的時候還是有權威的。魯迅因為從小對於這些事情懷著極大的義憤,所以在《狂人日記》里才「有的是義勇和正氣」,寫出醫生是「劊子手扮的」動人的形象來。小說主要是靠形象說服人,但材料根據也是不可少的,也就是說感情之外也需要邏輯,《狂人日記》於寫了醫生的形象之後,又援引「本草什麼」,就是這個道理。
「易子而食」,「食肉寢皮」,都是最好的證件,令人沒有話答。「我那時年紀還小,心跳了好半天。」這句文章我們推想確是代表魯迅小時聽人講書的心理,講書的人自以為「講道理」,而小孩子聽了心跳。《朝華夕拾》裡面的《二十四孝圖》便是魯迅記了小時許多令他心跳的事情,都是吃人的「道德」。「我從前單聽他講道理,也糊塗過去;現在曉得他講道理的時候,不但唇邊還抹著人油,而且心裡滿裝著吃人的意思。」這話充分表現出士大夫階級出身的人對他本階級的背叛的思想感情。魯迅小說的力量就在於他有這個背叛本階級的思想感情,雖然他當時不可能有階級觀點。
六
第六章,又是魯迅寫他的抒情詩。因為是在小說裡面插寫的,情節上必然前後有聯繫,故寫一句「趙家的狗又叫起來了。」而這一句就把讀者的注意力集中在這篇小說的場景上面,不感到是泛寫。從前面所寫的,又真令讀者感到中國的前途「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很可能作者自己寫到這裡有這個感覺:「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作者是在夜裡寫作,也很可能夜深人靜聽見狗叫,故寫一句「趙家的狗又叫起來了。」總之一句話,作者要感動讀者,所寫的東西首先要感動自己,要對自己是生動的。就寫小說說,還要善於依靠細節的描寫,把故事聯繫起來,發展下去。《狂人日記》的這一章,雖然只有短短的兩行,實有這些作用。總之這兩行是插在小說裡面的兩行詩。魯迅之所以是小說家的原故,是因為他的抒情詩離開小說就不能存在了。這兩行所證明的是如此。「獅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這真表現魯迅的偉大,如他自己後來說的,「憎惡這熟識的本階級,毫不可惜它的潰滅」!狡猾的狐狸,怯弱的兔子,凶的獅子,分明是指統治階級,「他們——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分明不在內。「大哥」當然也在內,因為「大哥,我相信你能說,前天佃戶要減租,你說過不能。」
七
第七章所寫的正是「獅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中國歷史上從屈原一直到魯迅正是小說寫的那樣遭受迫害的。
「最可憐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夥吃我呢?還是歷來慣了,不以為非呢?還是喪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詛咒吃人的人,先從他起頭;要轉勸吃人的人,也先從他下手。」
以上兩段話反映魯迅思想的矛盾,也就是沒有階級覺悟的局限性。其實在下文第九章里有了明白的認識:「他們可是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師生仇敵(和)各不相識的人,都結成一夥,互相勸勉,互相牽掣,死也不肯跨過這一步。」所以「大哥」的思想意識還是從「大哥」的階級決定的。
八
第八章反映的是什麼呢?我們應該加一番考察。(我們對第二章里狂人對小孩子說「你告訴我」的分析已屬於這種考察。)
魯迅後來在《三閒集》序言裡說,「我一向是相信進化論的,總以為將來必勝於過去,青年必勝於老人」。在《燈下漫筆》里他明白地將中國的希望寄在青年一代,「掃蕩這些食人者,掀掉這筵席,毀壞這廚房,則是現在的青年的使命!」然而在實際接觸中他又感到他的這種思想每每不合乎情況,在階級鬥爭的人類社會裡運用生物進化論的觀點如何而能不陷於失望,魯迅的深心便把他的實際的觀察記錄下來,這便是他寫了「老頭子是劊子手扮的」之後現在第八章又不能不寫「年紀不過二十左右」的人的原故。這是偉大的現實主義的精神的表現。在《藥》裡面也是如此。《藥》里敘了劊子手說夏瑜關在牢里還要勸牢頭造反之後便是這麼地寫:「『阿呀,那還了得。』坐在後排的一個二十多歲的人,很現出氣憤模樣。」往後這二十多歲的人坐在茶館裡還說了一句話,說夏瑜「發了瘋了。」這都是魯迅的深心,是清醒的現實主義的精神。如果說前面看脈的老頭子是魯迅寫辛亥革命前中國農村的封建情形,第八章所寫的青年應該包括辛亥革命後魯迅在北京遇見的學生出身的官僚。魯迅到這時真急了,二十左右的人為什麼居然也是一夥!狂人對他一連幾個質問「對麼?」是問得太天真了,太可愛了,我們到現在仿佛還聽見魯迅的聲音:「對麼?」
九
在這第九章里,魯迅用了兩個字我們應該注意,就是「他們可是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師生仇敵和各不相識的人,都結成一夥」裡面的「仇敵」兩個字。這所謂「仇敵」,不是人民口中分清敵我那個「敵」字的意義,是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的黨派作用,如《阿Q正傳》裡面的趙秀才和錢洋鬼子的「歷來也不相能」。只有狂人從「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師生仇敵」當中脫離開了,所以狂人是他本階級的叛徒。
十
到了這第十章,通過狂人的口,魯迅把他的進化論的思想都說出來了,也就是他以生物進化論的觀點來看中國社會。
在小說里,通過人物的對話發表作者自己的思想,最容易變成說教,那是頂失敗的。魯迅的《狂人日記》沒有這個缺點,總是以狂人的形象和狂人說話的感情說服了讀者。這當然因為魯迅有寫小說的本領,同時他是詩人,他的小說又有抒情詩的成分。第十章正是如此。「大清早,去尋我大哥;他立在堂門外看天,我便走到他背後,攔住門,格外沉靜,格外和氣的對他說,
『大哥,我有話告訴你。』」狂人這個出來說話的形象,出乎「大哥」的意外,也出乎讀者的意外。出乎「大哥」的意外,所以只得讓說話的人說,「『你說就是,』他趕緊回過臉來,點點頭。」出乎讀者的意外,便是小說的驚人的描寫,讀者要往下聽了。所要說的便是作者的進化論的思想,通過狂人的口說出來。首先兩句:「我只有幾句話,可是說不出來。」這當然是學狂人的口吻,但確實表現著魯迅自己久欲說話的感情,便是從嚴復翻譯《天演論》以來中國的知識分子當中存在著「自然淘汰」、「天演公例」的思想,怕國人以歷史悠久地大物博而驕傲,結果將有亡國之憂。魯迅通過狂人的口鄭重地說著:
「我只有幾句話,可是說不出來。大哥,大約當初野蠻的人,都吃過一點人。後來因為心思不同,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好,便變了人,變了真的人。有的卻還吃,——也同蟲子一樣,有的變了魚鳥猴子,一直變到人。有的不要好,至今還是蟲子。……」
在後文又有:
「你們可以改了,從真心改起!要曉得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們要不改,自己也會吃盡。即使生得多,也會給真的人除滅了,同獵人打完狼子一樣!——同蟲子一樣!」
這些話代表魯迅當時全盤的觀點。所謂「吃人」,按其實質魯迅並不能夠意識到中國社會的封建基礎,他借狂人的口具體地說出來是「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還是一直從前的事。誰曉得從盤古開闢天地以後,一直吃到易牙的兒子;從易牙的兒子,一直吃到徐錫林;從徐錫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我們分析魯迅當時的思想感情,他確實籠統地認為中國還是「野蠻」的,有「給真的人除滅了」的危險。他心目中的「真的人」是指具有資本主義文化的人,就是指西方人。等到他覺悟到「我在中國,看不見資本主義各國之所謂『文化』」,他就儘量揭穿帝國主義的猙獰面目,那是後來的事。因為是學狂人的口吻,所以在話里有的是語誤,如「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便是,易牙與桀紂並不同時,應是蒸給齊桓公吃。這一誤寫很有意趣,反正桀紂是古代有名的暴君,佞臣蒸了自己的兒子給暴君吃正是他們的面孔。「從易牙的兒子,一直吃到徐錫林;從徐錫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徐錫林是徐錫麟的語誤。這充分表現魯迅的憤怒,把這件歷史重複記錄一下。「徐錫林」是實寫,「狼子村捉住的人」是虛寫,指的是一件事。「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從這個記錄,再同《藥》的故事比較看,可以推知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一定是事實,對魯迅有很大的刺激,到後來寫成《藥》的小說乃把事實詩化了一下罷了,即把「犯人」寫成一個革命志士。這裡也是魯迅的小說所寫的東西首先感動了他自己的證據。他一定要把它記錄下來!「雖然從來如此,我們今天也可以格外要好,說是不能!大哥,我相信你能說,前天佃戶要減租,你說過不能。」這又是魯迅的詩,詩有時是詩人善於鼓動感情,把讀者意外的激動的事情像浪潮一樣涌到意識邊來,像這裡由「不能」兩個字的聲音聯想到地主說不能減租,偉大的詩人呵!魯迅的小說感動人豈是偶然的。
小說快要結束了,小說里的人物最後最好也集中一下,作者便趁著狂人在堂門外說話的機會把人物都召集來了。這個形象是非常自然的。在舊日社會裡,常常有一群人擠著誰家的門口看熱鬧,好比看瘋子便是的。這一群人,首先是「大哥」,「當初,他還只是冷笑,隨後眼光便兇狠起來,一到說破他們的隱情,那就滿臉都變成青色了。」「趙貴翁和他的狗,也在裡面,都探頭探腦的挨進來。有的是看不出面貌,似乎用布蒙著;有的是仍舊青面獠牙,抿著嘴笑。我認識他們是一夥,都是吃人的人。可是也曉得他們心思很不一樣,一種是以為從來如此,應該吃的;一種是知道不該吃,可是仍然要吃,又怕別人說破他,所以聽了我的話,越發氣憤不過,可是抿著嘴冷笑。」——這不是魯迅「憎惡這熟識的本階級」是什麼?
「這時候,大哥也忽然顯出兇相,高聲喝道,
『都出去!瘋子有什麼好看!』」這裡又是魯迅寫小說的本領,寫得多麼形象,誰讀著都要喝采。通過這個形象魯迅又借狂人的口講出大道理:「這時候,我又懂得一件他們的巧妙了。他們豈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豫備下一個瘋子的名目罩上我。將來吃了,不但太平無事,怕還會有人見情。佃戶說的大家吃了一個惡人,正是這方法。這是他們的老譜!」這說明了封建中國的歷史,反抗者都是這樣被吃掉的,「不但太平無事,怕還會有人見情。」
最後「陳老五也氣憤憤的直走進來。」(在小說里最初的時候也是陳老五把狂人拖回家中。)狂人說,「如何按得住我的口,我偏要對這夥人說,……」
這按不住口的話我們已經引過了。
故事到這裡應該算完了,所以小說這樣收結著:「那一伙人,都被陳老五趕走了。大哥也不知那裡去了。陳老五勸我回屋子裡去。屋裡面全是黑沉沉的。橫樑和椽子都在頭上發抖;抖了一會,就大起來,堆在我身上。
萬分沉重,動彈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曉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掙扎出來,出了一身汗。可是偏要說,
『你們立刻改了,從真心改起!你們要曉得將來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這最後的文章,就表示魯迅「有的是義勇和正氣」。
十一
在第十章里,作者已經準備結束故事了,從讀者看來,《狂人日記》也確實有了結局了,那麼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又寫的什麼呢?為什麼又有寫這些的必要呢?這對我們學習魯迅又是一個有意義的課題。狂人是封建士大夫階級的叛徒,狂人的勇敢,狂人的清醒的頭腦,都是絲毫沒有疑問的,正因為勇敢的叛徒具有清醒的頭腦才有《狂人日記》的第十一、十二兩章,其重要性相當於魯迅後來認識思想改造的重要。魯迅認識了封建道德是吃人的東西,他是封建家庭出身的,狂人猛烈地攻擊「大哥」,封建家長,但自己是不是也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呢?想到這裡,真不能不有第十二章的文章:
不能想了。
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著家務,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飯菜里,暗暗給我們吃。
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現在也輪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
魯迅的思想該是如何地深刻,考慮到國家社會問題該是如何地負責,《狂人日記》的狂人最後要審問自己!
第十二章的文章是從第十一章來的,第十一章的敘述一定是有生活作根據的,所以才敘得那麼親切,那麼沉痛。我們推知這與害人騙人的醫生有關。在《吶喊》自序里魯迅有過「對於被騙的病人和他的家族的同情」的話。小說《在酒樓上》主人公呂緯甫說著「我曾經有一個小兄弟,是三歲上死掉的,……但聽母親說,是一個很可愛念的孩子,和我也很相投,至今她提起來還似乎要下淚。」據周遐壽《魯迅小說里的人物》的說明,這個小兄弟的事指的是魯迅自己死去的六歲的弟弟的事。那麼綜合起來,《狂人日記》第十一章所說的妹子的死,在實生活上很可能是作者隱含著自己弟弟死時的情境,其中有醫生這個因素在內。文中也點明了:「記得我四五歲時,坐在堂前乘涼,大哥說爺娘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熟了請他吃,才算好人;母親也沒有說不行。」這是指割股餌親,同前面第五章一樣。接著的兩句:「一片吃得,整個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現在想起來,實在還教人傷心,這真是奇極的事!」這是狂人指妹子的死。我們聯繫起來讀,應該說與魯迅痛恨醫生有關。當然,魯迅是當作社會問題來考慮,他認為吃人的是整個封建文化,所以借狂人的口說:「我提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曉得妹子死掉的原故,也全在他。」又說:「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親知道沒有,我可不得而知。」下文便再補出「母親也沒有說不行。」這既合狂人的口吻,又最能表達魯迅的思想感情,他是和他所出身的階級為敵的,雖然他當時還不可能有階級觀點。
十二
《狂人日記》最後一章是: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這就是魯迅本著進化論的觀點自己陷入了不可解的矛盾之中,在人類社會裡分不清剝削與被剝削兩個階級,徒徒抱有「救救孩子」的希望。然而在客觀效果上,魯迅《狂人日記》的「救救孩子」的呼聲「頗激動了一部分青年讀者的心」,在五四前夕成了一篇聲討封建的檄文。
2
總論「狂人日記」
根據我們在前一節的分析,魯迅的《狂人日記》,同他的雜文一樣,表現魯迅是站在人民的立場上,用資產階級的個人解放思想來觀察國家命運的。它充分現〔顯〕示出魯迅是在中國共產黨出世以前先進的中國人,同時就表現了他的局限性。《狂人日記》寫作的時間在十月革命後五個月,然而很分明,魯迅寫這篇小說與十月革命並沒有關係,如他自己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里的話,他是把他的「後起的《狂人日記》」同果戈里和尼采作比較的。有些論者摘取《聖武》那一篇雜感里「新世紀的曙光」的字面,因而推定魯迅的《狂人日記》是受了十月革命的影響寫的,顯然不合乎魯迅思想的實際。魯迅當時思想的實際是屬於資產階級思想的範疇。而中國社會是半殖民地半〈反〉封建社會,所以《狂人日記》所反映的社會現實,正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社會,在它裡面,充滿了禮教吃人的勢力,這是封建;它有被外國「除滅」的危險,「同獵人打完狼子一樣!」這是半殖民地。因此,魯迅的資產階級個人解放思想,是從歐洲資本義主〔主義〕文化吸取的,反抗禮教吃人的狂人乃是封建家庭的逆子,所以他高呼: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這就是向封建家庭要求個人解放。所以資產階級個人解放思想在魯迅的思想里是起了進步作用的,同時在五四前夕中國的知識界起了進步作用,就是徹底地反對封建文化。魯迅的反封建思想,又是和他的愛國思想分不開的,他怕國人「死也不肯跨過這一步」,結果「會給真的人除滅了」。雖然當時他不知道他所謂「真的人」按其實叫做帝國主義,但因為他是愛國主義者,經過時事的教育,慢慢他就知道了。
我們又分明地看出,魯迅的《狂人日記》並沒有反映中國社會的新生力量。因為外國資本主義的侵入,在十九世紀的六十年代,中國近代工業開始出現,中國社會生長了一個新的階級即工人階級,這是二十四史上所沒有的。魯迅因為世界觀的局限性,不能認識中國的工人階級,所以在《狂人日記》里也就沒有反映。狂人是充滿了小資產階級的「義勇和正氣」。「屋裡面全是黑沉沉的。橫樑和椽子都在頭上發抖;抖了一會,就大起來。堆在我身上。
萬分沉重,動彈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曉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掙扎出來,出了一身汗。」這是寶貴的革命的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熱情。
因為世界觀的局限性,魯迅以「狼子村」作為封建中國的象徵,對中國社會不能有階級分析的觀點。「前幾天,狼子村的佃戶來告荒,對我大哥說,他們村裡的一個大惡人,給大家打死了;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壯壯膽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戶和大哥便都看我幾眼。」這是把農民同「大哥」——地主階級同樣當作封建道德的代表了,混淆了剝削者與被剝削者的界限。然而魯迅的觀點總沒有影響其愛國主義者的立場,沒有影響其人民的立場。在《狂人日記》里魯迅就覺得奇怪:「他們——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他們那時候的臉色,全沒有昨天這麼怕,也沒有這麼凶。」被壓迫者被剝削者是不是真是對呼喊封建吃人的狂人「這麼怕」,「這麼凶」,這裡面很有作者的主觀成分,但作者的立場則是正確的,他把壓迫者與被壓迫者、剝削者與被剝削者分別開了,他站在被壓迫者與被剝削者的立場上認為他們不應該「怕」。
在《狂人日記》里,「佃戶」確乎是虛構的,沒有具體的形象。若從小說的形象說,「獅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魯迅所刻劃的都是本階級,「他們可是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師生仇敵和各不相識的人,都結成一夥」,而且「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親也沒有說不行」。
以上是我們概括了魯迅的《狂人日記》的思想性。
我們從魯迅的第一篇小說所反映的魯迅的思想,再來看他後來在《二心集》序言裡所說的話就知道魯迅對自己是分析得極其中肯的:「只是原先是憎惡這熟識的本階級,毫不可惜它的潰滅,後來又由於事實的教訓,以為惟新興的無產者才有將來,卻是的確的。」我們必須注意魯迅在《狂人日記》里沒有反映出中國社會的新興的無產者來。本著生物進化論的觀點來觀察人類社會,是資產階級的世界觀,必然地有其局限性。毛主席說:「十月革命幫助了全世界的也幫助了中國的先進分子,用無產階級的宇宙觀作為觀察國家命運的工具,重新考慮自己的問題。」(《論人民民主專政》)毛主席在這裡所說的「中國的先進分子」是中國共產黨人。魯迅在當時是革命的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毛主席在《新民主主義論》裡面說:「在『五四』以前,中國文化戰線上的鬥爭,是資產階級的新文化和封建階級的舊文化的鬥爭。」魯迅的《狂人日記》正是這種新舊文化鬥爭最後一次的而且最激烈的衝鋒陷陣。因為無產階級的領導,因為反封建是中國新民主主義文化的偉大內容之一,所以魯迅的衝鋒陷陣是無產階級同盟軍的隊伍了,毛主席稱他是最偉大和最英勇的旗手。
下面我們從中國新文學的角度就《狂人日記》談三件事。
一是文藝為政治服務。《狂人日記》是中國新文學的第一篇小說,它標誌著中國新文學確實已經誕生了,《狂人日記》之於新文學,正如屈原《離騷》之於古典文學。中國新文學第一篇小說的最大的特點在於它是鮮明地為政治服務的。作者的主觀意圖是如此,作品的客觀效果是如此,為革命的政治服務。作者的主觀意圖,如魯迅自己所說,他所寫的是「遵命文學」。「不過我所遵奉的,是那時革命的前驅者的命令,也是我自己所願意遵奉的命令。」這些話對我們有極其深刻的教育意義,魯迅用了「命令」兩個字,他用得多麼歡欣鼓舞呵!作品的客觀效果,那是舉世承認的,魯迅的一篇小說做了反抗封建的檄文,五四時期中國的有希望的青年知識分子沒有不受其影響的,只是「當時還沒有可能普及到工農群眾中去」。魯迅的為政治服務的思想,又切切實實地表現在他服從於政治,他沒有絲毫的空頭文學思想,到了一九二七年,中國文化革命第二期末、第三期初,他對他的《狂人日記》便這樣說:「現在倘再發那些四平八穩的『救救孩子』似的議論,連我自己聽去也覺得空空洞洞了。」這是魯迅認識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之下中國的革命的政治已經前進了。凡屬具有為政治服務精神的人,一定認為政治標準應該是第一,藝術標準是第二。
二是讀者問題。魯迅當時是為知識分子而寫作的,在知識分子當中,他也認為是少數。所以在《吶喊》自序里魯迅說,「而懸揣人間暫時還有讀者,則究竟也仍然是高興的。」到了一九二五年,他在一篇《通訊》里(《華蓋集》)還這樣說:「我想,現在的辦法,首先還得用那幾年以前《新青年》上已經說過的『思想革命』。還是這一句話,雖然未免可悲,但我以為除此沒有別的法。而且還是準備『思想革命』的戰士,和目下的社會無關。待到戰士養成了,於是再決勝負。」又說:「我想,現在沒奈何,也只好從智識階級——其實中國並沒有俄國之所謂智識階級,此事說起來話太長,姑且從眾這樣說——一面先行設法,民眾俟將來再談。」很顯然,這都屬於魯迅的局限性,他認為應該從少數人「先行設法,民眾俟將來再談」。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觀點上的局限性是一個問題,魯迅的《狂人日記》在中國新民主主義文化革命運動中立下的偉大功勞又是一個問題,我們都必須有明白的認識。這個「讀者問題」,魯迅後來解決了,他在晚年非常關心大眾文藝,他認為「為了大眾,力求易懂,也正是前進的藝術家正確的努力。」(《論「舊形式」的採用》)他對此是有極其深刻的經驗的,是辯證的統一。
三是外來形式和民族形式的問題。中國的封建文化,在文學方面,所謂正統文學,到了五四時代,它非徹底垮台不可了,歐洲資本主義國家的文學對它就有摧枯拉朽的作用,在進步的知識分子當中。魯迅是最早有準備的人,他在日本留學的時候就為歐洲文學所吸引。到了一九三四年寫《拿來主義》的時候,他還說,「沒有拿來的,人不能自成為新人,沒有拿來的,文藝不能自成為新文藝。」《狂人日記》就是他自己的「拿來」的成績。在《我怎麼做起小說來》裡面他更特別指出這篇小說的寫成,「大約所仰仗的全在先前所看過的百來篇外國作品和一點醫學上的知識,此外的準備,一點也沒有。」這裡主要說的就在於外國小說的形式。換句話說,魯迅的「拿來」,突出地表現在文藝形式上面,對當時的新的讀者是一新耳目。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里說,「又因那時的認為『表現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別』,頗激動了一部分青年讀者的心」,所謂「格式的特別」就是用的是外國小說的形式。文藝形式問題和讀者問題有密切關係,當讀者變成了廣大群眾的時候,廣大群眾又要求民族形式。這是前進當中的了不起的大事。魯迅自己到後來就確實表現了他的傾向於民族形式的感情。如我們所已知道的,他反對「第三種人」,他相信從唱本說書里可以產生偉大的作家作品。他對文藝的民族形式又曾作過精闢的分析,如《連環圖畫瑣談》里他說,「中國畫是一向沒有陰影的,我所遇見的農民,十之九不贊成西洋畫及照相,他們說:人臉那有兩邊顏色不同的呢?西洋人的看畫,是觀者作為站在一定之處的,但中國的觀者,卻向不站在定點上,所以他說的話也是真實。那麼作『連環圖畫』而沒有陰影,我以為是可以的;人物旁邊寫上名字,也可以的」。這些話同魯迅最初的小說《狂人日記》、《藥》所採取的外來形式處於對立面,從藝術形式上面探索出了中國文藝的浪漫主義與現實主義相結合的精神。如「人物旁邊寫上名字」,在畫裡可以,在小說戲曲里也是可以的,所以舞台上人物自己登台報名,為中國老百姓所喜聞樂見。可以說,魯迅是通過自己的實踐樹立了這個對立面。在前後兩個時期,他都起了促進的作用。因此,我們對他最早的「拿來」表示極大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