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評傳 · 十一《阿Q正傳》

曹聚仁 《魯迅評傳》
魯迅的第一個短篇小說集《吶喊》之中,《阿Q正傳》可說是代表作,也可說是魯迅一生作品中的代表作。這一篇小說,已經翻譯了好幾國文字,足與世界名著分庭抗禮。(羅曼·羅蘭說:「這是世界的。裡面許多譏諷語言,我永遠也不會忘記阿Q那副憂愁的面孔。」)那位對魯迅最反感,卻又最佩服魯迅的筆法的蘇雪林女士說:「現在『阿Q』二字還說在人們口頭,寫在人們筆下。自新文學發生以來,像《阿Q正傳》魔力之大的,還找不出第二例子呢,《阿Q正傳》這樣打動人心,這樣傾倒一世,究竟是什麼緣故?說是為了它描寫一個鄉下無賴漢寫得太像了麼?這樣文字現在也有,何以偏讓它出名?說是文章輕鬆滑稽,令人發笑麼?為什麼人們不去讀《笑林廣記》,偏愛讀《阿Q正傳》?告訴你理由吧,《阿Q正傳》不單單以刻畫鄉下無賴漢為能事,其中實影射中國民族普遍的劣根性。《阿Q正傳》也不單單叫人笑,其中實包蘊著一種嚴肅的意義。」這的確是《阿Q正傳》最好的註解。 這篇小說,最初發表在北京《晨報》的副刊上。這件事與本文的性格很有些關係。在1921年以前,各報都還沒有副刊,《晨報》在第五版上登載些雜感小文,比較有點新氣象,大約在那年秋冬之交,蒲伯英(《晨報》社長)發起增加附張,稱之曰「副鐫」,由孫伏園管編輯的事。蒲伯英又出主意,星期日那一張副刊要特別編得多樣出色,讀起來輕鬆,他自己動手寫散文隨筆,魯迅便應邀來寫小說,這便是《阿Q正傳》。在這中間有幾個特點:其一,為星期特刊而寫的,筆調比平常輕鬆,卻也特別深刻。其二,因為要與青年的小說作者有別,署名改用巴人,一時讀者多誤是蒲伯英所寫;他雖是四川人,與「巴」字拉得上,其實文筆是全不相同的。其三,小說里地點不用魯鎮,改用未莊,那裡也出現酒店,並無名字,不叫作咸亨了。「正傳」共分九節,每星期登載一節,計共歷九個星期,小說末後注云:「一九二一年十二月。」 我們還是接上作者自己的話吧:「孫伏園……正在晨報館編副刊。不知是誰的主意,忽然要添一欄稱為『開心話』的了,每周一次。他就來要我寫一點東西。阿Q的影像,在我心目中似乎確已有了好幾年,但我一向毫無寫他出來的意思。經這一提,忽然想起來了,晚上便寫了一點,就是第一章:序。因為要切『開心話』這題目,就胡亂加上些不必有的滑稽,其實在全篇里也是不相稱的。署名是『巴人』,取『下里巴人』,並不高雅的意思。誰料這署名又闖了禍了,但我卻一向不知道(有人疑心『巴人』是蒲伯英,以為正傳所寫的,是其人的陰私。因為他和蒲伯英是熟人),……第一章登出之後,便『苦』字臨頭了,每七天必須做一篇。……(伏園)每星期來一回……於是只得做,……終於又一章。但是,似乎漸漸認真起來了;伏園也覺得不很『開心』,所以從第二章起,便移在『新文藝』欄里。這樣地一周一周挨下去,於是乎就不免發生阿Q可以做革命黨的問題了。據我的意思,中國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會做的。我的阿Q的命運,也只能如此,人格也恐怕並不是兩個。……《阿Q正傳》大約做了兩個月,我實在很想收束了,但我已經記不大清楚,似乎伏園不贊成,或者是我疑心倘一收束,他會來抗議,所以將『大團圓』藏在心裡,而阿Q卻已漸漸向死路上走。到最末的一章,伏園倘在,也許會壓下,而要求放阿Q多活幾星期的罷。但是『會逢其適』,他回去了,代庖的是何作霖君,於阿Q素無愛憎,我便將『大團圓』送去,他便登出來。待到伏園回京,阿Q已經槍斃了一個多月了。」 《阿Q正傳》的創作經過,就是這樣的。 從《阿Q正傳》所發生的社會意義說:「阿Q」是一個中華民族「乏」的方面的典型人物,我們中國人,誰都有點「阿Q」相,連魯迅自己也在內。他並不一定諷刺什麼人,可是若干人,連我們自己都在內,都在被諷刺之列。高一涵(涵廬)曾經在《現代評論》上有過這麼一段閒話: ……我記得當《阿Q正傳》一段一段陸續發表的時候,有許多人都很慄慄危懼,恐怕以後要罵到他的頭上。並且有一位朋友,當我面說,昨日《阿Q正傳》上某一段仿佛就是罵他自己。因此,便猜《阿Q正傳》是某人作的,何以呢?因為只有某人知道他這一段私事。從此疑神疑鬼,凡是《阿Q正傳》中所寫的,都以為就是他的陰私;凡是與登載《阿Q正傳》的報紙有關係的投稿人,都不免做了他所認為《阿Q正傳》的作者的嫌疑犯了!等到他打聽出來《阿Q正傳》的作者名姓的時候,他才知道他和作者素不相識,因此,才恍然自悟,又逢人聲明說不是罵他的。 可見《阿Q正傳》所刺痛的乃是一般人的瘡疤,而不是特指的某一個人的痘皮。所以,直到這一篇收在《吶喊》里,也還有人問魯迅:「你實在是罵誰和誰呢?」魯迅只能悲憤地說:「自恨不能使人看得我不至於如此下劣。」魯迅又說:「所寫的事跡,大抵有一點見過或聽到過的緣由,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髮開去,到足以幾乎完全發表我的意思為止。人物的模特兒也一樣,沒有專用過一個人,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角色。有人說,我的那一篇是罵誰,某一篇又是罵誰,那是完全胡說的。」 不過,從另一方面,即從對《阿Q正傳》的藝術欣賞與分析說,既然魯迅所選取的事跡是用了某人某事的一端,加以改造或生髮開去,所拼合的嘴臉,是怎樣的甲乙丙丁的來由的,那我們也不妨說一說了。照周作人的說法:在正傳里有兩三件事情的阿桂,假如真是阿Q本人,那麼他是有姓的,他姓謝,他有一個哥哥叫作謝阿有。可是這正傳中所要的,並不是呆板的史實,本文說他似乎是姓趙,這樣可以讓秀才的父親叫去打嘴巴,說他不配姓趙,從第二日起,他的姓趙的事便又模糊了,所以終於不知道姓什麼。其實如說阿Q姓謝,自誇與謝太爺原是本家,被謝太爺打了之後,不准姓謝,也是可以的,但這樣也就沒有多大意思了。為什麼呢?秀才的父親是趙太爺,這與那假洋鬼子的父親是錢太爺都是特別有意義的,這百家姓的頭兩名的姓氏,正代表著中國士大夫的新舊兩派,如改為姓謝姓王,意思便要差得多了。社會上有一種遊手好閒的人,他們橫行鄉里,在他們職業上常有挨打的可能;因此在這一方面需要相當的修煉,便是經得起打。魯迅的一個本家伯父名叫四七,在祠祭時自述的故事,「打翻又爬起,爬起又打翻」,是一個好例,起碼要有這樣不屈的精神,方才進得他們的一夥里去。在這一點上,阿Q卻是不夠的。他是一個北方所謂「乏人」,什麼勇氣力氣都沒有,光是自大,在這裡魯迅正是借了暗指那士大夫的「乏相」。 《阿Q正傳》中的戀愛悲喜劇,自有一位主人公,原來是桐少爺,他是魯迅的同高祖的叔輩,是衍太太的親侄兒,譜名鳳桐,號桐生。有一天桐少爺在他們的灶頭,不知怎的忽然向老媽子跪下道:「你給我做了老婆,你給我做了老婆!」那老媽子吵了起來,伯文(他的族兄)便趕來,拿了大竹槓在桐生的背樑上敲了好幾下,這事件便是這樣地完結了。至於阿Q與小D的龍虎鬥,小D也就是指桐生。至於阿桂本人,雖說是打短工為生,實在還是遊手好閒,便用種種方法弄點錢用。其一是做掮客,其次是兼做小偷。這都在魯迅記憶中有點影子的。可是,阿Q的真實性,不在真有阿桂其人,而在他代表了中國人的「乏相」。 《阿Q正傳》,勾畫出中華民族的劣根性;這是魯迅所表現的最深切的愛,也是最無情的剝露。許壽裳氏說到年輕時,他們在日本,魯迅就常常談到三個相連的問題:(一)怎樣才是理想的人性?(二)中國民族中最缺乏的是什麼?(三)它的病根何在?當時他們覺得中國民族最缺乏的東西是誠和愛;換句話說,便是深中了詐偽無恥和猜疑相賊的毛病。口號只管很好聽,標語和宣言只管很好看,書本上只管說得冠冕堂皇,天花亂墜,但按之實際,卻完全不是這回事。魯迅曾在一篇《論睜了眼看》的雜感中說:「中國人的不敢正視各方面,用瞞和騙,造出奇妙的逃路來,而自以為正路。在這路上,就證明著國民性的怯弱,懶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滿足著,即一天一天的墮落著,但卻又覺得日見其光榮。在事實上,亡國一次,即添加幾個殉難的忠臣,後來每不想光復舊物,而只去讚美那幾個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過之後,也每每不思懲凶,自衛,卻只顧歌詠那一群烈女。……中國人向來因為不敢正視人生,只好瞞和騙,由此也生出瞞和騙的文藝來,由這文藝,更令中國人更深地陷入瞞和騙的大澤中,甚而至於已經自己不覺得。」 看了這段話,我們可以知道《阿Q正傳》為什麼會變成我們的共同鏡子,照出自己的「乏」相來了。 替《阿Q正傳》寫講義的,有張天翼、蘇雪林和周作人,都寫得不錯。這兒且節引了蘇雪林的說法,她以為《阿Q正傳》所影射的中國民族劣根性,犖犖大端,則有: 一、卑怯——阿Q最喜與人吵嘴打架,但必估量對手。口訥的他便罵,氣力小的他便打。與王胡打架輸了時,便說君子動口不動手;假洋鬼子哭喪棒才舉起來,他已伸出頭顱以待了。對抵抗力稍為薄弱的小D,則揮拳露臂,擺出挑戰的態度;對毫無抵抗力的小尼姑,則動手動腳,大肆其輕薄。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現。徐旭生與魯迅討論中國人的民族性,結果說中國人的大毛病是聽天任命與中庸,這毛病,大約是由惰性而來的。魯迅回答他道:「這不是由於惰性,是由於卑怯性。」 二、精神勝利法——阿Q與人家打架吃虧時,心裡就想道:「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世界真不像樣,兒子居然打起老子來了。」於是他也心滿意足,儼如得勝地回去了。中國人的精神勝利法發明固然很早,後來與異族周旋失敗,這方法便更被充分地利用著。(周作人關於「精神勝利」,也有一段註解:如辜鴻銘極力擁護過辮子和小腳,專制和多妻;又說中國人髒,那就是髒得好;《新青年》上登過一首林損的新詩,頭兩句云:「美比你不過,我和你比丑。」魯迅時常引了來說明士大夫的那種怪思想,骯髒勝過潔淨,丑勝過美,因此失敗至少也總就是勝利。) 三、善於投機——阿Q本來痛恨革命。等到辛亥革命大潮流震盪到未莊,趙太爺父子都盤起辮子贊成革命,阿Q看得眼熱,也想做起革命黨來了。但阿Q革命的目的,不過為了他自己的利益,所以一為假洋鬼子所拒斥,就想到衙門裡去告他們謀反的罪名,好讓他滿門抄斬。魯迅在《忽然想到》的雜感中,也曾說:「中國人都是伶俐人,也都明白中國雖完,自己決不會吃苦的;因為都變出合式的態度來,這流人是永遠勝利的,大約也將永遠存在。」 四、誇大狂與自尊癖——阿Q雖是極卑微的人物,而未莊人全不在他眼裡,甚至趙太爺的兒子進了學,阿Q也不表示尊敬,以為我的兒子將比他闊得多。加之進了幾回城,更覺自負,但為了城裡油煎大頭魚的加蔥法,和條凳的稱呼異於未莊,又瞧不起城裡人了。他將自己頭上的癩頭瘡疤,當作高尚光榮的符號,當別人嘲笑他時,就說「你還不配」呢!在自尊的對面,阿Q又那麼自卑,給小D揪住辮子在牆上碰頭,而且要他自認為「人打畜生」時,他就說「打蟲豸!好不好?我是蟲豸」了。 魯迅賦予阿Q以若干劣根性,他若「色情狂」「薩滿教式的衛道精神」「多忌諱」「狡猾」「愚蠢」「貪小利」「富幸得心」「喜歡湊熱鬧」「糊塗昏聵」「麻木不仁」,也是中國民族的普遍存在的病根。他以嬉笑之態出之,其沉痛乃逾於怒罵。茅盾說:「如果想在《吶喊》里找一點刺激,得一點慰安,求一條引他脫離『煩悶』的大路:那是十之九要失望的。因為《吶喊》所能給你的,不過是你平日所唾棄——像一個外國人對於中國人的唾棄一般的——老中國的兒女們的灰色人生。說不定,你還在這裡面看見了自己的影子!……或者你一定不肯承認那裡面也有你自己的影子,那最好是讀一讀《阿Q正傳》。這篇內的冷靜宛妙的諷刺,或者會使人忘了——忽略了篇中的精要的意義,而認為只有『滑稽』,但如你讀到兩遍以上,你總也要承認那中間有你的影子。你沒有你的『精神勝利的法寶』麼?你沒有曾善於忘記受過的痛苦像阿Q麼?你潦倒半世的深夜裡有沒有發過『我的兒子會闊得多啦』的阿Q式的自負?算了,不用多問了。總之,阿Q是『乏』的中國人的結晶;阿Q雖然不會吃大菜,不會說洋話,也不知道歐羅巴,阿美利加,不知道……然而會吃大菜,說洋話……的『乏』的『老中國的新兒女』,他們的精神上思想上不免是一個或半個阿Q罷了。不但現在如此,將來——我希望這將來不會太久——也還是如此。所以,《阿Q正傳》的詼諧,即使最初使你笑,但立刻我們失卻了笑的勇氣,轉而為惴惴的不自安了!」 不過,會做小說的人,既賦作品中人物以「典型性」,同時也必賦之以「個性」,否則那人物便會流為一種公式主義,像中國舊劇里的臉譜一樣。魯迅另一位敵手陳西瀅說:「阿Q不但是一個Type(典型),同時又是一個活潑的人,他大約可以同李逵、劉姥姥同垂不朽了。」這就是說阿Q雖然是個典型人物,同時也是個個性人物。《阿Q正傳》之所以獲得絕大的成功,這也是主要因素之一。 張天翼氏,曾在論形象化的隨筆中說過阿Q之癩,說「兒子打老子」,不能反抗未莊那伙鳥男女而只欺侮小尼姑以及痛惡假洋鬼子及其哭喪棒等等,這的確是《阿Q正傳》里的那個阿Q才有的花頭,這些,只是屬於一個阿Q的。這些是特殊的東西。但這些只是使抽象阿Q具體化,使之形象化的一種手段。這是表現阿Q性本質的一種藝術手段。換言之,那麼,這篇作品裡關於阿Q的這些形象雖然是特殊的,是僅僅屬於「這一個」阿Q,但它倒正是為了表現一般的阿Q性而有的。例如「癩」用來表現忌諱毛病,「兒子打老子」是用來表現「精神勝利法」,而調笑小尼姑則用來表現欺軟怕硬,以及排斥異端,諸如此類,所以作品裡表現出來的典型人物,又有特殊性,又有許多現實阿Q的一般性。而後者則居於主要地位,這是那個典型人物的靈魂,是作者在這作品中所含的哲學,是這作品的內在精神。但那些表現成「這一個」人物的諸形象,藝術家也絕不把它忽略過去。要是忽略了這些,僅僅寫出一個不可感覺的靈魂,沒有血肉,那麼就不像一個人了。不能使我們得到一個印象,不能使我們當作真有這麼一個阿Q似的那樣感受了。並且,要是忽略了這些形勢,或者隨意處置這些形象的話,那就連那個靈魂都不能充分表現出來,或是不能適如其分地表現出來。所以,《阿Q正傳》的成功,在他的表現技術上也是很重要的。朱自清先生說:「沒有什麼題旨的,當然不成其為小說;雖有題旨,而並不具有其真實性的,不是好小說;題旨雖不錯而形象化不夠充分的,也不是好小說。」魯迅的小說,就夠上了這個水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