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雪爾與克尼斯 · 羅雪爾的「歷史方法」

馬克斯·韋伯 《羅雪爾與克尼斯》
羅雪爾的科學分類 羅雪爾3區分了兩類科學研究。一類他稱之為「哲學的」,即對實在進行分析性把握。其目的是進行抽象概括,並消除「純粹偶然事實」。另一類他稱之為「歷史的」,也即對充分實存的實在(reality in its full actuality)進行描述性再現(descriptive reproduction)。人們立刻會想起法則性科學與具體實在科學(sciences of concrete reality)這種當代區分,在精確自然科學與政治史的方法論對比中,這一區分極為明確。4 哲學的科學(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具有如下宗旨:利用一套概念與法則系統,為在廣度和深度上無限多樣的現象確立秩序。在理想的情況下,這些概念與法則具有無條件的普遍有效性。我們在「事物」與事件中所感知到的那些具體而「偶然」的特徵,也即使得它們成為我們感知對象的那些特徵,被逐漸剝離掉了。這種情況是由這些學科在邏輯上的理念導致的,純粹力學最接近這樣的理念。要想達到這些學科內容所要求的必要精確度,這一點非常關鍵。這些學科堅定不移地承諾,可以按照一般性高低程度差別,把概念排列成等級系統。這種承諾,連同它們的精確性與明晰性標準,使得這些哲學的科學致力於論證一種最根本還原的可能性:具體實在的質上的差別可以還原為可精確度量的量上的差別。如果這些學科最終是想在根本上超越對表面現象進行簡單分類,就必須能夠用它們的概念來構成一般有效性(general validity)的命題。這些命題要想成為絕對嚴格,並且在數學上自明的命題,就必須通過描述因果關係的等式來表述。 羅雪爾的心理學及其與古典經濟學的關係 然而,羅雪爾把系統闡述經濟法則視為經濟學的基本科學任務。這就又產生了如下問題:如果抽象的、分析性的闡釋被拋棄,對生活具體實在進行闡釋受到了偏愛,那麼要如何才能為抽象—法則性知識的可能性奠基?羅雪爾竟然沒有注意到這一困難。他用非常簡單的心理學繞過了這一問題,把其研究建立在使用「本能」概念的說明性心理學(explanatory psychology)之上。 羅雪爾認為人必然受本能支配,在經濟生活領域中也不例外。一方面是在現世物慾驅動下對自我利益的追逐,另一方面是一種廣泛的、基本的本能:「上帝之愛」(love of God),包括「平等、公正、仁慈、完善及內在自由諸觀念」。沒有人會完全缺乏這一本能(System, volume I, section II)。 在這兩種本能的關係問題上,羅雪爾的著作首先包含著純粹「功利主義」要素——社會本能直接來源於個人對其自身利益的明智領會。74 但是,羅雪爾並沒有沿著這條路走得更遠,轉而強調一種與其宗教觀相吻合的觀點:更高的、神的本能限制了此世的自我利益。後者是並且必定是前者的對手。75這兩種本能滲透了各種各樣的關係。這樣它們就產生了家庭生活、社區生活、民族生活乃至人類生活得以依託的普遍意志(general will)的各種等級。普遍意志得以建立的社會圈(social circle)越窄,則它(普遍意志)越趨近個人的自我利益。社會圈越廣,則普遍意志越接近於對天國(Kingdom of God)的渴望。人的各種社會本能因此就被視為基本宗教本能與自我利益本能的關聯的多種呈現形式。 根據羅雪爾在這些問題上的立場,我們可以如此設想:他應該為作為兩種本能運作結果的具體過程與具體制度的起源提供一種純經驗的解釋。兩種本能在具體情況下的關聯理當被建立起來。76 但羅雪爾並未這麼做。他也不是不明白,在現代經濟生活特有的那些領域,即資本主義發展出來的股票交易與銀行業、大範圍的商業貿易以及物質生產部門中,這種論調,即真實生活是其他「本能」對「經濟」自我利益本能的某種變移(deflection)後的產物,根本就不受歡迎。 相應地,羅雪爾也毫無保留地接受了古典經濟學的整個概念與理論圖式,這一理論圖式依賴於自我利益原則。在德國早期的理論中——尤其以赫爾曼(Hermann)與勞的著作為代表——私人企業77完全受自我利益支配。普遍意志的支配僅限於公共生活。78因此,我們可以找出「古典」理論的主要特徵:把整個人類行動領域劃分為公私兩部分79,並把「實然」與「應然」等同起來。80羅雪爾拒斥這一立場。其理由是——羅雪爾立馬拋棄了他的心理學立場——自我利益與普遍意志「既不相容,也不互斥」。 有關自我利益與協作式社會生活之間關係的第三種觀念看起來更接近羅雪爾的立場。羅雪爾聲稱81:「它(自我利益)被轉化成了一種世俗的工具,為永恆理念目的的實現提供便利。」 面對這一論斷,我們的第一印象是又回到了18世紀樂觀主義功利論的基礎之上。82 根據「私利為惡,公益為善」(private vices, public benefits)的公式,曼德維爾(Mandeville)的《蜜蜂的寓言》(Fable of the Bees)以自己的方式提出並解決了公私利益的關係問題。他的許多後學自覺或不自覺地贊同這一觀點:經濟自我利益是一種源於天意巧合的力量,「惡意總能導致好結果」(always wills evil but does good)。這種觀點表明,自我利益正因其為自我利益,才能無須中介直接服務於——這一表達經常被用到——「神聖的」或「自然的」人類文化目標。 羅雪爾著作中的推論知識界限及有機論形上因果關係 另一方面,羅雪爾(note 7, section II, System, Volume I)明確拒斥了曼德維爾與啟蒙運動的觀點。他基於兩種理據來做這件事。其一是宗教。83其二——此處我們回到了在其著作中發現的所有矛盾的終極基礎——基於他的「有機」概念的認識論後果。在看待租金、利息與薪金之類的現象——代表了無數重複發生的個別過程以及私人企業內的無中介關係——時,羅雪爾並不反對這樣來說明這些現象,即它們是由自我利益引導的私人經濟行為之間相互關聯的結果。他反對的不過是這種論斷:同樣的推理對這些社會制度也適用。後者無法通過這種方式得到詳盡的說明,它們作為「有機」結構擺在我們面前,或者用狄爾泰的話來說,作為「合目的的系統」(purposive systems)擺在我們面前。在羅雪爾看來,不但不能用這種方式來看待建立在普遍意志之上的共同生活形式 (比如法律與國家),而且也不能如此看待被當作一個整體的經濟關係體系。後者不適合做純粹的因果說明。因為「原因與結果無法被獨立地甄別出來」。羅雪爾為了對其論斷進行說明,又做了如下補充:在社會生活領域中,每一結果反過來也是原因,或者至少有可能是原因。每個單一現象「與其他現象都是相互決定的」。因此,在他看來,一切因果說明都是循環論證84,只有當我們接受體現在個別過程中的整個宇宙生命(the life of the entire cosmos)這種有機觀念時,此一循環才能被打破。這樣一來,我們的分析又遇到了前面碰到的問題:個別現象「無法企及的區域」(inaccessible horizon)。我們已經知道,科學的宗旨只能是逐步「縮小」這一區域的「範圍」。 當前的討論表明,就羅雪爾而言,經濟學知識的可能性所受到的根本限制,不是(或者至少主要不是)由具體的、個別給定的實在與抽象的一般性法則、概念之間的「非理性裂縫」造成的。羅雪爾無疑認為,原則上經濟生活的具體實存性是可以通過法則形式來做分析性領會的。當然,「無數的」自然法則——但仍然是法則——對經濟生活的徹底分析來說是必要的。不是實在的非理性,而是社會歷史叢結的「有機」統一性(uniformity)妨礙了對「法則」的服從。對這些叢結的因果分析與說明不但要比對自然有機體的分析與說明來得困難,而且它們在原則上必定仍舊是無法說明的。85羅雪爾並沒有說,不能用一般性概念來考察個別現象。他也沒有說,概念越是一般就越難以對個別現象進行歸類。相反,理性知識界限的構成乃是基於如下考慮:因為它們貴為「有機體」,所以就不能把這些普遍的社會歷史叢結及其客觀產物說明為個別現象的因果性結果。羅雪爾認為,無論在邏輯上還是在經驗上,都不可能從因果上把這些總體現象說明為個體現象的結果。這一點已經成為羅雪爾的信條(dogma),他甚至都不打算對其進行論證。但是,他並不認為這些叢結及其客觀產物的存在獨立於一切因果依賴(causal dependence)關係。它們是依據一種等級更高的(形上)86因果關聯建立起來的。我們只可能獲得體現出這種關聯的偶然性知識,卻無法參透其本質。這一點與生命的自然過程之本質無法參透乃是基於(依照羅雪爾的說法)同樣的理由。當然,羅雪爾並不認為(見section 13)經濟與自然有機體「具有」相同的「自然」(nature)。然而,他的確發現這些「等級更高」的經濟生活所具有的(形上)法則性同樣體現在統計學所謂的「大數法則」(law of large numbers)中。這一法則表明,只要從作為整體的關聯的角度來看,個別現象看似任意的特徵也能被歸結為「驚人的和諧」。87 那麼,羅雪爾在社會世界與可在理論上加以分析的具體過程之間所做的區分其根源在哪兒?它並不在於根據類屬概念與抽象法則來看待實在的可行程度在方法論上所受的限制,而在於對超出我們知識界限的實在力量所做的投射(projection)。在這裡以及其他幾處對羅雪爾著作所做的分析中,我們發現自己幾近於流溢說。羅雪爾對實在的真切(matter-of-fact)感覺並不符合以下觀點,即宇宙的「有機」特徵可被視為「理念」的流溢物,「理念」本身就構成了對這些特徵的說明。但是羅雪爾並未拒斥這一觀點本身。 羅雪爾與實踐規範、實踐觀念問題 羅雪爾的循環論(cyclical theory)與「普遍意志」範疇最終澄清了他在經濟政策88的科學分析這一問題上的基本立場89。首先,經濟生活與總體文化生活之間不可分離的聯繫帶來的必然結果,就是實踐性經濟目標的受制性。「增加國民財富」——羅雪爾並未拒絕這一概念——並非經濟政策自明的、唯一的目的。政治經濟不僅僅是「理財學」。90有關經濟現象中歷史變遷的知識也包括這麼一種可能性,即科學恰恰不能提供隨著相關民族的進化階段而變化的相應規範。91但是,羅雪爾的相對主義至此也到達了它的極限:他沒有走得如此之遠以至於承認,構成實踐經濟準則之基礎的價值判斷僅僅具有主觀上的重要性。92後面這種立場將會使他無條件地拒斥通過科學研究來發現這些規範。羅雪爾總結了自己的方法論立場,聲稱(見section 26)自己在原則上已經放棄了對普遍觀念(general ideals)進行理性論證的嘗試。他把自己看作「一幅地圖,而非嚮導」(not as a guide, but rather as a map)。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他如此建議那些向科學尋求「規範觀念」的人:「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相反,至少從理論上來看,他相信規範的確立的確存在著客觀基礎。不僅存在針對每一具體情況的規範,甚至也存在符合具體、典型的經濟進化階段的規範。93顯然,只有當一種可被客觀辨別的正常健康狀況能被確立起來時,這種經濟政策觀,即經濟政策是對經濟生活的療治94,才是可能的——即使健康的內涵會隨著發展水平而變化。因此,培養並維持這一健康狀況就必然構成了經濟政策自明的目標,這跟病人的健康是醫療活動的目的乃是基於同一個道理。 從有關人的條件(human condition)的此世觀點來看,這一立場在不自欺的情況下是可能的嗎?此處我們不打算討論這個問題。就羅雪爾而言,這一假設是他對民族命運典型過程所持元歷史觀的結果,同時也是其宗教立場的結果。宗教立場排除了其理論中本來必然會有的宿命論後果。當然,羅雪爾也認為,我們並不知道,在人類有限的——基督教意義上的有限——進化過程的哪個階段上可以找到我們自身。同樣我們也無法確定,我們註定會消亡的民族文化,目前處在哪個發展階段上。但是他又認為,從政治家的角度來看,我們不具備此類知識反倒是一種優勢。同樣,對個人來說這也是一種優勢,因為他們不會知道死亡何時會來臨。我們對這類知識的缺乏並不妨礙羅雪爾的信念,他認為良知與健全的人類知性能夠揭示上帝為集合體(collectivity)安排的任務,正如它們也揭示了上帝為個人安排的任務。這套觀點顯然把經濟政策限定在一個非常狹窄的範圍內。在羅雪爾看來,一個民族的「真實需求」將會自發擴張,這是經濟發展之法則性特徵的結果。95相反的假設與對天意的信仰不符。我們推論知識的有限性排除了對「進化法則」的總體性進行領會的可能性。因此,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在邏輯上發展出關於經濟政策原理的封閉系統來,即使在相對意義上也不可能。事實上,在經濟政策領域中發展出這麼一套完備的原理,其可能性並不比在政治領域裡大,這一點無可爭辯。順便提一下,羅雪爾認為二者的可能性是一樣的(section 25)。 因此我們看到,羅雪爾對經濟政策做出的諸多論斷皆源於其自由、審慎及克制的人格。但這些論斷無論如何都不能說是經過深思熟慮、符合其邏輯結論的清晰觀念。歷史命運之行進與上帝為個人、民族設定的任務之間,幾乎不可能存在真正嚴重的、持久的矛盾。個人不可能自主地選擇自己的終極目標。這樣,羅雪爾就可以保留其相對主義立場而無需求助於倫理進化論。事實上,他明確拒斥了進化論的自然主義形態。96歷史進化概念同樣會損耗道德律令的規範內涵,羅雪爾必定無法考慮這一點。他相信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的。 我們不妨來為以上分析做個總結。從純理論角度來看,羅雪爾的「歷史方法」是自相矛盾的。對一切既定歷史現象的總體實在進行把握,以及把這些現象歸結為(reduce to)「自然法則」,兩者之間是不一致的。為了把概念的外延與這些概念所指涉的叢結之普遍性等同起來,羅雪爾訴諸一種接近黑格爾式流溢論的「有機」思維模式。但他的宗教立場妨礙他接納最後這種觀點。因此也就導致了如下結果:在研究個別現象時,羅雪爾有時會拋棄有機論而追隨古典經濟學的方式,對共時性現象進行概念系統化。他有時認為統計學解釋具有實際有效性,有時又認為它僅僅具有按照此一方式建立起來的命題所具有的相對意義。從有機構成的(organic-constitutive)角度把現象系統化為發展階段,這種做法僅僅在羅雪爾對經濟政策體系進行闡釋時才取得了優勢地位。就確立實踐性經濟價值判斷而言,羅雪爾歷史取向的相對主義所導致的結果本質上是消極的。因為他必然會假定,存在著客觀規範,但這些規範既不是系統地發展出來的,更不是用公式得出(formulated)來的。 羅雪爾的著作更多地包含了黑格爾而非構成其反題。黑格爾的形上學以及歷史思辨的支配地位在羅雪爾的著作中消失了。黑格爾的樸素形上構造已經被一種相當原始的日常宗教信仰所取代。關於這一點,或許還可以做一些補充:我們還可以發現一個與這些觀點緊密相連的復歸過程。甚至可以說羅雪爾的著作代表了科學研究在客觀性方面所取得的進步。或者正如今天人們不恰當的說法:他的著作秉持一種觀點,認為科學研究具有「無預設地位」。如果說羅雪爾並未成功擺脫黑格爾並把自己的路堅持到底,那麼下面這一點要負主要責任:與黑格爾不同,他沒有抓住關於概念及其對象之間關係的邏輯問題所具有的方法論重要性。 * * * (1) 參見韋伯在注釋5中對這個詞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