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盛衰原因論 · 第十八章 羅馬人採取的新方針

孟德斯鳩 《羅馬盛衰原因論》
好多次是皇帝們的怯懦,也常常是帝國的軟弱,使得人們設法要用金錢來安撫有侵略危險的各族人民。然而和平是不能用金錢購買的,特別因為出賣和平的人是會迫使購買和平的人買第二次的。 與其用金錢來購買和平,那倒不如冒險進行一次不幸的戰爭反而好些;如果人們知道一個君主只有在長期的反抗之後才能被征服的話,那麼人們是永遠會尊敬這個君主的。 而且,這類金錢的賞賜變成了貢物;在先前它們是自願的,但後來就變成強制的了:這種金錢的賞賜被看成是一種既得的權益。當一個皇帝拒絕把這種金錢的賞賜給予某些民族,或是減少它們的數目時,這些民族就會成為他的死敵。在成千的例子中只舉幾個:茹利安率領去迎擊波斯人的軍隊在撤退時受到了阿拉伯人的進攻,因為他拒絕把已成為慣例的賞賜送給他們;在這之後不久,即瓦連提尼安當政的時候,由於送給阿拉曼尼人的禮物不像通常那樣貴重,他們就惱火起來了;而懂得什麼叫做榮譽感的北方民族就用一場殘酷的戰爭來報復這種實際上根本不存在的侮辱。 在歐洲和亞洲包圍了帝國的所有這些民族一點一點地把羅馬人的全部財富耗盡了。過去所有國王的金銀都被帶到羅馬人這裡來,因此羅馬人就強大了,同樣地,當他們的金銀被送到別人手裡去的時候,他們就削弱下去了。 政治家們自己所犯的錯誤並不總是出於本意的。這些錯誤往往是由於人們所處地位而引起的無可避免的後果;一些困難產生了另一些困難。 大家已經看到,軍隊成了國家的一項沉重的負擔。士兵們取得三種好處:一般的餉銀,服兵役之後的賞賜和偶然的贈與,這種偶然的贈與對於手裡把持著人民和君主的人們來說,常常就成了一種權利。 由於人們無法維持這樣大的軍隊,這一點就使人們不得不設法徵募一支開支較小的軍隊。羅馬人和蠻族締結了條約,因為蠻族不像羅馬士兵那樣奢侈,沒有羅馬人那樣的氣質,也沒有羅馬人那樣的要求。 在這之外還有另外一種好處:由於蠻族是出其不意地進攻一個地方的,他們在作了出發的決定之後並不做任何準備工作,因而要想及時地在行省徵兵是一件困難的事情。所以人們就得徵募另外一支永遠準備接受金錢、打劫和作戰的蠻族隊伍來對付敵人。他們就正是在這樣的時候供人利用的;但是在後來,要安撫這樣一支隊伍,所費的氣力並不比征服敵人小一些。 羅馬人在先前絕不想使他們軍隊中的輔助隊伍多於羅馬自己的隊伍。儘管他們的同盟者老實說都是他們的臣民,然而他們卻根本不願意使比他們自己更加好戰的民族來做他們的臣民。 但是在後來,不僅他們不再遵守輔助軍隊的這種比例,他們甚至用蠻族士兵來補充自己的軍隊了。 這樣一來,他們就形成了一種完全同使他們稱霸世界的慣例相反的慣例。在先前,羅馬人一貫的政策是保持戰術並且不使他的一切鄰人懂得戰術,可是現在羅馬人自己不學習戰術,卻要其他的民族學習戰術了。 總而言之,這裡就是羅馬史的關鍵所在了:羅馬人由於本身遵守的原則征服了所有的民族;可是當他們的目的一旦實現的時候,他們的共和國反而無法維持了。應當改變他們的統治制度,而在這新政府中所應用的、和先前的原則相矛盾的原則卻把羅馬的偉大搞垮了。 支配著全世界的並不是命運。這一點從羅馬人身上可以看出來:當羅馬人根據一種辦法來治理的時候,他們一連串的事情都是成功的,可是當羅馬人根據另一種辦法來行動的時候,他們就遭到了一連串的失敗。有一些一般的原因,它們或者是道德方面的,或者是生理方面的。這些原因在每一個王國里都發生作用,它們使這個王國興起,保持住它,或者是使它覆滅。一切偶發事件都是受制於這些原因的;如果偶然一次戰敗,這就是說一次特殊的原因摧毀了一個國家,那就必然還有個一般的原因,使得這個國家會在一次戰鬥中滅亡。總之,一個總的基礎是會把所有特殊的事件帶動起來的。 我們看到,在差不多兩個世紀裡面,丹麥的陸軍同瑞典的陸軍作戰時差不多總是吃敗仗的。姑且不談兩個民族的勇氣和軍隊的遭遇,在丹麥的軍事或民政的管理當中必定有一種內在的缺點使它招致到這樣的後果。我以為這種缺點是不難揭示出來的。 最後,羅馬人又喪失了他們的軍事紀律。他們甚至放棄了他們自己的武器。維吉秀說,士兵們認為這種武器太重了。他們得到皇帝格拉蒂安的允許不穿鎧甲,後來索性連頭盔都不戴了。這樣一來,他們既然沒有辦法防禦敵人的打擊,結果他們只有逃跑這一條出路了。 他又說,他們失掉了在營地設防的習慣,由於這一個疏忽,他們的軍隊就成了蠻族騎兵的進攻對象。 在起初,羅馬軍隊的騎兵是不多的:騎兵只不過是軍團的十一分之一,常常更少於這個比例。使我們覺得驚訝的是,他們的騎兵比我們的騎兵要少得多,而我們卻要圍攻這樣多的幾乎用不上騎兵的城市。當羅馬人衰落下去的時候,他們就幾乎只有騎兵了。在我看來,一個民族越是精於戰術,他們就越是利用他們的步兵,而他們越是不精於戰術,他們就越是擴大他們的騎兵:因為,如果沒有軍紀的話,重武裝或輕武裝的步兵是什麼事也不頂用的;可是騎兵甚至在混亂中也有用處。騎兵的作用更多的是在於它的敏捷和某種衝擊;而步兵的作用則在於它的抵抗和某種穩定:這與其說是一種作用,毋寧說是一種反作用。最後,騎兵的力量是瞬間的,步兵的作用則是比較持久的;但是要它能夠行動得持久,那就需要紀律。 羅馬人所以能夠號令一切民族,不僅僅是由於他們的戰術,同時也是由於他們的審慎、他們的賢明、他們的堅持、他們對榮譽和祖國的熱愛。當在皇帝的統治之下所有這些美德他們都沒有的時候,他們還能保持著他們的戰術,而正是仰仗著這種戰術,儘管他們的君主懦弱而又殘暴,他們仍能把他們已經征服的領土保持住;但是當軍隊本身都開始腐化的時候,他們自身就成了一切民族的瓜分對象了。 由軍隊建立起來的帝國需要軍隊來維持。當一個國家發生困難的時候,人們不能想像它如何能擺脫這種困難,同樣,當一個國家安寧無事而它的威力受到人們敬畏的時候,人們也根本不會想到這種情況竟然會有所改變;因此一個國家如果根本無所求於軍隊並且十分害怕軍隊,則它就會忽略軍隊,甚至往往會設法削弱軍隊。 早期的羅馬人把下面所說的情況看成是一項顛撲不破的真理,即任何人只要他在戰鬥中離開自己的地位或是丟棄自己的武器,那麼這個人就要受到死刑的懲罰。茹利安和瓦連提尼安在這方面恢復了過去的懲罰。但是為羅馬人所雇用的蠻族則習慣於今日韃靼人的作戰方法,這就是他們逃跑,以便再度作戰,他們通常與其說是為了榮譽,毋寧說是為了擄獲物而戰,因此他們是不能受制於這樣的一種紀律的。 在起初,羅馬人的紀律嚴格到這樣程度,以致人們可以看到,他們的將領竟把自己那違背命令而取得了勝利的孩子處死。但是,當他們和蠻族混到一起的時候,他們就染上了一種構成這些民族的性格的獨立精神;如果我們讀一下貝利撒留對哥特人作戰的歷史,我們就可以看到,軍官們幾乎永遠是不聽從一位將領的話的。 蘇拉和賽爾托留斯在極其殘酷的內戰中寧可死掉,也不願意做那些會使米特利達特得到好處的事;但是到後來,當一個大臣或是某一個大人物覺得把蠻族放進帝國內部來時對他的貪慾、他的復仇、他的野心並非無益的時候,他立刻就把帝國交給他們,任憑他們掠奪了。 國家越是衰弱,它也就越發需要稅收;因此,人們越是無法負擔租稅,租稅也就越是要加重:結果羅馬行省的租稅很快地就變得無法忍受了。 在撒爾維安的著作里,我們會看到各族人民所受到的各種極其殘暴的勒索。受到包稅人的迫害的公民除了逃到蠻族那裡去以外別無他法。否則他就得把自由交給任何一個願意接受它的人。 在我們法國的歷史上,這一點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高盧人有這樣的耐性來容忍這樣一種會在貴族和平民之間建立難堪的區別的革命。蠻族在把這樣多的公民變為農奴的時候,也就是說,把他們固定在土地上的時候,他們使用的辦法,沒有一個不是在他們之前的人們曾更加殘酷地使用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