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盛衰原因論 · 第九章 羅馬滅亡的兩個原因

孟德斯鳩 《羅馬盛衰原因論》
當羅馬的統治局限在義大利的時候,共和國是容易維持下去的。所有的士兵同時也就是公民;每個執政官都徵集軍隊;其他公民則在下一任執政官的統率下去作戰。軍隊的人數既然不是太多,人們就注意到只把關心保存城市的有相當財產的人吸收到軍隊里來。最後,元老院還密切注視將領們的一舉一動,它根本不使他們想到要做出違反自己本分的事情。 但是當軍團越過了阿爾卑斯山和大海的時候,戰士們在許多戰役中就不得不留駐在他們所征服的地方,這樣他們就逐漸地喪失了公民們應有的精神,而在手中掌握著軍隊和王國的將領們感到自己的力量很大,就不想再聽命於別人了。 於是士兵們這時就開始只承認自己的將領了,他們把自己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將領的身上,而且和羅馬的關係也越發疏遠了。他們已經不是共和國的士兵,而是蘇拉、馬利烏斯、龐培、愷撒 [17] 的士兵了。羅馬再也無法知道,在行省中率領著軍隊的人物到底是它的將領還是它的敵人了。 正當羅馬人民被他們的保民官引入歧途的時候(他們正是把他們自己的權力委託給保民官的),元老院卻易於進行自衛,因為它的行動是堅持不懈的,可是賤民卻不斷地從激昂狂暴的一個極端走向軟弱無能的另一個極端。但是當人民能夠使他們所擁戴的人們在國外取得一個極大的權力時,元老院的全部智慧就變得無用,而共和國也就垮台了。 自由的國家中有一些國家所以維持得不如另一些國家長久,這是因為它們所遭遇到的不幸和成功幾乎總是使它們失掉了自由。但另一方面,人民受到統治的一個國家的成功或不幸卻總是確定了他們的奴役。一個賢明的共和國絕不應當冒險使國家一任命運的擺布:它應當追求的唯一的幸福,就是它的國家的鞏固持久。 如果說帝國的偉大毀掉了共和國,則城市的偉大足以毀掉共和國的程度並不更差一些。 羅馬在義大利各民族的支援下征服了全世界,它在不同的時期把不同的特權給予了這些民族。這些民族的大部分從一開頭就不很關心取得羅馬人的公民權;有一些民族毋寧說更願意保存自己過去的習慣。但是,當這個權利變成代表世界主權的權利,如果一個人不是羅馬的公民就什麼都不是,而且有了這個頭銜就等於有了一切的時候,義大利各民族就決定,要是不能成為羅馬公民,就毋寧死掉;在不能用陰謀或是用請求達到目的的時候,他們就訴諸武力;面臨伊奧尼亞海的全部地區的居民發動了起義;其他的同盟者也想學他們的樣。羅馬不得不對說起來正是他們征服全世界時的左右手作戰,因此羅馬的處境便十分危險了。它眼看就要退回自己的城裡去:它同意把人們如此期望取得的這種權利給予還沒有中止對它表示忠誠的同盟者。此後羅馬就逐步把這種權利給了所有的人。 從那個時候開始,羅馬就不再是像過去那樣的一個城市:在過去的羅馬城裡,人民是被一種同樣的精神,對自由的一種同樣的愛,對暴政的一種同樣的憎恨所鼓舞的;過去在那裡,對於元老院的權力和顯貴的特權的嫉妒總是和尊敬混合在一起的,這種嫉妒不過是對平等的一種愛罷了。義大利各民族成為羅馬的公民以後,每一個城市便表現了它自己的特色,表現了它所關心的特殊利益,表現了它對某一個強大的保護者的依賴。一個居民分散開來的城市再也不能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而且既然人們不過是由於一種特殊的法律上的規定才成為羅馬公民的,人們便不再有同樣的高級官吏、同樣的城牆、同樣的神、同樣的廟宇、同樣的墳墓,因此人們就不再用和先前相同的眼光看待羅馬,人們也不再像以前那樣地愛自己的祖國,對羅馬的依戀之情也不復存在了。 野心家們把別的城市的居民和整個整個的民族引入了羅馬,為的是在選舉時製造混亂或是操縱選舉;集會成了不折不扣的陰謀;人們把幾個暴徒組成的集團稱為科米凱司(comices);人民的權威,人民的法律,人民本身都成了空中樓閣;而無政府狀態到了這樣的程度,以致人們竟無法再知道人民是通過了某一個決定還是根本沒有通過什麼決定。 在作家們所寫的作品裡,人們只聽到他們談到把羅馬引向滅亡的糾紛;但是他們卻沒有看到,這些糾紛是必要的,它們一直都存在著,而且應當永遠存在下去。引起災難並且把人民的騷動變為內戰的,完全是由於共和國的龐大。在羅馬是必然要發生糾紛的:它的戰士們在國外既然是這樣傲慢、這樣勇敢、這樣可怕,那麼他們在國內也就不可能是十分溫和的。在一個自由的國家裡,要求人們在戰爭中大膽而在和平時期中膽怯,這無疑是要求不可能的事情:可以說有這樣一個普遍的慣例,這便是每當人們在一個自稱為共和國的國家裡看到,所有的人都安靜無事的時候,那就可以肯定,在那裡是沒有自由的。 在一個政治組織中人們稱為聯盟的東西,乃是一種十分曖昧費解的東西;真正的聯盟是和諧的聯盟,這種聯盟使我們看來不管是多麼矛盾的一切組成部分都能協力促進整個社會的幸福,就好像音樂中的不諧和音有助於全體的和諧一樣。在人們認為是存在著混亂的一個國家裡,仍然可以有聯盟存在,這就是說,存在著一種和諧,從這種和諧中產生出構成真正和平的幸福。在那裡就同這個宇宙的各個部分一樣,它們永遠是借著一些部分的作用和另一些部分的反作用相互聯繫在一起的。 但是,在亞細亞的專制制度中,這就是說,在一切並非溫和的政府的和諧中,卻總是有一種真正的糾紛。農民、士兵、商人、官吏、貴族等人所以結合到一起,不外是由於一些人壓迫另一些人而沒有遇到另一些人的反抗罷了。如果人們在那裡也看到有聯盟存在的話,那麼它並不是團結一致的公民,它只不過是一些挨著另一些埋葬下去的屍體而已。 羅馬的法律後來已無力統治共和國,這是千真萬確的事情;但下述的情況卻是一件人們永遠會看到的事情,這就是使一個小共和國變成大國的好法律,在這個國家擴大的時候,對它就不方便起來了:因為這些法律的自然作用是造成一個偉大的民族,卻不是統治這個偉大的民族的。 在好法律和適用的法律之間是大有區別的;好法律是要使一個民族成為其他民族的主人,而適用的法律則是要維持一個民族所取得的權力。 目前世界上有一個共和國,這個共和國幾乎無人知道,卻偷偷地和默不作聲地每天都在加強自己的力量。千真萬確的事情是,如果它在什麼時候擴大到它的智慧所註定的那種規模,它是必然會改變自己的法律的;這絕不會是一個立法者的事情,而是它的腐化墮落本身所產生的後果。 羅馬的建立就是為了擴大的,對於這一點來說,羅馬的法律非常出色。因此,不論羅馬過去是怎樣的一種統治,國王的統治也好,貴族政體或民主政體也好,它都從來沒有停止進行要求實際活動的壯舉並且獲得了成功。它並不是在一天裡,而是永遠比世界上的所有其他國家明智;不管它是小國、中等國,還是個大國,它都會同樣治理得很出色;任何幸運,它都能從中得到利益,任何不幸,它都能從中獲取教訓。 羅馬失去自己的自由,是因為它把自己的事業完成得太早了。